中學宿舍管理制度合集15篇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中學宿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1

  第一章 宿舍調配管理

  第一條 學生宿舍物業管理歸屬於服務公司管理,它是學生宿舍管理與服務的直接部門。

  第二條 學生住宿由學生處和物業管理部門統一安排調配,學生不準擅自進住及調整宿舍。未經物業管理部同意,擅自進住及調房的同學,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條 新生入學時,由學生處和物業管理部統一安排住宿,在辦理住宿時,每人交一寸相片一張,並填寫住宿表格,由物業管理部建立學生住宿檔案。

  第四條 學生宿舍需調整,由物業管理部同意安排,原宿舍的傢俱、電話、熱水器等配套物品一律不準搬動,物業管理部將派管理人員驗收原宿舍的傢俱、門窗及其他裝置,如有丟失或人為損壞,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宿舍調整後要重新核實並填寫住宿表格。

  第二章 傢俱裝置管理

  第五條 宿舍的傢俱、門窗和其他裝置,先由各寢室按要求填寫,後經物業管理部和本宿舍人員雙方簽名。本宿舍的傢俱、裝置等使用和管理由本宿舍人員負責。如屬自然損壞,學院負責維修或更換;如有丟失,照價賠償;如屬人為損壞,除了照價賠償外,還將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 宿舍的傢俱、門窗等有關裝置不準擅自拆卸,違者應在限期內把原物修復,否則將按破壞公物論處。

  第七條 宿舍內的傢俱、門窗等有關裝置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損壞,當事人沒有主動承認錯誤,宿舍成員又互相包庇,在查不清違紀人員的情況下,傢俱、門窗等裝置維修的費用將由宿舍全體人員共同承擔其經濟賠償,並給予同樣的紀律處分。

  第八條 學生實習需要搬運宿舍裡的傢俱裝置,必須向宿舍管理部門請示,並辦理有關手續。實習歸來後,要將原物歸還,不得擅自調換,否則將按原物予以賠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時,如有傢俱、門窗及有關裝置屬人為破壞或丟失的要照價賠償,並限期繳清。

  第三章 紀律、安全管理

  第九條 每幢學生宿舍樓設有學生宿舍管理值班室,配備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正常的安全、紀律衛生等管理工作。

  第十條 非本院的學生、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學生宿舍樓。進入學生宿舍樓的學生需佩帶胸卡方能出入。教師和學校工作人員進入學生宿舍要自覺出示出入證件,說明來訪情況,方可進入。

  第十一條 未經管理人員許可,男女學生不準進入對方宿舍。

  第十二條 學生宿舍嚴禁留宿外人(包括本校其他宿舍的同學), 特別禁止留宿異性同學。

  第十三條 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時間,學生必須在上課、晚自修預備前10分鐘離開宿舍。宿舍大門的上鎖時間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10;下午14:20;傍晚18:50;晚上22:00關門。凡超過關門時間回宿舍的,一律要在值班室登記,並按遲歸處理。爬牆、爬鐵門或夜不歸宿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分。

  第十四條 午休時間(中午12:50—14:10),晚上就寢時間(23:00熄燈以後)。不準在宿舍區內打撲克、下棋、開錄音機、彈琴、敲打鐵桶、臉盆、餐具、口盅等,違者沒收其用具並給予紀律處分。如確因學習需要開錄音機的同學必須在不影響其他同學休息的情況下配戴耳機。

  第十五條 在宿舍區內,嚴禁存放有毒、易燃物品及燃放鞭炮、焰火等,嚴禁在宿舍內進行各種營銷活動。

  第十六條 嚴禁在宿舍內搓麻將、賭博、酗酒,不準喧譁起鬨、往樓下砸東西。

  第十七條 不準在宿舍區內打排球、籃球、足球等,違者沒收其器具,造成財務損壞的照價賠償,並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八條 新生宿舍安排後,宿舍鑰匙由宿舍管理部門統一配置,每人一把,並辦理鑰匙領用手續。經物業管理部調整住房的同學必須按時退還原宿舍鑰匙,再辦理新宿舍鑰匙領用手續;畢業生交回鑰匙方可辦理離校手續。本宿舍鑰匙不準轉借他人,鑰匙丟失必須向管理人員彙報並繳納相應的鑰匙配備費用,不準擅自配置鑰匙。凡發現非本宿舍人員持有本宿舍鑰匙時,將追究鑰匙流失人員的責任。

  第十九條 學生必須配合宿舍管理人員做好宿舍安全防範工作,將宿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管理人員彙報。自己的貴重物品和現金要妥善保管,不要隨處丟放。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鎖好門,避免東西被盜。

  第四章 水電管理

  第二十條 自覺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禁止違規用電,杜絕私自拉接電線行為,凡宿舍的線路有破口接線或線路移動的跡象,將按違規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力棒、吹風機、排插等大功率電器,不準在宿舍裡煮飯、煮菜。違者沒收用具,並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 節約用水、用電,杜絕浪費,人員離開宿舍後,要檢查水電是否全部關好。凡開長流水或破壞供水、供電設施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 宿舍裡的水電裝置(包括燈泡、燈管)損壞,必須及時向物業服務中心報修,不準擅自維修和處理。

  第五章 衛生管理

  第二十四條 學生宿舍區的公共衛生(包括樓梯、走道)由專職保潔人員打掃,宿舍內(含門、窗)的衛生由各宿舍負責。宿舍的垃圾由各宿舍輪流派人倒進指定垃圾桶內。嚴禁把垃圾倒放在樓梯口、走廊,放置指定地點。

  第二十五條 嚴禁往窗外丟垃圾、丟雜物、倒水、倒剩飯菜等,必須主動倒進指定的垃圾桶內。

  第二十六條 為了保持宿舍的整潔美觀,禁止在宿舍區內張貼各類廣告,不準在宿舍門口和宿舍內亂貼明星像畫,不準亂塗牆壁,保持牆面乾淨。

  第二十七條 不準在浴室、廁所亂丟雜物。因亂丟雜物造成排汙管道堵塞的情況,疏通費用由有關責任人或有關宿舍全體人員共同承擔。

  第六章 其他方面

  第二十八條 因特殊情況要求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包括家住本市內的),必須經院系相關部門批准並辦理相關證明、手續。

  第二十九條 每間宿舍選舉舍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的紀律、安全、衛生、物品擺放及輪值制度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 凡違反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學生,必須配合學校有關執勤人員和宿舍管理人員做好違紀登記工作,凡弄虛作假或干擾、阻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著,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以往的有關規定凡與本規定相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2

  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成長的主要場所之一,其特點是學生比較集中,集體生活時間長,搞好學生宿舍紀律與安全的管理工作,對穩定學校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和財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根據我校學生住校的實際情況和紀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條例。

  一、學生進出宿舍區門的規定

  1.宿舍區開門、關門的時間

  (1)週一至週四: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21:20(開門)21:35(關門)

  (2)週五: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17:00(開門)17:30(關門)

  (3)週日返校:請於19:20xx:30期間到宿舍,同時到住宿管理老師處進行登記。

  2.學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

  3.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區,嚴禁非住宿人員留宿。

  4.上課和晚自習期間,學生不準進入宿舍區,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的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由宿舍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有病者在校醫室休息,病重者到醫院就診或回家休息。

  二、學生宿舍熄燈時間:

  週日至週四:22:00。

  三、學生住宿管理規定

  1、宿舍安全

  (1)愛護宿舍區的設施。不得破壞門、窗、樓梯間及衛生間等的電燈開關。不得玩弄或破壞消防設施。

  (2)不得將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範意識。上課、晚自習期間或離開宿舍及室內無人時,必須關燈並鎖好門窗。

  (4)學生住宿只帶必備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餘物品及各種箱子、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5)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檯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次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7)嚴禁攜帶凶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2、宿舍紀律

  (1)學期開學時,應按管理人員安排的宿舍、床位對號入住,不得擅自調換或佔用他人床位或衣櫃。

  (2)上課、晚自習期間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在宿舍區逗留,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由住宿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

  (3)按時起床,按時睡覺。熄燈鈴響後,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亂走亂竄;不得喧譁吵鬧;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燈看書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絕不允許夜不歸宿。

  (4)在宿舍紀律檢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謊報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宿舍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住宿管理老師、班主任彙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6)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師請假並由家長到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辦好將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方可離校;

  (7)住校期間,學生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箭等處分。

  3、宿舍衛生:

  (1)保持宿舍區內外的清潔衛生。不得亂扔果皮、紙屑或雜物等。

  (2)嚴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裝袋、衣物、牙膏殼、塑膠袋、剩菜剩飯、報紙等不易溶化的`東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準在走廊洗漱,不允許在走廊樓道潑水,不允許往窗外和樓下丟東西和潑水;

  (4)禁止帶飯菜進入宿舍內就餐,因病情況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內務整潔。早晨起床後,應立即整理各自內務。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掃宿舍衛生、門前走廊,並及時清倒垃圾。門窗每週要擦洗兩次,並保持乾淨。

  4、宿舍文明:

  (1)講公德、守紀律。不得有意破壞公物、汙損牆壁;不得隨地小便;不得打架、鬧事、起鬨、放鞭炮、吸菸、喝酒、;不得爬牆爬窗、鑽欄杆攀爬鐵門等進出宿舍區。

  (2)熄燈鈴響後,禁止打(玩)手機(包括髮簡訊、玩遊戲等)、開收音機(隨身聽)、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響於他人休息的活動。禁止在校園玩電子遊戲機、打撲克、玩麻將等帶有聚眾行為的活動。

  (3)禁止帶動物進入宿舍區。

  (4)熄燈鈴響後,各宿舍長必須負責關閉該宿舍房燈、走廊燈等。

  (5)嚴禁觀看黃色或書刊、資訊、圖片等。

  5、其它

  (1)違《北京師範學朝陽附屬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學生,將視情節酌情給予紀律處分。

  (2)在宿舍區內違學校其它規章制度者,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住宿生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師範學朝陽附屬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個必須和10個不準》進行量化評比,每天進行一次常規檢查,檢查專案參照《北京師範學朝陽附屬中學住宿生一日常規檢查》,共10項,每項10分,滿分100分。扣分累計達20分者給予警告,並責令其走讀一週;扣分累計達30分給予箭一次,並責令走讀兩週;扣分累計達40分給予相應紀律處分,並責令走讀一個月;扣分累計達50分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並取消住宿資格。

  (4)宿舍評比成績列入所在班級量化評比成績。

  (5)住宿生在住宿期間因各種違紀受到處分將取消校內各種參評資格。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3

  一、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學生入校後一律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不準擅自調換,寢室內應選好寢室長,要服從寢室長的安排。

  2.遵守作息時間,按時歸宿;午休和晚上熄燈後應保持安靜,不做妨礙他人休息的事情。

  3.未經宿管辦樓長批准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4.宿舍內不準點蠟燭,生火,點蚊香及焚燒紙屑及任何物品,不準在宿舍內抽菸,喝酒,賭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潔,宿舍內做到方美觀,整齊規劃,按宿舍規劃化管理標準,不準隨地吐痰,亂丟,亂扔雜物,不準往走廊倒水。

  5未經批准,任何人不準在宿舍內擺攤設點,叫賣或推銷物品。 6未經學院有關部門許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來人員,各寢室鑰匙,要妥善保管,不準私自轉借他人或調換,遺失鑰匙要及時報告管理員,離開宿舍休息後要及時關好門窗。

  7.寒、暑假,外出實習或畢業離校,一律將寢室內衛生打掃乾淨,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關好門窗。

  8.嚴禁不關水龍頭,浪費水、電資源。

  9.嚴禁朝窗外亂扔垃圾,潑水。

  10.嚴禁將寵物帶入宿舍。

  11.床卡必須對位粘好,寢室內同學不可隨意調動損壞或丟失必須進行補辦。

  12.查房時,寢室內人員一律不允許竄房。

  二、學生宿舍衛生規範化標準

  1.床鋪要求:床上用品保持乾淨整齊;被子必須摺疊整齊,床單無褶皺;被子擺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統一;床上不擺放其他衣物等。

  2.書桌要求:桌面乾淨無汙漬;書籍擺放整齊劃一;其他用品佈局合理;不擺放其他雜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潔,無果皮紙屑等垃圾;地面乾淨明亮;無水跡痰跡等。

  4.鞋物要求:擺放位置恰當;擺放統一、整潔。

  5.空氣要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異味的產生;杜絕蠅、蚊等蟲子;注意個人衛生。

  6.牆壁要求:牆壁無亂貼亂畫;保持牆壁潔白;牆壁裝飾物要有整體美感;提倡個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潔淨明亮;貼上的裝飾物具有美感且不影響室內光線;窗弦上無灰塵;窗簾整潔。

  8.窗臺要求:不擺放鞋類、飲料瓶等雜物;保持窗臺清潔無泥土;花草、花盆擺放位置合適,具有美感;無水跡、痰跡等。

  9.內務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合理。

  10.整體效果要求:不使用蠟燭等明火,保證宿舍安全;垃圾箱擺放位置恰當,保持垃圾箱的清潔;愛護同學個人財物和公共財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佈置,美觀方。

  11.宿舍氛圍要求:宿舍成員團結友好;宿舍間和睦相處;宿舍成員共同營造出一個溫馨、和諧的休息學習環境;有本宿舍特的宿舍文化;對待來客禮貌方,熱情接待。

  三、學生宿舍學生違章處理細則

  (一)內務

  內務檢查等級分為“最佳”、 “較好”、“一般”、“較差”、“最差”五個等級;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佳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表揚並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差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通報批評並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紀律

  1.私拉電線,使用違章電器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扣操行分3分並對違章宿舍或個人進行教育;對屢教不改者,給予院通報批評並沒收違章電器具扣操行分5分。

  2.對夜不歸宿者一經發現給予警告處分並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內喝酒、打架、鬥毆、起鬨者,視其情節扣操行分1至5分,情節惡劣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私調寢室床位或佔用其他房間者,責令搬回原處。

  5.凡在宿舍樓內聲喧譁、打球、跳舞等妨礙他人正常學習和休息者,給予口頭警告,對聚眾鬨鬧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1分。

  6.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潑水、亂倒垃圾等破壞公共衛生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0.5分。

  7.在公共場所塗寫、刻劃、亂貼字畫、標語,汙損牆壁者,除責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在宿舍樓內焚燒物品,使用明火者,給予口頭警告;若導致火警、火災,根據後果給予相應違紀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9.將寵物帶入宿舍者,學生會有權將其寵物沒收並上報學生處。

  10.生活部查房時,一經發現有請偽假、代房等一切違規行為者扣操行分2分。

  11.對不配合管理人員工作,無故拒不開門接受各項檢查;或刁難、謾罵、無理取鬧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1分,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並扣操行分2-5分。

  附:內務檢查時間每週一至週五8:00至10:00;如有特殊情況則週六和週日檢查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4

  為加強對學生宿舍樓的安全保衛、組織紀律、清潔衛生及財產、公共設施的管理,維護學生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特制訂本宿舍規則。

  一、學生一律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不隨意遷動,不串宿舍,不住宿他人床位,每宿舍選一名宿舍長,負責本宿舍工作。

  二、按指定位置張貼本宿舍成員表、值日表、宿舍公約。

  三、宿舍長安排本宿舍成員輪流值日,每日按軍訓內務要求整理宿舍內務,搞好宿舍和個人衛生。

  四、任何人不得容留外來人員住宿,擅自留宿造成事故,追究當事人責任。

  五、宿舍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高聲喧譁,打鬧奔跑、吹哨、滑旱冰、打球等,及從事妨礙他人休息的活動。熄燈前兩分鐘上床作息,熄燈後五分鐘內進入睡眠狀態,不許點蠟。

  六、愛護宿舍內外的一切公物。

  (1)不要在宿舍內亂釘、亂拉、亂掛、亂貼,防止塗抹、蹬踏、汙損牆壁。

  (2)愛護和管理好宿舍樓內的門窗、玻璃、照明器具、床鋪等公物

  (3)節約水電、注意關燈和關閉水龍頭。

  七、遵守午休、晚休紀律,按時就寢,不在外留宿。

  八、宿舍內不準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防止失竊,離開宿舍時必須關閉門窗並上鎖。

  九、注意保持樓道、水房和廁所衛生,禁止向水房、廁所、樓道、窗外及水池、便池內亂扔、亂倒雜物,不在樓道內潑水,嚴禁將飯菜等倒入樓內及將飯菜倒入宿舍衛生間。發現下水道阻塞及時疏通或報告宿管人員。

  十、舍內要經常保持清潔,建立衛生值日製度,做到每天打掃、拖地板;每天檢查,評分公佈。要求每個宿舍做到:窗明几淨,被褥疊放規範,物品擺放整齊。

  十一、按時起床、出操、上課,上課期間不在宿舍內逗留,有病需臥床休息者,需經校醫務室證明、教育處同意並向班主任請假方可,上課時間及課間無特殊原因不準回宿舍。

  十二、注意安全,嚴防事故,不在宿舍記憶體有蠟燭,打火機等任何火種。嚴禁點蠟燭、蚊香,以防失火。嚴禁私用電器,宿舍內不得私裝燈座插頭,亂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熨斗、電熱杯、電褥子等電器,保證用電安全。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床上蹦跳打逗,不搞危險攀登。

  十三、建立文明宿舍,提倡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不談低階趣味的話題,禁止學唱和收放不健康歌曲,不看內容不健康的書刊。

  十四、凡違犯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給予必要的教育、紀律處分和經濟賠償,確保宿舍樓安全、文明、舒適、整潔、衛生,給學生提供一個良好的休息環境。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5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擺放,這個由舍長親自指揮。

  二、鞋擺放在床底下,整齊地擺好,如有同學亂脫的,由舍長安排任務。

  三、衣服不準亂掛在床位,如有違者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衛生清潔要搞好,當天的同學當天倒完垃圾,否則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幹,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時間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記員回報,不登記的宿舍由舍長掃地一天,倒垃圾一週)

  五、當天值日同學要掃淨宿舍衛生,陽臺、走廊、床底要掃乾淨,如有扣分、掃地一週並扣學生本人兩分。(注:文明宿舍評比要搞好宿舍的內務)

  六、在宿舍不在亂扔剩飯剩菜或倒在廁所,如有違者掃地一週並扣兩分。

  七、宿舍鈴響後,要保持安靜,回到自己的床位,不準開水龍頭、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員檢查人數後,關好門以防別人竄進來。本舍的同學不準在午晚休時間竄進別人的宿舍,如有違者扣五分並抄書,如有舉報者加兩分以作表揚。(注:如果舍長虛報假人數的由領導或老師處罰)

  八、午晚休講話者扣五分並掃地一週,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處理。

  九、在午晚休期間不能沖涼、看小說,如有違者扣兩分,並抄書。

  十、舍長每天要催促同學按時起床,不準睡懶覺,如果不催促別人,扣舍長兩分。

  十一、同學起床後應摺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學扣本人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並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時間,沒響鈴不能走出宿舍門口,如有違者扣兩分/次,並掃宿舍一週。

  十三、如有發現宿舍本人偷盜別人的東西扣十五分/次,並抄書。吸菸、飲酒扣二十分/次,有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時間,不能打撲克,如有違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長打扣二十分/次,並抄(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兩次,寫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檢討,由班主任監督。

  十五、亂扔垃圾者扣兩分/次並掃地一天,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時間內不能吃零食,若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十七、如損壞宿舍門、窗、床板扣舍長五分/次,扣宿舍同學十分/次,並賠償。

  十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以免火災發生,如有違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聲喧譁,如有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6

  1、凡公司職工需要公司安排宿舍的,要交納100元床鋪押金,辦公室根據押金收據安排住宿,收取每人每月5元的房租、水電費。

  2、住集體宿舍的職工,要保管好宿舍內的一切公用設施,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為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3、宿舍內嚴禁亂拉電線、私安插座,嚴禁使用電爐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違者處以100元罰款。

  4、住集體宿舍的職工要搞好室內、室外和個人衛生,宿舍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抽查一次不合格罰款30元。

  5、嚴禁從樓上向下拋擲垃圾,傾倒汙水,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6、嚴禁外來人員在集體宿舍內過夜,因工作需要確需過夜者,須持身份證到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違者對安排留宿者所在部門負責人處以50元罰款。

  7、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打鬧、酗酒,違者視情節輕重對責任部門負責人處以50—100元罰款。

  8、集體宿舍晚九點半熄燈,違者對相關責任部門罰款20元/次。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7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擺放,這個由舍長親自指揮。

  二、鞋擺放在床底下,整齊地擺好,如有同學亂脫的,由舍長安排任務。

  三、衣服不準亂掛在床位,如有違者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衛生清潔要搞好,當天的同學當天倒完垃圾,否則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幹,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時間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記員回報,不登記的宿舍由舍長掃地一天,倒垃圾一週)

  五、當天值日同學要掃淨宿舍衛生,陽臺、走廊、床底要掃乾淨,如有扣分、掃地一週並扣學生本人兩分。(注:文明宿舍評比要搞好宿舍的內務)

  六、在宿舍不在亂扔剩飯剩菜或倒在廁所,如有違反者掃地一週並扣兩分。

  七、宿舍鈴響後,要保持安靜,回到自己的床位,不準開水龍頭、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員檢查人數後,關好門以防別人竄進來。本舍的同學不準在午晚休時間竄進別人的宿舍,如有違反者扣五分並抄書,如有舉報者加兩分以作表揚。(注:如果舍長虛報假人數的由領導或老師處罰)

  八、午晚休講話者扣五分並掃地一週,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處理。

  九、在午晚休期間不能沖涼、看小說,如有違者扣兩分,並抄書。

  十、舍長每天要催促同學按時起床,不準睡懶覺,如果不催促別人,扣舍長兩分。

  十一、同學起床後應摺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學扣本人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並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時間,沒響鈴不能走出宿舍門口,如有違反者扣兩分/次,並掃宿舍一週。

  十三、如有發現宿舍本人偷盜別人的東西扣十五分/次,並抄書。吸菸、飲酒扣二十分/次,有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時間,不能打撲克,如有違反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長打扣二十分/次,並抄《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兩次,寫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檢討,由班主任監督。

  十五、亂扔垃圾者扣兩分/次並掃地一天,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時間內不能吃零食,若違反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十七、如損壞宿舍門、窗、床板扣舍長五分/次,扣宿舍同學十分/次,並賠償。

  十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以免火災發生,如有違反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大聲喧譁,如有違反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8

  1、按時作息,不得提前、推後。下晚自習後,應及時洗漱、歸寢。不準在操場上打球、打鬧、相互追逐,非就寢時間不得在寢室逗留。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

  2、起床後整理好內務。被子疊好,盆子、毛巾、水瓶、碗筷、漱口杯等用品保持整潔,並有序地置放在固定地方。

  3、不準在寢室裡洗漱,亂潑髒水,嚴禁往窗臺、室外扔垃圾或其它東西。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並承擔垃圾處理費。

  4、不準在寢室裡打鬧,熄燈後不準吃東西、講小話乃至吵鬧,影響別人休息。凡違反者,一律實行紀律處分。

  5、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寢室清潔,垃圾、髒水不準存放在垃圾桶裡,更不準將垃圾倒在廁所裡,飲料瓶、快餐麵碗、果皮等不準往廁所裡扔,以免堵塞糞便通道。每天早上必須打掃,特殊情況下適時打掃,學校專人檢查,若不合格者,除扣分外,還要補掃,直到合格為止。

  6、男女生值周的班,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各自的清潔區,要衝乾淨廁所。值日生要關閉電燈。學校專人檢查,若不合格,除扣分外,還要補掃,直到合格為止。

  7、下課十分鐘不準進寢室,鑰匙不準轉交他人。

  8、寢室裡不準留宿外人,更不準不假外宿。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9、寢室裡不準點蠟燭,冬季不準燒煤油爐、電爐等燒火烤,嚴防火災。自己的錢、物妥善存放保管,注意防盜。

  10、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更不準打鬧推搡。凡違背此項制度,釀成事故者,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11、不準亂動床鋪、電路、滅火器等設施。凡有損壞,照價賠償。

  12、鋁合金窗開關要仔細,不得向上向外用力,謹防窗扇滑落損壞,乃至傷人,凡亂推亂搡,造成損壞或傷人者自行承擔有關全部責任。

  13、嚴格服從寢管老師的管理。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9

  學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終是整個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務。各樓層宿管老師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責任者;各班生活委員和各宿舍舍長兼任安全委員,負責各種安全隱患的發現、報告與防範,監督檢查各種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一、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禁絕使用任何違規私帶電器。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應報告宿管老師,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二、消防安全

  宿舍樓區,嚴禁煙火,安全第一,從我做起。不得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不許抽菸、點蠟燭、燒紙物,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宿管辦要組織宿管老師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緊急救生常識等,必須演練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檢查更新各種消防設施。

  三、財物安全

  不將過多的錢物帶入宿舍,貴重物品請鎖入個人箱櫃。離開宿舍必須鎖好門窗。特別是一層各宿舍(含水房、衛生間,由宿管老師負責)要及時關鎖窗戶,嚴防任何人從窗戶出入,相關舍長要嚴把此關,絕無疏漏。

  四、上下樓梯安全

  在緊急集合、下課出入等學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樓層宿管老師必須提前敞開大門、敞通疏散通道、開啟樓梯照明燈並常備手電筒和應急燈,按時站在相應的樓梯口指揮疏導,及時化解各種緊急突發事件。學生上下樓要按規定東、西樓梯分流,並必須靠右行。同學之間要禮讓三先,不得擁擠起鬨。

  五、值班安全

  每天宿舍樓區總值班老師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並做好值班記錄。上課(含自習)期間學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假條,並詳細登記後方可出入。學生不在時外來陌生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雙休日值班老師負責清點留宿生人數、開具離校單(留宿生出入校門專用)、接聽電話、安全保衛等。

  六、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為善、與鄰為伴,杜絕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不許竄床竄宿,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不得在宿舍、樓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鬧、推桑起鬨。舍長要觀察宿舍動態,化解矛盾,防患於未然,教育和引導大家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安全關係。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10

  1、為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學生宿舍必須以校為單位組織好學生安全值班、負責管理好各系各門棟的宿舍安全。學生宿舍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等電熱器具;嚴禁私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禁止在蚊帳內點蠟燭。為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2、學生宿舍必須以校為單位組織好學生安全值班、負責管理好各系各門棟的宿舍安全。

  3、學生宿舍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等電熱器具;嚴禁私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禁止在蚊帳內點蠟燭或點燈;禁止在宿舍內生火做飯;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4、凡本校人員出入學生宿舍一律憑校徽、有效證件出入,非本校人員必須驗證登記,經同意後方可入內,不得在樓內留宿,有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須經所在院系和保衛處同意後方可留宿。

  5、宿舍按時開關大門,宿舍關門後因特殊情況要進出的,應向門衛出示證件或證明,經門衛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進出。

  6、學生各種情況離校期間,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學生看守;學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準侵佔和借居畢業生離校後閒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應相互配合。

  7、不準在宿舍牆上張貼各類海報、廣告、啟事和其它未經學校允許的張貼物;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搞任何經商活動;門衛應禁止小商販進入宿舍區。

  8、學生應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現金及時存入銀行並設定密碼;房內無人時必須關窗鎖門;攜帶貴重物品出門自覺接受門衛的檢查和登記。

  9、提高警惕,嚴防各類案件發生,發現案情或險情,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現象,要及時報告並主動配合,提供線索,見義勇為,消除隱患。

  10、門衛應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本規定由校保衛處負責解釋和執行。

  12、本規定公佈之日起生效。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11

  學生宿舍作為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與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其安全穩定是學生實現全面發展的基礎。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本著“以育人為根本、以管理為手段、以服務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為學生的成長與成才營造良好的氛圍與和諧的環境。為了發揮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入宿

  1. 學生宿舍由學校統一管理安排,學生必須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學生如需調換宿舍,須在規定時間內,經學院稽核、由學院統一至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後方可調換。各類申請表格請至xxx下載。

  2. 學生臨時借用宿舍鑰匙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丟失鑰匙要及時上報宿舍管理中心,並憑本人有效證件交款後補配。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換門鎖的,須報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備案。費用學生自理。

  3. 學生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住宿費每新學年初繳納一次。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學籍變動而退宿時,住宿不滿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住宿費,超過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住宿費。

  4. 安裝空調的寢室,住宿學生應按照《空調租賃協議》相關內容執行。

  二、作息制度

  1. 學生宿舍的晚間熄燈時間:

  週日-週四:23:00

  考試期間:24:00

  週五、週六、節假日:通宵供電

  裝有空調的學生寢室,應按照熄燈時間自覺熄燈。

  2. 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起床,晚間熄燈之前必須回到宿舍。熄燈後,應保持安靜,以免影響其他同學的休息,不得無理要求延遲熄燈時間;在熄燈同時,由宿舍值班員關閉宿舍樓大門。

  3. 學生熄燈後歸來的,應向宿舍值班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說明原因並按規定登記。對於無特殊原因而經常熄燈後歸來的學生,宿舍值班員有責任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學院反映情況。

  三、宿舍安全

  學生入住前,統一簽訂《住宿協議書》與《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明確權利義務,承擔安全責任,認真履行諾言。

  1. 宿舍樓內嚴禁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主要包括①電熱類電器如電熱棒、電熱毯、電熱壺、電熱杯、電爐、取暖器等;②高功率電器如電吹風、電水壺、電夾板、捲髮棒等;③烹煮類電器如電飯煲、電熱鍋、電磁爐等。

  2. 嚴禁損壞學生宿舍公共財物、公共設施,嚴禁挪用、損壞消防器材和設施。

  3. 嚴禁使用明火如焚燒、蠟燭、酒精爐等,嚴禁拉閘,嚴禁私自改動電錶,嚴禁私拉電線、插座,嚴禁在床上使用交流電電器,嚴禁使用超長接線板與充電應急燈等。

  4. 嚴禁使用劣質接線板、充電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三無”產品。

  5. 嚴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寢室成員住宿。

  6.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7. 嚴禁吸菸、酗酒、賭博、搓麻將、打架鬥毆等違紀行為。

  8. 嚴禁宿舍內停放腳踏車,樓內禁止飼養寵物。

  9. 嚴禁宿舍內放置管制刀具。

  10. 嚴禁高空拋物。

  11. 提高安全意識,發現漏電和電器故障及時報修,做到人離燈滅、人走機停、人離寢室切斷電源。

  12. 嚴格執行值班室會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務人員須佩帶有效證件出入宿舍,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四、行為規範

  1. 學生應妥善使用和愛護宿舍內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傢俱、燈具、電話設施等公物。

  2. 提倡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宿舍時,關閉水電。

  3. 自覺保持宿舍環境的清潔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在宿舍內做到垃圾袋裝化,垃圾袋帶出宿舍樓並扔到指定垃圾箱內。宿舍內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潑水,不將飯菜倒在水槽裡,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不在牆面亂塗、亂畫、亂張貼。

  4. 學生應維護宿舍內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樓內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學生應積極參加宿舍樓內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動。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學生在宿舍內不得有吸毒、傳播、複製、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製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參與非法的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動;不得從事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7. 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學校老師、檢修或衛生檢查人員來到宿舍時,要主動開門,禮貌回答有關問題。同學之間要互幫互助,相互關心,形成團結友愛的良好氛圍。

  8. 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任何學生、單位及團體不得在宿舍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及收費性服務活動。

  五、用電管理

  1. 本、專科學生每人每月免費使用5度電(按月結算),超額部分由該宿舍住宿學生自行支付。學生可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至購電站購電,電費價格採用上海市居民用電價格。

  2. 每學期開學初,各寢室可根據住宿人數至購電站一次性免費領取6個月的用電額度。

  3. 電錶有購電提醒功能,當電錶剩餘電量低於20度時,電錶會自動斷電一次作為提醒。此時,學生可憑有效證件到購電站購電,以恢復供電。

  六、退宿手續

  1. 畢業生按照學校規定的日期離校,離校時憑離校手續單辦理退宿手續,並交還鑰匙等有關物品。

  2. 畢業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住宿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稽核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統一安排入住。

  3. 畢業生在辦理離校退宿過程中,須接受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對宿舍內的傢俱、門窗玻璃、門鎖、燈具、水電、電話等設施裝置的驗收,如有丟失、損壞的,按照《住宿協議書》相關條款執行,照價賠償。

  4. 提倡文明離校,畢業生在離開宿舍時,應保持宿舍內的乾淨整潔。

  5. 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原因退宿時,憑學校學籍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6. 學生辦理走讀需退宿的,應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校外住宿登記表與校外住宿承諾書,經家長簽字、學院稽核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走讀手續。

  七、三級建家

  1. 學生宿舍開展“三級建家”評比活動,每學年評選出“合格之家”、“優秀之家”與“模範之家”。

  2. 每學年初進行“三級建家”的申報工作,並對申報的寢室進行檢查評審,第一學期末進行初評,第二學期末進行總評。

  3. 凡被評上的寢室將在網上進行公示,該寢室內學生在綜合素質測評時給予加分。

  4. 校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各類獎學金獲得者所在寢室必須為“合格之家”。

  5. 學生黨員、市級各類評優所在寢室必須為“優秀之家”。

  6. 每學年衛生成績平均16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合格之家”的申報評選,17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優秀之家”的申報評選,19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模範之家”的申報評選。

  7.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檢查寢室內務,對寢室每週的衛生平均成績建立資料庫管理,並在宿舍樓內公佈。

  8. 寢室衛生檢查中,每學年中有兩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發黃牌警告,通報學院。第三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其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寢室衛生專案為零分。

  9.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定期抽查申報三級建家寢室情況,並彙總反饋相應學院,學期末與學年末在網上進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評為“優秀之家”、“模範之家”的寢室,均可獲得年度“文明寢室”的稱號。

  八、違章處理

  1. 學生在宿舍樓內的違章處理實行扣分制度,處理種類包括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取消住宿資格、校級行政處分等。每位住宿學生每年起始總分為10分,凡違反以下規定的,按相應分值扣除,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2. 內務衛生成績低於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內出租床位、私自調換宿舍、留宿非本寢室人員,從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其他破壞或阻礙學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內酗酒、賭博、鬥毆,破壞公物、高空拋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學生在宿舍樓內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的,一經查實予以沒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竊電、私自改動電錶、私拉電線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學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樓發生火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1—5分扣分處理。

  9. 凡認識態度惡劣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3分追加扣分處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開具白色警告單。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黃色警告單,並抄送學院。

  11. 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5分的,在宿舍樓內通報批評,取消“三級建家”評選資格,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將相應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10分的,取消住宿資格,在樓道內張榜公示,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告知學生家長。扣分情況每月在宿舍樓內公佈一次,以學年為單位累計。

  12. 凡取消住宿資格的,學生必須於兩天內搬離寢室。需要申請再次住宿的,一個月後,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處理。

  13. 凡給予校級行政處分的,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實,經核准後報學工部(處)。留校察看以下的違紀處分報學工部(處)部(處)務會議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處分由學工部(處)報校長辦公會議批准。各類處分結果必須由違紀學生本人簽字並向全校公佈。

  本規定適用於所有住讀學生,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12

  一、按時作息:

  1、夜自習結束後,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不得在教室等其他地方停留。

  2、按時就寢,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講話,不談笑,不得干擾別人睡眠。

  3、起身鈴響後立即起床,整理好床鋪。

  4、星期日、星期一到五,都要參加夜自習(初一、初二星期五不夜自修),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況,先書面申請,班主任核實並簽字,並告知值日教師。

  二、愛清潔,講衛生:

  1、保持宿舍整潔衛生,每天早飯前及中午各打掃一次寢室,按床號輪流值日(查實二次不值日者,取消寄宿資格),積極參加公共場所的保潔工作。

  2、注意宿舍處公共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拋果皮紙屑,不將變質食物及有臭味的物品拿進寢室。隨便向窗外潑水,亂拋果皮紙屑雜物的給予警告處分。

  3、保持宿舍整潔,物品排放整齊,不亂掛衣服和其他物品,不弄髒室內外牆壁。

  4、注意個人衛生,衣被、鞋襪勤洗勤曬,頭髮勤理,指甲勤剪。

  三、注意安全,加強保衛:

  1、寢室內不私自拉線裝燈,嚴禁點火點燈、蠟燭,杜絕一切火種。私自拉線裝燈及點火油燈、蠟燭的通知班主任嚴肅教育。

  2、不得私自留宿朋友,或私自調換宿舍,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寄宿資格。

  3、及時關鎖門窗,上課時間內一律不得進入宿舍。凡翻牆爬門者,發現一次通知班主任教育一次,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

  4、寄宿生不在校內寄宿時必須嚴格執行請假手續,經班主任同意並告知宿舍負責人處。

  5、要尊重舍務老師和值日老師,聽從勸告和教育,不得強詞奪理,更不允許無理頂撞。

  6、生活節儉,穿著不講究名牌,不允許把MP3等貴重物品帶入學校,只給學生少量零用錢,不允許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

  四、健全組織,加強管理:

  1、各寢室推薦各舍長一名,負責本室紀律、整潔、保衛工作,並及時向舍務主任反映。

  2、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損壞,舍長應立即反映給值日老師處查明原因,按情論處。

  3、堅持開展建立“文明宿舍”活動,凡嚴格遵守宿舍制度的宿舍命名為“文明宿舍”。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13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培養學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樹立以“宿舍為家”的思想,加強學風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學生處負責全校學生宿舍管理、定期檢查評比。

  二、宿舍管理員直接負責學生宿舍管理(安全、衛生、消防等)。

  三、宿舍衛生要求:

  (1)無塵,房門不準亂張貼,不準掛東西,窗簾掛放應美觀大方。

  (2)地板無垃圾,室內、室外的天花板、牆、燈管無塵無蜘蛛網;牆壁光潔,不準亂張貼,不準掛衣物。

  (3)被褥、枕頭要求收疊整齊,擺在靠後窗一方的床頭,床上不準掛放其他衣物,不準掛床簾,床架乾淨無塵;起床後,蚊帳必須收起掛靠牆壁上。

  (4)書架、板凳乾淨無塵,桌面乾淨整齊,書架上的書擺放整齊美觀;日用品、學習文具按宿舍實際情況統一擺放有直線感,板凳不用時將其放入桌子下與桌子相平。

  (5)桶盆按各宿舍情況具體擺放,要求整齊、美觀。

  (6)角落保持清潔,無衛生死角。

  (7)洗衣機統一擺放在洗手間,洗手間保持乾淨。

  (8)衣櫃按學校要求擺放。

  (9)各宿舍按實際情況實施上述條例。

  四、宿舍紀律

  (1) 按時就寢,按時起床

  (2)服從管理人員安排,不得自行選擇宿舍和床位。

  (3)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廢物,亂塗東西,損壞公物的行為。

  (4)嚴禁往窗外、走廊倒水、扔雜物、摔東西、損壞公物的行為。

  (5)嚴禁在宿舍發生不文明行為。

  (6)自習時間不得在宿舍內打牌、下棋、會客以及睡懶覺;休息時間不準做有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由舍長負責監督。

  (7)不準進入異性宿舍,有公事經值班員同意,方能進入。

  (8)節約用水用電,人走關水關電。

  (9)未經宿室管理員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10)不得無故拒絕檢查,對檢查人員不得有無禮行為。

  (11)同宿舍同學應該和睦相處,提倡文明、團結、互助的風氣。

  (12)注意防火、防盜,外出關窗鎖門,敢於同不良行為作鬥爭,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向宿舍管理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反映。

  五、值日製度

  (1)每間宿舍選出舍長,對宿舍管理全面負責,宿舍要有輪值制度,值日生負責門窗、地板、洗手間的衛生。

  (2)在離開宿舍前做好關窗、關燈和鎖門工作。

  (3)值日生協助舍長督促同學搞好內務,遵守宿舍紀律,對違反制度的同學應大膽批評指正。

  六、宿舍檢查、評比

  (l)宿舍檢查分固定檢查、突擊檢查兩種。每週一次固定檢查,每月兩次突擊檢查,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2)宿舍管理員負責對學生宿舍進行固定檢查、評比,學校政教處負責組成宿舍評比小組負責對學生宿舍進行突擊檢查、評比,每次評比結果及時公佈。

  (3)政教處對檢查結果進行分析,固定檢查、突擊檢查成績分別佔40%、60%。

  (4)每學期按公佈欄成績累計總和排名次,評出校文明宿舍、優秀舍長和先進個人。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最佳化宿舍環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確保住宿生在宿舍生活安全舒適,特制訂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裝置,並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每學期開學,按老師的安排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床、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並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二、建立宿舍管理老師負責制。每學年,由學校聘任男女宿舍管理教師,宿舍管理教師每學期對宿舍公物進行清點作好登記,期末驗收,按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由宿舍管理教師落實到相關人員。

  三、建立宿舍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由宿舍的全體成員推選宿舍長,負責制訂輪流值日製度,檢查、落實宿舍內各種措施和督促宿舍學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五個必須十個不準”定期向男女宿舍管理教師彙報本宿舍的情況。

  四、在宿舍,對人要講文明禮貌。杜絕講髒話和不文明的舉止,嚴禁吸菸、喝酒、賭博、打架、看、傳黃色的書刊。

  五、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六、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宿舍同學要互幫互愛,並及時報告住宿管理教師和值班教師。病情較重者,值班教師第一時間報告住宿管理教負責人梁老師,梁老師迅速報告宋書記。通知家長,在值班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七、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晚自習時間一律要到教室學習(生病學生憑有關證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燈後不得大聲喧譁、講話,不準在宿舍裡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並通報批評。

  八、必須保持宿舍清潔衛生,每週日返校進行一次大掃除,每天安排值日生進行清掃和保潔。嚴禁帶零食,嚴禁在宿舍內吃飯,嚴禁向樓下、窗外拋擲雜物;嚴禁汙損牆壁及亂塗亂釘;嚴禁在廁所內丟雜物、硬紙塞進廁所、水管等

  九、不準私接用電器,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並取消住宿資格。

  十、不得將大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十一、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嚴禁男士(含家長)進入女生樓。

  十二、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範。

  1、宿舍實行宿舍管理教師開門制度,做到人在開門,人走鎖門。

  2、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進入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教師同意方可開門進內。

  3、貴重物品必須鎖在宿舍的鐵皮櫃中。

  4、住宿生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檯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5、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次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6、嚴禁攜帶凶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7、如遇緊急危險,相關學生要有秩序地離場,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並要迅速報告值班教師,值班教師報告安全保衛人員,安全保衛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8、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9、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鬨,吹口哨,大聲怪叫等。

  10、嚴禁爬門窗,爬防護網。

  11、不準把籃球、足球帶進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區打球。

  12、加強群防群治,發現有偷盜、勒索、搶劫行為要勇於鬥爭、及時報告,要敢於同違法、犯罪作鬥爭。

中學宿舍管理制度15

  編號:RLZYB-YL-13-003

  為加強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建立安全文明的住宿環境,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未經許可或非緊急情況嚴禁擅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

  2、嚴禁在床鋪上吸菸、燃蠟燭。違規者罰款50元/次,情節嚴重者清鋪處理。

  3、員工在宿舍內使用移動插座時要注意安全,無人時要拔掉插座頭。

  4、充電器充電完畢及時拔掉,以免造成安全隱患。

  5、不得將插座放置在床鋪上,避免引起火災。違規者罰款50元/次。

  6、宿舍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熱得快、電爐子、電夾板、電磁爐、電褥、電熱鍋、電吹風等。違規者罰款100元/次。

  7、如在宿舍內發現有使用大功率電器,但未追究到責任人,宿舍內全體住宿人員,每人處罰100元,並通報。

  8、宿舍內嚴禁使用酒精爐,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帶入宿舍。違規者罰款100元/次。

  9、嚴禁在電線、燈管等電器裝置上放置物品。違規者罰款50元/次。

  10、員工不得留他人住宿。如發現罰款100元/次。

  11、嚴禁在宿舍內飲酒、賭博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違規者罰款100元/次,情節嚴重者,交公安執法部門處理。

  12、嚴禁男女混宿,如有發現,處罰500元並予以通報,做清鋪處理。

  13、住宿員工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宿舍沒有人員時要關好門窗。

  14、安保人員每天晚上定時檢查,如有宿舍不予開門,宿舍罰款200元/次,住宿人員均攤。

  15、在安保人員檢查時,如有被查宿舍的人員不配合檢查、出言不遜、毆打等嚴重的違紀行為發生時,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宿舍罰款200-500元,並予通報、開除責任人,或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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