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幼兒園食堂與幼兒集體用餐的衛生、安全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衛生部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監督,幼兒園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二、食堂應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
三、食堂的設施裝置佈局合理,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間,用餐場所。
四、餐具使用前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洗滌劑、消毒劑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五、嚴格把好食品採購關,食堂採購員必須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以保證其質量。
六、食品存放應當分類、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持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八、幼兒園食堂不得製售冷葷冷盤。
九、食堂剩餘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高溫徹底加熱後,方可食用。
十、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了避免幼兒園食堂發生傷害事故,預防造成食品汙染事故的發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發生,保證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汙染措施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採購,加工腐爛、變質、黴爛的肉類、奶類、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數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五)凡患有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應禁止從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工作。
(六)把好食品採購、驗收關,防止有毒食物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於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鹼、小蘇打、明礬、硫黃去汙粉、清潔劑、食品新增劑、髮色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八)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九)一旦發生事故,應保持現場應有狀態,防止當事人擅自毀掉可疑食物,應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採集病人排洩物或嘔吐物樣品,及時送交衛生管理部門,以備檢查,聽候處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預防火災、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裝置應符合消防規範,並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裝置。
(二)加強火源管理,油灶、煤氣爐灶、電熱裝置及電源控制櫃應
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汙物,將易燃物品置於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菸。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三、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和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一)所有裝置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定專用刀具櫃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後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灶操作人員在烹製、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幼兒園建立由園領導、後勤組長為食品衛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保健為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幼兒園食堂在取得衛生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後方可開辦。
三、幼兒園食堂需符合上級部門的規定創設合理、衛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並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帶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採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採購有後勤部負責,幼兒園指定送貨單位,保健員驗收,禁止三無食品、腐爛變質的食品進入廚房。
(2)採購原料必須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儲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籤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採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採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採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並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點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採購的發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選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並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覆漂洗,避免蔬菜汙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儲存48小時,並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範、整潔、有序。
(8)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員負責,做到安全衛生,餐具、用具用後洗淨,用前消毒,消毒後要用紗布蓋好,並放在規定的位置。
(9)食堂應有食堂工作人員保持衛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汙物,垃圾桶隨時蓋嚴、並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10)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煤氣要每天小查檢查,每週大檢查,用後及時擰緊開關。
六、飲水衛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提供給幼兒的飲水裝置必須具有衛生許可證。
(2)由總務處負責,保健室監督,定期請專業人員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員每天對幼兒的保暖桶和水杯進行消毒,嚴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壺要上鎖。
七、保健老師每天應認真做好食堂從業人員的晨檢工作,一旦發現有腹瀉、皮膚髮炎出膿等不適合工作的症狀應讓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療。
八、廚房工作人員要將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後將廚房的門鎖好,工作時間無特殊情況不準離開廚房,保證廚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進入作案。
九、廚房倉庫、儲藏櫃要及時上鎖,由專人保管鑰匙。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設立更衣、洗手消毒專用間。
二、設立與售餐數量相適應的盛放待售食品的臺(架)。
三、盛放食品的容器要專用,並有標誌。
四、銷售熟食要用專用器具,嚴禁用手抓。
五、不售變質、變味食品。
六、售飯菜視窗要能夠開合,嚴禁開放式。
七、要設定與配餐間相適應的紫外線消毒燈,定時開燈消毒。
八、售飯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充分利用“三防”設施,保持配餐間的清潔衛生,發揮其對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潔功能。
二、工作人員進入配餐間前著裝要整潔,手經過消毒後,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發飯菜。
三、工作人員在操作時不能對著成品飯菜咳嗽、打噴嚏,不能用手摳鼻屎、耳垢,上廁所要洗手。
四、分發飯菜時,先檢查盛裝飯菜的容器是否清潔、衛生,經過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圍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飯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檯或架子上。
六、未經允許,從業人員不能隨意換崗,非配餐間的工作人員,在配餐時不得隨意出入配餐間。
七、領取飯菜的老師不得進入配餐間,飯菜由配餐間工作人員送出配餐間。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構成
1.單位負責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二、餐廳衛生制度
1.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2.要每天清掃兩次,每週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3.不銷售變質、生蟲食品。
4.小餐具用後洗淨、消毒、保潔。
5.服務人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前、便後洗手消毒。
6.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櫃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7.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鍊,塗指甲。
三、冷盤間(冷葷間、熟食間)制度
1.冷盤製作必須做到“五專”:即專人、專室、專工具、專冷藏、專消毒。並在冷盤製作間入口處設預進間,供工作人員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冷盤製作間內必須安裝空調設施,保證室溫低於25℃。
3.冷盤製作間加工前必須進行紫外線消毒,每次消毒時間不少於30分鐘。
4.冷盤製作前要將刀、砧板、檯面、手進行消毒並有消毒記錄。
5.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製的成品冷盤,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須洗淨消毒,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冷盤製作間。
6..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7.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製作,當天銷售,過夜隔夜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8.工作結束後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製作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9.非專業間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冷盤加工無關的活動。
四、初(粗)加工間制度
1.有專用加工場地,工具、容器要專用,腐敗變質原料不加工使用。
2.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淨,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應分池清洗,水產品應在專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將外殼洗淨,必要時應進行消毒處理,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
3.加工後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
4.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檯要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誌。
5.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6.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五、烹調加工制度。
1.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2.塊狀食品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
3.隔夜、隔餐及外購熟食回鍋徹底加熱後供應;
4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
5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後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6.製作點心用原料要以銷定量,製作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新增劑,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新增劑使用安全標準》;
7.工作結束後,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牆面的清潔衛生工作。
8.操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髮指甲,不蓄長髮和鬍鬚,不吸菸,不隨地吐痰等;
9.具備能盛放一個餐次的密閉垃圾容器,並做到班產班清。
六、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1.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2.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汙染。
3.包裝食品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4.加工用工具、容器、裝置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須消毒。
5.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6.加工所防塵、防蠅設施齊全並正常使用。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食品採購
1、制定食品採購計劃。確定採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營業執照、食品生產銷售的相關許可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發票等材料,採用掃描、拍照、資料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快速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並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
1、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可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次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於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資訊。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絡電話等資訊。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牆離地,按入庫的先後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汙染不潔或超過儲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資訊,以備查驗,賬目儲存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週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乾淨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設定待召回(退回、銷燬)食品存放區域並明示。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汙染。
9、食品與非食品、生食與熟食應當有適當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標識;
10、貯存冷藏、冷凍等有溫度要求的食品,有滿足其溫度要求的裝置設施;
(三)食品運輸
1、食品運輸必須採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用運輸工具,運輸車廂的內倉使用抗腐蝕、防潮、易清潔消毒的材料。運輸冷藏、冷凍食品應使用專用冷藏、冷凍裝置或車輛。
2、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並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汙染。
3、在裝卸所採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4、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汙染。
(四)食品銷售
1、每天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並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於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汙染。
6、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並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資訊,並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並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5、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6、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燬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7、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8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理解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帶給“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範“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銷)貨日期等資料。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狀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務必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癒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務必持續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務必清淨、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不得吸菸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儲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務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
四、不合格食品下櫃銷燬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狀況,並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用心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用心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資訊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欄”,及時公佈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資訊,必要時透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佈,並建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檔案,理解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免費學習網吐痰;經營場所每一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持續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牆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持續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定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定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裝置、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資料;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狀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用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設立食品衛生宿命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和環境衛生檢查;
2、把好食品採購、進貨關,個性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採購黴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3、規範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割槽、肉菜分開、生熟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牆,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範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透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彙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並追究職責人的職責。
食品存貯制度
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汙染源。
3、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清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檢視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時處理。
4、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於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潛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個性是外觀與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應配備專用的冰箱、冰櫃。
6、食品儲存配備專用消毒裝置,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進行洗刷消毒。
7、成品碼放時,與地面,牆壁應有必須距離,便於通風。要留出通道,便於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溫、溼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務必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務必取得健康證明後上崗,杜絕先上崗後查體的事情發生。
三、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並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症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溼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理解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職責。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裝裱上牆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並記錄,落實職責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用心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裝置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用《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自查表》等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採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狀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善,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一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式和操作規範。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週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善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定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進貨與供貨商檔案相對應制度
1、執行食品業戶“一戶多檔“制度。將重要食品的生產廠家營業執照、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和每次進貨食品的名稱、來源、數量、時間、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時登記建檔備案,做到“一戶一檔”、專案清楚、手續完備、材料規範,妥善儲存。
2、執行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制度。經營者購進食品時須向生產廠家和供貨商索取票證。證明供貨企業和生產加工企業的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商標註冊證等)。證明食品質量符合相關標準或者規定的證明(包括食品質量合格證、質量認證證明等)。證明食品來源的票據、證明,如稅務發票、收據、商品信譽卡、出貨單據、購銷合同等。依據發票或收據等記入食品進(銷)貨臺帳。以上材料規範存入“一戶多檔“檔案內。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應當真實,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執行食品質量進貨查驗登記制度。在進貨時,索取並認真檢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許可證、食品質量合格證、檢驗檢疫證明、銷售發票等經營性證明檔案。
2、經營者查驗食品質量、核對食品標識的主要內容: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商標、品牌、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食品的淨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3、根據食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
4、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清晰標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失效日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食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進行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6、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或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三)從業人員健康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經營者應當對了解和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食品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4、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儲存運輸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儲藏食品應隔牆離地20公分,存放食品的倉庫通風良好,門窗、地面、貨架清潔整齊,庫內無老鼠、蟑螂及其他昆蟲,不存放過期、變質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雜物。食品儲存過程中採取保質措施,做好質量檢查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徵兆的食品。
2、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3、儲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裝卸食品不得接觸地面,裝車後除能加鎖的運輸車輛外,人不離車,運輸食品的車輛必須有防塵、防蠅、防曬、防雨設施。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執行質量承諾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者對經營的食品向消費者作出質量承諾。
2、對經檢查、檢測發現的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採取拒絕上市、撤下櫃檯、強制退市、追溯召回等措施,防止有質量問題的食品上市。對庫存食品進行清理查驗,自覺抵制不合格食品。發現有可能或已確認為不合格的食品,主動採取中止進貨、停止銷售、召回、退貨、就地封存等適當措施,並將退市食品、退市情況報管轄地工商所處理和備案;
3、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後,立即將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處置,並做好退市記錄和處置記錄;同時將退市情況報告轄區工商所;對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所,並在新聞媒體或者在經營場所入口處等顯著位置設定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批號、上市時間等內容。
4、凡上市的散(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確保經營食品質量安全。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5、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6、經營者進貨時應當與經銷商或生產商簽訂合同,在合同中訂立供貨方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貨賠償條款。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進貨查驗記錄
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並保留相關證明的影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檔案並影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採取先進技術手段。
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籤標註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釐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並符合標籤標註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誌(食品專櫃)並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汙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籤標註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汙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專案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
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後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並儲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裝置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裝置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釋出虛假廣告、虛假資訊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食品經營管理工作,本店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並做好以下工作:
1、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2、定期協助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3、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並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
5、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6、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管理,實施健康檢查,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儲存各種檢查記錄;
8、協助所在單位定期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上交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綜合自查報告,食品安全綜合自查報告樣式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9、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二、進貨查驗制度
1、對採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籤;查驗是否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銷售進口食品的,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對進入商場、超市、食雜店懸掛“總經銷”、“總代理”字樣牌匾的必須查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並將文書影印件留存歸檔備查。
3、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採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三、索證索票制度
1、索證: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貨商索取“一照二證一報告”。即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經營進口食品的,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索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即經營預包裝食品的應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統一樣式,運用電子臺帳軟體開具的供貨憑證;經營生鮮食品的應索取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資訊系統開具的上市憑證。
3、食品索證索票後,在指定場所顯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四、進銷貨臺賬制度
1、食品批發商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
2、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資訊的票據。
3、批發商銷貨時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統一的供貨憑證樣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銷售日期等,運用電子臺帳軟體開具供貨憑證,憑證格式為三聯,第一聯存根(批發商銷貨臺賬),第二聯購貨單位(零售商記賬憑證),第三聯隨貨同行(零售商進貨臺賬)。
4、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櫃,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批發商應將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及時掃描到電子臺賬軟體中並上傳許昌工商商品資訊備案查詢資料庫。
5、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偽造,儲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五、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根據經營需要設定存放設施,如存放架(櫃)、冰箱等。
2、食品貨櫃實行專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殺蟲劑、洗滌消毒劑等),不得存放藥品、雜品及個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3、經營場所應設定防鼠、防蟲、防蠅、防潮、防黴的設施,並能正常使用;必須設定機械通風設施,並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清貨時應做好清潔消毒工作。
4、食品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上架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分類擺放。
5、食品儲存要做到先進先出,儘量縮短儲藏時間,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6、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汙
六、食品銷售管理制度
1、每週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並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於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七、食品安全自檢自查報告制度
1、食品進貨後由專人負責,對食品的品名、規格、數量、價格、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衛生許可證或生產許可證編號、質量認證標誌、淨含量等逐項進行驗收,向供貨方索要進貨發票,並詳細填寫進貨臺賬,驗收合格後方可銷售。
2、根據經驗對購進的食品樣品進行感觀質量評定。
3、檢查食品運輸、倉儲、保管、包裝以及銷售環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檢查食品有無殘質、變味、變質、變形、結塊、沉澱、漏氣、癟灌、漲氣等情況,如發現問題禁止上架銷售。
5、查驗食品是否過期、失效、變質或標籤不全、不合格以及是否屬於國家禁止生產、銷售的食品。查驗食品是否摻雜使假、以次充好。查驗食品是否假冒或仿冒他人產品商標、名稱、包裝、裝潢、廠名、廠址。查驗食品是否偽造、塗改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名稱、地址、有效期和有關質量標準。
6、透過自檢,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對不合格的食品進行退市處理,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並將檢測結果及時存檔上報轄區工商所。
八、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於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後,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並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2、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並做好相關記錄。
九、食品質量資訊公示制度
本單位在場內顯著位置設立食品資訊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食品檢測資訊、退市食品清單和處理情況等。
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維護廣大消費者和全體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單位正常運營,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工作情況,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1、領導小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
組員:
2、應急處置程式
(1)及時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單位負責人要在2小時內向食藥監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並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採取控制措施。
(2)立即搶救
單位負責人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120)搶救,協助醫院進行調查和搶救。
(3)現場處置
單位負責人要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裝置設施和現場。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病人的排洩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
(4)場地維穩
發生食物中毒後,本店的從業人員要盡力做好現場疏導、解釋和安撫工作,要穩定消費者和病人情緒,確保事態可控,任何人不自行散佈事故資訊。無法控制的,要及時與110控制中心聯絡。
(5)配合調查處理
單位負責人要配合食品安全監管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病人中毒情況。
3、事故責任追究
對事故延報、謊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