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制度集合15篇

物業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物業管理制度1

  大廈物業客服部檔案管理制度及規定:

  1、制度

  1.1客服部文員負責客服部所有檔案(通知、制度、命令、公函、總結、報告、通報、會議紀要、政府紀要、政府法規等)的收集存檔和保管。

  1.2文員、助理負責各部門檔案及資料(技術圖紙、說明書、手冊、業戶檔案、車輛檔案、工作聯絡單、通知、報告、公函、總結、會議紀要等)的收集、存檔和保管。

  1.3任何人員借閱上述檔案資料,須登記日期、用途、經手人及歸還日期。

  1.4秘密檔案要妥善保管,不準散播其內容,未經總經理批准,不準翻閱,不準影印,不準帶離辦公室。

  1.5員工個人檔案、材料屬秘密材料的,他人無權翻閱,保管人員也不準,禁止將這些資料擅自給他人過目。

  1.6檔案資料等要進行字母順序還是按內容、按時間等形式分類,其目的都要使查詢迅速方便,因此都必須在檔案夾裡清楚地標明。

  1.7要經常進行清理歸檔,以免資料堆積混亂,對過期的檔案資料要及時清理,無儲存必要的材料,經總經理批准可做銷燬處理。

  1.8檔案具有較強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一經發文必須執行。

  1.9檔案一經領導簽發,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1.10檔案分發傳遞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1.11各部門對需要辦理的檔案,應當認真辦理,不得延辦、誤辦或推諉,對辦理完畢的檔案,承辦人應填寫結果和報告。

  2、規定

  為加強檔案管理,準確傳遞檔案,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1外部來文的有關規定:

  ⑴各上級機關、政府部門及其他單位來文,統一由辦公室簽收。

  ⑵對收到的外來檔案,應及時進行分類、登記和分發傳遞。

  ⑶外來檔案原則上先送總經理閱批。

  ⑷根據總經理批示,逐一傳遞各部門經理傳閱。

  ⑸根據總經理批示,送達檔案辦理部門,並催促辦理。

  ⑹承辦過程中若有疑問,應及時請示,報告解決。

  ⑺檔案閱畢或辦畢,閱文人及承辦人應填寫承辦結果和報告,連同原文退回秘書處存檔。

  2.2對外行文有關規定:

  ⑴部門對外的報告、請示和業務事項聯絡的檔案,均必須送總經理審閱後,方可外發。

  ⑵對外行文,領導批轉後,原件由部門文員留存、歸檔。

  ⑶對外行文,統一由部門文員負責進行編號、登記和外發事項。

  2.3內部行文

  2.3.1公司內部一般性業務往來檔案(包括聯絡單),由各部起草,部門經理籤閱。

  2.3.2公司內部檔案(包括聯絡單),由各部收集、存檔和保管,必須保證完整性及連續性,以便備查。

  2.4不論外部行文或內部行文,一律由秘書、文員、內勤傳遞。

物業管理制度2

  1.目的:透過正確使用、保養和嚴格的管理,延長機械之使用壽命,節約成本,提高效率。

  2.適用範圍:適用於專業清潔機械的操作。

  3.內容:

  3.1洗地機:用於硬性地面清洗。

  3.1.1操作程式:

  3.1.1.1裝地刷與針盤,並使地刷與針盤按逆時針方向旋轉。

  3.1.1.2按比例往水箱內注入清水和清潔劑。

  3.1.1.3插上電源,按下調節開關,將手柄杆調至適合自己的高度。

  3.1.1.4從最靠電源插座的地方開始操作機器,防止機器壓過電線。

  3.1.2注意事項:

  3.1.2.1工作時必須避免刷子接觸電源線,以免電源線捲進刷子內。

  3.1.2.2開動洗地機時,電源線要在操作者的背後。

  3.1.2.3使用清潔劑時,注意不要讓水弄溼馬達。

  3.1.2.4使用完畢,要注意安全,不要隨便使手離開手柄,放開操縱桿,等機器完全停止後再切斷電源,卸下地刷與針盤。

  3.1.3保養工作:

  3.1.3.1使用完畢,把機身及配件清洗乾淨。

  3.1.3.2用乾淨布擦淨機器、電線,將電線繞回機掛鉤,機器必須存放在乾燥地方。

  3.2吸塵機:用於地面、地毯、牆面等較平整部位吸塵的專用清潔裝置。

  3.2.1操作程式:

  3.2.1.1把軟管接駁在機身上,插入220伏電源。

  3.2.1.2開動時按頂上的開關按鈕。

  3.2.1.3吸硬地面時,把吸嘴毛刷伸出,吸地毯時毛刷收入吸嘴內。

  3.2.2注意事項:

  3.2.2.1使用前,檢查機內塵袋是否已清塵。

  3.2.2.2使用後,檢查塵袋,如滿塵需倒塵,用另一吸塵機吸去機內及塵袋外微塵。

  3.2.2.3乾性吸塵機,切勿把水份吸入機內。

  3.2.3保養工作:

  3.2.3.1使用完畢後切斷電源,取下軟管和管夾頭,將繞好的電線掛於機身外殼。

  3.2.3.2將軟管鬆開捲成一圈,或掛在牆上。

  3.3吸水機:專用於清除積水。

  3.3.1操作程式:

  3.3.1.1把軟管接駁在機身,插入220伏電源。

  3.3.1.2吸地面時用帶軟膠的吸扒,吸地毯時用鐵扒吸水。

  3.3.1.3吸水機如果滿水時,會發出不同的響聲,應及時把水倒掉。

  3.3.2注意事項:

  3.3.2.1使用前,檢查機內是否已倒水。

  3.3.2.2使用後,倒掉汙水後用清水過,再用乾布抹乾淨。

  3.3.2.3如機內吸入酸性清潔劑,用後即刻清洗乾淨以免生鏽。

  3.3.3保養工作:

  3.3.3.1機器使用後切斷電源,卸下軟管和管把,然後將電源線繞好掛於機頭殼。

  3.3.3.2吸水機內過濾器要拆開進行清潔。

  3.3.3.3機身不鏽鋼殼用保養蠟進行保養。

  3.4拋光機:專用於地面拋光,適用於大理石、花崗石、木質地板等各種平整硬質地面的拋光。

  3.4.1操作程式:

  3.4.1.1拋光前需乾擦以除去地坪表面廢物,並溼擦以除去砂石屑。

  3.4.1.2檢查拋光機的拋光刷是否乾淨、是否要更換。

  3.4.1.3檢查調節機速的控制器是否在正常機速的位置。

  3.4.1.4接通電源,操作應從電源插座最近地方開始,行走路線為一直線,後面拋光的地面應重疊於前面已拋光的地面。

  3.4.2注意事項:

  3.4.2.1在工作時不要將機速開行太快,以免碰撞。

  3.4.2.2不可用易燃的液體來洗地板,或者在易爆的空氣中操作機器。

  3.4.2.3操作機器時,不可抬起操作杆,這會導致機器失控。

  3.4.2.4機器必須放在室內,不可淋到雨和雪,絕不可以使機器頂端噴到任何液體。

  3.4.2.5不可在機器上壓東西,因為它有一個精密的平衡,當操作需移動操作杆時,必須移動全部電線。

  3.4.2.6地線必須和開關盒、馬達相連,接錯將導致觸電、休克。

  3.4.3保養工作:

  3.4.3.1每次使用後,需用乾淨布擦淨機器表面,不用時,用一隻不用的拋光墊放在驅動盤下面,並斷開機器。

  3.4.3.2檢查馬達罩上的通氣口是否暢通,如灰塵聚積較多,必須卸下馬達外殼並用吸塵器除去灰塵。

  3.5高壓水槍:用於沖洗外牆、玻璃、廣場地面、汽車、塑膠地毯等。

  3.5.1操作程式:

  3.5.1.1把水管接駁在機身,然後把水管接在水龍頭上,插入220伏電源。

  3.5.1.2開動機身電源開關。

  3.5.1.3沖洗計劃好的地方。

  3.5.2注意事項:

  3.5.2.1使用前檢查機器及水管是否損壞。

  3.5.2.2使用後必須將水管水放清。

物業管理制度3

  一、為確保業主利益,規範服務程式,提高服務標準,特制定如下制度:

  1、對業主提出的各類諮詢應做好記錄,並予以答覆。

  2、對業主的誤解,物管人員應進行必要的耐心解釋。

  3、物管經理及相關職能部門應定期對小區業主進行回訪。

  4、回訪時,虛心聽取意見,誠懇接受批評,採納合理化建議,做好回訪記錄。

  5、回訪中,對業主的詢問、意見,不能當即答覆的,應告知預約時間答覆。

  6、回訪後遇到的重大問題,應上報例會討論,找出解決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

  8、對業主提出的各類在本物業服務範圍之內的問題,應承諾解決的方法和時限,並做好記錄,並在規定的時間內給予回覆。

  9、對已解決的問題按性質及需要在不超過三日或一週內回訪業主,徵求意見。

  10、對回訪情況要做好完整地記錄,且須由業主簽字為證。

  二、回訪時間及形式

  1、物管經理/主任每年登門回訪2-5次,瞭解情況,解決問題、溝通關係。

  2、小區物管員工按區域範圍分工,每季回訪1次。

  3、利用節日慶祝活動、社群文化活動、公關活動等形式廣泛聽取住戶反映。

  4、有針對性地對住戶(業主)作專題調查,聽取意見。

  5、小區設投訴信箱,投訴電話,由專人接收,交物管經理/主任及時處理。

  6、作好回訪登記。

  (一)投訴事件的回訪:

  1、重大投訴由物管經理組織進行,一般投訴由物管員進行處理;

  2、回訪率應該達到100%;

  3、應在投訴處理完畢後的三日內進行。

  (二)維修工程的回訪:

  1、由小區物管員進行;

  2、回訪率應該達到30%;

  3、應在維修完成以後的一個月以後兩個月以內進行。

  (三)業戶報修的回訪:

  1、由物管管理員進行;

  2、回訪率應該達到30%;

  3、應在維修完成以後三天以內進行。

  回訪人員領取《回訪記錄表》,透過與住戶面談、現場檢視的方式進行回訪,回訪的內容包括質量評價、服務效果的評價、住戶的滿意程度評價、缺點和不足的評價、住戶意見的徵集,將回訪的內容簡明扼要地記錄在《回訪記錄表》上,並請住戶簽名確認。

  管理員每月末對回訪的結果進行統計和分析,對發現的回訪不合格、連續就同一事項投訴兩次以上、同一種維修三次以上的現象,寫成統計分析報告,以書面形式上報物管經理審閱,並做出解決方案。

物業管理制度4

  專案物業裝修管理程式

  1.0目的

  保證物業裝修符合有關的安全、美觀、衛生、環保要求。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服務中心管理範圍內物業的二次裝修管理。

  3.0定義

  3.1特殊專案:指住宅以外的商鋪、辦公等裝修專案。

  3.2施工設計圖:包括但不限於平面設計圖、單元立面圖、空調安裝圖、電力照明設計及用量圖、給排水設計圖和相關技術資料。

  4.0職責

  4.1客戶服務部負責業戶裝修申請的受理和手續辦理及指引工作。

  4.2裝置維護部負責裝修圖紙的稽核和裝修現場的監管、驗收工作。

  4.3物業服務中心主任負責審批住宅裝修申請和押金的清退。

  4.5客戶服務部內勤助理負責收、退裝修押金及相關費用。

  5.0程式要點

  5.1裝修申請手續的辦理及審批

  5.1.1業戶提出裝修申請時,客戶服務客服助理應首先確認業戶是住戶還是租戶。如果是住戶即可提供《裝修注意事項》和《裝修申請表》,要求住戶填寫《裝修申請表》並提供裝修施工設計圖和相關技術資料;如果是租戶,應要求其提供住戶的書面許可資料後再辦理手續。

  5.1.2客服助理應及時將業戶的裝修設計和技術資料轉交裝置維護部,由裝置維護部經理組織土建和水電技術人員進行稽核,必要時應會同業戶檢視裝修現場。

  5.1.3裝置維護部根據業戶提供的裝修資料及到現場瞭解的情況,在接到申請和技術資料後的二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並做出如下處理:

  a)符合要求的,在申請《裝修審批通知書》上籤署意見後提交物業服務中心主任審批。

  b)不合要求的,將不合要求的原因在《裝修審批通知書》上註明、簽字並向業戶解釋清楚,提出修改要求,另行申請。

  5.1.4物業服務中心主任在收到裝置維護部稽核後的《裝修申請表》和施工設計圖後一個工作日內,對符合規定的給予批准,交客戶服務部;對不合規定要求的申請,簽署意見後交裝置維護部處理。

  5.1.5裝置維護部對物業服務中心主任退回的裝修申請按6.1.3的規定處理。

  5.1.6裝修申請表獲批准後,客服助理通知業戶並要求業戶、施工單位與物業服務中心簽訂裝修施工協議書;在《裝修施工人員出入證申請表》、《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中登記施工人員資料;指導業戶在財務處交納裝修押金、裝修管理服務費和裝修垃圾清運費(業戶委託)、臨時出入辦證費及押金,併為施工人員辦理出入證。

  5.1.7在業戶辦理完以上手續後,客戶服務部為業戶核發施工許可證和裝修審批通知書,施工單位憑證進場施工。

  5.2裝修的監控

  5.2.1客服助理應及時將裝修單元資訊反饋到秩序維護部,以便秩序維護部巡邏人員對現場進行巡視監控。秩序維護部巡邏人員對發現的違章裝修現象要進行制止,必要時通知客戶服務部,由客戶服務部開出《違規裝修整改通知書》,採取限期整改或扣罰押金、停水停電等催整改措施。

  5.2.2裝置維護部技工根據批准內容每天不少於一次到施工現場,對裝修施工單位的裝修過程進行監控,並填寫《裝修巡查記錄表》。

  5.2.3裝置維護部技工在監控過程中,發現下列情況,應要求業戶和施工單位立即改正:

  a)未按規定張貼《施工許可證》;

  b)未按規定的施工時間施工;

  c)超出申報範圍內的裝修專案;

  d)違反裝修注意事項和施工協議書的其他規定。必要時通知客戶服務部採取5.2.1規定的措施。

  5.2.4裝置維護部技工如發現裝修過程中存在其它問題,但又不宜以處罰方式解決的,應另行採取措施解決,解決不了的要立即報告上級處理。

  5.2.5業戶就裝修事項提出請求協助或幫助時,裝置維護部技工應予積極考慮,充分了解業戶提出的請求,並給予協助處理;如超出自己的職責範圍處理能力,應向上級彙報請求支援。

  5.2.6涉及對衛生間、廚房、陽臺等有防滲漏要求的部位,裝修施工前應由施工隊做閉水試驗,在樓上層及本層同時做48小時閉水試驗,經閉水試驗合格後方可動工,並由施工單位負責人、業主本人在《防水層閉水試驗檢驗表》上簽字。

  5.2.7裝修現場如有動火作業,裝置維護部技工應要求其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動火申請,並要求裝修施工單位在現場配備兩個4公斤abc乾粉滅火器,清理易燃物品,經物業服務中心批准後,在落實消防措施後為其開具動火許可證,並指定張貼位置。

  5.2.8對可能存在影響其他業戶的裝修事項,裝置維護部技工按《裝修注意事項》規定的保修期,對完工後的裝修質量進行跟蹤控制。

  5.3裝修驗收及押金退還

  5.3.1裝修完工後,裝置維護部技工應通知業戶要求施工人員到財務交回施工人員出入證,並組織進行竣工驗收;經政府有關部門報批的裝修工程專案(含特殊專案),業戶和施工單位應提交政府部門驗收合格報告副本。

  5.3.2裝置維護部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按申報批准的專案予以驗收,合格的在裝修申請表內填寫驗收意見;若不合格,則開出裝修驗收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意見,直至驗收合格為止。

  5.3.2驗收合格後經物業服務中心主任批准即可退還業戶的裝修押金。施工單位的押金在徵得業戶的同意後,可在裝修初驗收合格一個月後,經複驗無裝修質量問題,由物業服務中心主任簽字確認,扣出有關費用款項後再辦理押金退還手續。

物業管理制度5

  某物業裝修管理程式

  1、業主裝修時應提前5 ―7天(涉及消防規定的應先向消防部門辦理報批手續)向物業公司提出室內裝修申請並詳細、如實地填寫相關表格。

  2、相關表格和資料:

  裝修申請表

  裝修改造工程消防稽核申報表[由施工方提供](建築面積在200m2以上)

  裝修期間臨時電力供應申請表

  裝修設計圖紙

  3、物業公司對施工人員、業主進行室內裝修管理條例、裝修管理辦法、房屋注意事項、裝修管理細則等方面的培訓。

  4、裝修進場時業主亦要向物業公司提交以下資料:

  裝修單位營業執照副本

  裝修單位資質等級證

  各專業裝修圖

  施工人員相片

  專業操作證

  5、工程技術人員稽核裝修設計圖紙

  衛生間改變、單位載荷、用電功率、消防功能、承重結構、外牆、空調位置等方面。

  6、裝修進場時業主亦要向物業公司填寫以下資料(工程部、主任稽核後) :

  《裝修承諾書》

  《二次裝修稽核表》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裝修安全消防協議書》

  《電氣安裝審批表》

  《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

  7、所有政府批文及物業公司檔案發放後,向財務部門交付有關費用:

  裝修押金

  裝修管理費

  工人出入證押金

  工人出入證工本費

  臨時供電安裝費(如需要)

  租用/購置滅火器費用(裝修公司可自行購置)

  垃圾清運費

  8、管理處發放

  裝修許可證(開工證)

  要求:管理處存根進入業主裝修資料袋,發放給業主副聯張貼在戶內明顯部位。

  施工人員出入證

  要求:每人一證、憑證出入

  9、裝修現場的監管

  貨物進出的管理

  裝修人員的管理

  電梯使用的管理

  車輛的管理

  10、裝修完工

  前提條件:已向消防、質監部門報竣工驗收並取得批覆。

  業主和施工隊負責人共同向管理處申請驗收。

  工程部進行現場驗收(填寫驗收表雙方簽字確認)。

  施工單位提交竣工圖紙。

  業主提交工程合同及裝修工程質量保證書影印件。

  注意事項(資料)。

  11、驗收合格後

  憑相關收據退還工人出入證押金(待施工單位交回許可證及出入證)。

  相關表格支援《二次裝修竣工驗收單》

  12、裝修完畢及管理公司驗收合格之日起計三個月後

  如無違反本規定及物業轄區其他管理規定的行為;

  沒有對他人財產和公共場地、設施、裝置等造成損害的;

  沒有在公共區域遺留裝修雜物;

  裝修工程符合有關條例及管理處事前所認可的審批圖紙

  退還裝修押金

  相關表格支援《二次裝修工程結算確認單》

物業管理制度6

  1、倉庫的物業管理概述

  定義

  倉庫是指為了儲存生產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為了配合物流管制面建造的適合儲存的建築物。

  倉庫的型別

  ——從安全形度上考慮,可以分為:

  註冊VIP會員,下載超過3000套房地產案例資料

  ①一般倉庫;

  ②危險品倉庫。

  ——從建築結構上考慮,可以分為:

  ①封閉式倉庫;

  ②敞開式倉庫。

  ——從堆放的貨物性質上考慮可以分為:

  ①原料倉庫;

  ②半成品倉庫;

  ③成品倉庫。

  ●倉庫物業管理的內容

  ——消防管理是倉庫管理的首要內容

  ①消防器械齊備,消防水源和龍頭要專用;

  ②備有先進的報警裝置和工具;

  ③嚴禁漏油運輸車輛進入倉庫;

  ④定期組織消防教育和消防演習;

  ⑤建立嚴格的消防制度,明確消防責任人,要及時消防火災事故等隱患;

  ⑥倉庫、站場範圍內要有明顯的禁菸、禁火標專和警示牌,對違反規定動用明火、吸菸者要加以處罰。

  ——倉庫的環境日常管理,包括:

  ①防潮、防高溫、防水浸應該是倉庫環境管理的關注重點;

  ②倉庫周圍要定期打掃、保持整潔;

  ③加強綠化管理,做好四季常綠,美化庫區;

  ④建立倉庫清潔打掃制度,倉位和通道要保持乾淨,有的倉庫還要做好滅鼠、滅害工作;

  ⑤倉庫高處的大玻璃要定期擦洗,使倉庫保持明亮清潔;

  ——倉庫的安全保衛是倉庫管理的重要一環,包括:

  ①在倉庫範圍內安裝預警裝置,實行24小時監控;

  ②無關人員不得出入倉庫;

  ③嚴格執行兩人以上進入倉庫的制度。

  ④建立嚴格的值班守衛制度,在倉庫範圍內實行24小時巡邏安全檢查制度,對人員、貨物進出都要認真檢查登記。

  ——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例如:

  ①機器裝置的安裝、管理、使用規定;

  ②產品、貨物出入庫、材料出放庫規定;

  ③成品發貨出庫制度;

  ④機動車輛及剷車使用管理規定;

  ⑤各種崗位的職責及操作規程;

  ——加強對倉庫公用設施的管理,例如:

  ①消防設施;

  ②汽車停車場、腳踏車棚;

  ③垃圾箱、垃圾桶;

  ④供電設施:配電房、配電箱、供電總表、分表、路表等;

  ⑤供水設施:水泵房、水泵、水閥、水錶、自動供水的電控部分等。

物業管理制度7

  為確保在物業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對雅園發生的客戶投訴、糾紛、突發事件、突發事故及施工擾民等問題能夠及時有效控制和處理,特制定雅園值班經理制度、並明確值班經理職責如下:

  值班經理值班時間暫定為週一至週五下午17:30分--次日早8:30分。週六、週日早8:30--次日早8:30。

  值班經理在值班期間全權負責協調處理本園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事故,客戶投訴、糾紛和施工擾民等各種疑難問題。負責接待投訴業主,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安排解決,不能馬上解決的做好解釋和記錄,勸慰業主,控制局面,消除消極因素。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應急處理措施。

  值班期間巡視檢查園區各崗位、區域工作狀況及狀態,發現違紀、隱患及時糾正、處置,值班期間要求最少巡查一次。巡查完畢填好《巡查記錄》。

  值班經理當班時要認真負責,嚴禁脫崗。如善離職守造成出現問題後延誤時間或遇事隱瞞不報,一經發現按嚴重失職論處。

  值班過程中認真填寫《巡查記錄》和值班記錄,對需進一步跟進處理的問題要記錄清楚相關細節,值班後向有關部門交待好工作,必要時做好交接。

  嚴禁酒後值班和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值班時佩戴好'值班經理'胸卡,注意保持個人形象和禮儀禮貌。

  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值班,必須報專案經理批准後,方可從經理值班人員中找人替班。

  值班人員在巡查中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與責任感,巡查範圍不限於上述重要部位,對樓頂平臺、樓層公共區域及其它區域視處理工作需要進行巡視。

  行政辦公室負責值班經理的排班,並確保每月底前將下月排班表發至各部門。

  行政辦公室負責值班經理休息條件的保障以及值班記錄、值班物品的管理、交接等工作。

物業管理制度8

  物業的裝修管理規程

  1目的

  規範裝修(包括施工)的申報、審批的程式,以便對大廈的裝修實施有效管理。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管理中心的物業裝修管理。

  3職責

  3.1管理中心經理負責物業裝修申請的審批。

  3.2管理員負責對裝修的申報、進場、監管和退場等過程進行跟蹤和管理。

  3.3管理員負責向業戶解釋有關裝修方面的諮詢。

  3.4管理員負責辦理簡易裝修的審批與驗收。

  3.5工程部負責裝修過程的用水、用電的管理,並對用電裝置進行檢查、監督。

  3.6安管隊負責裝修現場的消防治安的巡視和檢查。

  4工作流程

  4.1業戶裝修流程圖:見附錄一

  4.2裝修的申報

  4.2.1客戶在進行裝修前,須向管理中心申報裝修內容,如實填寫《裝修申報表》。

  4.2.2客戶應提供裝修單位資料、裝修材料,如涉及大廈供水供電等公共設施的裝修,須提供相應的圖紙等。

  4.2.3涉及消防設施改造、停用或拆除的.裝修,施工單位還需按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提供消防局的批文等。

  4.2.4裝修單位資料包括:

  4.2.4.1營業執照影印件。

  4.2.4.2資格證書影印件(零星工程不需此項)。

  4.2.4.3施工人員身份證影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張。

  4.2.4.4需進行電氣、電焊、氧焊作業的應提供相應的操作證影印件。

  4.2.5裝修單位必須按面積大小自行配備相應滅火器(在《裝修許可證》寫明)。

  4.3裝修稽核與審批

  4.3.1管理員稽核業戶提交的裝修申報資料,參照《北京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及《裝修管理規定》的條款給予初審。

  4.3.2管理員初審內容。

  4.3.2.1審查裝修設計內容是否影響房屋的結構、牆面及公用設施裝置等。

  4.3.2.2審查裝修設計內容有無嚴重的消防安全隱患。

  4.3.2.3裝修單位申報資料是否齊全。

  4.3.3表格填寫是否正確、齊全。

  4.3.4報材料不完整時,管理員應向客戶說明原因,待申報齊全後交由管理中心經理審批。

  4.3.5確認裝修申報材料合符本規定要求後,管理員應將材料整理並送管理中心經理審批。

  4.3.6裝修單位提供的材料齊全,管理中心經理應在接到申報材料後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不涉及房屋本體結構、公共裝置設施及消防的裝修,如油漆、刷牆等可由管理員直接審批)。

  4.3.7對大廈正常辦公或日常管理造成影響的裝修專案,管理中心應根據實際情況同客戶及施工單位簽定有關協議後,方許辦理進場手續。

  4.4裝修單位的進場手續

  4.4.1裝修申報專案批准後,管理員應通知客戶及裝修單位到管理中心辦理進場手續。

  4.4.2裝修單位交:

  4.2.4.1裝修公共區域保護費30元/m/60天;

  4.2.4.2裝修管理壓金:100 m以下3000元/戶;100 m以上5000元/戶;180 m以上8000元/戶;

  4.2.4.3垃圾清運費600元/戶;

  4.2.4.4電費:按供電局收費,加收5%電損費,最高不超過500。

  4.2.4.5購置滅火器:150元/個;租5元/天,押金150元/個。

  4.4.3裝修單位交納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工本費10元/張,押金20元/張。

  4.4.4管理員將《裝修許可證》、《臨時出入證》及《裝修管理規定》發放給裝修單位。

  4.4.5裝修施工許可證制證費20元/個(押金50元),機動車臨時出入證制證費20元/個(押金50元)。

  4.5裝修管理規定

  4.5.1遵守大廈的管理制度,並服從管理中心人員對施工現場的管理。

  4.5.2禁止改變房屋承重結構及配套設施的使用功能。

  4.5.3禁止在承重牆、梁、柱、天花、地面上打孔。

  4.5.4禁止不適當增加樓面靜荷載,包括在室內砌牆、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鋪設大理石地板(超過10毫米)等。

  4.5.5禁止任意刨鑿、重擊頂板、外牆內側及排煙管道

  4.5.6禁止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4.5.7禁止破壞或拆改廁所的地面防水層。

  4.5.8禁止將油汙排入雨水管道。

  4.5.9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法規規定的易燃裝修材料。

  4.5.10禁止擅自佔用公共場地,及進行違章搭建。

  4.5.11對於以上行為除恢復原樣、扣除裝修保證金外,業戶及裝修單位還應該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4.5.12業戶和裝修單位負責人應仔細閱讀'裝修管理規定'及轄區有關管理規定,並嚴格按照裝修審批意見進行文明施工。

  4.5.13裝修單位應將《裝修許可證》、《裝修巡視檢查記錄表》張貼在顯眼處,便於管理中心檢查。

  4.5.14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臨時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進出與施工無關的場所。

  4.5.15施工人員及搬運裝修材料只能使用貨梯,違者將酌情給予處罰。

  4.5.16裝修垃圾須用袋裝,並按管理中心指定位置、方式堆放和運送。

  4.5.17裝修材料及垃圾不得在公共場所堆放,應日產日清,運送到指定地點,裝修垃圾的清運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

  4.5.18正常裝修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1:30時,下午14:00-17:30時,週六和週日8:00-17:30時,若在非規定時間內施工將處以罰款(100-500元)。

  4.5.19裝修單位如需加班應提前提交加班申請,經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後,可將裝修時間延長至22:00時,但施工隊必須在22:00前全部撤離大廈。

  4.5.20裝修工期,最多不超過90天,特

  殊情況須辦理延長手續。

  4.6施工期間的管理

  4.6.1管理員每天不少於兩次對裝修現場進行巡查,主要核實《裝修許可證》裝修範圍及違章違規行為。

  4.6.2工程部值班員每班不少於兩次對裝修現場進行用電、用水的巡查。

  4.6.3巡邏安管員每班不少於兩次對裝修現場進行消防、治安巡查。

  4.6.4管理員、值班員、安管員在進行施工巡邏時,發現有違反規定現象應制止並通知相關人員處理,同時將情況並記錄在《裝修巡視檢查記錄表》中,如屬違章現象應按4.7相關程式執行。

  4.7違章處理

  4.7.1處理違章的原則。

  4.7.1.1以勸導、教育為主的原則。

  4.7.1.2慎用處罰的原則。

  4.7.1.3批評規勸從重,處罰從輕的原則。

  4.7.2常見的幾種業戶違章現象。

  4.7.2.1擅自改變房屋建築結構(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和規格)的功能或佈局。

  4.7.2.2在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柱、梁、板進行違章鑽、鑿、拆、搭建。

  4.7.2.3擅自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排汙、消防等公用設施。

  4.7.2.4擅自在門窗安裝網、罩、牌破壞房屋整體外觀。

  4.7.2.5擅自拆除地漏蓋和向地漏傾倒雜物。

  4.7.2.6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如:堵塞消防通道、私自動用滅火器(應急燈、消火栓、噴淋、指示燈等)及損壞消防裝置或器材的行為。

  4.7.2.7超負荷使用電器、亂拉亂接電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造成火災隱患等。

  4.7.2.8在公共場地燒香火、紙張、織物、纖維、塑膠製品、木製品及其它廢棄物。

  4.7.2.9施工現場不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

  4.7.2.10亂丟垃圾、果皮、紙屑、菸頭等雜物,隨地吐痰或大小便等不文明行為。

  4.7.2.11破壞衛生、綠化設施裝置的行為。

  4.7.2.12在公共場地私自堆放、吊掛雜物、亂張貼或亂塗寫等。

  4.7.2.13高空拋物、倒汙水等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的行為。

  4.7.2.14播放高音喇叭或製造超量噪音(大廈正常辦公時間內不得進行大噪音的作業)等影響大廈正常辦公的行為。

  4.7.2.15違章停車、違反交通管理秩序或對停車場、道路造成汙染的行為。

  4.7.2.16聚眾賭博、打架鬥毆或其它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4.7.2.17有可能損害其他業戶利益或影響大廈正常辦公或安全的行為。

  4.7.3處理違章的方法

  4.7.3.1違反4.7.2規定的行為,尚未對大廈業戶安全或經濟構成威協的行為視為一般違章行為,除一般違章以外的行為視為重大違章行為。

  4.7.3.2一般違章行為的處理應以勸導、教育為主。

  4.7.3.3重大違章行為的處理應根據實際情況由管理中心經理作出以下處理決定:

  a.限期整改;

  b.賠償經濟損失。

  4.7.4違章處理流程

  4.7.4.1管理中心各崗位人員發現裝修人員有違章行為時,應立即採取規勸、教育的方式進行處理,當事人如置之不理,應及時將情況反饋到管理中心。

  4.7.4.2管理員接到裝修違章資訊後,應登記在《客戶違章事件記錄表》,並通知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4.7.4.3屬重大違章行為的應報管理中心經理處理。

  4.7.4.4屬一般違章行為應報管理中心經理助理處理。

  4.7.4.5管理中心經理接到重大違章資訊後,應根據實際情況及給小區造成經濟損失的大小,給予處罰、賠償經濟損失或其它合法的處理意見。

  4.7.4.6對於業戶漠視管理中心給予的處理意見,不配合小區正常管理工作的,可與甲方物業管理監管部門協調解決。

  4.7.4.7《違章整改通知單》經管理中心經理簽署後生效,由管理員執行。

  4.7.4.8裝修違章罰款,在裝修保證金中扣除,如裝修保證金不足以補償扣款的,可要求施工單位給予賠償。

  4.7.5退場手續

  4.7.5.1裝修完工後,裝修單位應持《裝修申報表》、《裝修許可證》、《臨時出入卡》到管理中心辦理驗收手續。

  4.7.5.2管理員應在當日檢查裝修現場的公共設施、裝置及有無違反本規定的違章行為。

  4.7.5.3管理員收回《裝修許可證》、《裝修責任書》、《臨時出入卡》、《裝修巡視檢查記錄表》。

  4.7.5.4管理員現場檢查後無發現問題,在《裝修申報表》的驗收意見'欄目中註明'檢查合格'。

  4.7.5.5管理員將《裝修申報表》上報管理中心經理稽核後,開具《退費通知單》並辦理裝修保證金及臨時出入卡的退款手續。

  4.8裝修管理工作流程圖

  5相關檔案和質量記錄表格

  5.1《樓宇巡視檢查管理規程》

  5.2《裝修申報表》

  5.3《裝修檢查記錄表》

  5.4《違章整改通知書》

  5.5《退費通知單》

物業管理制度9

  物業衛生管理員執行標準

  衛生管理員執行標準如下:

  一、做好物業管理公共區域的衛生。

  二、督促廠家、商鋪執行好門前'三包'合同,發現問題,及時聯絡解決,原則上必須當天完成。

  三、每月安排半天大掃除,提前一週報辦公室安排。

  四、環境衛生涉及商家與有關職能部門的關係時,應及時向環衛所、公司口頭或書面報告,提出解決辦法。

  五、對商鋪的門面衛生應以嚴抓緊,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解決。

  六、惡劣天氣造成影響環境衛生,應採取突擊清理辦法解決,不得無故拖延。

  七、凡裝修工程造成環境衛生破壞,必須及時督促清理,必要時採取非常措施。

物業管理制度10

  保利物業裝修管理規定

  為了本住宅區裝飾裝修規範有序,有效地制止違章裝修行為,保障建築物的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維護廣大業主的正常利益,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110號令),《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稅收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結合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裝修管理規定:

  1.0辦理裝修流程

  1.1資料圖紙:業主/施工單位準備好施工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章)一份,《資質證書》影印件(加蓋公章)一份,裝修平面圖,單元立體圖、空調安裝圖(如有變更指定安裝位置),電氣平面圖、系統圖(如有變動)各一份,給排水平面圖(如有變動),燃氣管線圖(如有變動)。

  商鋪除上述資料以外,超過50平方米必須提供市消防局消防審批意見書、消防平面圖;有三廢排放的,還須提供市環保局審批合格證明。

  1.2申請/簽約:業主/施工隊到管理處事務助理處領取《裝修申請表》,填寫好相關內容,並簽訂《防火責任書》。

  1.3審批:業主/施工隊持《裝修申請表》和相應資料圖紙,交管理處事務助理初審,初審後報管理處主任審批。

  1.4收費/代徵稅:業主/施工單位持已審批的《裝修申請表》和相應資料圖紙,到管理處財務處交納裝修相關費用,並辦理裝修稅收徵收手續。

  1.5發放裝修許可證:管理處事務助理簽發《裝修施工許可證》。

  1.6辦理出入證:施工隊負責人憑《裝修施工許可證》到管理處事務助理處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由事務助理根據需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的數量,開具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工本費和押金收費條,施工隊負責人持收費條到管理處財務處交費,憑收款收據找事務助理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並提供施工人員一寸照片兩張、身份證影印件一張。

  1.7動火作業:須明火作業的,須向管理處申報,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經管理處批准的方可動火。

  1.8施工:施工隊將《裝修施工許可證》貼於裝修單元門口,施工人員佩戴《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無證不得進場及施工,《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只能在指定單元內施工有效,如在非指定單元內施工視為違章施工。

  1.9裝修監管:裝修施工期間,管理處將定期、不定期地對裝修施工單元進行巡視檢查,如有違規將視依有關規定處理。

  1.10驗收退費:裝修完工(商鋪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合格證)後,業主/施工單位通知管理處驗收(不合格專案須整改後另行安排驗收),全部驗收合格後,業主/施工單位持押金收據到管理處客服部開具《退費通知單》,經管理處主任在通知單上簽字認可後,憑《退費通知單》到財務部退費,裝修保證金十個工作日內退還。

  2.0裝修範圍

  2.1家居裝修活動必須保證建築物結構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為:

  a.家居裝修涉及公共設施、公共空間;

  b.改變房屋承重結構;

  c.在承重牆上穿洞,拆除連線陽臺的牆體、門窗;

  d.不適當增加樓面靜荷載,包括在室內砌牆、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鋪設大理石地板等;

  e.任意刨鑿、重擊頂板、外牆內側及排煙管道,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f.破壞或者拆改廚房、廁所的地面防水層;

  g.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裝修材料;

  h.其他違章裝修活動。

  確需改變建築物主體或承重結構、明顯加大負荷的,住戶應委託建築物原設計單位或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報政府設計審批部門審批。

  2.2樓頂、外牆、外門窗、陽臺的裝修及空調的安裝及其他裝修活動必須符合深圳市規劃國土主管部門的技術標準,保證建築物外觀的協調統一。

  2.3住戶安裝分體及窗式空調需到管理處申報,並按管理處指定位置安裝。空調支架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應採用不鏽鋼材質,固定螺栓必須經過防鏽處理,否則,裝修住戶要承擔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損害後果(如下雨鐵鏽汙染外牆面、空調墜落等)。

  2.4安裝防盜門不得妨礙鄰近住戶出入及佔用公共通道,不準改變原有門洞尺寸,不得損壞門洞四周的牆面。

  2.5為保證建築外觀的統一協調,前陽臺的裝修必須符合深圳市國土主管部門的技術標準(不準封閉前陽臺、安裝防盜網)。房間窗戶允許在內側安裝防盜網,後陽臺允許封閉,但必須按管理處規定要求進行安裝。

  2.6禁止擅自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確需改動的,應提前一個月向供氣單位提出申請,由供氣單位組織實施。

  2.7禁止擅自拆改供電、通訊、智慧化線路。

  2.8禁止將雨水管道用於生活汙水的排放。

  3.0裝修施工管理

  3.1家居裝修者應自開工之日起的三個月內完成裝修。如確實需要延期,應由業主本人(或業主委託人持業主書面委託書)前來辦理延期手續。

  3.2家居裝修施工作業時間為每天7:00-12:00,14:00-19:00;節假日原則上允許施工,但不得進行有噪聲及散發刺激性氣味的工作。如在非工作時間內施工,或在節假日進行有噪聲及刺激性氣味的工作,管理處有權責令其停工、扣留或沒收工具,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3家居裝修施工,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作業人員及周圍居民和財產的安全。住戶不得私自在戶外接駁水、電,違者照章罰款。因裝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等,應由裝修戶負責修復和賠償。

  3.4未經批准,工作場地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炊具,電熱水棒等電熱設施;嚴禁使用煤氣。施工使用的電動工具等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電動工具(或臨時接電線)須配開關箱,開關箱必須設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電流小於30ma,開關箱電源線須採用橡膠電纜,在施工完成後及時拆除。

  3.5裝修施工臨時動火、用電,應提前向管理處申報,並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說明動火、用電部位,使用工具的品種、負荷,動火、用電作業起止時間,動火、用電作業安全措施等等。

  3.6裝修施工作業應遵守消防規定,每50m2作業現場配備1個2kg滅火器,每個作業現場應至少配備兩個滅火器(禁止使用1211滅火器)。

  3.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施工單位必須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在本小區住戶內進行裝修的施工單位必須指定一名防火責任人,簽定防火責任書,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

  3.8各施工單位防火責任人要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

  3.9如因違反裝修管理規定所發生

  的消防事故,由發生事故的施工單位,個人以及僱請施工的業主(住戶)按規定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3.10住戶的裝修垃圾必須使用袋裝在規定的時間內清運,放在指定垃圾堆放點,由管理處實施統一清理,嚴禁將垃圾從高空丟擲。裝修垃圾清運時間為每天12:00-14:00,18:00-20:00。

  3.11裝修施工人員必須保證公共設施完好、清潔,不得隨意在公共走道堆放裝修材料,不得在樓道、電梯內亂塗亂畫,否則按規定予以處罰。

  3.12需留宿樓宇裝修戶內的施工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由業主本人出面到管理處辦理《裝修人員留宿擔保書》,管理處主任批准後方可准許留宿。如私自居住在樓宇裝修戶內,一經發現,按《深圳市治安管理條例》規定送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3.13裝修施工人員憑《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出入小區,工作期間應佩戴《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不戴證件、塗改或轉借出入證的人員一經查出,將處以罰款和沒收證件,直至取消裝修資格。

  3.14管理處對裝修戶每天將不定時派專人進行巡查。裝修者應將在管理處申報時辦理的《裝修施工許可證》貼在裝修戶大門外,以便於巡查工作的進行。對上述違規問題輕者現場糾正,重者管理處將下發給裝修負責人《裝修違規通知單》,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3.15電梯使用:

  為確保電梯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執行,住戶在裝修時應做到:

  (1)按管理處指定的電梯上下貨物。

  (2)不得將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帶入電梯;不得將尺寸過大和過重的物品帶入電梯。

  (3)搬運物品進出電梯時,不得用物品擋住電梯門,而應按住控制器。

  (4)不得在上、下班時間和電梯使用高峰時間或管理處認為不合適的時間內運載貨物及垃圾。

  (5)貨物出入電梯輕拿輕放,嚴禁亂拋扔增加電梯的衝擊負荷。

  (6)避免過於尖銳的物品刮傷、擦傷電梯內不鏽鋼板。

  (7)搬運完物品應將電梯間打掃乾淨。

  4.0裝修驗收

  (1)裝修工程完畢後,住戶和施工隊負責人共同向管理處申請竣工驗收,管理處將派人進行查驗。

  (2)竣工驗收合格後,由管理處驗收人在《裝修申請表》上驗收欄內簽名,驗收不合格時,限期改正,再行復驗,直到合格。

  (3)裝修驗收合格並使用10日後,經管理處複驗確定工程無明顯質量問題,扣除有關費用後,將裝修保證金退回裝修隊和住戶,裝修納稅按市地稅局有關規定執行。裝修工程完工,在規定保修期內,如發生因裝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或公共設施的,住戶應當負責修復和賠償;屬於裝修單位責任的,住戶可以向裝修單位追償。

  5.0違章裝修處理

  5.1住戶若不按第二項中的要求施工的,管理處有權採取沒收工具、停水停電等措施停止住戶的裝修,並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畢驗收後方可繼續裝修,造成損失的,由住戶負責賠償;並可扣除裝修保證金作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管理處將向有關部門報告,由相關部門進行外罰。

  5.2正在裝修的住戶應確保所有進入小區內裝修的裝修施工人員到管理處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臨時出入證,如管理處在檢查中發現無證施工人員,除強制其離開小區外,每人每次扣除裝修保證金50元作為違約金。

  5.3住戶應確保進入小區的裝修隊伍服從管理處管理,遵守小區內一切管理規定。如裝修施工人員不服從管理或經教育仍然不改者,管理處有權要求正在裝修的住戶更換裝修隊伍,否則管理處將強制住戶停工。

物業管理制度11

  物業作業指導檔案:出入口管理辦法

  1.目的

  對管理區域出入口進行有效控制,維護管理區域內的正常秩序。

  2.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管理處對管理區域出入口的管理

  3.定義

  無

  4.職責

  部門/崗位工作職責

  管理處經理負責對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導、監督和檢查

  安全部主管(辦)負責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培訓和考核

  安全班長負責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巡查和監督

  安全員負責出入口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5.方法及過程控制

  5.1對普通來訪人員的管理

  5.1.1管理處根據各自專案的特點,在確保管理區域安全的情況下,可以選擇以下對普通來訪人員的管理辦法:

  a、凡進入封閉區域的來訪者,必須問明其來意,並與業主(住戶)取得聯絡,經過業主(住戶)同意,並在《來訪人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後方可讓其進入。離開時,封閉式管理區域需登記離去時間,

  b、對開放式管理區域的來訪者,可不做登記,但安全員及控制中心必須密切注意其行為,對形跡可疑的人員,安全員要及時採取妥善的方法進行盤問、控制、確保轄區安全。

  5.1.2禁止所有推銷、收廢品、發廣告和無明確探訪物件的外來人員進入管理區域。由業主帶領進入小區的收廢品人員或推銷人員,安全員必須對其進入的時間進行控制。禁止任何人員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管理區域。

  5.1.3如來訪人員在業主(住戶)家停留超時,出入口崗或中心應通知相關崗位核實情況,如發生異常情況時按照《突發事件處理程式》處理。

  5.1.4管理域內的所有設施、遊樂場地,只為住戶開放,安全員應制止外來人員使用,避免其損壞公共設施,破壞環境衛生。

  5.1.5安全員對來訪人員進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在管理中禁止與來訪人員發生爭執或衝突,如遇勸阻無效時應及時通知監控中心或上級協調解決,同時注意保護現場。

  5.2執行公務人員的管理

  5.2.1執行公務的執法人員因公進入管理區域,相應崗位的安全員應請其出示證件,予以登記,並及時通知管理處負責人,負責人接獲此資訊後立即致電對方單位核實身份,同時安排人員陪同前往。

  5.2.2執行公務人員對管理區域業主房屋進行搜查應請其出示本市執法部門開具的搜查證,需要查扣業主物品的應請其列出清單雙方簽字認可(確認)。

  5.2.3外地執法人員進入管理區域,除上述內容外,還必須有本市執法部門陪同及本地相應部門的證明,並需登記陪同人員的證件,予以核實後方可放行。

  5.2.4執行公務的其他部門的國家公務員進入管理區域也須登記,並瞭解公幹的目的,由管理處安排人員陪同前往。

  5.2.5執行公務人員因公務保密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明示公幹目的時,當值安全員必須及時聯絡管理處經理,由經理或其指定授權人視具體情況處理。

  5.3物資放行的管理

  5.3.1物資搬運時,須到管理處或授權部門辦理申請手續,申請人需按要求填寫《物資搬運放行條》,寫明物資名稱、數量和本人資料,若非業主本人辦理,須提供業主書面委託書或業主電話委託,由搬運人在《物資搬運放行條》上簽名,經手人員除查驗申辦人員的身份證外還需與業主本人聯絡確認,在裝修入夥期間,屬施工方工具材料的可由裝修負責人或申辦人員辦理,經手人須查驗身份證及臨時出入證或業主委託書。

  5.3.2經手人還需與管理處出納員核對,追究尚未繳納的各項費用並簽字認可,否則不予辦理物資搬運放行手續。出納員不當班或外出時應將尚未繳納費用的住戶及其費用清單交管理處或監控中心值班人員,由委託人(主管以上人員)簽字認可,手續完善後方可放行。

  5.3.4由安全員核實所搬貨物與申請內容是否相符。安全員負責記錄、核對搬運車輛的車輛牌照號、司機有效證件號、姓名、單位或住址等,並請其簽字,手續完善後予以放行。

  5.4施工人員的管理

  5.4.1所有施工人員憑管理處簽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出管理區域。

  5.4.2安全員在檢查《臨時出入證》時應核對房號、相片、施工人員姓名、證件有效期及管理處公章。

  5.4.3若出入憑證丟失或過期,施工人員應到管理處補辦證件或延期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5.4.4所有施工裝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裝修管理責任書》的內容進行操作。如有違章,安全員有權進行制止。需延時加班的裝修須經管理處同意後法可進行。但不得從事噪音過大的裝修項。

  5.4.5管理區域內政府配套公共裝置設施施工,施工人員應在管理處辦理相應手續,經管理處經理或相關專業人員同意後方可施工。

  5.4.6服務供方人員進入管理區域,需穿制服、佩戴工牌或工作證方可進入。

  5.5公司內部人員的管理

  5.5.1公司員工憑工牌進入管理區域,應自覺服從安全員的管理,身份核實後,可不做登記。

  5.5.2公司員工在管理區域內的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和專用電梯。

  5.6參觀人員的管理

  5.6.1所有參觀人員必須經過管理處同意後方可進入,同時管理處須派人陪同。

  5.6.2引導進入管理區域的參觀人員注重禮儀,愛護環境,愛護公物。

  5.6.3勸止參觀人員在管理區域內的高聲談論,引導自覺遵守公共秩序。

  5.6.4請參觀人員在指定範圍內活動,按指定路線行走,未經允許應禁止攝像和照相。

  5.7特殊來訪人員(政府領導)的管理

  5.7.1認真、細緻、全面做好接待工作。

  5.7.2各崗位安全員統一佩戴白手套,來訪者經過崗位時致軍禮。

  5.7.3注重儀容儀表,禮節禮貌,保持良好的崗位形象。

  5.8對保險、推銷、發廣告人員的管理

  5.8.1對保險、推銷、發廣告人員進入管理區域必須事先與客戶有約,並進行核實、登記後方可進入。

  5.8.2可從尊重顧客的角度,採取跟蹤、尾隨等方法,觀察其行為,如有違規,立即進行糾正或勸其離開管理區域。

  5.8.3對保險、推銷、發廣告人員,懷疑具有違法嫌疑時,可對其身份進行驗證或向對方單位進行證實,如沒有合法身份,可交派出所處理。

  5.8.4對每一位外來人員都應友善、禮貌的對待,禁止發

  生糾紛與衝突,若出現處理不了的事情,應立即上報班長或主管,由班長或主管進行協調解決,把糾紛控制在可處理範圍之內。

  5.9車輛管理:

  按照《停車場管理辦法》執行

  6.支援性檔案

  無

  7.質量記錄和表格

  《安全員值班情況記錄表》

物業管理制度12

  一、20xx物業管理制度

  (一)、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2、負責制定各項安全護衛職責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對公司管理區域實施安全監督;

  3、負責小區消防設施的監護和公共服務場所安全防範的督察;

  4、做好公司管理區域內的管理工作,涉及違法案件的藥及時移交派出所,業務上自覺接受派出所指導;

  5、查處公司管理區域內因員工翫忽職守而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災事故;

  6、建立健全和管理好系統檔案資料;

  7、抓好護衛隊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

  8、做好新接物業護衛工作人員的崗位設定和物品配備的統籌策劃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護衛崗位職責

  1、護衛員上崗必須穿著統一制服,佩戴統一的工號,儀容嚴整;

  2、糾正違章時必須先敬禮,做到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上崗時要認真檢查裝置、設施,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查明情況,排除險情,並及時報告領導,確保小區的安全;

  4、堅守崗位,提高警惕,發現違法犯罪分子要勇於與之鬥爭並設法將其抓獲;

  5、熟悉本崗位任務和工作程式,預防案件、事故發生,力爭做到萬無一失;

  6、愛護設施裝置、公共財物,對小區的一切設施、財物不得隨便移動及亂用;

  7、熟悉小區的消防系統及消防器材的安裝位置,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發事件能正確進行處理;

  8、值班時間,對崗位內發生的各種情況要及時認真處理,並作好記錄;

  9、熟悉小區內公共設施情況,巡查、登記公共設施完好及損壞情況;

  10、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交接記錄;

  11、對進入小區內的可疑人員、可疑車輛要進行盤問和檢查;

  12、對進入小區內的陌生車輛要進行登記;

  13、對發生在護衛區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保護現場、保護證據、維護秩序及提供請客的職責;

  14、熟悉本管理區域內公共裝置、設施及業主的基本情況;

  15、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電梯服務標準

  1、電梯公司維保人員依據《電梯維護養護標準》,對小區電梯實施維修保養。

  2、轎廂內須張掛“電梯服務標準”、和“乘梯須知”;

  3、執行北京市房屋電梯執行標準:18小時執行,24小時有人值守;

  4、司機須持證上崗,統一工作服,禮貌待客,按時交接班,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5、維修保養及時,嚴格執行保養規程,認真填寫保養記錄

  6、轎箱環境整潔明亮,不得有油汙,垃圾等。機房乾淨,整潔,各種應急設施,抱閘扳手,盤車輪,滅火器等齊全有效。

  7、按計劃進行大、中修,並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務中心,經同意方可實施。

  (四)、安全質量管理

  1、電梯公司質管部門定期對小區電梯維保工作進行安全檢驗並填寫《年度電梯安全普查表》,電梯維修質量實行內檢,互檢,專職驗檢制度,填寫《電梯維修保養檢查驗收摘要》確保電梯維修質量,電梯執行安全可靠。

  2、電梯公司定期對電梯進行檢查填寫《電梯執行維修(周)檢查表》。

  3、維修、保養電梯時應在電梯基站張貼或掛立告示牌,並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4、電梯裝置出現停電、故障、火災、浸水等緊急情況時,啟用《電梯故障應急方案》。

  (五)、電梯裝置檔案管理

  1、電梯執行及保養、修理過程的記錄表應建檔,儲存期為兩年。

  2、建立電梯裝置臺帳及裝置清單,妥善保管電梯安裝,除錯等原始資料。

  法律規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二條,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臨時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建設單位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不得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物業管理制度13

  1.0目的

  對所轄物業裝修實施管理,確保建築物結構安全和裝修格調統一,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範圍

  適用於物業集團所屬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轄區內的裝修管理。

  3.0職責

  3.1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負責業戶裝修專案的審批。

  3.2客戶服務部辦證員負責受理業戶物業裝修申報手續的辦理,並負責稽核相關的裝修內容以及各種證照。

  3.3客戶服務部收費員負責裝修管理費用的收取工作。

  3.4工程維護部負責土建、配電、給排水及消防等相關圖紙的稽核,現場管理並參與驗收。

  3.5保安部負責裝修現場的查證、裝修人員的進出、材料和垃圾的清運、貨梯的使用、消防管理等工作。

  3.6物業部負責對裝修現場進行管理,組織裝修驗收及辦理驗收手續。

  4.0工作內容

  4.1裝修申請

  4.1.1客戶服務部前臺人員負責接待前來申請裝修的業戶,並要求業戶填寫《裝修申請表》、《裝修委託書》、《承諾書》,同時向業戶說明《裝修管理規定》及相關費用的收取事宜。

  4.1.2各單位客戶服務部前臺人員核實業戶提供的資料。

  4.2裝修審批

  4.2.1各單位物業部稽核完業戶申請裝修專案資料後,轉交工程維護部稽核圖紙,工程維護部負責填寫簽署《裝修圖紙稽核意見》。

  4.2.2客戶服務部收費員核算相關費用後,報本單位負責人審批。

  4.2.3裝修專案手續齊全的,三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4.2.4要求裝修業戶按照相關法規在裝修現場配備滅火器。

  4.3費用的收取和證照的發放

  4.3.1裝修專案手續齊全後由客戶服務部收費員向業戶收取相關費用。

  4.3.2業戶繳清各項裝修相關費用後::,由各單位客戶服務部前臺人員負責向業戶發放《裝修施工許可證》和《裝修圖紙稽核意見》並辦理施工人員《裝修人員出入證》。

  4.4裝修監督

  4.4.1由各單位按《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工程實施監督。

  4.4.2物業助理應告知巡邏隊,巡邏隊應配合物業助理對裝修戶的消防安全、垃圾清運及施工人員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4.5裝修驗收

  4.5.1物業助理根據業戶裝修驗收申請,組織相關人員對物業裝修專案進行驗收。

  4.5.2驗收合格後相關人員在《裝修竣工驗收表》上簽字認可,管理員及時收回《裝修施工許可證》、《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等相關證件,三個月後收費員負責辦理業戶返還裝修費用手續。達不到合格要求的,填寫《裝修整改通知書》由施工單位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合格為止。

  4.6裝修資料管理

  客戶服務部資料管理員負責對裝修資料分類建檔並儲存。

  5.0相關檔案

  5.1《裝修管理規定》 (wi-7.5.1-06-01)

  5.2《裝修監管工作規範》 (wi-7.5.1-06-02)

  6.0記錄表格

  無

物業管理制度14

  1、負責所管轄裝置的檢修、維護保養、消除缺陷和事故處理。制止亂扯線路及浪費電能現象。

  2、瞭解電氣裝置使用情況及存在的缺陷。負責提出電氣裝置的檢修計劃和技改方案。

  3、負責外包工程電氣部分的施工管理和質量檢查工作。

  4、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增強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制止違反“安規”或危及人身和裝置安全的施工、作業。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嚴格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負責電源裝置的安全可靠供電。

  5、經常向有關人員瞭解裝置執行情況和供電線路的使用情況。根據實際提出對線路及裝置的改造建議。及時維修保養電器裝置和線路,提高裝置使用完好率。發現裝置重大缺陷和事故時要及時處理並向上級如實彙報。

  6、做好工具、儀器儀表、備品備件和圖紙資料的使用和管理。

  7、搞好協作,積極配合各工種完成維修任務。完成領導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務。

物業管理制度15

  一、弱電機房防火制度

  1.機房重地嚴禁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2.裝置安裝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3.機房內禁止吸菸和明火作業,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4.用過的廢紙、過期的檔案或其它可燃物要及時清理。

  5.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定期對裝置進行清理、檢查、保養。

  6.下班前要對所有房間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切斷應切斷的電源,關閉門窗,方可離開。

  二、電話總機房防火制度

  1.機房內禁止吸菸和明火作業,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本機無關的物品,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2.嚴禁用汽油清洗機件。

  3.室內電器裝置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修各種電源插銷,必須要有明顯標誌。

  4.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精神集中,不得擅離職守,要不斷巡視,做好紀錄。注意各種部件的運轉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5.保持室內清潔,走道暢通,滅火器材存放位置不得隨意挪動。

  6.消防器材放置在指定地點,嚴禁隨意移動,機房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負責撲救初起火災。

  7.離開機房時,應關閉照明裝置,確認無問題後方可離開。

  三、電傳、打字、影印室防火制度

  1.電傳、打字、影印室內(包括商務中心)禁止吸菸,並用中英文製作標牌貼出。

  2.室內工作人員要及時清理電傳紙條等易燃物品。使用電器裝置不得超負荷,插頭(接頭)線路絕緣要良好。

  3.工作人員下班前要對整個房間進行安全檢查、關閉電源、門窗後方能離開。

  4.工作人員要熟記滅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經常保持其清潔靈敏,並不得隨意挪動。

  四、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1.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泵房,泵房內不準私人會客。

  2.嚴禁攜帶劇毒物品進入泵房。

  3.泵房內嚴禁吸菸。

  4.泵房內不得隨意使用明火,必要時需經保安部同意辦理動火手續後方可使用。

  五、電梯機房防火制度

  1.電梯機房內嚴禁吸菸,禁止存放各種油料、紙張和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兼作庫房和其它工作間用。

  2.機房、梯箱頂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掃,及時清除布毛、紙屑、垃圾等可燃物。

  3.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清洗機件,使用可燃液體清洗機件時,應採取有效措施,以防著火,擦布等要妥善處理好,不得亂扔亂放。

  4.嚴禁未經批准動用明火作業,如需明火作業時應經部門主管簽字認可後,到保安部領取動火證後,方可作業。

  5.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嚴禁隨意移動,機房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點,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負責撲救初起小火。

  6.電梯機房內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六、鍋爐房防火制度

  1.房內禁止喝酒、睡覺,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2.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必須遵守鍋爐房的安全操作規程,嚴禁擅離職守。

  3.禁止在鍋爐房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在鍋爐房記憶體房和分裝易燃、易爆物品及烘烤衣物。

  4.要經常檢查、測試安全閥、氣壓表、水位計等,保持靈敏有效。

  5.對鍋爐房的爐體、各種管道、閥門、煙道、水位表等,做定期檢查記錄在案,發現有裂縫、空隙或漏熱等不良情況,要立即報告工程部進行檢修,必要時,先切斷電源、煤氣。

  6.建立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逐級逐人逐項落實,做到層層把關,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做好檢查紀錄,防止因錯誤操作或失職而發生重大事故。

  7.工作人員必須能熟練使用各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放置在安全可靠位置,不準隨意挪動。

  8.鍋爐房內氣體管道閥門及噴油管是重點防火部位,應加強管理,發現問題及時修復

  9.一旦鍋爐房發生火警,立即關閉供氣閥門及電源。

  10.密切跟消防控制中心聯絡並彙報最新情況。

  11.一旦大樓起火,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聽候指揮部的指令。

  七、變、配電室及發電機房防火制度

  1.室內嚴禁吸菸和明火作業,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與本室無關的一切物品,嚴禁在室內會客,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2.值班電話要保持暢通,發現危險情況要及時果斷處理。

  3.值班人員班前、班中禁止飲酒,勤聽、勤看、勤聞、勤檢查裝置,逢節假日要全面檢查,確保供電安全。

  4.嚴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裝置。

  5.保持室內清潔,走道暢通,禁止在門口、走道等處堆放物品。

  6.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指定地點,並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有火情時,應聽從滅火指揮部的命令,及時切斷電源,投入緊急發電執行。

  8.當班時,遇有火情應首先通知消防中心,並採取措施,以防火勢蔓延,當接到火警通知時,應按預定安排各就各位。

  八、天然氣調壓站防火制度

  1.站內嚴禁吸菸和明火作業,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2.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交接班制度,經常檢查站內裝置有無漏氣現象,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並報告。

  3.對各種儀表設施要定期檢查,節假日期間要重點檢查,責任到人,確保安全。

  4.室內要鋪設膠皮地面,以防打火引起火災。

  5.應在調壓站附近明顯處設定'嚴禁煙火'標誌。調壓站周圍嚴禁使用明火,要經常開啟窗戶,保持站內空氣流通。

  6.嚴禁在調壓站內拉設臨時電路,配備的電器裝置(包括電燈)應採用防爆裝置等。

  7.站內配備的滅火器要放在明顯易取處,保持清潔,不準隨意移動和損壞。

  8.應掌握調壓站內煤氣報警器的使用方法,發現問題及時報工程部修理。

  9.為了保證維修安全,配備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

  10.如發現火警,立即通知天然氣公司,並關閉燃氣閥門。

  11.如果樓內發生火警,工程部應根據滅火指揮部的命令

  ,關閉調壓站天然氣閥門,並堅守崗位,以備作進一步協助。

  九、危險品庫防火制度

  1.除執行一般庫房的防火制度外,應嚴格執行《化學危險物品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

  2.性質特別危險的物品,必須單獨儲存,性質互相牴觸的、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應分開隔離儲存。

  3.遇水發生危險的物品,不得堆放在露天或低窪容易受潮的地方,遇熱分解自燃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的庫房內。

  4.對存放的物品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如發現包裝容易不良破損、殘缺及物質變質分解等情況,應立即採取措施。

  5.定期檢查庫房內電氣、照明裝置,做好修理、更換工作。

  6.在庫房內開啟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嚴禁使用能夠產生火花的工具。

  7.庫房區域嚴禁明火。

  十、車庫、車場防火制度

  1.按時清掃車庫、車場地面上的垃圾和廢棄物,以防遇有火種發生火災。

  2.車庫、車場禁止堆放各種包裝物及汽油等其它易燃品。

  3.禁止將擦車用的油棉絲和車內臟物往車庫或車場裡亂扔亂倒,要放在加蓋的金屬桶內,並定期清理。

  4.禁止在車庫、車場內維修、保養車輛。

  5.車庫、車場內嚴禁吸菸。

  6.司機要按順序停放車輛並保持距離,不準在通道上停車。

  7.出現火情要及時疏散車輛,並組織撲救,迅速報警。

  8.每個司機要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一、更衣室防火制度

  1.嚴禁吸菸,杜絕一切火種。

  2.更衣櫃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不得在室內亂丟紙張及其它可燃品。

  4.不準亂拉臨時線及在室內使用任何電熱器具。

  十二、庫房防火制度

  1.庫房應設專人負責防火工作。

  2.庫房內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且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

  3.物品入庫時認真檢查是否帶有火種,特別是對草、紙及布包裝的物品,需嚴格檢查,如有可疑應另行存放,進行觀察。

  4.庫房內的照明燈具及其線路應按照電力設計規範,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引進庫房內的電線必須安裝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膠套管內,禁止亂拉臨時線。

  5.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爐子、電烙鐵、電鐘、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裝置,不準超負荷作業。

  6.每年至少要兩次對庫房內的燈具、線路等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更換、維修。

  7.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

  a、頂距:貨垛距頂五十釐米;

  b、燈距:貨距燈五十釐米;

  c、牆距:貨距牆五十至八十釐米;

  d、柱距:垛與柱子十至二十釐米;

  e、垛距:貨與垛之間為一百釐米,主要通道寬度不應小於一點五米。

  8.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移動,在消防器材一米範圍內不得堆放物品。

  9.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0.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放置地點,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負責報警和撲救初期火災。

  十三、餐廳防火制度

  1.在餐廳服務中,要注意賓客亂丟棄未熄滅的菸頭、火柴梗;收檯布時防止夾帶火種而引起險情;在清理垃圾時,要將菸缸裡的菸頭用水浸溼後,再倒入垃圾桶。

  2.餐廳的出入口及通道不準堆放物品或堵塞,且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發生緊急情況時使用。

  3.餐廳要對各種電器裝置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修。

  4.服務人員要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在發生火災時,按指令疏散客人並積極參加撲救。

  十四、中控室防火制度

  1.室內線路、電器裝置的安裝要符合防火要求。

  2.室內禁止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和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室內禁止吸菸和使用明火。

  4.嚴禁在室內堆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定期對機器裝置進行維護保養,擦拭機器不得使用易燃液體。

  6.嚴格按規程操作,裝置出現故障時,立即通知專業人員予以排除。

  7.保持室內衛生,做好防塵、防靜電工作。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