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當下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
總 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裝置;
3、電子裝置(如微機、影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裝置。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裝置10年;
3、電子裝置、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裝置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
十六、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
十七、銀行賬戶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透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透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最佳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專案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2
一. 庫存現金管理
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並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不準用“白條”入帳。
.不準私人挪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記憶體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 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儲存。
.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託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餘額調節明細表。
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 應儘快解決。
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鑑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後,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採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於業務發生後及時報銷,每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於每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 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採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 內部牽制:
. 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鑑分管制度
. 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 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3
一、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存在問題
(一)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思想較為落後
中小企業管理中的一個最重要的特點就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統一,這給企業的財務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尤其是一些個體或者私營的中小企業中,企業中存在著十分嚴重的集權現象,在企業財務管理方面不夠規範和明瞭,職責劃分不夠清晰,存在著越權的行為,對財務的監控不夠嚴格,會計資訊的準確性不高等一些問題,這些都與財務管理思想的落後有著重要的關係。
(二)中小企業很難進行融資
我國的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遇到的最大的一個難題就是很那找到合適的擔保,融資較為困難。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第一,中小企業在融資時存在的風險要比大型企業大,融資需要較高的成本,其負債率十分高,這對企業的信用等級產生著很大的影響;第二,目前我國的一些相關政策,對於國有大型企業照顧較多,享受的優惠也較多,這就使得中小型企業在融資過程中處於不利的地位,很難進行藉助相關的優惠政策進行融資;第三,目前的我國中小型企業中,以個體和私營企業為主,而銀行對大型國有企業較為重視,對這些小的私人企業沒有太大的興趣,在為其服務時積極性不高,影響著中小企業的融資;最後,在我國,為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服務的部門和機構相對較少,使得中小企業在融資時很難獲取有效的幫助和擔保,造成融資的困難。
(三)中小企業的投資能力不強
在企業中,投資是一種十分重要的理財手段,在我國的中小型企業中,其投資能力還不強,在投資時較為隨意和盲目,主要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首先中小企業在投資時資金不足,銀行的貸款利率有很高,這在無形中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增加了困難,使得其不敢輕易去投資;其次,中小企業在投資的過程中,重注較多的是短時間內的利益。我國中小企業本身的資金實力不強,主要是透過向銀行貸款來維持企業的發展,這就使得進行投資時的風險增大,更加追求投資的短期收益;最後,中小企業在投資時不夠謹慎,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很難找準市場發展的方向,對一些高風險的行業進行投資,以求獲得高收益,這給財務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風險。
二、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進入二十一世紀,特別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後,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這就需要對現有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改變,以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以往傳統的"家長制"的財務管理方式,對企業內部制度的平衡造成了危害,使得財務管理制度不能與企業組織結構、管理經營理念等形成有效的統一,制約著企業的發展。我國中小企業在資產結構、成本管理、負債率控制和現金流向管理方面都要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要根據中小企業在發展中出現的實際問題,面臨的實際情況對其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和創新,使得其與企業活動的其它方面達到有效的統一,協調發展,使得企業能夠健康的發展,在市場競爭中佔有一席之地。
三、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改革的具體措施
(一)更新管理觀念和模式,提高員工素質,做好對企業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
雖然財會工作的物件是企業的資金,工作的內容是對資金的使用、籌集、投放和分配等等,但是這些活動都受到相關人員的支配。要全面提高企業員工的整體素質,使其熟練地掌握先關知識,這樣才能確保企業能獲得較好的效益。但是在如今的我國中小型企業中,企業員工的素質普遍不高,相關財務人員的素質達不到標準,普遍採用家族式的管理,沒有對財務管理制度給予足夠的重視,使得企業的財務管理不夠清晰。要想使這個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要加強對在崗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其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同時還要加強對企業全體員工的培訓教育,提高員工的文化水平和管理素質,為企業的發展獻言獻策,這樣才能夠有效的改變企業原有的管理觀念和模式,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二)健全和完善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嚴格有效的監督管理
1、明確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以及企業中各個部門的具體職責,進行有效的監管。在企業內部要落實和執行好職務分離制度和授權批准制度。在具體的財務活動中,以業務的實際情況為基礎,規劃授權批准的程式和範圍,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企業員工的行為進行約束,沒有經過有關部門的授權就不能開展有關的業務;在對經濟業務進行處理時,要嚴格執行職務分離制度,將業務涉及到的所有職責進行劃分,不能將其分配給同一個人,讓有關人員之間進行有效的相互監督和檢查,避免在工作中出現錯誤和違規行為;在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中,對每個人和每個部門的權利和職責進行明確的劃分,相互之間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從整體上使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內部的資金管理體制。資金是一個企業的命脈,是企業進行財務活動的基礎和前提。但是資金的多少不決定著一個企業的成敗,一個成功的企業定是能夠對企業現有資金進行科學的配置,以實現利益的最大化。為了使企業的資金使用率得到提高,要做好以下幾點:首先,對資金的有效需求量進行準確的核定,在對事前和事中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控制時可以依靠資金預算編制,從而確保資金的正常使用;其次,做好對資金使用的分析,對資金的流入和流出進行有效的控制,做好對資金的管理,明確相關責任人的具體責任,使企業的高層掌握資金使用的決策權;最後,強化對資金審批制度的管理,要根據資金的具體情況,有步驟的確定有關的審批人,保證資金的有效使用。
(三)對本企業多出的理財環境進行深入分析,制定有效的理財策略,最大程度上的避免風險
企業的正常發展和財務管理的有效實施受理財環境的影響很大。企業的任何財務活動都是在特定的財務環境中開展的,財務環境對企業財務活動有一定的制約作用,理財環境的改變會導致財務管理的各個方面出現變化,影響著財務活動的有效進行。目前對財務活動產生較大影響的理財環境主要有經濟、金融和法律環境等。企業在經營和投資時所用的資金大部分來自金融市場、金融機構,所以,金融環境對企業的財務活動的影響最為顯著。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以上三個環境的變化,會對企業的資金運轉、投資和籌資產生直接的影響。這就要求財務人員,要對經濟、金融、法律方面的知識有充分的瞭解,從整體上把握三者的發展趨勢。由於中小企業在融資方面存在較大的困難,這就要求財務人員更要做好對理財環境的研究,在環境變化中做好企業的財務工作,確保企業的健康發展。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部職責範圍
1、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敬業愛崗,不做有損於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提前預警資金需用狀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投資、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9、完成公司工作程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後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10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裝置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xx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於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於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式同第1條。
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並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遇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絡,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四、附則
1、所有費用支出實行總經理籤批制。
2、本制度自董事(股東)會議透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5
一、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和省財政廳頒佈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總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 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四條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配置一名財務主管、兩名會計、兩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五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稽核、批准後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六條 認真執行“收支兩線”管理的規定,將學校的預算內、外資金以及暫存類資金按性質及時劃入財政 “專庫”。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條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學雜費收入、計劃外招生收入、借讀生、承包收入等。
1.學雜費收入:按市物價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總務處應積極組織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專案;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及時瞭解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陽光班、唯新班學生和學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特困戶子女,減免標準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確定。特困戶子女學雜費減免程式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民政部門出具貧困證明,經總務副校長簽字同意後執行。學雜費之外的其它費用均不減免。
⑷學費一學期收繳一次,在春、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總務副校長批准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對學雜費收入,總務處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上繳財政“專庫”,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2.計劃外招生收入,與學雜費一同清算、結帳,上繳財政“專庫”。
3.借讀生收入,入學時與學雜費、書本費等一同清算,上繳財政“專庫”。
4.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超市、食堂、醫務室等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第八條學校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金庫”;為學校或處室採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麼形式或藉口返回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總務處,並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九條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條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後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裝置、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總務處給予的借款。
第十一條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借款須經校領導批准。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辦公室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由各分管處室領導提出,報分管校長批准。借款人須填 “借款單”,先由各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分管財務校長籤批,以後憑“借款單”到財務辦公室借款。
3.借款後,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4.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5.根據批准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採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處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校長稽核無誤後方可付款。
6.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付款。
7.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辦公室報銷者,視同佔用公款處理,並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借須經分管財務校長批准。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津貼等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後,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三條報銷支出審批許可權:
1.500元以上由校長籤批,500元以內由財務副校長籤批,餐飲費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經校長籤批,最後由分管財務副校長籤批後方可到財務辦公室報銷。
2.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並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次採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票上應有經辦人簽字、處室負責人簽字證明;採購書本及資料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於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3.行政採購支出:是指行政、後勤部門因工作需要採購圖書、學生學習資料、辦公用品、配件、修繕用材料等支出,此項支出數量大、品種繁多,須經校領導研究同意,並經學校紀檢部門同意,採取招標等形式並在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采購。
五、財務報表及預決算報表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會計人員應於每月終了的次月8日前,完成上月份財務收支報表,並附文字說明;按月結帳、對帳,現金、銀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後,應在一週內完成學期報表。各種報表應按月報學校領導審閱。
第十五條學年初、學年終,應按時完成預、決算報表的編制及上報工作,同時按規定附加報表文字說明,年終結算應有決算報告。
六、附則
第十六條如本制度與國家財會法規或上級檔案精神有牴觸,則以國家法規、上級檔案規定為準。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強化公司財務管理,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費用支出,規範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報銷行為,使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和可控性,發揮財務在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中的作用,以保障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資(包括零星材料、輔助材料、裝置配件、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具、工具等)採購、稅費支出、日常辦公費用、招待費用、差旅費用支出專案的報銷均按此制度要求執行。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基本制度及流程
第一條、借款及預付款管理規定
(一)借款是指公司員工因公務需要的臨時性借款;預付款是指因公司業務需要,需預先支付的購買材料、貨物及各項需要預先支付的款項。
(二)借款管理規定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經相關負責人同意後按借款審批流程和審批許可權辦理借款,出差返回後及時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2、日常物資採購借款: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資採購借款,業務經辦人員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借款審批流程和審批許可權辦理借款;公司日常零星物資採購單項業務超過500元以上的支出原則上需以銀行轉賬支付,不得用現金支付。
3、其他臨時借款:凡涉及公司費用性其他支出專案(如日常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車輛費用等),業務經辦人員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借款審批流程和審批許可權辦理借款;業務經辦人員在業務辦理完畢後應及時報帳,除週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在結清前帳後方可辦理借款。
(三)預付款管理規定
各項工程預付款:凡涉及公司固定資產(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工具等)建設、安裝、維修等需要支付預付款,由業務經辦人員依據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額按審批程式批准後辦理付款手續。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7
一、明確崗位職責,實行財務集中管理
1、機構設定:全鄉各機關、單位、村社財務實行分級管理、集中結算、分別核算,由鄉財政所統一代理各機關、單位、村社的財務會計核算和資金收支結算。
2、崗位設定:財政所內要分別設立單位辦公室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單位核算會計、資金結算會計、專項資金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管理、農村財務管理、財務收支監督稽核等業務崗位,實行一人多崗和一崗多人。各財務單位均要分別確定單位財務審批、稽核和報賬員,並保持人員相對穩定,各村社均由村文書作為統一的報賬員。
3、職能劃分:財政所辦公室主要負責單位的日常工作和檔案管理,以及黨政領導交辦給財政所的臨時性工作任務;財政總預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財政預、決算編制業務,負責財政資金的排程、平衡,組織預算執行;單位核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各代理單位的財務核算,協助代理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資金結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專項資金、單位資金和村社集體資金的收支結算,保證資金安全;專項資金管理崗位主要負責辦理各種專項資金的領撥、使用、報賬和財務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崗位主要負責全鄉國有資產的修購配置、調配使用和出入登記工作,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農村財務管理崗位主要負責村社集體資金的收支核算和各種集體資產的監督管理;監督稽核崗位主要負責各種專用票據的管理,對財政所內各業務崗位經辦的收支憑證進行復核審查,組織鄉、村的財務檢查和專項審計,負責查處財務違紀事項的牽頭、協調工作。
4、集中結算:對統管的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社集體,一律取消其所有的銀行賬戶和出納崗位,實行“零戶統管”,由財政所資金會計統一辦理各單位、各村社的資金收付結算。
5、集中核算:由鄉財政所對統管的鄉級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社集體財務全面實行“代理記賬、集中核算、無償服務”,取消所有代理記賬單位的
— 1 —所有會計崗位。每個財務主體單位只設一名報賬員,由財政所按所統管的單位分別建賬,對村社集體財務應以村、社分別核算,以分清財務主休、明確資金權屬。對財務清理不徹底,分別建賬確有困難的,可暫以村為單位建立過渡賬,明細核算到社。各村社、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體外設立單位、集體收支賬務。
二、加強收支管理,規範資金結算秩序
1、嚴格收入管理,實行村賬鄉管。改變資金分散管理、會計人員分散管理、財務核算分散管理為集中統一管理。對各種農戶繳款,由財務人員分戶、分次開票。
2、實行資金統管,杜絕體外迴圈。單位和村社資金在會計主體、資金權屬和財務審批“三權不變”的前提下實行收支兩線、定期報賬。對所收資金實行直達國庫、財政專戶或財政統管的單位賬戶。對非現金往來結算由財政所直接實行內部劃轉。各村社、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體外開立單位、集體賬戶。
3、規範資金結算,實行封閉執行。對行政事業單位應繳預算和應繳專戶的資金分別直達國庫和財政專戶,不得直接記入單位收入,更不得公款私存或以個人名義收取單位或集體的各種資金。對單位職工和村社幹部的固定性人員經費實行財政直髮;對各單位和村社日常開支,由鄉財政所一次性核定預借備用金;開支發票統一由單位報賬員定期報賬,實行資金直達用款單位或個人賬戶,年終一次性歸還備用金,徹底杜絕截留坐支現象。
三、規範資金渠道,健全財務管理體系
1、全鄉財務實行專項預算和部門綜合預算管理辦法,建立嚴格的預算指標控制制度,徹底理順村社和各單位的財權、事權關係。根據村社和各單位的職能職責,在上級統一的財力保障標準的基礎上,確定財政補助比例或補助數額。整合各單位和村社的其他資金,實行部門綜合預算和村社集體資金預算,重點專項資金實行財政直接管理。嚴格預算約束,強化預算鋼性。
2、鄉財政所要按照“兩上兩下”的單位預算編審程式“和“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從嚴審查各單位和村社預算,作出單位和村社綜合預算— 2 —批覆。
3、建立財政資金保障機制,鄉財政所要妥善排程資金,根據各單位和村社的用款計劃和時間進度進行撥款,做到資金調撥進度和時間進度基本同步。
4、各單位、各村社要透過爭取上級補助、開展單位創收活動等多渠道增加本單位收入,確保單位正常運轉,實現收支平衡,略有節餘。鄉財政對各單位經費的自給能力實行激勵約束機制。
5、財政所財務人員和單位報賬員,要按指標控制賬、財產物資賬、資金核算賬規範設立相應的各類總賬,明細賬和備查賬,
6、各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只能與本單位報賬員發生個人財務往來,納入本單位財務核算,財政所不得與其它單位職工個人直接發生財務關係,不得辦理任何超預算開支的資金結付。
7、鄉財政所每半年要向鄉人大主席團和鄉政府分管領導提供一次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每季度向政府鄉長提供一次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按月向各統管的獨立核算單位提供會計報表。
四、強化財務管理,嚴格費用報銷稽核
1、財務審批程式。各單位和村社費用開支,實行交叉稽核、單位法人“一支筆”審批制度。各種開支發票嚴格堅持“一單三籤”和財務複核制度。由經辦人在發票上“背書”詳細開支情況、經單位會計人員進行發票要素稽核,涉及補助的費用報銷,要由單位財務負責人確定報銷標準和金額。未經財務負責人稽核的發票,財務審批人不得審籤,未經財政所長複核的發票,資金會計不得辦理資金結算,核算會計不得受理做賬。10人以上的單位開支,由單位財務負責人稽核、單位法人(或委託人)獨立審批,法人經辦的支出不得自行審籤;10人以下的行政事業單位開支,由政府分管領導稽核,單位負責人審批。單位負責人經辦的支出,由政府鄉長審批;村社集體開支由村主任稽核、鄉長審批,村主任經辦的支出由支部書記稽核。財務稽核人對報賬人提交稽核的開支發票,要明確簽署稽核意見,對不屬實或需進一步調查核實的開支發票,要明確提出處理意見,原則上不得將原始票據退還經辦人重新變通、完善。
2、費用報銷辦法。各單位費用開支要嚴格堅持開支範圍和標準,實行“定期報賬,逾期不報”的辦法。對黨政實職領導和單位負責人的非上交性職務消費實行“定額控制,憑票報銷,超支不報,節約歸公”。對其他人員實行實報實銷。實行包乾補助的人員,在補助範圍內不得再報銷費用。
3、報賬結算程式。對供給內直髮的鄉、村、社固定性人員經費,由財政直接列支,直接頂抵各單位預算指標。各單位、各村社的其它費用、福利開支,由單位報賬員憑“一單三籤”後的原始發票,經複核後,到資金會計處辦理資金結算和票據移交。
4、債務往來管理。各單位和村社都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增收節支和債務消化目標,及時清理往來,力所能及地搞好債務劃轉,防止新增債務。從嚴控制內部職工的借款規模,嚴格執行“前借未清,不得辦理新借”的規定。
5、開支發票稽核。各單位職工在外開支,要嚴格堅持“誰經辦,誰報賬,誰結付”的辦法,嚴禁以單位名義在外,掛賬。要重點加強對公務租車、接待用餐、物資採購和在外出差開支的管理。財務人員必須嚴把原始憑證審查和資金支付關,不得經辦超標準、超範圍、超預算等各類違規支出。
6、激勵約束機制。各單位都要建立增收節支、勤儉辦事的激勵約束機制,對沒有突破個人開支定額的節約部份,可由本單位在年度綜合預算經費內,在節約額的50%以內發給個人節支獎勵。
五、嚴格開支標準,從嚴控制支出規模
公用支出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優先保證水電、電話費和機關公務支出。以下是政府機關公用支出管理的相關規定,其他單位可參照執行。
1、水電費:公用辦公的水電費由單位負擔,個人用電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補助20元。
2、列印費:各辦公室列印檔案、報表及其他資料,統一交黨政辦室列印(黨政辦公室按列印數量收取適當費用),無特殊情況不得在營業性列印部列印,否則,列印費用由個人負責。
3、電話費:電話費實行包乾使用,享受正科級待遇的黨政實職領導每人每月300元,黨政副職、享受正科級以上待遇的非實職領導每人每月150元,享受副科級待遇的非實職領導和辦公室主任每人每月70元,其他幹部每人每月40元,政府辦公室每月80元包乾使用。
4、差旅費:由書記出據出差通知單並核定生活、住宿補助金額:出差開支往返車、船、飛機費據實報銷;其他差旅費開支包乾使用(包括住宿費、生活補助、乘車補助、市內交通費),到縣城出差50元/天/人(家住城區的按30元計算),到縣外市內出差100元/天/人,在市外省內出差150元/天/人,到省外出差200元/天/人,到經濟特區出差250元/天/人;特殊情況經鄉主要領導同意接待的生活費外,超標準開支一律自理。外出學習、培訓時間較長的(一個月以上),不適用該補助標準,根據情況適當補助,但縣內不得超過15元/天,縣外市內20元/天,市外省內30元/天,省外40元/天,經濟特區50元/天。
5、租車費:一般情況不允許任何人租車,因工作需要急需租車的,在請示書記或鄉長同意後,由辦公室出據租車通知單,並經主要領導簽字後方可租車。
6、業務招待費:來人來客一律在政府伙食團就餐,不準找包包煙。確需進營業性餐廳就餐和找包包煙的,在請示書記或鄉長同意並確定標準後方可就餐和找包包煙。所有來人來客就餐均由辦公室出據就餐通知單,月末憑通知單結算。煙、酒等由財政所派專人統一採購,煙、酒分別由政府辦公室、財政所管理員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出庫登記。
7、辦公裝置購置費:各辦公室因開展工作需要購置辦公用品的,由各辦公室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後,交財政所統一購置。
六、強化財務監督,嚴肅資金結算紀律
1、所有鄉、村幹部和其它人員,未經財政所審查和財務人員委託,不得從事財務收支活動。各單位、各村社有關財務收支的檔案、合同、協議等相關資料要抄送交鄉財政所存查、備案。
2、財務人員收款一律使用監管專用收據,單位和村社收款及結算資金由財政所審查後核發票據。實行數量控制、交舊領新,徹底杜絕白條收支和票據混開的現象。
3、建立國有資產管理責任制,實行資產修購、進出登記,確保資產安全、完整。充分明確各單位的資產使用、管理許可權,落實每綜資產的具體管理責任人,鄉財政所要與每一個管理人員簽訂責任書。未經資產主管主管機關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資產用途,或者調配、交換資產。
4、財政所要與稅務、國庫、銀行、信用社和各代理單位、村社定期對賬。做到隨發生、隨結算,隨做賬,不得出現臨時性票外收款。單位和村社結報票款,必須檢核所發票據,實行票款同行。徹底杜絕先交錢後交票和只交票不交錢的的現象,保證各項收入真實準確。
5、財務收支考核一律以單位核算會計賬面數字為準。
6、鄉財政所要定期審查村社財務,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8
為了規範和加強會議工作,保證合作社財務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為了加強經濟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處理合作社各項經濟業務。
二、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會計制度設定會計科目,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報送會計報表,合作社的全部財務工作、會計核算過程都在國家有關財會工作的政策法律嚴密指導下進行。
三、會計核算
1、每項經濟業務的處理,必須取得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無誤後,根據經過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2、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設定會計科目和會計賬薄,並根據經過稽核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關於記賬規則的規定記賬。
3、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並報送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
4、合作社在財務核算中,要做到數字真實、準確、完整、做到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5、在財務報銷過程中,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沒有“法人代表”的簽字,一律不予辦理。
6、對於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四、會計監督
1、會計人員對本合作社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會計人員對於違法的收支,不予辦理,並進行制止和糾正。
五、財務會計人員崗位主管責任制
1、會計主管崗位
(1)對各項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要定期研究、佈置、檢查、總結。要積極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要把專業核算與群眾核算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地改進財務會計工作。
(2)組織編制財務成本計劃,銀行借款計劃,籌措資金計劃、並組織實現。
(3)定期開展財務成本計劃完成情況的分析,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不斷提高合作社的經濟效益。
(4)參加合作社的生產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資訊、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5)審查並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合作社及其他經濟檔案。
(6)負責向本合作社領導和全體股東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7)稽核,編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報會計報表。
2、出納崗位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稽核簽章的收款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籤章。
(2)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餘款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賬面餘額與對賬單上餘額調節相符。對於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
(4)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9
一、總則
1、為加強財務管理一經濟核算,規範企業財務行為,保證公司經濟健康、穩步發展,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2、財務管理以公司價值增值為目標,以財務資源合理配置為內容,價值分析為工具,以決策---控制---評價為主線,保障公司價值最大化與股東財富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3、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賬務管理制度,做好賬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5、公司經濟核算必須以法規、準則為準繩,以資訊採集、加工、反饋、披露為重點,不斷改善財務資訊質量,以更好地為經營管理決策、風險控制及業績評估提供有效資訊。
6、公司及各控股企業(含全資、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企業)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各級企業的負責和財會人員為執行本制度的責任人。
二、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1、公司及控股公司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核算企業設定財務機構,配置會計人員並指定主管會計。
2、公司總部設財務總監、財務部。各控股公司設定財務機構,必須報股份公司財務部,經理室審批。
3、公司財務部門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財務總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財務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良好的品德和較高的業務素質。對財會人員被告統一任用,持證上崗,重點委派。
4、財會人員任命的程式
(1)財務總監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
(2)公司財務部部長由總經理任命。
(3)各級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賬務負責人)及財會人員由各控股公司提名,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4)未經委派或任命的財會人員,不得在財會部門從事財會工作。人事關係不在本公司的,不能從事出納工作。
(5)公司財務部是公司財會業務的主管部門,各級財會人員接受本單位的行政領導,同時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具有雙重性。對財會人員的處罰、解聘、辭退必須報公司財務部經總經理室審查批准。
5、聘用財會人員應實行迴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6、各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在上級財務部門和所在公司領導下工作。其具體職如下:
(1)主持財務部日常工作,保證財務部門崗位責任制的切實執行,組織財會人員完成各項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維護公司的利益。
(3)維護企業資產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企業的資金籌集、管理除錯和合理使用。對已付出的資金去向,正在執行的經濟合同,應收未收的賬款,投資分紅款,單位及個人貸款等,應定期檢查、監督、追蹤、督促限期收回。
(4)負責稽核企業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證會計核算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5)組織編制本企業的財務計劃,並督促其實施。
(6)搞好經濟活動分析和財務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資訊。
(7)參與企業重大經濟事項的討論,以及參與重大經濟合同的洽談及簽訂。
(8)嚴格控制成本費用開支,制止鋪張浪費。
7、各級財務機構、財會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為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會計監督職能,賦予各級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如下職權:
(1)有權對所在企業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稽核、檢查和監督;
(2)有權檢查所在企業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管理執行情況。
8、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9、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10、賬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11、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財務科監交。
1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賬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5)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6)保留賬外款項或者將公司款項以賬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以處罰的。
1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賬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檔案資料的;
(3)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薄的;
(4)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秘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6)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翫忽職守致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7)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予以辭退的。
三、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1、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薄、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2、公司採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並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3、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人同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賬本位幣。
4、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摺合成本位幣記賬和編制財務報表。
5、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6、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7、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賬。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後。
8、公司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9、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本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賬依據;
(2)以廠房、裝置、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10、公司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賬,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賬,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11、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准後方可行。
12、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13、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公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裝置;
(3)電子裝置及辦公裝置;
(4)運輸工具;
(5)其它裝置。
14、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裝置(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裝置、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裝置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15、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16、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時行核算。
17、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賬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賬準備金。
18、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賬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四、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1、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2、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餘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
3、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
4、銀行賬戶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5、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也逐筆調節平衡。
6、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7、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作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確保現金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8、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9、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透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定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10、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11、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12、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13、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責任。
14、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賬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賬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專案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付款審批許可權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賬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部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董事長審批。
報上級審批的專案上,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並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五、工資及資金
1、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製度。
2、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3、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應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後,報總經理審定。
4、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5、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採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6、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六、稅收及利潤分配
本利潤分配製度用於規範公司的利潤分配順序和分配內容。
第一條 範圍:本公司的利潤分配管理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 目的:本規定的目的在於加強對利潤分配順序的規範,提高管理效率,實現對公司業務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
第三條 內容:
1、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的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2、稅後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3、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按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後,應先依法繳納所得稅,利潤總額減去繳納所得稅後的餘額即為可供分配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可供分配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被沒收的財務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即彌補超過用所得稅的利潤抵補期限,按規定用稅後利潤彌補的虧損。
(3)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即按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金的50%時可不再提取。盈餘公積金可用於彌補虧損或按國家規定轉增資本金。
(4)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於企業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
(5)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向投資都分配。分配順序為:
①支付優先股股利。
②按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決議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
③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四條 注意事項:
1、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之前,不得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2、盈餘分積金轉增資本金時,轉增後留存企業的法定盈餘公積金應不少於企業註冊資金的25%;
3、在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4、企業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七、利潤不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1、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餘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2、本公司所得稅採用應付稅款法核算。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10%;
(3)提取任意公積金;
(4)支付股東股利。
3、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後,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
公司不得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限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盜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應在股東大會召開後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4、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範,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5、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並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6、對庫存物資的笑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賬務部稽核,報經理審批後處理;1000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後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理經審批後處理。
八、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1、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xx,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塗改和挖補,如事後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畫雙紅線並蓋章進行更正。
3、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4、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儲存15年。採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賬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5、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會計檔案儲存期滿需銷燬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後,才能銷燬。
九、附則
1、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3、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4、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0
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規範會計核算工作,統一管理各項資金,正確、及時、完整的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級公司董事會有關決議,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部系公司職能部門,公司財務部有權對財會人員進行考核,並有權向公司提請對有突出貢獻的財務人員進行獎勵,對不稱職的財會人員進行撤換。
三、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股東權益不受侵犯。其基本任務時,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籌措資金、有效運用資金,提高企業效益。
四、公司財務部應認真分析、反映本公司財務計劃執行情況和執行國家有關企業財務法規得情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並分析產生原因,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
五、逐步採用現代化管理辦法,如責任會計、目標利潤、計算機管理等,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財務人員應當好公司領導的參謀,為公司聚財、理財、用財出謀劃策,嚴格把好財務收支關,為提高公司效益努力工作。
財務會計機構、人員和制度
一、財務機構及人員設定
(一)依照健全、有效的原則設定財務會計機構,配備財務會計人員,依法辦理財務會計工作。
(二)財務人員因故離辭職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不得中斷財務會計工作。一般財務人員變動應時先徵得公司領導批准,並辦理財務人員登記手續。
(三)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設定財務部級財務部經理,主持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財務部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任免。財務部成員按業務活動的需要劃分崗位攝製。
二、財務會計制度
(一)人員考核:
1、公司財務部對財會人員每年考核一次。對其業務水平、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考核。財會人員要進行總結和自評。
2、公司財務部應建立財會人員考核檔案,作為晉級及獎懲的依據。
(二)財務部制度的建立:
1、財務部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級和公司具體情況,指定公司財務制度,包括財務收支管理、固定資產
管理、流動資產管理、成本費用管理、開支標準與審批程式、內部控制、稽核制度以及印籤、支票、發票、會計檔案等管理制度。
2、公司的財務制度應報公司董事會批准。
(三)財務工作要求:
1、公司財務部按財政部規定的格式、內容和時限,定期向主管財稅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帳表、年度報表應附有中國註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
2、
3、公司財務部應於每月七日前向公司領導報送財務報表。公司應於每月二十五日向公司董事會報送月度“收支計劃表”,“資金支付預算表”,待公司董事長批准後按批准額執行。
4、公司財務部應按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設定帳戶;應定期核對帳戶,定期財產清查,保證帳實相符;應規範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行為保證各種報表資料的正確性、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資金管理及成本、費用管理
一、資金管理
(一)公司用款按用款計劃撥付。經公司董事會同意使用所收
的售樓款,帳務處理上仍計作撥付。售樓款未經公司領導批准部的退款。
(二)非計劃用款要專門向公司領導請示報告。
(三)公司接到董事長簽字之調配資金通知,應立即照辦,不得延誤。
(四)公司將非公司業務之用的資金調出公司系統,應由董事會研究決定董事長書面批准。如系口頭通知,需補辦書面批准手續。非經董事長批准將資金調出系統,有關人員以嚴重過失論處。
(五)各幣種之間的兌換一律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私自進行外匯買賣業務。
(六)公司要積極籌措、運用和管理好各類資金,保證工程專案的需要。
二、成本、費用管理
(一)公司的工程專案款項的支付一律實行申請、審批手續,公司財務部對經董事長批准支付的款項及總經理簽字的預算內的申請付款款項,辦理付款手續,對未經申報及申報後未經批准的款項,即不符合財務手續的款項,財務部有權拒付。
(二)嚴格進行工程成本和管理費用的管理和控制。從材料裝置採購、日常開支到工程預算,應進行全過程管理和控制,努力降低工程造價。不得超標準支付工程款項。
(三)財務部在工程付款記賬方面按部童工或單位、按不同承包單位,分別設定預付款和應付帳款明細賬。預付帳款用於歸集
我公司對各供貨商及承包單位的預付購貨款和預付工程款的詳細記錄,應付帳款反映我公司對供貨單位及承包單位所欠債務的詳細記錄。在合同最後一次付款時經管部必須和財務部對帳,經財務部確認實際付款情況後,方可付款。
(四)公司的管理費用,包括:辦公費、業務費、工資、房租等,採取在經董事會批准的預算內,按實報銷的形式,由總經理批准、財務部負責執行,公司財務部控制使用,不得隨意突破限額。凡屬國家規定應於支付的費用如:稅務、財政、會計常年諮詢費按實列支、會議等在發生實單獨申報預算交董事會批准。
(五)購入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入費用後,應有辦公室相應建立實物臺帳。
(六)重視固定資產的管理,所有固定資產由辦公室登記造冊,專人管理和使用,每年清核一次。督促員工做好日常維修保養工作,節約修理費用,防止毀損和盤虧。
(七)對外簽訂材料、裝置、工程承包、勞務等方面合同應嚴格按照公司經濟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1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限額xx元),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月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財務人員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總經理,並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xx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xx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記憶體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公司領導的檢查監督。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儲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託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財會人員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並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餘額調節明細表。
7、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鑑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
(1)進行業務收款之前,財務人員應根據將發生業務的數量,準備好收據、發票,收據、發票數量應略多於將發生業務數量;
(2)出納人員應對當日的經濟業務進行清理,全部登記日記賬;
(3)會計人員當天根據原始會計憑證編制會計記賬憑證;
(4)每日收款截止後,出納人員應保管好所收款項;
(5)專案收款結束後,核對賬、款無誤後,出納人員將所收款項存入公司賬戶;
(6)會計人員於每月月終登記會計賬簿。
2、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採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在當日進行帳務處理,並登記相應的帳簿。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鑑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附則
1、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修訂、解釋,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2、總經理辦公室及財務部對本制度共同擁有解釋權。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佔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許可權或部份許可權,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審批程式
1、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四、審批內容
1、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使用人提出申請,填寫採購單據,報公司總經理審批核準,交由採購部門進行採購。
2、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影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稽核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註明人數與明細並履行上述審批手續。凡批准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專項申請報告,註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4、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註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稽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後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須提前書面請示總經理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5、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財務發放。
6、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准的業務費用由部門經理審批;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3
許多小企業老闆,為了追求經濟效益,在各地開了許多聯營或專賣店,企業規模擴大了,可卻不知進行怎樣的管理,以致出現財務管理混亂的現象,給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機,這是許多小企業老闆需要面臨而又頭痛的事情。那麼怎樣才能加強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呢?
一、 加強現金管理
1、不能“坐支”現金。店鋪的營業款一律繳存公司指定帳戶,不能從中直接支付費用或借款,一切開支必須從店鋪收銀員的備用金支付。
2、營業款必須及時足額存入銀行。當天的營業款應在當天存入銀行,如果時間來不及也應在第二天全部存入銀行。
3、營業款應及時核對。收銀員應每天將銀行存款單、電腦銷售清機單(或手寫單)貼上在一起,店長或負責看場人員要及時核對金額是否相符,並一起在上面簽名確認。
4、店鋪所有現金(包括營業款)未存入銀行之前必須存放在保險櫃內,如果沒及時繳存由此造成損失,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 報銷管理制度
1、差旅費報銷。公司員工出差應先填寫出差申請單,需要借款的員工還需填寫借款單,經店鋪負責人(店長)、公司領導稽核同意才能出差。員工出差歸來應及時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按出差時間、路線、地點等先後順序逐一填寫車般票,經店鋪負責人簽字,財務稽核、公司領導審批後,才能報銷。
2、費用報銷。店鋪報銷費用,首先必須取得對方的發票,並由經辦人和店鋪負責人(店長)一起在發票上簽名,是購物發票,還應由保管員驗收,然後填制報銷明細表(可以十天或半月彙總填寫)傳真到公司進行審批,經審批後才能報銷。
3、付款申請。店鋪要付貨款、租金、發放工資等金額較大的款項,應先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審批後才能付款。
三、 成本、費用管理
1、成本、費用定額管理。年初,公司應根據各區域的銷售、成本費用情況進行保本分析,並對各店鋪制定銷售、成本、費用定額指標。包括營業額、成本、利潤、工資、租金、水電、運輸費等進行各專案指標預算,按預算制訂每月的各項財務指標。經考核能夠完成目標任務則給予獎勵,否則給予相應的處罰。
2、存貨管理。對店鋪的庫存商品按一定標準進行分類,分a、b、c三類。a類金額巨大,但品種數量較少;b類,金額一般,品種數量相對較多;c類,品種數量繁多,但價值金額卻很小。因此,對a類應加強管理,b類則認真對待,c類適當注意就可以了。每月(或每季度)對庫存商品進行盤點,對失貨按一定比例給予賠償,以加強員工的工作責任心。
3、採購管理。各店鋪應根據季節、銷路好壞進行庫存商品的採購。銷路好的則多采購或多生產,滯銷產品則給予及時降價處理,保證最低的庫存數,不積壓庫存商品,加快庫存商品流動速度的週轉。
四、 財產管理制度
對各店鋪的財產進行登記造冊,每半年或一年進行定期盤點清查,並給辦理財產保險,以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與完整。
五、 獎勵與懲罰制度
公司設滿勤獎、月獎、季度獎、年度獎等獎勵制度,能夠完成目標任務,則給予獎勵;否則,給予懲罰。做到獎罰分明,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六、 員工福利制度
給公司員工辦理養老、醫療保險,除雙休日等節假日之外,還有年假、病事喪假等制度,使員工在工作上減少壓力,做到勞逸結合,有事請假休息,減少員工的後顧之憂。
七、 員工培訓制度
公司員工均需接受公司之入職培訓及考核,不及格者接受再培訓,仍不及格者將不予錄用。員工還需接受所屬崗位專業培訓等,以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4
為嚴格財務審批制度,節約費用開支,提高工作效益,根據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經費
公用經費(業務費、會議費等)按照財務預算,實行總量控制。公用經費列支時,由辦公室主任提出申請,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後方可列支。
二、旅差費
經單位主要領導批准,因公外出人員要本著節約的原則,節省一切開支。旅差費支出嚴格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執行。單位職工因工出差所產生的一切旅差費,回單位後必須在一個星期內與財務人員辦理報銷手續。
三、業務招待費
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必需節儉的原則,根據年初財務預算實行總量控制;單位來人來客必須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後方可招待。其招待標準為:地廳級:450元以內/桌;縣處級:350元以內/桌;鄉科級:250元以內/桌;其他人員150元以內/桌(以上標準不含菸酒)。在酒店、餐館簽單必須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未經領導批准或超標準招待的簽單,一律不予報銷,由簽單人員自行負責。
四、辦公費
單位購買辦公用品,經單位主要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條為了規範行政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單位工作任務的完成,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於各級各類國家機關、政黨組織(以下統稱行政單位)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量入為出,保障重點,兼顧一般,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資金使用效益。
第四條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科學、合理編制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準確、及時編制決算,真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加強對行政單位財務活動的控制和監督;
(三)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規範處置資產,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四)定期編制財務報告,進行財務活動分析;
(五)對行政單位所屬並歸口行政財務管理的單位的財務活動實施指導、監督;
(六)加強對非獨立核算的機關後勤服務部門的財務管理,實行內部核算辦法。
第五條行政單位的財務活動在單位負責人領導下,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行政單位應當單獨設定財務機構,配備專職財務會計人員,實行獨立核算。人員編制少、財務工作量小等不具備獨立核算條件的單位,可以實行單據報賬制度。第六條行政單位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七條按照預算管理許可權,行政單位預算管理分為下列級次:
(一)向同級財政部門申報預算的行政單位,為一級預算單位;
(二)向上一級預算單位申報預算並有下級預算單位的行政單位,為二級預算單位;
(三)向上一級預算單位申報預算,且沒有下級預算單位的行政單位,為基層預算單位。
一級預算單位有下級預算單位的,為主管預算單位。
第八條各級預算單位應當按照預算管理級次申報預算,並按照批准的預算組織實施,定期將預算執行情況向上一級預算單位或者同級財政部門報告。
第九條財政部門對行政單位實行收支統一管理,定額、定項撥款,超支不補,結轉和結餘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第十條行政單位編制預算,應當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一)年度工作計劃和相應支出需求;
(二)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
(三)以前年度結轉和結餘情況;
(四)資產佔有和使用情況;
(五)其他因素。
第十一條行政單位預算依照下列程式編報和審批:
(一)行政單位測算、提出預算建議數,逐級彙總後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二)財政部門稽核行政單位提出的預算建議數,下達預算控制數;
(三)行政單位根據預算控制數正式編制年度預算,逐級彙總後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四)經法定程式批准後,財政部門批覆行政單位預算。
第十二條行政單位應當嚴格執行預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資金,不得超預算安排支出。
預算在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的,行政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程式報送審批。
第十三條行政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決算,逐級稽核彙總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第十四條行政單位應當加強決算稽核和分析,規範決算管理工作,保證決算資料的完整、真實、準確。第十五條收入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撥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財政撥款收入,是指行政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應當上繳財政的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處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屬於行政單位的收入。
第十六條行政單位取得各項收入,應當符合國家規定,按照財務管理的要求,分項如實核算。
第十七條行政單位的各項收入應當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第十八條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工作任務所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基本支出和專案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專案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在基本支出之外發生的支出。
第十九條行政單位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單位預算。
各項支出由單位財務部門按照批准的預算和有關規定稽核辦理。
第二十條行政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及標準,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進行重點管理和控制。
第二十一條行政單位從財政部門或者上級預算單位取得的專案資金,應當按照批准的專案和用途使用,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並按照規定向同級財政部門或者上級預算單位報告資金使用情況,接受財政部門和上級預算單位的檢查監督。
專案完成後,行政單位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或者上級預算單位報送專案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
第二十二條行政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採購制度等規定。
第二十三條行政單位應當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條行政單位應當依法加強各類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不得使用虛假票據。
第二十五條結轉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已執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第二十六條結餘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餘的資金。
結轉資金在規定使用年限未使用或者未使用完的,視為結餘資金。
第二十七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的管理,應當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第二十八條
資產是指行政單位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
第二十九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收及暫付款項、存貨等。
前款所稱存貨是指行政單位在工作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十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並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築物;通用裝置;專用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傢俱、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三十一條在建工程是指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達到交付使用狀態的建設工程。
在建工程達到交付使用狀態時,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和資產交付使用。
第三十二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
第三十三條行政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單位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和規範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管理,維護資產安全完整。
第三十四條行政單位應當按照科學規範、從嚴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
行政單位資產有原始憑證的,按照原始憑證記賬;無原始憑證的,應當依法進行評估,按照評估價值記賬。
第三十五條行政單位應當加強資產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資產建賬、核算和登記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年度終了,應當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對資產盤盈、盤虧應當及時處理。
第三十六條行政單位開設銀行存款賬戶,應當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並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三十七條行政單位應當加強應收及暫付款項的管理,嚴格控制規模,並及時進行清理,不得長期掛賬。
第三十八條行政單位的資產增加時,應當及時登記入賬;減少時,應當按照資產處置規定辦理報批手續,進行賬務處理。
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但財政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行政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或者舉辦經濟實體。對於未與行政單位脫鉤的經濟實體,行政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監管。
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單位不得舉借債務,不得對外提供擔保。
第四十條未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行政單位不得將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對外出租、出借。
第四十一條行政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資源共享、裝備共建,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第四十二條行政單位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進行評估,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式。
第四十三條負債是指行政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應繳款項、暫存款項、應付款項等。
第四十四條應繳款項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應當上繳財政的資金,包括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處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
第四十五條行政單位取得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處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四十六條暫存款項是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發生的預收、代管等待結算的款項。
第四十七條行政單位應當加強對暫存款項的管理,不得將應當納入單位收入管理的款項列入暫存款項;對各種暫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
第四十八條行政單位劃轉撤併的財務處理,應當在財政部門、主管預算單位等部門的監督指導下進行。
劃轉撤併的行政單位應當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四十九條劃轉撤併的行政單位的資產經主管預算單位稽核並上報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批准後,分別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轉為事業單位和改變隸屬關係的行政單位,其資產無償移交,並相應調整、劃轉經費指標。
(二)轉為企業的行政單位,其資產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評估作價後,轉作企業的國有資本。
(三)撤銷的行政單位,其全部資產由財政部門或者財政部門授權的單位處理。
(四)合併的行政單位,其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者新組建單位;合併後多餘的資產,由財政部門或者財政部門授權的單位處理。
(五)分立的行政單位,其資產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分立後的行政單位,並相應劃轉經費指標。
第五十條財務報告是反映行政單位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預算執行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
第五十一條行政單位的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細表、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資產投資決算報表等主表及有關附表。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行政單位本期收入、支出、結轉、結餘、專項資金使用及資產負債變動等情況,以及影響財務狀況變化的重要事項,總結財務管理經驗,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第五十二條財務分析是依據會計核算資料和其他有關資訊資料,對單位財務活動過程及其結果進行的研究、分析和評價。
第五十三條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收入支出狀況、人員增減情況、資產使用情況等。
財務分析的指標主要有:支出增長率、當年預算支出完成率、人均開支、專案支出佔總支出的比率、人員支出佔總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佔總支出的比率、人均辦公使用面積、人車比例等。
行政單位可以根據其業務特點,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五十四條行政單位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編制財務報告,認真進行財務分析,並按照規定報送財政部門、主管預算單位和其他有關部門。
第五十五條行政單位財務監督主要包括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餘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等的監督。
第五十六條行政單位財務監督應當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後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相結合,並對違反財務規章制度的問題進行檢查處理。
第五十七條行政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財務資訊披露制度等監督制度,依法公開財務資訊。
第五十八條行政單位應當依法接受主管預算單位和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五十九條財政部門、行政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處理。
第六十條行政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應當執行本規則,但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制度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十一條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的適用,由財政部另行規定。
行政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事業單位分別執行相應的財務制度,不執行本規則。
第六十二條本規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