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彙編15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彙編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1、認證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在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上要把預防火災始終放在首位,採取有效措施,防患於未然。
2、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組織和各種規章制度,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發動群眾,嚴格依法管理,科學管理,有效保障油庫安全。
3、加強油庫人員消防安全教育訓練,對新入庫的員工嚴格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熟練掌握各崗位應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強識別火災隱患能力,熟悉本崗位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和維護。
4、建立油庫的專職消防隊伍,制定滅火作戰方案,對本油庫的重點保護不為,進行實地演習,要加強滅火戰術、技術訓練,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滅火戰鬥能力。
5、對油庫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即“日常性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專業性檢查”。時刻保持高戒備。
6、制定油庫消防器材、裝置、設施分佈圖,實行掛牌定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沒有消防主管人員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挪用、佔用消防器材和裝置。
7、油庫全體員工對油庫的消防安全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熟悉油庫消防知識、消防預案、報警訊號、消防區域的劃分及庫區道路、水源情況。發生險情和火災時要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撲救。
8、對違規指揮、違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人員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移交司法機關部門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一、 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是專案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 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工程專案的消防安全領導機構。專案經理為工程專案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專案安全員是工程專案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人員,班組設兼職消防員。
三、 工程專案應成立與生產班組相結合的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組長由專案副經理(專案經理助理)兼任。副組長由專案安全監督部長兼任。義務消防員全部由專案部管理人員組成,義務消防組應堅持每月進行一次學習和訓練。
四、 施工組織設計:專案施工組織設計要符合工程實際的消防方案和措施,有特別要求時,應編制單獨的消防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中應包括消防安全機構和措施,並附有臨時設施、消防設施、防火器材、消防安全通道的平面佈置圖。
五、消防安全教育及技術交底:按規定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既可根據季節變化或需要開展專項消防安全教育,也可在安全教育的同時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及逃生自救知識。特種作業人員要在參加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木工、油漆工、倉庫管理員、宿舍管理員等應接受專門的消防安全教育。在易燃易爆處及有消防安全要求的場所進行作業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員應全員簽字。
六、消防安全檢查:進行安全檢查的同時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並根據需要進行專項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應做好記錄,對檢查發現的隱患要按照“三定”原則認真整改。
七、 電氣焊接(切割)等明火作業管理:電氣焊接(切割)作業必須經過動火審批。一級至三級動火審批按照深圳市有關規定程式辦理,施工現場沒有明顯危險因素的動火作業由專案部審批。電氣焊接(氣割)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前應接受消防安全交底,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電氣焊接(切割)作業前對周圍環境進行檢查,如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採取清除或隔離等消防措施,否則嚴禁動焊。焊接、氣割作業現場要配置滅火器、消防砂、消防水等滅火器材及設施。作業時要有專人監護。作業後要進行檢查,確認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在管道、容器等通風不暢的場所應同時採取氣體測試、通風、防毒等措施。其它明火作業也要經過動火審批,作業前要進行檢查,作業時防火及滅火措施要到位,作業後確認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
八、 臨時設施搭設完畢須經分公司驗收合格才能使用。臨時宿舍與建築物應保持20米以上的距離,與高壓架空線路必須保持規定的距離,不得建在高壓線路的下方,臨時宿舍之間的通道寬度不得小於6米。臨時宿舍頂的高度不低於2.5米,門寬不少於1.2米,門向外開。臨時宿舍不得存在“三合一”(宿舍、倉庫、車間及作業場所設在一起)現象。臨時設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設。腳手架不得使用竹架,外架防護不得使用竹笆。
九、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易燃易爆物品應由專人管理,有嚴格的領退手續。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存放,不得與普通物品混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或場所必須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並且經專案部檢查認可。易燃易爆物品距離明火不得小於規定距離,嚴禁煙火。木工房、木加工場所、木料堆放場所嚴禁煙火。刨花、木屑、紙皮等物品必須工完場清,及時將其清除到指定的防火場所。
十、 電氣消防安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它有關電氣安全規範的要求。配電房、發電機房應符合防火要求,空間應符合規定,門向外開。電氣開關、電纜電線、電氣裝置不得超負荷使用,老化、破損的要及時更快。每一線路、用電裝置都須有短路及過載保護,熔絲選擇合理,接法正確,不得以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電箱及電器安裝底板不得使用木質材料,箱內不得放雜物。各電氣連線點要求連線可靠,宿舍及倉庫不得使用大功率燈泡。臨時宿舍用電應由工地電工統一安裝,符合電氣安全要求。嚴禁私拉私接,嚴禁使用電熱電器及大功率電器。
十一、 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並根據現場情況和作業需要佈置在合理的位置。施工現場在施工前要設定消火栓,消火栓的口徑為2~4英寸,安裝數量按佔地面積每5000平米設一個。超過30層高層建築要安裝高壓水泵和直徑不小於兩英寸的豎管,每層設消防介面不少於兩個。施工現場及宿舍區應有蓄水池和消防砂。所有臨時設施及加工場所應配備滅火器、消防鏟、消防桶,每間宿舍每50平方米不得少於一個滅火器。滅火器的規格型號應滿足滅火需要。施工作業層必須設定滅火器。易燃易爆存放處必須按規定設定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所有的消防器材必須採用消防部門認可的產品,定期檢查,對失效的要及時更快。
十二、 其它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道路要暢通,不得阻礙人員疏散及消防車輛通行。消防通道要有明顯標誌。工地門口及重點部位(宿舍、倉庫、木工房、配電房及其它易燃易爆處)應設有明顯的消防安全標牌。工地應建立領導值班制度,做到晝夜有人值班,並做好值班記錄。對消防安全工作資料,工程專案應存檔備查。
十三、 工地消防安全紀律:所有作業人員必須經消防安全教育後才能上崗和入住,特種作業人員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未經動火審批,嚴禁私自動火。嚴禁私拉電纜電線和私接用電裝置。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熱電器及大功率電器,嚴禁在宿舍內動火做飯,不得點蠟燭或焚燒信件、紙屑。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吸菸要到專門的吸菸室。嚴禁亂扔菸頭、火種。遵守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不得有“三違”行為。不得私自把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工地或私藏易燃易爆物品。
十四、 事故報告與處理:發生火災後,應立即報警,並積極組織撲救。火災事故單位及當事人應積極配合進行事故調查。對火災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照專案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法規的,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辦公室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企管部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的電器裝置較多,如電腦、印表機、掃描器、飲水機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四、使用行動式插座供電時,需注意其最大載荷,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齧合不良、插座過載印發的發熱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牆體插座,閒置其他牆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六、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裝置。
七、行動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檯布等可燃物體,並隨時注意其工作溫度。
八、將智慧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九、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十、電暖器、飲水機、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應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十一、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釐米的空間。
十二、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
十三、下班必須關閉電器開關,確保辦公室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十四、不得在辦公室燃燒廢紙、檔案、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辦公室禁止吸菸,吸菸區不得亂扔菸頭,菸頭應扔進防火煙灰桶,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
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並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有:
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單位配備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公安消防機構或者其委託的培訓機構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及各分店負責人按照規定每年參加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消防安全培訓。
四、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五、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備查。
六、消防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保衛部共同負責,人力資源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保衛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
七、消防安全培訓考試成績與員工利益掛鉤。
八、營業期間透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積極向顧客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1 目的
為明確公司的消防管理重點、各部門的職責及日常管理要求,消除火災隱患,防止火災的發生,避免因火災造成的人員、財產、環境的影響,保障廠區正常的生產秩序;規範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使消防設施裝置、器材隨時處於完好狀態,特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範圍內的各項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
3 職責
3.1 總經理總體負責消防安全的各事項及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配備、職責許可權的分工及監督執行情況。
3.2 分管安環工作副總經理負責協助總經理抓好公司消防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消防有關制度,規程,消防應急預案的啟動,落實公司與行政管理部門有關消防的各項任務與措施。
3.3 公司安環科負責礦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4 總經辦保衛組負責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
3.5 安全員負責在全礦範圍內進行日常消防安全巡查。
3.6 每月組織一次全礦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
3.7 每年組織一次全礦性消防講座,舉辦一次消防滅火實際操作演練。
4 各級部門負責部門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4.1 各車間的安全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2 確定本單位的安全員和所屬部門、不同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4.3 每月組織一次本單位的消防檢查,及時配置、更換滅火器材。
5 各級消防管理制度
各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火意識,透過檢查及時發現、消除隱患。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5.1 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佔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5.2 安環科對消防裝置設施、器材專項管理,並根據生產環境危險性、裝置或燃料的特點合理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裝置設施或器材,並對公司內消防裝置設施建立臺帳。消防設施是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前提和必要條件,配置一定要適量、適用、合理。
5.3 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裝置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5.4 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
5.5 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各消防栓採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防凍措施。
5.6 安環科定期對全公司消防裝置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並做好相應記錄。
5.7 各部門、車間、倉庫負責管轄範圍內消防器材的日常清潔、保養及日常檢查工作,所有消防器材應保持乾淨、清潔、完好有效,嚴禁阻塞、圈埋、挪用、損壞。
5.8 各部門、車間、倉庫管轄範圍內滅火器、消防栓及配套器材出現損壞等情況,責任部門、車間、倉庫應報告公司生產部安環科進行維修。
5.9 各部門、車間、倉庫管轄範圍內的滅火器若出現空瓶、壓力低等需要更新的情況,責任部門、車間、倉庫應報請安環科購買、配備,並做好相應記錄。
5.10 原材料,產品,工藝規範要符合消防要求,由總工負責。
5.11 廠區消防通道,職工消防教育,和上級消防部門聯絡,由安環科負責。
5.12 消防器材由總經辦保衛組統一管理,各類器材更換、維修經總經辦保衛組指定專人驗收相符,質量可靠後方可入庫,並要有準確的臺帳。
5.13 各消防器材的領發一律由車間領導或安全員負責人領發,任何個人不予辦理,新建單位補發由所需單位書面申請報總經辦保衛組由總經辦保衛組根據實際情況、消防法規予以配置,領用單位簽字後方可領取。
5.14 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必須以舊更新,並寫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換的滅火器必須申報,由總經辦保衛組統一管理。
6 職工消防教育
6.1 所有員工應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育,正確掌握消防裝置設施、器材使用方法等安全知識,愛護消防裝置設施。
6.2 教育時間要保證,崗前教育,消防安全內容。
6.3 教育內容要保證,應當讓職工瞭解火災原因,滅火原理,各個崗位火災危險性,如何報警,如何滅火,各個滅火器具如何使用,如何防止二次災害,廠區火災的滅火預案,以及善後工作等。
6.4 要進行滅火演練,讓職工有實際感受和練習機會。
7 物資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1 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定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7.2 庫房內要保持乾淨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7.3 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接線頭不得裸露、保持用電開關、插座完好,線路老化應及時更換。
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負責人批准,報安環科備案,並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7.4 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安環科審批後,辦理“動火證”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7.5 庫房內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7.6 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溼、防曬。
7.7 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7.8 庫區應按要求設定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兼職消防員必須做好滅火設施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建立消防檔案。
7.9 材料倉庫要有兼職消防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7.10 各種物料、材料應分類庫存、嚴禁混存混放。危險物品應單獨立庫存放,並設定警示牌。
8 高低壓配電室及主電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1 本站所室崗位人員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8.2 變(配)電室是要害部位和重點防火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8.3 在崗人員及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8.4 發生電氣裝置火災事故,必須首先切斷電源,邊補救、邊報警,禁止在斷電前用水撲救。
8.5 所轄範圍要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設施、搞好維護保養,使之處於良好的備用狀態,崗位人員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滅火技能,確保所屬部位的安全。
8.6 如是高壓配電室,室內照明必須是防爆燈具。
8.7 嚴禁煙火,卻需動火時,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9 氧氣、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1 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定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9.2 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9.3 氧氣、乙炔氣庫房應採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牆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後,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9.4 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餘壓氣體。
9.5 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採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於5米。
9.6 露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10 生活區場所消防管理規定
10.1 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插座、開關,不得一線多用。
10.2 宿舍不得兼作廚房,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液化氣等電氣裝置煮菜燒飯。 10.3 嚴禁用紙做燈罩、用電熱器(小太陽燈)等烤火取暖、烤衣服、宿舍應做到人走電斷燈熄。
10.4 宿舍內嚴禁貯存汽油、柴油、煙花爆竹、火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11 處罰規定
凡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單位,安環科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同時對該單位及有關人員按照《安全獎罰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如釀成火災構成危害觸犯刑律的,相關責任人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為了維護住戶的合法權益,保證各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深圳經濟特區高層宇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確定住戶維護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1、責任履行戶的消防安全監督責任,讓本戶成員認真貫執行《消防法》和《規定》等消防法規及規定,有義務積極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管理處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2、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本戶成員樹立消防意識,正確使用電器、燃氣等設施裝置。
3、經常對本戶成員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災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4、定期對本戶的消防安全實施自行檢查,並主動接受消防監督機構和管理處對住宅消防工作的檢查。
5、參與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出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宅發生時應服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6、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和管理處調查火災原因。
7、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消防安全責任人所應的權利,義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愛護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誌,不得將其挪做他用。
9、明火作業需報請管理處審批,未經批准作業,將承擔一切責任。住戶必須按照國力出規定的用途使用,嚴禁改變本物業及其設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為保證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因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險隱患、火災的,管理處有權責令整改、追究安全責任人的責任,後果由責任人承擔,必要時報請安全消防部門處理。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住戶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住戶之日止。住戶需要更換責任應該辦理轉籤消防安全責任書,否則將由原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分別由住戶、物業管理單位各執一份,經責任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責任人(簽名):
聯絡電話:
年月日
標籤: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
為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各車間應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切實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車間主任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車間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消防安全管理小組
組長:焦明江高樹森
副組長:解恆寧隋萬東衣雲光
組員:王夕庭凌人安於長磊劉元龍
殷錄海龐傳樂
二、消防安全責任和安全管理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車間的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車間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車間的生產、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制定符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辦公樓、會議室、檔案室、倉庫、施工現場及現場職工宿舍等場所。
三、防火檢查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4、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四、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害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五、消防應急電話
火警:119 急救:12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
一、 為切實加強xx大廈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廣大業主和住戶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大廈內火警、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全體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xx大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先交與大廈廣大業主和居民徵求相關意見修政後,再公告正式實施。
二、 本管理制度適合於xx大廈內全體業主住戶和租賃本大廈住房的公司、集體宿舍及外租戶。
三、xx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監管與指導,業主委員會全面負責,全體居民積極參入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建全嚴格而和諧的安全生活環境。
四、 業主委員會對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業主委員會主管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實行安全責任問責制。
五、 大廈內業主家庭中以房產所有權人為安全責任人。外來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廈上班的公司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外公司集體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員為安全責任人。外租房所有權人按治安管理規定,同為外租房的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與租戶共擔。
六、 大廈物業服務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廣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廣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業委會物業人員按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設定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缺損的要逐步補置,管理制度《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 業委會物業人員按安全規範設定安全疏散指示標記,設定火災事故或停電應急照明設施,火災報警系統要做到隨時可以發揮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機關和社群的堅決支援下,徹底保障大廈各條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無障礙暢通。
十、 物業服務人員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加強完善專人值班制度。加強並堅持每日的五巡查重點工作(巡查各樓層配電箱、巡查大廈兩條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樓層消防設施、巡查電梯機房) 。發覺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記錄備案。處理不了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爭取隱患苗頭不過夜。
十一、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物服人員要及時報警119並啟動大廈火災緊急報警系統。組織處置初起火災,通知水泵房供應消防用水,疏散大廈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滅火災和配合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十二、在認真抓好居民住戶的安全環境外,業委會物業服務人員要加強大廈內公司、集體宿舍及短期臨時住戶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物服人員有權定期與不定期的在集體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員工的陪同下,共同檢查區域安全問題。物服人員有權提出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建議。
十三、大廈內嚴禁大量存放國家有關規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品。大廈內嚴禁生產、銷售各類危險物品。大廈通道里嚴禁燃放煙花、鞭炮之類危險品。
十四、無論新老住戶進行裝修工作,應由業主與裝修人事先與物服人員提出申請,並在物服人員依據有關規定指導下安全進行裝修。裝修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割之類工作,必須在動明火前報告物服人員,並做好施工現場火災預防措施後方可進行,並接受物服人員監督。大廈物業將無償提供滅火器具現場備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
1總則
1.1為了加強本公司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公司和個人的財產免受危害。維護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則。
1.2全公司範圍內均適用本規則。
2組織領導
2.1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負責,安環部專職安全員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其工作職責為:
2.1.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規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納入生產和經營管理中去,做到同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2.1.2負責組織實施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
2.1.3負責組織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
2.1.4負責組織防火檢查,研究和主持整改火險隱患。
2.1.5領導義務消防隊,平時工作中要加強管理教育,組織進行業務培訓。
2.1.6負責指導消防器材的配備、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
2.1.7積極組織員工撲救火災,並負責查明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2.2安環部專職安全員同時擔任專職的防火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的防火工作,組建和訓練好義務消防隊,建立健全防火檔案。
2.3各部門、車間成立防火工作小組,確定一名兼職的防火員,實行公司、部門(車間)、班組(崗位)“三級”消防安全管理,各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人負責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實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3建築稽核
3.1本公司內所有的新建、改建、擴建專案都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的規定。
3.2公司行政事務部的基建人員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專案的通知後,必須在三天之內和專職安全員進行口頭交涉,並送交有關圖紙、資料,同時填寫《建築設計防火稽核申報表》。
3.3專職安全員在接到新建、改建、擴建專案的口頭通知後,應同部長協商,迅速與公安消防監督部門聯絡,辦理好有關建築稽核手續,嚴格按照“三同時”的原則落實。
4火源管理
4.1生產區、成品庫區、倉庫內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的重點部位必須做到定點、定人管理,並寫出詳細的管理措施;堅強明火的管理,嚴格執行禁火區內禁帶火種,禁止吸菸,不準使用電爐的規定。
4.2凡是在禁火區內需要動火的,必須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併到安全環保部辦理好動火手續,憑動火作業證在規定的時間和範圍內動火。
4.3加強對於入冬取暖火爐的管理,火爐的日常管理要責任到人,同時建立申請、審批手續。
4.4從爐內取出的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後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4.5進入禁火區內的汽車、拖拉機以及其它機動車輛,必須戴阻火器。
5電源管理
5.1電器裝置要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技術規範的規定進行設計和安裝,並由正式電工負責安裝和維修,所有的電器裝置必須接地接零。
5.2崗位操作人員對本崗位的所有電器裝置必須加強管理,非電工人員不得自行安裝和檢修電器裝置。
5.3凡是檢修電器裝置時,必須掛警告牌或派人現場監護,檢修後的電器裝置必須經檢修人員許可,方可投入使用。
5.4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非生產性使用電爐,嚴格執行用電制度、電器維修制度等。
5.5定期進行避雷裝置檢測,預防靜電的產生。
6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管理
6.1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如環氧乙烷)的生產過程應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和防火滅火設施,其消防工作由各事業部確定專人兼管,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6.2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經營必須憑證經營,銷售部門應到商業和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並對銷售點和銷售過程中的安全落實到人。
6.3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採購必須憑證採購,物質供應部門應到商業和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物品採購證,無採購證者,一律不準購買和交易。
6.4對於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貯存,應該按照其性質和滅火方法不同分類堆放、分類貯存,裝卸時要注意安全,並經常對物品進行檢查,同時指定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
6.5承擔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運輸的單位,必須出示公安機關頒發的運輸證件,車輛押運員必須辦理押運證、駕駛員必須嚴格要求,確保運輸過程中的安全。
6.6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部門必須嚴格領料手續,劇毒和爆炸物品的領用必須經技術科同意;使用崗位上的存放量不超過一個班的使用量,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6.7對生產、貯存、運輸、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過程中已經報廢、變質,需要進行銷燬處理的,必須報請技術科鑑定,由技術科監督銷燬處理。
7消防設施
7.1全公司區域內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室內和室外消防栓,保證水源充足;同時按照危化品生產的要求配齊配足消防器材,重點崗位要自備蒸汽滅火管線。
7.2各部門、車間的消防器材執行“三定一交”制:即定點存放、定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以及消防器材列入交接班記錄。入冬前以及寒冬期間要做好滅火器、水源、管線、室外消火栓的防凍保溫工作,保證消防設施處於良好狀態。
7.3切實保證值班電話通訊暢通,報警器完好,安全值班車處於良好狀態。
7.4消防設施應該為消防專用,禁止用於與消防無關的地方,消防器材使用後要立即報告安全環保部;安環部必須經常進行檢查,加強維護保養和及時更換,嚴格執行“三記”制度。
8義務消防隊
8.1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在保安隊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做好本部門、車間的消防保衛工作。
8.2義務消防隊員必須明確自己的職責與任務,嚴格工作制度和作風紀律,充分發揮在撲救火災中的骨幹作用。
8.3公司需要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訓練和進行技術比武,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素質。保持隊員的相對穩定,絕對保持組織的健全和戰鬥力。
8.4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堅持原則、模範遵守、實事求是、照章辦事、工作認真、深入細緻、宣傳教育、做好預防、消除隱患、保衛生產、發現火情、勇敢戰鬥、捨生忘死、絕不畏縮。
9季節防火
9.1每年的冬、春兩季要搞好防火宣傳教育和防火大檢查,有計劃地解決一批重大火險隱患,充實和完善防火制度,整頓和健全義務消防組織。
9.2重大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要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安全大檢查,積極整改隱患,確保重點部位的安全,讓員工過一個愉快的節日。
9.3特殊時間如高溫季節、連續晴天、檢修、國家及地方大型活動、運動會、會議等,要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加強重點部位的消防保衛,加強值班巡邏,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10規章制度
10.1各部門、車間應該嚴格遵守國家消防管理條例的規定,嚴格執行化工行業進入“進入生產區十四不準”、“禁止違章動火的六大禁令”。崗位操作工必須嚴格遵守“操作工的六嚴格”。
10.2由公司制定安全生產技術規程,管理工作制度、崗位責任制、領導責任制、消防安全經濟責任制等一系列的責任制,並督促落實。
10.3各部門、車間應該嚴格遵守公司以及安全環保部制定的各種消防安全規定。
11宣傳教育訓練
11.1凡是新入廠的人員必須嚴格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相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方能上崗。
11.2公司建立安全教育室,每年對全公司人員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教育,一次消防知識考試和競賽,一次消防安全錄像教育,二次消防演練,每月舉辦一期消防專刊,對全體員工普及消防知識。
11.3透過經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訓練,使全公司員工達到“三懂”、“三會”、“三能”:即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和原輔材料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會報火警;能自覺遵守消防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或縣、能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
12整改檢查
12.1全公司必須嚴格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即:公司做到每月一檢查,生產排程中心每半月檢查一次,班組崗位每週檢查一次。
12.2每月二十五日定為公司防火安全宣傳檢查和例會日,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負責人組織各部門、車間防火負責人對全公司進行防火大檢查。
12.3各部門、車間的安全工作小組必須做到每月兩次自薦、自查活動,並將檢查情況如實地在月報表中反映,查處的重大隱患必須用書面報告到安全環保部備案。
12.4各班組必須認真抓好日常防火檢查,做到每週一次,要做好檢查記錄,並由事業部安全工作小組負責監督。
12.5對於公司安全委員會、上級消防部門、系統行業消防部門組織查出的火險隱患,公司安環部要認真立案登記,向隱患單位立即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各單位應按要求的時間,定人員、定標準進行整改,直到複查合格才能消案。
12.6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安環部應書面報告到公司,認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做到人力、物力、資金三落實,在整改時間上不推、不拖、按時進行整改,屬於重、特大火險隱患,公司因資金、時間的等原因一時無法解決的,由公司書面上報上級消防管理部門,請求上級幫助解決。
13追查處理
13.1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導致發生火災、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責任者,要上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13.2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造成後果或後果輕微的,由安環部和各單位共同查處,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分別給予處罰。
13.3凡是違反消防管理條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規定,隱瞞不報,不作處理的,要對單位負責人和當事人嚴肅處理。對於因思想麻痺,貫徹消防規章制度不力,管理不善而引起火災造成一定損失的責任者也應該嚴肅處理。
13.4消防工作實行一票否決權。凡是因消防工作不力,導致發生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的,年終所在單位不得評為先進單位,其領導和當事人不得評為先進個人。
14消防安全職責及滅火器器材維護保養
14.1公司級消防安全職責
14.1.1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4.1.2批准釋出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制度、規程、決議和措施。
14.1.3負責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消防安全工作,每季進行一次檢查及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14.1.4領導安全消防及義務消防隊組織,並指導他們開展活動。
14.1.5組織火災,火警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4.1.6副總經理對分管部門的安全、消防工作負責。
14.2.部門級(事業部)
14.2.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條例及公司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決定,對違反安規制度的職工進行教育,督促他們遵守有關安全、消防制度。
14.2.2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及時研究整改火險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14.2.3協助公司調查處理有關事故,組織並參加本部門內發生的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4.2.4對本部門的消防器村要妥善保管,若發現擅自動用或損壞的行為立即制止,並及時向安全環保部報告。
14.2.5部門副職要積極做好分管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14.3.車間級
14.3.1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在事業部部長的領導下,對本車間的消防安全負責。
14.3.2組織本車間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公司、事業部有關消防安全的規章制度決定,並經常對本車間進行檢查。
14.3.3掌握本車間的裝置執行與工藝、生產、操作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防止裝置帶病執行與違章操作。
14.3.4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與火險,並及時整改,車間不能整改的,必須按級彙報做好有效的防範措施。
14.3.5嚴格遵守動火制度,並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本車間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
14.4.職工消防安全職責
14.4.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4.4.2努力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得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方法,會使用就地放置的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火警。
14.4.3維護保養好本部門、崗位的消防器材,發現損壞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
14.4.4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以提高自己的素質。
14.4.5嚴格執行上級及厂部的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制度等。
14.4.6提高警惕,注意本崗位及本人身邊有無火險隱患,做到極早發現,儘快消除,以確保全廠不發生火災事故,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14.5.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
14.5.1消防水泵,每半月試車一次,每月出水一次。
14.5.2消防水泵必須經常保持清潔完好,每次使用或練習後應做好消潔工作,並檢查各連結部位是否緊固,並隨時修整,使保持完好狀態。
14.5.3消防水帶用後,必須及時洗淨,晾曬乾燥妥善保管。
14.5.4泡沫滅火機按規定配換藥劑,並每月檢查一次噴咀是否堵塞。CO2等滅火機每月檢查一次噴咀及重量,若減輕10%時應充氣。乾粉火機每年檢查一次,乾粉是否受潮結塊,C02氣體每半年稱重一次。
14.5.5公司內各處設定的消防器材不得移動或移用,否則按國家消防法規有關條例予以處理。
14.6滅火器管理制度
14.6.1滅火器的配置與灌裝
a)安全環保部根據各部門實際情況,按國家標準定量配置合格滅火器,使用後的滅火器須到當地消防部門進行灌裝。
b)安全環保部對全公司所使用的滅火器統計,在《消防器材(設施)檢查表》中做好記錄,並對每一隻在用滅火器進行掛牌標識。
14.6.2滅火器的儲存
a)各使用部門配置的滅火器須有滅火器存放裝置,且有保護裝置,應標識清楚,便於取用。
b)公司備用的滅火器儲存於消防室中,須做到防潮、防雨、防爆,並定期進行檢查滅火器壓力錶,若指標在紅線區,應作重新灌裝或報廢處理。
14.6.3滅火器的使用
a)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需使用滅火器的,應按規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過程中注意個人安全保護及環境保護。非必要情況,優先選用乾粉滅火器,以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b)滅火器使用完畢之後,使用部門須處理好現場。檢查使用後的滅火器,若壓力錶指標在藍線區以上,則送回原存放點;若指標在紅線區,則送安全環保部作灌裝或報廢處理。
14.6.4滅火器的報廢
a)安全環保部確認無法進行灌裝的滅火器要作報廢處理。
b)滅火器的報廢送專業部門處理。
15獎勵表彰
15.1凡是因消防工作成績顯著,全年度無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15.2對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並在撲救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15.3對於在撲救火災中致傷、致殘以及犧牲的個人,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公司給予最高優撫和照顧。
16附則
16.1各部門、車間可根據本規則制定實施細則,報送安環部備案。
16.2本規則的解釋權屬於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16.3本規則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總則
(一) 門衛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體現管理水平的標準之一,為強化門衛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員工和保安人員。
二、管理辦法
(一) 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保安工作條例》、《保安服務協議書》等規章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二) 保安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每兩小時巡視巡邏全公司一次。發現違紀、偷竊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彙報並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協助處理。
(三) 保安人員必須出門站崗值勤。
(四) 警衛室要保持乾淨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範,不能在警衛室內吸菸。無關人員不得在警衛室逗留、閒聊、嬉笑、打鬧、藉故刁難、糾纏執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雙方協議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 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含工程建設工地),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出入證或憑出車單出入。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以上員工外出,須經總經理室審批;不符合上述手續者,保安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人事行政部。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經被訪人同意,憑有效證件,準確填寫會客單後,佩戴"來賓證"方可進公司;會客結束後,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歸還"來賓證"後,方能離開公司。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絡上被訪人,可在警衛室內的會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閒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六) 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得進行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須經所屬部門領導同意,但只能在警衛室內的會客進行。
(七) 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內。
(八) 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公司物資,進入公司時,需在警衛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公司須持有財務部出具的出門證,經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凡節假日、上班前、下班後,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資,須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放行。
(九) 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外來車輛進公司需嚴格檢查,作好登記。摩托車、腳踏車(食堂購菜、送水車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憑出車單,如無出車單,保安有權拒絕放行。副總經理以上領導除外。車內人員一律憑出門證(副總經理以上車輛除外),否則不予放行。
(十) 嚴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藉故離開公司。保安要作好違紀違規人員的登記,並及時向人事行政部上報。
(十一) 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保安管理者,執勤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三、附則
(一)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人事行政部。
(二)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餐廳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職工餐廳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餐廳負責人,負責餐廳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廳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總公司批准,由機電課辦理,用後及時拆除。
四、餐廳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並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五、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洩漏。發現洩漏時先關閉閥門,切斷電源並及時通風,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六、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過載執行。
七、保證電源電路處乾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
九、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十一、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並立即向企管部報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市林業局機關辦公樓消防安全管理,切實消除火險隱患,保障機關辦公樓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安委會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全域性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關問題,並接受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站所負責人為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二章 消防宣傳、培訓
第四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透過張貼消防圖畫、設定消防宣傳專欄、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宣傳防火、報警、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第五條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單位職工的集中消防培訓。
消防培訓主要有下列內容:有關消防知識、法規、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效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會報警、撲救初期火災、自救逃生知識,組織人員安全疏散等常識。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式。
培訓的主要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等崗位人員。
第三章 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各處室站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各崗位、庫房、車庫使用人就是本辦公室、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七條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的監督;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
管理人職責: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於正常執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及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控制室裝置的功能及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測試自動消防設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設施的正常執行;對火警訊號應立即確認,確認後應立即向消防主管人員報告,隨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故障報警訊號應及時確認,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向主管人員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值守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記錄;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處於正常執行狀態,確保有關閥門處於正確位置。 第四章 實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機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處室站所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如出現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
為了更好地落實《消防法》,防止火災危害,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
每學年初食堂責任人與各承包點責任人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二、使用液化氣安全管理規定
1.凡配有液化氣灶具的承包點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液化氣灶具正確使用方法後方可上崗操作。任何人員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違返操作規程,以免意外事故發生。
2.液化氣灶具點燃後操作人員不得離開,避免液化氣意外、洩漏。
3.對液化氣灶具、鋼瓶、膠皮管、減壓閥等部件,應做到每餐開飯前徹底檢查一次,發現漏氣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
4.嚴禁隨意傾倒液化氣鋼瓶中的殘液。
5.對配備的滅火器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滅火器應放在拿取方便的位置。
三、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1.任何人不得私接電路,不得私自改動、遷移各種供電設施。
2.不準盜電使用,不得在公用供電線路用電或繞過電錶用電。
3.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使用大計量電器。
4.嚴禁偽裝或啟動電錶鉛封。
四、凡違反本制度
處以100--1000元罰款。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
1. 目的
為規範裝置檢修現場管理,確保作業安全、質量和工期,節約檢修成本,特制訂本制度,電站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2. 裝置檢修作業的組織
2.1 裝置檢修工作由電站生產管理負責人負責。
2.2 根據工作計劃和裝置缺陷通知組織裝置的檢修工作。
2.3 在工作票規定的工期內完成檢修工作。
2.4 根據《檢修規程》和裝置技術標準保證檢修質量。
2.5 主裝置大、中修由電站負責人聘請專業檢修隊伍檢修,生產管理負責人負責監督管理,按照《年度檢修工作計劃》開展檢修工作。
2.6 裝置的小修專案,由生產管理負責人指定工作負責人及其成員。工作負責人按有關檢修程式的規定開展檢修工作。
3. 現場作業管理
3.1 裝置檢修必須嚴格執行電站《安全規程》、《檢修規程》、《裝置檢修管理制度》和生產計劃管理制度,管理制度《電站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3.2 負責人在進行現場作業時,必須把好“七關”。
2把好安全關。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檢查安全隔離措施、作業現場、工器具是否安全及工作成員精神狀態是否良好,確保人身和裝置安全。
2把好工序關。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檢修規程》,規範作業行為。
2把好質量關。做到檢修質量不合格,不交工;零、部件不全,不交工;裝置和檢修現場不清潔,不交工。
2把好工期關。檢修作業必須按工期要求完成,避免因檢修質量造成返工而延誤工期。
2把好資料關。檢修作業結束後,工作負責人按要求填寫檢修交代,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檢修報告。按《主裝置小修、輔助裝置大小修檢修總結報告編制程式》執行。
2把好驗收關。檢修裝置的驗收按《裝置維護工作終結程式》執行。
2把好成本關。檢修作業要控制人工及材料物資成本。對領用的材料物資要節約使用,對更換的零部件要進行測試鑑定,能修復的必須修復,對剩餘的材料物資或不能修復的零部件及廢舊物資要及時退庫。工作負責人應確認已領用的材料物資。
3.3 工作負責人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履行監護職責,發現有違反安全規程或危及人身、裝置安全的現象,必須立即制止。
3.4 工作組成員有權拒絕執行違反《安全規程》或危及人身、裝置安全的工作指令和安排。
4. 執行日期
本制度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按照消防部門檢查要求配置消防滅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調食品使用電器、電熱、電加熱器時,先檢查裝置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電源,開啟電源開關。嚴禁先開啟開關再插電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機械時,先檢查零部件安裝是否堅固,機器是否完好,才能進行操作使用。但機器在運轉時嚴禁將手或物體伸入運轉裝置內操作,防止事故發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衛生工作中嚴禁把水撒在電器裝置或電源裝置上,防止觸電事故發生或引起電器裝置等的損壞。
五、食堂灶臺人員把油下鍋後,嚴禁擅離灶臺,如有急事需離開,必須關閉鼓風機,油溫下降時才能離開,防止熱油燃燒引起火災。如意外燃燒失火,速蓋上鍋蓋或倒入瀝水蔬菜,並迅速用滅火器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防止傷人。
六、食堂在電器裝置運轉中,爐灶在燃燒中禁止操作人員離開崗位,防止事故發生。
七、每天下班前要檢查爐灶是否滅火,水、電、煤氣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關好,方能離開。
八、食堂工作人員須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知道滅火器所在位置。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檢查滅火器是否有效,並及時更新。
九、嚴禁工作人員在食堂特別在操作間吸菸,一旦發生火情迅速報警並通知後勤保衛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