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彙編15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彙編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一、財務管理堅持一支筆簽字,本著合理使用,厲行節約,遵紀守法,嚴格手續和審批的原則。
二、實行物資進出庫審批制。物資的採購,必須事前填寫申請單並經董事長批准方可購買。超過20xx元的按政府採購程式購買。物資出庫須經總經理審批、並有領取人的簽字。物資管理人員每月底將本月物資進出庫情況進行彙總,交董事長審閱。
三、工作人員出差或處理業務,必須填寫註明事由的借款單,經總經理批准後,財務方可辦理借款,並在公事辦完後三天內與財務結算、歸還。借款未結清者,不得再借。
四、各項費用報銷必須做到票據真實規範,用途合理。報銷發票要有經手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單筆開支在5000元以上的須經董事長稽核後才能報銷;數額較大的須報區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同意。一切開支未經領導簽字批准不予付款。
五、財會人員對報銷的憑據要堅持原則,嚴格審查。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對違規開支不予辦理。收款收據及白條等非正式發票一律不予報銷。
六、加強資金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減少佔壓,降低風險,加速週轉,提高效益,對各項往來款項要及時清理和催收。
七、加強庫存現金的管理。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物相符,發現不相符數字及時核對審查,否則追查責任。各部門不得設有小金庫,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八、財務人員做到支票和公司印鑑分人保管。每月將出納賬、對帳情況表報送董事長審閱。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1.0總則
1.1為了明確公司各部門在實現各項經營目標中的財務關係及責任,規劃、控制公司的經營活動,確保各項經營目標的順利完成,根據公司領導層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公司經營目標,對一定時期內公司
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公司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
體安排。
1.3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根據實際發生情況逐月編制滾動預算,由公司財務部組織實施,分級歸口管理,並將財務預算作為制定、落實內部績效考核的依據。
1.4編制財務預算應當遵循效益優先、積極穩健、權責對等的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將各項成本、效益指標“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層層分解、落實,並負責到位。
2.0財務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能
2.1公司成立財務預算領導小組,由助理總經理擔任組長,財務部經理擔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同時成立財務預算工作小組,負責財務預算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具體事宜,並對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負責。工作小組由財務部經理擔任組長,財務部人員為小組成員。
2.2財務部根據公司要求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督促各部門按時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2.3各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並配合財務部做好公司整體預算的工作。各部門經理(主管)及財務部經理對本單位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直接責任。
3.0
財務預算的主要內容及編制依據
3.1財務預算的編制應當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後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並按照各執行部門所承擔經濟業務的型別及其責任許可權,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3.2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各部門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
3.2.1收入預算主要是指在預算期內各作業板塊(辦事處)對提供各種勞務可能實現的業務量及其收入的預算,主要依據年度目標利潤、預測的市場勞務需求及提供的市場價格編制。
3.2.2成本費用預算主要是指各作業板塊(辦事處)在預算期內所要達到的營運規模,主要是在收入預算的基礎上,依據各作業板塊(辦事處)的各種設施的營運能力、各項成本費用的消耗,具體編制如下:
3.2.2.1人工成本的測算:根據本年度的實際直接工資(不含公司辦公室人員)及下年度的工資支出情況作測算;根據工資總額作出提取“三費”的測算;以及本年度職工的工資收入作出下年度社會保險費的測算;根據本年度勞動保護費的情況作出下年度費用的測算。
3.2.2.2勞務成本的測算:主要是燃料費、養路費、營運證費、路橋費等運輸費用及修理費的測算,可參照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及下年度的經營計劃。燃料費及路橋費根據下年度的經營情況預測,養路費及營運證費根據實際使用的車輛情況預測,修理費用主要根據裝置使用情況及維修安排計劃,並結合本年度實際情況作測算。
3.2.2.3其他直接費用的測算:(主要為各作業板塊發生的費用)主要是折舊和其他費用專案(如租金、財產保險、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水電費、事故損失費等)可參考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及下年度的經營計劃。折舊按規定的折舊率作測算。
3.2.3期間費用預算主要是指公司各管理部門(既機關人員)組織經營活動必要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預算,管理費用包括可控費用和不可控費用兩部分。可控費用是指辦公費、電話費、水電費、差旅費、運輸費、修理費、業務接待費、勞動保護費等;不可控費用是工資、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
育經費、折舊費、社會保險、財產保險等。根據上年實際費用水平和預算期內的變化因素,結合費用開支標準和公司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分專案、分責任部門進行編制。其中:業務招待費應當重點列示。
3.2.4營業外收支預算包括處理固定資產淨收入和損失、罰款淨收入和損失及其他營業外收支等,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編制營業外收支等相關業務預算。
3.3固定資產投資預算:主要是指公司在預算期內購置、更新固定資產進行投資的預算,應當根據公司發展計劃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編制。公司處置固定資產所引起的現金流入,也應列入預算。
3.4資金預算是公司在預算期內需要借入的長短期借款,主要依據公司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及利率等編制。
3.5財務預算主要包括資產負債預算和損益預算等內容
3.5.1資產負債預算:是按照資產負債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綜合反映公司期末財務狀況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預算期初實際的資產負債表和收入預算、經營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5.2損益預算:是按照損益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反映公司在預算期內利潤目標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收入預算、經營預算、成本預算、期間費用預算、其他專項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6根據公司領導層的要求,結合自身的實際需要,制定規範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統一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各部門應按照公司要求認真填報。
4.0財務預算的編制程式
4.1下達任務:財務部於每年10月初向公司各部門下發上報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通知和編報要求。
4.1.1編制上報:各部門應當結合通知要求、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和下一年度的特殊變動來確定其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指標,並於每年10月15日前將各項計劃以及有關材料上報財務部。
4.1.2客服部根據各作業板塊(包括運輸、倉儲、辦事處)的經營情況,市場開拓情況制定下一年度各板塊收入預算。
4.1.3排程部根據運輸營運情況,編制下一年度短途外請車支出的預算。
4.1.4各作業部門(包括噸、拖、小車隊、倉庫、裝卸、返工部、各辦事處)根據本部門裝置使用情況及下一年度的營運計劃,參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編制下一年度本部門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用、燃料費、運輸費(包括養路費、營運證費、年票費、年審費、路橋保管費、車船使用稅)、
倉庫需更新的地臺板、外請車費用以及辦公費、電話費、租賃費、跟車費等支出預算。
4.1.5保險部負責制定公司財產保險及車輛事故損失費的預算。
4.1.6行政部負責編制下一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包括作業部、辦事處、機關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臨時用工勞務費等),以及機關部門日常發生的修理費、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低值易耗品、勞動保護費、水電、房租等費用預算。同時負責編制公司辦公裝置(如電腦、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等)購置、更新的預算。
4.1.7財務部:負責編制折舊費、四稅、審計費、財務費用等預算。
4.1.8總經理辦:負責編制購置運輸裝置及投資專案的預算。
4.2審查平衡:財務部根據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彙總。在審查、平衡過程中,財務部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並反饋給有關部門予以修正。
4.3審議批准:財務部在各有關部門修正調整的基礎上,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方案,上報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討論、審定。對於不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或者財務預算目標的事項,應當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修訂、調整。在討論、調整的基礎上,財務部正式編制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草案,提交公司執行官審議批准。
4.4下達執行:財務部將審定後的財務預算下達各部門執行。
4.5月度預算的編制程式:
4.5.1客服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經營收入預算。
4.5.2排程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短途外請車支出的預算。
4.5.3各作業部門(包括噸、拖、小車隊、倉庫、裝卸、返工部、各辦事處)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本部門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用、燃料費、運輸費(包括養路費、營運證費、年票費、年審費、路橋保管費、車船使用稅)、外請車費用以及辦公費、電話費、租賃費、跟車費、勞動保護費、水電費等支出預算。
4.5.4保險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公司財產保險及車輛事故損失費的預算。
4.5.5行政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工資(包括作業部、辦事處、機關人員的工資)、勞動保護費、臨時用工勞務費、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低值易耗品等費用計劃。
4.5.6總經理辦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重大專案開支預算。
4.5.7財務部編制月度預算,經公司執行官批准後在月底最後一天下達。
4.6已經正式下達執行的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但是由於市場環境、經營條
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財
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經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稽核後報公司執行官
批准方可進行調整。
4.7
調整財務預算應當先由歸口管理部門向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稽核後編制
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審定後上報公司執行官批
準,然後下達執行。
5.0財務預算的執行與控制
5.1
各部門必須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板塊、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同時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5.2各部門應當強化現金流量的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於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式執行。對於預算外的專案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範支付程式。對於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專案支出,一律不予支付。
5.3
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要求各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財務部利用財務報表實行月三級預警監控(三級預警線為:一級達預算的50%;二級達預算80%;三級達預算100%)的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向各部門和公司領導層彙報。
6.0財務預算的分析與考核
6.1財務部要全面掌握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研究、落實、解決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問題的政策措施,並透過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對財務預算的執行進行分析。
6.2總經理辦以年度財務預算為基礎和依據,制定和下達各部門年度關鍵績效考核指標,並嚴格按照公司績效管理相關考核辦法執行,以保證公司年度財務預算的嚴格執行和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
6.3
對年度內因財務預算調整而導致關鍵績效指標發生變化的部門,總經理應根據財務部對其財務預算的調整意見相應調整其關鍵績效指標,報經公司執行官審定後重新下達指標。
6.4各部門要對其上報的財務預算準確性負責,以確保公司的預算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各部門上報的預算與實際誤差率不得超過10%,並將預算的準確性納入年度經濟獎懲考核範圍之中。
7.附則
7.1本制度的執行責任人:財務經理,本制度的監督責任人:財務總監。
7.2本制度自批准生效之日起執行。
7.3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規範各專案的報銷程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XX電子商務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員工
三、財務職責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相關財務制度,監督各項制度的實施與執行。負責本部門的財務預算、公司支付寶賬戶收支及銀行結算業務。負責本部門記賬、對賬、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財務檔案管理工作。
四、店鋪和賬戶管理
4.1企業店鋪相關資訊包括店鋪賬戶名稱、登入密碼、繫結手機號、繫結郵箱及郵箱登陸密碼須提交財務做備案。
4.2企業店鋪支付寶分為店鋪直屬支付寶和企業支付寶兩種。店鋪直屬支付寶與淘寶店鋪緊密相連,承載店鋪所有的收支業務;企業支付寶賬戶在申請企業店鋪的時候,僅用於驗證企業身份,在店鋪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收支業務,不經由企業支付寶賬戶辦理。
4.3客戶店鋪需綁賬號和錢包賬號的,因按客戶要求進行繫結,嚴禁使用任何個人或其他公司銀行賬戶,公司店鋪需繫結的電話號碼和郵箱的,都應繫結公司總經理的手機號碼和郵箱,嚴禁使用他人手機號碼和郵箱;
4.4各店鋪錢包由專案經理進行管理,並在接收賬號後重置登陸密碼和支付密碼,嚴禁向他人洩露錢包資訊,專案經理可根據運營情況進行資金提現到繫結賬戶
4.5需由用錢包付款的一切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店鋪裝修、維護以及繳納各種業務保證金,均需由專案經理書面申請,並報總監、總經理審批簽字後方可進行。
五、費用報銷管理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為,防範財務風險,完善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保護小額貸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42號)、《財政部關於小額貸款公司執行〈金融企業財務規則〉的通知》(財金〔〕185號)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山東省內依法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適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在山東省轄區內由企業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會組織依法出資設立的,不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以服務“三農”和小企業為宗旨,從事小額放貸的新型地方金融組織。小額貸款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金融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及自身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定財務管理職能部門,配備專業財務管理人員,運用預測、計劃、預算、控制、監督、考核、評價和分析等方法,籌集資金,營運資產,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資源,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效防範和化解財務風險,努力實現持續經營和價值最大化。
第五條各市、縣(含縣級市、市轄區,下同)財政部門(以下簡稱財政部門)依法指導、管理和監督本級小額貸款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六條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必須根據有關規定,經省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並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第七條小額貸款公司在完成工商註冊登記後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設立批准證書、營業執照、驗資證明、章程等檔案的影印件備案。
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分立、合併、設立分支機構,以及主要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在依法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有關變更檔案影印件備案。
財政部門在收到小額貸款公司上報的備案資料後,應妥善保管並建立相應檔案,作為財政部門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和對其實施考核、績效評價、獎勵補貼、風險救助等各項政策的依據。
第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依法繳納各類稅費。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處理與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稅時應當依法進行調整。
第二章職責、職權
第九條小額貸款公司重點面向農村中小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創業者提供貸款服務。小額貸款的資金運用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按照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有關規定,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發放貸款。貸款發放和回收主要透過轉賬或銀行卡等結算渠道,減少現金交易。
(二)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自主約定。
第十條財政部門履行下列財務管理職責:
(一)監督小額貸款公司執行本制度以及其他財務管理規定,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二)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體系,監測小額貸款公司財務風險及其營運狀況,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行為;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資訊管理,實施績效評價,監督小額貸款公司接受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
(四)制定並實施促進小額貸款公司改革和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組織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五)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務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投資者(以下簡稱投資者)應透過股東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治理機構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並督促經營者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決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者的財務管理許可權;
(三)決定財務管理職能部門的設定;
(四)決定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決定籌資、處置重大資產、經營者報酬、利潤分配等重大財務事項;
(五)對經營者實施財務監督和財務考核,決定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六)決定聘用或者解聘承辦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等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
(七)按照章程的規定,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投資者可以透過制度規範、章程約定等方式,將投資者財務管理職權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經營者。
第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按照規定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擬訂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控制制度及貸款管理制度,經投資者議定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並具體組織實施;
(三)組織財務預測,編制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草案,實施財務控制、分析和考核;組織實施利潤分配等財務管理方案;組織財務事項審批;
(四)組織繳納各類稅費;
(五)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六)歸集財務資訊,依法組織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
(七)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八)配合有關機構依法實施的審計、評估和監督檢查;
(九)按照章程的規定,以及股東會或者董事會的要求,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資本金管理的規定,根據發展戰略和經營規劃擬定籌資方案,履行規定的程式。
第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持續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進行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小額貸款公司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法定資本金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經投資者決議後,資本公積可以用於轉增資本金。
第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以借款等方式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明確籌資目的,考慮資金需求和債務風險,簽訂書面合同;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應符合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有關規定,並應適時合理調整負債結構,降低籌資成本。
第四章資產運營
第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統一管理資金賬戶,明確資金排程的條件、許可權和程式。排程資金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依據有效合同和合法憑證辦理手續,不得私存私放資金。
第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管理庫存現金及其他形式的現金資產,應當滿足流動性要求,並控制現金資產總量。
第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合同進行財務稽核,跟蹤履約情況,明確債權,及時清收應收款項。
第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定期清查核實各類固定資產,落實使用和管理責任。
第二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及時核實,查清責任,追償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小額貸款公司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換、報廢等方式處置資產,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程式。
小額貸款公司對外捐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捐贈的範圍和條件,落實執行責任,嚴格辦理捐贈資產的交接手續。
第五章成本、費用
第二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結合自身特點,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成本費用預算約束,實行成本費用全員管理和全過程控制。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納入賬核心算,不得違反規定進行調整。
第二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支出,包括各項利息支出(含貼息)扣除允許資本化的部分、手續費支出、佣金支出、應計入損益的各種準備金和其他有關支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嚴格區分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與營業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以季(月)、年為計算期。同一計算期內,核算成本和營業收入的起止日期、計算範圍和口徑應當一致。
第二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注重費用支出與經濟效益的配比,實行費用預算控制,確定必要的費用支出範圍、標準和報銷審批程式。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強化費用支出約束,對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差旅費、會議費、通訊費、維修費、董事會經費等實行重點監控。
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一律按規定據實列支,不得預提。
第二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核定和計發職工薪酬,並按規定列支。
第二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應當據實列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工會經費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按照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2.5%的比例提取,用於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
第二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依法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佔用國有資源等費用應據實列入成本。
第二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經營情況支付必要的佣金、手續費等支出,應當簽訂合同,明確支出標準和執行責任。除對個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三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業務範圍內的各項收入和其他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應當在依法設定的會計賬簿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登記、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單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第三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延續彌補期超過法定稅前彌補期限的,可以用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彌補。
第三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本年實現的淨利潤(減彌補虧損,下同),應當按照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一般(風險)準備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順序進行分配。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本年實現淨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累計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金融企業呆賬提取管理辦法》(財金〔〕49號)及《財政部關於呆賬準備提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90號)有關規定,於每年年終根據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餘額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準備金(一般準備金年末餘額不低於年末貸款餘額1%),用於彌補尚未識別的潛在損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併入本年實現淨利潤向投資者分配。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節財務計劃管理
第一條根據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對酒店經營目標的要求,在酒店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市場及酒店經營情況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酒店全年經營計劃大綱;各部門根據經營計劃大綱編制各自的經營計劃,經酒店管理班子集體討論透過報酒店集團,集團總部審批後,由酒店財務部彙總編制酒店財務計劃。
第二條酒店財務計劃主要包括經營計劃,資本性支出計劃,現金收支計劃,外匯收支計劃,還本付息計劃,人員編制和工時利用計劃等。
1.經營計劃的制訂,要以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的管理目標為依據,以市場客源、價格等方面的變化和在上年費用支出的水平為基礎,結合物價上升指數並考慮酒店經營支出的水平,在酒店總經理的領導下,透過市場營銷部、房務部、餐飲部、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集體討論確定。
2.資本支出計劃的制訂,要根據酒店實際情況和工程部專業人員提出的維修改造計劃以及各部門提出的裝置購置計劃,由財務部彙總編制。財務部根據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的指示,按照計劃的現金需要數量,編製成表後報酒店集團與集團總部批准。
3.現金收支計劃的制訂,要根據經營計劃,資本性支出計劃,還本付息計劃,外匯收支計劃等由財務部編制,報酒店總經理送酒店集團和集團總部批准。
4.下年度的經營計劃編制時間在每年10-11月完成。
第三條財務計劃報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批准後,由酒店管理班子委託財務部將計劃指標下達到各個部門。酒店管理班子將按周、按月考核計劃完成的情況,並根據市場經營預測的情況,不斷地調整週、月、年的計劃。在財務計劃執行過程中,按時間劃分成年度計劃、三個月預測計劃和本月調整計劃。
第四條為保證支付的合理性、經濟性,在資本支出計劃超過規定標準時要報酒店集團和集團總部批准;酒店財務部要按財務計劃審批每一筆支出,對沒有列入計劃的臨時急需開支,則需根據情況報酒店集團或集團總部批准。
第二節會計核算原則
第五條酒店的會計核算工作是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的有關規定製訂酒店會計制度和核算程式。
第六條會計年度按公曆年度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確定。
第七條會計核算採用'權責發生制'。
第八條會計記帳採用借貸記帳法。
第九條酒店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各種會計記錄都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營業務進行登記,要求手續完備,內容完整、準確、及時。會計的一切自制憑證、帳簿、報表均用中英文書寫。
第十條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第十一條記賬匯率以國家公佈的牌價為基礎,年終以人民銀行年末外匯牌價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按固定資產原值的3%計提殘值;開辦費按財務制度在開業當月一次性攤完,其他遞延費用採用平均攤銷法。
第三節資金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流動資金管理
1.流動資金的管理原則是既要保證酒店營業所需的資金,又要加快資金週轉。
2.流動資金管理的依據是按酒店管理班子報酒店集團批准的現金流量計劃表執行。要加強流動資金管理,嚴格審查各項庫存佔用的資金,應收結算款佔用的資金。要責成信貸部定期核對,及時催收應收款項,合理安排應付款的支付,及時歸還貸款及上繳各種款項。
3.各酒店的流動資金由酒店集團根據集團總部的要求進行統一調動。
第十四條固定資金管理
1.酒店固定資金主要是銀行存款。
2.按酒店規定,營業收入的3.5%作為提取預算大維修費用,主要用做各項固定資產的維修、改造;在當年未支用的部份,年終還要衝減費用,調整損益。
3.凡已經列入並被集團總部批准的資本性支出計劃的專案,必須向酒店集團申報,批准後實施,所需資金由集團總部統一撥款。
第十五條現金管理
1.酒店現金管理採用備用金制度。
1.1根據經營情況,向各收款處和總出納等有關部門配備一定數量的備用金。
1.2備用金金額的核定是根據每天現金的平均支出量,按三天的用量進行核定。核定出的備用金由各使用部門填製備用金申請表,按規定批准後,從銀行提款。
1.3.財務部財務經理、日審主管、夜審主管及審計員定期檢查備用金的使用情況,核對備用金的金額,並填製備用金核查情況表,說明檢查結果,對於核查出的長短款,要說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財務總監批准。
1.4.酒店支付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款項都要透過使用總出納備用金來支付,因此,總出納備用金要根據支出情況隨時補充。酒店支付500元以上的款項都要透過支票或銀行轉帳支付,具體見第十五條.3.點。總出納申請補充備用金,要填製備用金補充申請表,並將有關零星支出憑證及原始發票附在申請表後,送應付款主管逐一稽核後,填寫支票申請,報酒店財務負責人審批後,從銀行提款補足備用金。
2.對於從營業收入中取得的現金、轉帳支票、信用卡等,由總出納進行清點,並編制總出納收入表,每日送存銀行,任何人不得從營業收入中坐支現金。
3.對於酒店使用轉賬支票付款的管理
3.1.由使用部門填寫支票申請,由總會計師根據所附採購訂單或其它有關明細單證審批,由應付會計填寫支票後,再送酒店財務負責人簽字,送酒店總經理簽字批准。
3.2.支票領取者,需在應付款的支票登記簿和支票根上簽字後,方可領用。
3.3.凡領用後的支票要在7天內將發票送回應付會計,並登出登記。超過一個月未回的支票,由酒店財務負責人督促回收。
4.每月定期編制月度現金流量表
4.1.財務負責人根據現金流量表來安排日常財務收支計劃。
4.2.酒店應按現金流量表,按時計提酒店資金(利潤)。
4.3.酒店對工程款的支付要按計劃和有關報批手續進行。
4.4.現金流量表按月編制,每月都要修正現金收支計劃,使酒店在現金日常管理中能按計劃進行。
第四節付款審批管理
合同付款審批
第十六條合同請款規定:
(1)由合同跟蹤人負責請款,填寫付款審批表,並附上蓋有《請款專用章》的合同影印件和其它附件。
(2)所有以酒店名義簽訂的合同,無論合同跟蹤人為酒店或酒店集團職能部門須先經簽訂合同的酒店財務部稽核,登記。
第十七條合同付款審批職責:
1.由合同跟蹤人、各級稽核審批人各負其責。
2.不同付款內容附有不同付款依據,由不同審批人或職能部門稽核和審批,明確各自的稽核內容及範圍,各條線把關。
3.財務部對付款稽核實行二級負責,屬於酒店稽核許可權的付款稽核由酒店會計進行一級稽核,酒店財務負責人進行二級稽核;屬於酒店集團稽核許可權的付款由酒店財務部進行一級稽核,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進行二級稽核。
第十八條合同付款審批許可權:
1.20萬元以下款項最後審批人為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人、總經理;
2.20萬元以上月資金計劃內和月資金計劃外的最後審批人為集團財務副總裁(超過500萬元由總裁/董事局加簽)。
非合同付款審批
第十九條行政費用付款審批
1.審批職責,同合同付款審批職責;
2.審批許可權:
2.1酒店行政費用開支最後審批人為酒店財務部經理、酒店總經理;
2.2酒店集團總部各部門行政費用開支最後審批人為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
2.3酒店集團總經理費用的開支由集團財務副總裁或其指定負責人審批,並由指定人員稽核。
第二十條行政費用外付款審批:
1.審批職責:同合同付款審批職責;
2.審批許可權:
2.12萬元元以下最後審批人為酒店第一負責人;
2.22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最後審批人為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老總;
2.310萬元以上月資金計劃內和資金計劃外的最後審批人為集團財務副總裁(超過500萬元由總裁/董事局加簽)。
第二十一條付款集中會審辦法:酒店集團職能部門和酒店集團老總對付款的審批採取每週兩次集中會審制。
第五節外匯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嚴格執行國家外匯管理的各項制度和規定。
1994年1月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宣佈取消官方外匯牌價,酒店以中國人民銀行每天釋出市場外幣對人民幣的兌換價格作為基礎,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作為兌換外幣的價格,外國客人支付給酒店的現鈔一律透過'外幣兌換處'兌換成人民幣予以結算。
第二十三條客人使用外幣信用卡付款時,應將信用卡直接從銀行購買外匯並存入外匯現匯戶,也可以根據需要直接存入人民幣帳戶。從異地或境外匯入的外匯可直接進入外幣現匯戶,其它託收的外匯支票、匯票等可在託收後存入外匯現匯戶。
第二十四條嚴格按國家規定控制外匯現匯戶的支出,外幣不足時可向外匯管理局申請,批准後向銀行購買。對外採購時必須嚴格控制,每筆匯款必須經過酒店管理班子批准報酒店集團審批後方可匯出。若外匯管理班子另有規定時,則按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建立嚴格的往來款項記錄,對於以外幣應收國外的款項,應及時記帳;同時建立外幣鋪助登記帳,以便更好地核對、結算。對外幣業務產生的匯兌損益,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及時列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六條酒店外幣兌換從銀行購買水單後,立即登記並妥善保管,使用過的水單,要及時登出號碼,每天外幣兌換處管理人員必須對水單進行稽核。使用過的水單定期打捆,送財務部檔案庫儲存。
第二十七條酒店按政府各部門對外匯管理要求,及時、準確地填寫各種外匯報表。對外匯的收入、支出、結存的各項數字按報表要求的口徑逐一填報。對酒店內部各級外匯報表中的收、支情況,要分析具體情況,剔除外匯在內部結算的因素,避免外匯收支的重複計劃。
第二十八條外匯的稽核
主要對《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外匯管理施行細則》執行情況的稽核;對各有關外匯業務記錄完整性、合法性,以及外匯帳戶核算的準確性進行稽核。杜絕套匯、逃匯現象。日常稽核工作由財務部經理負責督導執行。
第六節臺賬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為加強酒店的資產管理,防止資產的流失,各相關部門的相應崗位均設臺賬。
第三十條各相應崗位根據合同費用、物資的具體情況設定臺賬。臺賬分合同臺賬、費用臺賬和物資臺賬。合同臺賬按合同類別、合同會籤、合同請付款時間、合同金額等設立明細專案;費用臺賬按費用明細設立專案;物資臺賬按物資的品種、規格、單價、數量、金額等設立明細專案。
第三十一條各相應崗位針對不同的臺賬要求逐日逐筆詳細登記每一份合同、每一筆費用支出、每一項物資進出,隨時核對帳實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結'。
第三十二條各相應崗位在登記臺賬的過程中如發現帳實不符的情況,應及時查明原因,並將差異情況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和財務部,並按相關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每月月末對臺賬做出彙總表,便於進行總量控制,對合同、費用、物資的使用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七節成本費用的管理
第三十四條成本費用是指酒店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物料、原材料消耗,人工報酬或其它耗費。
第三十五條根據管理班子與國家財會制度的有關規定,酒店制訂了成本及費用專案,並按客房、餐飲、商場、電話、洗衣、商務、健身、美容等營業部門和其它非經營部門分別進行成本費用的核算及考核管理。
第三十六條酒店成本主要指餐飲成本和商品成本。餐飲成本主要指食品飲品的原材料、輔料的進價加運輸、關稅等費用的成本;商品成本主要指商品進價加有關費用。
第三十七條費用的核算與控制
1.營業費用,主要是客房、餐飲、商場等經營部門發生的直接費用,是各部門可直接控制的費用;
2.行政費用,主要是行政管理費、市場費、能源及維修費用,是不能直接計入各個部門的費用;
3.非經營費用,主要是折舊費、大修費、集團總部費、土地使用費、房產稅、保險費、匯兌損益、利息等費用,是管理者無法直接控制的費用。
4.對於第二類行政管理費用,由各職能部門進行控制,按照預算計劃進行考核。
第三十八條成本費用核算原則
1.依據權責發生制原則,以權責發生的時間作為會計確認的基礎,同時,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要相互配比,以正確核算各期損益。
2.成本費用發生時,要按實際成本計價。
3.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由於支出而產生的效益僅與會計年度相關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而支出產生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則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4.酒店為購建固定資產,購入無形資產及其它資產支出、對外投資支出、罰沒損贈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業務無關的其它支出,不能列入成本費用。
第八節會計憑證及賬簿的管理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管理
1.會計憑證是記錄酒店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是登記賬簿的依據。
2.酒店會計憑證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財務記賬是透過集團採用的財務軟體系統實現的,因此酒店的付款憑證主要以支票號作憑證登記號,借貸方均透過科目代號來表示;收款憑證則以酒店內部編號入賬。稽核會計要稽核憑證的真實性、及時性,又要檢查憑證表示經濟業務的合理合法性;要稽核記賬憑證的內容是否與原始憑證相符合,又要檢查所出賬的會計科目代號,以及金額有無差錯。
3.酒店會計憑證在完成經濟業務手續和記賬之後成為重要的會計檔案和歷史資料。會計憑證由財務部各個有關小部門按照一定的順序號或按公司名稱分類存檔,並在封面上登記記帳憑證的日期、號碼等。年終登記編制清單,封存在箱子內歸入會計檔案室,各有關小部門均需建立登記本。歸入檔案室的有關會計資料登記在本,以備查詢。
第四十條賬簿的管理
1.酒店財務記帳是依據會計憑證透過電腦系統處理實現的,賬簿實際是打印出的電腦報表。電腦記帳要求會計科目必須用9位數字程式碼來代替,所以,酒店會計科目中只有一級會計科目,而同一科目下的明細帳是透過程式碼完成的。
2.總賬做平行登記是將應收款、日審、應付款本月每一科目的發生額及餘額直接轉到總賬相應科目中進行彙總。
3.電腦記賬將所有會計資料存在光碟上儲存。光碟按一定編號專人保管,存放在保險櫃中。
4.會計賬簿要保管好,辦法與記賬憑證管理類同。
5.定期列印所有帳表,按類別裝訂成冊,至少一式二份,由財務各小部門的專人負責保管。尤其是對應定期儲存的帳表,應列出清單,由專人保管。
6.對歷史賬簿的查閱,應經過財務領導批准後辦理有關借閱手續。
第九節會計報表
第四十一條會計報表是按周、月、年度等會計報告期,正確及時地反映經濟成果的報表,它是酒店在某一時期或年度終了的經濟活動總結。
第四十二條編制會計報表一定要確保填列數字真實正確,內容專案完整,邏輯關係清楚,說明合理,上報及時。
第四十三條在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將各類明細帳核對無誤,總賬餘額與各明細賬全部一致,方可編制有關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四條會計報表要按規定做好說明,內容報表要定期做好分析,為改善經營管理提供資料。
第四十五條所有透過電腦完成的報表必須至少列印二份,按類進行裝訂,並有專人負責保管。對於需要長期儲存的報表,要登記造冊,按年度分類裝訂,妥善保管。
第四十六條查閱報表時要辦理借閱手續。
第十節會計監督
第四十七條會計人員必須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和酒店制訂的制度,維護國家和酒店的利益,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賬薄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按規定的程式報告並處理。
第四十八條會計核算員對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專案,可按《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第四十九條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對會計資料及所反映出的經濟活動進行稽核。
第五十條總出納不準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五十一條會計人員主要職責是進行會計核算和實行會計監督;參與擬訂財務計劃,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揭露經營管理中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會計人員調動崗位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分部負責人監督交接;財務部分部門負責人交接時,由酒店財務部負責人監督交接;財務部主要負責人交接時,由酒店總經理和酒店集團財務監督交接。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交接時,由集團總部派人監督交接。
第五十三條財務管理實行酒店財務負責人負責下的全員責任制,每位會計人員各司其職,專業分工,逐級負責,直線垂直式管理。若在酒店經營方針和財務管理上,酒店總經理與財務負責人意見不一致時,財務負責人可直接向公司財務總監報告解決,以保證財務政策和制度的正確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用於本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時,必須遵守的制度。
第三條、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第四條、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第六條、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七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八條、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第九條、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十條、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第十一條、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第十二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二十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二十四條、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稽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稽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稽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1)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5)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第四十一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檔案資料的;
(2)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3)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4)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秘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5)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翫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第四十二條、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第四十三條、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第四十四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第四十五條、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第四十六條、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第四十七條、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第四十八條、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第四十九條、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第五十條、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第五十一條、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第五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五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透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於國家,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企業,有利於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簡介
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財務部門職責
第三章
財務人員管理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七章
工程、裝置管理
第八章
車輛、大型裝置維修管理
第九章
費用管理
第十章
工資結構與資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報銷管理
第十二章
社會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第十三章
舉債、擔保
第十四章
審計
第十五章
附則
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透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制度《建築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築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於國家,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企業,有利於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章
財務部門職責
第五條
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財務規章制度,認真、負責貫徹實施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六條
根據會計核算原則,組織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包括購進、存貨、往來、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長期投資、費用工資、稅金、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帳、記帳、算帳、結帳、對帳。
第七條
及時,完整,準確,真實編制月報和年報報表。
第八條
及時編制公司各門店,下屬分公司的經濟效益考核表,為計提工資和資金提供財務依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規範監理公司的財務行為理順企業內部管理,增強市場競爭的能力,建立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遵循國家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安徽省高等級公路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各監理公司和所有臨時監理機構。
第三條 單位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各項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單位的領導人對本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第四條 企業領導人領導本單位的會計機構及會計人員執行本《辦法》,並按照本《辦法》中的各項規定,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維護和監督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會計人員積極性來強化財務管理。
第五條 必須樹立“企業管理以財務管理為中心”的思想,充分認識財務管理滲透和貫穿於企業一切經濟活動之中,更是企業經濟活動的檢查手段,財務管理是一切管理的共同基礎。
第六條 企業法人對國家授予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公司所有財產屬於國有,企業法人對國家授予的經營資金、財產有統一管理、合理調配和依法處置的權利。
第二章 會計核算的體制
第七條 公司為企業法人,是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實行經理負責制。公司所屬單位為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在企業法人規範下進行會計核算工作。
第八條 公司內部實行“兩級核算”的制度。即公司(獨立核算單位)、監理代表處(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兩級核算,公司、監理代表處兩級管理的體制。
第九條 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所屬監理代表處實行報賬制。各監理代表處均應設賬實行會計監督,嚴禁搞無賬會計。監理代表處每月必須向公司報賬一次,報賬可採取抽單報賬或匯表報賬,程式和方式由各處自定。
第十條 公司會計核算的任務
第一、全面反映資本金的運用情況;
第二、反映期間費用的發生情況;
第三、反映對外投資其他經營情況;
第四、透過審查、彙總所屬單位會計報表,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第五、全面反映企業所得稅的繳納和利潤分配情況。
第十一條 公司會計對監理代表處進行單獨核算。
第一、核算監理代表處職工、聘用人員的工資(在冊職工加班工資、夜餐費);
第二、核算監理代表處固定資產和車輛使用費;第三、核算監理代表處的辦公費、通訊費、水電費、差旅費、住宿費、食堂開辦費、伙食補助費、防暑降溫費、取暖費、勞動保護費、低物品購置費、會議費、交際應酬費及其他。
公司核算出各代表處的費用成本,為以後的承包制推廣積累經驗。
第三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凡企業所屬的各種收入一律進入公司的合同賬戶。凡未按本條規定執行的,要追究負責人責任,除按公司內部合同上交一切費用外,並處以1、5‰的違規罰款,罰款由負責人承擔三分之二,會計負責人承擔三分之一,罰款由公司經財務部直接扣收,不準公費報銷。
第十三條 企業除法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人)有權以對外簽訂具有法律效力檔案外,其他任何部門、分公司和個人都無權簽訂類似檔案。監理公司的貸款、集資或利用其他方式籌集資金,都必須經公司經財務部門認可,報公司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並以文字為憑,否則一律無效。
第十四條 公司對所屬監理代表處將逐步實行分賬管理,定額承包,定量用款,盈利提獎,虧損自負。公司的負責人及財會人員有權查詢各代表處各期費用的配比核算情況,代表處應該財務公開,不得拒絕。
第十五條 單位任何收入,包括監理服務費結算收入、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固定資產租賃收入和無形資產形成收入和其他各項收入,錢款均應先存入單位銀行,會計部門統一辦理收支,納入會計核算,不準設立“賬外賬”。
第十六條 企業領導人和會計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報送虛假的會計報表。領導人和會計人員對會計報表和會計資料負有法律責任。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七條 監理公司屬國有企業,所有資產均屬國有資本。企業必採取不同形式來保證固定資產的保值增值,把固定資產保值增值納入定期責任目標。固定資產年限折舊法提取折舊,折舊資金全部留存,作為更新、保值專用資金;公司總體負責增值任務,增值資金人由部合同體現。
第十八條 企業固定資產要建立臺賬制度。公司建立固定資產總分類賬,賬實相符,定期清點。
第十九條 凡經公司批准報廢、毀損、遺失、出售的固定資產,公司負責人通知經營財務部銷賬。
第二十條 企業無形資產(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屬企業資產範圍,必須有價使用,納入會計核算之中。公司無形資產使用權屬企業法人,其它人無權轉讓。任何贈予、無價轉借和盜用均屬侵公行為,企業法人予以追究,必要時訴諸法律保護企業權益。
第五章 納稅
第二十一條 國家稅收是國家法令規定的制度,屬上層建築,它是國家強化的意志和政策,納稅人必須無條件執行。
第六章 會計監督
第二十二條 企業經財部、會計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
第二十三條 企業實行內部審計制度。公司原則上每壹年對公司經財部和監理代表財務收支進行一次正常審計。
第七章 會計人員職責與許可權
第二十四條 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會計法》和其他各項財經制度,各級領導要積極支援會計人員依法辦事。會計人員必須注重自身職業道德修養,要有敬業精神,廉潔奉公,不得利用職權在工作中無故刁難和洩私憤,要樹立嚴以律已、寬以待人的工作作風。
第二十五條 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規範企業財務行為,統一會計核算制度,執行企業《財務管理辦法》,保證會計資訊質量。
第二十六條 按照國家財務制度和企業各項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和預算,分清資金渠道,管好用好各項資金。加強內控制度,嚴格執行管錢和管賬要分開,銀行印鑑保管要分開,制證和付款要分開。
第二十七條 經財部有權要求本單位有關部門、人員認真執行計劃、合同、預算、協議和其他有效檔案;有權監督、檢查本單位有關部門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保管、收發、計量、檢驗等情況,並有權要求更正。
第八章 會計報表
第二十八條 會計報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總結性檔案,單位具有法律保證性。會計報表格式及填報內容參照國家有關會計制度進行印製。
第二十九條 會計報表分月報、年度決算報表。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各項規定如與國家或上級規定內容有牴觸的,按國家或上級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國家或上級對財務制度有變更或修訂的,由公司統一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根據公司對物業管理公司各小區實行指標管理、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要求,結合公司業務管理的需要,為了做好各小區財務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預算管理
1、物業部所有收支以預算管理為基礎,沒有預算不得開支。
2、每月末物業部根據年度經濟指標及下月預計情況,編制、上報下月收支預算。
3、收支預算由會計負責編制,經物業經理初審後,報集團財務部稽核,總董事成員批准後執行。
4、各月度支出計劃的編制應以年度經濟指標為依據,可在各月之間調節,但各月總和不得超過年度指標。
5、每月初物業會計對上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總結,編制上月收支預算與執行情況比較表,報物業公司彙總後報公司相關領導。
6、預算內支出按公司規定流程稽核支付,超預算支出報董事成員審批後支付。
二、收支規定
1、收據、發票及公章使用規定:
(1.1)、收據、定額停車費發票,由物業公司財務部統一購買、統一管理,設專人負責,建立專門備查簿登記收據購、存、領、銷數量及號碼。
(1.2)、物業各小區財務設專人負責收據及定額停車費發票的領用、保管和繳銷。領用收據時檢查無缺聯、缺號後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並在登記簿上登記領用時間、數量、起止號碼及領用人,同時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據的存根聯,以備查對。
(1.3)、收據的保管必須專人負責。如有遺失,追究保管人員責任。領用收據的小區,如果人員變動,需在變動前到物業公司財務部交回收據並結清核銷。
(1.4)、各小區使用發票,為便於管理,應到物業公司財務部統一開具。一般情況下應以收據(第二聯)換髮票,所換髮票的內容應與收據專案、金額完全一致,用以換取發票的收據作為發票記賬聯的附件,留物業公司統一保管。對於需要先開發票後付款的業主,出納(或物業助理)根據收費通知單開具發票,並在物業財務部做好登記,款項入賬後核銷。
(1.5)、收據填寫要求:
(1.5.1)、據實填寫。即必須按實收金額、專案、日期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做到準確無誤。
(1.5.2)、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如有錯誤,全部聯次蓋“作廢”章或寫明“作廢”字再另行開具。
(1.5.3)、全部聯次一次填開,內容、大小寫金額必須一致,禁止拆聯使用。
2、收款規定
(1)、各小區收款必須使用從物業公司領用、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的統一票據。其他任何票據或未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不得使用。
(2)、已收現金款項必須在當天交由出納核對、辦理相關手續妥善保管,並及時入賬。
(3)、以轉帳方式收款應及時通知財務辦理進帳、轉帳相關手續,並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物業公司財務部可隨時檢查使用票據的人員是否及時將所收款項按規定上交,並定期對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據核查是否繳款入賬,並進行核銷。
3、支出規定
(1)、工資費用。人事部門在對員工的出勤及人員變動核對無誤後,做出當月考勤表,報物業公司經理審批,審批後交財務部門,財務人員根據當月考勤表,計算當月員工的應付工資,製作工資表,複核無誤後交物業經理簽字,報總公司財務部籤批,董事成員簽名同意後方可發放。
(2)、員工福利費。對於員工福利品的發放,如:防暑降溫品、節日禮品等,根據實際情況,本著節約原則,物業各部門擬定方案及所需資金等情況呈報物業公司經理,再報總公司財務部審批,董事成員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
(3)、維修費用。小區工程維修費用,將已報呈的維修專案按已審批的程式:物業公司經理→總公司財務部→董事成員簽章。財務主管核實後方可辦理付款手續。
(4)、日常性開銷的費用。差旅費、辦公費、電話費、清潔衛生費、保安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社會保險費等以各小區所報支出預算為依據,預算內的此類費用由經辦人填制費用報銷單,物業經理批准,總公司財務部稽核,董事成員簽字同意,方可報銷。會計人員應在原始票據稽核方面嚴格把關,用於報銷的原始票據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必須是發票,單據專案必須填寫齊全,特別是公司全稱、地點、費用專案大小寫金額必須準確無誤,票據應整潔,無塗抹修改。對於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票據,財務人員應拒收。對於超出預算的上述費用專案,應呈報物業公司,說明情況,闡明超支原因,經物業公司經理同意後,報董事成員批准,董事成員同意後方可實施。
(5)、水電費。水費按供水公司計收費用減去屬於小區業主應承擔的代收代繳專案的費用為物管中心應承擔的水費。電費按供電公司計收的費用減去各業主電錶應承擔的電費和分攤公共設施所耗電費為物管中心應承擔的電費,應遵循專款專用原則,即本月收取的水電費必須首先用於保證該期水電費的支付。小區不得以此類收款支付日常的費用開支,以免影響水電費的正常支付。
(6)、對於需要轉賬結算的各項支出,經物業經理核准簽字,送總公司財務部稽核、董事成員簽字後,在支票簽發登記本上進行登記,加蓋財務專用章及法人章進行支付。
4、資金報表:
(1)、每天由各小區收銀員填報每日收款報表給物業公司出納,由物業公司出納彙總後報公司領導。
(2)、報表需註明當天款項的增加、減少情況說明。
三、會計核算
1、統一設定以下會計科目:
(1)、營業收入:主要核算物業小區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的物業管理費;小區收取的停車費;工本費等;;
(2)、營業費用:主要核算物業水電維修、保潔及綠化等部門發生的費用;下設明細科目:工資、折舊費,辦公費,其他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福利費、維修費、清潔費、電費,水費,社保費及其他。
(3)、財務費用:主要核算銀行託收,託付手續費,支票工本費,利息收入等;
(4)、其他應收(應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繳款項及裝修期間的保證金等。
2、會計報表
(1)、財務結賬日期為月末最後一天。
(2)、會計人員應於次月的10日以前將會計報表報物業總公司財務部。並將本月應繳的各項稅金明細報總公司審批,批准後才報稅。
四、檔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據存根聯辦理繳銷登記後由物業公司會計進行保管。
2、財務檔案應按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範要求進行整理、裝訂、歸檔。
3、當年會計資料由物管中心會計部負責保管,次年建立新帳後應將上年度全部財務資料移交總公司財務部負責歸檔保管。
4、歸檔的會計資料不得攜帶外出或外借,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資料須經董事成員或財務總監批准並辦理相應手續,借閱人對檔案資料要嚴格保管,限期歸還。
五、檢查控制
1、會計每月須對小區出納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包括收據的填開、領用、繳銷;原始單據的歸檔、保管;賬簿登記、賬證相符情況;現場盤點庫存現金,賬實相符情況。並對檢查內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確認後上報總公司財務。
2、出納應對各小區收銀員的收費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於有不符合“收據發票使用規定”及“收款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上報。
3、會計每月須與集團公司核對往來款,並簽署對帳單,確保雙方帳務清楚。
4、物業公司財務應對各小區領用、繳銷票據及時核檢,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5、物業公司財務和總公司財務應對各小區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不定期聯合檢查或抽查。
6、根據公司領導安排,聘請外部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物業公司各小區財務收支執行情況進行年度專項審計。
六、相關責任
1、物業小區各出納對現金的收支負有直接責任,會計負有監管責任,小區物業經理負有管理責任。
2、禁止私設帳外帳、收款不入帳等,禁止不使用統一規定票據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則一經發現直接上報董事局嚴肅處理。
3、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如因人為保管不力丟失檔案資料則追究保管人責任。
4、由於不按本管理辦法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全額賠償。
本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年×月×日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1、目的
規範各經營單位的預算管理,增強計劃組織和預算管理水平,最佳化資源配置、完善考核機制、加強內部控制和防範經營風險,發揮預算的規劃、控制、激勵功能,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協同。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公司所有中心部門及實質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職責
3.1 預算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任組長,財務總監任副組長,副總經理、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負責審議公司預算管理制度;根據年度經營目標,審批確定目標分解方案;負責組織召開預算平衡審議會,提出修改與調整意見;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內、超預算和預算外事項進行審批控制;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協調各部門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調整事項的決策和稽核;預算考核意見的稽核;其他相關事項。
3.2 預算管理部:財務部執行預算管理部的職責,預算管理部主要職責包括:制定預算的編制方針、程式、具體指導子分公司、部門預算的編制;根據預算編制方針,對子分公司、部門編制預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協調和平衡、彙總後編制公司的預算案,並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根據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彙總和分析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編制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
3.3 預算執行機構:由預算責任中心執行,主要職責包括:根據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編制業務計劃和年度預算,報相關部門稽核;執行和控制預算委員會下達的預算;定期分析、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制度,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協調本單位或部門內部資源及單位或部門之間的預算關係。各運營單位應設立專(兼)職人員進行預算的編制、跟蹤及分析評價。
3.4 預算監控機構:由審計部執行,其主要職責包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預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編制分析報告,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稽核;對預算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3.5 預算考核機構:預算考核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包括:會同預算責任單位確定預算考核指標,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根據各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由各具體負責預算指標考核、評價部門,出具預算指標達成結果和意見,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4、定義
4.1 全面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是企業全過程,全方位及全員參與的預算管理。
4.2 預算責任中心是根據各運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在預算總目標實現過程中的作用和職責劃分的,承擔一定責任並享有相應權力和利益的企業內部單位,是預算的責任主體。
5、內容
5.1 全面預算的管理原則
5.1.1 統一規劃原則。預算目標由公司總部統一規劃,並與公司總體的經營目標一致,各級預算單位必須服從於公司的總體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5.1.2 分級管理原則。預算目標經過逐級分解後實行分級管理,下達的預算指標由各級運營及管理單位負責落實,各單位對各自歸口的業務編制預算,並對預算執行負責,公司統一對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
5.2 全面預算的期限與效力
5.2.1 預算期間為公曆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編制執行。
5.2.2 預算編制期,指預算實際編制的時間。預算編制期為每年10月-12月。
5.2.3 預算方案一經批准,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5.3 預算編制的內容
5.3.1 預算編制的原則: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5.3.2 預算的類別
預算分為業務預算和財務預算兩類
1) 業務預算包括:銷售預算、生產預算、材料採購預算、人工預算、製造費用預算、單位成本預算、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預算等;
2) 財務預算主要是指資金籌措和使用的預算,包括現金預算、長期資本支出預算、長短期借款預算、預算會計報表等。
5.3.3 預算編制的主要內容,詳見附件一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內容
5.3.4 預算編制的程式
採取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彙總,並反覆修訂、平衡、調整的方法。預算編制的流程詳見附件二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流程。
1) 準備階段:在編制下一預算年度預算之前,預算管理委員會組織各預算單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資訊收集、本預算年度經營計劃及預算的執行情況資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預算年度的發展趨勢,預測下一預算年度預算的`總體情況,測算並調整制定預算的有關指標資料。
2) 目標下達:董事會根據戰略規劃確定預算年度的經營目標,將預算目標具體分解到各預算單位,包括銷售目標、成本費用目標、利潤目標和現金流量目標等,並確定財務預算編制的政策,由預算管理部下達各部門。
3) 編制上報:各預算單位在下達的預算指標範圍內,按下發各業務系統預算編制指引和編制計劃要求,編報本單位的財務預算方案;
4) 審查平衡:財務部將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彙總,提出綜合平衡的建議。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在審查、平衡過程中,預算管理層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並反饋給各有關部門予以修正,最終形成財務預算定稿上報審批;
5) 審議批准:經審查平衡的財務預算由預算管理委員會核准,最後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6) 下達執行:經批准後的財務預算方案由預算管理部發布,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遵照執行。
5.4 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分析
5.4.1 執行部門:各預算責任單位是預算的執行機構; 各預算責任單位的第一負責人是預算執行的直接責任人,具體業務負責人對預算執行負主要責任。
5.4.2 預算控制主要體現在預算審批方面,具體詳見附件三XX公司年度預算控制的流程。
5.4.3 執行控制原則:先算後花,先算後乾的原則,一般情況下不得突破預算指標(包括預算專案、金額和數量);如果客觀環境、內部條件以及公司經營計劃發生重大變化需要突破預算的執行預算外審批程式;預算結餘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 預算分析 :月末各責任中心應編制月度報表,列明預算執行情況;財務部進行彙總分析,編制預算分析報告,為各級領導提供決策資訊。預算分析報告應包括:進度分析(累計計算並彙總各月完成預算情況,以收入預算完成進度為起點分析成本和費用進度,為調整計劃和控制提供指導),業績分析(根據各部門預算完成情況,透過差異分析的方法,評價部門業績,為考核提供依據),改進措施(各級預算管理機構根據預算分析報告,組織相關責任部門落實各項不利差異的改進措施,以及有利差異今後進行鞏固、推廣的措施)
5.5 預算的調整
5.5.1 預算調整的原則
1) 不隨意調整原則:預算方案一經批准,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2) 內部挖潛原則:當不利於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出現後,應首先透過內部挖潛或採取其他措施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3) 積極調整原則:當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積極主動提出預算調整申請,以保證預算方案符合客觀實際情況。
5.5.2 預算調整的條件
1) 董事會調整公司發展戰略,重新制定公司經營計劃;
2) 客觀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如市場需求、行業發展、競爭對手和國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調整有關預算指標;
3) 公司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4) 發生不可抗力;
5) 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認為必須調整的其他事項。
5.5.3 預算調整的方式
1) 定期調整:每季度20日後,由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責任中心負責人參加的預算分析協調會,討論預算調整事宜。
2) 不定期調整:公司外部環境、內部條件等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可以根據情況隨時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5.5.4 預算調整的類別
1) 自上而下: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全域性性重大變化,經董事會協商一致後,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式:由董事會提出預算調整意向,審計預算部編制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准。對於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於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准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2) 自下而上: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區域性重大變化,而且符合預算調整條件的,可以由各責任中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式:由預算調整申請部門填寫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說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交主管領導審批後,報預算管理部稽核;預算管理部稽核後,提出調整建議,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准。對於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於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准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5.6 預算的考核評價
5.6.1 預算執行按月份進行評價,考核獎懲按具體考核制度週期執行。
5.6.2 財務、審計部監控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進行預算差異分析,找原因,落實責任歸屬,提出對相關責任單位預算執行的考核意見。
5.6.3 各責任單位的預算資料指標完成評價結果由財務部門出具, 報預算管理委員會稽核,預算管理委員會依據預算執行結果及相關意見審批後轉人力資源部執行考核。
5.6.4 人力資源部接收審批後的預算執行結果及意見,依據《XX公司管控體系制度彙編之業績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獎懲。
6、其他與本制度相關的說明與要求
6.1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6.4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釋出執行,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本制度的修訂、修改和解釋;此前有關公司對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及與本制度有牴觸的,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進一步規範企業財務管理行為,推動企業加強預算管理, 根據財政部頒發的《關於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和集團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 結合集團企業實際情況, 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本部及所屬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單位。
第二章 財務預算基本內容
第三條 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四條 企業財務預算是企業全面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全面預算的中心。企業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企業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財務預算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共同構成企業的全面預算。
第五條 企業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 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並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條 企業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月份落實。
第三章 預算組織分工
第七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企業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各企業應設立財務預算委員會或指定企業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管理事宜,並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
第八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主要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九條 財務預算編制在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彙總、上報、下達;負責預算執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報告;負責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等。
第十條 企業內部生產、投資、物資、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 制等工作,並配合財務預算委員會做好企業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參與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工作,並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企業是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經營層的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和各項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業董事會的檢查、考核。其企業主要 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預算的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公司對公司所屬企業實施財務預算管理各企業財務預算方案必須上報公司總部稽核批准。
第四章 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十二條 預算編制是實現全面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財務預算編制要在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編制方針指引下進行。
第十三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許可權進行,並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 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
(二) 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
(三) 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第十四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後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並按照各預算執行單位所承擔經濟業務的型別及其責任許可權,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第十五條 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企業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或營業活動)的預算,一般包括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 預算、製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營業成本預算、採購預算、期間費用預算等,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並參照公司具體要求編制。
第十六條 資本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債券投資預算。
第十七條 籌資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需要新借人的長短期借款、經批准發行的債券以及對原有借款、債券還本付息的預算,主要依據企業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發行債券審批檔案、期初借款餘額及利率等編制。
企業經批准發行股票、配股和增發股票,應當根據股票發行計劃、配股計劃和增發股票計劃等資料單獨編制預算。股票發行費用,也應當在籌資預算中分項作出安排。
第十八條 財務預算主要以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企業應當按照公司制定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和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進行編制。
第十九條 企業財務預算可以根據不同的預算專案,分別採用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機率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同時在編制時,為確保預算的可執行性,可設立一定的預備費作為預算外支出。
第二十條 編制企業財務預算,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彙總的程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 批准、下達執行等編制程式進行編制,並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財務預算編制結束後,於當年11月底前將財務預算方案上報集團公司,經審查、彙總、平衡後批覆各企業執行。
第二十一條 預算的編制日程:年度預算的編制,自預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 日開始至11月25日全部編制完成, 並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實財務預算指標。各企業要依照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要求編排預算,並制訂詳細的編制日程和要求, 確保財務預算的順利編制。
第五章 財務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差異分析
第二十二條企業財務預算一經批覆下達,各預算執行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實施,並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單位、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控制方法原則上依金額進行管理,同時運用專案管理、數量 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當將財務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 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和季度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強化現金流量的財務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於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式執行。對於預算外的專案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範支付程式。對於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專案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嚴格執行銷售或營業、生產和成本費用預算,努力完成利潤指標。一般情況下,沒有預算的, 要堅決控制其發生。對費用預算實行不可突破法,節約獎勵,且預算專案之間原則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條 在日常控制中,企業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 標準,加強適時的監控。各預算管理職能部門都要相應建立財務預算管理簿,按預算的專案詳細記錄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 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第二十七條 在管理過程中,對納入預算範圍的專案由預算執行部門負責人進行控制,預算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監督,並逐步藉助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預算外的支出由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必須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 要求各預算執行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於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專案, 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應當責成有關預算執行部門查詢原因, 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預算差異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 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二) 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三) 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後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
第二十九條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當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及時向預算執行部門、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企業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資訊, 促進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六章 財務預算的調整
第三十條 下達執行的年度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執行中由於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 或者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十一條 提出預算修正的前提。當某一項或幾項因素向著劣勢方向變化,影響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時,應首先挖掘與預算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的潛力,或採取其他措施來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財務預算修正申請。
第三十二條 確需調整的財務預算,應當由預算執行部門逐級向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闡述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 提出財務預算的調整幅度。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對預算執行單位的財務預算調整報告進行稽核分析,集中編制企業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審報公司總部確認後方可下達執行。
第七章 財務預算的專評與激勵
第三十三條 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向董事會或者 經理辦公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並依據財務預算完成情況和財務預算審計情況對預算執行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十四條 財務預算的考評具有兩層含義:一是對整個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系統進行考核評價,即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與評價。財務預算考評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透過預算目標的細化分解與激勵措施的付諸實施,達到 人人肩上有指標,項項指標連收入 。
第三十五條 預算考評是對預算執行效果的一個認可過程。要結合企本業濟經責任制考評求要,制定考評細則。考評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 目標原則: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二) 激勵原則: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評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三) 時效原則:預算考評是動態考評,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及時進行;
(四) 例外原則:對一些影響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如產業環境的變化、市場的變化、重大意外災害等,考評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五) 分級考評原則:企業預算考評要根據組織結構層次或預算目標的分解層次進行。
第三十六條 為調動預算執行者的積極性,企業可以制定激勵政策,設立經營者獎、效益獎、節約獎、改善提案獎等獎項。
第三十七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財務預算審計,糾正議批准,重大的調整應提交企業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審議批准,並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維護財務預算管理的嚴肅性。
財務預算審計可以全面審計或者抽樣審計,在特殊情況下,也可組織不定期的專項審計。
審計工作結束後,審計管理部門應當形成審計報告,直接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作為財務預算調整、改進內部經營管理和財務考評的一項重要參考。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 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九條 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第四十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一、認真學習國家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則,並以此指導崗位的具體工作。
二、及時準確反映一定時期內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月、季、年末要將資金的來源、運用、結存情況編制報表,並上報院領導及有關部門。
三、認真及時登記各項經濟業務,科目、專案登記準確,每批傳票登記終了,編制平衡表,登記總帳,並做到總帳、明細賬相符。
四、認真及時清理往來帳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呆帳、死帳。
五、認真及時清理核對固定資產帳,年中年末與裝置科對帳,及時處理帳面差額部分及實物報損、處理工作。
六、傳票、帳本既是整理、裝訂歸檔,並移交檔案部門。
七、按時、按比例計提、上繳各項稅金。
八、按時、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積金,並做好其他服務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範公司財務行為,提高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依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第二章、資金籌集管理
(一)本公司籌集的資本金為各股東投入的資本金。
資本金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註冊資本。
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資,應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依照法定程式報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資本變更登記手續。
(二)本公司的所有者權益除實收資本外,還包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可以按照規定程式轉增資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屬企業,透過負債方式籌集的資金,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1、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等。其中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等負債,應由銷售或營業部門負責,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負債則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各部門自行籌措的短期經營性借款,除總經理批准的以外,財務部門不負責償還 。
2、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均由總經理授權,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
財務部門在籌措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負債時,應考慮是否有利於生產經營或投資專案及財務風險等情況。
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
(一)貨幣資金日常收付管理
1、在財務部門設定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不得兼任其他業務工作。除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外,不得保管憑證和其他賬目。
2、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須先透過會計在稽核原始憑證無誤後填制收付款憑證;然後由出納檢查所屬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後辦理收付款,並在收付憑證及所屬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3、對零用現金實行定額備用金管理制度:
(1)各部門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首先從備用金中開支,然後彙總填制“單據報銷審批單”,將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附在後面,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到出納處領取現金,以補充部門備用金。單項在1000元以下的零用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在7日內報銷,臨近月末的,在月末之前及時報銷,不得跨月。
(2)各部門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應由用款部門填制“借款單”,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預支款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到出納處領取支票或現金。
用款部門在購置物品經驗收入庫等手續辦妥後,應及時彙總填制“單據報銷審批單”,將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附在後面,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單項報銷手續。如預支款與實際支付不一致時,應在報銷時辦理多退款(或少補款)手續。
單項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要及時報銷列賬,時限為7天。
(3)審批許可權規定:
①所有支出均由各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報總經理稽核批准;
②專項用途資金支出,由總經理稽核批准;
③因經營需要代收代付款項,由總經理稽核批准,但必須堅持先收後付,不改變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則。
(二)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業務收入當日送存開戶銀行;所有支付的現金,應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公司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產經營需要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據實寫明用途。
(2)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於工資性支出、個人福利勞保支出、農副產品收購、差旅費、零星開支、備用金及銀行結算金額起點以下的小額款項。其他特殊情況使用現金需經總經理批准。
(3)庫存現金採用核定限額管理,每日的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不準以白條抵庫存。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一般應透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不準出借銀行賬戶和套取現金。
(三)銀行存款管理
(1)支票付款必須經過兩人或兩人以上的簽章方為有效。支票和財務專用章,必須分別掌管,不得由一個人包辦。
(2)必須按順序號簽發支票。簽發支票在支票備查簿上登記。
(3)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套取銀行信用。
(4)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如確屬需要,也要填寫簽發日期和款項用途,並封住最高限額。
(五)其他貨幣資金管理
(1)根據業務需要合理選擇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保證金等結算工具。
(2)及時辦理結算,對逾期尚未辦理結算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等,應按規定及時轉回。
(3)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核算貨幣資金的各項收支業務。
(六)現金日記賬按幣種設定,銀行日記賬要按賬號分別設定,每日要結出餘額。
庫存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每日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餘額每月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調節相符,由會計人員按月及時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存檔。
第四章、對外投資管理
(一)長期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1、長期投資專案必須在市場預測的基礎上,立項進行嚴格的可行性研究,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後進行,由總經理授權負責長期投資專案的部門和主要負責人。對外合資合作參股專案,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海關、工商、稅務等手續。財務部門要為決策提出參考意見,履行嚴格的財務手續,督促、檢查專案的執行和效益情況。
2、健全股票、債券和投資憑證登記保管和嚴格記名登記制度。主管長期投資的業務部門,要有兩人以上的人員共同管理,對股票、債券和投資憑證的名稱、數量、價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詳細記錄,分別建立登記簿。除無記名證券外,企業購入的應儘快登記於企業名下,不得登記於經辦人員名下。
3、對長期投資業務做好詳細記錄,建立定期盤點制度。
對所屬企業,每隔半年(經營年度)清點(清理)一次資產負債和檢查經營情況;對非控股企業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投資和收益檢查工作。對股票和檢查債券投資,由財務部門做好會計記錄,對每一種股票和債券分別設立明細賬、並記錄其名稱、面值、證券編號、數量、取得日期、經紀人(證券商名稱)、購入成本、收取股息或利息等。對個別其他投資也應設定明細賬,核算投資及其投資收回等業務。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4、如長期投資出現虧損或總經理認為有必要時,公司視情況授權財務部或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虧損單位或專案進行審計,並據此對虧損予以確認,做出處理決定。
5、公司所屬企業因故撤銷、合併、出讓時,應按《公司法》的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
(二)短期投資
1、短期投資業務,要由總經理授權的主管業務部門和主要負責人辦理該項業務。一般按照經辦提出——主管稽核---總經理批准---實際投資---驗收登記---到期收回等程式辦理。
2、有價證券的會計記錄、登記保管、定期盤點等制度可參照長期投資辦法進行。
3、短期投資如出現虧損時,公司授權財務部對業務部門經營情況進行審計,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列虧。如出現較大虧損,公司可委託會計事務所對該經營專案進行審計。
(三)對外大額存款
1、對外大額存款業務,由總經理授權財務部負責辦理。一般按信用調查---利息比較---主管審查---總經理批准---對外存款---到期收回等程式辦理。
2、大額存款利息商定要有兩人在場,還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詳細記錄,及時入賬、要注意合法性和正確性。
第五章、銷貨與貨款管理
(一)企業的銷貨業務應統一由業務部辦理,其他部門及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銷售業務一般按接受定單---確定採購---銷貨通知---賒銷審查---發(送)貨---開票---收款結算等程式辦理。
(二)業務部根據生產經營目標和市場預測,編制銷售或營業收入計劃,承接購貨客戶的“訂貨單”,組織採購工作。
(三)發貨通知單由業務部開具,由財務稽核確認辦妥所有手續後,交給倉庫發貨和運輸部門發運或送貨。普通銷售發票由業務部門專人登記、保管、開具。
(四)銷貨業務的貨款,全部透過財務部稽核結算收款,在發票上加蓋財務收款專用章。賒銷業務應經過信用審查,財務部門應將銷貨發票與銷貨單、訂貨單、運(送)貨單相核對。
(五)由業務部制定價格目錄或定價辦法及退貨、折扣、折讓等問題的處理規定,由財務部進行稽核監督。
(六)銷貨業務發生的退貨、調換等事項,同樣透過業務部按規定辦好業務手續後,憑單證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或轉賬等手續。
第六章、商品採購與付款管理
(一)企業的商品採購業務統一歸業務部負責辦理,其他部門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商品採購業務和付款業務一般按請購---訂貨---到貨---驗收---付款等程式辦理。
(二)業務部應根據銷售需要和庫存情況編制採購供應計劃,對計劃採購定貨要簽訂合同或訂貨單。合同定單要求條款清楚、責任明確、內容全面,按合同承付貨款有據,拒付有理。
(三)市場臨時採購,由使用部門根據需求提出“請購單”,報經總經理審批後辦理。
(四)所有購貨業務做到:情報準、質量好、價格低、數量清、供貨及運輸方便、就地就近。
(五)採購到貨,要由倉庫和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數量和質量驗收,並由倉庫保管員、質量檢查員及有關負責人在驗收單上籤章。
(六)購貨付款手續,商品採購由業務部辦理,市場臨時採購由使用部門辦理,按規定到財務部辦理請款付款手續。
(七)到貨驗收後,由經辦部門請款,經辦人將稽核無誤的定貨單、驗收單、發票賬單付在請款單後,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稽核報銷轉賬手續。
(八)財務部將從倉庫簽收的一份驗收單與業務部報銷轉來的發票所附的驗收單進行核對,以掌握購貨業務的請款,報銷及在途物資的情況,。
第七章、商品採購成本與費用管理
(一)商品採購業務由業務部負責。對於商品採購成本費用的控制,應由業務部和財務部建立成本責任制,降低成本。財務部應建立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制度。
(二)人事和工資的管理,嚴格考勤,核實工資的計算與發放,正確處理工資及福利費的核算與分配。
(三)對期間費用專案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憑證手續要符合規定。
第八章、存貨與倉庫管理
(一)加強存貨和倉庫的管理,建立倉庫經濟核算,搞好有關基礎工作,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二)對存貨實行“永續盤存制”。建立收發存和領退的計量、計價、檢驗及定期盤存(商品每月一次,低值易耗品每季度一次)與賬面結存核對的辦法。銷貨成本及日常耗用,按領發貨憑證計價確定。
(三)存貨計價方法:
商品採用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及消耗性物料按先進先出法計價。
(四)領用低值易耗品,採用五五攤銷法。如一次領用數額較大,影響當期成本費用,可透過待攤費用分次攤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進行登記管理。
第九章、工薪與人事管理
(一)職工的聘用、解聘、離職和起薪、停薪及工資變動等事項,應由事務部及時以書面憑證通知財務部和員工所在部門,作為人事管理和 計算工資的依據。
(二)工資的計算和支付,要嚴格按照考勤制度、工資標準及有關規定,進行計算和發放。並根據工資總額和國家規定標準,正確計提應付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
(三)對職工的責任賠款,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和人事部門根據勞動法規,並經職工本人簽字同意後,方可轉財務部門扣款。
(四)領取工資均應由本人簽章。本人不在應由其指定人員或其同組人員代領,並由代領人簽章。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由財務部開具收據,記入“其他應付款”賬戶。
(五)根據成本核算辦法,將工資及職工福利費,按職工類別合理分配記入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有關賬戶。
第十章、收入、利潤及其分配管理
(一)當期實現的主營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並與對應的主營業務成本相互配比,減去當期應交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和期間費用後的餘額,即為主營業務利潤,要能反映出企業的主要經營成果。
(二)當期實現的其他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並與對應的其他業務支出相配比,計算出其他業務利潤。
(三)按規定計算投資收益,對投資收益的確定要符合權責發生制,計算要合規,入賬要及時,處理要恰當;對投資損失的計算要合法、正確,實事求是。
(四)對營業外收支專案的設定要合法、合理,收支專案的數額要真實、正確,財務處理要恰當。
(五)企業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後依法繳納所得稅,然後按規定的順序和一定比例進行分配。
(六)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可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後利潤彌補或者經董事會審議後依次用企業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彌補。
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
(一)實行財產主管部門、財產使用部門和財務部綜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負責制。
1、財產主管部門—裝置及土建安裝工程為資產管理部,辦公裝置為事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建設和購置、處置和報廢等業務;
2、財產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合理使用,保管維修;
3、財產核算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核算,綜合價值管理,每年組織清查盤點一次。
(二)固定資產的建設與購置,一般按下列程式辦理:
1、申請購建—由使用部門提出增加固定資產的報告,交主管部門進行可行性研究後,提出購建報告;
2、稽核批准—報總經理稽核批准;
3、對外訂貨—由主管部門負責對外訂貨,簽訂建設安裝工程合同;
4、建設安裝—由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施工,按工程進度付款;
5、驗收使用—由主管部門組織驗收,交付使用部門使用;
6、結算付款—根據固定資產購建報告-訂貨、驗收單、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單、竣工決算、發票收據等憑證單據,由主管部門稽核無誤後報總經理批准,到財務部門辦理付款結算手續。
(三)固定資產的處理與報廢:
固定資產的停用、出售或報廢處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門提出意見交主管部門稽核,報總經理批准後進行處理,並報財務部門稽核後作賬務處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管理
(一)本公司使用下列財務評價指標: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100%
3、應收賬款週轉率=銷售收入/應收賬款平均餘額×100%
4、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100%
5、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6、資本金利潤率=利潤總額/資本金總額×100%
7、營業收入利潤率=利潤總額/營業收入×100%
8、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成本費用總額×100%
(二)本公司各部門實行內部考核。各部門費用按費用計劃開支,節超按比例獎罰。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制度經公司經總經理批准後,於20xx年7月1日起實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總公司集團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則和精神,結合總公司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總公司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對ee系統各所屬企業(以下簡稱所屬企業)行財務領導和管理權,為所屬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同時對各專業公司(不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財務人員及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有直接調配權考核管理權,對其它公司各級財務負責人有建議任免權。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定
第三條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財會部門,直屬該企業總經理領導,同時接受總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和管理。
第四條各所屬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行業特點和業務規模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財公部門的人員編制,選配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為爸勝任相應崗位工作的人員從事
本企業的財會工作。專業公司財務人員的編制和配備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
第三章財務人員調配
第五條專業公司的財務經理(主管)和財務人員均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經總公司財務本部同意,也可由專業公司自行推薦財務人員,但必須透過財務本部的業務考核並轉人事本部按總公司人員招聘程式辦理。
第六條專業公司下屬企業的財務人員由專業公司總經理聘任,報財務本部備案。
第七條各子公司及下屬企業、參股公司可以採取擇優錄用的方法自行在當地聘任財務負責人及財務人員。各子公司聘任的財務負責人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八條根據工作需要,總公司財務本部有權透過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駐財務負責人。
第九條財務本部徵求各用人單位意見後,有權調動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應服從財務本部的工作安排,聽從工作調動,不能以任何藉口拒絕,兩次以上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財務本部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或提請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條總公司財務本部對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採取定期輪換制,聘任期為1一2年(試用人員除外),以鍛鍊財會專業隊伍、提高他們全面和多項的工作技能和適應能力。
第十一條決定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人選要經財務本部考核瞭解,並徵求人事本部意見後,由財務本部總經理簽署派任決定,經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由財務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達任職通知書。
第十二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派駐各企業的各級財務人員,仍隸屬總公司財務本部管理和考評。
第十三條總公司財務本部人員和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的檔案及任聘手續,由總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財務主管及各級財務負責人職責
第十四條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的會計制度、財務制度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建立本企業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健全本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和核算制度,設定崗位,安排人員,明確分工,實施本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監督工作。
第十五條貫徹執行總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和計劃指標、利潤指標,並保證完成,一切圍繞經濟效益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按照總公司財務本部要求,制定本企業財務制度和年度的財務計劃、預算(收人和支出),按規定做好各期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真實、及時、準確地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呈報財務報表和資料。
第十七條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政策,保證企業依法納稅。
第十八條對企業違反國家政策、法令、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要堅決抵制,對違紀和不執行總公司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彙報。
第十九條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領導,做好財務分析,特別是所在企業專案的經濟可行性分析,加強財務管理,向財務本部和所在企業提供有價值的資料和資訊。
第二十條加強對所在企業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鍛鍊,努力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並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切實履行當家理財的職責,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第五章會計交接
第二十一條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將經辦事項結清,並編制移交清冊,列明各項移交內容、交接日期等。交接雙方及監交人應簽章。移交清冊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三條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主管)監交。財務經理(主管)辦理交接手續,屬總公司派譴的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管理處派員監交;不屬總公司派譴的由該公司總經理監交。
第六章考評辦法
第二十四條各級財務人員必須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對違反國家各項政策法令、財經紀律、財務制度和規定及本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利用職權、弄虛作假、翫忽職守、侵害企業權益,給企業造成損失者,財務本部將提請人事本部按總公司相關制度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五條為全面衡量各級財務人員的實際業績,總公司財務本部將根據總公司的考核辦法透過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專人檢查組對各級財務人員的德、才、勤、績實行全面考評。同時認真聽取用人部門經理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考評結果,將決定各級財務人員的晉升、降職、獎罰和續聘。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學嚴謹的激勵約束機制,表揚和鼓勵先進者,鞭策和幫助落後者,懲罰和辭退不稱職者,建立競爭機制,樹立競爭意識,為ee公司培養一支品行端正、技術熟練、作風過硬、善於管理的財會專業隊伍。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為規範安徽分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在努力增加銷售收入的同時更好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針對安徽分公司的實際情況,經分公司會議討論決定製定本制度,具體如下:
一、借款的有關規定
1:出差人員暫支差旅費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門領取“領款憑證”,填好該憑證後先經財務稽核,再由分公司經理或經理授權人簽字後,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每延遲一天扣其所報差旅費金額的1%並不得再借款。
2:公司員工一般不允許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註明理由和還款期限,1000元以內由財務稽核、分公司經理審批,1000元以上報總部由財務副總審批。還款期限內不還清欠款,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並視具體情況對當事人處以所借款額10%—30%的罰款。
3:試用人員借支差旅費,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由分公司經理或其委託人負連帶責任。
4: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三天內應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並視具體情況對當事人進行其所欠款項的10%—30%的罰款。
二、費用管理制度
1、手機費
因本年度業務拓展的需要,各辦事處主任常出差在外,相互聯絡的費用較高,分公司會議決定其報銷額度:徐州、阜陽、安慶為300/月,蚌埠400元/月,合肥、蕪湖為500元/月,正副經理每月各為800元與700元,若每月實際開支金額少於其額度內按實際報銷,超額度的超額部分自負。另外分公司原則上不允許辦事處人員向專賣店(商場)營業員借身份證辦理手機卡事宜,如果雙方同意則後果自負,外銷員每月定額補貼50元,不得報銷相關支出。
2、辦公及日用品
各辦事處設採購員一名,負責採購日用品和辦公用品。辦事處可統一購買報銷的日用品為香皂、洗衣粉、衛生紙等。不得報銷的日用品為護膚品、牙刷、牙膏、洗髮水、毛巾等,為此分公司發給每人每月10元補貼自購。
3、差旅費
原則上要求出差晚上回辦事處住宿,如要在外留宿須向經理請示,如無特殊情況,出差不得報銷誤餐補助,交通費憑車票報銷,票面上註明何日去何地,不得隨意打白條。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餐費、招待費、雜費,其最高報銷額度如下:
職位經理副經理主任主任以下
費用
交通費實支
每日住宿費每日早餐中晚餐每日雜費
分公司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乘坐飛機,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的需經主管副總審批,除分公司經理和副經理外其他人不得乘坐軟臥,如乘坐者則由乘坐者自行負擔軟臥票面金額的30%。;餐費在標準內以符合要求的票據報銷,超標準的自付,由公司,代理商或其他個人供應餐飲或已報銷招待費的不得報銷餐費。如無符合規定票據則改為補貼方式,分別為早餐5元、中晚餐各15元。雜費憑正規票據報銷,無補貼。已報銷手機費人員不得報銷電話費。
4、業務招待費
招待工商、稅務、商場經理等相關人員要先電話或書面向經理上報批准,因各辦都已聘保姆,代理商一般在家裡就餐,如未準備而在外招待的要有兩人以上簽字證明,客人留宿也需要兩人以上簽字證明。報銷必須提供正規的單據,同時寫清事由、請客物件、人數等,否則不允許報銷。
5、伙食費
各辦按原總部標準加保姆工資為最高伙食費額度,不得超出,否則自負,合肥分公司因人數較多,月標準為3000元。
6、促銷費
商場的促銷費要根據與商場簽訂的合同來付款,各辦人員不得隨意向代理商許諾給促銷費,否則後果自負。
7、運費
倉庫收發貨由倉管員付款後取得對方收據(註明件數、金額),市內運雜費由送貨員付款開單報銷(註明次數、金額)
8、費用報銷程式
各辦費用單據要分類貼上,由經手人簽字,主任預審簽字後先行報銷,經財務部門稽核並經分公司經理簽字後確認,如有不合理支出,分公司有權追回所報金額並予以批評,開拓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的財務管理,加強財政監督,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其他相關法規,結合公司的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三條公司具體會計核算,參照財政部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執行。
第四條公司應按財政部規定按期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年度會計報表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以下簡稱註冊會計師)審查、驗證,出具報告,方可向外提供。
第二章會計準則
第五條公司財務部為公司的會計機構。公司的會計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公司發生的經濟業務均應按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
第七條會計記賬
1、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複式記賬法。
2、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可以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合法憑證
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清晰、專案完整、手續齊備。
3、公司應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記賬。會計事項的處理必須於當期內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後。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都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4、各項財務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構建時發生的實際成本核算,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5、會計資訊必須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滿足投資方瞭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公司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第八條會計核算
1、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度。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季度、月度均按公曆起訖時間確定。
2、公司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外國貨幣結算的,應當摺合人民幣記賬,同時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摺合率。
3、會計核算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做到口徑一致、相互可比。會計核算方法應當前後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將變更情況和原因、變更後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會計報告中說明。
4、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及於本年度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於幾個會計年度的,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5、會計核算應當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於可能影響決策的重要經濟業務,應當單獨核算,分項反映,並在會計報告中重點說明。
第九條公司的會計科目名稱、內容和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種類、格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規定。
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公司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彙總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增加或減少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專案,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公司自行規定。
第十條公司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
第十一條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應按月或按年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月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月份終了後10天內報送,季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季度終了後10
天內報送;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中期結束後15天內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在年度終了後1個月內報送。第十二條公司的會計報表附註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會計報表中重要專案的明細資料;
2、有助於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3、重要資產轉讓及其出售的說明;
4、或有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說明;
第十三條公司報送年度會計報表應附送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
1、公司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2、利潤實現及利潤分配情況;3、資金增減
和資金週轉情況;4、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公司向外報送的年度會計報表,應當由報表編制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公司負責人簽名並蓋章。
第十四條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但是,有證據表明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一)透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二)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三)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
(四)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佔多數表決權。
公司直接或透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第十五條公司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聘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專項工程財務決算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第三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財務計劃管理:公司財務計劃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爭取達到的目標利潤,是計劃實現的收入、支出、利潤、融資、投資以及資本投入等目標的組合。財務計劃為企業運作的管理與控制提供了依據。公司財務計劃一般以年
度為單位。但半年度應進行一次考核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