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條、報銷單據應是符合國家財政稅務部門要求的正式發票並填寫齊全。具體包括:(1)填制憑證的日期;(2)客戶名稱應填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字樣;(3)商品名稱應填寫清楚、明瞭,有具體型號的應要求對方填寫;(4)金額大小寫應相符並填寫清楚,不能改動;(5)單據必須加蓋對方單位章。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不符合規定的報銷單據。

  第二條、報銷單據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報銷單據有錯誤的,將退回經辦人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第三條、預借款項必須書面寫明借款原因,並附借款的明細表,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財務按照財務制度稽核所借款項是否確實需要發生,預算內且單筆金額在500元以下的款項由財務經理簽字,預算外的款項由財務總監簽字方可預借。

  第四條、臨時借款(包括出差借款)應在費用發生後一週內及時送交財務予以銷帳,多退少補,前款未銷的,不予再次借款。(長期出差在外的人員應該在月底前將一個月的票據整理好按時寄回公司。)一個月仍沒有報帳的,財務有權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第五條、經辦人領取支票時應在支票領用簿及支票存根上簽字,預先領取支票的應提供收款人全稱及確切金額,否則不予簽發。原則上應先取得發票後領用支票,特殊情況領用支票後必須在一週內取得發票到財務部報帳。如果確實金額不能確定,經財務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可以開出不填金額的轉帳支票(但必須填寫對方單位,並封上上限金額)。

  第六條、業務招待費,禮品費報銷時需附有費用明細說明,列明所請人員的姓名和單位及聯絡方式。單筆費用在500元以上的支出,事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第七條、工程人員在工程中發生的招待費用屬於市場行為,原則上不予報銷。若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向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請示,經批准後,方可發生,每月不得超過200元。經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簽字後,財務予以報銷,否則費用自負。

  第八條、工作時間因公事外出,應儘量使用公司車輛或者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況,需要乘坐計程車的,必須在出發前填寫出租車使用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乘坐。在報銷時,需將申請單附在車票後。

  第九條、手機費用報銷必須使用電信營業廳電腦列印的話費專用發票,手機號碼必須是員工聯絡表上記錄的號碼,否則一律不可報銷。當月話費次月報銷,一個月只報銷一次。使用如意通和神州行的人員,如果確有困難無法更換可以列印手機話費專用發票的,請及時告知財務部。

  第十條、總部的大客戶部每月執行包括過橋費、汽油費和停車費在內的300元標準車補。

  第十一條、公司司機報銷停車、過路等用車費用時,必須在票據後註明與何人前往、何時去何地辦何事。

  使用公司的車輛外出,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一律自負。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財務部匯款記錄對應每筆匯款報銷異地提款手續費,員工報銷時應在發票後註明公司匯款項日期。

  第十三條、公司的車輛由綜合辦統一負責保管和日常管理,汽車維修費、保養費、加油費等相關費用一律由綜合辦統一報銷,其他任何部門沒有報銷權。對於非公原因產生的汽車費用,公司一律不負擔。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由綜合辦負責統一購買和日常保管、維修、管理。具體規定參照綜合辦有關制度。

  第十五條、各項費用的領取和報銷均要按公司規定格式填寫計劃和貼上憑證,不符合規定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

  第十六條、報銷程式:

  預算內費用、在財務報銷報銷制度上有明確規定的且單筆金額小於500元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會計--財務經理-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出納。

  第十七條、銷售部門實現銷售需開具發票的,原則上應先取得支票後開具發票。如須先開具發票的,應在發票開具當天交回支票,如不能及時交回支票的,應在當天交回發票,便於財務部門對發票的管理。

  第十八條、如因業務需要,必須提前支付對方發票,按上一條難以操作,則業務人員說明原因,並報財務經理同意,可以預先拿發票,但業務人員將發票交給客戶時,應要求客戶出具收到發票的證明。

  第十九條、費用報銷時間為:每週二各部門將手續齊全的報銷憑單交到財務部,週四下午辦理報銷業務。

  第二十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本部和各地辦事處。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一、認真學習國家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則,並以此指導崗位的具體工作。

  二、及時準確反映一定時期內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月、季、年末要將資金的來源、運用、結存情況編制報表,並上報院領導及有關部門。

  三、認真及時登記各項經濟業務,科目、專案登記準確,每批傳票登記終了,編制平衡表,登記總帳,並做到總帳、明細賬相符。

  四、認真及時清理往來帳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呆帳、死帳。

  五、認真及時清理核對固定資產帳,年中年末與裝置科對帳,及時處理帳面差額部分及實物報損、處理工作。

  六、傳票、帳本既是整理、裝訂歸檔,並移交檔案部門。

  七、按時、按比例計提、上繳各項稅金。

  八、按時、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積金,並做好其他服務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用於本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時,必須遵守的制度。

  第三條、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第四條、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第六條、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七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八條、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第九條、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十條、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第十一條、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第十二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二十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二十四條、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稽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稽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稽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1)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5)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第四十一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檔案資料的;

  (2)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3)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4)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秘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5)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翫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第四十二條、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第四十三條、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第四十四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第四十五條、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第四十六條、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第四十七條、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第四十八條、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第四十九條、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第五十條、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第五十一條、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第五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五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1.1為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制度》,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適用於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門、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會計機構 、會計人員的管理

  2.1公司設立財務部作為財務會計機構 ,財務部的職責: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包括:財會人員的管理、指導檢查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協助公司領導籌集資金、合理分配使用資金;做好與倉庫部門的對帳工作,指導倉庫保管員建帳、對帳;指導車間統計員做好工時、材料消耗額編制工作、建立車間工序流轉程式、建立適合自己企業需求與發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與控制制度;做好財務分析工作,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各種資訊資料,當好領導的參謀。

  2.2財務部下設財務科、供應科、倉儲科、審計科;崗位設定為:部長、科長、主管會計、各崗位會計、出納員、成本核算員、採購員、內勤管理員、保管員。

  2.3各崗位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任職條件和資格,持證上崗。

  2.4財務會計人員調換工作時,按會計法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原材料庫、產成品庫的核算工作和車間統計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業務管理。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調換工作時,由財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

  2.5財務會計人員、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實行定崗、定人、定責制度,按績效考核結果,兌現勞動報酬。

  第三章流動資產的管理

  3.1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

  3.2現金管理

  3.2.1現金出納會計要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現金的管理規定。要嚴格控制費用報銷和個人借款,個人借款、對外付款等要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批准制度,要有經辦人員簽字和部門負責人稽核並註明用途。總經理外出或因生產經營急需等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授權的人員也可籤批,但是總經理歸來後補辦有關手續。

  3.2.2出納員不得兼管有關債權、債務、收入、費用的帳務登記工作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收付款憑證的內容必須完整、合法;報銷憑證必須是國家印製的發票及單據,不得使用白條或其他不規範的憑證報銷各項費用,憑證經稽核後方可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日記帳要逐日結出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月末與總帳相核對。出現長、短款且又無法查明原因的,長款歸公,短款由責任人賠償。

  3.2.3有關人員因公外出時要做好出差登記,方可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出發歸來後的三天之內及時到財務部門結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許跨月結算和幾個地方出差混合結算,對於前帳未清或跨月拖欠佔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計收利息並扣發工資。

  3.2.4企業可根據業務大小核定合理的庫存現金限額(三天零用量),當日收取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留存超限額的過夜現金,以確保財產的安全。

  3.2.5企業職工報銷費用時,出納人員要及時扣除各種借款,不允許職工長期佔用企業資金,各種借款條月底必須入帳,不允許出現跨月白條頂庫現象。

  3.2.6現金出納是企業的資金結算中心,企業應將營業收入、下角料變現,職工罰款等款項及時交付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帳務。

  3.3銀行存款管理

  3.3.1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銀行結算辦法的暫行規定》,銀行支票等結算憑證和印鑑要由兩人分開保管。

  3.3.2財務人員要嚴格銀行存款支出控制,銀行付款必須經總經理批准,手續齊備,不準攜帶空白支票外出,確須攜帶空白支票外出者,須經領導批准,辦理領用登記手續,要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並在預計最高金額位畫人民幣符號,因使用支票不當造成企業損失時,應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攜帶空白支票辦理結算後,要當天將存根和有關憑證帶回,併到財務部門及時結算,不準將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單位。凡前帳未清者,不準再領用支票。

  3.3.3銀行存款日記帳逐筆逐日登記,每日結出餘額,定期與銀行對帳單相核對,並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調整未達帳項,出現長期未達帳項時要查明原因,上報領導。

  3.4應收帳款及預付帳款的管理

  3.4.1企業要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戶別設定應收帳款明細分類帳,即按債務人的具體名稱設定登記明細分類帳,不準籠統的以地名代替。應收帳款的發生和確定必須有索取價款的憑據(包括合同、收到條、欠款條以及業務經辦人員的保證書等),不得單方入帳。財務部門要會同供應、銷售部門建立健全銷售商、供應商的客戶檔案。

  3.4.2各項債權,債務要定期進行清理核對,每年最少進行一次發函或派員核對,每季末要編制帳齡分析表,並上報有關領導。對發生的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帳款等應收款項,按照誰經辦誰回收的原則,損失者或已採取各種必要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壞帳損失,由當事人按責任賠償相應損失後及時處理賬務。

  3.4.3 收回的帳款要及時上交財務部門,如發現貨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3.4.4企業要嚴格控制內部職工的業務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審批制度,職工調離時財務部門應當與其他部門搞好各種債權債務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預付帳款必須有合同、協議書等書面檔案,根據合同需預付帳款時,須經辦人簽章,經領導批准後方可付款,並同時向財務部門提拱有關合同協議書等有關材料。

  3.4.6本企業採用壞帳準備金制度,每年年末按應收帳款餘額的5‰計提壞帳準備金,年終調整。

  3.5存貨的管理

  3.5.1存貨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流動資產,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鋼板、焊材、鋼管、原料油等;輔助材料如扎絲、油漆、螺栓、螺帽等;備品備件扳手等;福利勞保類如掃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類。

  3.5.2存貨的計價、按實際成本計價。

  3.5.2.1原材料的購入價格包括買價,裝卸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損耗,入庫前的挑選費,市外運輸費,保險費以及繳納的稅等。

  3.5.2.2原材料出庫以加權平均法計算出庫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購入。材料購入必須持有生產或倉庫、供應部門的購物申請單,經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門借款。嚴禁無計劃採購,超定額庫存。

  3.5.4供應部門按購物申請單所購材料送達企業後,須持總經理籤批的採購單、購貨發票,購銷合同(協議)合格證等到質檢部門(化驗)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後簽發一式兩聯檢驗報告單隨發票到倉庫部門辦理入庫手續。

  3.5.5倉庫部門在將材料驗收入庫前,應詳細核對發票所載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與實際是否相符,同時對照檢驗(化驗)部門出具檢驗報告,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驗收入庫,填製材料驗收入庫單,並對無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紙載明名稱、規格、型號。

  3.5.6 材料驗收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存做為倉庫部門記帳憑證,一聯隨發票及採購單等經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部門處理帳務,一聯為供貨方證明。

  3.5.7對於貨已到而發票未到的材料,倉庫部門可以根據檢驗單據辦理臨時入庫,做好入庫材料臺帳登記工作,填制一式三聯估價入庫單,倉庫留存一聯據以入帳,一聯送交財務處理帳務,月初用紅字入庫單衝回估價入庫,待發票到達時填制正式入庫單。

  3.5.8材料出庫管理

  3.5.8.1生產部門根據生產計劃和設計預算用料開具領料單,由統計員填制,填制內容要全面、真實、準確,領料單用途要根據生產計劃填清產品批號,作為歸整合本費用的依據,領料單一式三聯,車間統計一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超出預算或計劃處的用料由生產部長籤批,月底統一報總經理審批,非生產性的用料屬售後服務的由營銷部提出申請,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請,會計開票經總經理籤批後,倉庫方可發貨。

  3.5.8.2月末車間統計根據材料領料單編制材料消耗彙總表,倉庫部門編制材料出庫彙總表,車間、倉庫與財務部門都要對帳並核對相符。

  3.5.9產品入庫管理,車間產成品生產完畢,要會同倉庫、質檢部門填制檢驗合格單,倉庫據以填制產成品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一式三聯(註明生產令號);一聯倉庫記帳,一聯送交財務,一聯送車間統計據以核算工資等各項考核指標。

  3.5.10產成品出庫管理,倉庫部門根據蓋有財務專用章的發貨單或提貨聯據以發貨,同時在出門聯簽字,保衛人員只有見到蓋有財務專用章並且有倉庫人員簽字的出門證方可對車輛等運輸貨車檢查放行,月末時,由保衛人員、倉庫人員將提貨聯,出門聯彙總,於每月30日前到財務部門核對相符後據以存檔。

  3.5.11倉庫部門要做到見單付貨,及時登記有關帳簿,設立材料、產成品收、發、存明細帳或暫收貨臺帳,嚴禁白條頂庫現象。

  3.5.12月末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產部和車間統計員要搞好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盤點、登記工作,及時編制、報送盤點登記表,確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簽訂購銷合同,使用票據結算,各種材料採購驗收入庫後,不論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庫時填制入庫單,將發票或入庫單交財務處理帳務,以便真實反映各項債權債務,以避免發生帳外資產。

  3.5.14各部門領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採用五、五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對於能多次週轉使用或長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辦公用品(桌、椅、檔案櫥等)各種工具等,必須在領用時由總經理籤批,行政部總務科按部門(人員)進行登記,生產用具由生產部長籤批,裝置管理員及倉庫同時進行登記並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記簿,做到誰使用誰負責,誰丟失誰賠償。

  3.5.15企業應加強對已銷產成品退貨、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貨、返修審批制度,實行退貨、返修產品的責任倒查制度,屬於生產部門、質檢部門、銷售部門或運輸部門、倉儲部門的責任查證屬實,落實賠償份額(原則上責任全額賠償)。已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貨物銷後退回的,必須有購貨方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退貨證明,否則,不予辦理退貨手續。

  3.5.16企業存貨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盤點,最少在年中、年末進行兩次全面財產清查,對盤盈、盤虧或報廢的存貨要分類填制盤盈盤虧表。對於出現盤盈、盤虧的材料物資要及時查明原因,報公司領導批准處理並及時調整帳務,以保證帳實相符;對於盤虧、毀損物資能查明原因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3.5.17代銷商品的管理。財務部門要建立代銷商品明細帳和保管帳,及時與對方對帳以確保帳帳、帳物相符,同時要與代銷單位簽訂代銷協議,明確相關責任。

  3.5.18包裝物的管理。企業外銷產品所用包裝採用押金制度,本市區內押金期限為15天,市區外30天,過期包裝物原則上不再退款,企業轉為當期營業外收入。

  3.5.19委託加工材料的管理。本公司設定“委託加工材料”會計科目核算外協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費、運費、裝卸費等實際成本費用。

  3.5.19.1企業需外出加工材料時,必須辦理有關出入庫手續,由業務經辦人員到財務部門開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單。通知單一式三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據以發貨,受託單位一聯。財務、倉庫、供應設立專賬,月底核對。

  3.5.19.2業務經辦人員到受託單位後,應將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單交由受託單位簽收後帶回財務部門。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畢後,由業務經辦人持發票到檢驗部門檢驗後由倉庫部門辦理委託加工材料驗收入庫手續,然後持有關單據到財務部門辦理報帳及核銷事宜。

  3.5.19.4委託加工材料的買價加工費、運費以及有關稅金等計入委託加工材料成本,按實際收回數量,重新計算入庫單價。

  3.5.19.5委託加工材料原則上要與受託單位簽訂委託加工合同(協議)以明確價格、質量、交期等責任。

  3.5.20其他存貨物、資管理。氧氣、乙炔等出入庫手續按原材料的有關出、入庫手續辦理。

  3.5.21因特殊原因,臨時借用工具或材料,屬生產用由生產部長籤批,不得帶出公司大門以外,需帶出或外單位借用時,按3.5.19.1辦理手續(註明用途、單位、經辦人、地址、電話及歸還日期),並由總經理籤批歸還時由倉庫檢驗無損,辦理有關部門核消手續,到期不還先由倉庫督促,通知二次不還時報總經理。因業務關係需要或其他非生產需要材料出庫實行總經理籤批制。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4.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械、裝置、運輸工具;電子裝置、儀器儀表等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單位價值超過1000元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必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做為固定資產。

  4.2企業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資產的安全使用制度,維修保養制度,定期盤點制度和折舊計提製度。公司財務要設定固定資產明細帳,並制定固定資產目錄,生產車間安全裝置科應當建立固定資產使用登記卡。

  4.3固定資產的計價

  4.3.1外購的固定資產,不需安裝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資產,以發票價格和運輸費用價格為固定資產記帳價格,對於外購需安裝、除錯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外購價格加運輸費、安裝除錯費等合理有關的費用為計帳價格。

  4.3.2需外單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裝置的安裝除錯工程時,承建單位要搞好預算工作和合同的簽訂工作,基建合同和預決算書要送財務部門留存一份。

  購置機器裝置時要搞好市場調查,搞好裝置的技術分析和經濟性分析。

  4.3.3對已經竣工交付使用的未辦理決算的建築工程、機械裝置等,要根據預算書或合同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待工程決算後,再調整原估價和已提折舊。對於現已使用而沒有檔案資料的固定資產(沒有建帳)可以採取重置價進行入帳。

  4.4折舊方法。我公司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分類計提折舊,房屋、建築物折舊年限為30年,機械、裝置折舊年限為10年,車輛折舊年限為7年,電子裝置和儀器儀表等為5年。

  4.5本公司固定資產殘值率5%。

  4.6全部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由財務部牽頭生產部裝置科、行政部總務科參與,具體盤點時間由財務部根據年終決算的要求決定。

  第五章負債管理

  5.1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其他應付款以及預提費用等。

  5.2企業各種流動負債應按期償還,以提高企業信譽和知名度,按期發放 工資,無特殊原因職工工資必須於次月十五日前發放,以提高職工的積極性,增加企業凝聚力。

  5.3企業購進貨物應付未付的款項,業務經辦人員應及時將發票等有關單據送交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帳務,正確體現企業負債,正確核算材料物資等的計價和產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費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製造成本法核算產品成本。

  6.2本公司產品按訂單生產,以生產部門下發的生產通知單為核算依據,以批次法為核算方法結合分步法進行成本核算。

  6.3生產部門要與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產品生產通知單應按購貨單位,產品規格型號,下發生產批號。車間統計以生產批號填制領料單來領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產批號為基本單位彙總原料、動力和人工的消耗。企業財務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分門別類地制訂科學合理的材料、動力消耗定額及計件工資和產品質量指標,制定有效措施將工資與產量、質量、消耗聯絡起來,以提高勞動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實行目標成本管理,加強對成本的比較與分析,為創造一個高效、低耗的企業奠定良好的基礎。

  6.4成本與費用要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計提。要正確劃分和核算各項成本費用,嚴格按規定的核算內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攤銷帳戶(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企業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額費用和報銷制度,本企業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都要按規定進行明細分類核算,並進入當期損益。有關費用報銷程式和標準的制度由財務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潤和稅金的管理

  7.1企業銷售收入實現的標誌是收訖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對於現款交易實現的銷售收入,由開票員開票後到出納會計交款後方可憑蓋有款收訖章的提貨聯及發貨清單到倉庫提貨,倉庫憑此發貨並簽發出門證。凡賒銷產品,一律實行領導籤批制,領導籤批後方可到開票處開具產品發貨通知單辦理有關手續(寫好欠條、辦理擔保、登記好客戶檔案)。

  7.2已銷產品的降價,必須由總經理等有關領導籤批後,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沖帳手續。

  7.3企業要按稅法規定正確計提各種稅費,準確核算和反映各項稅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號前將計算正確的有關稅務報表上報有關稅務部門。

  7.4利潤總額可按以下公式計算。利潤總額=銷售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利潤+其他銷售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其他銷售利潤=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成本-其他銷售稅金及附加

  7.5企業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7.6企業實現利潤後應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利潤應按以下順序分配:

  1、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3、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八章財務報表、會計科目和發票的管理

  8.1根據會計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則,本公司結帳時間為每月30日下午6:00為結帳時間,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及有關附註報表應於次月8號前上報公司總經理及有關部門。

  8.2XXX和各控股公司,應分別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企業之間要實行嚴格的財務制度,嚴禁混報亂報費用現象。企業之間往來帳可設“內部往來”科目核算有關經濟業務,企業的資金、物資往來要辦理有關轉帳手續。

  8.3公司所有購進貨物,原則上200元以上都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水、電、運輸費、油料費和維修車輛時都要利用增值稅(或合法)發票結算。

  8.4企業出入庫單、收據等有關憑據採取領用登記制度,用完的有關單據存根及時交回財務部門,財務部門要認真檢查,憑舊本領用新本不得亂領亂用有關單據。

  8.5銷貨發票(含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發貨通知單)要有專人到稅務機關領取。開票、制單、保管、登記實行專人負責制。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有關票據的登記制度,嚴禁向非購貨單位開具發票。

  8.6本企業根據2001版《企業會計制度》建立會計科目。

  第九章會計檔案管理

  9.1本企業要搞好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財務部門應於每月月末將有關會計憑證等會計檔案裝訂成冊,做好封面整理入檔。

  9.2企業財務部門建立會計檔案目錄,嚴格檔案調閱手續。

  9.3 企業財務人員、保管員、統計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造具移交清單,分清前後責任,確保會計檔案的連續完整。

  9.4 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會計憑證類15年;總帳15年、明細帳15年、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輔助帳簿15年、固定資產卡片(清理報廢后)5年;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年度財務報告(決算)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

  第十章罰則

  10.1對現金出納會計違反3.2.1之規定,一經查處每筆業務處罰現金出納會計5元。

  10.2對違反3.3.1、3.3.2款責任人,一經發現或查處每次罰款10元。

  10.3公司往來賬會計違反3.4.2款,對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

  10.4對倉儲管理員違反3.5.5款,每次處罰責任人10元。

  10.5對違反 3.5.8.1、3.5.8.2款,對有關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並限期在2天之內完成(統計員和倉儲人員)。

  10.6反3.5.10款之規定,對倉儲人員及保衛人員每次罰款20元。

  10.7對倉儲管理人員違反3.5.11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8對車間統計員違反3.5.12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9對會計報稅人員違反7.3之規定,每次罰款20元,並自行承擔滯納金。

  10.10對違反8.1款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日10元.

  10.11對開票人員違反8.5款之規定,每次處罰責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則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會批准公佈之日起執行,不完善之處另行文補充規定,凡與本制度規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為準。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1.0總則

  1.1為了明確公司各部門在實現各項經營目標中的財務關係及責任,規劃、控制公司的經營活動,確保各項經營目標的順利完成,根據公司領導層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公司經營目標,對一定時期內公司

  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公司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

  體安排。

  1.3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根據實際發生情況逐月編制滾動預算,由公司財務部組織實施,分級歸口管理,並將財務預算作為制定、落實內部績效考核的依據。

  1.4編制財務預算應當遵循效益優先、積極穩健、權責對等的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將各項成本、效益指標“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層層分解、落實,並負責到位。

  2.0財務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能

  2.1公司成立財務預算領導小組,由助理總經理擔任組長,財務部經理擔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同時成立財務預算工作小組,負責財務預算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具體事宜,並對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負責。工作小組由財務部經理擔任組長,財務部人員為小組成員。

  2.2財務部根據公司要求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督促各部門按時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2.3各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並配合財務部做好公司整體預算的工作。各部門經理(主管)及財務部經理對本單位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直接責任。

  3.0

  財務預算的主要內容及編制依據

  3.1財務預算的編制應當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後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並按照各執行部門所承擔經濟業務的型別及其責任許可權,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3.2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各部門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

  3.2.1收入預算主要是指在預算期內各作業板塊(辦事處)對提供各種勞務可能實現的業務量及其收入的預算,主要依據年度目標利潤、預測的市場勞務需求及提供的市場價格編制。

  3.2.2成本費用預算主要是指各作業板塊(辦事處)在預算期內所要達到的營運規模,主要是在收入預算的基礎上,依據各作業板塊(辦事處)的各種設施的營運能力、各項成本費用的消耗,具體編制如下:

  3.2.2.1人工成本的測算:根據本年度的實際直接工資(不含公司辦公室人員)及下年度的工資支出情況作測算;根據工資總額作出提取“三費”的測算;以及本年度職工的工資收入作出下年度社會保險費的測算;根據本年度勞動保護費的情況作出下年度費用的測算。

  3.2.2.2勞務成本的測算:主要是燃料費、養路費、營運證費、路橋費等運輸費用及修理費的測算,可參照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及下年度的經營計劃。燃料費及路橋費根據下年度的經營情況預測,養路費及營運證費根據實際使用的車輛情況預測,修理費用主要根據裝置使用情況及維修安排計劃,並結合本年度實際情況作測算。

  3.2.2.3其他直接費用的測算:(主要為各作業板塊發生的費用)主要是折舊和其他費用專案(如租金、財產保險、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水電費、事故損失費等)可參考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及下年度的經營計劃。折舊按規定的折舊率作測算。

  3.2.3期間費用預算主要是指公司各管理部門(既機關人員)組織經營活動必要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預算,管理費用包括可控費用和不可控費用兩部分。可控費用是指辦公費、電話費、水電費、差旅費、運輸費、修理費、業務接待費、勞動保護費等;不可控費用是工資、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

  育經費、折舊費、社會保險、財產保險等。根據上年實際費用水平和預算期內的變化因素,結合費用開支標準和公司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分專案、分責任部門進行編制。其中:業務招待費應當重點列示。

  3.2.4營業外收支預算包括處理固定資產淨收入和損失、罰款淨收入和損失及其他營業外收支等,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編制營業外收支等相關業務預算。

  3.3固定資產投資預算:主要是指公司在預算期內購置、更新固定資產進行投資的預算,應當根據公司發展計劃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編制。公司處置固定資產所引起的現金流入,也應列入預算。

  3.4資金預算是公司在預算期內需要借入的長短期借款,主要依據公司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及利率等編制。

  3.5財務預算主要包括資產負債預算和損益預算等內容

  3.5.1資產負債預算:是按照資產負債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綜合反映公司期末財務狀況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預算期初實際的資產負債表和收入預算、經營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5.2損益預算:是按照損益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反映公司在預算期內利潤目標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收入預算、經營預算、成本預算、期間費用預算、其他專項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6根據公司領導層的要求,結合自身的實際需要,制定規範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統一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各部門應按照公司要求認真填報。

  4.0財務預算的編制程式

  4.1下達任務:財務部於每年10月初向公司各部門下發上報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通知和編報要求。

  4.1.1編制上報:各部門應當結合通知要求、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和下一年度的特殊變動來確定其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指標,並於每年10月15日前將各項計劃以及有關材料上報財務部。

  4.1.2客服部根據各作業板塊(包括運輸、倉儲、辦事處)的經營情況,市場開拓情況制定下一年度各板塊收入預算。

  4.1.3排程部根據運輸營運情況,編制下一年度短途外請車支出的預算。

  4.1.4各作業部門(包括噸、拖、小車隊、倉庫、裝卸、返工部、各辦事處)根據本部門裝置使用情況及下一年度的營運計劃,參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編制下一年度本部門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用、燃料費、運輸費(包括養路費、營運證費、年票費、年審費、路橋保管費、車船使用稅)、

  倉庫需更新的地臺板、外請車費用以及辦公費、電話費、租賃費、跟車費等支出預算。

  4.1.5保險部負責制定公司財產保險及車輛事故損失費的預算。

  4.1.6行政部負責編制下一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包括作業部、辦事處、機關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臨時用工勞務費等),以及機關部門日常發生的修理費、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低值易耗品、勞動保護費、水電、房租等費用預算。同時負責編制公司辦公裝置(如電腦、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等)購置、更新的預算。

  4.1.7財務部:負責編制折舊費、四稅、審計費、財務費用等預算。

  4.1.8總經理辦:負責編制購置運輸裝置及投資專案的預算。

  4.2審查平衡:財務部根據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彙總。在審查、平衡過程中,財務部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並反饋給有關部門予以修正。

  4.3審議批准:財務部在各有關部門修正調整的基礎上,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方案,上報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討論、審定。對於不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或者財務預算目標的事項,應當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修訂、調整。在討論、調整的基礎上,財務部正式編制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草案,提交公司執行官審議批准。

  4.4下達執行:財務部將審定後的財務預算下達各部門執行。

  4.5月度預算的編制程式:

  4.5.1客服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經營收入預算。

  4.5.2排程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短途外請車支出的預算。

  4.5.3各作業部門(包括噸、拖、小車隊、倉庫、裝卸、返工部、各辦事處)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本部門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用、燃料費、運輸費(包括養路費、營運證費、年票費、年審費、路橋保管費、車船使用稅)、外請車費用以及辦公費、電話費、租賃費、跟車費、勞動保護費、水電費等支出預算。

  4.5.4保險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公司財產保險及車輛事故損失費的預算。

  4.5.5行政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工資(包括作業部、辦事處、機關人員的工資)、勞動保護費、臨時用工勞務費、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低值易耗品等費用計劃。

  4.5.6總經理辦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重大專案開支預算。

  4.5.7財務部編制月度預算,經公司執行官批准後在月底最後一天下達。

  4.6已經正式下達執行的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但是由於市場環境、經營條

  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財

  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經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稽核後報公司執行官

  批准方可進行調整。

  4.7

  調整財務預算應當先由歸口管理部門向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稽核後編制

  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審定後上報公司執行官批

  準,然後下達執行。

  5.0財務預算的執行與控制

  5.1

  各部門必須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板塊、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同時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5.2各部門應當強化現金流量的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於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式執行。對於預算外的專案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範支付程式。對於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專案支出,一律不予支付。

  5.3

  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要求各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財務部利用財務報表實行月三級預警監控(三級預警線為:一級達預算的50%;二級達預算80%;三級達預算100%)的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向各部門和公司領導層彙報。

  6.0財務預算的分析與考核

  6.1財務部要全面掌握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研究、落實、解決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問題的政策措施,並透過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對財務預算的執行進行分析。

  6.2總經理辦以年度財務預算為基礎和依據,制定和下達各部門年度關鍵績效考核指標,並嚴格按照公司績效管理相關考核辦法執行,以保證公司年度財務預算的嚴格執行和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

  6.3

  對年度內因財務預算調整而導致關鍵績效指標發生變化的部門,總經理應根據財務部對其財務預算的調整意見相應調整其關鍵績效指標,報經公司執行官審定後重新下達指標。

  6.4各部門要對其上報的財務預算準確性負責,以確保公司的預算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各部門上報的預算與實際誤差率不得超過10%,並將預算的準確性納入年度經濟獎懲考核範圍之中。

  7.附則

  7.1本制度的執行責任人:財務經理,本制度的監督責任人:財務總監。

  7.2本制度自批准生效之日起執行。

  7.3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1.1為了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財務預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規範公司的財務行為,準確計量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財務資源;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1.3本規定在公司內部暫時執行,隨著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和不斷拓展,將進行更改、補充和完善。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的財務管理體制,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公司設定獨立的財務機構即財務部。

  2.2公司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規定,結合公司的核算體制和財務管理的實際需要,配備財會人員,加強對財會人員的管理。

  2.3財務部主要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主要職責為: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各項會計制度擬定;

  (2)參與公司籌資方案的擬定和實施;

  (3)參與公司發展新專案、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排程資金;

  (5)負責公司財務預算管理、會計核算;

  (6)負責編制合併報表,提供財務資料,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並作好專案和財務分析工作;

  (7)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稅收;

  (8)負責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保管,票據申購、使用、核銷等管理工作;

  (9)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稽核原始憑證及賬表、單證,杜絕貪汙、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10)參與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

  (11)協調處理與各單位的關係。

  2.4財務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5公司董事會按有關程式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

  第三章會計核算

  3.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結合經營專案實際情況,制訂並實施有關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及時、正確反映經營業績和披露經營風險。

  3.2公司採用借貸記賬法,以中文作為記錄的文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設定總分類和明細賬科目。

  3.3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賬務處理,並實行會計電算化。

  3.4公司依照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確認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

  3.5公司嚴格區分本期費用支出與期間費用支出。

  3.6公司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後,如果財產發生減值,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3.7公司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和收益、少計負債和費用。

  第四章財務預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規定,對公司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專案運作等實行全面財務預算,並依據其實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開始前組織編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項財務預算,財務預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營預算;

  2.盈利預算;

  3.資金預算。

  4.3公司在預算年度開始後,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階段的控制和監督,及時進行差異分析,並查實差異的原因,向總經理報告。

  第五章收入、成本費用管理

  5.1公司建立並完善營業收入的管理規定,確保收入迴圈中的報價、簽訂合同、實際收款和開具發票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加強對業務活動的財務監督。

  5.2營業收入是指公司在營業期間收取的各種經營專案的主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公司在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5.3公司對外投資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資收入和長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在持有期滿後確認,長期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合法審計報告中的財務年度權益確認。

  5.4成本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當期發生的成本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雖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費用,但應有後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成本費用。但應歸屬本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不得掛賬,調節利潤。

  5.5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嚴格履行請購、審批、合同訂立、付款等程式,合理控制成本和費用。費用報銷的審批及流程按照費用報銷暫行規定執行。

  5.6公司合理運用財務槓桿,降低財務費用等資本成本。

  第六章資產管理

  6.1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現金管理條例》、《銀行支票使用管理暫行規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和公司現金、銀行存款管理暫行規定,對貨幣資金的使用、銀行賬戶的開設和使用進行管理。貨幣資金的保管和核算須崗位分離。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明確欠款物件,落實追款責任並依據結果施以獎懲。

  公司採用餘額百分比法估計壞賬損失,並計提壞賬準備,計提的比例為期末應收款項的5‰。財務部對已確實不能收回的超齡應收款項,定期逐筆書面上報總經理稽核,批准後作為壞賬損失處理。如數額較大者須透過董事會批准後處理。

  6.3公司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採購、保管、領銷、記錄、盤點制度,保證賬、卡、物相符。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領用或發出存貨,採用先進先出法確認其實際成本。

  6.4公司制定並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預算、授權購買、登記核算、維護保養、處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資產按分類確定折舊率,採用直線法折舊。全部折舊額在相應資產的有效經營期內收回。

  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建、清理、報廢等,都應當辦理會計手續,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建立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

  6.5公司對資產使用部門要求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並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當期末賬面資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髮生差額時,對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提交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第七章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管理

  7.1公司的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進行。

  7.2公司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實施股本變動、提取公積金以及分紅派息等程式。

  公司法定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的10%提取。

  第八章籌資管理

  8.1籌資是公司根據發展需要,在自有資金不能滿足和保證公司正常運轉時,從外部獲取資金以達到公司經營目標的必要活動。籌資必須充分考慮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和掌握好籌資策略和方法,確保此項工作安全、有序,並取得最佳效益。

  8.2籌資的目的是投資,籌資策略必須以投資策略為依據,充分反映公司投資的要求。籌資時考慮以下因素:以“投”定“籌”、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籌資成本、籌資管理的難度、公司籌資的期限、負債率和還債率等。

  8.3籌資方式包括銀行籌資、股票籌資、債券籌資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銀行籌資是公司資金籌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內容,在公司的發展階段,應儘量爭取各專業銀行的支援。

  第九章投資管理

  9.1公司依據國家宏觀經濟環境、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地區及行業發展狀況、公司及專案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對公司的長期發展有較大的影響投資專案,作為是對外投資管理的重點,同時,為改善投資決策效果,提高投資決策能力和收益,董事會對投資專案進行初審、分析、篩選、評價、論證。公司不從事證券信用交易,避免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9.2對外投資應考慮投資增值程度、投資保本能力、投資風險性、納稅優惠方針、投資的預期成本、籌資能力、投資回報期間的長短等,全面綜合考慮各因素的基礎上,確定投資的專案。

  9.3在爭取獲得更多的投資增值、投資收益時必須重點考慮投資的風險,包括專案特有風險、公司風險、市場風險。由於專案的市場風險不能透過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對專案的影響非常重大,但公司風險或專案特有風險也不容忽視。

  9.4短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能隨時變現並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一年的投資。短期投資按取得時的投資成本入賬。

  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確認投資收益。

  9.5長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不能隨時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投資,並分別在“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科目中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股權投資,根據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不同情況,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債權投資,按取得的實際成本,作為開始投資成本。

  9.6公司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終了,對長期投資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於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9.7公司根據《公司法》,以及公司發展戰略實施對外投資,並嚴格履行立項、可行性分析、審批、運作、監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式,對外投資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透過。

  第十章財務資訊管理

  10.1公司依據《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財政部頒佈的其他有關制度,編制財務報表。

  10.2公司的財務報表屬於公司的財務機密,未經董事會批准的財務報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經稽核過的報表如需外送,需經財務負責人並報總經理批准。月報在次月的十日內送各股東,季報在每一季度結束後的二十日內送各股東,年報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三十日內送各股東。

  10.4公司依照《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實行財務電子資訊系統,實現授權、崗位分離、記錄控制等內控程式的電算化,保證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相關人員在使用財務電子資訊系統過程中,嚴格遵循內部控制規範和技術規範,保證系統的正常執行。

  10.5公司財務部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文字(電子)資料。

  10.6財務部按照規定作好財務工作交接工作,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十一章附則

  11.1本規定由董事會負責修改和補充。

  11.2本規定由董事會授權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1.3董事會委託公司財務部依據本規定擬定若干具體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後,頒發施行。

  11.4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透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範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遵守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明確崗位職責,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製度;

  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遵守辦公室日常管理制度,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負責人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七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九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二十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一條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三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四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五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六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七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二十八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稽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九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稽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一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稽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稽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主管副總經理複核後,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三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稽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稽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四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扣發不超過本人月薪的20%: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檔案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秘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翫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為,防範財務風險,完善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保護小額貸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42號)、《財政部關於小額貸款公司執行〈金融企業財務規則〉的通知》(財金〔〕185號)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山東省內依法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適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在山東省轄區內由企業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會組織依法出資設立的,不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以服務“三農”和小企業為宗旨,從事小額放貸的新型地方金融組織。小額貸款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金融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及自身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定財務管理職能部門,配備專業財務管理人員,運用預測、計劃、預算、控制、監督、考核、評價和分析等方法,籌集資金,營運資產,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資源,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效防範和化解財務風險,努力實現持續經營和價值最大化。

  第五條各市、縣(含縣級市、市轄區,下同)財政部門(以下簡稱財政部門)依法指導、管理和監督本級小額貸款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六條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必須根據有關規定,經省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並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第七條小額貸款公司在完成工商註冊登記後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設立批准證書、營業執照、驗資證明、章程等檔案的影印件備案。

  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分立、合併、設立分支機構,以及主要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在依法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有關變更檔案影印件備案。

  財政部門在收到小額貸款公司上報的備案資料後,應妥善保管並建立相應檔案,作為財政部門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和對其實施考核、績效評價、獎勵補貼、風險救助等各項政策的依據。

  第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依法繳納各類稅費。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處理與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稅時應當依法進行調整。

  第二章職責、職權

  第九條小額貸款公司重點面向農村中小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創業者提供貸款服務。小額貸款的資金運用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按照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有關規定,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發放貸款。貸款發放和回收主要透過轉賬或銀行卡等結算渠道,減少現金交易。

  (二)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自主約定。

  第十條財政部門履行下列財務管理職責:

  (一)監督小額貸款公司執行本制度以及其他財務管理規定,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二)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體系,監測小額貸款公司財務風險及其營運狀況,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行為;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資訊管理,實施績效評價,監督小額貸款公司接受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

  (四)制定並實施促進小額貸款公司改革和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組織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五)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務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投資者(以下簡稱投資者)應透過股東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治理機構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並督促經營者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決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者的財務管理許可權;

  (三)決定財務管理職能部門的設定;

  (四)決定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決定籌資、處置重大資產、經營者報酬、利潤分配等重大財務事項;

  (五)對經營者實施財務監督和財務考核,決定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六)決定聘用或者解聘承辦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等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

  (七)按照章程的規定,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投資者可以透過制度規範、章程約定等方式,將投資者財務管理職權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經營者。

  第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按照規定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擬訂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控制制度及貸款管理制度,經投資者議定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並具體組織實施;

  (三)組織財務預測,編制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草案,實施財務控制、分析和考核;組織實施利潤分配等財務管理方案;組織財務事項審批;

  (四)組織繳納各類稅費;

  (五)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六)歸集財務資訊,依法組織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

  (七)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八)配合有關機構依法實施的審計、評估和監督檢查;

  (九)按照章程的規定,以及股東會或者董事會的要求,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資本金管理的規定,根據發展戰略和經營規劃擬定籌資方案,履行規定的程式。

  第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持續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進行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小額貸款公司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法定資本金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經投資者決議後,資本公積可以用於轉增資本金。

  第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以借款等方式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明確籌資目的,考慮資金需求和債務風險,簽訂書面合同;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應符合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有關規定,並應適時合理調整負債結構,降低籌資成本。

  第四章資產運營

  第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統一管理資金賬戶,明確資金排程的條件、許可權和程式。排程資金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依據有效合同和合法憑證辦理手續,不得私存私放資金。

  第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管理庫存現金及其他形式的現金資產,應當滿足流動性要求,並控制現金資產總量。

  第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合同進行財務稽核,跟蹤履約情況,明確債權,及時清收應收款項。

  第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定期清查核實各類固定資產,落實使用和管理責任。

  第二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及時核實,查清責任,追償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小額貸款公司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換、報廢等方式處置資產,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程式。

  小額貸款公司對外捐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捐贈的範圍和條件,落實執行責任,嚴格辦理捐贈資產的交接手續。

  第五章成本、費用

  第二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結合自身特點,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成本費用預算約束,實行成本費用全員管理和全過程控制。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納入賬核心算,不得違反規定進行調整。

  第二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支出,包括各項利息支出(含貼息)扣除允許資本化的部分、手續費支出、佣金支出、應計入損益的各種準備金和其他有關支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嚴格區分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與營業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以季(月)、年為計算期。同一計算期內,核算成本和營業收入的起止日期、計算範圍和口徑應當一致。

  第二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注重費用支出與經濟效益的配比,實行費用預算控制,確定必要的費用支出範圍、標準和報銷審批程式。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強化費用支出約束,對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差旅費、會議費、通訊費、維修費、董事會經費等實行重點監控。

  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一律按規定據實列支,不得預提。

  第二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核定和計發職工薪酬,並按規定列支。

  第二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應當據實列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工會經費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按照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2.5%的比例提取,用於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

  第二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依法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佔用國有資源等費用應據實列入成本。

  第二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經營情況支付必要的佣金、手續費等支出,應當簽訂合同,明確支出標準和執行責任。除對個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三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業務範圍內的各項收入和其他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應當在依法設定的會計賬簿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登記、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單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第三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延續彌補期超過法定稅前彌補期限的,可以用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彌補。

  第三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本年實現的淨利潤(減彌補虧損,下同),應當按照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一般(風險)準備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順序進行分配。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本年實現淨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累計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金融企業呆賬提取管理辦法》(財金〔〕49號)及《財政部關於呆賬準備提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90號)有關規定,於每年年終根據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餘額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準備金(一般準備金年末餘額不低於年末貸款餘額1%),用於彌補尚未識別的潛在損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併入本年實現淨利潤向投資者分配。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範本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三條股份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股份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在經營目標、財務核算、資金上實行統一管理。

  第三章公司資本金籌集與管理

  第四條公司的資本金由國有法人股,自然人股構成。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成為上市公司後,還將向社會公開發行社會公眾股。

  第五條公司籌集的資本金,除採用貨幣資金出資外,可以吸收投資者以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第四章公司財務報告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告,是指公司對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總結性書面檔案。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財務情況說明書,預算經營會議分析資料。

  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

  第七條公司的財務報告按照報送範圍分為: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和用於內部管理的預算經營會議分析資料。

  第五章附則

  第八百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歸口。

  第九條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訂,由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透過、並報董事會審議批准後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有限憑證為依據,如實的反應公司財務狀況。做到內容真實、資料準確、專案完整、手續齊全、資料可靠。

  第二條

  會計記錄必須清晰、便於理解、檢查和使用。

  第三條

  原始憑證的規範:

  1、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上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不許有填制人員的簽名。

  3、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員的簽字或蓋章:對外開出憑證,必須加蓋公司公章。

  4、一式數聯的的入庫單,出庫單及收據等重要憑證必須套寫,並連續按序號填寫。不能跳頁,若要作廢時,應當註明“作廢”字樣,聯通存根等所有聯次一起儲存,不得撕毀,短少。

  5、提高發貨單的客戶回籤制度。發貨後,必須索取收貨經辦人員的簽字單。

  6、凡需填寫大寫、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小寫金的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人員簽字證明,把好質量關,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7、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一、 總則

  1、為弘揚我公司企業文化,透過組織旅遊活動,讓員工擁抱自然,放鬆心情,增進員工之間溝通交流,感受公司大家庭的和諧、溫暖,規範公司旅遊組織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除非轉正員工)。

  3、本制度施行遵循:自主、自願原則。

  二、實施細則

  1、公司綜合管理部每年需組織員工旅遊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補貼相關旅遊補助經費。

  2、旅遊過程中的路線、交通、住宿、景點安排等問題,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聯絡旅行社統一安排。

  3、安排旅遊地點時需考慮交通便利、時間問題。避免員工因長途旅行造成勞累,從而影響公司正常運作。

  4、按照自主、自願原則,員工可選擇參加旅遊或不參加。員工家屬如有意願參加旅遊活動,亦可向綜合管理部報名自費參加。

  5、旅遊期間,工資的計算方式:

  (1)若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旅遊活動的,則該員工可享受相應的旅遊補助,工資照常發放。

  (2)參加公司旅遊活動的員工,旅遊期間工資按正常工資發放。

  (3)不參加公司旅遊活動的員工,旅遊期間正常上班、無補助。

  (4)遇法定節假日旅遊的,不參加公司旅遊活動、通知臨時加班的員工,按正常工資計算方式計算。

  (5)旅遊補助標準: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旅遊活動的人員,每人補助旅遊費用的50%。

  6、綜合管理部旅遊活動組織人員在與旅行社聯絡時,必須說明在旅遊過程中,不得強迫本公司員工購物、消費。

  三、旅遊標準

  (1)、公司根據當年度的經營業績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組織員工進行旅遊活動。

  1、 凡在本公司工作連續滿半年以上的員工享有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的權利。半年以下的員工暫無資格參加。

  2、 公司在一個工作年度內以不同形式考核員工的工作表現並記入員工檔案,公司以各員工的不同表現給予員工不同待遇的旅遊專案。

  (2)、公司的旅遊專案的等級。

  1、 普通旅遊專案,員工享有時間為六天國內遊(如:雲南麗江、廈門、九寨溝、三亞等旅遊勝地)。

  2、 高階旅遊專案,員工享有時間為六天國外旅遊(如:泰國、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旅遊勝地)。

  (3)、員工享有不同旅遊專案的規定。

  1、 凡本公司員工工作滿6個月以上的,有資格參加公司組織的普通旅遊專案。

  2、 凡本公司員工工作滿一年以上的,有資格參加公司組織的高階旅遊專案,特殊情況除外。

  (4)、旅遊活動紀律

  1、貴重物品需隨身攜帶,注意保管,切勿離手。

  2、行程中或自由活動時若有刺激性活動專案,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患有心臟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壓者等切忌從事水上、高空活動,必須隨身攜帶應急藥物。

  3、團體旅行時,員工需記錄領隊或導遊的聯絡方式,不可擅自脫隊。單獨離隊,應徵得全部導遊和領隊同意,並隨身攜帶電話,以免發生意外。

  4、抵達景區遊覽前,謹記導遊交代的集中地點、時間、所乘遊覽巴士車號。萬一脫隊,請於集中地點等候導遊返回尋找。

  5、外出旅行,注意身體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鮮、已剝皮的水果,不可光顧路邊無牌照攤檔,忌暴飲暴食,應多喝開水,多吃蔬果類,少抽菸,少喝酒。

  6、在旅遊中,暢遊奇山秀水、名勝古蹟固然令人心曠神怡,但也因四處奔波、體力消耗造成極度疲勞。因此,在旅遊活動期間,遊客除了保證充足的睡眠之外,需隨身攜帶充足的營養食品和飲水,以便及時補充身體所需。

  7、旅遊有時會經過一些危險區域景點,如陡坡密林、懸崖蹊徑、急流深澗,在這些危險區域,要儘量結伴而行。千萬不要獨自冒險前進。

  8、忌分散活動,至少保持兩三人的人數才分散活動。切忌單獨外出。

  (5)、相關說明

  1、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後生效。

  2、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擬訂、修改,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度本制度;

  2、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度,結合公司相關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定、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檔案、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稽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稽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儲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一)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三聯的收據,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式報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董事長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五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超過還款期限從當月工資扣還,原則上試用期內不允許借款,特殊情況經董事長批准方可借款。

  6、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財務稽核、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7、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稽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二)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儲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

  2、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總經理、董事長稽核簽字,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並對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3、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並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4、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順序使用,對籤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並與存根一起保管。

  5、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餘額。

  6、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董事長批准。如果董事長不在公司,應以電話的方式與其聯絡,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2、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董事長批准;

  4、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董事長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5、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7、公司對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建立以"誰批准,誰負責"為原則的責任追究制度,稽核人、批准人要對由本人稽核、批准支付的貨幣資金負責任,以防範貨幣資金風險,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對於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而批准支付的單據,各相應稽核人或審批人以失職論處;

  8、報銷人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規違紀金額不予報銷,對已經報銷的,除退回違規報銷金額外,同時對報銷人予以違規報銷金額5-1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一律開除並做進一步處理;

  9、財務人員在收到報銷單據後應稽核報銷單據是否填寫、貼上規範,是否經過有效批准,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規等,對符合要求的報銷單據應及時製作報銷憑證並交與出納處付款,對不符合要求的應退回報銷人並向報銷人說明退回理由;

  10、出納收到報銷單後應檢查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會計簽名是否齊全,對審批手續齊全的報銷單據應及時給予報銷,對於不符合審批手續的報銷單出納有權拒絕報銷或付款。

  (一)各部門對發票實行專人管理,領取發票由專人負責,責任到人,財務部設發票管理臺帳,由領用人簽字;

  (二)不準轉借、轉讓發票,發票只准本單位的開票人按規定用途使用;

  (三)發票啟用前,應先清點,如有缺聯、少份、缺號、錯號等問題,應整本退回;

  (四)填開發票時,應按順序號,全份複寫,並蓋單位發票印章,各欄目內容應填寫真實、完整,包括客戶名稱、專案、數量、單位、金額,未填寫的大寫金額單位應劃上"○"符號封頂,作廢的發票應整份儲存,並註明"作廢"字樣;

  (五)嚴禁超範圍或攜往外市使用發票,嚴禁偽造、塗改、撕毀、挖補、轉借、代開、買賣、拆本和單聯填寫;

  (六)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情況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七)使用發票的部門和個人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於丟失當日用書面報告財務部,再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八)如因發票管理不善而發生稅務部門罰款,公司將直接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經濟責任。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專案認真填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或以轉帳形式轉入工資帳戶由員工自行提取。

  (四)差旅費報銷

  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註明出差隨同人員、事由、地點、天數、時間、所需資金,按規定程式報批後憑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報批後到財務部預借差旅費,原則上之前出差借款沒報銷的,這次出差不予借款;

  2、凡與原出差申請單上的時間、地點、人數等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等需經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簽署意見方可報銷;

  3、出差期間發生的共同費用報銷,報銷單上需同行人員簽名確認;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後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報銷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後附出差申請單及原始報銷憑證,按程式審批後交財務部,由會計稽核借款金額,出納開收據衝抵借款;

  5、出差報銷標準見行政相關規定。

  (五)電話費的報銷

  1、普通員工手機通訊補助見行政相關規定;

  2、固定電話實行定額制,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報銷。

  (六)交通費的報銷標準

  普通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應儘量乘坐公交車,特殊情況經部門經理以上(含)事先批准,可以乘坐計程車,報銷憑證上需註明時間、路程起始點、外出工作內容。市場人員交通費補貼見行政相關規定。

  (七)辦公費及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報銷

  由行政部負責辦公用品統一採購,填寫購買辦公用品借款單,後附"辦公用品請購單",執行公司借款流程,行政部採購專員在借款之後3個工作日內,必須採購完成並辦理報銷事宜,執行公司費用報銷流程(月結另議)或是不借款先採購後報銷付款給供應商。

  (八)招待費報銷

  1、公司招待費用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統一結算。

  2、部門因公需招待時,應事先申請,經公司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招待。

  3、進行招待申請時應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單",應詳細註明招待時間、地點、對方人員、己方陪同人員等資訊。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由個人承擔。

  (九)教育經費及培訓費報銷

  1、教育經費及培訓費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進行預算、統一管理、統一安排。

  2、費用發生前使用部門應向人事行政部門申報員工培訓計劃、培訓時間、所需經費,經人事行政部門稽核後傳一份至財務部門。

  3、費用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計劃在申請範圍內使用費用。

  2、報銷單封面與封面後的託紙必須大小一致,各票據不得突出於封面和託紙之外(票據過大時應按封面大小摺疊好);

  3、若報銷票據面積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車票等),需有層次序列張貼;

  4、報銷單據金額、型別相同的(如車票等),應儘量張貼在一塊,並按金額大小排列;

  5、報銷票據在貼上時,確保稽核人能夠完全清楚地審閱到報銷金額;

  6、報銷單據一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

  7、報銷單各專案應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一致,並經部門領導有效批准;

  8、有實物的報銷單據須由驗收人驗收後在發票背面簽名確認,需入庫的實物單據應附入庫單;

  9、計程車票據需註明業務發生時間、起至地點、人物事件等資料,每張出租車票背面需有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10、在空白報銷單上將原始報銷憑證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從右至左呈階梯狀依次貼上;若票據較少,可直接在正式報銷單的反面貼上(原始憑證的正面與報銷單的正面同向);若票據較多,可在多張空白報銷單上貼上。

  11、以下情況不予報銷:違章罰款及其它因當事者過失造成的損失浪費,其它不符合國家開支標準的單據,無理由跨年度的單據。

  1、送貨人員在為客戶送完貨驗收完成後,應要求收貨人員籤回《送貨單》。

  2、原則上現金支付必須由財務人員親自辦理,若送貨人員接受委託在收取客戶現金貨款後,必須在回到公司後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並填寫《現金繳款單》,與公司出納進行交接,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坐支公款。

  3、出納應在收款後第一時間知會會計,便於應收帳務處理。

  4、會計應定期統計整理欠款客戶名單、欠款金額、欠款時間、預處理方式等。

  1、對於月結付款客戶或者欠款客戶,由會計建立應收賬款管理臺帳,列出明細,月結時間之前一週由會計向客戶發出《請款單》傳真,由會計向對方相應人員催欠。

  2、收到貨款的同時寄送貨款發票或是收款人攜帶發票上門收款,如需要進行現款回收時公司派出收款人員收款,以下為公司委託員工向客戶收取貨款的規定:

  ①有關人員進行收款業務時,須先到財務處辦理客戶回籤白單的領出登記以及有關委託手續。對於未收到款項的白單在回到公司後及時返還給財務,並作出還單登記;對於已收到的款項,收款人要憑有出納蓋章確認的《現金繳款單》到財務處進行銷單手續。

  ②有關人員收到的貨款,必須在回到公司後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不得私自坐支公款。

  ③如所收款項屬打折收取的,必須經得董事長簽名認可,否則財務部將按單據的實際金額向收款人收繳。

  3、在公司發出《請款單》且對方無法明確貨款清結時間時,會計將此項貨款催欠工作移交給該項業務聯絡的業務員,進入欠款處理流程。

  1、採購部必須根據多途徑,少環節,貨比三家,適時、適質、適量、適價保證原物料的供給,提供報價單至少有三家可選擇比較。

  2、採購部必須有完整的採購結算檔案,並建立有效的採購分析檔案。採購部應在每批原料收貨後一週內及每月底與供應商核對帳務,防止出現差錯。採購部和財務部應於每月末與供應商核對供貨數量、應付貨款和商務處理等資料,採購部應對供貨市場,供應商情況,需購原物料質量、價格、數量、運輸資料、進銷資料、原物料庫存、原物料耗用情況等作出定期分析,並及時提交原物料的市場行情、月原物料採購計劃、外欠貨款及資金需求計劃給董事長(部門負責人)。

  3、一批原物料驗收完畢,採購部應及時整理各種單據,列印"付款申請單"一併送財會部做為付款憑證。付款憑證有:採購申請單、合同、驗收單、發票;

  (1)必須是信用良好的固定供應商,對貿易公司性質的供應商不得采用預付貨款的結算形式。

  (2)必須事先派專人或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如派採購、品管人員一起去實地調查,供應商的實物供應,質量保證情況和目前的經濟狀態等情況,並將調查報告提交董事長。

  (3)必須有完整的正式合同,重要合同須經國家認可的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在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交貨地點,交貨期限,質量標準,和在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範圍內履約。

  (4)原物料預付貨款支付以後,採購部和財會部必須同時明確專人負責該項原物料和貨款的追蹤記錄,直至該合同履行完畢。

  5、如發生付款後進貨量不足等情況造成公司多付款或供應商欠款,財務部要責成具體經辦人員儘快追回,必要時應採用法律手段追回。

  6、經辦人員根據採購憑證、入庫單或相關協議(合同)與財務部確定付款方式,由經辦人員填寫《付款申請單》,按財務許可權稽核。要求供應商或請款方提供正規的發票,同會計稽核請款手續。

  8、對於頻繁業務往來或超過一定金額的應付款,公司原則上進行月結或分批付款,特殊情況由董事長批准後進行。

  (四)其他付款管理1、公司人員工資、獎金的發放,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每月的工資、獎金由人事主管部門填寫發放表,經會計、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同意後,財務部稽核發放。

  2、需交納的各項稅,,按國家稅法有關規定辦理,經財務部會計稽核,董事長批准後繳納。

  3、因工程需要所發生的生產、技術和管理人員外出培訓費用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董事長按管理預算費用標準嚴格控制批准。

  4、所有付款憑證必須由財務部負責人(或被授權人)簽字、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後才進行辦理。

  5、經辦部門持發票報銷時,發票內容必須與付款申請表內容相同,且金額不得超出付款申請表金額。發票必須有效、填寫齊全、規範,不符合財務報銷規定時,必須更換髮票,否則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6、經辦部門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付款憑證,由經辦部門負責人簽字,未註明相應合同編號、訂單編號以及不按合同規定辦理預付款和結算款的,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1、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儲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裝訂後按順序立卷登記。

  2、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影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准,並限期歸還。

  3、由於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憑證類:(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彙總憑證15年。(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15年;

  (3)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3)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其他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燬清冊永久;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檔案、合同、協議永久。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稽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稽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詢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銀行帳戶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詢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 30年

  (二)通訊裝置、交通運輸裝置 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裝置 3年

  (四)電器裝置、安全保衛裝置 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稽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稽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定、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檔案、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稽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稽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儲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稽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儲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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