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並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稽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准,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四條每年初蒐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五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六條規範企業財務行為。

  第七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籤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並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八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彙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九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十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透過,方可執行。

  2.對於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

  第十四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五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六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並詳細附於文字說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七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並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並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三章 應收款項的管理

  第四章 存貨管理

  第五章 長期投資

  第六章 固定資產

  第七章 信貸管理

  第八章 資本及資本金管理

  第九章 稅務

  第十章 費用管理

  第十一章 財務分析及控制

  第十二章 對子公司的財務控制措施

  附 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國家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的要求,符合《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本部及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同時也是控股、參股子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參考依據。各子公司為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應根據相關法規和制度,參照本制度自行制訂具體的財務管理制度。對於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對子公司的管理辦法,各子公司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四條 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減少佔壓,降低風險,加速週轉,提高效益。

  第五條 公司的財務實行預算管理。預算管理就是對有關財務計劃的制訂、審批、實施、檢查和分析進行全面的管理,從而使財務管理工作有序、穩定地進行。

  第六條 為保證庫存的現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支取現金先填寫借款單,並註明用途、金額、期限等,按規定批准方可支取。預支現金一般不超過20xx元,超過支票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透過轉帳支票結算。任何人不得從營業收入中坐支現金。庫存現金必須日清月結,不準白條抵現。

  第七條 支票的領取及管理

  1、支票領取:

  (1)凡領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領單,寫明用途、金額、使用人等項,經由有權審批人批准方可領取。

  (2)簽發支票的金額超過10000元,在填寫申領單時,須提交符合審批程式的用款報告及附件(合同、採購單、計劃書等)。

  (3)領取人應辦理登記手續,於使用後三日內報帳。

  (4)未及時報帳者財務人員及時督促,並有權不予簽發新支票。

  (5)持票人應對支票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經濟責任。

  2、支票管理:

  (1)所簽發支票應填寫日期、金額(限額)、用途,不準簽發空白支票。

  (2)準確掌握帳戶餘額,不準發生空頭、透支。

  (3)出納人員應每日編制庫存現金與銀行存款變動表。

  (4)出納人員應於月末填制“銀行帳戶餘額表”,送交財務經理批准後呈報總會計師。

  (5)按時於月末填制“銀行餘額調節表”交財務經理稽核,對未達帳項要認真查對,及時入帳。

  (6)支票和公司印鑑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條 預付貨款和定金,必須根據合同辦理,經由審批許可權的領導批准,方可執行。

  第九條 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支付購貨款或工程進度款,經由審批許可權的領導批准,方可執行。

  第十條 對外投資等資本性開支的審批、使用、實施順序

  1、對外投資的撥付,由規劃部根據專案可行性報告實施步驟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會籤,由總經理批准後支付。

  2、固定資產更新、添置、報廢,由使用部門或者管理部門提出,規劃部和財務部稽核,分管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會籤,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3、新籌建單位的前期開辦費如在公司核算,由總經理授權給新設單位負責人後,各項費用由被授權單位負責人稽核簽單,財務部門在核定的限額內支付,並進行單獨記帳、結算。

  第十一條 對外收、付款的規定

  1、對外付款必須要填制對外付款審批單,由專案經辦人具體辦理。

  2、有合同(或協議)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時應附上所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實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結帳前的付款,應由收款方開具收據。

  3、收款方必須提供符合公司規定的發票或收據。

  4、廣告宣傳由代理商墊支的,必須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憑證。

  5、特殊情況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發票或收據的,由經辦人向財務辦理暫支手續,並負責將發票或收據在規定時間內交回財務。

  6、對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須要按照約定的帳號辦理;付款、收款要求改變帳號的,必須要由收、付款方提供蓋有公章的證明,沒有合同或合同沒有約定帳號的,由收款方提供後辦理。

  第十二條 公司與非獨立二級核算單位往來結算款項,按實際發生的債權,債務金額入帳,並以往來單位、部門、個人為物件分別設定的明細帳,及時登記帳薄,準確無誤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減變化。

  第三章 應收款項的管理

  第十三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如下:

  1、應收款的發生:各子公司及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在決定提供信用於客戶之前,應對該客戶的資信情況進行詳細調查,並按相應的許可權批准信用額度,最終由分管副總經理決定是否對客戶提供商業信用。

  2、所有應收營業帳項均按帳齡基準記存。各單位財務經理必須經常核查所有應收營業帳項(至少每月一次),確定每項帳款的可收性,並每半年編制帳齡帳目分析,交公司財務部稽核。此分析將作為設立壞帳準備及壞帳確認的基準。

  3、各單位應根據經驗確定其本年度每月壞帳應計專案。該應計專案將作為壞帳準備,並每半年進行調整,以反映目前狀況。該項準備由股份公司財務部每年稽核一次,以確定是否恰當。

  4、各單位銷售部門應經常與信用客戶保持聯絡,按期進行帳款的催收,財務部門予以監督。

  5、所有被視為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將根據實際金額計入壞帳損失。壞帳確認還應考慮以下條件:

  (1)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或遺產清償後,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2)債務人逾期末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顯特徵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涉及壞帳核銷,各單位應將核銷情況書面上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管理許可權經審批後方可核銷。

  第四章 存貨管理

  第十四條 存貨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備的物資,包括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委託加工物資、委託代銷商品、受託代銷商品等。

  第十五條 存貨入庫時,應填制入庫單,出庫時應填製出庫單,其存貨數量及金額要與財務核算相符。

  第十六條 低值易耗品

  1、根據公司的情況,特規定20xx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較短,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以及在經營中使用的包裝物、週轉容器等,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購買之前應按規定申購,經有關部門稽核,領導批准,方能選購。

  3、為了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單位應按使用單位和部門設定低值易耗品登記簿。

  4、使用部門向倉庫領用低值易耗品,應填制一式三份的領用憑證,一份留存倉庫,作為登記“庫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據;一份交給使用部門作為實物管理的依據;一份交給會計部門作為記帳的依據。除此以外,各單位應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關部門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門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舊換新的賠償制度,及時按照制度的規定辦理,並進行會計處理。要按各使用單位、部門設定在用低值耗品明細帳(包括量和金額),定期與實物核對,並與財會部門的帳面餘額進行核對。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低值易耗品,應加強實物管理,並在備查簿進行登記。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報廢時,應由負責使用部門及時填制低值易耗品報廢單,填明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數量和原價和按照規定對入庫殘料的作價。由於員工丟失損壞,照章應由員工賠償。所有離開公司的人員,應辦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庫手續,同時,管理人員應加強對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

  第十七條 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衝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後,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帳戶。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後,按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淨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十八條 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與帳面記錄不符,應查明原因,經報批手續後及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帳前處理完畢。

  第五章 長期投資

  第十九條 長期投資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

  第二十條 公司作為投資中心,行使投資功能,對所屬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參股子公司的投資活動進行指導、管理、監督和控制。公司的投資規劃部負責公司長期投資的管理,並負責擬製發展規劃及年度投資計劃,經分管副總經理稽核,提請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重大專案投資需經董事會討論決議或經股東大會透過。

  第二十一條 總投資3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專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佈局政策的,由公司審批,報廣電集團公司投資發展部備案。

  符合國家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屬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允許類專案,中方投資和建設、生產經營條件齊備、外匯需求自行平衡解決,投資總額(或增資額)在100萬美元以下的中外合資、合作專案,由公司自行稽核,報廣電集團公司投資發展部備案,並按規定程式上報審批機構審批。超過上述規定投資額的對外投資、中外合資專案,及所有境外投資專案由公司上報廣電集團稽核,按國家規定程式審批。

  公司所屬全資、控股子公司的對外長期投資屬公司許可權內的投資額,由公司審批,超限專案由公司上報廣電集團公司審批。

  公司參股子公司的對外長期投資由公司形成意見,透過董事會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二條 各全資子公司(工廠)及其受託管理企業和下屬企業可自行決策的投資範圍為:總投資在100萬元以內(不含100萬元)的技術改造、零星土建、對外投資、新辦三產企業的專案。立項時,需報公司備案。總投資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專案,由公司決策確定。專案計劃上報公司,由公司組織專案可行性的論證評審,評審意見作為公司決策的依據。

  對合資專案和外地投資的專案,其所佔的股份發生變更前,均需由專案單位報公司審批後,方可辦理變更的有關手續。

  第六章 固定資產

  第二十三條 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裝置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資產。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列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四條 對固定資產實行預算管理,新增固定資產應有可行性分析。購置之前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由辦公室、規劃部、財務部稽核,經分管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簽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買。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統一由公司財務部建帳核算,統一提取折舊,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一份留實物管理部門,一份交財務部門,實物管理應保持帳、卡、物三相符。

  第二十六條 公司的固定資產由規劃部或裝置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各部門暫時閒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報公司規劃部統籌安排。固定資產實行分級歸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資產的類別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由各級使用單位負責具體管理,並做好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和修理,做到誰使用,誰維護,誰保養。

  第二十七條 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

  1、固定資產清查是從盤點實物開始的。在盤點過程中,要認真核對帳面數量,重新鑑定質量,查明存在的各種問題。

  2、公司的固定資產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如果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固定資產,由負責保管或負責使用的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固定資產盤虧、報廢發生的淨損失超過10萬元應書面上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管理許可權經審批後進行會計處理,數額較大的應報公司董事會審批。

  3、公司出售固定資產的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和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計入當年損益。

  4、對於經過清查核實的固定資產,屬於需要進行清理的,應及時清理,該入帳的要入帳,該報廢的要報廢。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一般應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

  第二十八條 經公司決策批准執行的“在建工程”專案,由規劃部和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在建工程包括工程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築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專案的管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專案經理負責制。

  在建工程專案每年清查、核查一次,發生報廢或毀損,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淨損失,經報批後,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於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淨損失,經報批後,在籌建期內,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後,計入營業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進行運轉發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在正式運轉中形成產品且可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收入或者預計售價扣除稅金後,衝減在建工程成本。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驗收、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後,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七章 信貸管理

  第二十九條 銀行借貸

  銀行借貸業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負責。此項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交易:

  1、開立(登出)銀行戶口

  2、長短期借款

  3、應收票據貼現

  4、公司債券

  5、財產抵押

  6、融資租賃

  7、擔保

  重大融資專案的每個會議,均應有詳細的會議記錄,每個會議記錄應提交公司財務部備查。

  融資合同簽字前,應有公司總經理及總會計師批准意見。合同簽訂後,合同由公司財務部存檔。

  對外擔保必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關管理規定,由總經理及總會計師批准。

  第八章 資本及資本金管理

  第三十條 資本金

  公司應設資本金帳戶,該帳戶由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公司應給出資人出資證明。

  第三十一條 資本公積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票溢價),法定資產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贈的財產等,計入資本公積。具體包括資本溢價、接受捐贈實物資產、住房週轉金轉入、資產評估增值、投資準備五個專案。

  公司按規定可以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但資本公積中的接受捐贈實物資產價值、資產評估增值以及投資準備等部分,不能轉作股本。

  第九章 稅務

  第三十二條 稅務

  公司應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金。各單位稅務執行的變動情況應及時向公司財務部報告

  第十章 費用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對各項費用實行預算管理,各項費用開支均應編制計劃,費用總額與營業收入掛鉤,獎金總額與利潤掛鉤,在計劃內,各部門可在相應的許可權內開支,超過預算的,應履行特別審批和程式。

  第三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應於年度結束前編制下一年度的行政辦公費用預算,報公司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每月的行政辦公費用預算應於每月25日前報總會計師審批,經審批後,應嚴格執行。

  費用開支預算變動10%以內的,由公司總會計師審批;預算變動達10%以上的,修訂後再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該審批許可權適用於本章所有費用)

  第三十五條 費用開支的審批規定

  1、公司辦公經費各項費用都應列入公司全年預算計劃,各部門根據全年工作規劃編制當年預算計劃,經公司平衡批准後,按月限額使用。

  (1)公司各項董事會費用由公司董事會秘書處歸口管理。

  (2)公司採購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各學會、協會的會費,職工福利費,職工醫藥費報銷,電話費,小車各項維護保養費用等均由辦公室根據規定歸口管理。

  (3)職工工資及各項福利費用、教育培訓費由人事幹部部歸口管理。

  (4)出國經費及出國人員費用由規劃部歸口管理。

  (5)離退休幹部活動經費、退休人員補助費部分分別由組幹部和退管會歸口管理。

  (6)財產保險、固定資產折舊、資產評估、會計報表審計等費用由財務部歸口管理。

  (7)業務活動經費由財務部歸口管理,公司領導掌握使用,記卡限額並用專項報銷單報銷。

  (8)各項廣告費均由總經理掌握使用。

  (9)外埠差旅費、各項會議費均應事先向各歸口部門的公司領導提出申請,批准後再實施。市內出差費用由各部室領導稽核,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後報銷。

  2、審批、報銷許可權

  上述各項各類費用發生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各歸口部門經理稽核,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報銷。超過1000元的均由總會計師核准,總經理批准後報銷。

  第三十六條 各項管理費用的規定

  1、差旅費用開支應納入公司年度成本、費用計劃,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按章辦事。公司財務部、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必須按計劃在預算範圍內開支,超預算開支按規定審批。差旅費應嚴格執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出差時間。一般員工出差,由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准,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總經理出差,應事先請示公司相關主管領導。出差人員在出差前應填寫“差旅費用預支單”,由公司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預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員返回後必須在一週內將所借款項結清,差旅費的報銷審批程式為:由出差人員據實填寫差旅報銷單,先由本部門經理簽字,再由財務部門稽核簽字,最後由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後到出納處報銷。超過規定標準的,應由公司總會計師加簽方為有效。

  2、交際應酬費

  因開展業務的需要,交際費用應每月制訂預算,報公司總會計師批准。,超過預算的經由總經理審批。

  3、新品開發專案費用:

  (1)根據新品開發專案編制用款明細表,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並由總經理授權指定專人稽核簽單報銷。年終由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

  (2)其他非獨立核算經費:根據經費發生部門,由部門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並授權部門領導稽核簽單報銷。年終由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

  4、工資及福利待遇

  公司各部門、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由公司統一制定,區分各部門、各單位的職能、規模、業績、各崗位的專業技能要求和承擔責任;獎金與各單位的利潤掛鉤。

  5、職工福利費用

  公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每月按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提取日常福利費、退休養老金、醫療經費、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基金等費用。國家規定變更時,將按變更後規定執行。

  6、保險

  公司的保險事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包括投保險種,選擇保險公司,索賠等。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應根據公司的統一安排辦理財產保險等事務。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全體員工辦理職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因公死亡及負傷保險。

  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應協助保險合同的執行,遇有保險事項發生時,應及時通知公司,以便及時辦理索賠。

  7、董事會費

  1)每年的董事會費用總額由董事會決定。

  2)預算內的董事會費用開支,由公司總會計師複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3)每年的董事會費用開支情況,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監督,並於每年末向董事會彙報。

  第十一章 財務分析及控制

  第三十七條 財務分析工作是公司財務工作統一管理的重要手段,它與財務預算相結合,以達到公司各項財務工作的控制。財務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1、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2、差異分析及控制報告;

  3、對銷售收入、經營計劃和財務指標進行分析;

  4、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5、對各項費用定量分析,將費用支出控制在額定指標內;

  6、利潤分析報告;

  7、現金流量分析;

  8、公司及各子公司財務狀況分析,隨時監控公司財務狀況。

  9、新產品開發,投資決策分析;

  10、資本運作分析。

  財務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式:

  1、財務分析工作由公司財務部和管理部負責統一指導;

  2、各子公司的財務部門在公司財務部指導下完成基本的財務分析;

  3、凡各部門涉及財務分析需用的各種資料,應按時、按要求提供,以滿足財務分析的要求。各個子公司帳簿體系的設定及會計核算應符合為財務分析提供所需資訊的要求。

  4、各子公司的財務分析要隨同月度、季度、年度的會計報表按規定時間上報公司。公司在收到下屬子公司財務分析後,結合下屬子公司會計報表及其他資訊,及時完成綜合財務分析工作,報公司領導閱批。

  第三十八條 公司考核的財務指標為稅前利潤、銷售收入、投資收益率、應收帳款週轉率、存貨週轉率等。

  第十二章 對子公司的財務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加強對子公司的會計內部監督,強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總稽核制度,由專人負責會計核算的質量,複查會計核算中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必要時要設立總稽核員。

  2、各子公司的財會部門要加強對業務收付款的監督,建立嚴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憑證,業務與財務負責人共同把關;收款要與原始憑證核對,避免業務收入流失,加快款項收現。

  3、定期與銀行對帳,不容許再出現新的長期銀行未達帳,對歷史形成的長期未達帳要跟蹤管理並責成責任人或專人追查。及時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對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並按月編制 “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由於對帳不及時造成企業重大損失的直接責任人及其領導要追究責任。

  4、各子公司財會部門對應收、應付款、預收、預付款等往來帳款要向有關業務人員定期反饋,責成有關當事部門和業務員負責解決。各子公司領導應帶頭遵守財會制度,對子公司領導違反財會制度,經勸阻不聽時,財會人員一定要越級上報,公司對敢於維護財會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種違反財會制度行為做鬥爭的人和事給予支援和獎勵。對於子公司領導協同作弊,損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處罰。

  第四十條 加強對子公司籌資行為的管理

  1、各子公司應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合理籌集資金,建立資金預測及分析制度,應根據籌資用途分析確定籌資方式,儘量把子公司沉澱的資金集中起來,統籌使用,發揮效益,避免盲目籌資使子公司揹負沉重的利息及償債負擔。

  2、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編制下年度籌資、借款預算(內容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並上報公司,公司彙總後,根據發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資產負債率和或有負債比例等財務狀況,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並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四十一條 嚴格各子公司的資產報損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強資產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資產損失。各子公司如需處理資產損失,須遞交擬報廢資產清單報公司有關部門稽核。根據公司管理許可權經審批後,方能進行會計處理。

  2、確認應收帳款壞帳損失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對已經作為壞帳損失處理的應收帳款,仍要加強催收管理,儘量減少公司損失。

  第四十二條 規範子公司的投資行為,減少投資損失,加強對被投資企業的管理

  1、各子公司對投資問題要進行認真研究,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式,堅持領導班子集體討論,財會部門參與投資專案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須加強專案投資後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資專案納入投資預算,杜絕帳外投資,對本公司控股的投資專案,其財務主管人員原則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開董事會,本公司應要求派財會人員列席。各子公司應建立健全投資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投資專案的跟蹤管理、審計監督,制定有效的預算管理指標,定期進行考核。

  第四十三條 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體系,加強成本費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對本公司的成本費用進行分類核算。在此基礎上,編製成本費用預算。

  2、各子公司應成立預算委員會對成本控制進行管理,子公司領導在加強全面預算管理時,應重視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預算為成本控制的依據,在執行預算的過程中,定期對實際發生的成本和預算成本進行比較,發現差異及時查出原因,採取措施,加以改進,以保證成本預算的實現。預算期終了,要將日常發現的差異及原因彙總分析,找出成本變化的規律,並提出進一步改進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強化單筆業務的細化核算,加強對每一筆業務進行細化的成本核算與控制。

  4、各子公司要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對一些重點費用開支專案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郵電費、出國費、辦公費等的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 實行重大事項報審制度

  1、各子公司大額貸款、對外擔保、投資專案、重要固定資產或生產經營設施的添置、產權變更(兼併、破產、股改制度)、資本金變更以及重大經濟案件等實行向公司報審管理,各子公司財會人員要把好關,凡規定要向公司上報的要及時上報。

  第四十五條 控制擔保風險

  1、各子公司不能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如有特殊需要時,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報公司審批,由法人代表對外簽署協議。

  2、在防範擔保風險上,各子公司領導要有風險意識,必須經領導班子討論決定,在具體工作中,涉及擔保工作程式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各項管理制度辦事,切實起到監督作用。如有個別領導違反規定經勸阻不聽的,子公司財會人員應越級上報,如不上報,視為失職;如和子公司領導共同違反擔保規定,將嚴肅處理。

  第四十六條 強化預算監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視對預算執行的監督和控制,要按月檢查預算完成情況,分析實際與預算的差異,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異,保證預算任務的完成。遇重大差異或其他重要情況,應及時上報公司。各預算單位預算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預算檢查會議,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按季上報預算完成情況季報,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檢查總結分析報告,半年時提出下半年預算完成預測及工作措施。

  2、為保證預算的嚴肅性,預算單位不得對公司已下達的預算隨意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單位如因特殊情況,需對現行預算進行調整時,必須向公司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預算修改申請,就預算調整內容和原因作出詳細說明。

  3、各預算單位在每年10月份預測當年預算執行情況,並預測下年度主要預算指標,著手編制下年度預算,在決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預算編制工作。

  第四十七條 深化財務總監委派制

  各子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領導各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參與各子公司重要經濟問題的決策。子公司的財務經理向財務總監負責並報告工作;財務總監向子公司總經理及公司財務部負責並報告工作。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修訂稿在執行過程中,若遇國家有關會計政策、制度、法規發生變更時,以國家頒佈的有關規定為準。

  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總經理制定,總經理授權財務部進行修改和補充,並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制度自xxx年x月x日起施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參考建議各位財務、人資、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據自己公司實際情況修改調整完善。重要在於制度的實施流程與執行管理和執行監督,並與崗位職能掛鉤,同時需要符合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可以將制度和辦公OA軟體及管理流程操作結合執行。

  一. 總則

  1 為加強集團的財務管理,規範集團的各項財務管理行為,保證集團戰略和目標順利落實,保障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首聯集團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2 集團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以集團股東為主體的利益相關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團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3.1 建立和健全集團基本財務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制、決策機制、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資訊流轉機制等。

  3.2 制定集團財務管理規則,包括各財務事項操作規範和管理許可權,具體包括:

  3.3 投資融資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內容是企業發展“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科學統一,具體包括選擇融資渠道及合理的資本結構,綜合分析評估投資風險與報酬,協助進行投資決策;制定符合股東利益和企業長遠發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透過系統的全面預算制度和配套的監控體系,對集團業務運作和資金流轉進行管理和監控,保證集團戰略目標實現的效果和效率,實現股東權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加強風險防範,保證資產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費用。

  3.6 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為各政府機構和股東提交準確完整的財會資訊。

  4 集團內部各單位財務制度不得違反或與本制度的規定和原則相沖突,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二. 財務管理體制

  1 集團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集團的財務管理工作,在集團高層領導下,由集團總部財務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各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總經理及總部財務管理部和總部財務副總的領導下,由其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除接受總部財務管理部的檢查監督外,還要主動做好自查工作。

  2 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以總公司、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為主,各職能部門為輔;總公司、各分公司的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如下:

  2.1 建立健全財務系統的基本規制,包括:

  2.1.1 財務部門的目標體系和決策流程

  2.1.2 核心業務的標準、制度流程

  2.1.3 財務部門的組織設定/許可權分配/崗位責任制/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發展等

  2.1.4 企業財務資訊系統的規劃建設和內部資訊流轉的規定

  2.1.5 培育和倡導符合公司文化導向的財會系統價值理念

  2.2 核心業務流程包括:

  2.2.1 財務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業務及管理目標的制定流程

  2.2.2 嚴格遵循國家和集團各項財務制度的要求,辦理融資投資收益分配以及財務結算和核算業務;

  2.2.3 組織編制財務預算,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

  2.2.4 負責經營活動分析工作,編制財務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2.5 統一的貨幣資金管理和稅務籌劃制度,保障整體利益的實現;

  2.2.6 集團規定的重大業務審批制度

  三. 許可權分配

  1 各經營財務事項審批許可權人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專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或集團高層領導構成。

  2 稽核責任人依據相關業務規範和經營政策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內容及要件進行稽核。

  3 審批責任人依據整體經營利益原則對具體經濟業務的發生必要性進行審批。

  4 稽核和審批許可權人主要包括:

  4.1 集團總部

  4.1.1 職能部門經理:各管理職能部門經理在專業職權範圍內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1.2 財務副總:分管各項業務或分公司的副總在各自的分管領域範圍內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1.3 總經理: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1.4 總經理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稽核或審批權,體現高管層集體決策的原則。

  4.1.5 董事長辦公會:依據相關投資、經營政策要求行使稽核或審批權,在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式中體現為最終審批權責任機構。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為按業態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專業職權範圍內對分公司的經濟事項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2.2 各分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專業職權範圍內,對縱向隸屬關係範圍內的單店的經濟事項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2.3 各分公司總經理:依據相關經營政策要求,對利潤中心的經濟事項行使稽核或審批權。

  4.2.4 此外,如在單項業務環節存在其他稽核或審批許可權機構,分別在細則中描述。

  4.3 關於授權:各審批責任人可執行臨時授權,向下或同級授權執行審批責任;

  授權必須以書面形式說明授權事項、授權物件和授權範圍(日期和內容金額),以授權方親筆簽字為準,特殊情況下該書面授權說明可電話溝通後後補。所有授權檔案應編號歸檔儲存。

  4.4 財務開支審批一般原則:

  4.4.1 先下級,後上級;

  4.4.2 先定性稽核,後定量核准;

  4.4.3 先業務行政線,後財務線。

  4.5 財務開支審批要點:

  4.5.1 開支是否合理、合規、真實;

  4.5.2 單據是否合法,數量、金額是否準確;

  4.5.3 是否完備了必要的手續,如:資產購置是否經過批准,資產是否經過驗收等,辦理財務手續的基礎要件是否齊全,如原始業務單據等;

  4.5.4 是否符合審批許可權和開支標準的規定以及有關檔案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關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約定。

  4.6 財務開支審批許可權除本制度和集團其他有關制度、規定已明確的外,其餘由各分公司的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

  4.7 對審批許可權中未能涉及的具體事項,財務人員應作出符合常理的專業性判斷,交由具有類似或相近事項審批許可權的領導審批,並要保持一致性原則。

  4.8 財務人員任職基本要求:

  4.8.1 極強的保密意識;

  4.8.2 認真、仔細、一絲不苟的工作作風;

  4.8.3 忠於企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4.8.4 工作穩定性較強;

  4.8.5 具備與職位相適應的財會專業技能和任職資格。

  四. 財務管理規則

  1 籌資管理

  1.1 籌資原則

  1.1.1 總體上以支撐集團戰略、遵從集團統籌安排、滿足集團資金需要為原則。

  1.1.2 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兼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兼顧。要慎重考慮公司的償債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償債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資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融資渠道,權衡資本結構(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比重)對企業穩定性、再籌資或資本運作可能帶來的影響,以綜合資金成本率最小為目標。要注重學習運用各級政府及行業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低成本籌資如:無償、資助、無息或貼息貸款等;

  1.2 權益性籌資

  1.2.1 各分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得隨意變更。各分公司資本的增減變動,不論是貨幣資金投入還是往來劃轉,均應報集團財務管理部稽核,經批准後方可執行;合資企業註冊資金的增減變動應經本單位董事會批准,並聘請董事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後報集團總部備案。

  1.2.2 合資企業在註冊或增資擴股時,應督促所有股東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董事會要求,及時、足額交付資本金,對未按時或足額交付資本金的,應提交本單位董事會作股權調整等處理,並報總部備案。

  1.2.3 合資企業股東投入的資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式抽回;

  1.2.4 合作專案吸收的資金比照註冊資本進行管理。

  1.3 債務性籌資

  各分公司向銀行借款應遵從銀行與國家的有關規定,並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續借申報工作,避免罰息、拖欠利息和延誤借款歸還事件的發生。

  1.4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對外借款(包括長短期借款、票據貼現等)須報集團審批:

  1.4.1 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超過萬元、向銀行借款超過萬元時;

  1.4.2 融資成本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時;

  1.4.3 向有收購或參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條款,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易手或對公司其他方面產生重大影響如:如要求以公司的智慧財產權、重大資產作質押、擔保等。

  1.5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融資成本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辦公會審批。

  1.6 未經集團同意,集團附屬單位之間不得互相拆借資金。

  1.7 集團控股企業的以下內部拆借須報集團審批:

  1.7.1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短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7.2 集團成員單位之間長期資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額 萬以下的,須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萬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1.8 各分公司應在維護本單位信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業信用、緩交稅費等方式融資。

  1.9 簽訂融資合同或協議時,應考慮法律因素和對企業稅收的影響,選擇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資管理

  2.1 投資分為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兩種,長期投資指持有時間準備超過一年的各種股權性投資(如:獨資或與他方聯合設立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發行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及改建、擴建與新專案投資等,短期投資指能夠隨時變現並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基金投資及其他債權投資等,日常固定產購置不作為投資管理。

  2.2 集團及控股企業設立新公司或參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專案開發,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評價。

  2.2.1 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影響;

  2.2.2 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2.3 主要風險和應對措施;

  2.2.4 公司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管理能力能否滿足新的投資需要;

  2.2.5 投資收益;

  2.2.6 稅務論證。

  2.3 集團內企業任何權益性投資(含股權投資)專案的確定,都應在詳盡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遵循穩健性原則,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風險”的慎重態度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召開包括由財務人員、有關專業人員參加的投資專案審評會,最終提交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和董事會審批。

  2.4 長期投資專案立項一經批准,財務部門、融投資部門應積極配合專案操作部門做好專案啟動等前期工作及以後的投資管理,包括專案所需資金的籌措、排程、資金使用效果的跟蹤等工作。

  2.5 集團內企業以房產、裝置等固定資產進行聯營投資,在專案立項後應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並比照固定資產轉讓的審批許可權,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2.6 原則上不對被投資單位提供超出投資份額的借款、擔保。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全資企業應按審批許可權報集團董事長或總經理批准,合資企業由其董事會批准,同時必須要求被投資單位提供反擔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須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7 年度終了後,投資單位應關注被投資單位(包括股權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及利潤分配方案,積極催收應上繳利潤。

  2.8 被投資單位(不含股權投資)應在投資全部到位後或發生股權變更時,及時辦理驗資手續;歇業或終止經營,投資單位應及時辦理或督促辦理有關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

  2.9 集團內企業應充分利用各種投資渠道提高閒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並遵循“風險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則,企業從事短期投資必須經集團批准(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

  2.10 被允許從事短期投資的企業,財務部門要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控制,並監控及分析業務部門的操作過程,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彙報。

  2.11 長、短期投資的所有權不得登記在個人名下。

  2.12 投資審批許可權:

  2.12.1 集團控股企業的投資審批權歸集團公司(政府部門分配的國債認購任務除外),非控股企業由其董事會確定。

  2.12.2 設立新公司、參股其他公司等權益性長期投資,投資額 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至萬元(含萬)的,由集團董事會批准;投資額在萬元以上的投資由集團股東會批准。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資,在一級市場進行申購由集團董事長批准,二級市場上投資則必須經集團董事會批准。

  2.12.4 透過資本市場實施併購,須經集團股東會批准。

  2.12.5 債權投資

  1) 國債及企業債券(含可轉換債券)在一級市場申購,在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董事會審批;在二級市場投資,無論金額大小均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 原則上一般不得向集團外企業提供以獲取利息收益為目的貸款,特殊情況下,由集團董事會批准。

  2.12.6 集團總部及控股企業新專案投資萬元以內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萬元以上但不超過萬元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會審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資及投資效果、收益情況每年至少應向集團彙報一次。

  2.12.8 投資清理審批許可權。權益性投資的清理須報集團領導審批。

  3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管理

  3.1 集團定義單位價值(包括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築物、機器機械裝置、電子裝置、辦公裝置、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經營有關的裝置、工具器具等資產為固定資產;對一些單價不足元,但數量眾多,在企業的經營中發揮較大作用的,根據管理需要也可列為固定資產,但需報經集團財務管理部批准。

  3.2 固定資產的計劃與審批:

  3.2.1 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有請購計劃,詳細說明計劃購置的固定資產種類、名稱、單價、購置原因等;

  3.2.2 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請購計劃審批許可權:

  3.2.3 集團總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資產請購計劃金額在萬元以下的,須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為萬元-萬元的,須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董事長審批。

  3.2.4 固定資產的處置,如報廢、出售及盤盈、盤虧的處理,應報經集團批准。

  3.2.5 具體程式為:各分公司向集團財務管理部提交固定資產處置請示報告,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會同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商定處理意見,最後報集團有關領導審批。

  3.2.6 單個分公司報廢、盤盈、盤虧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出售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 萬元以下的,由集團主管副總審批;萬元以上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3.3 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驗收:

  3.3.1 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採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

  3.3.2 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後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並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後方能入帳;

  3.3.3 由於採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並投入使用後,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並註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暫估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

  3.3.4 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註冊等;遇特殊情況必須以個人名義辦理時,需經集團董事長批准。

  3.4 無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購買、轉讓及授權他方使用必須經過集團批准。

  3.5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遞延資產的帳面情況和攤銷情況進行清理,對長期掛帳的費用性開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團相關會計政策及時處理,根據資產實際收益情況調整遞延資產的帳務處理,並清理其他經濟事項在遞延資產中的臨時掛帳,避免遞延資產虛增。

  3.6 財務人員應注意考慮費用資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隨公司發展階段和戰略意圖的不同,做出費用資本化與否的選擇。

  4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

  4.1 庫存現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現金的使用範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透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用現金結算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1.2 各分公司必須核定庫存現金限額,限額的核定以本單位3天以內的現金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4.1.3 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收入的現金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後收進的現金,應存入企業保險櫃,於第二天上班後及時送存銀行。

  4.1.4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及程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並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

  4.1.5 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的原則,每筆現金收付後,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4.1.6 “現金日記帳”應使用訂本式帳簿,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員仍要設定現金收付登記簿,逐筆登記。

  4.1.7 出納員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應於每日終了後核對,如出現長短款,應報告財務負責人,查明原因後及時處理。

  4.1.8 不準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儲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業財務部負責人或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每兩月至少對出納庫存現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4.1.10 出納員不得兼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登記除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外的任何其他帳簿;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

  4.1.11 現金支付範圍:

  1)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2) 個人勞務報酬;

  3) 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4)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各分公司總經理批准的其他特別支出。

  4.2 銀行存款管理

  4.2.1 出納員在每月終了後5個工作日內,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其說明,交部門財務稽核人員審查核對並簽字認可後報財務經理審批。

  4.2.2 《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4.2.3 各分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4.2.4 各分公司要嚴格規定銀行存款支付審批許可權,出納人員應嚴格把關,履行審批程式,做到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各級審批人員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對審批許可權進行書面授權。

  4.2.5 財務人員應通曉各類銀行結算方法,並根據情況選擇對公司較為有利的方法進行結算。

  4.2.6 各分公司應就臨時閒置資金透過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獲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項支出須有可靠依據,並符合以下原則。:

  1) 支出專案必須按規定辦理批准手續;

  2) 收到的資產必須經檢查驗收;

  3) 有關憑證的價格、金額、付款條件等經稽核無誤。

  4) 已經支付的付款憑證上應加蓋銀行(現金)付訖章,以防重複付款。

  4.3 結算資金管理

  4.3.1 結算資金主要指因商品銷售、購買物品等與其它單位發生的債權、債務往來。財務部門應本著加速資金週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壞帳、呆帳的發生、充分利用商業信用獲取資金、維護本單位信譽的原則進行結算資金的管理。

  4.3.2 結算資金按往來性質記入應收應付、預收預付等會計科目。各科目按業務發生單位設立明細帳,並在備註中註明我方經辦人姓名和往來內容,不得以業務員名稱等其他形式設立明細戶頭。

  4.3.3 各分公司對存貨銷售應嚴格控制賒銷,對庫存積壓的存貨可採取降價、置換等方式進行處理;各分公司賒銷、積壓存貨降價處理應報經各分公司總經理批准。

  4.3.4 各分公司應建立必要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業務部門及經辦人對應收帳款的收回應負全部責任。

  4.3.5 財務部門應每月向本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通報應收帳款情況,督促催收。對長期未收回的款項,要求有關人員查明原因,採取措施追索。

  4.3.6 對於已採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掛帳期限,可經本公司總經理確認和集團批准,報稅務主管部門批准後作壞帳損失處理。債權雖然從財務帳上核銷,但並不意味著放棄債權,仍應設定處理壞帳登記簿進行備查登記,視情況採取或繼續採取法律途徑進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應取得並妥善保管好能證明公司債權客觀存在的依據如:合同協議、提貨憑證、對帳函件等。

  4.3.8 在支付應付帳款時,應對照合同等仔細複核,並同預付貨款及應收帳款等全部債權一起清理結算,防止重複付款。

  4.3.9 財務部門每月應對債權的帳齡和債權損失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密切關注債務人的近況,對快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或償債能力趨弱的債務人應及時提請本公司領導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防止壞帳損失的發生或擴大。

  4.3.10 每個年度末,各分公司應按集團會計政策提取壞帳損失準備,並應定期對壞帳損失做出處理。

  4.3.11 壞帳損失標準如下:

  1) 債務人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追償後,確實無法追回;

  2) 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

  3) 因故在訴訟時效期內未起訴而債務人又拒不承認債務或雖承認但基本不具備償債能力;

  4)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償債義務已達三年以上,仍然無法收回。

  5) 滿足上述條件之一,就應列入壞帳損失。

  4.3.12 報批核銷壞帳時,應詳細說明債務人有關情況、發生應收款項的經濟事項、拖欠原因、催收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壞帳損失申請書,報經稅務機關認可。

  4.3.13 壞帳損失審批許可權:各分公司的壞帳損失核銷均應報集團審批;各分公司年度壞帳損失總額在萬元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下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總額在萬以內或單戶壞帳損失金額在萬元以下的,由集團總總經理審批;其餘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如債務人為與各級審批人有關聯關係或利益關係的單位和個人,無論金額大小,一律由董事長批准。

  5 存貨管理

  5.1 盤虧、毀損、報廢處理的審批許可權:各分公司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應報經集團審批後方可處理:

  5.2 總額1萬元以內的,由總部財務管理部部長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具體報批程式同固定資產的報批程式。

  5.3 外贈產品或其他存貨的審批許可權:金額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元-萬元的,由集團財務副總審批;金額在萬元-萬元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金額在萬元以上的,由集團董事長審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辦公用具類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行政部門按計劃購置,辦理登記、領用手續,且採購與驗收、保管不得為同一人,其審批許可權由各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5.4.2 個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丟失或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5.4.3 正常損耗、損壞需重新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4.4 低值易耗品攤銷一般採用一次攤銷法;如一次性領用量太大,對當前成本費用產生較大影響時,亦可採用分期攤銷法,但攤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價值雖然一次性攤銷,但對實物應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管理。

  5.5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制訂本單位的存貨管理制度。

  6 營業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集團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嚴禁收入不入帳或收入長期掛帳而不結轉銷售等隱瞞、截留營業收入,切實按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原則結算當期利潤。

  6.2 各分公司應建立健全發貨、退貨的內部控制制度。倉庫應根據提貨憑證發貨;

  6.3 發生退貨時,要按規定的程式審批,確認退貨原因,辦理入庫手續;退付貨款後,應取得對方單位的收款憑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關於實行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真實、準確、快捷的反映公司生產經營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 財務機構的設定:

  1.董事長負責公司財務工作的全面管理。2.根據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規定,公司財務部設會計主管一名,會計2名,出納1名。

  二.財務人員的職責範圍

  1.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薄,日清月結。2.稽核各部門交來原始憑證與報帳票據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手續是否齊全,對不真實、不合法的票據不予受理,記載不正確、手續不齊全的票據予以退回。3.根據當月會計帳薄編制會計報表,報送有關部門和公司領導,並按時進行納稅申報。4.妥善保管公司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5.進行成本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和分析,督促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6.負責管理公司現金、銀行存款,進行日常收支,款項結算,工資發放。7.負責定期核對公司債權、債務往來款項,配合有關部門催收欠款。8.定期對公司財務進行內部審計,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及利潤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向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9.定期與倉儲部門核對賬務,並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發生盤盈盤虧現象,協助倉儲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報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做出處理。10.和稅務、銀行、財政等上級主管部門搞好關係。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現金管理制度

  1.公司現金用於日常報銷,工資發放,採購農副產品等。2.其它支出能不動用現金的一律透過銀行結算。3.銷售產品或因其它業務收入的現金要於當日交存銀行,公司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不得存放大量現金。4.公司出納人員對現金帳要做到日清日結,逐筆登記,帳款相符,並每日向董事長報送當日資金流量表。5.公司財務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不能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司現金。

  四.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公司透過銀行帳戶結算業務單位的往來款項,公司財務人員要定期和銀行的對帳單進行核對。2.由銀行領取的支票由出納保管並列表登記。公司因需要提取現金,要經會計主管人員在表上簽字同意。

  五.印章管理

  為方便工作,公司財務專用章和法人手章,由財務部主管及出納分別管理,其它部門需加蓋章者要備案登記。

  六.財務報表制度

  1.公司財務人員在月底結帳後,要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部門報關有關報表,並進行納稅申報。2.公司財務人員每月要向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每位股東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附公司債權、債務和其它有關科目明細。3.會計財務人員每月向董事長、總經理報送財務狀況說明書。4.會計年度終了,公司財務人員要將會計報表裝訂歸檔保管。

  七.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2.會計檔案不到規定年限,不得銷燬。3.會計檔案在指定地點存放,不得攜帶出公司,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八.內部借款制度

  1.公司業務人員、管理人員因採購、出差或其它原因需向財務借款的,要填制內部借款單,列明借款部門、原因,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批准,方可辦理借款。

  2.借款人在辦理完業務後要及時向財務報帳衝減借款,並交回餘額。

  3.公司財務人員對內部借款進行監督,已三次借款未報帳者不得再次借款,再經催促不報帳者,可在工資中扣除。

  九.報銷制度

  1.根據公司章程進行財務審批的許可權劃分,公司流動資金、小型固定資產投資、日常維修、費用開支,材料採購和其它生產經營活動的報帳,由總經理審批,公司對外投資、借貸、大型建設專案、董事會的各項費用等不屬生產經營範圍內的開支,需經董事會同意、董事長負責審批。

  2.公司對外辦理各項經濟業務要按規定索取正規票據。

  3.經辦人員根據業務需要持有效票據,需辦理入庫的辦理入庫手續後,分別填制票據傳遞單,預付帳款通知單或成交付款通知單,先經部門主管人員同意,經公司財務人員稽核無誤後,由部門主管或財務人員找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報銷。

  十.成本管理制度

  1.材料採購① 公司對材料的採購由供應部門負責,首先根據生產需要填制採購預算單,註明採購材料名稱、數量、用途、申請金額,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批准,可到財務辦理借款手續。② 採購人員要根據採購內容填制採購明細表,屬農副產品收購的要同時取得對方身份證影印件及村委會證明信一併交回採購內勤保管,沒有取得對方身份證影印件的財務部不予報帳③ 採購人員憑採購明細表辦理材料入庫手續,由公司倉庫管理員和材料會計共同驗收後(主要材料要透過公司質檢員驗收)辦理入庫手續,填制四聯式入庫單,並加蓋驗收章和驗收人員手章,第一聯存根倉庫留存登記臺帳,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結算聯給對方作為在財務支款依據,要有供應部主管人員和董事長簽字,第四聯驗收,材料會計入帳憑證。

  2.材料領用:材料領用填制領/投料單一式三聯,由各部門主管、領料人、發料人同時簽字,領料單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根,領用部門留存,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交倉庫,同時作為材料出庫憑證,生產部門填制的投料單要保證原料、輔料的配比合理性,材料出庫價格以平均價計算。

  3.車間生產:生產部門領用材料投入生產,對領用不足部分,可按上述手續二次投料,剩餘部分交回倉庫並以紅字填制投料單衝減,生產車間領用的材料在生產過程及存放過程中發生變質,不能使用,丟失等現象,要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生產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准後,到財務進行帳務處理。

  4.產品入庫:車間加工完成產品或半成品要於當日辦理入庫手續,由倉庫負責驗收,填制產品入庫單,一式四聯,第一聯存根倉庫登記臺帳,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車間留存,第四聯驗收材料會計入帳憑證。

  5.每月25日公司勞資人員,行政後勤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負責向財務報送當月生產人員、管理人員工資及當月水電費用,財務部收集以上資料,和當月發生其它製造費用進行彙總,以每批產品投入材料的比例在產品間進行分攤,計算出產品的生產成本。

  6.產品銷售:產品銷售由銷售內勤根據業務員出具的銷售單填制產品出庫單一式四聯,由銷售內勤和業務員同時簽字,註明合同號、購貨單位名稱,第一聯銷售部留存,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交倉庫,第四聯為出門證。

  7.庫存管理:公司成品庫、半成品、材料庫均由專人負責,建立庫存臺帳定期進行盤點,並與每月25日和財務部門核對,對盤點過程中發生的盤盈、盤虧要由倉儲部門主管人員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及董事長批准,一份留倉庫調整臺帳,一份報財務進行帳務處理。

  8.票據傳遞:為保證成本核算真實準確,各部門要指定專人進行票據傳遞,保證在材料採購入庫、領用出庫、產品生產入庫、銷售出庫三日內將票據傳遞到財務。

  十一.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對公司原有固定資產,倉儲部門要建立臺帳進行登記。

  2.公司新購固定資產辦理入庫驗收手續,登記臺帳,領用時辦理領用手續。

  3.公司即購即用不能週轉,一次性耗廢的低值易耗品可不辦理入庫手續,憑原始發票到財務報銷。

  4.公司購入的可週轉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桌、椅、床、工具、小型裝置等,要辦理入庫手續,登記臺帳,領用時辦理領用手續。

  5.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部門,要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辦理領用、退庫、報廢、報損等相關手續。

  6.公司財務和倉儲部門要定時對公司在用低值易耗品進行盤點。

  十二. 處罰辦法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條、報銷單據應是符合國家財政稅務部門要求的正式發票並填寫齊全。具體包括:(1)填制憑證的日期;(2)客戶名稱應填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字樣;(3)商品名稱應填寫清楚、明瞭,有具體型號的應要求對方填寫;(4)金額大小寫應相符並填寫清楚,不能改動;(5)單據必須加蓋對方單位章。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不符合規定的報銷單據。

  第二條、報銷單據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報銷單據有錯誤的,將退回經辦人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第三條、預借款項必須書面寫明借款原因,並附借款的明細表,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財務按照財務制度稽核所借款項是否確實需要發生,預算內且單筆金額在500元以下的款項由財務經理簽字,預算外的款項由財務總監簽字方可預借。

  第四條、臨時借款(包括出差借款)應在費用發生後一週內及時送交財務予以銷帳,多退少補,前款未銷的,不予再次借款。(長期出差在外的人員應該在月底前將一個月的票據整理好按時寄回公司。)一個月仍沒有報帳的,財務有權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第五條、經辦人領取支票時應在支票領用簿及支票存根上簽字,預先領取支票的應提供收款人全稱及確切金額,否則不予簽發。原則上應先取得發票後領用支票,特殊情況領用支票後必須在一週內取得發票到財務部報帳。如果確實金額不能確定,經財務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可以開出不填金額的轉帳支票(但必須填寫對方單位,並封上上限金額)。

  第六條、業務招待費,禮品費報銷時需附有費用明細說明,列明所請人員的姓名和單位及聯絡方式。單筆費用在500元以上的支出,事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第七條、工程人員在工程中發生的招待費用屬於市場行為,原則上不予報銷。若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向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請示,經批准後,方可發生,每月不得超過200元。經工程負責人、當地市場負責人簽字後,財務予以報銷,否則費用自負。

  第八條、工作時間因公事外出,應儘量使用公司車輛或者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況,需要乘坐計程車的,必須在出發前填寫出租車使用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乘坐。在報銷時,需將申請單附在車票後。

  第九條、手機費用報銷必須使用電信營業廳電腦列印的話費專用發票,手機號碼必須是員工聯絡表上記錄的號碼,否則一律不可報銷。當月話費次月報銷,一個月只報銷一次。使用如意通和神州行的人員,如果確有困難無法更換可以列印手機話費專用發票的,請及時告知財務部。

  第十條、總部的大客戶部每月執行包括過橋費、汽油費和停車費在內的300元標準車補。

  第十一條、公司司機報銷停車、過路等用車費用時,必須在票據後註明與何人前往、何時去何地辦何事。

  使用公司的車輛外出,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一律自負。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財務部匯款記錄對應每筆匯款報銷異地提款手續費,員工報銷時應在發票後註明公司匯款項日期。

  第十三條、公司的車輛由綜合辦統一負責保管和日常管理,汽車維修費、保養費、加油費等相關費用一律由綜合辦統一報銷,其他任何部門沒有報銷權。對於非公原因產生的汽車費用,公司一律不負擔。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由綜合辦負責統一購買和日常保管、維修、管理。具體規定參照綜合辦有關制度。

  第十五條、各項費用的領取和報銷均要按公司規定格式填寫計劃和貼上憑證,不符合規定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

  第十六條、報銷程式:

  預算內費用、在財務報銷報銷制度上有明確規定的且單筆金額小於500元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會計--財務經理-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出納。

  預算外費用及特殊情況且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現金報銷簽字順序:經手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會計-財務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出納。

  第十七條、銷售部門實現銷售需開具發票的,原則上應先取得支票後開具發票。如須先開具發票的,應在發票開具當天交回支票,如不能及時交回支票的,應在當天交回發票,便於財務部門對發票的管理。

  第十八條、如因業務需要,必須提前支付對方發票,按上一條難以操作,則業務人員說明原因,並報財務經理同意,可以預先拿發票,但業務人員將發票交給客戶時,應要求客戶出具收到發票的證明。

  第十九條、費用報銷時間為:每週二各部門將手續齊全的報銷憑單交到財務部,週四下午辦理報銷業務。

  第二十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本部和各地辦事處。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深圳xx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資訊質量,使公司的會計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處理會計事項,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維護股東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我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及公司對會計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下屬控股公司。各控股公司可根據本制度,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章會計核算體制

  第四條財會組織體系及機構設定

  1、公司負責人對公司財務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實施以及經濟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在董事會領導下由總經理組織實施,公司財務負責人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負責。

  2、公司設立會計機構負責人崗位,負責和組織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會計機構負責人由董事會按規定的任職條件聘用或解聘。

  3、公司設定財務部,專門辦理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事項,財務部配備與工作相適應、具有會計專業知識的會計人員。財務部根據會計業務設定工作崗位。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務處理等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崗位責任6j3kxd9P#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制,以滿足會計業務需要。

  4、財務部經理是公司會計機構負責人。

  5、公司有權對下屬控股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予以推薦,並依照規定程式聘任和解聘。

  第五條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會計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提高專業知識和技能,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資訊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辦理會計業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熟悉本單位經營情況和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資訊和方法,改善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守公司秘密,按規定提供會計資訊。

  第六條賬簿設定。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使用會計科目、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賬。

  第七條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結合本公司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內部會計管理制度,使會計管理工作滲透到經營管理各個環節,以利於改善管理。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包含:

  1、內部牽制制度。必須組織分工、錢賬分離、賬物分離,出納和會計分離。為保障企業資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資金不相容的職責分由不同的人員擔任,形成嚴格的內部牽制制度,並實行交易分開、賬物管理分開、錢賬管理分開,內部稽核、定期輪崗。

  2、內部稽核制度。明確會計稽核的職責、許可權、程式和方法。

  3、內部原始記錄管理制度。建立規範的原始記錄管理制度,規定原始記錄的格式、內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簽署、傳遞、彙集、稽核、管理原始記錄。

  4、內部定額管理制度。制定原輔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定額、考核方法、獎懲措施,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5、內部財產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財產,保證賬實相符。內部財務收支審批,按財務收支審批許可權、範圍、程式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6、內部

  制定財務指標分析方法,定期檢查財務指標落實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和原因。

  第八條會計工作交接。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管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編制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移交清冊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三章主要會計政策

  第九條根據財政部財會(20xx)3號文的規定,公司於20xx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

  第十條會計年度:公司採用公曆年度,即每年從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條記賬本位幣:公司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二條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本公司以權責發生製為記賬基礎,經濟業務發生時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原則。

  第十三條外幣業務核算方法

  公司發生外幣業務時,採用固定匯率進行折算,報告期末按期末匯率進行調整,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或予以資本化,在建工程外幣借款的匯兌差額在該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計入在建工程。

  第十四條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標準

  現金等價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己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十五條金融資產的確認、計量和轉移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

  1、金融資產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分為: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確認條件:

  (1)在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①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

  ②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③屬於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透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2)只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才可以在初始確認時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①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於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計量基礎不同所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或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

  ②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檔案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該金融負債組合、或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組合,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並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不得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3)持有至到期的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4)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比如,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歸為此類。

  3、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應當終止確認: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1)收取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

  (2)該金融資產已轉移,且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規定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

  4、金融資產後續計量

  (1)交易性金融資產

  ①按公允價值計量。

  ②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

  ③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④處置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f4K3M;p0i;qc

  (2)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①按公允價值計量。

  ②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

  ③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④處置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持有至到期投資

  ①持有期間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實際利率與票面利率差別很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

  ②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餘成本計量。

  ③處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應將所取得價款與該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

  (4)應收款項

  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餘成本計量。

  企業收回或處置應收款項時,應按取得的價款與該應收款項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益。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①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計入投資收益。

  ②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③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按取得的價款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

  5、金融資產的減值

  (1)發生減值的資產範圍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

  (2)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①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嚴重財務困難。

  ②債務人違反了合同條款,如償付利息或本金髮生違約或逾期等。

  ③債權人出於經濟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發生財務困難的債務人作出讓步。

  ④債務人很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

  ⑤因發行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該金融資產無法在活躍市場繼續交易。

  ⑥無法辨認一組金融資產中的某項資產的現金流量是否已經減少,但根據公開的資料對其進行總體評價後發現,該組金融資產自初始確認以來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確已減少且可計量,如該組金融資產的債務人支付能力逐步惡化,或債務人所在國家或地區失業率提高、擔保物在其所在地區的價格明顯下降、所處行業不景氣等。

  ⑦債務人經營所處的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使權益工具投資人可能無法收回投資成本。

  ⑧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發生嚴重或非暫時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3)減值損失的計量

  ①一般企業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對於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應當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的,根據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

  當出項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公司對相關的應收款項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a)債務單位撤銷;

  (b)債務單位破產;

  (c)債務單位資不抵債;

  (d)債務單位現金流量嚴重不足;

  (e)債務單位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導致停產。

  (f)對於單項金額非重大的應收款項以及經單獨測試後未減值的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按賬齡劃分為若干組合,再按這些應收款項組合在資產負債表日餘額的一定比例計算確定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具體計提比例如下:

  賬齡計提比例(%)

  一年以內3

  一到二年10

  二到三年20

  三年以上30

  (g)期末對逾期的應收賬款項相應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及相關資訊進行綜合分析,對那些估計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應收款項,一般按以下比例計提特殊的減值準備:

  賬齡計提比例(%)

  一年以內50

  一到二年80

  二到以上100

  ②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損失的計量比照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規定辦理。

  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a.發生減值的跡象:通常情況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較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大幅度下降,或在綜合考慮各種相關因素後,預期這種下降趨勢屬於非暫時性的,可以認定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已發生減值,應當確認減值損失。

  b.確認減值損失的處理: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一併轉出,計入投資損失。

  (4)減值損失的轉回

  ①對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確認減值損失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後發生的事項有關(如債務人的信用評級已提高等),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但是,該轉回後的賬面價值不應當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準備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餘成本。

  ②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③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透過損益轉回。

  ④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透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第十六條存貨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規定,存貨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存貨包括原材料、庫存商品、受託代銷商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2、存貨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

  3、存貨發出的實際成本除低值易耗品根據領用情況不同分別採用一次性轉銷法和五五攤銷法外,其餘存貨按不同類別採用個別計價法或月末一次加權平均計價法。

  4、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原則計量,存貨成本高於其可變現淨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若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並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當預計損失,計提工程施工合同預計損失準備並在“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下增設“合同預計損失準備”明細科目核算。

  第十七條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公司對子公司採用成本法核算。在編制合併報表時按照權益法對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進行調整。

  企業合併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下列原則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取得被合併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為進行企業合併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為進行企業合併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計入初始投資成本。

  第十八條投資性房地產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的規定,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且能夠單獨的計量和出售。

  1、投資性房地產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和可直接歸屬於該資產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按照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確定。

  2、投資性房地產的後續計量:

  (1)本公司採用成本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建築物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

  (2)如果由於市場環境等因素變化,採用公允價值更能反映資產狀況時,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可以由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的,作為會計政策變更,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處理。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以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3)已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持有的有形資產。

  1、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

  2、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按分類折舊率計提,預計淨殘值率均為5%。

  資產類別折舊年限年折舊率%

  建築物204.75

  機器裝置109.5

  運輸裝置519

  其他裝置519

  3、年末根據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價,按單項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辦理。

  第二十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核算根據各項工程實際發生的支出核算。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為該工程所發生借款的借款費用計入該工程成本,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

  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當月以暫估價轉入固定資產,竣工決算完成後根據實際成本對原入賬價值進行調整。

  中期期末及年度終了,對在建工程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原則計價,將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提取在建工程減值準備,適用《企業會計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準則第號-資產減值》。

  第二十一條無形資產計價及攤銷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定:

  1、無形資產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以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2)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規定後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於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3)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成本,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政府補助和企業合併取得的無形資產的成本,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併》確定。

  2、無形資產的攤銷

  (1)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

  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採用直線法攤銷。

  無形資產應攤銷金額為其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後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視為零,但下列情況除外: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①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無形資產。

  ②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資訊,並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

  (2)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

  3、無形資產的減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處理。

  4、公司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復核。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

  5、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期間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進行復核。如果有證據表明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應當估計其使用壽命,並按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方法

  除開辦費按實際發生額核算,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計入當期損益外,其餘均在其受益期內平均攤銷。

  第二十三條研究開發費用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定,企業內部研究開發專案的研究開發費用劃分為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的支出,符合一定的條件可確認為無形資產,予以資本化。

  第二十四條借款費用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定,本公司發生的借款費用按以下方法處理:

  1、本公司為籌集經營資金而發生的借款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2、本公司為購建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而發生的借款費用,在該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前發生的,計入該項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的成本,之後發生的計入當期損益。

  3、借款費用資本化政策:只要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佔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用的借款,包括專門借款和一般流動性借款,符合條件的借款費用均可資本化,即該資本性支出確實佔用銀行借款的,包括流動資金借款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借款費用都可予以資本化。資本化範圍為全部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存貨等。

  第二十五條收入確認的原則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商品銷售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收入。

  一、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企業己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絡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己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四)相關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五)相關的、己發生的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二、提供勞務收入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方法。提供勞務收入是指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三)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確定;

  (四)交易中己發生的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費收入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第二十六條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方法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的規定,公司對所得稅的核算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存在差異的,按照規定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

  第二十七條合併會計報表的編制

  1、合併會計報表的編制範圍:本公司投資額佔被投資企業有表決權資本總額50%以上的子公司納入合併會計報表編制範圍。

  2、編制方法按財政部頒發的《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規定執行。

  (1)少數股東權益和損益的列報:子公司當期淨損益中屬於少數股東權益的份額,在合併利潤表中淨利潤專案下以“少數股東損益”專案列示;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屬於少數股東權益的份額,在合併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專案下以“少數股東權益”專案列示。

  (2)超額虧損的處理:子公司少數股東當期虧損超過少數股東在該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權益中所享有的份額時,如果子公司章程或協議規定少數股東有義務承擔,並且少數股東有能力予以彌補的,該超額虧損衝減該少數股東權益。否則該超額虧損衝減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子公司在以後期間實現的利潤,在彌補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權益所承擔的屬於少數股東損失之前,全部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

  (3)當期增加或減少子公司的合併報表處理:在報告期內,因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將該子公司在合併當期的期初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併利潤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將該子公司自購買日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併利潤表。在報告期內,處置子公司,將該子公司期初至處置日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併利潤表。

  第二十八條長期資產減值準備的核算方式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規定,對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在以後會計期間不予轉回。

  第二十九條政府補貼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規定,政府補助區分為與資產相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將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計入遞延收益分期計入損益、將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章會計核算內容和程式

  第三十條會計核算內容,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建立賬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資訊,按發生的下列事項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的增減;

  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7、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第三十一條會計核算要求,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設定和使用會計科目。

  第三十二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其內容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會計記錄文字使用中文。對每項經濟業務,必須稽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依據有關法規、制度要求填制會計憑證。

  第三十三條登記會計賬簿,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設定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採用訂本式賬簿,啟用會計賬簿時,應當填寫啟用表,根據稽核無誤的會計憑證逐筆登記,月底進行結賬、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三十四條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說明書,按月編制會計報表,根據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按時報送。

  第五章財務報告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第三十五條財務報告內容:本公司的財務報告由會計報表和會計報表附註組成。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會計列報》、《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企業會計準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公司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利潤表;

  3、現金流量表;

  4、股東權益變動表;

  5、有關附表。

  第三十七條會計報表附註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

  2、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說明。

  3、重要會計政策的說明,包括合併政策、外幣折算(含匯兌損益的處理)、資產計價政策、租賃、收入的確認、折舊和攤銷、壞賬損失的處理、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等。

  4、重要會計估計的說明,包括下一會計期間內很可能導致資產、負債賬面價值重大調整的會計估計的確定依據等。

  5、對已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列示的重要專案的進一步說明,包括終止經營稅後利潤的金額及其構成情況等。

  ☆6、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以及差錯更正的說明(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7、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披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的相關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8、或有和承諾事項的說明(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與事項》的相關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9、資產負債表日後非調整事項說明(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相關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10、在資產負債表日後、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前提議或宣佈發放的股利總額和每股股利金額(或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總額)。

  11、其他重大事項的說明。

  第三十八條本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分為月度財務報告、季度財務報告、中期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月度財務報告是指月份終了提供的財務報告;季度財務報告是指季度終了提供的財務報告;中期財務報告是指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的前六個月結束後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年度財務報告是指年度終了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第三十九條月度財務報告,除特別重大事項外,不提供會計報表附註。

  第四十條本公司的財務報告應當報送當地財政機關、開戶銀行、稅務部門、證券監管等部門。公司的年度財務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財政部門、開戶銀行、稅務部門、證券監管等部門對於公司報送的財務報告,在公司財務報告未正式對外披露前,有義務對其內容進行保密。

  第四十一條財務報告的報出期限:月份會計報表應於月份終了後15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於年度終了後120天內報出。財務報告的報出期限須遵循相關規定。控股子公司的月份會計報表應於月份終了後8天內報到母公司,年度會計報表應於年度終了後45天內報到母公司。

  第四十二條本公司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如佔被投資單位資本總額50%以上(不含50%),或雖然佔被投資單位資本總額不足50%,但具有實質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併會計報表。合併會計報表的合併範圍、合併原則、編制程式和編制方法,按照《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公司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應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註明:公司名稱、報表所屬年度、月份、日期等,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財務機構負責人和編制人簽名或蓋章。

  第六章會計核算基礎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第四十四條記賬要求

  1、記賬、填制原始憑證要使用藍黑色或碳素墨水書寫,不能使用圓珠筆(複寫除外)和鉛筆。所寫文字必須符合國家的文字規範,不得任意造字和簡化漢字。

  2、紅色墨水在下列情況方可使用:

  (1)沖銷原始記錄數字;

  (2)劃線改錯;

  (3)結賬劃線。

  3、各種會計記錄中的數字必須端正、工整、清晰、標準。

  4、各種原始憑證及會計記錄不許塗改、挖補、亂擦或用其它方法消除字跡,所有改錯與更正要按規定劃紅線登出原始記錄,再在己登出記錄的上方重新正確記錄或按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5、各種會計記錄中的簽章必須齊全。

  第四十五條會計憑證

  1、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作為記賬依據的書面證明。企業對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必須取得或填制合法的會計憑證。

  2、會計憑證分類

  (1)原始憑證:它是經濟業務發生後的原始記錄和書面證明,要求各部門、各環節凡是發生經濟業務都必須填制或取得相應的原始記錄憑證,明確經濟責任,提供會計記賬依據。它分為以下兩種:

  A、自制原始憑證:是企業根據需要,自行規範填制的原始憑證,如入庫形成入庫單、商品調撥單等。

  B、外來原始憑證:是企業從發生業務的對方取得的原始憑證,如購貨發票、運貨單等。

  (2)原始憑證彙總表:將業務內容相同且數量較多的原始憑證,按要求彙總填制的憑證。

  (3)記賬憑證:會計人員根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彙總表,按經濟業務內容和應用的會計科目填制的憑證。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4)記賬憑證彙總表:將數量較多的記賬憑證按各個相同的會計科目彙總填制的用以登記總賬的憑證。

  第四十六條原始憑證的要求

  1、外來原始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日、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單位的名稱、經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應註明各聯的用途,其中只能以一聯作為報銷憑證。

  3、外來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加蓋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內容等,由經辦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屬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經總經理批准後,代作原始憑證。

  4、職工因公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還款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據,借款時不準白條頂庫)。若從工資中扣款時,可不開收據,但必須寫明應發數、所扣還金額、實際發放數等。

  第四十七條記賬憑證的填制:會計人員必須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製作記賬憑證。

  1、填制憑證使用會計科目應按國家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

  2、摘要欄的內容簡明扼要,清晰可辨。下列幾種經濟業務摘要中應著重說明:

  (1)現金收付業務的收付物件和款項性質;

  (2)銀行結算業務的結算方式、票據號碼、結算物件及款項性質;

  (3)購貨業務的供貨單位名稱及主要品種、價格、數量;

  (4)預收、預付款項的業務物件及業務內容;

  (5)預提、應攤銷業務的提、攤期限及依據;

  (6)待決、待處理事項的責任單位(人)和原因;

  (7)物資內部轉移業務的內容、物件、原因和發生時間;

  (8)物資內部轉移業務的物件、品名和數量。

  3、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可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在其他記賬憑證摘要內註明附有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幾個部門共同負擔的,應開出分割單進行結算。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4、記賬憑證的編號按月依日期先後順序排列。一組會計分錄使用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應在順序後面用分數形式編制分號。例如1號憑證有三張記賬憑證編號應為11/3、12/3、13/3。

  第四十八條登記賬薄

  1、登記賬薄,必須依據經稽核無誤的會計憑證記賬。

  2、記賬時,應將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逐項記入賬內。

  3、賬薄中書寫的數字和文字一般只佔格高的二分之一,上面要留適當空距,不要頂格。

  4、各種賬薄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行。如果發生跳行、隔行、隔頁,應將空行、空頁劃斜紅線登出或註明“此處空白”字樣,並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蓋章。

  5、凡需結出餘額的賬戶,應及時結出餘額,沒有餘額的賬戶在餘額欄內用“O”號表示。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餘額。商品(物資、用品)明細賬須逐筆結出結存數金額。

  6、每張賬頁記滿需轉記次頁時,須在最後一行摘要欄註明“過次頁”,計出餘額及需要計的發生額,並將計出餘額等記入次頁的第一行內,並在其摘要欄註明“承前頁”。

  7、記賬時發生錯誤,應用單紅線刪掉錯誤的文字或數字,要求使刪去的原有字跡可辯認,在劃紅線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字,並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蓋章。對於錯誤的數字應全部劃單紅線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錯誤部分數字。文字差錯可只劃去錯誤部分進行更正。

  8、月度終了,記完賬後都要辦理結賬,結出餘額後,在下一欄摘要欄註明“本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月合計”,並結出當月各欄發生額合計數,在數字下端劃單紅線。季度終了,在當季每三個月月結的下一行摘要欄註明“本季合計”,並結出本季三個月度發生額累計數。年度終了,在第四季度季結的下一行摘要欄註明“本年累計”,並結出全年發生額累計數,在數字下端劃雙紅線。

  9、對賬。會計部門內部總賬與二級、三級明細賬之間應賬賬相符,涉及財產、物資的,須賬實相符。現金賬必須天天核對;銀行賬每月至少核對一次。會計賬與業務調撥、倉儲管理、櫃檯實物負責等有關職能部門的財產、物資、業務週轉金等業務賬、保管賬、三級明細賬、備查簿之間的賬目,包括進、銷、存金額及數量都應定期(每月)進行對賬。在對賬中發現問題,要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更正處理。

  對逾期未收未付的商品、材料、款項以及各種懸賬懸案,應主動聯絡有關部門及時處理結清賬目。凡實物保管負責人員變更,必須辦理財產物資移交手續,明確經濟責任,並與會計核對賬目,結清手續。

  第四十九條原始記錄的管理

  凡在本公司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各環節的單證,各種原始記錄必須做到填寫完整、傳遞迅速、彙集全面、反饋及時,要確保原始記錄的真實、完整、正確、清晰、及時。

  財務部要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裝訂整齊、彙集全面、歸檔及時、妥善保管。資料的傳遞、交換應由交換雙方簽字認可。重要資料的移交由財務部經理監交。會計憑證不得外借,特殊情況借用須經財務部經理批准。

  第五十條財務稽核

  財務活動中的所有會計憑證、賬務處理、報表編制,須經稽核審驗,會計人員負責稽核與自己經營賬務有關的外來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做到賬賬、賬證、賬實、賬表相符。設專人負責記賬憑證稽核,或交叉稽核記賬憑證。

  第七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五十一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儲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

  5、會計電算化所儲存在磁性介質或光碟上的會計資料。

  第五十二條會計檔案的保管。財務部專門負責保管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類別、按順序立卷登記入冊,移送公司檔案室儲存。當年的會計檔案,在年度終了後,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第二年由財務部門編制清冊移交檔案部門保管,會計檔案的移交,應編制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按移交清冊專案核查無誤後簽章,各執一份。

  第五十三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儲存和定期儲存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十四條會計檔案的調閱

  1、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調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調閱入庫檔案,應辦理相關借用手續。

  2、公司內各部門因公需要調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部門主管領導批准、經財務部經理同意,方可辦理相關調閱手續。

  3、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調閱會計檔案,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同意後,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並詳細登記調閱會計檔案人員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查閱理由、會計檔案的名稱、歸還時間等。

  4、調閱會計檔案一般不得攜帶外出,若確實需要將調閱的會計檔案攜帶外出,必須經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同意,填寫借據,辦理借閱手續後,方能攜出,並在約定的限期內歸還。

  5、若需要影印會計檔案時,應經財務經理同意,並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後才能影印。

  6、查閱或複製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圖畫、拆封和抽換。

  第五十五條由於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轉交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交人簽字或蓋章。

  第五十六條財務部檔案的內部移交。財務部各崗位人員根據業務性質和需要製作的符合管理規範的各項會計檔案,按規定期限移交保管人。

  1、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2、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並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檔案、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資料,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資料磁碟(磁帶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4、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財務部經理監交;財務部經理交接,由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監交,必要時可由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

  5、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賬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賬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賬戶餘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餘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餘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賬戶的餘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資料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6、財務部經理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7、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8、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資料,不得自行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9、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財務部經理或者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並辦理交接手續。

  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員委託他人代辦移交,但委託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會計電算化

  第五十七條會計電算化工作。公司為了提高會計工作質量,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採用透過評審的會計核算軟體,按規定要求設定會計科目、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進行成本核算、編制會計報表。操作員應按核算方法和程式進行操作,建立會計電算化內部管理制度,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順利開展。

  第九章其他管理

  第五十八條發票管理及使用的規定

  1、發票係指在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它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同時也是稅務稽查的重要依據。

  2、公司使用的發票,由財務部指定專人作為發票管理員。發票管理員憑稅務機關核發的“發票領購簿”到主管稅務局申請領購所需發票,並設立發票領用登記簿。

  3、公司各部門所需發票由部門專管發票人員到財務部發票管理員處申請領取。每次領發票時,必須將開具完的發票存根聯按其系號完整如數地交回公司財務部票管員處,經票管員檢查、核銷後方可領取所需發票。

  4、發票僅限公司相關部門在營業、勞務收入等方面使用,不準代他人開具,更不得將發票借、出售給他人使用,否則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5、開具發票須用複寫紙套寫法按照規定的時間和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對開錯而作廢的發票聯不得撕毀,必須整套的儲存在發票的存根上,不得撕毀,並加蓋“作廢”章。

  6、凡違反發票使用規定者,按稅務局規定進行處罰並追究責任。

  第五十九條費用報銷程式:

  1、經辦人持有效的原始單據,按財務部要求分類貼好附於費用報銷單後,經部門經理和公司領導審批後,到財務部辦理報賬。

  2、財務稽核無誤後,會計編制會計憑證、出納辦理收付款手續。

  3、差旅費報銷管理,見專項規定。

  第六十條辦公用品的管理

  1、購買:按批准的購買計劃,經辦人從財務部領款購買後,交部門驗收、簽字,同時登記實物明細賬,發票及驗收單交財務部門記賬,結清賬務。

  2、領用、發放:財產管理部門按發放標準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領用手續後,發給辦公用品,同時登記實物明細賬。

  3、財務部根據收到的購買計劃及有關單據、發票、領用單等單據,進行賬務處理,並定期與財產管理部門的實物明細賬進行核對,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六十一條財務開支審批許可權規定依據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二條本制度於公司董事會審議透過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各項條款的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一、會計憑證管理

  1、原始憑證必須準確完整並由經辦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批人簽字後方可入帳,違者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壹千元以上的開支由所務會討論通過後辦理,壹千元以下的開支由主管領導審批後辦理。

  3、記帳憑證編制要及時,會計科目使用正確,摘要簡明、清晰,金額與原始憑證一致。

  4、通行費、路賠等收入存銀行專戶,無挫支、私存、挪用情況,違者停崗。

  5、借支時需開借條,並由主管領導簽字後,向出納借與借條數額一致的金額,報帳時,憑藉條和發票一同報銷。

  6、印鑑要分管,互相制約,保管安全。造成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應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二、會計帳簿管理

  1、帳簿啟用時應在封面上註明帳簿名稱,啟用表內容填寫齊全。

  2、按規定正確結轉承前頁、過此頁金額;正確結清月計、累計金額;錯誤更改合規定,跳行、隔頁按規定登出。

  3、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按日逐筆登記,日清月結,餘額不出紅字,帳實相符。

  4、通行費、長款、利息收入按省局規定及時、足額上解。

  5、根據銀行結算規定辦理結算業務,並做好銀行存款的核對工作,正確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三、會計報表管理

  1、按省局規定的格式、種類編制報表。報表報送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帳表相符,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2、月、年度報表做到有分析、建設;年報附詳細全面財務情況說明書,報表封面有領導、財務負責人、會計簽章和單位行政公章,內容填寫齊全。

  3、不能提前趕編報表,表內各項數字符邏輯關係,表與表之間對應一致。

  四、票證管理

  1、票管員應及時向省局領取票證,票證存放有序。費收員交接班領取票箱時,不得無故拖延,違者按事假一天處理,影響工作的停崗。

  2、票管員及時填制各種日報、旬報、月報。數字準確、內容齊全,符合省局有關要求。通行費、票證臺帳登記及時,帳表相符。

  3、日報按省局規定時間報出,月報按省局規定種類及時上報,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4、票證庫存數與報表、臺帳相符,造成損失的,負責賠償。

  五、食堂財務管理

  1、食堂管理人員必須每天統計食堂開支和收入,庫存菜票、售出菜票、實際發行菜票應相符,造成損失的,負責賠償。

  2、每隔一週,食堂管理員須向財務報銷購選單,彙報食堂收入。食堂備用金兩千元,用於食堂開支,違者按事假一天處理。

  3、發生客飯,需填寫客飯單,需有招待人以及分管領導簽字,方可計入客飯收入,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4、每月底要進行盤點,要求財務室、辦公室和食堂人員參與,清點存貨,彙總開支與收入,食堂帳要求收支平衡。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財務室職責

  一、負責管理所的財務、審計通行費徵收、票證管理等管理工作。

  二、認真制定年、月財務費用收支計劃,嚴格控制各項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

  三、按時上解通行費,解款率達到100%。

  四、負責按時編報財務報表,做好大小額路賠的統計工作。

  五、及時清理債權與債務,定期清查財物帳目。負責向領導定期或不定期報告財務狀況和年度財務情況。

  六、財務人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

  七、加強財務監督,嚴格開支範圍和審批手續,堅持“一支筆”原則。

  財務室主任兼會計職責

  一、在所長領導下負責財務的全面業務管理。

  二、負責組織本部門的政治和業務學習,負責費收員的業務學習。

  三、負責督促、檢查費收員、票管員的工作,負責財務人員勞動紀律。

  四、擬定月、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定期向所長彙報本部門工作情況。

  五、定期檢查、分析通行費計劃的執行情況。

  六、加強現金管理,嚴格執照現金使用範圍支付,做到計劃開支、開支有據、安全保管。

  七、負責財務室、票管房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並對因措施不力造成的後果負責。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總則

  一、為了保障公司資產的安全、增值,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範公司企業財務行為,有利於企業的發展,加強財務管理,根據《****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監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企業應當認真執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和資金運用全過程的監控,嚴格內部牽制制度,防止弊端。

  四、企業應當加強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裝置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並制定和修訂原材料、能源等物資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資產清查。

  財務管理的結構體系和職責許可權

  五、本公司財會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公司內部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業務。出納等重要崗位必須由具有深圳常住戶口的人員擔任。企業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承辦不合法、不真實和損害投資者利益的經濟業務,必須時可直接向上級財務主管部門反映。

  六、公司財務應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定期、及時、準確地上報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資料。

  資金管理

  七、本制度所稱資金管理包括:資本金籌集、勞動資金籌集;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管理;結算資金(應收款項)管理;

  八、資金、管理應遵循的原則;

  1、取之合法,使用合規;

  2、開源節流,講求效益;

  3、內部牽制,防範風險;

  4、管理有序,責任到人;

  九、資金籌集:

  1、公司倡導多種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包括:吸收現金、非現金投資,長期、短期借款,發行股票、債券等;

  2、資本金的增加、變動,應按法律程式經批准和會計師事務所驗資確認,不得弄虛作假;

  3、借款應根據經可行性論證的專案和生產經營需要,有可靠的投資回報和還款來源並講求資金成本。

  十、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管理

  1、內部牽制

  (1)貨幣資金實行帳款分管,印鑑分管;

  (2)出納不得兼任採購、銷售、實物收發、保管業務,不填制票及兼管理往來帳,不核對銀行對帳單和銀行日記帳;

  (3)出納與本企業主要領導人或財務負責人有親屬關係的應實行迴避原則。

  2、財經紀律

  (1)現金的提取、保管、使用應遵守國家的《現金管理條例》,不得坐支現金;

  (2)銀行帳號的設立、使用應遵守國家的《銀行結算辦法》、《銀行帳戶管理辦法》,嚴禁設立帳外帳或公款私存,一經發現,嚴肅追查並追究責任;

  (3)出納必須憑經稽核、編號、手續齊全的記帳憑證辦理收付款業務,不得先斬後奏或以借條、白條原始憑證充抵庫存;

  (4)外匯的收入,使用應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各項法規、政策。

  3、現金等價物

  短期投資的購入或證券帳號的開設必須遵守證券管理有關法律、法規,並按企業內部職責、許可權、程式批准後辦理,嚴禁私自炒作。

  十一、結算資金管理:

  1、應收款項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1)入帳有據,處理合規;

  (2)跟蹤管理,掌握動態;

  (3)清理及時,回款迅速;

  (4)節約資金,力戒損失;

  (5)職責明確,失誤必究。

  2、債權的成立應符合以下條件:

  (1)各類業務發生應收帳款應符合確認銷售成立的有關條款;

  (2)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符合有關投資專案的規定和檔案;

  (3)暫借和墊付款項應按內部規定經批准,附件和手續齊全。

  3、跟蹤管理和清理回款

  實行“源頭負責制”,誰經辦的業務,發生的款項,誰負責到底,並納入業績考核。

  4、債務重組事項應按程式,經批准,並預測分析可有發生的重組損益。

  十二、本公司對全資、控股、聯營企業以現金、實物和無形資產進行投資;兼併、收購、租憑其它企業的股權;購入一年內不予出售的股票以及其他有價證券(包括公債、國庫券、企業債券等)均構成公司的長期投資。

  十三、對外投資的計價方法,應以投資時支付的價款或者評估確定的金額計價,即按成本法計價。企業對外投資應取得中國註冊會計師出具的驗資報告,分清佔股比例、投資總額等並妥善保管。對企業溢價或折價購入的長期債券,其溢價或折價差額,應採用直線法在債券存續期內分期攤銷。對短期投資或者說長期債券的轉讓,應嚴格審批手續,正確計算損益。中期或年度終了,應對長期投資逐項檢查,如果由於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帳面價值,並且此項降低的差額在可預計的未來期間內不可能恢復,應按此差額計提長期投資跌價準備。

  十四、企業根據擁有被投資單位股權比例分別採用成本法權益法進行核算,企業對外投資股權在20%以下(不含20%)的採用成本法,股權在20%—50%的採用權益法、股權在50%以上(不含50%)的,應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十五、本公司對外投資實行風險抵押制。專案負責人應按照投資額或承包方式,依一定比例向本公司交納風險抵押金。專案投資按期收回或完成利潤上繳計劃的,逐步退還企業交納的風險抵押金並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到期未收回投資或未完成利潤上交計劃的,由本公司財務部按比例扣減風險抵押金。

  十六、本公司對投資專案實行專人跟蹤管理,財務部門應做好專案投資成本與收益的核算。凡是本公司投資的專案,都要建立專案投資檔案,按照投資物件、反映和記錄自該專案資金投入之日起的投資成本(包括應計利息和有關費用)和投資回報(實現上交利潤)對每個專案的投資回報率進行定期與不定期考核。

  財產物資管理

  十七、企業應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對非貨幣性資產的購置、建造、增加、出售、耗用、減少、盤存、計價、管理作出規定,規範操作。

  十八、財產物資管理應遵循的原則:

  1、全員管理:物資管理是企業各部門、有關人員共同的任務;

  2、全過程監控:從採購、生產耗用、出售到保管、收、發、存動態監控;

  3、綜合管理與分級歸口管理相結合;

  4、遵守內部牽制制度,涉及採購、驗收、保管、使用中環節的業務實行物、款、帳三分管原則,不同同一人單獨完成。

  5、實行資金管理、物資管理,業務工作相結合,管物的部門和人員,必須對相應的採購成本、資金佔用等負責。

  十九、物資增加:

  1、企業應建立物資詢價制度,掌握市場價格資訊,貨比三家,主要生產物資應有定點供應單位;

  2、採購、生產、加工、盤盈及接受投資、損贈或債務重組的物資應按規定計價;

  3、物資應按歸口管理堅持質量檢驗、核實數量、憑證驗收;

  4、固定資產的購置,應符合企業投資業務管理的要求;

  5、禁止使用部門自行採購物資,必要時先經批准並辦理入庫手續。

  二十、物資減少:

  1、不論什麼原因發出和減少物資必須按規定辦理手續,嚴禁以購代耗或以便條、借條發貨和充抵庫存;

  2、存貨減少應按企業會計政策進行計價;

  3、處置、轉讓固定資產應按內部管理許可權經批准辦理;

  4、商品、產品銷售應加強合同管理,落實貨款回籠的保障程式,對賒銷業務應慎重,並需瞭解客戶資信程度和信譽;

  5、盤虧、報損物資應按規定許可權經批准,並分別情況由保險公司責任人賠償後按淨損處理;

  6、生產耗用物資應按企業計劃生產管理、費用指標管理規定,使用憑證、辦理手續,產品報廢補料應有質檢部門確認;

  7、貴重物資出庫應按規定的許可權實行雙籤。

  二十一、物資保管和盤存

  1、倉庫存保管人員對庫房實物數量完整、質量完好、帳務記錄正確、手續完備、庫房整潔安全及資金定額負責;

  2、有關業務人員對經營的分銷網點、代銷點、展品、陳列品安全完好負責;

  3、各類存貨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採用永續盤存制或實地盤存制,每月自行盤點,年度中期組織抽查,年末全面清查,並在部門自查的基礎上進行復查,符合率低於規定指標的應擴大抽面;

  4、各部門涉及物資保管、使用和業務的人員離崗時,應先辦妥交接手續,按規定退還使用或借用的物資。

  二十二、其他事項:

  1、年度中期和年末存貨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物資應計提存貨跌價損失;

  2、按企業確定的會計政策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成本管理

  二十三、企業加強成本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1、經濟效益原則:這是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也是成本管理的目標;

  2、全面管理原則:廣義概念上的成本管理,強調全面性即全過程管理,全方位管理,一是從投資成立、產品選取型開發到產品投產,進入市場以及資金籌集、使用,應考慮成本,包括:投資成本、融資成本、工程成本、產品成本、科研成本;二是從大專案的事前預測、決策,實施中的監控到事後的分析考核,環環緊扣;三是企業從領導到全體員工、各部門的工作,均應納入成本管理“鏈”;

  3、責任制原則:責權利相結合以責為中心,賦以相應的許可權,完善內部授權制度,責任明確、獎罰分明;

  4、科學管理原則:科學的分析、預測,有效的防護性控制和過程控制,避免盲目性單純的事後算帳;

  5、歸口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財務部門是歸口總管單位,各項指標應按業務性質、逐級下達落實到各部門、車間、班組直至個人。

  二十四、企業應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保障體系及規章制度:合規、切實、可行的《成本計算規程》;原材料、物資供應的質量與價格保障;工程質量監理、產品質量管理保障;籌資融資成本預測與監控體系;投資成本及效益預測、決策與監控體系;銷售網路管理制度;新產品研製、開發管理與成本控制;各項消耗指標及行政費用管理制度;分析考核獎懲制度。

  成本管理中涉及按側外原則處理事項的範圍、許可權與責任。

  二十五、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多種形式的定性、定量分析、“會診”制度,及時發現問題,迅速予以糾正。

  二十六、以部門、個人對所分管的指標、業務納入考核、獎懲範圍。

  計劃和預算

  二十七、為確保企業年度經營發展目標的實現,做到心中有數,應編制年度分季財務計劃,透過組織實施、過程控制、分析、考核,確保預定經濟效益目標利潤實現。

  二十八、編制的依據:

  1、根據本公司年度“戰略決策指導委員會”的專家決策會議制訂的發展方向,投資規劃、經營目標、效益指標,在財務計劃中體同和落實;

  2、根據市場調查、反饋資訊,才計劃及時進行檢查修訂、調整;

  3、根據上一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的分析判斷,發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在本年計劃中防止和糾正。

  二十九、編制的原則:

  1、真實、積極、可靠、適當留有餘地,保障國有資產及資本增值;

  2、計劃的嚴肅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在保障年度總目標實現的前提下,在進度安排、專案構成等方面允許有變動、調整;

  3、強調計劃的科學性,計劃資料應建立在充分的、可靠的市場資訊,運用適當的數學模型、科學的預測、判斷的基礎上;4、經過“兩上兩上”反覆平衡、落實;即下達目標→上報計劃→綜合平衡→下達指村→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分管的指標5、資金調配的順序:在首先保證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尋求投資與發展,兼顧職工集體福利。

  三十、計劃的主要內容:

  1、銷售收入、利潤計劃;

  2、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資金籌集方式、規模及投資收益計劃;

  4、產品、工程、資金成本計劃及費用預算;

  5、投資方式及支出計劃;

  6、現金流量計劃;

  7、利潤分配及稅收繳納計劃;

  8、其他收入、支出計劃。

  三十一、綜合平衡的主要指標:

  1、利潤總額、淨利潤及上交利潤;

  2、淨資產增長率;

  3、資產負債率;

  4、速動比率;

  5、淨資產利潤率。

  三十二、分析、考核是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事前、事中、事後三個環節的最後一環也是檢查、評估企業、領導、部門、職工業績的依據。

  三十三、企業應建立、健全分析考核制度、分析考核標準,業績與工資福利掛勾的獎懲條例。

  三十四、分析的內容、形式和方法:

  1、全面分析和專題分析結合。

  年度、季度進行全面檢查分析,及時糾正問題和調整計劃,不定期地按需要進行專題分析,如利潤指標、費用完成情況,產品質量、投資報酬、現金流量等;

  2、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

  對難以量化的工作側重於定性分析,例如企業兼併收購情況總結,應收款面清理回收情況;定量分析可按需要選取用差異分析、對比分析,與計劃對比、與歷年實際數對比。

  3、書面分析和會議分析相結合。

  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全面或專題的分析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各種專題分析會,向領導遞交書面分析報告,提出問題、建議和措施;

  4、有條件的應建立分析資料庫,儲存各類資料,提高分析的科學性和工作效率。

  三十五、考核的原則和要求:

  1、逐級考核,層層考核。公司考核二級企業及其經營班子和公司各部門領導,二級企業考核三級企業及其經營班子,部門負責人考核所屬員工;

  2、科學、合理、有根有據。根據不同部門和業務特點,採用不同的考核標準和方法,例如新產品開發業績應以最終形成商品化進入市場為標誌,不用單純以技術衡量;銷售業債應以貨款到帳為依據;指標完成情況以計劃、指標、會計記錄為依據;3、考核和獎懲相結合。根據考核結果應有相應的獎懲兌現。

  三十六、考核的主要內容和指標

  1、對企業和負責人主要考核淨利潤、上交利潤、現金流量淨增加額、速動比率和淨資產利潤率、淨資產增長率;

  2、對部門考核其所分管的指標,如資金定額、存貨週轉率、費用計劃、採購成本、產品質量、貨款回收(應收帳款週轉率)籌資成本、投資報酬率等;

  3、對個人考核其所分管的業務工作質量和指標完成情況;

  4、對於難以量化的工作,應建立總結、彙報、講評制度、述職報告和業績登記工員簿。

  內部稽核

  三十七、為加強財務管理,確保財產安全、醬增值和經營業績真實,資訊資料正確,根據有關法規擬訂本制度。

  三十八、企業應建立內部稽核制度,設定稽核部門、人員或崗位,明確職責、許可權、業務範圍、職業紀律、工作程式和對相關部門的要求,確保順利開發工作。

  三十九、內部稽核的職責:

  1、以各項財經法律、法規為準繩,對企業籌資、投資,經營活動中的經濟事項的僉性核查:

  2、企業制度的各項制度、內部政策、辦法的合規性核查;

  3、企業計劃、預算、會計記錄、會計住處的真實性核查;

  4、企業財產物資的採購、管理、使用、安全、效益核查;

  5、對企業內部牽制訂的完善性和執行情況核查;

  6、對分析、考核、業績評價的公證性核查;

  7、對外勤單位業務人員的督導、抽查、考核;

  8、對特殊案件的調查、審議、核實。

  四十、內部稽核的職業紀律:客觀、公正、保密核查事實,提出建議。

  四十一、財務部應相應設定財務稽核人員或崗位,按《內部稽核制度》和《會計基礎工程規範》要求進行財務稽核;

  1、對會計各崗位處理的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帳簿啟用、結轉、會計報告的核查;

  2、對計劃、預算及執行情況進行核查;

  3、對銀行及證券保證金帳號開設的管理,帳款清理、稅收繳納核查;

  4、財產物資出入庫憑證及帳實相符等情況稽核;

  5、重要票證管理情況核查;

  6、其他必要的內容。

  內部管理基礎工作

  四十二、企業應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基礎工作,保障管理工作科學、有序、高效地進行。

  四十三、建立內部牽制制度,確保有利管理,防止弊端:

  1、明確牽制制度的原則、組織、分工;

  2、對有關人員和崗位的牽制規定;

  3、出納崗位的限制條件;

  4、保障牽制制度實施的規定。

  四十四、建立原始記錄管理制度,確保各項資料完整、準確、真實、及時。

  1、統一內部原始記錄的格式、用途、聯數;

  2、明確內部原始記錄的填制、傳遞流程;

  3、規定原始記錄的稽核、簽署、批准許可權;

  4、規範原始記錄在生產管理、質量管理、會計核算、成本計算、經濟活動分析中的作用和關係。

  四十五、編制內部價格,滿足會計核算,內部經濟核算和經濟責任劃分的需要。

  1、制訂與企業內部管理經濟責任的劃分、考核相配套的內部價,如材料、產品、工具、內部勞務的計劃價格、調拔價格、內部結逄價格等;

  2、明確價格制訂、修改的許可權和實施的部門。

  四十六、制訂各種消耗定額、開支標準:按節約、合理的原則制訂和修改。包括材料定額、工時定額、流動資金定額、勞動保護用品配置標準、各項費用開支標準等。

  四十七、完善計量、檢測、儀器和手段,保障各項消耗質量的資料準確可靠能分清經濟責任和費用歸屬,包括質量檢測、財產計量驗收和內部勞務計量的儀器儀表。

  附則

  四十八、附則:

  1、企業應根據本制度規定結合具體情況擬訂具體的實施細則,報本公司備案。

  2、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1、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法規,財政紀律,方針政策和企業管理制度。

  2、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嚴守財務機密,不得隨意洩密,洩密者給予1000元罰款,嚴重者開除。

  3、對每月發生的經濟業務要及時結帳、記帳,做到帳證、帳表、賬物、帳款相符。

  4、總帳會計必須每月一次同建設方、總包方和協作單位結清所有材料、資金往來帳,防止串戶,不要影響要款,如耽誤要款,每次罰300元。注意保管好原始帳本。

  5、輔助會計要月月對清職工往來帳,防止串戶,如出現漏帳,其全數金額由輔助會計自己賠償。

  6、公司只設一本總帳,專案部不再設立分帳,所有票據均有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報支,其餘任何人簽字僅作證明,證明人不能在審批欄簽字。職工借款由各專案部經理審批簽字,500元以上借款徵得總經理同意。

  7、財務會計要重點抓好要款,隨時掌握正確的經濟收入情況,材料費支出、應收工程款資料,及時的按合同規定回收工程款,確保公司正常運轉。

  8、財務人員要記好帳、管好錢、用好錢,資金金額控制在一定範圍內,不允許長期鉅款宕帳。職工借款控制在200元內,管理人員控制在500元內,一年中不得超過三次,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准。如借款超支造成集體損失,由審批人賠償。

  9、對於所有分包工程款只能先付70%,其餘部分要由總經理同意後才能付款。如果未按規定擅自付出分包工程款,造成損失由付款人和準付人賠償20%。

  10、材料會計要認真嚴格把好材料進出、材料積存和材料消耗關。因資金緊缺,對材料已驗收入庫但貨款未付的,應根據收料單、合同或協議,分單位、分類別每月30日報財務科。如果材料進出帳不符,每次罰款200元;材料積存不報而繼續採購的,發現一次罰200元,並追究責任。

  11、材料會計每月彙總幹部職工出勤、獎分,包括職工工傷出勤並張榜公佈。

  12、財務上對於交來的各種內部罰款,有關分攤費、擔保金、賠償費和其它應扣款,都得一筆不漏地扣除歸戶,如發現遺漏由記帳人賠償。

  13、成本考核會計,每月必須及時做好低成本考核,資料要正確,資料不正確罰100元,不按要求弄虛作假者罰款200元。

  14、工地廢鋼筋收入及其他收入,一律交公司財務入帳。各專案部不準以任何藉口用轉帳支票套取現金,一經發現罰責任人1000元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15、財務上要對有關人員的備用金及時提供,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但是領用者應該及時結帳,如果發現三個月不結帳,罰領款數額的10%。

  16、從20xx年元月以後各專案部必須把電纜、電線和固定資產一樣編號列入臺帳。還有臨設用材中,50元至200元的低值易耗品也要列入名細並加強管理。

  17、幹部職工領藥品,一律記帳到戶,醫藥費包使用,每天按0.5元計算。工傷人員去醫院治療,除住院外,醫院配藥的處方一律帶回工地並由公司醫生給予配藥。

  18、材料付款由專案經理、技術、質量、材料、預算、倉庫分別簽字。分包工程付款由專案經理、施工員、質量、安全、預算、公司經理簽字,違反制度未簽字付款的,罰責任人1000元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透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於國家,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企業,有利於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簡介

  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財務部門職責

  第三章

  財務人員管理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七章

  工程、裝置管理

  第八章

  車輛、大型裝置維修管理

  第九章

  費用管理

  第十章

  工資結構與資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報銷管理

  第十二章

  社會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第十三章

  舉債、擔保

  第十四章

  審計

  第十五章

  附則

  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透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制度《建築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築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於國家,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企業,有利於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章

  財務部門職責

  第五條

  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財務規章制度,認真、負責貫徹實施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六條

  根據會計核算原則,組織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包括購進、存貨、往來、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長期投資、費用工資、稅金、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帳、記帳、算帳、結帳、對帳。

  第七條

  及時,完整,準確,真實編制月報和年報報表。

  第八條

  及時編制公司各門店,下屬分公司的經濟效益考核表,為計提工資和資金提供財務依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財務活動做到有章可循,職責分明,參照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財務部相關工作人員須依照本制度開展工作。財務部總監對部門人員進行考核和管理。

  二、部門職能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相關制度,監督各項制度的實施與執行。負責編制公司年度、月度、季度財務報表。負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負責現金收支及銀行結算業務。負責公司財務審計和會計稽核工作。負責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三、財務部人員職責

  1、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建立完整的賬簿管理體制和財務核算體系。

  2、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

  3、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提供財務分析報告,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4、及時準確地向決策者和相關管理者提供可靠的會計資訊。

  5、編制記賬憑證和各類報表,妥善管理會計賬冊檔案。

  6、負責公司職工的勞動工資、職工福利的發放。

  7、負責公司各種費用的稽核和報銷,進行成本控制管理。

  8、協調與稅務、銀行部門的關係,執行國家稅法政策,及時做好納稅申報工作。

  9、進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做好各項審計工作。

  10、編制各種計劃統計報表,完成公司領導臨時佈置的其他工作。

  四、業務流程

  4.1.銀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4.2.記賬憑證賬務處理流程

  4.3.費用報銷管理流程

  4.4.付款流程

  4.5.應收賬款管理流程

  4.6.存貨審計流程

  4.7.收入審計流程

  4.8.貨幣資金審計流程

  4.9.成本審計流程

  4.10.利潤審計流程

  4.11納稅申報流程

  五、相關制度規範

  5.1.費用報銷管理規範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2.轉賬支票管理規範

  1、銀行轉帳支票是付款單位通知銀行支付款項得憑證,是同城結算中最簡易的形式,凡屬本地區內超過1000元的款項結算,一般情況下都必須採用銀行轉帳結算。

  2、銀行轉帳單位名稱、簽發日期、支付用途及數額。做到票面、收據和原始憑證的金額完全一致。

  3、財務部簽發銀行轉帳支票時,必須看清楚資金,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將空白支票存放在收款單位代為簽發。不準將本單位的支票出租、出借給任何外單位使用。

  4、為了掌握銀行儲存情況,財務部必須定期與銀行對帳,每月匡算平衡,加強資金排程。

  5.3.會計檔案管理規範

  1、公司根據稅法等有關規定,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或會計專人辦理髮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業務。

  2、發票上的客戶名稱,要依據客戶在稅務部門註冊登記單位全稱為準,不得寫錯別字,不得寫單位簡稱;客戶為自然人的,要如實填寫姓名。

  3、已開具的發票,須有經辦人按發票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並加蓋財務章,發票記賬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或歸檔管理。

  4、對於賒銷的,除經特殊審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將發票出具給客戶。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三)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四)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五)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六)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七)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董事長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八)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董事長批准。

  (三)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執行董事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交於的其他工作。

  支票管理:

  (一)由公司出納或執行董事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執行董事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二)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執行董事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現金管理:

  (一)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執行董事簽字。執行董事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二)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執行董事批准後提取。

  (三)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四)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五)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出差借款

  1、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

  2、審批流程:財務主管稽核簽字→會計複核→經理審批。

  3、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後的借款單到財務辦理領款手續。

  4、還借款:出差人員應在返回5個工作日內按實際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5、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二)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業務招待費、培訓費等。

  1、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2、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專案認真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3、報銷流程:報銷人先填寫費用報銷單(附原始票據)→會計複核→經理審批→出納支付現金→審批後的報銷單及原始單據(包括結賬小票)交財務部,按日常費用報銷流程付款或衝抵借支。

  會計的檔案管理:

  1、本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財務管理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其它重要檔案,如合同、章程等各種會計資料。

  2、會計檔案的儲存。

  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儲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裝訂後按順序立卷登記。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儲存和定期儲存兩類。

  會計檔案應當有執行董事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燬意見,經財務負責人審查,執行董事批准,並報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後執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銷燬時應有公司有關人員共同參加,並在銷燬單上簽名或蓋章。

  3、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公司內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單位領導批准證明,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執行董事同意後,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並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影印時,必須經執行董事批准,並限期歸還。

  4、由於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5、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彙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15年

  (3)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3)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其他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燬清冊:永久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檔案、合同、協議:永久

  會計交接工作管理:

  (一)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確定準確無誤後簽訂移交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三方簽字清單。

  (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公司負責人進行監交。

  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檔案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秘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翫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八)、未經領導批准挪用公司的錢財,或不能及時將公司的現金放入保險櫃。

  (九)、以其他手段侵佔公司財務(如:偽造報銷清單和收據)

  (十)、不能勝任財務工作或缺乏財務工作效率

  (十一)、洩露與公司財務有關的內容,工作拖來或翫忽職守,違反保險櫃安全規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資產的定義:

  1、分公司的各項有形資產根據其價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資產取得方式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固定資產是指價格在兩千元以上且使用時間超過一年或價格在兩千元以下,但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交通工具、辦公用品、通訊設施等資產,包括利用分公司費用等購置的。

  3、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在兩千元以下或單位價值超過兩千元但使用時間不到一年的各種資產。

  資產分類:

  不論固定資產還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進行分類:

  1、交通工具,指汽車,摩托車等代步工具。

  2、通訊設施,指傳真機,電話機等通訊工具及設施。

  3、辦公設施,指電腦、空調、印表機、影印機、照相機、攝像機、辦公傢俱等。

  4、工具備件,指維修用工具、備件等。

  5、生活設施,指用於員工日常生活的各種生活設施,如冰箱、微波爐等。

  6、其他資產:不屬於以上幾類的其他型別的各種資產。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

  1、折舊方法:

  分公司的各類固定資產均按’“平均年限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2、折舊年限:

  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規定公司資產的折舊年限為5年。

  3、資產的變更:

  資產變更指固定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所有分公司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必須報總公司批准後才能處置。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遵循“明確、嚴謹、細緻、公開”的原則,在處理我班財務問題時,做到合理運用、合理花費,杜絕資產流失、賬目不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二條 土木三班所屬班費由班社群委員負責管理,所有財務活動接受全班成員的監督。

  第三條 社群委員須備有財務管理登記本(加電子版),以記載有關事項。社群委員每次支出需在班群釋出公告告知。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條 土木三班的財務來源於大家的攤兌和可回收資源的變賣。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條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員負責採購。採購人員策在採購前應透過微信或qq向申請報帳,班長將申請資訊截圖發至社群委員。經班長批准後,先自行墊付購買,報帳時登記。

  第六條 物品的每次採購應至少有兩人同行,如需採購專業用品(如特殊的宣傳用品等)須一位專業成員同行。

  第七條 採購結束後,社群委員應在兩天之內製作出財務報表,將經費用處標示清楚,註明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總額、共計金額,並將相應正規發票(背面必須有采購者的簽字)夾在其中,以此記錄。

  第八條 如有特殊情況個別部門需臨時採購物品,開銷在20元之內的可先告知班長,自行購買並開據正規發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須徵得班長的同意後方可採購。採購過後,補全原有手續(注:本條款只適用於特殊情況)。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節財務計劃管理

  第一條根據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對酒店經營目標的要求,在酒店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市場及酒店經營情況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酒店全年經營計劃大綱;各部門根據經營計劃大綱編制各自的經營計劃,經酒店管理班子集體討論透過報酒店集團,集團總部審批後,由酒店財務部彙總編制酒店財務計劃。

  第二條酒店財務計劃主要包括經營計劃,資本性支出計劃,現金收支計劃,外匯收支計劃,還本付息計劃,人員編制和工時利用計劃等。

  1.經營計劃的制訂,要以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的管理目標為依據,以市場客源、價格等方面的變化和在上年費用支出的水平為基礎,結合物價上升指數並考慮酒店經營支出的水平,在酒店總經理的領導下,透過市場營銷部、房務部、餐飲部、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集體討論確定。

  2.資本支出計劃的制訂,要根據酒店實際情況和工程部專業人員提出的維修改造計劃以及各部門提出的裝置購置計劃,由財務部彙總編制。財務部根據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的指示,按照計劃的現金需要數量,編製成表後報酒店集團與集團總部批准。

  3.現金收支計劃的制訂,要根據經營計劃,資本性支出計劃,還本付息計劃,外匯收支計劃等由財務部編制,報酒店總經理送酒店集團和集團總部批准。

  4.下年度的經營計劃編制時間在每年10-11月完成。

  第三條財務計劃報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批准後,由酒店管理班子委託財務部將計劃指標下達到各個部門。酒店管理班子將按周、按月考核計劃完成的情況,並根據市場經營預測的情況,不斷地調整週、月、年的計劃。在財務計劃執行過程中,按時間劃分成年度計劃、三個月預測計劃和本月調整計劃。

  第四條為保證支付的合理性、經濟性,在資本支出計劃超過規定標準時要報酒店集團和集團總部批准;酒店財務部要按財務計劃審批每一筆支出,對沒有列入計劃的臨時急需開支,則需根據情況報酒店集團或集團總部批准。

  第二節會計核算原則

  第五條酒店的會計核算工作是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的有關規定製訂酒店會計制度和核算程式。

  第六條會計年度按公曆年度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確定。

  第七條會計核算採用'權責發生制'。

  第八條會計記帳採用借貸記帳法。

  第九條酒店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各種會計記錄都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營業務進行登記,要求手續完備,內容完整、準確、及時。會計的一切自制憑證、帳簿、報表均用中英文書寫。

  第十條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第十一條記賬匯率以國家公佈的牌價為基礎,年終以人民銀行年末外匯牌價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按固定資產原值的3%計提殘值;開辦費按財務制度在開業當月一次性攤完,其他遞延費用採用平均攤銷法。

  第三節資金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流動資金管理

  1.流動資金的管理原則是既要保證酒店營業所需的資金,又要加快資金週轉。

  2.流動資金管理的依據是按酒店管理班子報酒店集團批准的現金流量計劃表執行。要加強流動資金管理,嚴格審查各項庫存佔用的資金,應收結算款佔用的資金。要責成信貸部定期核對,及時催收應收款項,合理安排應付款的支付,及時歸還貸款及上繳各種款項。

  3.各酒店的流動資金由酒店集團根據集團總部的要求進行統一調動。

  第十四條固定資金管理

  1.酒店固定資金主要是銀行存款。

  2.按酒店規定,營業收入的3.5%作為提取預算大維修費用,主要用做各項固定資產的維修、改造;在當年未支用的部份,年終還要衝減費用,調整損益。

  3.凡已經列入並被集團總部批准的資本性支出計劃的專案,必須向酒店集團申報,批准後實施,所需資金由集團總部統一撥款。

  第十五條現金管理

  1.酒店現金管理採用備用金制度。

  1.1根據經營情況,向各收款處和總出納等有關部門配備一定數量的備用金。

  1.2備用金金額的核定是根據每天現金的平均支出量,按三天的用量進行核定。核定出的備用金由各使用部門填製備用金申請表,按規定批准後,從銀行提款。

  1.3.財務部財務經理、日審主管、夜審主管及審計員定期檢查備用金的使用情況,核對備用金的金額,並填製備用金核查情況表,說明檢查結果,對於核查出的長短款,要說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財務總監批准。

  1.4.酒店支付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款項都要透過使用總出納備用金來支付,因此,總出納備用金要根據支出情況隨時補充。酒店支付500元以上的款項都要透過支票或銀行轉帳支付,具體見第十五條.3.點。總出納申請補充備用金,要填製備用金補充申請表,並將有關零星支出憑證及原始發票附在申請表後,送應付款主管逐一稽核後,填寫支票申請,報酒店財務負責人審批後,從銀行提款補足備用金。

  2.對於從營業收入中取得的現金、轉帳支票、信用卡等,由總出納進行清點,並編制總出納收入表,每日送存銀行,任何人不得從營業收入中坐支現金。

  3.對於酒店使用轉賬支票付款的管理

  3.1.由使用部門填寫支票申請,由總會計師根據所附採購訂單或其它有關明細單證審批,由應付會計填寫支票後,再送酒店財務負責人簽字,送酒店總經理簽字批准。

  3.2.支票領取者,需在應付款的支票登記簿和支票根上簽字後,方可領用。

  3.3.凡領用後的支票要在7天內將發票送回應付會計,並登出登記。超過一個月未回的支票,由酒店財務負責人督促回收。

  4.每月定期編制月度現金流量表

  4.1.財務負責人根據現金流量表來安排日常財務收支計劃。

  4.2.酒店應按現金流量表,按時計提酒店資金(利潤)。

  4.3.酒店對工程款的支付要按計劃和有關報批手續進行。

  4.4.現金流量表按月編制,每月都要修正現金收支計劃,使酒店在現金日常管理中能按計劃進行。

  第四節付款審批管理

  合同付款審批

  第十六條合同請款規定:

  (1)由合同跟蹤人負責請款,填寫付款審批表,並附上蓋有《請款專用章》的合同影印件和其它附件。

  (2)所有以酒店名義簽訂的合同,無論合同跟蹤人為酒店或酒店集團職能部門須先經簽訂合同的酒店財務部稽核,登記。

  第十七條合同付款審批職責:

  1.由合同跟蹤人、各級稽核審批人各負其責。

  2.不同付款內容附有不同付款依據,由不同審批人或職能部門稽核和審批,明確各自的稽核內容及範圍,各條線把關。

  3.財務部對付款稽核實行二級負責,屬於酒店稽核許可權的付款稽核由酒店會計進行一級稽核,酒店財務負責人進行二級稽核;屬於酒店集團稽核許可權的付款由酒店財務部進行一級稽核,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進行二級稽核。

  第十八條合同付款審批許可權:

  1.20萬元以下款項最後審批人為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人、總經理;

  2.20萬元以上月資金計劃內和月資金計劃外的最後審批人為集團財務副總裁(超過500萬元由總裁/董事局加簽)。

  非合同付款審批

  第十九條行政費用付款審批

  1.審批職責,同合同付款審批職責;

  2.審批許可權:

  2.1酒店行政費用開支最後審批人為酒店財務部經理、酒店總經理;

  2.2酒店集團總部各部門行政費用開支最後審批人為酒店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人、酒店集團總經理;

  2.3酒店集團總經理費用的開支由集團財務副總裁或其指定負責人審批,並由指定人員稽核。

  第二十條行政費用外付款審批:

  1.審批職責:同合同付款審批職責;

  2.審批許可權:

  2.12萬元元以下最後審批人為酒店第一負責人;

  2.22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最後審批人為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酒店集團老總;

  2.310萬元以上月資金計劃內和資金計劃外的最後審批人為集團財務副總裁(超過500萬元由總裁/董事局加簽)。

  第二十一條付款集中會審辦法:酒店集團職能部門和酒店集團老總對付款的審批採取每週兩次集中會審制。

  第五節外匯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嚴格執行國家外匯管理的各項制度和規定。

  1994年1月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宣佈取消官方外匯牌價,酒店以中國人民銀行每天釋出市場外幣對人民幣的兌換價格作為基礎,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作為兌換外幣的價格,外國客人支付給酒店的現鈔一律透過'外幣兌換處'兌換成人民幣予以結算。

  第二十三條客人使用外幣信用卡付款時,應將信用卡直接從銀行購買外匯並存入外匯現匯戶,也可以根據需要直接存入人民幣帳戶。從異地或境外匯入的外匯可直接進入外幣現匯戶,其它託收的外匯支票、匯票等可在託收後存入外匯現匯戶。

  第二十四條嚴格按國家規定控制外匯現匯戶的支出,外幣不足時可向外匯管理局申請,批准後向銀行購買。對外採購時必須嚴格控制,每筆匯款必須經過酒店管理班子批准報酒店集團審批後方可匯出。若外匯管理班子另有規定時,則按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建立嚴格的往來款項記錄,對於以外幣應收國外的款項,應及時記帳;同時建立外幣鋪助登記帳,以便更好地核對、結算。對外幣業務產生的匯兌損益,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及時列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六條酒店外幣兌換從銀行購買水單後,立即登記並妥善保管,使用過的水單,要及時登出號碼,每天外幣兌換處管理人員必須對水單進行稽核。使用過的水單定期打捆,送財務部檔案庫儲存。

  第二十七條酒店按政府各部門對外匯管理要求,及時、準確地填寫各種外匯報表。對外匯的收入、支出、結存的各項數字按報表要求的口徑逐一填報。對酒店內部各級外匯報表中的收、支情況,要分析具體情況,剔除外匯在內部結算的因素,避免外匯收支的重複計劃。

  第二十八條外匯的稽核

  主要對《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外匯管理施行細則》執行情況的稽核;對各有關外匯業務記錄完整性、合法性,以及外匯帳戶核算的準確性進行稽核。杜絕套匯、逃匯現象。日常稽核工作由財務部經理負責督導執行。

  第六節臺賬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為加強酒店的資產管理,防止資產的流失,各相關部門的相應崗位均設臺賬。

  第三十條各相應崗位根據合同費用、物資的具體情況設定臺賬。臺賬分合同臺賬、費用臺賬和物資臺賬。合同臺賬按合同類別、合同會籤、合同請付款時間、合同金額等設立明細專案;費用臺賬按費用明細設立專案;物資臺賬按物資的品種、規格、單價、數量、金額等設立明細專案。

  第三十一條各相應崗位針對不同的臺賬要求逐日逐筆詳細登記每一份合同、每一筆費用支出、每一項物資進出,隨時核對帳實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結'。

  第三十二條各相應崗位在登記臺賬的過程中如發現帳實不符的情況,應及時查明原因,並將差異情況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和財務部,並按相關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每月月末對臺賬做出彙總表,便於進行總量控制,對合同、費用、物資的使用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七節成本費用的管理

  第三十四條成本費用是指酒店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物料、原材料消耗,人工報酬或其它耗費。

  第三十五條根據管理班子與國家財會制度的有關規定,酒店制訂了成本及費用專案,並按客房、餐飲、商場、電話、洗衣、商務、健身、美容等營業部門和其它非經營部門分別進行成本費用的核算及考核管理。

  第三十六條酒店成本主要指餐飲成本和商品成本。餐飲成本主要指食品飲品的原材料、輔料的進價加運輸、關稅等費用的成本;商品成本主要指商品進價加有關費用。

  第三十七條費用的核算與控制

  1.營業費用,主要是客房、餐飲、商場等經營部門發生的直接費用,是各部門可直接控制的費用;

  2.行政費用,主要是行政管理費、市場費、能源及維修費用,是不能直接計入各個部門的費用;

  3.非經營費用,主要是折舊費、大修費、集團總部費、土地使用費、房產稅、保險費、匯兌損益、利息等費用,是管理者無法直接控制的費用。

  4.對於第二類行政管理費用,由各職能部門進行控制,按照預算計劃進行考核。

  第三十八條成本費用核算原則

  1.依據權責發生制原則,以權責發生的時間作為會計確認的基礎,同時,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要相互配比,以正確核算各期損益。

  2.成本費用發生時,要按實際成本計價。

  3.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由於支出而產生的效益僅與會計年度相關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而支出產生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則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4.酒店為購建固定資產,購入無形資產及其它資產支出、對外投資支出、罰沒損贈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業務無關的其它支出,不能列入成本費用。

  第八節會計憑證及賬簿的管理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管理

  1.會計憑證是記錄酒店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是登記賬簿的依據。

  2.酒店會計憑證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財務記賬是透過集團採用的財務軟體系統實現的,因此酒店的付款憑證主要以支票號作憑證登記號,借貸方均透過科目代號來表示;收款憑證則以酒店內部編號入賬。稽核會計要稽核憑證的真實性、及時性,又要檢查憑證表示經濟業務的合理合法性;要稽核記賬憑證的內容是否與原始憑證相符合,又要檢查所出賬的會計科目代號,以及金額有無差錯。

  3.酒店會計憑證在完成經濟業務手續和記賬之後成為重要的會計檔案和歷史資料。會計憑證由財務部各個有關小部門按照一定的順序號或按公司名稱分類存檔,並在封面上登記記帳憑證的日期、號碼等。年終登記編制清單,封存在箱子內歸入會計檔案室,各有關小部門均需建立登記本。歸入檔案室的有關會計資料登記在本,以備查詢。

  第四十條賬簿的管理

  1.酒店財務記帳是依據會計憑證透過電腦系統處理實現的,賬簿實際是打印出的電腦報表。電腦記帳要求會計科目必須用9位數字程式碼來代替,所以,酒店會計科目中只有一級會計科目,而同一科目下的明細帳是透過程式碼完成的。

  2.總賬做平行登記是將應收款、日審、應付款本月每一科目的發生額及餘額直接轉到總賬相應科目中進行彙總。

  3.電腦記賬將所有會計資料存在光碟上儲存。光碟按一定編號專人保管,存放在保險櫃中。

  4.會計賬簿要保管好,辦法與記賬憑證管理類同。

  5.定期列印所有帳表,按類別裝訂成冊,至少一式二份,由財務各小部門的專人負責保管。尤其是對應定期儲存的帳表,應列出清單,由專人保管。

  6.對歷史賬簿的查閱,應經過財務領導批准後辦理有關借閱手續。

  第九節會計報表

  第四十一條會計報表是按周、月、年度等會計報告期,正確及時地反映經濟成果的報表,它是酒店在某一時期或年度終了的經濟活動總結。

  第四十二條編制會計報表一定要確保填列數字真實正確,內容專案完整,邏輯關係清楚,說明合理,上報及時。

  第四十三條在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將各類明細帳核對無誤,總賬餘額與各明細賬全部一致,方可編制有關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四條會計報表要按規定做好說明,內容報表要定期做好分析,為改善經營管理提供資料。

  第四十五條所有透過電腦完成的報表必須至少列印二份,按類進行裝訂,並有專人負責保管。對於需要長期儲存的報表,要登記造冊,按年度分類裝訂,妥善保管。

  第四十六條查閱報表時要辦理借閱手續。

  第十節會計監督

  第四十七條會計人員必須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和酒店制訂的制度,維護國家和酒店的利益,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賬薄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按規定的程式報告並處理。

  第四十八條會計核算員對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專案,可按《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第四十九條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對會計資料及所反映出的經濟活動進行稽核。

  第五十條總出納不準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五十一條會計人員主要職責是進行會計核算和實行會計監督;參與擬訂財務計劃,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揭露經營管理中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會計人員調動崗位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分部負責人監督交接;財務部分部門負責人交接時,由酒店財務部負責人監督交接;財務部主要負責人交接時,由酒店總經理和酒店集團財務監督交接。酒店集團財務負責人交接時,由集團總部派人監督交接。

  第五十三條財務管理實行酒店財務負責人負責下的全員責任制,每位會計人員各司其職,專業分工,逐級負責,直線垂直式管理。若在酒店經營方針和財務管理上,酒店總經理與財務負責人意見不一致時,財務負責人可直接向公司財務總監報告解決,以保證財務政策和制度的正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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