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檢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管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3.內容
3.1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3.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3.2.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3.2.2車輛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誌和標誌燈。
3.2.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衛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3.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3.3.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3.3.2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牴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3.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後方可准予匯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彙報並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3.3.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3.4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必須取得規劃許可,並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3.5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3.5.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險”標誌。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貼上“危險”標誌。
3.5.2所有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在有危險貨物。
3.5.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並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3.5.4停車場內按消費要求設定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並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5.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3.5.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3.5.7停放車輛按順序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定定置線、區域標誌、警示標誌、道路指示標誌、限速標誌、進出口標誌、減速帶等。
3.5.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菸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3.5.9在停車場內禁止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3.5.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3.5.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3.5.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3.5.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3.6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3.7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井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3.8公司對違反危險化學品車輛停放管理的行為人,按照責任追究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則制度給予處罰。
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加強停車場的衛生、交通、治安及消防的綜合管理,維持停車場的良好秩序。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大廈停車場各崗位的操作。
(三)職責
1、停車場帶車崗安管員負責回收計時卡,開具停車票。同時兼顧指揮並監護車輛的進出和停放。做好交接班核對、移交工作。
2、車場收費崗安管員負責按規定的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填寫《車輛出入庫登記表》。協助帶車安管員維持車場治安消防秩序,並做好交接班核對、移交工作。
(四) 工作要求
1、 總則
(1) 停車於本車場的車主,應自覺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
(2) 停車場車位分兩種:月租和時租。月租車位憑發放的停車證按指定的車位停泊。
(3) 停泊時租車位(臨停)的車輛應按停泊時間自覺交費,並接受證件核查。
(4) 停車場只允許小型車輛停泊,禁止超高、超長、超寬及裝有易燃、易爆危險品之車輛進入車場,車場安管員有權檢查車輛及車載貨物,並有權拒絕違規車輛進場。
(5) 所有人員應愛護車場內裝置及設施,不論有意或無意損壞均應照價賠償。
(6) 車輛停泊後,車主及司乘人員在離開前應鎖好車門窗和尾箱等,若門窗未關好,致使車內物品遺失或損壞,管理公司不負任何鴣任。
(7) 入場車輛應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檢查記錄,對人為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壞,管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8) 保持車場內清潔,任何人員不得在車場內吸菸或投擲雜物。
(9) 無關人員及閒雜人員不得無故在車場逗留,以免影響交通及當值人員的正常管理。
2、 管理及交通
(1) 車場由管理處管理,具體由物業部負責實施。
(2) 大廈車場共設兩個崗位:出入收費崗和帶車崗。
A. 收費崗負責檢查車輛證件,按規定時段收費,同時開據發票,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B. 帶車崗負責指揮車輛停泊到指定車位,檢查車輛狀況和登記車牌及車輛巡查記錄表。
(3) 車輛進出場應限速行駛,並依照場內導向標識及安管員的指引方位行駛和停泊。時租車(臨停)不得停泊月租車位,若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糾紛及損失由當事者負責。
(4) 所有車輛之停泊均不得超出車位劃線範圍,以免阻塞交通,影響隔鄰車位之泊車或損壞車輛,如果違反,當事車主應負責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5) 安管員在停車場當值期間所發生的問題和處理經過,交接班的情況都應做好記錄,對欠交停車費等情況的處理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並說明情況。
(6) 大廈已售車位禁止除業主外的任何車輛停放,在無車輛停泊的情況下,應設立障礙標誌。
3、 衛生及消防
(1) 停車場屬公共地方應保持良好環境,清潔公司及管理人員應定期、定時檢查,並及時清理雜物。
(2) 停車場之消防系統和消防設施由物業部消防中心負責監控和檢查,任何人員不得損壞,任意啟動或挪用。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所有車輛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泊於該通道的緊急出口,違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追究責任。
(3) 若停車場發生火警、水浸或煙、溫感損壞丟失等事故,車場安管員和其它管理人員應按《突發事件處理規程》的程式消除險情。
(4) 消防中心人員於每月中旬檢查車場之消防裝置,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設施正常。
4、 治安及意外事件之處理
停車場若有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如傷亡、搶劫、鬥毆、丟車等事件發生,安管員應保持鎮定,採取有效措施處理及保護現場,並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及公安機關,處理情況應做好詳細記錄。
(1) 車輛碰撞事故之處理。若在大廈停車場發生車輛碰撞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車輛損壞,當值人員應及時求援,保護現場並立即通知上級主管到現場瞭解情況進行處理。主管人員應積極進行協調與調解,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賠償問題或通知交警處理。對車輛碰撞事故引致的爭執、鬥毆等領導及派出所處理,主管人員應詳細記錄車輛牌號及損毀情況,填寫"特別事件處理報告表"。
(2) 車輛收費崗與帶車崗應保持密切聯絡和積極協調,若車位已滿,應立即將"車位已滿"指示牌擺放於車輛出口位置。若因協調欠妥,致使車輛在滿位情況下進入後無位停放而造成混亂,應立即向司機解釋道歉,勸其儘快離場或進行調解。
(3) 車輛或車內物品被盜事件之處理。車輛停泊車場後,管理人員應檢查車輛狀況,並提醒司乘人員關好門窗。如因車輛門窗未關好或門窗被撬而丟失財物,應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到現場瞭解情況及調查處理。
(4) 附則
A. 收費崗所收取的費用應在每天上午9:00之前將前一工作日所收款項上繳管理處財務人員,所有票據、發票金額等均應核對清楚。
B. 車場管理人員之例休、補休、頂替崗位及病、事假等均應由物業部或管理處安排、批准,不得自行安排頂崗、竄崗及擅離崗位。
C. 各崗當值期間不得睡覺、吸菸、飲酒、看報、看雜誌等。
違反以上規定者,將按公司有關制度處理
附:停車卡、證遺失確認
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進出應服從停車場管理員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機動機動車進出場有關手續。
2、車輛停放,必須按指定的車位整齊有序停放。
3、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停車場管理做好車輛的檢查紀錄。
4、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場內吸菸。
5、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
6 、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3
1、車輛按順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壓消火栓;車輛之間保持-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2、電源火線絕緣套管不被擠壓與灼熱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駕駛室、車廂的車門(包括安全疏散門)開啟靈活門鎖完好。
4、車輛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
5、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場內吸菸。
6、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停車庫內。
7、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8、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9、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10、不損壞停車場消防、通訊、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11、在停車場出入口處設定垃圾桶(箱),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12、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配備滅火器,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
13、嚴禁停車庫記憶體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
14、嚴禁在停車場、停車庫內吸菸和動用明火。
環境保護措施
一、組織保證
1、在物業中心建立環保衛生體系,明確體系中各崗位職責和許可權,建立並保持一套工作程式,對所有參與體系工作的人員進行相座的培訓。
2、 停車場場的環境是小區環境治理的重地。為此物業中心成立清潔隊,每天負責露天,地下停車場的清理、酒水、降塵保潔等工作。
二、工作管理
1、每週召開一次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週的文明停車和環境衛生清理、保護管理情況,佈置下一週的工作。
2、建立並執行停車場環境管理檢查制度。每週組織-次由各相關人員參加的聯合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問題,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物業辦公室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
三、場容管理
1、場容佈置
(1)地下停車場出入口、小區大門按要求設定,並配置秩序人員。
(2)在主要進出口處設定交通標誌牌、在主要路口設定倒車鏡。字跡書寫規範、美觀,並保持整潔完好
四、防止對大氣汙染
1、定時對停車場進行清掃、酒水,控制粉塵汙染。
2、在進行停車場改造等等汙染較大的工程時,封閉車輛進出口,並及時向空中和地面灑水降塵。
3、對清理出的垃圾隨清隨運,運送到垃圾場。
五、防止對水汙染
1、確保雨水管網與汙水管網分開使用,嚴禁將非雨水類的其它水體排進市政雨水管網。
六、防止噪音汙染
1、加強環保意識的宣傳,採取措施控制人為的噪音,嚴格管理,禁止在停車場內大聲喧譁,最大限度的減少噪音。
2、禁止車輛在停車場內鳴喇叭,以避免影響小區業主的正常生活。
七、防止光汙染
1、由於小區為住宅小區和商業-體,為了保證業主正常的生活和休息,夜間停車場燈光照射在停車場地內。
八、其他措施
1、嚴格進行易然、易爆、油品和化學品的檢查。
2、停車場監控設施、路燈等裝置定期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保養,保證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3、及時組織清運垃圾。
4、物業中心對環保指標超出的專案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停車場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安全事故,提高停車場事故應急處理能力,減少事故損失,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法規,結合本停車場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如下:
一、目的
切實履行應急管理主體責任,進一步增強本停車場安全責任意識,加強應急管理工作,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在發生安全事故時,高效有序進行應急處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風險,減少災難損失,保障停車場人、車輛的安全。
二、適用範圍
停車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等安全生產事故。
三、應急處理執行程式
(一)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必須保護好現場,第一時間報告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小組,並做好力所能及的救援工作。
(二)安全生產應急處理工作小組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安排有關人員在最短時間內趕赴事故現場處理事故,並按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相關單位、事故性質、程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應急處理小組成員應按各自職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財物的救援工作,必要時成立事故善後處理小組,或指定專門負責人,跟蹤處理事故責任認定保險、賠償等善後工作。 (四)事故救援完成後,企業應按安全生產責任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觸犯法律的,應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同時將事故發生原因、處理情況以書面形式報上級有關部門,並總結經驗教訓,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4
一、為保障公司的生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專用車輛是指滿足特定技術條件和要求,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載貨汽車。本制度中指公司營運中的危險化學品車輛。
專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由安全科負責建立專用車輛檔案,並督促駕駛員及時做好車輛到期定級、維修、檢測等工作。
二、回廠的車輛應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統一停放停車場內,並按指定地點停放整齊。
三、車輛必須實行統一排程制度。車輛排程工作要求:
1、確認本次/批運輸貨物是否符合公司對危貨承運的規定範圍。
2、確認本次/批危貨運輸從業人員、車輛的資質要求和必備安全條件。
3、確認本次/批,配載貨物數量和呼叫車輛的核定載質量是否相適應。
4、確認本次/批下達的車輛排程單提示的承運指令和安全事項是否明確無誤。
5、確認本次/批危貨調運程式中各項安全工作指標是否配套佈置,同步實施,同時對業務承運臺帳、日誌應予如實記錄反映。
四、接受的承運車輛,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交通部《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等有關規定。
五、車輛使用、保養、維修
1、駕駛員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車輛。駕駛員使用新購車輛時,須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規定進磨合保養。
2、車輛的維護和保養。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對車輛、槽罐進行日常維護,並按國家規定進行二級維護、季檢與年檢。參加公安機關車管所組織的車輛年檢。
3、車輛修理。當車車輛發生故障或技術狀況不良時,應對車輛進行修理,防止車輛帶病行駛。車輛修理時,駕駛員須說明車輛故障原因,經分管領導同意安排維修車間修理。
4、車輛保險。當新購車輛或車輛保險期到期時,車輛必須按規定購置車輛保險。
裝置管理制度:
一、每次出車前,駕駛員和押運員必須仔細檢查隨車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齊全完好。
二、消防器材應按規定要求配備,必須定點存放。設定的位置,應醒目易見、使用方便,並有專人負責管理。
三、消防重點部位應設立明顯標誌,配備、設定不同型別的消防器材,並保持足夠的數量。
四、撲救火災用過的消防器材要及時收回,進行充氣換藥並填寫消防器材使用登記表。
五、消防器材實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氣體型滅火器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泡沫滅火器按規定時間進行換藥,消防器材的完好率應在95%以上。
六、消火栓設定位置應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暢通,其流量、壓力達到規定要求。
七、嚴禁在消防櫃(箱)、消火栓、消防間周圍堆放物資,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裝置器材,不準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停車場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所有從事危險化學品裝載、道路運輸、運輸途中停車、運輸完成清洗回場、停車以及停車管理等活動的駕駛員、押運員和停車場管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管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3.內容
3.1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3.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誌和標誌燈。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3.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牴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後方可准予匯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彙報並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3.4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必須取得規劃許可,並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3.5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貼上“危險”標誌。
(2)所有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載有危險貨物。
(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並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4)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並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7)停放車輛按順序停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定定置線、區域標誌、警示標誌、道路指示標誌、限速標誌、進出口標誌、減速帶等。
(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菸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9)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3.6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3.7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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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據
根據《道路危險貨物管理規定》、《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停車場以及相關安全設施、裝置的管理工作。
三、實施主體及其職責分工
本項安全設施裝置(停車場)管理制度執行者為公司安技科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停車場及相關安全設施、裝置的管理工作。
四、安全裝置配置的種類、數量及質量要求
①、車輛安全設施裝置。具體來說主要分為:預防事故設施,如導靜電拖地帶、各種捆綁防散失工具等;控制事故設施,如緊急切斷裝置、電源總開關等;減少和消除事故影響設施,如多種型別的滅火器等。安全設施裝置的質量好壞,直接關係到運輸作業安全性以及在發生事故時能否及時救援、減少損失。所以,企業安全設施裝置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均應符合國家標準,在維護和檢測時應當做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確認。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和行駛記錄儀。必須按照規定懸掛標誌和標誌燈。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罐車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保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不發生任何滲(灑)漏。
要求公司所屬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兩個4kg的滅火器,配備齊全各項安全設施裝置,包括橡膠手套、防靜電服、三角警示牌等,車輛尾部安裝拖地帶以導除靜電。如有損壞應立即報告安技科,由安技科配備齊全。
②、停車場安全設施裝置。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沙、消防池、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並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停車場要配備齊全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裝置,定期進行檢查更換,做好檢查記錄,確保齊全有效。
五、專用停車場安全環境要求
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停車場須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車場地:
①、自有或者租借期限為3年以上,且與經營範圍、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地,停車場地應當位於企業註冊地市級行政區域內。
②、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專用車輛以及罐式專用車輛,數量為2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2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運輸其他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數量為1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1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
③、停車場地應當封閉並設立明顯標誌,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
依據上述條款,我公司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是租賃停車場,租賃期限為5年,停車場地面積約16000平方米。停車場是封閉式的,遠離生活區和居民區,停車場內設有各種警示標誌,並有專人值守,安裝大門。停車場內配備消防池、消防砂、鐵鍁、滅火器等消防安全設施。我公司停車場規模與專用車輛數量和經營範圍相適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停車場安全環境要求,包括周邊警戒區劃定、警示標誌的設定等均符合要求,且不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
六、日常執行管理要求
6.1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6.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方能進入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停放。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後方可准予匯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彙報並按照處置。
6.3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保證停車有序,對停車場四周24小時不間斷巡視,重點是防火防盜。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並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2)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3)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菸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4)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停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5)車輛出入停車場地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實行准入、準出工作程式,停車場地嚴禁其它車輛和閒雜人員出入。
6.4停車場內發現險情應及時報告,並果斷採取措施。停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6.5公司對違反危險化學品車輛停放管理的行為人,按照責任追究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6.6公司安排專人職守停車場,做好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裝置的檢查維護,嚴禁其他閒雜人員進場。
七、管理檔案或臺賬記錄
7.1建立車輛安全設施裝置臺賬,記錄車輛配備的安全設施數量、配置時間等內容。
7.2建立停車場安全設施裝置臺賬,記錄配備的安全設施裝置數量、位置等內容。
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7
為加強停車場安全管理,對車輛統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為因素對車輛進行破壞,確保車輛安全,維護正常的車場秩序,本停車場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1、本車場實行封閉式管理,提供24小時停車管理服務。
2、本車場為內部停車場,只為小區的業戶提供停車管理服務;外部車輛禁止入內。
3、凡在本車場停放車輛的業戶,須到公司客戶服中心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停車許可證。
4、為保證您的車輛安全,凡在本車場停放的車輛,須辦理機動車輛保險。
5、車輛進出停車場時,應按規定的行車線路減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嚴禁違章、逆行。
6、請將公司核發的停車卡及停車證放置在車輛前擋風玻璃的顯要位置;車輛進出停車場時,請主動刷卡文明停車。
7、請按規定的位置停放車輛,嚴禁擠佔其它車位。
8、停車後,請鎖好車門、關好窗戶,嚴禁在車記憶體放貴重物品。
9、停車場內嚴禁煙火;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停車場。
10、嚴禁在停車場內修理車輛或使用消防水源沖洗車輛。
11、停車場內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司機將車輛停好後,應主動離開,不得在停車場內無故逗留。
12、嚴禁酒後和非司機人員駕駛車輛。
13、對於進出停車場的可疑車輛,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暫扣其車輛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4、為了保證停車場的正常使用,請您愛護停車場內的各種裝置設施。一旦造成人為損壞,當事人應照價賠償。
15、請廣大業戶自覺遵守本車場的管理制度;自覺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共同維護停車場的秩序。對於違反停車場管理規定的人員,物業管理公司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全面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確保安全投入、管理、裝備、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2、操作人員持證上崗,負責車庫的車輛指引,維持停車秩序。
3、對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來車時將車輛指揮到位,並檢查車輛有無損壞,有無上鎖。
4、嚴格執行停車規則對來路不明、無牌證車輛不予停放。
5、合理配置滅火裝備,檢查滅火裝置執行情況,對漏油、漏氣車輛不準停放,並及時告知車主。
6、定期開展消防演習,消除安全隱患、堵漏洞、抓死角。落實安全條例,增強防火意識。
三、 消防管理制度
1、車輛接順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壓消防栓;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2、電源火線絕緣套管不被擠壓,與灼熱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駕駛室、車廂的車門(包括安全疏散門)開啟靈活,門鎖完好。
4、車上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
5、進場車輛及司機應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扔垃圾及棄置廢雜物;禁止場內吸菸。
6、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用過的油綿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停車庫內。
7、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8、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9、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停車場。
10、不損壞停車場消防、通訊、電器、供水等設施。
11、在停車場設定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設定路障和防護欄。
12、停車聲場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配備滅火器、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檢修,保持完好。
13、嚴禁停車場內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14、嚴禁在停車場內吸菸和動用明火。
20xx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