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管理制度(集合15篇)

村幹部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村幹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村幹部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姚伏鎮幹部管理,落實“專事、專人、專職、專責”,在全鎮大力弘揚“實、細、快”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推動全鎮各項工作快速協調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幹部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制。

  幹部必須服從站所長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鎮長及書記負責。

  二、鎮分管

  領導及站所、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對書記、鎮長及黨委、政府會議安排的重點工作要在xxx日內拿出具體思路、具體措施,措施要有針對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時限、有獎罰標準,原則上誰分管的工作誰安排,主要領導只做強調。

  三、各站所長管理

  1、遵守姚伏鎮制定的各項工作制度。

  2、必須毫無條件地堅決執行鎮黨委、政府會議的決議、決定,立說立行,想方設法,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3、對書記、鎮長和分管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在xxx日內必須採取措施加以落實,並將落實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時報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領導彙報,再同分管領導一起向鎮長或書記請示彙報。

  5、就本站所工作積極主動地向黨委彙報,並提出合理性、建設性、超前性意見,供分管領導和鎮長、書記參考。

  6、如因工作不積極、不主動,推諉扯皮,造成工作延誤,將嚴厲追究責任人責任,給予停職處理。

  四、各村領導班子管理

  1、創新環境。各村主要負責人要與本村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幹部之間要相互配合、互相幫助、相互團結、相互補臺,努力營造相互關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援和諧相處的氛圍,減少內耗,嚴禁鬧無原則糾紛,如造成工作被動或較大負面影響的做待崗處理。

  2、千方百計地調動本村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和支援幹部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提出申請,提交黨委會議研究決定,視情節做出一個月到半年的待崗處理:

  (1)鬧矛盾、挑起糾紛,造成本村班子不團結的;

  (2)不服從主要負責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執行的;

  (3)消極怠工,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的;

  (4)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損失或工作失誤的。

  五、鎮幹部工作管理制度

  1、幹部實行上班考勤簽到制,任何人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曠工,請假需填寫請假條或公事通知單,任何人不得代請或電話請假,確有特殊原因事後必須履行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對待。

  2、幹部在工作期間,不得喝與工作無關係的酒,不得進行娛樂活動,工作時間外,也不得聚眾酗酒,一經查出,除進行批評外,還要在機關幹部會議上做檢查。

  3、幹部不得參與賭博和不正當的行為活動,如上班或休息期間喝酒或參與賭博。一經發現或被群眾舉報,是領導的,給予紀律處分,並向縣紀委報告進行處理;是一般幹部的停職反省,做出深刻檢查,在全體幹部大會上通報批評,並根據情節進行嚴肅處理。

  4、幹部要熱情服務,對來辦事群眾要耐心,嚴格按制度辦事,無論在重點建設專案工地、辦公室,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熱情、耐心,不能推諉塞責,儘量當即解決,如不能解決的,應說明原因,承諾解決期限。凡因工作作風被縣有關部門通報、曝光的或引起群眾上訪造成惡劣影響的,按待崗處理。

  5、鎮內各辦公室公共固定財產和易損物品,由鎮黨政辦公室統一購置、合理調配,由財經所統一造冊登記,交各站所及專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員變動將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損壞流失,如有損壞流失,由各站所負責人和具體使用保管人員賠償。

  6、加強安全保密工作。辦公室檔案(特別是秘密檔案)不得隨意傳閱,嚴格按程式辦理。公章、介紹信、檔案頭紙等要妥善保管。辦公室廢紙一律火化處理。因傳謠或洩密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7、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事故工作。特別是在值班時間要加強防範。

  8、要提高警惕,嚴防破壞財物現象發生,如發現可疑人員要嚴加盤問,發現壞人壞事及時檢舉揭發。對沖擊政府機關,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要給予堅決打擊。

  9、幹部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個人行動電話及住宅電話號碼如有變更,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登記,鎮領導要保證xxx小時通訊聯絡暢通。凡因聯絡不通,對工作造成重大影響的,將視其情節從重處理。

村幹部管理制度2

  一、學習培訓制度

  (一)學習內容,重點是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時事政治、農村政策、法律法規、科學技術和業務知識及其它相關內容。

  (二)堅持理論聯絡實際的學風,結合工作實際,每年進行一次學習體會交流。

  (三)遵守學習紀律。集中學習期間,不無故缺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四)鎮黨委定期輪訓幹部,根據不同物件制定具體培訓內容,確保在職幹部每年培訓時間不少於5天。新上崗的村幹部,上崗前須參加崗位培訓和專業培訓,掌握專業知識。

  (五)各村每月集中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於1小時,並做到集中學習與分散自學相結合,每月自學不少於4小時。集中學習時要有專人記錄。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月底要召開村務會,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況,研究部署下月主要工作,並把總結和工作安排情況報鎮分工幹部。

  (二)堅持正常考勤,村幹部每天必須按作息時間到村部簽到上班,註明當日的工作內容及去向,考勤結果納入年終考核。

  (三)村幹部輪流值班,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及時記載本村每天工作運轉情況。

  (四)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矛盾不上繳,按時、高質、創造性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五)村務議事實行民主集中制。凡屬組織人事、大額經費開支、集體資產租賃、招標承包、重大決策等重要事項均須經過村兩委會集體討論決定。按規定應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應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六)講究工作方法,嚴格依法辦事。做群眾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簡單粗暴,更不得采取打罵等強制手段。

  (七)切實為群眾解難事、辦實事,及時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

  (八)村幹部的請銷假。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幹部,必須持有病歷和書面請假條,一週以上的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審批。病假期滿,經診斷確需繼續休息的,必須重新辦理請假手續。

  2、事假:村主要幹部因私事請假,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3天以上的,向片長請假,7天以上的書面報鎮主要負責同志審批。

  3、村主要幹部因公外出三天以內的,要向片長請假,同時必須電話報鎮政府辦公室。三天以上,書面報告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准,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時返回,必須電話報告鎮主要負責同志,並按時銷假。

  4、假期結束,必須按時或提前向批假人報到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作曠工處理。

  5、村一般幹部的請銷假,由各村黨(總)支部書記視情況直接批准。

  三、審計制度

  (一)村定額幹部的審計內容主要包括:任期內的各項指標完成情況、精神文明建設情況、社會事業發展情況、各項經濟收支、往來及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

  (二)村級定額幹部審計包含在職審計和離任審計兩個方面。在職審計,每年由鎮審計部門組織對5—6個村進行審計。村定額幹部提拔、換崗、調動、退職、離職都必須接受相關的離任審計。

  (三)審計結果作為村級幹部提拔、升降、輪崗的重要依據。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紀行為,按照規定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四、民主評議村幹部制度

  村幹部在做好工作小結的基礎上,每年向黨員、村民代表大會至少述職一次,然後由全體黨員、村民代表根據德、能、勤、績、廉及述職情況進行測評。

  測評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不稱職票超過30%的,由鎮黨委實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不稱職票超過30%,本人應提出辭職申請,如不自願辭職,則實行責令辭職。

  五、辭職制度

  村幹部辭職包括自願辭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三種類型。

  (一)自願辭職

  1、村幹部由於能力、身體及不能發揮專長等原因,要求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可以自願提出辭職。

  2、村定額幹部自願辭職,由本人向鎮黨委提出書面申請,鎮黨委在接到申請後15天內作出接受與否的答覆;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辭職,由本人書面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透過;村誤工幹部自願辭職,由本人書面申請,村黨組織研究答覆。

  (二)引咎辭職

  1、村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引咎辭職:

  (1)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的;

  (2)因盲目決策或違反決策程式給集體和群眾造成重大損失的;

  (3)由於工作不負責任,致使管理範圍內發生重大事件的;

  (4)個人品德、行為不端,或發生其它與領導幹部身份不相符的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

  2、符合上述四種物件的村幹部,應主動向鎮黨委遞交引咎辭職申請,鎮黨委在接書面申請後15天內作出答覆。

  (三)責令辭職

  1、村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責令辭職;

  (1)在全鎮綜合考評中,連續兩年處於全鎮末位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

  (2)連續兩年不完成鎮下達的主要經濟指標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

  (3)各村年度工作實績考核連續兩年在末位的分管負責人;

  (4)群眾公認度低,幹部考察民主測評結果連續兩年不稱職率超過30%,且測評結果與組織考察掌握的情況一致的;

  (5)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嚴重影響班子團結的;

  (6)符合引咎辭職條件,而本人不主動遞交辭職申請的。

  2、責令辭職由鎮黨委根據考核考察情況,集體研究決定,下發書面通知。

  3、責令辭職的村幹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內提出書面辭職申請,需經村民代表大會透過的,必須由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透過。

村幹部管理制度3

  第一條、工作例會制度

  1、駐村幹部每週五早上10:00在區召開周工作小結會。

  2、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

  3、主要任務:聽取駐村工作彙報,交流駐村工作經驗,研究推進工作的辦法措施。工作例會由駐村工作隊長和鄉黨委負責人共同召集。會後,要及時將上月工作情況報縣委黨建辦。

  第二條、工作報告制度

  1、駐村工作隊要建立掛幫工作臺賬,填寫辦理的實事、協調的專案、解決的問題等,掛幫工作情況每月報鄉同步小康辦。

  2、駐村幹部要堅持記錄民情日記,記錄辦理的實事、完成的具體工作等,每月初將上月工作情況報鄉黨委,遇重大事項隨時報告。

  3、駐村幹部要對本村《萬村千鄉網頁》的內容完善和更新,每週不少於上傳一篇駐村工作資訊(小羅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飛負責)。

  4、在4月30日前負責所駐村《村志》編寫初稿審定。

  第三條、考勤管理制度

  各村負責對駐村幹部的考勤管理。駐村幹部請假1天的,須經所駐村支部書記批准;請假2天的由鄉黨委審批同意;3天以上的,需報縣委組織部審批同意(轉載於:小龍文件網:包村幹部管理制度)。

  第四條、組織紀律制度

  嚴格實行“六不準”:不準干擾基層的正常工作,不準收受基層的饋贈,不準違規駕駛公車,不準工作期間飲酒,不準參加賭博活動,不準牽扯基層幹部的過多精力。

  第五條、考核管理制度

  駐村幹部與區包村幹部職工同管理、同監督、同考核。重點實行“十個一”考核管理:制定一個村級發展規劃,制定一個駐村年度工作計劃,建設一個發展型的村級班子,解決一批實際問題,化解一批矛盾糾紛,開展一次以上實用技術培訓,記錄一本民情日記,提供一份考勤記錄,撰寫一個工作總結,開展一次群眾滿意度測評。

村幹部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增強村幹部的職責意識和服務意識,充分調動村幹部工作的用心性和主動性,切實加強村級組織建設,規範村幹部隊伍管理,促進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根據《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市縣關於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村幹部,是指各村的村支兩委班子成員。

  第三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村幹部由鄉黨委、政府負責監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辦法

  第四條:各村級組織要保證正常運轉,所有村幹部要做到隨喊隨到。嚴格村幹部的請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書記(村主任)請假3天以上、其他村幹部請假5天以上的,要向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請假彙報,由黨政辦做好登記,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五條:村幹部要服從黨委政府的領導和駐村幹部的指導;及時準確傳達黨委政府的會議精神,按時完成黨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務。

  任期內,村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鄉黨委、政府給予免職或責令辭職,不辭職的給予停職,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理。從處理之日起,報縣財政停發其村幹部待遇,並按規定不得享受離任村幹部的各項優待政策。

  1、違法犯罪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

  3、私分、貪汙、挪用錢物;或拒不執行村級財務管理規定,造成村內群眾反響強烈的;

  4、決策失誤或嚴重失職造成所在村經濟發展環境極差、社會治安混亂、安全事故多發、群體上訪頻繁的;

  5、拉幫結派、製造矛盾,致使班子內部不團結造成工作癱瘓的;

  6、不履行工作職責,或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

  7、涉黃涉賭涉毒;或因生活作風問題造成極壞社會影響的;

  8、對抗上級的政策和決議,拒不理解鄉黨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場所打架鬥毆,謾罵領導,酗酒鬧事,無理取鬧,情節惡劣的。

  9、村支部書記(村主任)不假外出連續15天以上,其他村幹部不假外出連續20天以上的。

  10、連續兩年在村級禮貌績效考核中排行全鄉末名的;或適用上級制訂的一票否決政策應予以免職的;

  第六條:所有村幹部要持續通訊暢通,鄉里召開各類會議,任何村幹部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要做好筆記。遲到一次從年終補貼中扣10元,缺席一次扣30元(落實到人頭)。

  第七條:鼓勵村幹部在農業產業化、新農村建設、專案建設、招商優環等方面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村幹部,給予必須的獎勵。

  第八條:建立村主要領導述職制度,每年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應向鄉黨委、政府作一次述職報告。

  第九條:嚴格執行村務、黨務公開制度,規範村級財務管理,會計、出納分設,各村到鄉領款至少有兩名以上村幹部到場。村級財務每年集中會審四次以上,村級紀委委員要參與村級財務會審,審查簽字把關。財務會審結果要透過必須的形式向群眾公開,並及時向村賬鄉代管辦報賬。對不能及時上報村級賬務的村,鄉里一律停撥該村所有下拔資金。

  第十條:村幹部任職期間除享受上級的補貼外,年終各村績效工資與工作業績掛鉤。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鄉委員會、xx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村幹部管理制度5

  一、學習培訓制度

  (一)學習資料,重點是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實踐科學發展觀、以及十八大及十八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農村政策、法律法規、科學技術和業務知識及其它相關資料。

  (二)堅持理論聯絡實際的學風,結合工作實際,每年進行一次學習體會交流。

  (三)遵守學習紀律。集中學習期間,不無故缺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四)每月集中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於1小時,並做到集中學習與分散

  自學相結合,每月自學不少於4小時。集中學習時要有專人記錄。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週一要召開村務會,交流本週工作完成狀況,研究部署下週主要工作,並每年底前把工作總結和工作安排狀況報鎮包片幹部。

  (二)嚴格值班紀律,每一天值班原則上為坐班,值班時間為上午8點至11點半,下午2點半至5點半。

  (三)值班村幹部要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如實記載本村每一天工作運轉狀況。

  (四)嚴肅工作紀律。村幹部不得摸牌賭博,工作日中午不得飲酒。

  (五)村務議事實行民主集中制。凡屬組織人事、大額經費開支、群眾資產租賃、招標承包、重大決策等重要事項均須經過村兩委會群眾討論決定。按規定應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應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六)講究工作方法,嚴格依法辦事。做群眾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簡單粗暴,更不得采取打罵等強制手段。

  (七)語言禮貌,樹立幹部形象。工作日著裝整潔,服務熱情。不說違背政策的話、消極懈怠的話、傲慢無禮的話,注重禮儀,注重細節,不做有損幹部形象的事。

  (八)村幹部的請銷假。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幹部,務必持有病歷和書面請假條,一週以上的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審批。病假期滿,經診斷確需繼續休息的,務必重新辦理請假手續。

  2、事假:村主要幹部因私事請假,務必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3天以上的,向片長請假,7天以上的書面報鎮主要負責同志審批。

  3、村主要幹部因公外出3天以內的,要向片長請假,同時務必電話報鎮政府辦公室。3天以上,書面報告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准,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時回到,務必電話報告鎮主要負責同志,並按時銷假。

  4、假期結束,務必按時或提前向批假人報到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作曠工處理。

  5、村一般幹部的請銷假,由各村黨(總)支部書記視狀況直接批准。

  三、民主評議村幹部制度

  村幹部在做好工作小結的基礎上,每年向黨員、村民代表大會至少述職一次,然後由全體黨員、村民代表根據德、能、勤、績、廉及述職狀況進行測評。測評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不稱職票超過30%的,由鎮黨委實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不稱職票超過30%,本人應提出辭職申請,如不自願辭職,則實行責令辭職。

  四、辭職制度

  村幹部辭職包括自願辭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三種類型。

  (一)自願辭職

  1、村幹部由於潛力、身體及不能發揮專長等原因,要求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能夠自願提出辭職。

  2、村定額幹部自願辭職,由本人向鎮黨委提出書面申請,鎮黨委在接到申請後15天內作出理解與否的答覆;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辭職,由本人書面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透過;村誤工幹部自願辭職,由本人書面申請,村黨組織研究答覆。

  (二)引咎辭職

  1、村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引咎辭職:

  (1)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的;

  (2)因盲目決策或違反決策程式給群眾和群眾造成重大損失的;

  (3)由於工作不負職責,致使管理範圍內發生重大事件的;

  (4)個人品德、行為不端,或發生其它與領導幹部身份不相符的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

  2、貼合上述四種物件的村幹部,應主動向鎮黨委遞交引咎辭職申請,鎮黨委在接書面申請後15天內作出答覆。

  (三)責令辭職

  1、村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責令辭職;

  (1)在全鎮綜合考評中,連續兩年處於全鎮末位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

  (2)連續兩年不完成鎮下達的主要經濟指標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

  (3)各村年度工作實績考核連續兩年在末位的分管負責人;

  (4)群眾公認度低,幹部考察民主測評結果連續兩年不稱職率超過30%,且測評結果與組織考察掌握的狀況一致的;

  (5)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嚴重影響班子團結的.;

  (6)貼合引咎辭職條件,而本人不主動遞交辭職申請的。

  2、責令辭職由鎮黨委根據考核考察狀況,群眾研究決定,下發書面通知。

  3、責令辭職的村幹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內提出書面辭職申請,需經村民代表大會透過的,務必由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透過。

村幹部管理制度6

  一、學習制度

  1、村黨員幹部要按照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時事政治,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

  2、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由黨支部書記組織實施。要做到開會學習有點名冊、記錄簿、參學(會)者有筆記本,並認真做好筆記。

  3、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幹部必須按時參加,特殊情況要事先請假。無故缺席者村幹部每次扣處現金50元;遲到、早退者,村幹部每次扣處現金30元。

  4、集中學習研究工作,必須堅持理論聯絡實際的原則,有針對性地解決1—2個實際問題,並圍繞普遍性問題,開展討論分析,共同提高黨員幹部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工作制度

  1、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月召開一次幹部會議,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況,研究部署下月的主要工作。

  2、按規定實施村幹部坐班、帶班制度。每週一到週五,各班輪值一天,在村委會辦公室值班,由支部副書記負責具體考核值班情況。

  3、村上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因工作不實,造成工作失誤或嚴重影響的,扣分管幹部300元,安排工作不管不問不落實的一律扣500元,並報鎮紀委處理,連續2次,責令

村幹部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增強村幹部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充分調動村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規範村幹部隊伍管理,根據省、市、縣關於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落實好值班坐班制,原則上與鎮政府作息時間保持一致。所有村幹部正常上班時間應保持通訊暢通,特殊時期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坐班村幹部未經准許外出不在村的,一經發現第一次扣除當月績效3分,第二次6分,依次類推,全年超過3次的誡勉談話。

  落實好請銷假制度。村幹部有事外出兩天以上要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請假,並書面報黨建辦做好登記,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請假一天的向包片領導請假。會議及大型活動期間原則上不予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確需請假的(除病假外)第一次扣除績效6分,第二次7分,第三次8分,第四次由鎮紀委約談。

  對於不請假外出的,第一次扣除當月績效10分,第二次扣除15分,依此類推,連續不請假外出7天以上的由鎮紀委依據本辦法給予紀律處分。

  落實好工作職責。各村支部書記是落實工作任務的第一責任人,其他村幹部要按照支部書記的分工完成好各項工作。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每1次1項工作任務扣當月績效3分,第2次累計翻倍扣,依此類推。如影響全鎮進度的,對支部書記和責任村幹部給予通報批評,並扣除當月績效15分。

  落實好會議制度。會議通知到村書記,由村書記安排落實。村幹部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席,會議請假的須有書面假條。遲到、早退1次扣2分,影響會場秩序1次扣3分,未做好會議筆記1次扣3分。以上情況如發生第2次扣分翻倍,第3次通報批評,第4次誡勉談話。

  對於無故缺席會議的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12分,並作出書面檢查;第三次由鎮紀委處理。

  村支部書記對本村安全穩定負總責,要積極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群體性的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報告的同時主動想法化解矛盾;對於久拖不決的、重視不夠的,年底取消評先選優資格。

  村幹部要在鞏固脫貧成效、產業發展等方面發揮模範帶頭作用,每村至少要有一個規範運營的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每年不低於20000元,對於完不成任務的村,按照缺多少補多少的原則,由支部書記負責分配補齊,補不齊的從村幹部績效工資中扣除。

  做好各類迎檢工作。迎接上級檢查要迅速行動,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不能拖拖沓沓,敷衍塞責,甚至逃避檢查。迎接各級檢查受到好評的,涉及村所有村幹部按照縣、市、省檢查1次分別按照1分、3分、6分進行獎勵;對迎檢不力、工作不到位的涉及村幹部1次扣5分。

  在年終村級工作考核排名倒數和在省、市組織的重點工作督導檢查中(如:基層黨建、脫貧攻堅、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綜治維穩、全域無垃圾等工作)被上級通報批評,影響全鎮考核結果的,村“兩委”班子績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年終考核不進行評先選優,所有村幹部扣發當月全部績效。

  村幹部要積極轉發鎮微信微博公眾號所釋出內容,對於轉發及時的村幹部及村在年底評先選優中予以加分。

  對於違反以上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的,情節嚴重的進行誡勉處理;對於在示範點建設、年終考核連續兩年排名倒數第一的村支部書記將實行末尾淘汰制。

村幹部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姚伏鎮幹部管理,落實“專事、專人、專職、專責”,在全鎮大力弘揚“實、細、快”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推動全鎮各項工作快速協調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幹部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制。幹部務必服從站所長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鎮長及書記負責。

  二、鎮分管領導及站所、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對書記、鎮長及黨委、政府會議安排的重點工作要在3日內拿出具體思路、具體措施,措施要有針對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時限、有獎罰標準,原則上誰分管的工作誰安排,主要領導只做強調。

  三、各站所長管理

  1、遵守姚伏鎮制定的各項工作制度。

  2、務必毫無條件地堅決執行鎮黨委、政府會議的決議、決定,立說立行,想方設法,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3、對書記、鎮長和分管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在3日內務必採取措施加以落實,並將落實狀況、存在的問題及時報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領導彙報,再同分管領導一齊向鎮長或書記請示彙報。

  5、就本站所工作用心主動地向黨委彙報,並提出合理性、建設性、超前性意見,供分管領導和鎮長、書記參考。

  6、如因工作不用心、不主動,推諉扯皮,造成工作延誤,將嚴厲追究職責人職責,給予停職處理。

  四、各村領導班子管理

  1、創新環境。各村主要負責人要與本村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幹部之間要相互配合、互相幫忙、相互團結、相互補臺,努力營造相互關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援和諧相處的氛圍,減少內耗,嚴禁鬧無原則糾紛,如造成工作被動或較大負面影響的做待崗處理。

  2、千方百計地調動本村幹部的工作用心性和主動性,鼓勵和支援幹部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提出申請,提交黨委會議研究決定,視情節做出一個月到半年的待崗處理:

  (1)鬧矛盾、挑起糾紛,造成本村班子不團結的;

  (2)不服從主要負責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執行的;

  (3)消極怠工,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的;

  (4)工作不負職責造成損失或工作失誤的。

  五、鎮幹部工作管理制度

  1、幹部實行上班考勤簽到制,任何人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曠工,請假需填寫請假條或公事通知單,任何人不得代請或電話請假,確有特殊原因事後務必履行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對待。

  2、幹部在工作期間,不得喝與工作無關係的酒,不得進行娛樂活動,工作時間外,也不得聚眾酗酒,一經查出,除進行批評外,還要在機關幹部會議上做檢查。

  3、幹部不得參與賭博和不正當的行為活動,如上班或休息期間喝酒或參與賭博。一經發現或被群眾舉報,是領導的,給予紀律處分,並向縣紀委報告進行處理;是一般幹部的停職反省,做出深刻檢查,在全體幹部大會上通報批評,並根據情節進行嚴肅處理。

  4、幹部要熱情服務,對來辦事群眾要耐心,嚴格按制度辦事,無論在重點建設專案工地、辦公室,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熱情、耐心,不能推諉塞責,儘量當即解決,如不能解決的,應說明原因,承諾解決期限。凡因工作作風被縣有關部門通報、曝光的或引起群眾上訪造成惡劣影響的,按待崗處理。

  5、鎮內各辦公室公共固定財產和易損物品,由鎮黨政辦公室統一購置、合理調配,由財經所統一造冊登記,交各站所及專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員變動將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損壞流失,如有損壞流失,由各站所負責人和具體使用保管人員賠償。

  6、加強安全保密工作。辦公室檔案(個性是秘密檔案)不得隨意傳閱,嚴格按程式辦理。公章、介紹信、檔案頭紙等要妥善保管。辦公室廢紙一律火化處理。因傳謠或洩密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7、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事故工作。個性是在值班時間要加強防範。

  8、要提高警惕,嚴防破壞財物現象發生,如發現可疑人員要嚴加盤問,發現壞人壞事及時檢舉揭發。對沖擊政府機關,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要給予堅決打擊。

  9、幹部要持續通訊聯絡暢通,個人行動電話及住宅電話號碼如有變更,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登記,鎮領導要保證24小時通訊聯絡暢通。凡因聯絡不通,對工作造成重大影響的,將視其情節從重處理。

村幹部管理制度9

  一、學習培訓制度

  村級幹部必須參加省、市、縣及鎮組織的各種培訓和學習,要做到不缺席、不懈怠,同時還應自覺學習和工作密切相關的政策法規,以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學習情況和相關筆記由鎮組織辦定期檢查。

  二、工作目標責任制度

  鎮黨委、政府年初與村(社群)簽訂目標責任書,村支兩委根據鎮黨委、政府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聯絡本村實際,制定年度目標和工作計劃,並量化到人,責任到人,兌現獎懲,與村幹部年終考核、目標獎勵掛鉤。鎮村兩級分別在每季度檢查一次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原則上,村支兩委每月向鎮黨委、政府專題彙報工作一次,堅持每季度向黨員大會和村民議事會通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並虛心聽取黨員群眾意見建議,積極完善相關工作。

  三、會議制度

  (一)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堅持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開的例會。村支兩委要在例會後即刻召開會議,總結前期工作,傳達鎮黨委、政府工作要求,安排下一步工作,會議應有全體村民小組長參加,並作好記錄。各黨支部要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組織召開好每月的村民小組議事會和村民議事會,及時上報情況,落實議決事項。

  (二)進一步改進會風會紀。參會人員不得在會場內打瞌睡、交頭接耳、讀書看報、隨意走動或做其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手機必須關閉或調為振動狀態,不得在會場接打電話。

  四、工作日製度

  (一)嚴格執行坐班制度,即: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各村(社群)要製作今日值班告示牌,註明值班人員及聯絡電話。值班人員要填寫好值班記錄,遇到重大問題要在第一時間報告相關領導,未值班人員要深入各自責任區開展工作。值班人員須負責辦公室內外環境衛生,並完成鎮村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

  (三)上班時間嚴禁任何形式的賭博或娛樂活動,嚴禁中午飲酒,嚴禁在公眾場合參與帶“彩頭”的棋牌活動。

  (四)鎮村兩級建立完善考勤制度,鎮組織辦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並作為村支兩委和村級幹部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對於未按要求執行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查情況定期全鎮通報。

  五、請銷假制度

  村(社群)黨支部書記或主任因病因事須請假的要向鎮主要領導請假,其他村幹部因病因事須經村黨支部書記同意後,方可請假。3天以上(含3天)請假需有書面請假條,相關領導簽字後交黨政辦備案,假滿後按時銷假,未按程式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無故曠工。

  六、財務管理制度

  村級財務開支要由經辦人簽字、村主任審批、村黨支部書記稽核、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查後入帳並進行公示。較大開支應經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決定,重大開支要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透過並進行公示。村“兩委”換屆前,鎮政府對村幹部進行任期審計,並將審計結果公佈於眾。

  七、村務公開制度

  堅持每季度的第一個月10日前公示上季度的村務情況,(公示內容應包括:1.村民議事會召開、議決情況;2.村上財務收支情況;3.優撫和救災救濟款物發放情況;4.村集體經濟相關情況;5.上級黨委、政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重大決策情況;6.村幹部工作目標、工作進度情況等。要求版面整潔、內容真實完善。

  八、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村黨支部印章一般由村黨支部組織委員負責保管,村民委員會印章一般由村文書負責保管。日常工作使用印章,村黨支部組織委員、村文書須經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同意後方可蓋章。重大事項使用印章,應在相應會議作出決定後,經相關組織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將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備查。

  九、檔案管理制度

  按照檔案管理的規定,建立村務檔案,及時收集整理有關檔案、資料、會議記錄等。檔案實行分類歸檔,專櫃存放,專人保管。

  十、幹部考評獎懲制度

  (一)按照科學發展觀和三嚴三實的要求,從領導班子、黨員幹部隊伍、工作機制、工作業績、生活作風、工作作風、服務態度、辦事效率和群眾反映等方面對村級班子和個人進行考評。其中將落實上級組織要求和工作任務以及村級組織承諾事項完成情況作為考核主要內容。

  (二)對村幹部的考評由鎮黨政辦、組織辦具體組織實施,年終進行一次。考評人員由全體黨員、村民議事會成員和群眾代表組成,採取集中考評和隨機抽查的方式,最後由鎮黨政辦、組織辦集中彙總後報鎮黨委評定等次和公示,並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

  (三)考評結果與村級班子年終評優和村幹部的報酬、獎懲、任用直接掛鉤。對考評優秀的村幹部,予以一定獎勵;對考評基本稱職的村幹部,由鎮黨委指派專人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整改;對考評不稱職的村幹部,責令辭職或啟動罷免程式。

  十一、幹部聯絡群眾制度

  (一)認真落實黨員聯絡和服務群眾制度,按期走訪群眾、收集意見建議、化解矛盾問題。

  (二)堅持鎮、村、組三級分級處理解決問題的機制,及時處理解決群眾反映的、村組職權範圍內的問題,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不得瞞報、遲報、漏報。

村幹部管理制度10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聯村聯戶為民富民行動,幫助幫扶村及貧困戶加快脫貧致富奔小康步伐,進一步密切黨群、政群、幹群關係,特制定本制度。

  一、幹部駐村實行分期分批、定期輪換。單位已在所聯絡村設立了幹部駐村點,並結合村情和單位實際,制定了靈活多樣的幹部分期分批駐村計劃,合理安排駐村幹部,每期確定1名幹部駐村開展工作,每期駐村時間不少於7天,確保長流水、不斷線。

  二、駐村幹部要牢記自身職責,聯絡協調搞好單位與村、幹部與戶之間的相關事宜,記錄工作日誌,書寫學習筆記和民情日記,及時反映情況、報送工作資訊。

  三、駐村幹部指導和協助村級組織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並把發揮基層組織的職能同村民自治有機結合起來,不斷創新農村基層社會管理。

  四、駐村幹部深入瞭解和掌握農民生產生活狀況和農村熱點、難點問題,帶著感情主動與基層群眾交朋友,尤其是與困難群眾交朋友,及時反映農民群眾的思想動態和社情民意,總結好做法好經驗,為單位雙聯工作決策當好參謀。

  五、駐村幹部幫助聯絡村理清發展思路,根據制定的聯村五年工作規劃和年度脫貧致富計劃,協助解決困難和問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幫助特困戶分析致貧原因,幫助建立增收臺賬,做到底數清楚、任務明確、措施具體。

  六、駐村幹部要注意透過座談交流、發放資料等形式,深入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與群眾談日常生活、談實際問題、談政策,回應關切,解疑釋惑,引導群眾正確對待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做到心中有大局、有法紀、有理性。同時協助村級組織全面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各項惠民政策,切實做到公正、公開、公平,堅決杜絕優親厚友等現象。

  七、駐村幹部重視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深入細緻地做好理順情緒、疏導思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彙報,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

  八、駐村幹部積極配合鄉村兩級組織開展勞動技能培訓,引導群眾轉變觀念,動員農村富餘勞力積極走出去實現異地就業。

  九、幹部駐村期間,準確掌握確定的專案建設進展情況,認真做好駐村日誌和幫扶工作日誌記錄,每次下村的工作內容需登記備案。

  十、幹部駐村期間,動真情、辦實事、解難題,真正做到聯村聯戶連心,為民富民親民,樹立幹部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

  十一、駐村幹部原則上吃住在村辦公場所,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負責,確保駐村幹部能夠在村上靜下心開展工作。

  十二、駐村幹部在幫助、指導、督促、協調村上開展工作的同時,更要注重掌握開展群眾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強與群眾的互動和交流,增進與群眾的感情,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著力提升服務效能,努力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特別要解決好一批難度較大、涉及人員較多、群眾反映普遍的問題,做到群眾有困難、幹部在身邊,群眾有要求、幹部有行動。

  十三、聯村單位將幹部駐村工作納入職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工作紮實、成效明顯的個人及時進行表彰,作為單位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十四、對駐村不到位、工作不認真、群眾滿意度不高的個人及時通報批評,對因工作失職而發生群體性矛盾、糾紛和重大問題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十五、單位將採取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訪等形式,加強對幹部駐村工作的監督檢查,嚴防駐村工作圖形式、走過場。

村幹部管理制度11

  一、適用物件:

  各村兩委幹部。

  二、追究範圍:

  各村兩委幹部在工作活動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進行問責。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和鎮黨委、鎮政府的各項規章、制度及鎮黨政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實施的工作事項落實不力,造成一定影響和後果的;

  2、在貫徹落實重大事項決策和管理上不能與鎮黨委、鎮政府保持一致,獨斷專行,自搞一套,造成一定影響和後果的;

  3、對當前重大工作事項(精準扶貧工作、矛盾糾紛調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計劃生育等重大工作事項)思想不重視,認識不到位,對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認真進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極應付,影響全鎮各項重大工作整體水平的。

  三、追究方法及程式

  進行問責時,先由駐村幹部和分管領導對追究人提出意見,聽取當事人口頭或書面解釋,再提請鎮黨政班子集體審定予以問責。

  1、每發生一起被追究的事項,首先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再由鎮紀委對班子成員進行誡勉談話,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2、凡因工作推進不力的,實行連帶責任追究,分管該項工作的村幹部以及村書記主任都必須進行問責;

  3、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三次或三次以上的、被誡勉談話兩次或兩次以上的幹部將扣除當年度績效工資,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4、凡年度內有此類情況發生的村取消當年單位評先資格;

  四、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村幹部實行輪班制度,確保每天有人在村辦公場所值班。由鎮紀委負責督查,發現1次不按時到位,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二)請銷假制度。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向鎮主要領導以及駐村組長報告;其他村兩委幹部因公因私請假,必須向駐村組長以及村書記主任報告。若不按要求履行請假和報告程式的,每查處1次,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三)會議制度。所有村幹部必須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集的會議和重大活動,無故缺席1次或累計遲到2次的,將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四)資訊報送制度。各村必須於規定時間內報送相關資訊材料,逾期1次不報者,將對村分管幹部以及村書記主任進行通報批評。

  (五)應急制度。村幹部必須保持資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接到通知必須按時到位。打電話不接、不回者,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五、重大事項問責制度

  (一)矛盾糾紛調處工作

  矛盾糾紛調處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各村要及時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因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不力,造成群眾赴鎮、縣、省上訪的,將按以下問責辦法進行處理。

  1、各村每發生1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通報批評,並扣除1個月績效補貼;各村三個月內連續發生2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進行誡勉談話,並扣除2個月績效補貼;各村三個月內連續發生3人次赴鎮上訪的案件,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村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撤職、村委會主任進行停職。

  2、每發生1人次到縣上訪或到省上訪案件,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村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撤職、村委會主任進行停職。

  (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

  根據鎮衛生檢查組每週抽查結果,每月彙總統計,月排名後3名的村委會,第一次進行通報批評,第二次(連續)進行誡勉談話,第三次(連續)實行黨紀組織處理。

  (三)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嚴格執行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責任追究有關規定,對造成我鎮計生工作被動局面的,不完成鎮下達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各項任務的,視情況給予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黨紀、政紀,停薪、停職、撤職等處分。

  (四)精準扶貧工作

  各村兩委幹部不履行職責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責任追究。

  1、貫徹上級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不到位、落實上級有關要求打折扣的;

  2、幫扶工作不到位,貧困戶幫扶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貧困戶應享受而未能享受教育、醫療、住房等相關扶持政策的;

  3、擅自調整資金使用範圍、標準,變更專案內容或者不按規定程式開展扶貧工作的;

  4、強令、指使、授意下級單位或者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審批、安排、驗收扶貧資金專案的;

  5、在檢查驗收和交叉檢查中,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的;

  6、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

  六、紀律要求

  1、堅持集體決定高於一切,千方百計將決定落實到自己的行動之中,共同維護組織的形象。

  2、堅持盡心盡責,團結互助,既努力抓好、維護好鎮委鎮政府各項工作,又相互支援、幫助,共同構建和諧。

  3、堅持發揮主觀能動的作用,勤奮認真,儘可能避免因其他因素對工作的影響,儘可能減少失誤,避免不該有的風險產生,及時發現並糾正錯誤,減少損失,爭做稱職、優秀的合格幹部。

村幹部管理制度12

  一、學習制度

  每週一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召開一次村兩委會議,研討一週的工作安排,帶領村兩委幹部學習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每月初及時召開村計劃生育例會。村幹部在參加會議時,應自覺遵守會場紀律,不得遲到早退,請假要履行手續,開會時保持會場安靜,並做好記錄備查。

  二、坐班辦公制度

  村兩委幹部實行輪流坐班和值班制度,處理日常事務和接待群眾來訪。每天保證至少有兩名村幹部在班,實行簽到制和八小時工作制。坐班人員和時間保持相對固定,並向群眾公開。坐班幹部公佈聯絡電話,保證在坐班時間內及時解決村事務。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村幹部坐、值班到位情況,檢查結果在黨支部會上通報,並將村幹部坐班辦公情況列入鎮黨委對村幹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中。

  三、請銷假制度

  村幹部因事、病等,不能參加學習、會議的,須向村黨支部書記請假。因事外出3天以內的,由各村聯絡領導批准;請假3天以上,需具備書面請假手續。村幹部全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

  四、述職述廉制度

  村幹部述職述廉每一年進行一次。參加會議的人員由村幹部、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組成。村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向參會人員報告半年來的主要工作進展情況、所取得的成效、廉潔自律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後的工作計劃,同時進行群眾滿意度測評。

  五、獎懲制度

  1、實行村幹部崗位工作千分制目標考核制度。按《吳山鎮村幹部千分制目標考核制度》內容,鎮組織辦會同有關部門,年終對村的農業、安全、維穩、基層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將季度督查情況和年終考核情況與每年一次的村幹部民主測評情況進行綜合考評,所得分數為村當前年度的目標考核綜合得分,綜合考評結果將作為村幹部獎勵報酬兌現的主要依據。

  2、按時完成鎮黨委政府安排佈置的各項工作,按要求及時上報鎮上的各類材料、報表。未及時完成和上報的,需加強力量,限期完成。

  3、對禁燒、防洪、嚴打、拆遷等臨時性工作和重點工作進行專項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結果要進行通報,並與年終獎勵報酬掛鉤。

村幹部管理制度13

  為了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範幹部工作程式,轉變幹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幹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幹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各級幹部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第三條各級幹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嚴禁鋪強浪費。

  第四條嚴格執行每月8日黨員學習議事日製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並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年內,學習筆記不少於2萬字,撰寫心得體會和調查報告不少於6篇,逢雙月28日上報鎮黨委辦公室進行調閱。對不及時上報的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並限期整改。

  第五條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如遇特殊情況,由本人向鎮黨委、政府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50元、請假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3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20元。

  第六條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範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第七條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社財務嚴格按規範化管理運轉,並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第八條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做到勤政為民。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摸排解決。

村幹部管理制度14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村級幹部管理,不斷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設紀律嚴、作風硬、能力強的幹部隊伍,切實推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村社幹部在鄉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2、村社幹部對本村各項工作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不得推諉。

  3、鄉上實行包村責任制,各村社幹部要向本村包村幹部負責,受包村幹部的直接領導。

  4、村社幹部要時刻保持24小時開機,尤其是在防汛、防火、防疫等特殊工作期間,村社幹部務必要保障資訊暢通,發現一次關機者(以1小時為界限),給予處罰50元。

  5、按照目標責任制有關規定,鄉上對各村工作進行安排和分配,村社幹部在時限要求內負責落實到位。

  5.1、凡村社上的各種上報數字、報表,各村社幹部要認真稽核、簽字,並對數字負責。

  5.2、凡鄉上要求的各種上報數字、報表、表冊,各村社幹部要按時保質完成,對不按時上報者處罰100元,且責任自負。

  5.3、對弄虛作假上報者,視具體情況,黨委、政府將給予嚴重處罰或免職處分,並且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各村要建立值班制度,村委會陣地要長期有專人值班,切實做好糾紛調處,矛盾排查,積極化解處理群眾中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保持鄉、村社會大局穩定。

  7、村社幹部要堅持請示彙報制,特別是重大事項必須上報鄉黨委、政府,得到批准方可進行,嚴禁擅自做主,否則,後果自負。

  二、請銷假制度

  1、村社幹部因公或因私外出,必須堅持請假制度,無故不請假者,按曠工處理,扣除日工資。

  2、支部書記、村村長請假,要徵得包村領導同意後,由鄉上主要領導審批。

  3、凡鄉上召開的鄉村社幹部會議,村社幹部必須按會議通知的範圍按時參加。書記、村長因故不能參加的,必須提前向鄉主要領導請假,否則按曠會論處。每次曠會扣100元,連續三次不參加會議的除罰款外,要在鄉村社幹部大會上檢查。

  4、村社幹部請假期限滿後,要及時到鄉上銷假,否則,以曠工論處。

  三、廉潔自律制度

  1、村社幹部必須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年終支部書記、村委會村長要向鄉黨委、政府做述職述廉報告,做到清正廉潔。

  2、村兩委會所有幹部每年參加一次村黨支部組織的民主生活會,查詢問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3、堅持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事項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召開村社幹部會、群眾會,透過一定程式,徵得群眾同意後方可實施。

  4、村社幹部要公開接收群眾監督,自覺推行黨務、村務和財務“三公開”。

  5、村級財務收支必須實行村村長,書記“雙審雙籤”制,並堅持每季度公開一次財務收支情況,年終進行一次清理兌現。

  6、村社幹部要嚴格遵守鎮上相關規章制度,嚴禁賭博、訩酒、參與迷信活動、打架鬥毆和其他違規行為自覺約束,規範言行。違反者按制度要求予以處理。

村幹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調動村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鬥力,規範和加強村級班子建設,促進村級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根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村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村幹部,指由財政發放工資的行政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文書等村級工作人員,不包括市選派的掛(兼)職幹部。本辦法適用於村幹部年度考核。

  第三條考核的原則:(一)客觀公正原則;(二)真實準確原則;(三)注重實績原則;(四)群眾公認原則;(五)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原則;(六)量化考核與綜合考核相結合原則;

  第四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原則,村幹部的考核由鎮黨委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村委會班子考核情況進行備案管理。

  第二章考核內容

  第五條考核分平時工作考核和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

  (一)平時工作考核。平時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村“兩委”班子和村幹部對於鄉黨委、政府安排的各項階段性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由鄉黨委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平時工作考核辦法,並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和平時掌握情況,以百分制進行量化考核。

  (二)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目標責任制考核主要包括實績考核、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和民意調查等。民主測評、民意調查是指對村“兩委”班子和村幹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綜合調查、分析評價。

  第六條村“兩委”班子的民主測評主要從思想政治建設、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五個方面進行測評。

  第七條村“兩委”班子和村幹部的民意調查指標為:依法辦事和黨務、村務、財務公開情況;服務群眾和辦事效率情況;公眾形象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開展樹文明新風情況;扶貧幫困情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情況;群眾信訪處理情況等。

  第三章考核程式

  第八條成立考核機構。在對村級班子及村幹部進行年終考核前,將成立專門機構,對考核工作做出專門安排組織考核人員認真學習,掌握考核及有關計分辦法。

  第九條召開村級考核大會。村級考核大會由村黨支部負責人召集,鎮領導主持。參會人員包括聯絡包村的鎮幹部、村“兩委”班子成員、全體黨員、村民代表等。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80%以上。

  第十條公開述職。先由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及其他村幹部依次就履職情況進行個人述職。

  第十一條民主測評。在總結工作、述職述廉的基礎上進行。

  參會人員對村“兩委”班子按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對村幹部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分別進行無記名投票(不識字人員可根據本人意願委託他人填寫),再由考核組計算民主測評得分。其計算公式為:村“兩委”班子民主評議得分=(“好”票數×1+“較好”票數×0.8+“一般”票數×0.6+“差”票數×0.4)/總票數×100;村幹部民主評議得分=(“優秀”票數×1+“稱職”票數×0.8+“基本稱職”票數×0.6+“不稱職”票數×0.4)/總票數×100。棄權票不計入總票數。

  第十二條個別談話。主要是深入瞭解村級班子建設情況和村幹部德才素質及表現。

  隨機確定部分參會代表進行個別談話,談話面不得低於參會人員數的30%,參會人數少於20人的,談話面要達到50%以上。個別談話的結果應作為考評組評分及最終村級班子和村幹部評先評優的依據之一。

  第十三條民意調查。在全村範圍內,隨機確定部分農戶進行入戶民意調查,瞭解村民對“兩委”班子和村幹部履職情況的反映。一般採取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

  接受民意調查的黨員群眾根據調查問卷所列專案,按照滿意、較滿意、不滿意、不瞭解四個等次,對村“兩委”班子和村幹部履職情況進行評價。不識字人員可根據本人意願委託他人填寫。民意調查得分的積分系數分別為1.0、0.8、0.2、0.5,其計算公式是:民意調查得分=(“滿意”票數×1+“較滿意”票數×0.8+“不滿意”票數×0.2+“不瞭解”票數×0.5)×100/調查人數。

  第十四條目標責任考核。對照村“兩委”班子年初簽訂的工作責任書進行逐項考核。

  第四章考核結果及運用

  第十五條村“兩委”班子和村幹部的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實行結構百分制量化考核,按平時考核佔20%,民主測評得分佔20%,民意調查得分佔10%,目標責任制考核得分佔40%,鄉領導評分佔5%,考核組評分佔5%的比例計算。

  第十六條村級班子和村幹部考核等次按考核最後得分確定。綜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為好班子或優秀村幹部,70—89分(含70分)的為較好班子或稱職村幹部,60—69分(含60分)的為一般班子或稱職村幹部,60分以下的為差班子或不稱職村幹部。村級班子優秀等次的比例不超過全鄉行政村總數的30%,村幹部中優秀的比例不超過全鄉村幹部總數的20%。第十七條考核結果運用。考核等次作為村級班子和村幹部評先評優、獎勵懲戒和組織調整的主要依據,並與村幹部的年終考核和報酬待遇相掛鉤。村幹部工資中獎勵工資部分,根據考核等次,按規定標準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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