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採購管理制度
學校採購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採購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採購管理制度1
一、辦公用品由總務處實行集中統一採購。學校辦公用品的採購必須堅持“計劃、適用、透明“的原則,採購原則上實行各部門學期初按工作需要的計劃,基本一次購買到位。中途確需購添物品,由購添部門事先提出購買申請,按照審批的程式,統一購買。由各科室填寫《物品採購申請單》,提出申請,註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填寫專案應完整、準確。
二、採購的申請和審批都要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力爭少花錢多辦事。1000元以內(含1000元)的購置,由各科室主任填寫申請、經分管副校長稽核後交由總務處採購。1000元以上的購置,經學校領導班子會研究批准。(除開學初期統一採購辦公、教學用品以外)
三、物品採購由總務處負責辦理,採購必須嚴格按照區採購辦檔案精神執行。購買專業性強、科技含量高或效能、用途特殊的物品時,吸收專業人員或使用人員直接參與。採購人員應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考察市場,採用詢價機制,所購物品物美價廉,並對所購物品的質量和價格等負責。
四、凡是納入政府採購的專案,無論數額大小,一律嚴格按照區政府集中採購制度執行。未納入政府採購專案的需根據區採購辦相關檔案執行。
五、物品購置後,採購人員及時將實物交給保管員,做好入庫登記或固定資產登記,有關人員要在票據和購物清單上簽字。
六、採購結算要及時,一次一清。採購一週內,採購人員負責將相關票據和清單按本校報銷管理制度執行,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結算的',也必須在十五天內履行清單的稽核簽字手續,日後憑規範的清單辦理相應的票據報銷。
七、校長、副校長、各科室負責人和採購、經辦、保管等有關人員,要嚴格執行採購制度,照章辦事。個人簽字要認真稽核,逐級簽字,逐級負責。
八、不符合上述制度的採購行為,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後果由經辦者個人負責。
學校採購管理制度2
一、請購
1、各科教師凡要採購教學用品、教學裝置等,均應填寫物品採購申請表。特殊情況應事先徵得校長或總務主任同意後,並及時補填物品採購申請表。
2、各班主任一般應在開學初制定採購計劃,報總務主任統籌安排。
二、審批
凡請購學校辦公用品者,均應由學校校長審批。
三、採購
1、購買儀器、裝置、材料等各種物品,由總務處按計劃統一購買,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買。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自已購買時,須經校長批准,由總務處驗收入庫。
2、採購員必須憑領導審批的物品採購申請表採購,特殊情況,如:教學儀器裝置可選派內行的同志協助採購,並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3、採購員必須認真負責,確保採購用品的質量,採購的用品必須交總務人員驗收、登記、保管。
4、採購員不得將未進庫的物品交請購者使用。
四、驗收
保管員必須嚴格稽核物品採購申請表、發票與採購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後驗收簽名,並登記造冊。
五、報銷
採購員向出納報銷時,發票應有采購員的經辦簽名,保管員的驗收簽名及學校領導的籤批,同時要把物品採購申請表一齊上繳,出納員方可給予報銷。
六、領用
1、所購物品,必須實行登記入帳制度,屬固定資產類要填寫固定資產增加憑證,屬低值易耗品要由學校保管員登記入帳後再領用。所購物品要切實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2、凡屬易耗物品,以不浪費為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經總務處批准向保管室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七、借用
凡屬耐用性物品,都應填借條或借用物品登記表,期限一到應及時歸還。
1、校內教職工或科室借用,由校長審批出借。
2、校外單位或個人借用,須經學校領導審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3、若出現人為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每學期結束時,教職工向保管室借用的東西應全部歸還,否則不得辦理離校手續。
八、維修
1、各科室、年段(班級)應在期初和期末按時把財產損壞情況書面報送總務處(或保管員),以便及早統一安排維修。
2、學校財產的大宗維修一般安排在假期進行,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3、未經學校許可私自安排維修的,維修費用自付(特殊情況除外)。
學校採購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落實食品原料的溯源,提高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水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根據《安微省食品索證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專職人員負責食品索證及臺賬記錄等工作。
二、進行採購索證和進貨驗收的食品包括:
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調味品、米麵及其製品等);
②食用農產品(如蔬菜、水果、豆製品、豬肉、禽肉等);
③食品新增劑(如亞硝酸鹽、酵母、色素等);
④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必須索證的其他產品。
三、到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採購,並現場查驗產品一般衛生狀況和包裝、標識,購買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
四、從固定供應商採購食品時,索取並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與供貨商簽訂保證食品衛生質量的合同。
五、採購食用農產品時,索取銷售者或市場管理者出具的購物憑證。
六、採購生豬肉時,查驗確認為定點屠宰企業屠宰的產品及檢疫檢驗合格證明,並索取購物憑證。採購其他肉類查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並索取購物憑證。
七、採購的食品在食品入庫或使用前要核驗所購食品與購物憑證,符合後經驗收人員簽字認可後入庫或使用,對驗收不合格的食品註明處理方式。
八、妥善保管索證的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不塗改,不偽造,其儲存期限不少於食品使用完畢後6個月。
學校採購管理制度4
為加強對學校採購大宗物品的內部控制和管理,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採購小組成員應當廉潔自律,嚴守工作紀律,嚴禁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接受供應商禮金、禮品及宴請。
2.採購部門所有采購必須按預算計劃、組織進行採購,確定採購方式、詢價議價、擬定採購合同,按照採購流程、規範採購活動和驗收程式。
3.對大宗採購專案或維修工程要成立驗收小組,特殊性、臨時性急需購買的物資需申報調整預算,並完善相關手續,再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
4.對大宗裝置、物資進行採購必須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成立學校相關人員組成的採購工作小組,形成各部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加強對各個環節的控制。
5.對小額的零星採購,按照“比質比價、貨比三家”詢價原則確保公開透明,降低採購成本。
6.分管領導負責稽核採購合同、採購價格,監督驗收入庫和完善採購計劃。
7.財務室負責稽核採購方式、發票真偽和付款結算。
8.採購完畢必須做好採購資料的存檔、備份工作。
學校採購管理制度5
一、 食品新增劑的採購
1. 各分公司及採購部採購食品新增劑前必須向生產品控部進行申請備案,經備案批准後才可實施採購。
2. 採購食品新增劑時必須向供貨商及經銷商索取經營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影印件和進貨票據,留存備查。
3. 產品標籤上應有衛生許可證編號、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沒有使用範圍、使用劑量等說明內容的新增劑不能購買和使用。
4. 嚴禁採購、存放、使用亞硝酸鹽。
二、 食品新增劑的使用
1 入庫檢驗
1) 每次進貨時庫管應按照《原輔料驗收標準》實施檢驗,並應注意所進食品新增劑必須有包裝標識,標識內容包括:品名、產地、廠名、衛生許可證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保質期限、使用範圍與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標識上應明確標示“食品新增劑”字樣,檢驗合格後填寫進貨檢驗記錄,不合格者退回。
2) 新增劑感官應具有新增劑本身應有的顏色、形狀等。
3) 要求提供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做到證書齊全,標註規範,帳物相符。
4) 新增劑應密封,置於通風、陰涼、乾燥處,嚴防光照、受熱,禁止與有毒物品混合存放。
2 稱量使用
1) 食品新增劑必須使用國家批准中允許使用的品種和在標準的範圍內使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GB2760《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標準》要求進行使用。
2) 使用人員每次稱量新增劑時,應注意新增劑的`包裝標示,保質期限、嚴格按照標識規定的使用範圍與使用量、使用方法進行使用,稱完之後應填寫《食品新增劑使用記錄表》。
3) 使用時應嚴格按照配方稱量,嚴防多稱或混入其他雜物,稱量完後應放在專用容器內,並標示清楚,以防誤用。食品新增劑要做到專人負責使用、保管、儲存,稱完之後應填寫《食品新增劑使用記錄表》。
學校採購管理制度6
第一章原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學校的採購行為,加強學校的物資採購管理,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採購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著對學校負責、降低採購成本的目的,加強對物資採購的管理工作,使採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督、質量檢驗等工作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
第三條採購原則
1.採購過程實行“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採購原則;
2.採購實行“三審一檢”(即購物用款初審、複審、審批,合同初審、複審、審批及質量檢測)的控制原則;
3.採購組集體詢價採購原則;
4.避免單一品牌、單一來源採購原則;
5.採購過程監督原則。
第四條屬於政府採購的專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省實施辦法》、《省自主創新產品政府採購的若干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五條物資採購按照“先考察,再比較,後確定”的程式進行,對所購物品至少要考察三個以上廠家的同類產品。從質量、價格、售後服務等方面進行認真比較,充分論證,確定所購物品。
第六條工程基建類採購由學校統一管理,各校區、處室、中心提出方案,基建小組勘測工程並預稽核方案,為校長會議決策提出合理建議。經校長會議通過後由採購組組織招標,採購組和各校區、處室、中心專項組完成採購。
第二章採購組、採購員職責
第七條採購組組成和職責
採購組由組長、副組長、採購員4人(各校區1人)、政府採購員1人組成,受主管財務副校長和總務處主任領導,主要職責:
(一)加強對本單位採購人員的監督和培訓;
(二)編報政府採購實施計劃;
(三)依法委託並協助採購代理機構辦理採購事宜或者自行採購;
(四)選定代表參與政府採購評審工作;
(五)對校區、處室、中心採購專案、採購品牌進行評審,對同等價位、相同效能、相同技術引數的採購專案、採購品牌提出採購建議,為下一步審批決策作依據;
(六)公開、公平、公正、嚴密組織校內所有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的工作;
(七)嚴格稽核、審慎修改招標檔案、招標公告,釋出經主管財務副校長簽字的招標公告並組織實施招標,確認中標、成交供應商,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和辦理採購合同備案;
(八)參照政府採購協議供應商名單,建立誠信供應商名單和不誠信供應商名單,不誠信供應商原則三年內不得參與我校招投標;
(九)負責對採購檔案的管理工作;
(十)答覆供應商的詢問、質疑;
(十一)接受和配合監督組的監督檢查;
(十二)廣泛收集所採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資訊,掌握主要採購物資的資訊變化情況,進行比質、比價採購;
(十三)工程基建類的採購與基建小組共同稽核預算、設計圖紙、施工圖紙和措施,必要時現場勘測實際丈量並提出相應建議供校長和校長會議決策;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採購員職責
(一)貫徹艱苦奮鬥、勤儉辦校的方針,遵守國家物資政策。在校領導和採購組長按照學校採購計劃和需要,完成物資採購任務,切實為教學服務,為全校師生服務;
(二)凡有購置計劃和批准手續的物資,必須注意質量,及時採購,滿足需要,在符合規定要求的前提下,儘量選購價廉物美、耐用的物品;
(三)購回的物品必須及時交付保管員驗收或財產管理員登記入冊,購物的票據必須經經手人、監督人、保管員、財產管理員、主管領導分別簽字後,及時向財會人員報銷,完清財務手續;
(四)嚴格執行採購制度,自覺接受監督組的監督;
(五)保質保量完成領導分配的工作;
(六)團結同志,模範遵守法紀;
(七)努力學習財務知識、政府採購法規,不斷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採購過程管理
第九條一般採購過程包括
①各校區、處室、中心按年度預算提出採購計劃;
②詢價填報用款申請;
③實施採購,開具發票;
④驗收入庫、財產登記;
⑤簽字報賬。
第十條其他採購過程管理及要求:
(一)各校區、處室、中心按年度預算提出採購計劃,屬於工程基建類的每年集中申報不超過兩次,屬於政府採購的同類採購每季度不超過兩次(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採購人在一個預算年度內,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方式重複採購相同貨物或者服務兩次以上、資金總額超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視為化整為零規避公開招標採購;省財政廳20xx年3月25日頒佈粵財採購
[20xx]4號關於印發《省政府採購工作規範(試行)》的通知第三章中規定:編制政府採購計劃應注重政府採購的規模效益,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採購品目可以安排兩次採購計劃,但不得超過兩次以上。屬於協議供貨範圍的採購品目,同一品目的採購,每季度內不得超過兩次,含兩次。);
(二)詢價、編制預算,填報用款申請。工程基建類的必須對照湛江造價站參考價稽核預算,稽核後在用款申請空白處各校區由校長、總校由基建小組組長、副組長簽寫“已按造價站參考價稽核”並簽名,否則不予審批;用款審批按《財務審批制度》執行;
(三)政府採購專案必須填寫《湛江市政府採購申報書》,報教育局稽核,按財政局審批意見執行;工程基建類的還要填寫《湛江市財政投資專案評審申請表》,到預結算中心稽核預算;
(四)政府採購屬於自行採購的,工程基建類必須採用公開招標。公開招標由申請校區、處室、中心編制招標公告,由招標組修改,財務管理中心主任稽核,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批後統一由招標組組織招標。開標地點一般定在總校教研樓13樓總務處會議室(基建小組辦),相關校區、處室、中心派人參加;
(五)政府採購屬於協議供貨、網上採購、電子反拍的統一由政府採購員按政府採購程式規定執行,相關校區、處室、中心派人參與。校內審批手續由相關校區、處室、中心經手人完成,政府採購程式部分由政府採購員完成(詳見:省財政廳20xx年3月25日頒佈粵財採購[20xx]4號關於印發《省政府採購工作規範(試行)》的通知第十章電子訂購反拍程式);
(六)所有政府採購專案和招標都要簽訂合同,未簽訂合同不得實施採購、施工。合同由相關校區、處室、中心編制,財務管理中心主任初審,主管財務副校長複審,校長審批。招標後三個工作日內中標人必須簽訂合同,不能按時簽訂合同取消中標資格。網上採購、電子反拍按財政局要求籤訂電子合同,編制由政府採購員和相關校區、處室、中心完成;
(七)合同簽訂後嚴格按合同要求執行採購,加強採購過程監督,有階段驗收的必須進行階段驗收。過程監督可採用拍照攝像方式等記錄,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向中標人(供應商)指出,並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驗收;
(八)驗收由相關校區、處室、中心和採購組共同參加,按合同要求驗收。初次驗收不合格的限時改正,改正後再次組織驗收,仍不合格再次限時改正。三次驗收不合格的由採購組就存在質量問題部分組織再次採購,產生費用在支付給中標人(供應商)價款中扣除。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採購管理制度7
一、設立招標採購小組
組長:校長
聯絡員:總務科長
成員:紀委書記 分管後勤校長 總務科專項負責人 採購員 使用單位負責人一名
二、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採購政策。執行政策法規,組織市場調研,按照經濟適用原則提交購買或招標方案。
2.負責招標組織工作。每次招標活動都要依法公開公正公平的進行,認真完成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整個過程。
3.負責業務諮詢。要充分發揮招標採購智囊團作用,負責採購政策法規和業務技術等方面的宣傳、解釋、參謀和諮詢工作。
4.負責招標專案的落實。對每次招標活動要檢查監督,確保落實,並負責聽取使用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三、前期準備
1.要加強計劃性,儘量形成批次規模,吸引廠商,促進競爭,產生效益。
2.要加強市場調研,做好前期準備。要首先做好選型工作,滿足教學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場行情,做到胸中有數;公開招商並稽核資質和業績。每項招商不得少於3家。
3.要根據採購需求制定標書,標書內容應詳細具體,以免引發爭議。
4.要根據招標內容組織招標人員。招標開始時負責介紹招標投標概況。
四、議事規則
(一)基本宗旨
招標小組成員代表學校和各使用單位的根本利益,必須公平公正,客觀全面,不傾向或排斥某一確定的指標,並對個人的評標意見負責。
(二)組織紀律
招標小組成員不得以招標名義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接受投標人的宴請,不得收受投標人的禮物,不得透露對中標檔案的評審、比較以及評標有關情節。凡是國家規定集團購買與招標專案,不得變相交易方式,更不得變成個人行為,必須堅持集體決策。凡是擅自違規操作,以個人身份所籤協議和合同視為無效,並追究有關人員的紀律責任。材料出現問題,組長是第一責任者,工作組集體負責。招標採購領導小組成員的親屬不能參與招標。
(三)評標原則
堅持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檔案規定的各項評價標準;堅持滿足招標檔案所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後,同質比價;堅持質量第一,以防止中標價格低於成本價格帶來後患;價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標;爭取最大回報率。
(四)評標方法
在各投標廠商開標後,招標小組成員要進行充分地討論評標,要求各抒己見,暢所欲言,充分發表自己的見解。在充分討論基礎上,以無記名投標方式或其它方式產生中標者,少數服從多數,如果兩家以上出現同等票數要進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標活動結束,要現場做出《招標記錄》,招標小組成員要當場簽字,每次招標要建立招標檔案一套,以備查考。
(五)大型採購專案,聯絡員不參與投票。
五、工作程式
1.集團購買與招標專案確定(組長負責);
2.專案公示(聯絡員負責);
3.應標單位材料送達(聯絡員負責);
4.相關市場調研(申請單位及聯絡員)
5.專案說明會(應標單位參加、聯絡員負責通知);
6.工作組和議,敲定購買物件與應標單位;
7.履行法律手續,公示結果。
六、幾項原則
1.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原則上交市政府採購中心採購。
2.一次採購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總務科長、採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採購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長、總務科長、採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採購3000~5000元的,由紀委書記、分管校長、總務科長、採購員參與招標;
一次採購5000元以上物資或1萬元以上的基建維修專案的,由招標小組全體成員招標。
學校採購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落實採購食品原料來源,提高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索證及臺賬記錄等工作。
二、學校食堂採購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須讓供方完整填制採購回執單據。
三、進行採購進貨驗收的食品包括: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調味品、米麵及其製品等);②食用農產品(如蔬菜、水果、豆製品、豬肉、禽肉等);③食品新增劑(如酵母、色素等);④其他產品。
四、到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採購,並現場查驗產品的衛生狀況和包裝、標識,購買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不採購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蔬菜及原材料。
五、儘可能實行定點採購,嚴把食品採購質量關,杜絕腐爛、變質、變味、發黴、過期等不衛生食品流入學校食堂。
六、採購生豬肉時,查驗確認為定點屠宰的產品及檢疫檢驗合格證明,並索取購物憑證。採購其他肉類查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並索取購物憑證。
七、採購的食品在入庫或使用前要核驗所購食品與購物憑證,相符後經收發管理員簽字認可後入庫或使用,所有采購食品必須當天逐項記入《食品採購與進貨驗收出入庫清單》。
學校採購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統籌和規範學校的採購活動,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和採購工作的整體效率,保證採購專案質量,促進廉政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制度制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採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託、僱用等。
本辦法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裝置、產品等。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視同貨物;本辦法所稱工程,包括建設工程專案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建設工程專案是指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裝置、材料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專案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學研究、諮詢服務等;本辦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採購物件。
第四條、學校採購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廉潔和誠實守信的原則。
第五條、學校採購專案應當嚴格按規章制度審批和執行。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為了組織好學校的採購工作,學校成立採購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採購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採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採購辦”)。學校採購工作領導小組是採購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負責統籌領導學校的採購工作。學校採購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採購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採購辦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學校採購辦負責執行國家採購法規,制訂學校採購管理制度,確定採購型別和採購方式,下達採購任務,稽核採購經費支出,受理採購投訴,建立並管理評審專家庫,確定每次採購的評審專家,參加評審會現場監督,負責辦理採購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會務。
第八條、學校採購中心是學校採購工作的執行機構。負責執行國家和學校各項採購法規和制度,制訂採購工作實施細則和相關的採購工作流程,接受學校採購辦下達的採購任務,組織編制採購檔案,按規定釋出採購公告,組織實施招標、談判、詢價等採購活動,負責公告採購專案的中標或成交資訊,受理採購質疑,收集建立供應商資料庫,建立供應商誠信記錄檔案,協助採購管理部門做好校內零星採購的監管工作,負責組織協議供貨採購,負責做好全校採購統計和資訊工作。
第九條、學校採購專案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採購專案的立項與審批工作,協助採購預算的編制,建立驗收專家資料庫並組織驗收,負責採購結束後項目質量保證金管理和提供供應商誠信記錄資料。
第十條、學校監察處要加強對採購活動的監督工作,負責受理對採購過程中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確保採購活動的公正、公開和公平。
第十一條、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和逐步建立學校採購工作“統一交易平臺、統一資訊釋出、統一開評標管理、統一設立專家庫、統一接受監督”的執行機制。
第三章、貨物和服務的採購
第十二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貨物和服務採購,以及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外但單項或年度批次預算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貨物和服務採購,按浙江省的政府採購規定執行。
採購程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專案歸口管理部門提出採購申請,專案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採購辦編制採購預算,並向省財政廳採監處報送採購專案建議書,以省財政廳採監處預算執行確認書方式向學校採購中心下達採購任務。
第十三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次預算金額在5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學校採購中心組織採購,採購方式有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採購、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等。
採購程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專案歸口管理部門提出採購申請,專案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採購辦以嘉興學院自行採購執行意見書方式向學校採購中心下達採購任務。
第十四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次預算金額在2萬元及以上、5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學校採購中心授權使用部門(單位)組織採購。
採購程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專案歸口管理部門提出採購報告,專案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向學校採購中心提出採購申請,學校採購中心授權使用部門(單位)組織採購,使用部門(單位)成立以部門(單位)負責人為組長、不少於3人以上單數人員組成的採購小組,集體採購完成後向學校採購中心提交嘉興學院貨物和服務零星採購情況報告。
第十五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次預算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各使用部門(單位)直接採購(其中5千元以上的採購活動須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採購)。
第十六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採購目錄以外的經常性採購專案,原則上每年確定一次供應商,按年度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良好,經學校採購工作領導小組稽核同意後可以續簽一年,但續簽不超過兩次。
第十七條、由學校採購中心進行的採購活動,省財政廳採監處已明確採購方式的專案從其規定,其他專案原則上以公開招標方式完成採購,但涉及地方及學校重大活動等的應急專案及政府採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也允許採用其它採購方式採購。
第十八條、採購檔案的製作。採購檔案由採購中心根據政府採購政策、採購預算、採購需求組織編制。使用部門(單位)負責提供採購需求,並在編制完成的採購檔案上簽字確認。採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並符合法律法規以及政府採購政策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對專業性強、技術複雜的專案,必要時採購中心可聘請相關專家或專業機構協助完善採購需求和編制採購檔案。
民生專案、敏感專案、技術複雜的專案或使用部門認為有必要的專案,在採購檔案公開發布前,原則上應先諮詢評審專家意見,或在指定媒體上公開徵求社會公眾和潛在供應商意見。網上徵求意見的,時間一般應不少於3天。重大專案(預算金額在100萬元及以上的專案)的採購檔案還須經過聯審,聯審工作由採購中心牽頭組織,參加聯審的成員為:使用部門(單位)、歸口管理部門、採購中心、採購辦、監察處等部門(單位)負責人、法律顧問和有關專家等。
第十九條、採購檔案的釋出。採購檔案由學校採購中心負責釋出。學校採購中心要按規定在政府採購資訊釋出指定媒體或採購中心網站公開發布(國家另有規定須保密的除外)採購檔案。
第二十條、採購評審專家的抽取。在學校監察處的監督下,由採購辦按相關規定隨機抽取評審(包括評標、談判、詢價等)專家。採購專案所涉及部門(單位)的評審專家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名。採購專案負責人一般不擔任本專案評審專家,但可以列席評審會議。
第二十一條、召開評審會議。評審工作準備會由採購中心主持;專案評審會由評審專家組組長主持。評審專家組在組長領導下按採購檔案規定的評審程式、評審方法和評分標準開展評審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和影響評審專家組及其成員獨立、公正評審。評審結束後,評審專家組向學校採購中心提交書面評審報告。評審會現場的監督工作由學校監察處協調,採購辦進行全程工作監管。
第二十二條、採購結果的確定。學校採購中心要按上級檔案規定,將評審結果在政府採購資訊釋出指定媒體和採購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由學校採購中心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合同金額在2萬元及以上的採購專案,必須簽訂書面採購合同。採購合同的簽訂與履行按學校有關合同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採購檔案的歸檔。整個採購專案實施完成後,專案使用部門(單位)、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按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做好採購專案的資料整理、資產登記和歸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