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1.1為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制度》,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適用於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門、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的管理

  2.1公司設立財務部作為財務會計機構,財務部的職責: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包括:財會人員的管理、指導檢查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協助公司領導籌集資金、合理分配使用資金;做好與倉庫部門的對帳工作,指導倉庫保管員建帳、對帳;指導車間統計員做好工時、材料消耗額編制工作、建立車間工序流轉程式、建立適合自己企業需求與發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與控制制度;做好財務分析工作,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各種資訊資料,當好領導的參謀。

  2.2財務部下設財務科、供應科、倉儲科、審計科;崗位設定為:部長、科長、主管會計、各崗位會計、出納員、成本核算員、採購員、內勤管理員、保管員。

  2.3各崗位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任職條件和資格,持證上崗。

  2.4財務會計人員調換工作時,按會計法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原材料庫、產成品庫的核算工作和車間統計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業務管理。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調換工作時,由財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

  2.5財務會計人員、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實行定崗、定人、定責制度,按績效考核結果,兌現勞動報酬。

  第三章流動資產的管理

  3.1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

  3.2現金管理

  3.2.1現金出納會計要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現金的管理規定。

  要嚴格控制費用報銷和個人借款,個人借款、對外付款等要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批准制度,要有經辦人員簽字和部門負責人稽核並註明用途。總經理外出或因生產經營急需等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授權的人員也可籤批,但是總經理歸來後補辦有關手續。

  3.2.2出納員不得兼管有關債權、債務、收入、費用的帳務登記工作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憑證的內容必須完整、合法;報銷憑證必須是國家印製的發票及單據,不得使用白條或其他不規範的憑證報銷各項費用,憑證經稽核後方可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

  日記帳要逐日結出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月末與總帳相核對。出現長、短款且又無法查明原因的,長款歸公,短款由責任人賠償。

  3.2.3有關人員因公外出時要做好出差登記,方可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出發歸來後的三天之內及時到財務部門結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許跨月結算和幾個地方出差混合結算,對於前帳未清或跨月拖欠佔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計收利息並扣發工資。

  3.2.4企業可根據業務大小核定合理的庫存現金限額(三天零用量),當日收取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留存超限額的過夜現金,以確保財產的安全。

  3.2.5企業職工報銷費用時,出納人員要及時扣除各種借款,不允許職工長期佔用企業資金,各種借款條月底必須入帳,不允許出現跨月白條頂庫現象。

  3.2.6現金出納是企業的資金結算中心,企業應將營業收入、下角料變現,職工罰款等款項及時交付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帳務。

  3.3銀行存款管理

  3.3.1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銀行結算辦法的暫行規定》,銀行支票等結算憑證和印鑑要由兩人分開保管。

  3.3.2財務人員要嚴格銀行存款支出控制,銀行付款必須經總經理批准,手續齊備,不準攜帶空白支票外出,確須攜帶空白支票外出者,須經領導批准,辦理領用登記手續,要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並在預計最高金額位畫人民幣符號,因使用支票不當造成企業損失時,應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攜帶空白支票辦理結算後,要當天將存根和有關憑證帶回,併到財務部門及時結算,不準將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單位。凡前帳未清者,不準再領用支票。

  3.3.3銀行存款日記帳逐筆逐日登記,每日結出餘額,定期與銀行對帳單相核對,並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調整未達帳項,出現長期未達帳項時要查明原因,上報領導。

  3.4應收帳款及預付帳款的管理

  3.4.1企業要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戶別設定應收帳款明細分類帳,即按債務人的具體名稱設定登記明細分類帳,不準籠統的以地名代替。應收帳款的發生和確定必須有索取價款的憑據(包括合同、收到條、欠款條以及業務經辦人員的保證書等),不得單方入帳。

  財務部門要會同供應、銷售部門建立健全銷售商、供應商的客戶檔案。

  3.4.2各項債權,債務要定期進行清理核對,每年最少進行一次發函或派員核對,每季末要編制帳齡分析表,並上報有關領導。對發生的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帳款等應收款項,按照誰經辦誰回收的原則,損失者或已採取各種必要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壞帳損失,由當事人按責任賠償相應損失後及時處理賬務。

  3.4.3收回的帳款要及時上交財務部門,如發現貨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3.4.4企業要嚴格控制內部職工的業務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審批制度,職工調離時財務部門應當與其他部門搞好各種債權債務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預付帳款必須有合同、協議書等書面檔案,根據合同需預付帳款時,須經辦人簽章,經領導批准後方可付款,並同時向財務部門提拱有關合同協議書等有關材料。

  3.4.6本企業採用壞帳準備金制度,每年年末按應收帳款餘額的5‰計提壞帳準備金,年終調整。

  3.5存貨的管理

  3.5.1存貨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流動資產,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鋼板、焊材、鋼管、原料油等;輔助材料如扎絲、油漆、螺栓、螺帽等;備品備件扳手等;福利勞保類如掃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類。

  3.5.2存貨的計價、按實際成本計價。

  3.5.2.1原材料的購入價格包括買價,裝卸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損耗,入庫前的挑選費,市外運輸費,保險費以及繳納的稅等。

  3.5.2.2原材料出庫以加權平均法計算出庫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購入

  材料購入必須持有生產或倉庫、供應部門的購物申請單,經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門借款。嚴禁無計劃採購,超定額庫存。

  3.5.4供應部門按購物申請單所購材料送達企業後,須持總經理籤批的採購單、購貨發票,購銷合同(協議)合格證等到質檢部門(化驗)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後簽發一式兩聯檢驗報告單隨發票到倉庫部門辦理入庫手續。

  3.5.5倉庫部門在將材料驗收入庫前,應詳細核對發票所載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與實際是否相符,同時對照檢驗(化驗)部門出具檢驗報告,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驗收入庫,填製材料驗收入庫單,並對無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紙載明名稱、規格、型號。

  3.5.6材料驗收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存做為倉庫部門記帳憑證,一聯隨發票及採購單等經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部門處理帳務,一聯為供貨方證明。

  3.5.7對於貨已到而發票未到的材料,倉庫部門可以根據檢驗單據辦理臨時入庫,做好入庫材料臺帳登記工作,填制一式三聯估價入庫單,倉庫留存一聯據以入帳,一聯送交財務處理帳務,月初用紅字入庫單衝回估價入庫,待發票到達時填制正式入庫單。

  3.5.8材料出庫管理

  3.5.8.1生產部門根據生產計劃和設計預算用料開具領料單,由統計員填制,填制內容要全面、真實、準確,領料單用途要根據生產計劃填清產品批號,作為歸整合本費用的依據,領料單一式三聯,車間統計一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超出預算或計劃處的用料由生產部長籤批,月底統一報總經理審批,非生產性的用料屬售後服務的由營銷部提出申請,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請,會計開票經總經理籤批後,倉庫方可發貨。

  3.5.8.2月末車間統計根據材料領料單編制材料消耗彙總表,倉庫部門編制材料出庫彙總表,車間、倉庫與財務部門都要對帳並核對相符。

  3.5.9產品入庫管理,車間產成品生產完畢,要會同倉庫、質檢部門填制檢驗合格單,倉庫據以填制產成品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一式三聯(註明生產令號);一聯倉庫記帳,一聯送交財務,一聯送車間統計據以核算工資等各項考核指標。

  3.5.10產成品出庫管理,倉庫部門根據蓋有財務專用章的發貨單或提貨聯據以發貨,同時在出門聯簽字,保衛人員只有見到蓋有財務專用章並且有倉庫人員簽字的出門證方可對車輛等運輸貨車檢查放行,月末時,由保衛人員、倉庫人員將提貨聯,出門聯彙總,於每月30日前到財務部門核對相符後據以存檔。

  3.5.11倉庫部門要做到見單付貨,及時登記有關帳簿,設立材料、產成品收、發、存明細帳或暫收貨臺帳,嚴禁白條頂庫現象。

  3.5.12月末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產部和車間統計員要搞好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盤點、登記工作,及時編制、報送盤點登記表,確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簽訂購銷合同,使用票據結算,各種材料採購驗收入庫後,不論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庫時填制入庫單,將發票或入庫單交財務處理帳務,以便真實反映各項債權債務,以避免發生帳外資產。

  3.5.14各部門領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採用五、五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

  對於能多次週轉使用或長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辦公用品(桌、椅、檔案櫥等)各種工具等,必須在領用時由總經理籤批,行政部總務科按部門(人員)進行登記,生產用具由生產部長籤批,裝置管理員及倉庫同時進行登記並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記簿,做到誰使用誰負責,誰丟失誰賠償。

  3.5.15企業應加強對已銷產成品退貨、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貨、返修審批制度,實行退貨、返修產品的責任倒查制度,屬於生產部門、質檢部門、銷售部門或運輸部門、倉儲部門的責任查證屬實,落實賠償份額(原則上責任全額賠償)。

  已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貨物銷後退回的,必須有購貨方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退貨證明,否則,不予辦理退貨手續。

  3.5.16企業存貨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盤點,最少在年中、年末進行兩次全面財產清查,對盤盈、盤虧或報廢的存貨要分類填制盤盈盤虧表。對於出現盤盈、盤虧的材料物資要及時查明原因,報公司領導批准處理並及時調整帳務,以保證帳實相符;對於盤虧、毀損物資能查明原因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3.5.17代銷商品的管理。財務部門要建立代銷商品明細帳和保管帳,及時與對方對帳以確保帳帳、帳物相符,同時要與代銷單位簽訂代銷協議,明確相關責任。

  3.5.18包裝物的管理。企業外銷產品所用包裝採用押金制度,本市區內押金期限為15天,市區外30天,過期包裝物原則上不再退款,企業轉為當期營業外收入。

  3.5.19委託加工材料的管理

  本公司設定“委託加工材料”會計科目核算外協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費、運費、裝卸費等實際成本費用。

  3.5.19.1企業需外出加工材料時,必須辦理有關出入庫手續,由業務經辦人員到財務部門開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單。通知單一式三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據以發貨,受託單位一聯。財務、倉庫、供應設立專賬,月底核對。

  3.5.19.2業務經辦人員到受託單位後,應將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單交由受託單位簽收後帶回財務部門。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畢後,由業務經辦人持發票到檢驗部門檢驗後由倉庫部門辦理委託加工材料驗收入庫手續,然後持有關單據到財務部門辦理報帳及核銷事宜。

  3.5.19.4委託加工材料的買價加工費、運費以及有關稅金等計入委託加工材料成本,按實際收回數量,重新計算入庫單價。

  3.5.19.5委託加工材料原則上要與受託單位簽訂委託加工合同(協議)以明確價格、質量、交期等責任。

  3.5.20其他存貨物、資管理。氧氣、乙炔等出入庫手續按原材料的有關出、入庫手續辦理。

  3.5.21因特殊原因,臨時借用工具或材料,屬生產用由生產部長籤批,不得帶出公司大門以外,需帶出或外單位借用時,按3.5.19.1辦理手續(註明用途、單位、經辦人、地址、電話及歸還日期),並由總經理籤批歸還時由倉庫檢驗無損,辦理有關部門核消手續,到期不還先由倉庫督促,通知二次不還時報總經理。

  因業務關係需要或其他非生產需要材料出庫實行總經理籤批制。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4.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械、裝置、運輸工具;電子裝置、儀器儀表等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單位價值超過1000元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必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做為固定資產。

  4.2企業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資產的安全使用制度,維修保養制度,定期盤點制度和折舊計提製度。

  公司財務要設定固定資產明細帳,並制定固定資產目錄,生產車間安全裝置科應當建立固定資產使用登記卡。

  4.3固定資產的計價

  4.3.1外購的固定資產,不需安裝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資產,以發票價格和運輸費用價格為固定資產記帳價格,對於外購需安裝、除錯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外購價格加運輸費、安裝除錯費等合理有關的費用為計帳價格。

  4.3.2需外單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裝置的安裝除錯工程時,承建單位要搞好預算工作和合同的簽訂工作,基建合同和預決算書要送財務部門留存一份。

  購置機器裝置時要搞好市場調查,搞好裝置的技術分析和經濟性分析。

  4.3.3對已經竣工交付使用的未辦理決算的建築工程、機械裝置等,要根據預算書或合同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待工程決算後,再調整原估價和已提折舊。對於現已使用而沒有檔案資料的固定資產(沒有建帳)可以採取重置價進行入帳。

  4.4折舊方法。我公司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分類計提折舊,房屋、建築物折舊年限為30年,機械、裝置折舊年限為10年,車輛折舊年限為7年,電子裝置和儀器儀表等為5年。

  4.5本公司固定資產殘值率5%。

  4.6全部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由財務部牽頭生產部裝置科、行政部總務科參與,具體盤點時間由財務部根據年終決算的要求決定。

  第五章負債管理

  5.1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其他應付款以及預提費用等。

  5.2企業各種流動負債應按期償還,以提高企業信譽和知名度,按期發放工資,無特殊原因職工工資必須於次月十五日前發放,以提高職工的積極性,增加企業凝聚力。

  5.3企業購進貨物應付未付的款項,業務經辦人員應及時將發票等有關單據送交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帳務,正確體現企業負債,正確核算材料物資等的計價和產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費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製造成本法核算產品成本。

  6.2本公司產品按訂單生產,以生產部門下發的生產通知單為核算依據,以批次法為核算方法結合分步法進行成本核算。

  6.3生產部門要與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產品生產通知單應按購貨單位,產品規格型號,下發生產批號。車間統計以生產批號填制領料單來領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產批號為基本單位彙總原料、動力和人工的消耗。企業財務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分門別類地制訂科學合理的材料、動力消耗定額及計件工資和產品質量指標,制定有效措施將工資與產量、質量、消耗聯絡起來,以提高勞動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實行目標成本管理,加強對成本的比較與分析,為創造一個高效、低耗的企業奠定良好的基礎。

  6.4成本與費用要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計提。要正確劃分和核算各項成本費用,嚴格按規定的核算內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攤銷帳戶(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

  企業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額費用和報銷制度,本企業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都要按規定進行明細分類核算,並進入當期損益。

  有關費用報銷程式和標準的制度由財務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潤和稅金的管理

  7.1企業銷售收入實現的標誌是收訖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對於現款交易實現的銷售收入,由開票員開票後到出納會計交款後方可憑蓋有款收訖章的提貨聯及發貨清單到倉庫提貨,倉庫憑此發貨並簽發出門證。

  凡賒銷產品,一律實行領導籤批制,領導籤批後方可到開票處開具產品發貨通知單辦理有關手續(寫好欠條、辦理擔保、登記好客戶檔案)。

  7.2已銷產品的降價,必須由總經理等有關領導籤批後,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沖帳手續。

  7.3企業要按稅法規定正確計提各種稅費,準確核算和反映各項稅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號前將計算正確的有關稅務報表上報有關稅務部門。

  7.4利潤總額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銷售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利潤+其他銷售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其他銷售利潤=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成本-其他銷售稅金及附加

  7.5企業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7.6企業實現利潤後應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利潤應按以下順序分配:

  1、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3、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八章財務報表、會計科目和發票的管理

  8.1根據會計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則,本公司結帳時間為每月30日下午6:00為結帳時間,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及有關附註報表應於次月8號前上報公司總經理及有關部門。

  8.2xxx和各控股公司,應分別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企業之間要實行嚴格的財務制度,嚴禁混報亂報費用現象。企業之間往來帳可設“內部往來”科目核算有關經濟業務,企業的資金、物資往來要辦理有關轉帳手續。

  8.3公司所有購進貨物,原則上200元以上都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水、電、運輸費、油料費和維修車輛時都要利用增值稅(或合法)發票結算。

  8.4企業出入庫單、收據等有關憑據採取領用登記制度,用完的有關單據存根及時交回財務部門,財務部門要認真檢查,憑舊本領用新本不得亂領亂用有關單據。

  8.5銷貨發票(含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發貨通知單)要有專人到稅務機關領取。開票、制單、保管、登記實行專人負責制。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有關票據的登記制度,嚴禁向非購貨單位開具發票。

  8.6本企業根據2001版《企業會計制度》建立會計科目。

  第九章會計檔案管理

  9.1本企業要搞好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財務部門應於每月月末將有關會計憑證等會計檔案裝訂成冊,做好封面整理入檔。

  9.2企業財務部門建立會計檔案目錄,嚴格檔案調閱手續。

  9.3企業財務人員、保管員、統計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造具移交清單,分清前後責任,確保會計檔案的連續完整。

  9.4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會計憑證類15年;總帳15年、明細帳15年、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輔助帳簿15年、固定資產卡片(清理報廢后)5年;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年度財務報告(決算)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

  第十章罰則

  10.1對現金出納會計違反3.2.1之規定,一經查處每筆業務處罰現金出納會計5元。

  10.2對違反3.3.1、3.3.2款責任人,一經發現或查處每次罰款10元。

  10.3公司往來賬會計違反3.4.2款,對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

  10.4對倉儲管理員違反3.5.5款,每次處罰責任人10元。

  10.5對違反3.5.8.1、3.5.8.2款,對有關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並限期在2天之內完成(統計員和倉儲人員)。

  10.6反3.5.10款之規定,對倉儲人員及保衛人員每次罰款20元。

  10.7對倉儲管理人員違反3.5.11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8對車間統計員違反3.5.12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9對會計報稅人員違反7.3之規定,每次罰款20元,並自行承擔滯納金。

  10.10對違反8.1款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日10元.

  10.11對開票人員違反8.5款之規定,每次處罰責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則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會批准公佈之日起執行,不完善之處另行文補充規定,凡與本制度規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為準。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一、為了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範公司經濟活動行為,確保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準則》以及相關《內部會計控制規範》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二、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章財務人員及工作職責

  四、財務人員的聘用一律由集團總部負責。

  五、財務人員必須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重要的會計資料要健全檔案管理,嚴格按照《檔案管理條例》進行立檔、歸檔、借閱、登出等登記工作,妥善保管,防止毀損、丟失。

  六、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七、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

  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簿、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公司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監交;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集團財務會同單位領導進行監交。八、財務部經理的主要工作職責: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協調、配合集團總部的查詢。

  2、執行董事長和集團總部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按期向總部財務、董事長、提交財務分析報告等資料;

  3、指導本部門財務人員的業務工作,正確核算成本、盈虧,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4、財務部門向稅務、工商、銀行等單位報送的所有報表,必須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董事長授權資格人簽名後報出。

  5、按照公司要求,協調並正確處理好企業與稅務、銀行之間的關係。掌握最新稅法規定,及時向稅務人員諮詢並辦理納稅和減免稅申報工作。按月按時申報納稅,積極配合公司領導進行融資工作。

  6、負責公司制度施行時的有關協調、稽核、監督工作,參與公司經濟合同等重要事項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違犯規定的事項有權提出異議並報告總經理、董事長。

  7、完成董事長、總經理臨時交辦的事項。

  九、會計人員的主要工作職責:

  1、在財務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2、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和財務部門報告。

  第三章會計核算

  十、公司採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並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十一計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計賬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二、公司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後。。公司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十三、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1、房屋及建築物30年;

  2、機器裝置(含室內)10年;

  3、電子裝置、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裝置5年。

  固定資產的殘值率為10%。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四、無形資產從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均未規定有效年限的,按照不少於10年的期限確定。

  十五、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於5年期限分期攤入管理費用。

  第四章現金管理

  十六、公司的現金收支業務必須通過出納人員,由出納人員根據稽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業務發生的順序,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嚴禁白條抵充庫存現金。財務主管人員應對出納庫存現金隨時進行抽查(每月至少二次),查賬是否相符並做好抽查記錄。非本公司人員不得借款(含集團總部),特殊情況須董事長批准或同意。財務人員要經常督促借款人員按時報銷。每月末須報借款明細附報表後。

  十七、核定現金借款限額;因公借款,一般情況下,事情辦妥或出差回來必須七日內報賬,歸還借款;特殊情況下(事先告知財務主管)十曰內報賬、還款;否則財務有權按違反財務制度論處。(現金限額標準祥見表1)

  十八、所有款項(樓款或預售定金)原則上存入專使用者,不得坐支;特殊情況須說明原因(不影響相關事項的情況下)。所有支出經批准後從專使用者轉入正常戶使用。

  十九、銷售規定:

  1、售(租)樓(店)簽約:由售樓部辦理售樓簽約的同時,通知公司財務人員帶票據前來收款;

  2、開票:售樓部人員按照合約條款開出收款票據,註明相關款項內容和金額,並在收款票據開票人處簽字,以示負責。

  3、收款:公司財務人員根據合同條款和收款票據開出的金額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後,簽收貨款,並在票據收款人處簽字,以示負責。

  4、售樓部應將每日銷售、收款等資訊填寫相關”銷售報表”並以OA方式報送公司財務等相關部門和集團董事長、財務、審計部門。

  除規定所用現金支付的專案外,一切付款均透過銀行轉帳結算(不得用現金支票),任何人員不得將現金收入款直接用於款項支付。

  二十、財務主管人員應及時督促有關部門對應收款項的催收,清欠工作,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拖欠公款,是公司員工的直接從工資中扣除,超通知期限的按月息5%計收利息。

  第五章銀行存款管理

  二十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租、出借帳戶,不得將公司資金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損壞公司形象和利益,如發現立即制止並報董事長進行處理。

  二十二、按揭樓款以存入的銀行回單為憑,出納人員據此填寫收據或發票。每月對賬

  若有不明款項收支必須及時查明並按規定及時處理。按照各種結算方式的規定,填制或取得銀行即發的收款或付款結算憑證,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收支和

  結餘情況。嚴禁簽發空頭支票,並按業務發生的順序,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日記

  帳,為合理排程資金組織貨幣資金的收支平衡提供資料。第六章費用及款項支付管理

  二十三、報銷或付款時的經辦人員流程:費用類:

  本司員工誰經辦誰負責。

  費用單據報銷程式:憑合法的原始票據→①經辦人→②驗收人證明人→③財務稽核→④分管財務副總經理→⑤總經理→出納複核付款。

  應酬或禮品等招待費單據報銷程式:憑合法的原始票據→①經辦人→②分管財務副總經理→③總經理→④財務稽核(數額髮票)→⑤出納複核付款。其它類:

  對特殊無法取得發票又屬於正常經營開支的。財務只要稽核數量、金額、大小寫是否一致即可;月底統一整理後到稅務局申請開發票補稅後再入賬,原單據做為附件附在後面。

  工程類:

  工程(進度)款或供貨款支付程式:

  乙方單位提出並填寫工程進度款稽核表,按程式到各部門批後,

  由工程部預算人員為經辦人到財務部門填寫工程款支付申請書並經各部主管簽字後,財務部連同工程進度款稽核表串發(OA)報董事長、集團財務。董事長三天內批覆(假期順延)。

  工程(供貨)進度付款審批表。

  (3)財務根據合同和預(結)算等資料進行稽核。付款時要附發票,貨物採購還要有本司指定人員的驗收。

  (4)多數散戶付款,有關部門要統一造冊,集中稽核,手續完備後才能支付。二十四、任何人無權隨意給員工增加工資,調增工資需經董事長審批方可調資。

  每月工資發放必須按規定的考勤制度計算後編出工資表,經審批後發放;獎金及過節費應事先向董事長申報,批准後開支。

  二十五、電話費嚴格控制公務外使用電話,要求長話短說,廢話少說,儘量減少通話時間和次數。對公司固定電話、個人行動電話公務通訊實行包乾制度即:辦公、行動電話包乾。辦公室每月報送或取單給財務報銷並登記;財務年終統計結算。

  二十六、差旅費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實行分項計算的方法,經稽核後方可報銷。

  3、探親人員根據不同地區由辦公室統一擬出方案(夫妻、兒女),報總經理審批。

  4、公司有緊急業務或特殊事由的出差人員,其出差費用(含交通工具)由總經理特批後報銷。下級人員隨從上級人員出差可以按上級人員或特批人員的住宿標準執行。集團總部派人協助人員的工資及差旅費(單程)由本公司規定先行報銷交通費用;回程差旅費由集團總部墊發,經董事長批准後到公司隨時報銷。

  *工資為代收代付。*

  5、報銷票據背面都要有經辦人簽字或騎縫簽字。

  6、遇到特殊情況,超出報銷標準,稽核時須註明超出金額,最後由董事長決定簽字。

  二十七、辦公費用,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辦公室根據各部門使用情況填寫”申請單”經批准後購買,並由專人負責登記保管,各部門人員領用辦公用品用具時應登記,到辦公室領用。

  二十八、對於10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購置必須事先寫出書面申請報告,說明購置原因等事項,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購置。

  二十九、除預付工程款以外所有非實物性款項支出,單筆凡超過10000元的要說明事由並經董事長批准後方可付款。日常經常性開支按月計劃統一審批。三十、業務招待費,本著”節約、實惠”的原則。嚴格執行報批制度,每次業務招待均應事先徵得總經理同意並批准。*

  三十一、禮品費用。贈送禮品一律實行事先申請,並徵得總經理同意及批准。凡一次贈送禮品費用超過5000元以上的必須事前報董事長審批。

  第七章其他事項

  三十二、財務部門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資產清查工作,確保公司資產安全完整,帳實相符,提高公司資產利用效率。如發生財產盤盈盤虧,

  應立即書面報告、查明原因,正確劃分責任並按規定程式報批後處理。

  三十三、建立票證的購買、保管、領用、登出登記制度,特別應對現金支票、銀行結算支票、發票和收據等重要票證加強管理,做好備忘記錄。

  三十四、加強對財務印章內部牽制管理,實行印章分離掌管,財務專用章由財

  務主管負責保管,支票印籤何優仙一枚由董事長授權者根據董事長簽字蓋章、另加一枚由董事長授權,登記並妥善保管。(注)

  三十五、出納人員定期向總部和董事長報送的資料有:

  序時的現金日記賬OA(每天)

  序時的銀行日記賬OA(每項)

  員工的工資表OA(每月)

  現金結餘清單(含借款單)OA(每月)

  銀行調節表(不一致)OA(每月)

  銀行對賬單(OA)

  三十六、財務部門定期向董事長報送的會計資料有:1.資金收支計劃情況表(月計劃表季計劃表)在當月25日前報下月或下季。

  財務報表(每月) OA (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財務情況分析(每月)OA (開發成本明細專案、費用、納稅、往來分析)

  工程(供貨)進度款一覽表(每月)OA

  合同登記一覽表(無新增不必) (每月)OA

  樓款銷售一覽表(每月)OA第八章附則

  三十七、本規定是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據,自20xx年9月5日起執行。

  三十八、本規定授權財務部集團財務部、審計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為,防範財務風險,完善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保護小額貸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42號)、《財政部關於小額貸款公司執行〈金融企業財務規則〉的通知》(財金〔〕185號)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山東省內依法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適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在山東省轄區內由企業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會組織依法出資設立的,不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以服務“三農”和小企業為宗旨,從事小額放貸的新型地方金融組織。小額貸款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金融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及自身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定財務管理職能部門,配備專業財務管理人員,運用預測、計劃、預算、控制、監督、考核、評價和分析等方法,籌集資金,營運資產,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資源,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效防範和化解財務風險,努力實現持續經營和價值最大化。

  第五條各市、縣(含縣級市、市轄區,下同)財政部門(以下簡稱財政部門)依法指導、管理和監督本級小額貸款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六條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必須根據有關規定,經省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並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第七條小額貸款公司在完成工商註冊登記後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設立批准證書、營業執照、驗資證明、章程等檔案的影印件備案。

  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分立、合併、設立分支機構,以及主要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在依法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有關變更檔案影印件備案。

  財政部門在收到小額貸款公司上報的備案資料後,應妥善保管並建立相應檔案,作為財政部門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和對其實施考核、績效評價、獎勵補貼、風險救助等各項政策的依據。

  第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依法繳納各類稅費。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處理與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稅時應當依法進行調整。

  第二章職責、職權

  第九條小額貸款公司重點面向農村中小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創業者提供貸款服務。小額貸款的資金運用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按照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有關規定,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發放貸款。貸款發放和回收主要透過轉賬或銀行卡等結算渠道,減少現金交易。

  (二)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自主約定。

  第十條財政部門履行下列財務管理職責:

  (一)監督小額貸款公司執行本制度以及其他財務管理規定,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二)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體系,監測小額貸款公司財務風險及其營運狀況,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行為;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資訊管理,實施績效評價,監督小額貸款公司接受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

  (四)制定並實施促進小額貸款公司改革和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組織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五)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務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投資者(以下簡稱投資者)應透過股東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治理機構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並督促經營者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決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者的財務管理許可權;

  (三)決定財務管理職能部門的設定;

  (四)決定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決定籌資、處置重大資產、經營者報酬、利潤分配等重大財務事項;

  (五)對經營者實施財務監督和財務考核,決定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六)決定聘用或者解聘承辦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等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

  (七)按照章程的規定,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投資者可以透過制度規範、章程約定等方式,將投資者財務管理職權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經營者。

  第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按照規定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擬訂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控制制度及貸款管理制度,經投資者議定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並具體組織實施;

  (三)組織財務預測,編制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草案,實施財務控制、分析和考核;組織實施利潤分配等財務管理方案;組織財務事項審批;

  (四)組織繳納各類稅費;

  (五)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六)歸集財務資訊,依法組織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

  (七)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八)配合有關機構依法實施的審計、評估和監督檢查;

  (九)按照章程的規定,以及股東會或者董事會的要求,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資本金管理的規定,根據發展戰略和經營規劃擬定籌資方案,履行規定的程式。

  第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持續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進行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小額貸款公司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法定資本金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經投資者決議後,資本公積可以用於轉增資本金。

  第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以借款等方式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明確籌資目的,考慮資金需求和債務風險,簽訂書面合同;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應符合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有關規定,並應適時合理調整負債結構,降低籌資成本。

  第四章資產運營

  第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統一管理資金賬戶,明確資金排程的條件、許可權和程式。排程資金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依據有效合同和合法憑證辦理手續,不得私存私放資金。

  第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管理庫存現金及其他形式的現金資產,應當滿足流動性要求,並控制現金資產總量。

  第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合同進行財務稽核,跟蹤履約情況,明確債權,及時清收應收款項。

  第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定期清查核實各類固定資產,落實使用和管理責任。

  第二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及時核實,查清責任,追償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小額貸款公司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換、報廢等方式處置資產,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程式。

  小額貸款公司對外捐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捐贈的範圍和條件,落實執行責任,嚴格辦理捐贈資產的交接手續。

  第五章成本、費用

  第二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結合自身特點,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成本費用預算約束,實行成本費用全員管理和全過程控制。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納入賬核心算,不得違反規定進行調整。

  第二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支出,包括各項利息支出(含貼息)扣除允許資本化的部分、手續費支出、佣金支出、應計入損益的各種準備金和其他有關支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嚴格區分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與營業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以季(月)、年為計算期。同一計算期內,核算成本和營業收入的起止日期、計算範圍和口徑應當一致。

  第二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注重費用支出與經濟效益的配比,實行費用預算控制,確定必要的費用支出範圍、標準和報銷審批程式。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強化費用支出約束,對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差旅費、會議費、通訊費、維修費、董事會經費等實行重點監控。

  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一律按規定據實列支,不得預提。

  第二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核定和計發職工薪酬,並按規定列支。

  第二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應當據實列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工會經費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按照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2.5%的比例提取,用於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

  第二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依法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佔用國有資源等費用應據實列入成本。

  第二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經營情況支付必要的佣金、手續費等支出,應當簽訂合同,明確支出標準和執行責任。除對個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三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業務範圍內的各項收入和其他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應當在依法設定的會計賬簿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登記、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單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第三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延續彌補期超過法定稅前彌補期限的,可以用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彌補。

  第三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本年實現的淨利潤(減彌補虧損,下同),應當按照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一般(風險)準備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順序進行分配。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本年實現淨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累計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金融企業呆賬提取管理辦法》(財金〔〕49號)及《財政部關於呆賬準備提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90號)有關規定,於每年年終根據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餘額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準備金(一般準備金年末餘額不低於年末貸款餘額1%),用於彌補尚未識別的潛在損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併入本年實現淨利潤向投資者分配。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範公司財務行為,提高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依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第二章、資金籌集管理

  (一)本公司籌集的資本金為各股東投入的資本金。

  資本金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註冊資本。

  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資,應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依照法定程式報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資本變更登記手續。

  (二)本公司的所有者權益除實收資本外,還包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可以按照規定程式轉增資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屬企業,透過負債方式籌集的資金,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1、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等。其中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等負債,應由銷售或營業部門負責,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負債則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各部門自行籌措的短期經營性借款,除總經理批准的以外,財務部門不負責償還 。

  2、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均由總經理授權,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

  財務部門在籌措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負債時,應考慮是否有利於生產經營或投資專案及財務風險等情況。

  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

  (一)貨幣資金日常收付管理

  1、在財務部門設定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不得兼任其他業務工作。除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外,不得保管憑證和其他賬目。

  2、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須先透過會計在稽核原始憑證無誤後填制收付款憑證;然後由出納檢查所屬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後辦理收付款,並在收付憑證及所屬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3、對零用現金實行定額備用金管理制度:

  (1)各部門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首先從備用金中開支,然後彙總填制“單據報銷審批單”,將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附在後面,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到出納處領取現金,以補充部門備用金。單項在1000元以下的零用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在7日內報銷,臨近月末的,在月末之前及時報銷,不得跨月。

  (2)各部門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應由用款部門填制“借款單”,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預支款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到出納處領取支票或現金。

  用款部門在購置物品經驗收入庫等手續辦妥後,應及時彙總填制“單據報銷審批單”,將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附在後面,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單項報銷手續。如預支款與實際支付不一致時,應在報銷時辦理多退款(或少補款)手續。

  單項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要及時報銷列賬,時限為7天。

  (3)審批許可權規定:

  ①所有支出均由各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報總經理稽核批准;

  ②專項用途資金支出,由總經理稽核批准;

  ③因經營需要代收代付款項,由總經理稽核批准,但必須堅持先收後付,不改變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則。

  (二)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業務收入當日送存開戶銀行;所有支付的現金,應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公司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產經營需要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據實寫明用途。

  (2)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於工資性支出、個人福利勞保支出、農副產品收購、差旅費、零星開支、備用金及銀行結算金額起點以下的小額款項。其他特殊情況使用現金需經總經理批准。

  (3)庫存現金採用核定限額管理,每日的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不準以白條抵庫存。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一般應透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不準出借銀行賬戶和套取現金。

  (三)銀行存款管理

  (1)支票付款必須經過兩人或兩人以上的簽章方為有效。支票和財務專用章,必須分別掌管,不得由一個人包辦。

  (2)必須按順序號簽發支票。簽發支票在支票備查簿上登記。

  (3)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套取銀行信用。

  (4)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如確屬需要,也要填寫簽發日期和款項用途,並封住最高限額。

  (五)其他貨幣資金管理

  (1)根據業務需要合理選擇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保證金等結算工具。

  (2)及時辦理結算,對逾期尚未辦理結算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等,應按規定及時轉回。

  (3)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核算貨幣資金的各項收支業務。

  (六)現金日記賬按幣種設定,銀行日記賬要按賬號分別設定,每日要結出餘額。

  庫存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每日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餘額每月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調節相符,由會計人員按月及時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存檔。

  第四章、對外投資管理

  (一)長期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1、長期投資專案必須在市場預測的基礎上,立項進行嚴格的可行性研究,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後進行,由總經理授權負責長期投資專案的部門和主要負責人。對外合資合作參股專案,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海關、工商、稅務等手續。財務部門要為決策提出參考意見,履行嚴格的財務手續,督促、檢查專案的執行和效益情況。

  2、健全股票、債券和投資憑證登記保管和嚴格記名登記制度。主管長期投資的業務部門,要有兩人以上的人員共同管理,對股票、債券和投資憑證的名稱、數量、價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詳細記錄,分別建立登記簿。除無記名證券外,企業購入的應儘快登記於企業名下,不得登記於經辦人員名下。

  3、對長期投資業務做好詳細記錄,建立定期盤點制度。

  對所屬企業,每隔半年(經營年度)清點(清理)一次資產負債和檢查經營情況;對非控股企業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投資和收益檢查工作。對股票和檢查債券投資,由財務部門做好會計記錄,對每一種股票和債券分別設立明細賬、並記錄其名稱、面值、證券編號、數量、取得日期、經紀人(證券商名稱)、購入成本、收取股息或利息等。對個別其他投資也應設定明細賬,核算投資及其投資收回等業務。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4、如長期投資出現虧損或總經理認為有必要時,公司視情況授權財務部或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虧損單位或專案進行審計,並據此對虧損予以確認,做出處理決定。

  5、公司所屬企業因故撤銷、合併、出讓時,應按《公司法》的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

  (二)短期投資

  1、短期投資業務,要由總經理授權的主管業務部門和主要負責人辦理該項業務。一般按照經辦提出——主管稽核---總經理批准---實際投資---驗收登記---到期收回等程式辦理。

  2、有價證券的會計記錄、登記保管、定期盤點等制度可參照長期投資辦法進行。

  3、短期投資如出現虧損時,公司授權財務部對業務部門經營情況進行審計,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列虧。如出現較大虧損,公司可委託會計事務所對該經營專案進行審計。

  (三)對外大額存款

  1、對外大額存款業務,由總經理授權財務部負責辦理。一般按信用調查---利息比較---主管審查---總經理批准---對外存款---到期收回等程式辦理。

  2、大額存款利息商定要有兩人在場,還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詳細記錄,及時入賬、要注意合法性和正確性。

  第五章、銷貨與貨款管理

  (一)企業的銷貨業務應統一由業務部辦理,其他部門及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銷售業務一般按接受定單---確定採購---銷貨通知---賒銷審查---發(送)貨---開票---收款結算等程式辦理。

  (二)業務部根據生產經營目標和市場預測,編制銷售或營業收入計劃,承接購貨客戶的“訂貨單”,組織採購工作。

  (三)發貨通知單由業務部開具,由財務稽核確認辦妥所有手續後,交給倉庫發貨和運輸部門發運或送貨。普通銷售發票由業務部門專人登記、保管、開具。

  (四)銷貨業務的貨款,全部透過財務部稽核結算收款,在發票上加蓋財務收款專用章。賒銷業務應經過信用審查,財務部門應將銷貨發票與銷貨單、訂貨單、運(送)貨單相核對。

  (五)由業務部制定價格目錄或定價辦法及退貨、折扣、折讓等問題的處理規定,由財務部進行稽核監督。

  (六)銷貨業務發生的退貨、調換等事項,同樣透過業務部按規定辦好業務手續後,憑單證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或轉賬等手續。

  第六章、商品採購與付款管理

  (一)企業的商品採購業務統一歸業務部負責辦理,其他部門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商品採購業務和付款業務一般按請購---訂貨---到貨---驗收---付款等程式辦理。

  (二)業務部應根據銷售需要和庫存情況編制採購供應計劃,對計劃採購定貨要簽訂合同或訂貨單。合同定單要求條款清楚、責任明確、內容全面,按合同承付貨款有據,拒付有理。

  (三)市場臨時採購,由使用部門根據需求提出“請購單”,報經總經理審批後辦理。

  (四)所有購貨業務做到:情報準、質量好、價格低、數量清、供貨及運輸方便、就地就近。

  (五)採購到貨,要由倉庫和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數量和質量驗收,並由倉庫保管員、質量檢查員及有關負責人在驗收單上籤章。

  (六)購貨付款手續,商品採購由業務部辦理,市場臨時採購由使用部門辦理,按規定到財務部辦理請款付款手續。

  (七)到貨驗收後,由經辦部門請款,經辦人將稽核無誤的定貨單、驗收單、發票賬單付在請款單後,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稽核報銷轉賬手續。

  (八)財務部將從倉庫簽收的一份驗收單與業務部報銷轉來的發票所附的驗收單進行核對,以掌握購貨業務的請款,報銷及在途物資的情況,。

  第七章、商品採購成本與費用管理

  (一)商品採購業務由業務部負責。對於商品採購成本費用的控制,應由業務部和財務部建立成本責任制,降低成本。財務部應建立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制度。

  (二)人事和工資的管理,嚴格考勤,核實工資的計算與發放,正確處理工資及福利費的核算與分配。

  (三)對期間費用專案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憑證手續要符合規定。

  第八章、存貨與倉庫管理

  (一)加強存貨和倉庫的管理,建立倉庫經濟核算,搞好有關基礎工作,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二)對存貨實行“永續盤存制”。建立收發存和領退的計量、計價、檢驗及定期盤存(商品每月一次,低值易耗品每季度一次)與賬面結存核對的辦法。銷貨成本及日常耗用,按領發貨憑證計價確定。

  (三)存貨計價方法:

  商品採用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及消耗性物料按先進先出法計價。

  (四)領用低值易耗品,採用五五攤銷法。如一次領用數額較大,影響當期成本費用,可透過待攤費用分次攤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進行登記管理。

  第九章、工薪與人事管理

  (一)職工的聘用、解聘、離職和起薪、停薪及工資變動等事項,應由事務部及時以書面憑證通知財務部和員工所在部門,作為人事管理和 計算工資的依據。

  (二)工資的計算和支付,要嚴格按照考勤制度、工資標準及有關規定,進行計算和發放。並根據工資總額和國家規定標準,正確計提應付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

  (三)對職工的責任賠款,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和人事部門根據勞動法規,並經職工本人簽字同意後,方可轉財務部門扣款。

  (四)領取工資均應由本人簽章。本人不在應由其指定人員或其同組人員代領,並由代領人簽章。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由財務部開具收據,記入“其他應付款”賬戶。

  (五)根據成本核算辦法,將工資及職工福利費,按職工類別合理分配記入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有關賬戶。

  第十章、收入、利潤及其分配管理

  (一)當期實現的主營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並與對應的主營業務成本相互配比,減去當期應交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和期間費用後的餘額,即為主營業務利潤,要能反映出企業的主要經營成果。

  (二)當期實現的其他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並與對應的其他業務支出相配比,計算出其他業務利潤。

  (三)按規定計算投資收益,對投資收益的確定要符合權責發生制,計算要合規,入賬要及時,處理要恰當;對投資損失的計算要合法、正確,實事求是。

  (四)對營業外收支專案的設定要合法、合理,收支專案的數額要真實、正確,財務處理要恰當。

  (五)企業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後依法繳納所得稅,然後按規定的順序和一定比例進行分配。

  (六)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可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後利潤彌補或者經董事會審議後依次用企業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彌補。

  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

  (一)實行財產主管部門、財產使用部門和財務部綜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負責制。

  1、財產主管部門—裝置及土建安裝工程為資產管理部,辦公裝置為事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建設和購置、處置和報廢等業務;

  2、財產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合理使用,保管維修;

  3、財產核算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核算,綜合價值管理,每年組織清查盤點一次。

  (二)固定資產的建設與購置,一般按下列程式辦理:

  1、申請購建—由使用部門提出增加固定資產的報告,交主管部門進行可行性研究後,提出購建報告;

  2、稽核批准—報總經理稽核批准;

  3、對外訂貨—由主管部門負責對外訂貨,簽訂建設安裝工程合同;

  4、建設安裝—由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施工,按工程進度付款;

  5、驗收使用—由主管部門組織驗收,交付使用部門使用;

  6、結算付款—根據固定資產購建報告-訂貨、驗收單、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單、竣工決算、發票收據等憑證單據,由主管部門稽核無誤後報總經理批准,到財務部門辦理付款結算手續。

  (三)固定資產的處理與報廢:

  固定資產的停用、出售或報廢處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門提出意見交主管部門稽核,報總經理批准後進行處理,並報財務部門稽核後作賬務處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管理

  (一)本公司使用下列財務評價指標: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100%

  3、應收賬款週轉率=銷售收入/應收賬款平均餘額×100%

  4、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100%

  5、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6、資本金利潤率=利潤總額/資本金總額×100%

  7、營業收入利潤率=利潤總額/營業收入×100%

  8、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成本費用總額×100%

  (二)本公司各部門實行內部考核。各部門費用按費用計劃開支,節超按比例獎罰。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制度經公司經總經理批准後,於20xx年7月1日起實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範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稽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定會計核算科目、設定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定成本歸集程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資料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稽核支付工程、裝置、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裝置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定,健全各項統計資料。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範公司財務行為,提高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依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第二條資金籌集管理:

  (一)本公司籌集的資本金為國家投入的國家資本金;本公司所屬企業籌集的`資本金,為本公司的法人資本金。

  資本金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註冊資本。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資,應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依照法定程式報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資本變更登記手續。

  (二)本公司和所屬企業的所有者權益除實收資本外,還包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可以按照規定程式轉增資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屬企業,透過負債方式籌集的資金,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等。其中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等負債,應由銷售或營業部門負責,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

  負債則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各部門自行籌措的短期經營性借款,除總經理批准的以外,財務部門不負責償還。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均由總經理授權,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財務部門在籌措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負債時,應考慮是否有利於生產經營或投資專案及財務風險等情況。

  第三條貨幣資金管理:

  (一)貨幣資金日常收付管理

  在財務部門設定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不得兼任其他業務工作,除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外,不得保管憑證和其他賬目。

  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須先透過經辦會計在稽核原始憑證無誤後填制收付款憑證;然後由出納檢查所屬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後辦理收付款,並在收付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因經營需要代收代付款項,由財務部負責人稽核批准,但必須堅持先收後付,不改變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則。

  (二)現金管理

  所有現金業務收入當日送存開戶銀行;所有支付的現金,應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公司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產經營需要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據實寫明用途。

  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於工資性支出,個人福利勞保支出、農副產品收購、差旅費、零星開支、備用金及銀行結算金額起點以下的小款項。其他特殊情況使用現金需經總經理和財務部經理批准。

  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每日的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不準以白條抵庫存。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一般應透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不準出借銀行賬戶和套取現金。[NextPage]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實行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經辦人簽字後交專案副總審籤屬實。再報總經理審批。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並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⑸往來款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並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稽核後,報公司經理、總經理審批。

  ⑶公司經理、總經理審批同意後,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後補籤。如對已籤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總經理批准。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計程車不在報銷範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稽核後報懂事長簽字,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稽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式以公司規定為準。

  20xx年6月17日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規範監理公司的財務行為理順企業內部管理,增強市場競爭的能力,建立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遵循國家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安徽省高等級公路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各監理公司和所有臨時監理機構。

  第三條 單位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各項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單位的領導人對本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第四條 企業領導人領導本單位的會計機構及會計人員執行本《辦法》,並按照本《辦法》中的各項規定,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維護和監督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會計人員積極性來強化財務管理。

  第五條 必須樹立“企業管理以財務管理為中心”的思想,充分認識財務管理滲透和貫穿於企業一切經濟活動之中,更是企業經濟活動的檢查手段,財務管理是一切管理的共同基礎。

  第六條 企業法人對國家授予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公司所有財產屬於國有,企業法人對國家授予的經營資金、財產有統一管理、合理調配和依法處置的權利。

  第二章 會計核算的體制

  第七條 公司為企業法人,是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實行經理負責制。公司所屬單位為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在企業法人規範下進行會計核算工作。

  第八條 公司內部實行“兩級核算”的制度。即公司(獨立核算單位)、監理代表處(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兩級核算,公司、監理代表處兩級管理的體制。

  第九條 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所屬監理代表處實行報賬制。各監理代表處均應設賬實行會計監督,嚴禁搞無賬會計。監理代表處每月必須向公司報賬一次,報賬可採取抽單報賬或匯表報賬,程式和方式由各處自定。

  第十條 公司會計核算的任務

  第一、全面反映資本金的運用情況;

  第二、反映期間費用的發生情況;

  第三、反映對外投資其他經營情況;

  第四、透過審查、彙總所屬單位會計報表,全面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第五、全面反映企業所得稅的繳納和利潤分配情況。

  第十一條 公司會計對監理代表處進行單獨核算。

  第一、核算監理代表處職工、聘用人員的工資(在冊職工加班工資、夜餐費);

  第二、核算監理代表處固定資產和車輛使用費;第三、核算監理代表處的辦公費、通訊費、水電費、差旅費、住宿費、食堂開辦費、伙食補助費、防暑降溫費、取暖費、勞動保護費、低物品購置費、會議費、交際應酬費及其他。

  公司核算出各代表處的費用成本,為以後的承包制推廣積累經驗。

  第三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凡企業所屬的各種收入一律進入公司的合同賬戶。凡未按本條規定執行的,要追究負責人責任,除按公司內部合同上交一切費用外,並處以1、5‰的違規罰款,罰款由負責人承擔三分之二,會計負責人承擔三分之一,罰款由公司經財務部直接扣收,不準公費報銷。

  第十三條 企業除法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人)有權以對外簽訂具有法律效力檔案外,其他任何部門、分公司和個人都無權簽訂類似檔案。監理公司的貸款、集資或利用其他方式籌集資金,都必須經公司經財務部門認可,報公司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並以文字為憑,否則一律無效。

  第十四條 公司對所屬監理代表處將逐步實行分賬管理,定額承包,定量用款,盈利提獎,虧損自負。公司的負責人及財會人員有權查詢各代表處各期費用的配比核算情況,代表處應該財務公開,不得拒絕。

  第十五條 單位任何收入,包括監理服務費結算收入、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固定資產租賃收入和無形資產形成收入和其他各項收入,錢款均應先存入單位銀行,會計部門統一辦理收支,納入會計核算,不準設立“賬外賬”。

  第十六條 企業領導人和會計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報送虛假的會計報表。領導人和會計人員對會計報表和會計資料負有法律責任。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七條 監理公司屬國有企業,所有資產均屬國有資本。企業必採取不同形式來保證固定資產的保值增值,把固定資產保值增值納入定期責任目標。固定資產年限折舊法提取折舊,折舊資金全部留存,作為更新、保值專用資金;公司總體負責增值任務,增值資金人由部合同體現。

  第十八條 企業固定資產要建立臺賬制度。公司建立固定資產總分類賬,賬實相符,定期清點。

  第十九條 凡經公司批准報廢、毀損、遺失、出售的固定資產,公司負責人通知經營財務部銷賬。

  第二十條 企業無形資產(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屬企業資產範圍,必須有價使用,納入會計核算之中。公司無形資產使用權屬企業法人,其它人無權轉讓。任何贈予、無價轉借和盜用均屬侵公行為,企業法人予以追究,必要時訴諸法律保護企業權益。

  第五章 納稅

  第二十一條 國家稅收是國家法令規定的制度,屬上層建築,它是國家強化的意志和政策,納稅人必須無條件執行。

  第六章 會計監督

  第二十二條 企業經財部、會計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

  第二十三條 企業實行內部審計制度。公司原則上每壹年對公司經財部和監理代表財務收支進行一次正常審計。

  第七章 會計人員職責與許可權

  第二十四條 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會計法》和其他各項財經制度,各級領導要積極支援會計人員依法辦事。會計人員必須注重自身職業道德修養,要有敬業精神,廉潔奉公,不得利用職權在工作中無故刁難和洩私憤,要樹立嚴以律已、寬以待人的工作作風。

  第二十五條 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規範企業財務行為,統一會計核算制度,執行企業《財務管理辦法》,保證會計資訊質量。

  第二十六條 按照國家財務制度和企業各項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和預算,分清資金渠道,管好用好各項資金。加強內控制度,嚴格執行管錢和管賬要分開,銀行印鑑保管要分開,制證和付款要分開。

  第二十七條 經財部有權要求本單位有關部門、人員認真執行計劃、合同、預算、協議和其他有效檔案;有權監督、檢查本單位有關部門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保管、收發、計量、檢驗等情況,並有權要求更正。

  第八章 會計報表

  第二十八條 會計報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總結性檔案,單位具有法律保證性。會計報表格式及填報內容參照國家有關會計制度進行印製。

  第二十九條 會計報表分月報、年度決算報表。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各項規定如與國家或上級規定內容有牴觸的,按國家或上級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國家或上級對財務制度有變更或修訂的,由公司統一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財會機構設定

  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

  ,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 ,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 支票領用單 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二十三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 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稽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稽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稽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七章 處罰辦法第

  第四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檔案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秘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翫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費用開支包括維持公司日常營運的所需的開支(如:租賃費用,辦公費用,車輛使用費,業務招待費用、市內交通費用、差旅費用以及薪資獎金等相關費用),但不包括成本項下的開支(如:廣告費用,材料採購和工程費用等開支,成本開支管理制度另行規定)。

  第三條:XX集團的費用開支從小帳戶列支並實行一支筆的審批制度,各公司的費用開支在該公司總經理授權範圍內的,由該公司總經理審批,集團公司總裁授權職能部門和專案公司負責人的,由被授權人審批;在授權範圍外的,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第四條:XX集團費用開支實施預算管理,各公司必須做出年度費用開支的預算,報集團公司審批後執行;各地區公司總經理有權在整體預算不突破的情況下,靈活安排各個月和季度的費用開支計劃;各公司應於每個月的成本分析會上確定下個月的費用開支預算,並報備集團公司財務部。

  第五條:對於預算計劃內除薪資獎金外的費用開支的審批許可權與程式:

  1、費用當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見附表一、二);

  2、在填制費用報銷憑證時,要按費用類別分別列支;

  3、部門經理審查並簽字後送交財務部稽核;

  4、主管會計對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進行統一編號並稽核簽署意見後送交財務經理稽核確認,之後呈報總經理,或被授權人批准;超過授權審批金額的,須經集團總裁與財務總監聯籤批准;

  5、費用的事項與金額在授權範圍內的,由各公司被授權人審批,授權範圍外的除各公司總經理審批外還要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6、已審批過的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轉到各公司財務主管籤閱後,交由出納辦理付款手續;如公司沒有另設財務主管,則直接返回到出納處辦理付款手續;

  7、出納付款前核對各原始票據,並複核付款金額,正確無誤後將相關款項支付給經辦人,同時將已付款的原始票據加蓋付訖章,並將已編號的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存檔保管;

  第六條:薪資獎金的審批許可權與程式:

  1、薪資獎金在年度預算額度內的,每月未人力資源部專人負責核算,然後送交財務部稽核,財務部稽核無異議後,送各公司總經理審批後,發放當月薪資獎金;

  2、人力資源部門應將總經理鑑署的所有員工的薪資結構表、薪資調整表,加班表等與工資計算相關的資料原件報備財務部存檔;

  3、超過年度預算額度的薪資獎金報集團總部追加預算後方可發放;

  4、在公司總經理授權範圍外的薪資調整應報集團總部審批。

  第七條:超出年度預算的費用開支應報集團公司追加預算額度後方可按上述程式審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該款項。

  第八條:費用支出的有關規定:

  一、辦公費用

  辦公費用由辦公室統一採購、集中向財務部報銷。各部門把經審批的辦公購物申請表(見附表三)報辦公室,辦公室每月彙總的辦公費用計劃抄報財務部一份,由財務部監督執行。

  二、業務招待費

  各部門員工(包括部門經理)因業務需要招待賓客,應事先填制《禮品/業務招待申請表》(見附表四),詳細填寫招待物件、預計金額及時間,一事一單,不得與其他費用專案混合報銷。按金額範圍報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批准,並嚴格掌握不得超支,特殊情況外出聯絡業務臨時發生業務招待費的,應電話口頭申請,於次日補辦手續(遇週末和節假日順延)。

  三、市內交通

  1、公司員工外出聯絡業務、工作一般以公交車、中巴為主,特殊情況下,經部門經理同意,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出租車費用。

  2、在報銷出租車費時,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見附表五),所有的車票反面均需註明起止地點和原因,以便稽核。

  3、因工作需要,公司已經為其配備專用車輛的部門經理或員工,原則上不允許報銷市內交通費,特殊情況須由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

  四、外埠差旅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稽核簽字,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批准。

  2、出差人員可憑批准的申請單向財務部辦理暫借款手續,填寫《暫借款申請單》,預借金額由財務部根據路程遠近,時間長短核定,呈送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簽字同意後,方予借款。

  3、出差期間的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歸為外勤補貼均按出差的自然(日曆)天數計算,實行分項計算、總額包乾、調劑使用,

  節約歸己,超支自理的辦法。

  4、凡出差到異地超過半個月以上的,按本出差補貼標準的80%報銷,超過一個月以上的,按長期外派人員待遇報支。

  5、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實行包乾使用,不再憑據報銷。乘坐往返機場或火車站等的交通費用不屬包乾範圍,憑據另外報銷。

  6、出差人員如自帶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則不予報銷出差地市內交通費用。

  7、如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提供食宿的,交通費用據實報銷,其它補貼取消。

  8、員工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到財務部辦理結算手續。財務人員按公司規定標準,認真稽核報銷單,超過標準的支出,個人自理。暫借款如有剩餘,必須於結算時返還給公司,否則下月工資中扣除。

  9、因公出差發的郵資、電話費(因業務而發生的)、行李寄存費,必須在票據上註明原因一同報銷。

  10、長期外派人員或駐外機構人員,其住宿原則上應租房解決。每月補貼生活費(視具體情況定)。當地招收的員工,不享受生活補貼。

  11、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標準及補貼標準依各地公司具體情況而定。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制度之修改須經董事會討論、批准。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財務部。

  集團成本開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成本的控制,提高經濟效益,合理有序的安排資金的運用,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本開支的範疇

  本制度所指的成本開支的範疇是指除費用開支管理規定中所指的維持公司日常營運的費用以外的開支。(包括土地及拆遷費用、前期費用、建築安裝費、基礎設施費、公建配套費、以及專案所承擔的貸款利息等)。

  建立綜合開發核算體制,搞好經濟核算,降低開發建設費用。

  第三條成本開支的預算

  根據公司成本分析會的制度,各專案公司按照集團公司的年度戰略,編制年度工作計劃和工程進度,報集團公司審批後執行。各地區公司總經理有權在整體預算不突破的情況下,合理安排各個月和季度的成本開支計劃。每月各公司工程部門編制“經營預算表”確定下個月的成本開支預算,於財務部彙總在每月初的成本分析會上確定,並報備集團公司財務部。

  第四條成本開支的帳戶管理

  本制度所規定的成本開支原則上必須從大帳戶列支。如遇特殊情況,在總經理授權審批的額度以內的,可以從小帳戶臨時列支,但財務部應做相應的臺帳備查。

  第五條成本開支的審批許可權

  所有的成本開支審批實行一支筆制度,各公司的成本開支在該公司總經理授權範圍內的,由該公司總經理審批,或由總經理授權的被授權人審批;在授權範圍外的由集團公司審批。

  第六條成本開支審批的一般程式

  1.工程預付款的支付,必須有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據,付款前必須按合同取得施工承包單位履約預付款保函或保證金的手續依據,未辦理保函或保證金手續的不得支付預付款。

  2.所有成本開支的付款都應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執行,不得提前預付或超付款項;

  3.集團下屬各房地產開發公司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甲供料),要有驗收報告,並附有規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合約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a)需驗收後支付的工程款,要附有驗收報告並有規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b)支付精裝修專案工程尾款時,要有權威機構的環境衛生檢測報告

  c)支付最後一筆專案工程款時,應審查工程款發票是否包含保脩金,未含保脩金的不予支付。

  d)支付保脩金時,應附有《保修服務情況徵詢表》(見附表四)並由成本部、工程部、物業管理部門及專案總經理聯合簽名。

  4.合同項下的付款由經辦人填寫付款申請書,部門經理稽核後送交財務部;

  5.財務部門參照合同核對後,送公司總經理審批,超出授權範圍的,再送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6.出納人員憑審批後的付款申請書辦理支票,由經辦人員籤領;

  7.以上流程對於建築安裝工程款項,除按照合同條款約定外,經辦人員還必須附有經會簽過的《工程款撥付簽證程式單》(見附表一)或工程決算單;如因原設計圖紙修改等原因導致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致使工程成本發生變化的應在該合同後另附《施工圖變更籤證表》(見附表二);

  第七條特殊事項的審批

  1.對於土地相關費用、前期的交易規費以及市政配套費用等向政府部門支付不全部具有合同的款項,可依照政府規定或相關檔案辦理;

  2.對於應繳的營業稅金及附加稅及預徵的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由各公司財務部主管會計精確計算後,將當月申報稅款填列付款申請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劃轉至納稅帳戶,稅務申報後自動轉帳。

  3.銀行貸款利息支出由所貸銀行每季度末按照貸款合同利率自動扣款,財務部應在每月末預提當月的利息支出。

  第八條超出預算外的成本開支應報集團公司追加預算額度後,方可按上述程式審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該款項。

  第九條本制度之修改須經董事會討論、批准。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財務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一)制訂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和預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體系;

  (二)負責公司內控制度建設、執行和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三)負責公司會計核算,編報公司財務預算和決算;

  (四)分析公司的財務經營情況;

  (五)負責公司資金排程和管理,辦理各類結算業務,辦理銀行帳戶、證券帳戶的開銷戶,辦理公司納稅申報和內部費用報銷工作;

  (六)配合有關部門定期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

  (七)負責接受審計、稽核、稅務和有關上級領導部門工作檢查;

  (八)對公司經濟業務的決策提出財務或稅收籌劃建議;

  (九)負責公司所需物品的採購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物業管理企業財務行為,有利於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結合物業管理企業的特點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規定。

  除了規定另有規定外,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也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第二章 代管基金

  第三條 代管基金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和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於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資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樓內車庫等。

  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於共用設施和共用裝置大修理的資金。共用設施裝置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公用天線、供電幹線、共用照明、暖氣幹線、消防設施、住宅區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室外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

  第四條 代管基金作為企業長期負債管理。

  代管基金應當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並定期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檢查與監督。

  代管基金利息淨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後轉作代管基金滾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條 企業有償使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共用設施裝置,應當設立備查帳簿單獨進行實物管理,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支付有關費用(如租賃費、承包費等)。

  管理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辦公用房。

  商業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許可權、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經營用房。

  第六條 企業支付速達軟體 的管理用房和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鑿權人、使用人認可後轉作企業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基金;企業支付的共用設施裝置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後轉作企業代管的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

  第三章 成本和費用

  第七條 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等過程是發生的的各項支出,按照國家規定計入成本費用。

  第八條 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計入營業成本。()營業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費、直接材料費和間接費用等。實行一級成本核算的企業,可不設間接費用,有關支出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直接人工費包括企業直接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等人員的工資、資金及職工福利費等。

  直接材料費包括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直接消耗的各種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和動力、構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間接費用包括企業所屬物業管理單位管理人員的工資、資金及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水電費、取暖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通訊費、交通運輸費、租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費用等。

  第九條 企業經營共用設施裝置,支付的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

  第十條 企業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一條 企業對管理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二條 企業可以於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0.3%-0.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衝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去已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衝減管理費用。

  第四章 收入及利潤

  第十三章 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從事物業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十四章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和物業大維修收入。

  物業管理收入是指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務收入、公從代辦性服務費收入和特約服務收入。

  物業經營收入是指企業經營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經營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共用設施收入。

  物業大修收入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委託,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企業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十六條 企業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淨收益、營業外收支淨額以及補貼收入。

  第十七條 補貼收入是指國家撥給企業的政策性虧損補貼和其他補貼。

  第十八條 營業利潤包括主營業務利潤和其他業務利潤。

  主營業務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營業稅金及附加,再減去營業成本、管理費用及財務費用後的淨額。

  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其他業務利潤是指其他業務收入減去其他業務支出和其他業務繳納的稅金及附加後的淨額。

  第十九條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銷手續費收入、材料物資銷售收入、廢品回收收入、商業用房經營收入及無形資產轉讓收入等。

  商業用房經營收入是指企業利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商業用房,從事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開辦健身房、歌舞廳、美容美髮屋、商店、飲食店等經營收入。

  第二十條 其他業務支出是指企業從事其他業務活動所發生的有關成本和費用支出。

  企業支付的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其他業務支出。

  企業對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其他業務支出。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總則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財務組織管理

  第四部分財務人員管理

  第五部分資金計劃管理

  第六部分財務報表管理

  第七部分資金管理

  第八部分財產物資的管理

  第九部分發票管理

  第十部分費用報銷管理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與規範分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規範企業各項經濟行為,保證資金安全與完整,防範各種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分公司指公司轄屬的分公司。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財務管理制度統一

  1、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實際情況,統一制定並頒發。

  2、各分公司必須執行總公司頒發,與各分公司有關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條財務人員管理統一

  1、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招聘、任命、培訓及解聘,分公司不能擅自招聘、解聘財務人員,但分公司可以推薦財務人員,經總公司財務部複試後決定是否錄取。

  2、財務人員的績效考核由總公司財務部和分公司共同進行,其中總部財務部考核財務工作績效,佔30%考核權重;分公司考核佔70%考核權重。

  第五條會計核算方法統一

  1、分公司的會計核算遵循國家制定的會計準則,會計核算方法合法、操作規範、結果真實。

  2、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制度統一由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統一接受監督審計。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表統一

  在財務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專案、要求上統一,為總公司報表合併奠定基礎。

  第三部分財務組織管理

  第七條分公司設財務部,作為分公司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和總公司財務部對分公司財務部的管理,必須依據相關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權利。

  第九條各分公司財務部隸屬總公司財務部。

  第十條分公司財務部實行雙重管理,行政事務上接受分公司總經理管理,業務上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管理,並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的檢查。

  第十一條分公司財務部的基本編制為2人,設財務主管兼會計1名,出納1名。

  第十二條分公司財務部及財務負責人向分公司總經理及總公司財務部同時負責並彙報工作。

  第十三條分公司總經理與總公司財務部對財務部的管理出現分歧時,財務部首先應絕對服從總公司財務部的管理。

  第四部分財務人員管理

  第十四條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1、財務人員應在任何時候都維護公司的利益,忠心耿耿,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嚴守紀律,保守機密。做到不該知道的事不問,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洩露公司的會計資訊。

  2、各級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對弄虛作假的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3、對財務人員監守自盜,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散佈有損於公司的不負責任的言論,一經發現立即辭退,並追究其責任。

  4、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上級財務監交。

  第五部分資金計劃管理

  第十五條資金計劃編制辦法

  1、各分公司資金計劃由分公司財務負責人根據工程進度情況、日常發生的經營費用、材料付款情況、施工隊付款情況、車間工費工資、以及其它事項等,編制月度資金收支計劃,並經總經理複核和簽字確認;

  2、各分公司部門負責人,需要向財務負責人提供準確或接近於準確的收支專案計劃及其相應的金額和備註事項等,以便於財務部門編制月度資金計劃;

  3、總公司財務部收到各分公司資金計劃表按規定進行審批後,回傳到各分公司執行。

  第十六條月度資金計劃要求

  1、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必須於每月3號前完成《月度資金計劃》電子檔傳送至總公司____________專案辦公室,並將經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月度資金計劃》及《分周資金計劃》傳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2、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計劃工作的資料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計劃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當月的資金不予支付。

  第六部分財務報表管理

  第十七條各分公司每月需向總公司財務部報送以下報表

  1、分公司月度財務報表

  2、應收賬款專案一覽表

  3、專案收支平衡表

  4、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

  4、發票臺賬、外經證臺賬

  5、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

  6、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

  第十八條為了便於總公司合併財務報表,各分公司財務報表的格式必須按照總公司財務部制定的格式編制。

  第十九條財務報表上報的要求

  1、每月最後一天(遇節假日順延)下班前將月度財務報表電子檔傳送至總公司財務部,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為半年度、年度次月3日前上報。

  2、專案收支平衡表、應收賬款專案一覽表、施工隊進度付款一覽表及內控指標完成情況表每月5日前傳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3、分公司財務人員考核表每月_____日前傳送至總公司財務部。

  4、每月_____日-_____日總公司與分公司財務核對各類往來賬目,保證雙方往來賬相互一致。

  5、各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及其他參與財務報表工作的資料資料提供人,如因錯報,漏報,誤報,拖延等造成財務報表上報工作未能如期按質完成的,根據責任分別對責任當事人責令通報,並根據考核方案進行相應考核。

  第七部分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分公司的每日的現金餘額不得超過1萬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繳存銀行。

  第二十一條現金支付範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超出結算起點的現金支出,應報總經理稽核批准。

  第二十二條一切現金收支都必須有合法原始憑證,嚴禁以白條抵庫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做費用報銷憑證,私設“小金庫”、帳外帳。

  第二十三條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方可付款。

  第二十四條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財務部負責人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並在《資金盤點表》簽名確認,以保證帳實相符。

  第二十五條銀行賬戶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私章由出納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第二十六條分公司會計應根據銀行對賬單,及時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以保證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第八部分財產物資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包括生產裝置、生產工具、辦公設施、生活設施、通訊設施、辦公用品以及其他資產。

  第二十八條分公司總經理對分公司的有形資產的安全、完整負完全責任。

  第二十九條分公司的財產物資實行“實物與帳薄分開管理”原則。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物資的管理並登記實物數量,財務負責財務物資帳薄的記錄,二者交叉控制。

  第三十條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對財產物資負有管理責任,應親自參與財務物資的驗收、監督、與抽查。

  第三十一條必須定期組織對現有財產物資進行實物盤點,有保管實物資產的部門每月進行自查,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三十二條財務抽查時,財務部作為負責部門,應在盤點計劃、盤點會議、盤點方法上嚴格、重視,確保盤點質量。

  第三十三條處臵報廢固定資產前,必須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說明固定資產購臵的時間,使用的年限,報廢的原因,經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才能辦理報廢手續。

  第九部分發票管理

  第三十四條分公司財務人員憑發票領購簿,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第三十五條各分公司由會計主管或者指定的專人進行發票的開具,發票內容應真實有效,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任何人不得轉借、轉讓、xx發票,不得虛開、亂開發票,對作廢的發票需加蓋“作廢”字樣,並儲存完整。

  第三十六條已開具的發票由會計主管負責統一保管,不得損毀發票,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儲存5年。

  第三十七條各分公司要定期對發票進行檢驗,以防止偷盜、防火、潮溼及不經常使用發票時防蟲、防鼠咬、防丟失等措施,加強安全保衛。

  第三十八條各分公司要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

  第三十九條對於總部代開的發票,應按工程專案詳細登記備查賬。

  第十部分費用報銷管理

  第四十條費用的控制實行計劃管理,由需要支付費用的部門或個人先行填寫“借款單”列明:費用的性質、用途、金額,報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後,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執行。對個人借款的原則,欠款不清,後款不借,借款人應及時到財務部門辦理核銷手續。

  第四十一條費用發生的過程中,原則上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人員參與執行,並相互監督和共同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費用發生中,當事人應取得費用的相關單據,如因未取得合法的票據而遭到財務人員剔出的部分支出,原則上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公司原則上不予承擔。

  第四十三條費用發生完畢後,當事人應及時將收集到的相關票據,按照公司統一的費用報銷憑據分類貼上,並在附件欄註明票據張數。對於貼上不規範,單據不清晰的,財務有權要求對方改正,不改正的有權予以拒絕報銷。

  第四十四條當事人將貼上整齊,填寫完整的費用報銷單交由部門經理進行審批,部門經理重點對費用發生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查並簽字。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將部門經理審批簽字的報銷單交財務稽核,財務人員應重點對費用報銷單後附原始發票和單據進行合法性審查,對費用金額的計算予以符合並簽字,最後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查和審批。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憑簽字齊全的報銷單,交出納領取資金,出納應對報銷單進行稽核,重點檢視報銷單有無塗改、費用的計算是否正確,後附的發票是否合法,審批手續是否齊全,稽核無誤後方可付款。

  第十一部分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管理辦法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實施。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xx市xx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進一步理順母、子公司之間的投資關係和母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事項,規範公司內部運作機制,不斷強化財務核算和管理,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的規範運作和健康發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國家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所有子公司。本制度所稱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據總體戰略規劃、產業結構調整及業務發展需要而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體,公司依據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其財務和經營決策,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子公司。其設立形式包括:

  (一)全資子公司;

  (二)公司與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資設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佔其董事會絕大多數席位(控制其董事會)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條公司子公司依法設立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和公司章程或協議的規定,依法設定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組織和開展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

  第四條子公司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不斷改進和完善管理基礎工作,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的檢查監督。除法定的會計賬冊、賬戶外,子公司不得另立會計賬冊、賬戶,不得編制虛假的財務報表,不得將公司資產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第五條為了規範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體系,提高公司對外披露財務會計資訊的質量,各子公司在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會計變更等均應遵循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的規定。

  第六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和完善預算及成本管理體系,健全財務預測、會計核算、監督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礎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真實、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為公司的經營決策提供有效的財務會計資訊。

  第二章管理基礎工作

  第七條子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一切經濟業務,必須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管理的要求,及時填制真實、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的準確、有效、合法。[page]

  第八條建立和完善預算管理制度,規範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嚴格控制成本、費用,努力提高經濟效益;透過加強財務管理,進一步完善財務指標的分解落實和財務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考核制度。

  第九條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制度,確保各項定額先進合理和進出公司的存貨及提供的勞務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收費合理。

  第十條建立科學的存貨管理制度,保證內部經濟核算的及時進行;並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財產物資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必須對全部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賬賬、賬物、賬卡三相符。

  第十一條建立財務機構內部的稽核制度,以明確經濟責任,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完整、規範、正確。

  第三章會計核算制度

  第十二條各子公司應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開展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第十三條各子公司下述會計事項參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遵循謹慎經營、有效防範和化解資產損失風險的原則,制訂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實施的關於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處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各子公司必須參照該制度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並在每年中期、年度財務報表中給予如實反映。

  2、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辦法,各子公司均應參照公司確定的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範圍和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並計入當期損益。

  3、各子公司應按照公司規定的報表報送時間按時編制並報送財務報表和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子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由公司委託或經公司同意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子公司報送母公司的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下列時間提供:

  (1)月度財務報表:子公司於次月3日前完成並提供;

  (2)季度財務報表:子公司於次月5日前完成並提供;

  (3)年度財務報表:子公司於次月10日前完成並提供;

  4、子公司應參照公司的標準和財務制度的規定,制定福利費、通訊費、招待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制度,報公司財務處備案。

  第四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十四條各子公司應按照公司全面預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確定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計劃安排和管理的要求,及時編制年度財務預算,並將財務預算上報公司相關的管理部門。

  第十五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在加強成本、費用管理過程中,強調成本、費用指標及相關措施要落實到實處。要強化對成本、費用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不斷提高經濟效益。[page]

  第十六條各子公司要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進一步強化各項支出的授權審批制度。按公司有關制度的規定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各子公司財務部門要嚴格把好費用稽核報銷關。子公司不得報銷公司本部各單位及任何個人(含擔任子公司兼職董事、監事)的、不應由子公司承擔的各種費用。違者除退回已報銷費用外,還將視情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各子公司要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對各項財務指標的完成情況要進行檢查、分析,並針對存在的問題查明原因,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以確保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十八條各子公司應根據公司關於資金管理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資金管理制度。同時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總目標的要求編制年度、月度資金使用計劃;在日常管理中要及時掌握資金的增減變動情況,對資金實行動態管理,使有限的資金在生產經營中發揮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十九條各子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國務院釋出的《現金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支付結算辦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本公司內部實際情況出發並結合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內部牽制制度,確保銀行結算憑證和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條各子公司在實施資金管理中要嚴格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不得對外提供擔保,不得對外出藉資金,不得任意對外投資,以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子公司處置超過經審計的上一年度子公司淨資產10%以上的固定資產,應事先向公司財務處或相關部門報告,取得公司的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六章投資管理

  第二十一條對在公司授權範圍內允許對外投資的子公司,對外投資專案的確定,要貫徹“適用性、科學性、先進性、效益性”原則;在具體確定投資專案時,強調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可行性分析論證,要特別注重於技術和經濟分析,並在此基礎上提出可供選擇的可行性方案,提供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策。

  第二十二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對外投資專案報告制度,便於母公司及時履行對外資訊披露義務。即經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批准的對外投資專案,在專案實施前應向公司董事會報告,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才能組織實施。各子公司對外投資專案在具體實施時要加強日常管理、檢查和監督,嚴格控制工程質量和工程成本。未經過上述程式審批的專案不得任意對外投資。對經過上述程式確定的投資專案的有關檔案須上報公司相關的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各子公司在具體實施對外投資專案的過程中,涉及需為專案公司提供籌資擔保時,應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擔保事項報告制度,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經公司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七章母子公司之間的相互關係

  第二十四條各子公司生產經營目標及發展規劃必須與公司的總目標及長期發展規劃保持相互協調和總體平衡,以確保公司總目標的實現及穩定、高效的發展。

  第二十五條各子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應接受公司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公司可以隨時查閱和審計子公司的會計賬目,查閱時子公司應無條件服從。

  第二十六條各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應遵循市場規律,根據自身的發展與經營特點,制定經營方針和政策。經營中涉及的關聯交易按如下原則處理:

  1、各子公司與公司及所屬單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業務,應按市場經濟規律及公司對外披露資訊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涉及的關聯交易的內容要按“平等互利、等價交換”的原則簽訂經濟合同,對交易中涉及的結算價格按市場原則合理確定,交易雙方不能因為存在母子公司關係而要求某一方作出減讓或提高結算價格。

  2、各子公司應嚴格執行經濟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子公司按合同規定支付的採購款項(含採購預付款),必須經本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後,財務部門才能按規定程式辦理付款手續。關聯交易完成後,交易雙方應及時辦理款項的結算,不得拖欠貨款;也不得簽訂無交易背景的經濟合同,透過預收貨款任意佔用另一方的資金。確因市場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如期執行的,合同雙方應詳細說明無法履行合同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後解除合同,作為已預付貨款退回的依據。

  3、關聯交易預計發生的金額超過公司章程規定的限額時,各子公司應履行報告制度,由公司董事會審議並履行資訊披露。

  第二十七條公司審計部門負責對子公司的內部審計,並向公司董事會報告審計結果。公司可以根據管理的需要決定對子公司進行審計。

  第八章子公司的重大資訊報告制度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子公司應依照公司《資訊披露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報告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重大資訊,通報可能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由公司履行相關資訊披露義務。在該等資訊未公開披露前,相關當事人負有保密義務。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透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處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 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絡,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⑵ 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 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 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⑸ 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⑹ 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⑺ 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 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 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 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 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 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 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 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 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 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 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 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 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⑶ 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 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 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 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 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 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稽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 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 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衝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 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稽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 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 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稽核、工程招投標檔案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裝置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裝置、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裝置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 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 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式。

  ⑴ 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稽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檔案資料提出稽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⑵ 財務部根據有關檔案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式。

  ⑴ 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⑵ 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⑶ 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 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⑴ 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 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裝置、動力裝置、運輸裝置、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 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 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 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裝置、動力裝置、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 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 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⑵ 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 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 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賬;

  ⑸ 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 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 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 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 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 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小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並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記憶體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儲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託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餘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儘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鑑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後,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採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於業務發生後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於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採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鑑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有限憑證為依據,如實的反應公司財務狀況。做到內容真實、資料準確、專案完整、手續齊全、資料可靠。

  第二條

  會計記錄必須清晰、便於理解、檢查和使用。

  第三條

  原始憑證的規範:

  1、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上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不許有填制人員的簽名。

  3、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員的簽字或蓋章:對外開出憑證,必須加蓋公司公章。

  4、一式數聯的的入庫單,出庫單及收據等重要憑證必須套寫,並連續按序號填寫。不能跳頁,若要作廢時,應當註明“作廢”字樣,聯通存根等所有聯次一起儲存,不得撕毀,短少。

  5、提高發貨單的客戶回籤制度。發貨後,必須索取收貨經辦人員的簽字單。

  6、凡需填寫大寫、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小寫金的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人員簽字證明,把好質量關,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7、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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