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物資管理制度
倉庫物資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倉庫物資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倉庫物資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週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週轉。
2.要根據企業生產需要和廠房裝置條件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二)物資驗收入庫存
3.物資入庫存,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物資交接手續的要求籤字驗收,應當認識到簽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4.物資入庫存,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5.材料驗收合格,保管員憑發票、送貨清單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鋼材應塗色標誌,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並隨同託收單交財務部門記賬。
6.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投產使用。如工作馬虎,混入生產,保管員應負失職的責任。
7.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部門領導和經辦人處理。託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
(三)物資的儲存保管
8.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定倉庫,並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週轉量小的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上架的以分類四號定位編號。
9.物資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10.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裝置、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剋扣”的違紀做法。
11.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勿使公司財產物資發生保管責任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迴旋餘地。
12.保管物資,未經部門領導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總成物資,一律不準折件零發,特殊情況應經部門領導批准。 13.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庫工作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保衛部門批准。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四)物資發放
14.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放材料。發料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黴變、大料小用、優料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15.領料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圖號、零件名稱和材料用途,核算員和領料人簽字。屬計劃內的材料應有材料計劃;屬限額供料的材料應符合限額供料制度;屬規定審批的材料應有審批人簽字。同時,超費用領料未辦手續,不得發料。
16.調撥材料,保管員要審查單價、貨款總金額並蓋有財務部門收款印章時方可發料。發現價格不符或貨款少收等,應立即通知開票人更正後發貨。
17.對於專項申請用料,除計劃採購員留作備用的數量外,均應由申請單位領用。常備用料,凡屬可以分割拆零的,本著節約的原則,都應拆零供應,不準一次性發料。
18.發料必須與領料人和接料部門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19.所有發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五)其他有關事項
20.記賬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託收、月報及時。
21.允許範圍內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損耗所引起的盤盈盤虧,每月都可以上報,以便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22.創造五好倉庫是每個保管員努力的方向,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檢查,以促進創五好倉庫的開展。
23.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寫明情況,雙方簽字,部門領導見證,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事後發生糾葛,仍由原移交人負責賠償。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原價賠償外,還要給紀律處分。
24.庫存盈虧反映出保管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現差錯。
倉庫物資管理制度2
1、倉庫管理員應經過專門消防培訓,熟悉所管物資的物理和化學性質,熟悉物質的安全防火知識及滅火方法等。
2、庫房內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並設有明顯的禁牌,庫房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3、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高壓水銀燈照明;嚴禁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
4、要根據不同貨物分類、分庫存放,不準將效能相互牴觸,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同庫混存。
5、庫內貨物堆放應做到“五距”,即燈距、牆距、堆距、柱距、頂距。
6、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房,庫房內不允許住人和設辦公室。
7、倉庫管理員要經常檢查照明燈具、電線、開關等電器,發現電線老化,破損或絕緣不良等要及時維修處理。庫內不得隨意拉設臨時電線。
8、倉庫管理員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庫房,確認無問題後,切斷電源方可鎖門離開。
倉庫物資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倉庫管理是物資供應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倉庫業務工作必須按物資入庫、保管、出庫、退庫和盤點等流程作業。倉庫建設和佈局必須適用、合理、方便裝卸、運輸。倉庫管理按中國石化頒佈的“一類庫”標準執行。
第二章入庫管理
第二條要嚴格執行物資驗收入庫手續。對所有入庫物資嚴把數量、質量關,對質差、量缺或庫存已超儲的物資嚴禁入庫。
第三條倉庫物資必須進行“三定”(定品種、定數量、定金額),要按物資的類別做到定庫、定架、定點、定人負責保管和發放。
第四條在庫物資必須做到賬、卡、物、資金四對口,技術說明書、材質證明書、產品合格證等技術資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第五條物資堆放要實行四號定位(庫號、架號、層號、位號),五五擺放(五五成方、五五成堆、五五成行、五五成箱、五五成包、五五成串),露天倉庫堆放的物資也可按場號、區號、排號、位號、實行四號定位。
第六條各種裝置、材料的防護層或包裝物不得損失丟失,並按要求進行日常定期的或季節性的以及臨時不定期的檢查、維護,發現有鏽蝕、剝落、破損等情況,應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第七條為了確保倉庫的物資安全不變質,要求切實做好:防汛、防潮、防黴、防蛀、防鼠、防盜竊、防毒“十防”工作。
第八條對防潮、防霧、防鏽的物資提貨到庫後存放在適宜地方,保管員要根據產品保管要求經常檢驗掌握物資狀況,發現情況及時採取措施(上油、墊高、通風)防止變質,如果發現變質,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
第九條裝置、備件等閥門、管材的堵頭、管帽及墊裝物不得拆卸或丟失,已丟失的應想辦法補上。
第十條成套裝置實行配套保管,按套入賬,主機、附機配件、工具都要成龍配套,不得分散存放,嚴禁挪用。
第三章倉庫料場管理
第十一條倉庫、料場要經常保持清潔、整齊,做到貨架無灰塵、無雜物、場內無垃圾、料場無雜草。管理要達到“四化”(存放合理化、庫容整潔化、資料檔案化、“四防”經常化)。
第十二條倉庫的消防要加強管理,在消防設施的規定範圍內不準放任何物資,要保證倉庫的主要通道暢通。
第十三條倉庫(料場)必須實行規格化。根據物資庫存量和收發量,以及實行科學管理的要求,制定周密、合理的平面圖。並留有驗收、保養作業區和機動貨位,充分利用倉庫空間和麵積,倉庫(物料)要分割槽、分類。“專庫專儲”,佈局合理,橫看成線,豎看成行,標誌明顯,過目成數,保持整齊。
第十四條倉庫的電梯、電動吊要有專人操作(有操作證)不得超載。
第十五條倉庫內嚴禁吸菸、明火。倉庫人員要熟悉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使用、保管、保養和報警方法。
第十六條倉庫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堅持值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服務。如因
公離開崗位,須留言,寫明事由去向。
第十七條嚴禁讓與業務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實行出入庫人員登記和車輛檢查制度。認真執行班前查門窗、設施、物資動態,班後查滅火工具、斷電、關氣、關水、關窗、鎖門。制定風前查遮蓋、雨前查排水、高溫查通風、低溫查防凍等巡迴檢查制度。按季節對不同災害,採取不同措施。
第十八條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公休、假日值班人員在次日上班時將收發動態交崗位人員。工作調動時,物資按明細賬移交,工具、設施、賬冊、憑證資料和待辦事項列清單移交,經雙方籤認,領導批准方可離職。
第四章出庫管理
第十九條倉庫憑領料單,加工付料單,經過審批手續的借調撥單等有關憑證發料,並在發料憑證上註明餘數,對非正式憑證(白條等)一律嚴禁發料,非本單位職工不能代領。
第二十條所有物資一律要憑專職材料員或指定專職人員開具蓋章的領料單,在確認型號、規格及數量正確清楚、印章齊全後,方可發料。
第二十一條倉庫發料時要執行以下幾點:
(一)根據“出陳儲新”的原則,各種物資按入庫先後安排好出庫順序,要堅持“先進先發,限期先發,易損先發”,使物資合理儲存。
(二)實行小額供應,按實際需要發料,可以分斤破零,避免浪費。
(三)做到“五不出庫”:即質量不符不出庫,數量不清不出庫,驗收中發現問題不出庫,無計劃員簽章不出庫,白條子不出庫。
(四)出庫物資除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合格外,還應該做到技術資料完整,交接清楚。如整進零發,可將技術資料影印件隨發,留存原件。
(五)保管員除事故緊急用料可根據排程命令或領導批示先發料後補單外,一般情況下必須憑單發料,庫存物資一律不予借用或挪用。
第二十二條物資出庫後,當天做賬,做到日清月結,永續盤存。
第二十三條發料完畢,保管員要在出門證上填寫領料單位、車號及所領物資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凡可以計數的必須註明件數,不能只寫重量或體積),並由保管員、領料人簽字,不得漏項,出門證一式兩份,一份保管員留存,一份交領料人作為出門憑證。
第二十四條物資出庫,門衛要認真核對料單、出門證、實物和車號,如發現出門證專案填寫不全或物資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料單實物不一致時,應禁止出庫,並與保管員核對和向領導彙報。
第五章退庫管理
第二十五條退庫範圍:
(一)名稱、規格、型號不符(錯發)。
(二)質量不合格或材質不清。
(三)數量不準(復發)。
(四)因設計變更不需要的器材。
(五)生產、維修剩餘物資。
上訴各項可及時辦理退庫手續。
第二十六條退庫要求:
(一)由主管計劃員開列退庫單,並由當事人(特殊情況除外)按原物退原庫辦
退庫手續。
(二)凡需退庫的物資必須符合入庫要求,原發料時的各種資料應齊全,要嚴格交接,認真驗收。
(三)大批退料,由領料單位先按類別填報清冊,經有關領導批准,方可辦理退庫。
(四)設計變更退庫憑設計部門變更通知。凡已經缺損、損壞、鏽蝕等一律不準退庫。
第二十七條所有退庫物資,由保管員按規定登記入賬。
第六章盤點管理
第二十八條對庫存動態物資要做到月度抽查、季度清點、年中盤點、年末大盤點,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賬、卡、物、資金一致。
第二十九條除核對數量外,還要檢查質量是否合格(與入庫時一致),有無損壞變質,保管條件是否合乎要求。
第三十條因變質、腐蝕、黴爛或超期失效及非責任事故的損壞,經有關人員進行技術鑑定屬實,但不能修復改制的,可向有關部門申請報廢。
第三十一條在盤點中,如發現庫存短少、盈餘、損壞、變質、規格串換等情況,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處理。確定數量盈虧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凡是以個數(件、臺等)計量的物資,在保管過程中不得短少。
(二)以重量計算的物資,如總的件數以及每根、每張、每塊的長、寬、厚和直徑都相符,而重量短少和盈餘的應按合理誤差處理。
(三)物資在保管中產生的自然損耗,每季上報處理一次,由保管員填寫清單一式3份,報上級有關部門批准核銷。
(四)名稱相同,但型號、規格混串,應查明原因,由保管員填寫規格串換調整表一式3份,報有關部門批准調整轉賬。
第三十二條庫存物資原則上不得發生盈虧,如已發生盈虧,必須查明原因,進行核實,半年申報一次,由保管員填寫盤盈盤虧報表一式3份,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後進行賬務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公司市場經營部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倉庫物資管理制度4
一、認真執行計劃採購、驗收、領發規定和報損、報廢財產轉移制度。
二、庫房做好按計劃採購,確保業務需要,一般物資庫存量2-3個月(緊俏商品例外)。
三、經常關心庫房內物品數量,熟悉進貨渠道,確保供應。庫房物資堆放整齊、妥善保管,做到先進先出,防止積壓,浪費,嚴禁呆滯物資。
四、庫存每半年盤點一次,年終總結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單據齊全、手續完備。
五、庫房物品不經科長批准,不準私自發放。
倉庫物資管理制度5
1.物資入庫
(1)物資入庫時,保管員必須認真驗收,嚴把質量關、價格關、數量關,經檢驗質量合格、數量無誤後,方能辦理入庫手續。
(2)物資入庫,應先進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放入倉庫的存貨區,更不準投入使用。
(3)材料驗收合格後,保管員憑發票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
(4)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使用。如保管員工作不認真,導致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投入使用,造成的影響應由保管員全權負責。
(5)託收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
(6)各部門的餘料入庫,倉庫保管員根據餘料的名稱、數量開具入庫單,註明某部門的退料。
2.物資的儲存保管
(1)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定倉庫,並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使用量大且頻繁的貨物應就近擺放,使用量小的物資可以選擇較遠的貨架進行存放。
(2)物資堆放一般是需要在堆垛安全、合理、可靠的前提下,根據貨物特點,推行五五堆放,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擺放整齊。
(3)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裝置、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必須要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剋扣”的違紀做法。
(4)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使公司財產不發生保管責任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迴旋餘地。
(5)保管物資,未經部門領導的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
(6)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庫存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保衛科批准。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3.物資出庫
(1)所有發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2)物資出庫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出庫,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出庫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黴變、大料小用、優料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3)物資出庫按月平均單價計量出庫。領料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或材料用途,領料人簽字。屬計劃內的材料應有材料計劃,屬限額供料的材料應符合限額供料制度,屬規定審批的材料應有審批人簽字。同時,超費用領料人未辦手續,不得發料。
(4)發料必須與領料人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5)對於部門領料,屬部門定員領料,必須是固定崗位人員領取。其他部門領料,必須由部門的領導簽字才可發料,否則,造成物料損失,由管理員承擔經濟責任。
(6)對於專項申請用料,除計劃採購員留作備用的數量外,均應由申請單位領用。常備用料,凡屬可以分割折另的,本著節約的原則,都應折另供應,不準一次性發料。
4.其他有關事項
(1)創造“五好”倉庫(安全、優質、方便、多儲、低耗)是每個保管員努力的方向,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檢查,以促進創“五好”倉庫的開展。
(2)允許範圍內的差錯、合理的自然損耗所引起的`盤盈、盤虧,每月都可以上報,以便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3)記賬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託收、月報及時。
(4)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註明情況,雙方簽字,需領導見證,雙方各執一份,報人事部存檔一份,事後發生糾葛,仍由原移交人負責賠償。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原價賠償外,還要給予紀律處分。
(5)庫存盈虧反映出保管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現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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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倉庫的保管員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三、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四、倉庫應當設定醒目的防火標誌,禁止帶入火種。
五、倉庫內禁止吸菸、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同意。
六、倉庫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定在顯眼和便於取用的地點,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並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七、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八、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同時立即組織人員撲救,並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後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倉庫物資管理制度7
1、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儲存、保管物資的火災危險性和預防措施,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會撲救初期火災,並經常保持滅火器材的清潔、完好。
2、把好物資進出庫“三關”,即進庫驗收關、入庫保管關、出庫複驗關。
3、庫內物資堆放應做到“五距”,即燈距、牆距、堆距、柱距、頂距,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加以處理並報告。
4、庫內不得亂接亂拉電器線路和使用電熱裝置。
5、庫內嚴禁閒人入內,嚴禁吸菸和焚燒可燃物品。
6、下班前對庫內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倉庫物資管理制度8
一、認真貫徹執行醫院的經濟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財經紀律,任何人不能以權謀私,假公濟私,損害醫院集體利益。
二、加強計劃管理,透過會計核算及正確的反映計劃執行情況。每月報計劃,由分管領導批准方可採購。庫存物資額以保證全院供應工作,防止積壓為標準。
三、一切物資入庫時必須在規定時間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入庫前必須檢驗數量、質量、規格、型號、合格方可入庫。入庫的物資裝置、說明書資料不齊全或質量、數量、規格不符時不得入庫,由採購人員負責與供貨單位聯絡處理。
四、倉庫管理要做到三清、兩齊、四號定位和九不,既
①三清:規格清、材質清、數量清;
②兩齊:庫容整齊、擺放整齊;
③四號定位:按物類或裝置的庫號、架號、格號、位號存放;
④九不:不鏽、不潮、不凍、不腐、不黴、不變質、不壞、不漏、不過期。
五、定期編制倉庫與裝置物資庫存情況報表,月、季報倉庫的帳、卡。一切報表應符合規定,帳物相符。報表要準確並與財務相符。
六、物資發放須按計劃執行並且有一定批准手續,不符合手續的不得發放並儲存好原始憑證。
七、各科室使用的物資要有專人領取和專人管理,嚴格物資領用制度。物資出入要有一定手續,建立臺帳,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浪費。
八、及時掌握市場資訊,根據醫院臨床、維修等方面的需要和保質、保量、齊全配套、經濟合理、保障供應的原則,做好預測和採購的決策。
九、採購工作必須做到堅持原則、掌握標準、執行制度、嚴格財經紀律,不允許有損公肥私的現象存在。做到無計劃不採購,質量規格不明不採購,價格不合理不採購。採購物資做到及時、準確、質量高。
十、庫存物資必須按規定合理損耗。低質易耗物、倉庫報廢物資必須每月或每季度一報,經財務、審計等部門檢視、稽核後報分管院長審批後報廢,由財務科處理賬務。如有損耗,查明原因寫出報告,經院長審批後做賬務處理。
十一、嚴格執行倉庫崗位責任制,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內,庫內禁止煙火。因工作疏忽職守造成物資損壞、倉庫被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十二、物資出入庫必須點數、過稱,做到帳、卡、物相符。物資不得出現損壞、變質、短缺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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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資倉庫重地嚴禁煙火,庫內嚴禁吸菸,每個員工都必須瞭解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安全條例,熟悉消防措施,參入消防用具的使用訓練及演習,對消防設施用具要定期檢查妥善保管,過期的應及時更換。
二、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等電器裝置,燈頭與物品要保持安全距離,時常對電器裝置和線路進行絕緣測試,防止短路打光發生火災。
三、倉庫保管員下班時要隨時拉掉電閘,關好門窗,封好門鎖,值班人員按時到位。
四、物資搬、裝、卸、吊、擺、碼要採取安全措施,使用合格的保護工具,杜絕違章操作,保證人員安全。保證物資不受損失,對標誌向上的物資不準倒放,裝卸時必須輕搬輕放,防止碰撞、震動和倒置,擺碼時注意平穩,下墊牢固整齊。
五、卸運油類時,要按規程操作,防止油桶與水泥面路碰撞起火。
六、倉庫門衛要做到晝夜24小時值班,嚴禁外來車輛通行和閒人免入,時常對倉庫進行巡查,發現隱範及時彙報進行處理。
七、倉庫內應配備足過的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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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倉庫管理的原則
1、經濟原則:是指儲備的倉庫物資應經濟合理,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逐步減少庫存物資儲備和資金佔用。
2、服務原則:是指倉庫管理要簡化工作程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為生產服務。
3、管理原則:是指倉庫管理員要做到管物資、管節約,避免物資沉澱、遺失和損失浪費,切實降低生產成本。
二、倉庫管理的任務
1、根據生產需要適當補充物資儲存數量,及時調整庫存物資結構,保持經濟合理水平。
2、負責材料保管、發放和回收工作,並監督材料節約使用。
3、按公司的規定和要求,及時編制有關材料收、發、存統計報表和情況反映。
4、負責在用工具的保管、借用和管理工作。
三、倉庫的帳務管理
1、財務部負責建立《倉庫物資管理臺賬》,憑入庫單、出庫單詳細記錄物資收、發、存動態和使用方向,為加強物資管理提供資訊和基礎資料。
2、倉庫管理員每天早上應將上一個工作日的領料單彙總後交財務部;財務部應及時按照領料單做好《倉庫物資管理臺賬》的登記工作。
3、勞保護品和工具的發放明細,要落實到人;除正常記錄的《倉庫物資管理臺賬》外,還應詳細在《勞保護品登記簿》和《個人工具臺帳》上進行登記;《勞保護品登記簿》由財務部負責,《個人工具臺帳》由生產部負責。
四、倉庫管理規定
(一)計劃、採購、入庫、報銷程式
1、每月25日前,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下月重點工作或檢修計劃,擬定備品備件、消耗材料的採購計劃;擬定計劃前要會同倉庫管理員對庫存情況進行核實,當計劃數超出庫存量時,差額的部分做為計劃數保留,其餘的應減去,當計劃數小於庫存量時,應全部減去,做到既要保證正常生產,又不能造成積壓;然後填寫《物資採購計劃表》,一式四份,採購物資的名稱、型號、數量、使用時間及具體要求要詳細填寫清楚,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2、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的材料計劃交供應部三份,其中一份由倉庫管理員留存,作為採購物品入庫的依據,一份由財務部留存,作為辦理入庫手續和報銷的依據。
3、供應部應嚴格按照《物資採購計劃表》中的物資名稱、型號、數量、使用時間和具體要求,遵循“貨比三家”和“相同的價格比質量,相同的質量比價格”的原則,集中進行採購;無《物資採購計劃表》的,一律不得采購、辦理入庫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
4、採購的物資入庫前,倉庫管理員應按照《物資採購計劃表》所列內容與實物進行核對,物資名稱、型號、數量與《物資採購計劃表》所列內容相符(因技術原因不能確認的,可通知使用部門驗收)後,方可入庫,並在採購清單(或收據)上簽字確認。
5、財務部憑倉庫管理員簽字認可的採購清單(或收據)和公司領導批准的《物資採購計劃表》,為供應部出具入庫單;無倉庫管理員簽字認可的採購清單(或收據),財務部不得為其出具入庫單。
6、供應部憑財務部簽字的入庫單和公司領導批准的《物資採購計劃表》,辦理報銷或衝賬手續;無入庫單和公司領導批准的《物資採購計劃表》,財務部不得辦理報銷或衝賬手續。
(二)物資管理
1、倉庫管理員具體負責倉庫的全面工作,包括物資管理、發料、保養、盤點等工作,倉庫內物資擺放要整齊,庫容要清潔。
2、倉庫管理員憑領料人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的領料單發貨;領料單填寫的名稱、型號必須與《倉庫物資管理臺賬》相符,否則,應要求領料人予以改正;領取勞保護品和工具時,還應在領料單“備註欄”內註明使用人的姓名。
3、對於臨時性搶修或急需、包括夜間消缺所需要的材料,如部門負責人不在,可由領料人先辦理借用手續,但事後必須補辦領料單。
4、倉庫管理員應掌握保管期,對有保管期限的物資,應將出廠日期、入庫時間和儲存期限做好記錄,做到先進先發,輪換更新。
5、每月的25日,財務部負責做出“盤點表”並會同供應部倉庫管理員對倉庫物資進行盤點,帳、卡、物要相符;每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前,財務部負責做出《倉庫物資長短報告書》,報公司分管領導。
6、倉庫的物資和工具不能隨便出錯,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三)廢舊、剩餘物資的管理
1、廢舊或檢修替換下來的物資要及時進行回收,分門別類的統一保管;透過檢修、拼配後,能繼續使用的要繼續使用,失去使用價值或無法修復的物資,要集中存放或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由供應部集中處理,不允許私自亂扔亂放。
2、專案安裝完畢或檢修後的剩餘材料要及時退庫,倉庫管理員要按照出、入庫程式重新辦理入庫手續。
(四)工具管理
1、已配備到個人和班組的工具,由個人和班組自行管理;正常損壞或使用年限較長的,可以舊換新;丟失或非正常使用損壞的,自行解決,因此影響工作的,按有關規定考核。
2、工作時不得從倉庫借用已配備到個人和班組的工具。
3、離開崗位時,配備的工具應收回。
五、本制度所界定的物資,除另有所指外,主要是指為滿足正常生產所必需的備品備件、消耗材料、辦公用品、勞動護品等,石灰石和煤炭除外。
六、辦公用品的計劃、賬務、發放工作暫由財務部負責。
七、本制度自二0x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開始執行,原《倉庫物資管理制度》同時作廢。
倉庫物資管理制度11
一、倉庫應明確專人負責管理,有關部門領導必須經常對倉庫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安全管理教育;
二、工作人員應熟悉和掌握儲存物資的效能,尤其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必須懂得其效能、危險程度、保管和救護方法;
三、遇有火災應及時報警和盡力撲救,遇有盜竊等違法犯罪活動要敢於鬥爭,抓獲作案人或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協助追查;
四、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類物資的收、發、領、退、核制度,定期檢查,帳物相符;
五、各種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一律分類隔離存放,嚴禁混存;
六、劇毒物品要明確專人保管,塗明標記,雙人雙鎖;
七、領用化學危險品、劇毒物品等須經廠辦和安監部門批准;
八、加強重要材料倉庫防護設施,做到門窗牢固,有防護欄杆,並裝置報警器;
九、倉庫周圍嚴禁搭工棚,堆放雜物,四周雜草應清除乾淨,庫內主要通道要保持暢通;
十、庫區嚴禁煙火,庫房與明火、煙囪、高壓線等保持一定距離。倉庫內不許生火,倉庫電氣裝置應按《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安裝,並定期檢查,做到人員離開關門、關窗,並切斷電源;
十一、非倉庫工作人員和領送料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庫房。因工作需要入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時,必須遵守倉庫防火安全規定,主動交出發火器具等(倉庫工作人員應認真查詢),進入危險品庫房,一律不得穿帶有鐵釘、鐵掌的鞋子,開啟危險品包裝物時,應使用銅質或不發生火花的專用工具,以防發生火險;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轉讓、外借、處理危險物品,外單位調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須經市公安局和廠辦、安監部的批准。領用、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員和車輛不得在公共場所和人口集中的地區停留;
十三、採購劇毒化學危險品須經廠辦、安監部等部門稽核,厂部轉籤介紹信嚴格按計劃進貨。化學危險品採購人員必須持有公安部門頒發的“化學危險品採購證”,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化學危險物品的採購;
十四、倉庫應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維護;
十五、倉庫應安排人員值班看守,節假日應加強力量,由領導帶班,確保安全,節假日申領危險品須經廠值班領導批准;
倉庫物資管理制度12
一、加強倉庫管理,做好物資的收發和保管工作。如實登記倉庫實物賬,經常清查、盤點庫存物資,做到賬、物相符。
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根據儲存物資的特點,做好“五無”—無黴爛變質、無損壞和丟失、無隱患、無雜物積塵、無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壓、防腐、防火、防盜。
三、保證物資管理的安全,嚴防貪汙,嚴防壞人破壞,嚴防一切事故發生,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不準在倉庫內吸菸、用電等。切實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定期檢查消防等器材和裝置,保障倉庫和物資財產的安全。
四、物資進倉須有嚴格驗收手續,對物資的數量、規格、質量、名稱等做到準確無誤,同時做好進倉的登記手續。
五、物資出庫發放必須嚴格執行防汛物資調撥令,並且手續完備、齊全,否則倉庫管理人員有權拒絕撥付。
六、開展技術革新,不斷改善倉庫的物資管理工作,做到科學管理倉庫,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防汛抗洪搶險之需。
倉庫物資管理制度13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經濟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財經紀律,任何人不能以權謀私,假公濟私,損害集體利益。
二、加強計劃管理,常用物品建立保障需求的庫存數,日常庫存外物資採購須由院領導批准,方可採購。庫存物資應根據現庫房額及發展所需來制定限額,既保證全院供應工作,又防止物資積壓。
三、一切物資入庫時,必須在二個工作日內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入庫前,必須檢驗物資數量、質量、規格、型號、合格後方可入庫。辦理入庫的物資裝置、說明書資料不齊全或質量、數量、規格不符時,不得入庫,由採購人員負責與供貨單位聯絡處理。
四、倉庫管理要做到三清、兩齊、四號定位和九不,即①三清:規格清、材質清、數量清;②兩齊:庫容整齊、擺放整齊;③四號定位:按物類或裝置的庫號、架號、格號、位號存放;④九不:不鏽、不潮、不凍、不腐、不黴、不變質、不壞、不漏、不爆。
五、定期編制總務倉庫與總務物資庫存情況報表:月、季報倉庫的賬、卡。一切報表應符合規定,賬物相符,並按規定產品目錄順序排列好臺賬。報表要準確,並與財務相符。
六、物資發放須按計劃執行,並且有一定批准手續,不符合手續的不得發放,並儲存好原始憑證。
七、各科室使用的一切物資要有專人領取和專人管理,嚴格物資領用制度,專項物資領用必須辦理審批手續,物資出入要有一定手
倉庫物資管理制度14
第一章倉庫建築
第一條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倉庫建築設計,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稽核和驗收。
第二條倉庫、貨場、生活區、維修工房必須分開佈置。
第三條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與煙囪、明火作業場所、架空電力線等的安全距離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第四條儲存易燃物品倉庫地面,應當採用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的材料。
第五條庫區的加工間和倉庫管理員辦公室應當單獨修建或用防火牆與倉庫隔開。
第六條倉庫區域內應當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有關規定,設定消防車通道。
第七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貨場應當根據防雷的需要,裝置避雷裝置,並請有資質的管理部門監測合格後,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儲存管理
第一條倉庫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於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牆距、梁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第二條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建築設計和消防防火規範》有關規定。
第三條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牴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並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四條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佈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並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溫。
第五條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溼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第六條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條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溫措施。
第八條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第九條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庫或歸垛。
第十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倉庫、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安環部和分管領導批准,並採取安全措施,由安環部派信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後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管理員,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應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員,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工作服進入工作現場。
第十二條倉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第十三條在倉庫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雜物。
第十四條庫區和倉庫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倉庫院內,倉庫,嚴禁吸菸。油庫、炸藥庫院內,嚴禁開手機和帶靜電物品進入庫區。
第十六條認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發揮技防監視器的作用。並認真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章裝運管理
第一條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並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裝置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第二條進入易燃、可燃物品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並不準進入倉庫。
第三條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菸。
第四條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乾淨。
第五條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倉庫內停放和修理。
第六條倉庫、堆場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第四章電源管理
第一條倉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裝置,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範和消防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條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倉庫,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裝置。
第三條各類倉庫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倉庫外,引進倉庫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膠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倉庫通道的上方,與物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倉庫房頂架電線。
第四條倉庫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裝置,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第五條倉庫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安環科和公司領導批准,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第六條每個倉庫單獨安裝開關箱,並設在倉庫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第七條在庫區及倉庫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第八條電器裝置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或更換。
第九條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裝置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倉庫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五章火源管理
第一條庫區內嚴禁吸菸、用火。
第二條門衛金屬火爐距可燃物不應當小於一點五米。金屬煙囪距可燃牆壁、屋頂不應當小於七十釐米,距可燃屋簷不應小於十釐米,高出屋簷不應小於三十釐米。煙囪穿過可燃牆壁、窗戶時,必須在其周圍用不可燃材料隔開。(公司應沒有火爐)
第三條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火爐附近不準堆放木片、刨花、廢紙等可燃物。
第四條不準靠近火爐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著的火爐應有人負責管理。
第五條從爐內取出的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後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第六章消防設施
第一條倉庫區域內應當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有關規定,設定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第二條倉庫、貨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裝置,並佈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裝置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條消防器材裝置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裝置採取防凍措施。
第四條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訊號報警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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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公司物資倉庫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據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劃》制定本管理制度:
1、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物資倉庫的防火安全由本單位物資部門負責人負責。
2、物資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防火工作。
3、對倉庫保管員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新職工須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物資倉庫應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物資倉庫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規定,應採取相應的隔熱、散熱措施。
6、倉庫內不準放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與儲存物品水平距離不小於50釐米。
7、庫房內禁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分割槽存放,嚴格執行其特殊管理規定。
9、物資倉庫應當設定醒目的防火標誌,對消防器材應當設定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方,並經常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10、此制度的執行將嚴格按照企業內部管理規定實行獎懲,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