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彙編15篇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彙編15篇
現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
根據市教委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我校領導非常重視,結合我校情況,制定辦法如下:
一、明確國有資產的限額,即1.單價在500元以上;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大批同類物品。
二、固定資產按使用部門保管建賬,分為:總務處、電教實驗、音體類、圖書部門建實物明細賬。
三、每年暑假7月份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由固定資產“三級核算會計”及領導小組成員組成,進行實物清查、清點,由部門實物保管員與明細賬會計對賬,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虧)表》按規定審批後,會計進行調帳。
四、領導小組每年召開二次會議,時間為3月和10月,制定國有資產的需缺,使用效率。
五、購置固定資產時,部門實物保管員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一式兩份,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自留一份,附一份與購物收據報會計室做賬。
六、調撥的固定資產,實物保管員憑調撥單填制一式兩份“固定資產驗收單”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報廢轉讓的固定資產部門保管員填制盤虧表並說明原因,經領導小組審批,1000元以上需報主管局審批,此表作為會計調賬依據。
七、對於“固定資產驗收單”,“固定資產盤盈(虧)表”年底要裝訂,保管員自存備查,主辦會計視為會計資料造冊歸檔管理。
八、對於非正常損壞、丟失的固定資產,要賠償損失。
九、對於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要交到總務處。
十、“三級核算”會計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希遵照執行,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進一步改正。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鞏固資產使用效果,減少積壓浪費的損失,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管理,為教育教學服務。現根據《江西省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擬定本暫行辦法。
(一)範圍分類
一、凡單價在3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均列為固定資產核算範圍。
二、固定資產分為六類。
第一類:房屋與建築物、培植物
1、房屋:凡永久性的房屋(包括安裝在房內的不可分割的水電裝置等),不分用途、結構,以整幢為單位列為固定資產。
2、建築物:圍牆、球場、跑道、馬路、車棚、路燈、雕塑、標誌牌(碑)。
3、培植物:花草樹木
第二類:教學儀器、裝置教學用的各種儀器、模型、標本、電教器材、微機與機械、動力裝置等均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三類:交通運輸工具凡各種人力、機動交通車輛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四類:圖書
凡供教學參考與閱覽的圖書與報刊、雜誌合訂本,不論其價值高低,均應列為固定資產,對零散報刊、雜誌及各種教本、掛圖等則不列為固定資產。
第五類:辦公使用的裝置與傢俱
凡屬木、金屬等傢俱、用具與消防裝置,均應列為固定資產,其分類如下:
1、桌:各種辦公桌、實驗桌、電腦桌、會議桌、乒乓球桌、飯桌等。
2、椅:單人椅、鐵摺椅、沙發。
3、學生用的課桌、凳(以套為單位)。
4、櫥櫃:儀器櫃、公文櫥、圖書櫥、電視機櫥、床頭櫃、書櫃、保險櫃等。
5、架:書架、貨架、金屬活動黑板(連架)等。
6、床:木板床、鐵床(雙層學生用)鋪板等。
7、機:打字機、影印機、錄音機、計算機(器)、電視機、電腦、投影儀。
8、器:滅火器、滅火箱、消防栓、高壓水管等。
第六類:文娛、體育裝置、環衛設施(垃圾屋、箱)
凡各種較貴重的樂器與體育運輸器械、環衛設施均列為固定資產。
(二)管理與職責
一、學校將財產管理列為目標管理。校領導和各職能部門,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國家財產的宣傳教育,提倡“人人愛護,個個管理,互相監督,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風氣,每學期開學應集中進行一次勤儉節約、愛護公共財產的教育。
二、學校應根據規模與人員編制等情況,配備專(兼)職的財產保管員和儀器、圖書管理員,具體管理全校財產,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財產的保管、驗收、登記、編號、分配、調配、維護、報廢等管理工作。
2、經管財產明細帳目,協助使用部門落實定人、定責的管理責任制。
3、經常督促,檢查各使用部門的保留、使用、維護情況,核對帳、表、物。
4、具體負責財產全面清查和重點抽查工作。
5、經常掌握財產的餘缺、損壞、丟失等情況,並及時向領導彙報。
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做好固定資產的保管驗收、分配、調撥、登記、檢查、日常維修等工作,做到家底清楚,帳物相符,物盡其用。
四、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在總務部門全面管理、統一核算的要求下,實行“部門分管、定人定崗,責任到人”。除總務部門固定資產專管員直接管理的固定資產外,下列固定資產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直接管理。
1、物理、化學、生物、儀器與電教器材、微機裝置,分別由物理、化學、生物實驗管理員和電教、微機管理員負責管理。
2、圖書由圖書管理員負責管理。
3、體育器械由教務處指定人員管理。
4、文娛裝置分別由團、隊和音樂教師負責管理。
5、各部門、班級領導的固定資產,由各部門、班級負責人或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個人領用固定資產,由個人負責管理。
(三)清理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於每年暑假全面清查、核對一次,帳、表、實物逐一進行核對。以分管後勤工作的校長為首,總務處為主,各部門有關人員參加,組成清查小組,進行清查工作,各使用部門協助。在清查中發現數量短缺、損毀,應追查原因,如屬個人過失,應責成過失人賠償。對無法查明盤盈、盤虧的原因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經單位領導批准後入帳,以帳結案不結處理,清查結束後應將全部固定資產列出清單,連同文字說明一式三份,保管員、會計各執一份,憑此調整帳務,報市教育局材料一份(附於會計報表內)。從第二年開始,每年清查財產結束時,僅上報新增的固定資產表冊和文字說明。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核對實物,並檢查實物佔有情況,如發現數量缺少、損壞,應及時查明原因。
三、財產保管員和儀器、圖書管理員(包括兼職)調動工作時,應全面清查,並在每一帳戶餘額上蓋章或填列固定資產結存明細表,進行交接,經交接完畢後,方可離開。
(四)獎懲
一、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佔,嚴禁以物易物、擅自轉讓或拆卸部件,否則,除照價賠償外,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分。
二、財產保管人員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兼管人員如因工作失職,致使固定資產丟失、毀壞,應及時查明原因,追究責任,並作適當處理,或賠償經濟損失,或給予適當處分。
天、各教室的門窗、玻璃、課桌椅、黑板等財產,由財產保管員在每學期開學時交給各班主任保管,學期結束時到班裡驗收。各班在財產使用保管期間,如因管理不善,被學生摔打、擊擲、雕鑿而造成損壞,應由班主任責成肇事者賠償,情節嚴重者還應給予適當處分。
三、學校評選“先進班集體”、“三好學生”,應將愛護公物列為條件之一。
四、學校於每年對校財產管理工作進行一次總結評比,交流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全面。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3
1.固定資產及其相關規定
(1)根據相關的財會制度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徵的有形資產。
①單位價值較高。
②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③使用年限超過一年。
(2)本制度將企業投資建設、購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企業經營管理的以下資產作為固定資產。
①企業房屋、建築物、構築物。
②影印機、相片沖印裝置、運輸車輛等。
③中央空調、監控系統、消防系統、通訊及播音系統、電梯、鍋爐、冰櫃及製冷裝置(設施)衛星電視接收系統、供配電系統、供排水系統、洗滌裝置。
(3)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實物,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企業存貨管理辦法執行。低值易耗品,應包括(但不僅限於)下列專案:
①各種用具、傢俱、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②電視機、影碟機、音箱、顯示器、投影儀等。
③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鏽鋼用具等。
④電話機、傳真機、辦公桌椅、沙發、檔案櫃、飲水機、會議桌椅、行動電話、幻燈機、電腦、印表機、裝訂機、驗鈔機等。
⑤廚房中除冷櫃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⑥地毯、燈飾、燈具、花瓶、擺件、飾品掛件等。
⑦制服、餐桌用品、麻棉製品等。
⑧在經營過程中週轉使用的包裝容器等。
⑨固定資產的維修維護用品、用具及備用零部件等。
(4)企業全部資產的所有權均屬企業所有,任何個人或其他組織無權私自對企業的資產進行處置、變賣、毀損、報廢,無權將企業資產對外進行擔保、抵押、質押等民事行為。
(5)企業管理人員對資產行使經營、管理、使用和維護的職權。
2.固定資產預算制度
(1)每個會計年度初期,企業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經營情況,將本部門的現有資產的使用情況、維修計劃、報廢計劃、擬新增資產購置計劃及其他與固定資產相關的支出計劃,上報給工程技術部門和財務部門。
(2)企業財務部根據企業下年的資金情況,提出資金安排計劃。
(3)工程技術部門根據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對上述計劃從技術角度提出意見。
(4)企業採購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及企業財務部門,各自遵照固定資產預算執行相應責權,記錄、監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資產。
(5)企業總經理召集相關部門,根據上述意見制定出固定資產的增減、維修計劃後報企業相關部門。
(6)企業管理委員會將上述計劃討論通過後形成企業的年度固定資產預算。
3.固定資產購建及形成
(1)在年度預算範圍內的固定資產,由相關部門按預算執行購建任務。
(2)未列入預算範圍而急需使用的資產,按照預算形成程式,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相關部門(含企業財務部)出具意見後,由企業總經理決定是否確需購建資產。
(3)對於確需購建的資產,由企業總經理將購建計劃提請企業的決策人員審批。
(4)各相關部門按審批意見執行購建任務。
4.固定資產的管理
(1)根據企業經營管理的具體情況,企業固定資產按賬務和實物分別進行管理。
(2)企業固定資產的賬務管理。
①企業固定資產賬務統一由企業財務部門核算,固定資產的核算按照企業的相關規定執行。
②企業財務部組織相關部門,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點、盤查企業的固定資產。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維護、維修、服役狀態、報廢情況與賬面記錄情況進行核實,並對各責任人的資產管理執行情況提出獎懲建議。
③企業財務部負責企業固定資產的增加、報廢、折舊、資產減值等的賬務處理、記錄、核算工作。
④對於已提完折舊,尚在服役的固定資產,應登記造冊,與其他資產同等管理。
(3)企業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
①各部門應對本部門所管理的資產建立資產檔案,對本部門的資產位置、功能、工作狀況、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項、能源耗用情況、修理維護情況、預算執行情況等各種資訊作詳細記錄,並將管理責任落實到個人,以確保資產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②企業財務部雖不對企業固定資產進行賬務核算,但應按固定資產原始入賬價值設定固定資產清單、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及固定資產卡片,將固定資產統一編號、歸類,對固定資產的實物形態作詳細記錄,對固定資產的管理負全面監督責任。
③各部門應對固定資產進行不定期的清查盤點,積極配合財務部門對資產的清點和監督管理工作。
④在由財務部統一記錄的基礎上,將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分解到各個部門。各個部門的負責人對本部門責任內的資產負有全面管理的責任。
⑤各部門應對管轄內的資產製定定期檢修制度,以確保機器、裝置的正常執行和建築物的功能完好。
⑥對於專業性較強,需要特殊技能、須持證人員操作的裝置,應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嚴格按照裝置的操作規程和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⑦企業總經理對企業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負有全面責任,企業工程技術部門協助總經理做好固定資產的管護工作。
5.固定資產的折舊
(1)固定資產的折舊由企業統一核算。除以下情況外,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①已提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②按照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2)固定資產的折舊採用直線法、按單項資產計提,各類資產的折舊年限如下。
①房屋營業用房年、非營業用房年、簡易房年。
②建築物年。
③機器裝置類。供電系統裝置年、供熱系統裝置年、中央空調裝置年、通訊裝置年、洗滌裝置年、維修裝置年、廚房用具裝置年、電子計算機系統裝置年、電梯年、相片沖印裝置年、影印裝置年、其他機器裝置年。
④交通運輸工具類。大中型客車(座以上)萬公里年、小轎車萬公里年、貨車萬公里年、摩托車萬公里年。
⑤電器及影視裝置類。閉路電視播放裝置年、音響裝置年、電冰箱櫃年、空調器櫃式年窗式年、電影放映機年、其他電器裝置年。
(3)企業固定資產淨殘值按稅務機關的要求執行。
(4)固定資產減值,按企業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6.固定資產的修理、維護及日常保養
(1)企業的固定資產應定期維護和保養,以確保資產正常、經濟、有效地執行。資產的維修按年度固定資產預算進行。
(2)資產維修部門和物資採購部門,根據總經理的批示意見執行維修任務。
(3)各責任部門應隨時掌握本部門的資產運轉情況。若發現急需修理而又未納入預算的情形,應做出報告經工程技術部門鑑定並出具意見,由財務部門稽核後,上報企業總經理批准。
(4)若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金額較大(通常按超過固定資產原值的為準),則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相應的支出,應由企業負責人審批。
(5)零部件等維修費用,按企業費用報銷辦法執行,相關費用計入企業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預提或待攤的方式處理。
(6)企業正常經營期間,若需對建築物進行裝修。裝修方案和相應支出應由企業負責人批准。
若裝修支出符合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標準,則企業財務應將此項支出在固定資產賬下單獨設“固定資產裝修”明細科目核算,並採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
7.固定資產的清理及報廢
(1)企業財務部和企業財務,應按會計制度、會計核算辦法和本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時對固定資產的盤虧、盤盈、報廢、毀損、轉出、轉入事項進行賬務處理。
(2)各部門應不定期地對所管轄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盤虧、盤盈、報廢、毀損、轉出、轉入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與企業財務部和企業財務取得聯絡。對於盤虧、報廢、毀損的資產,應查明原因。若系人為因素造成,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企業資產的轉出和轉入應徵得企業負責人的批准。
(3)對於超過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內的裝置,如存在下列現象則按程式進行清理或報廢處理。
①由於意想不到的因素,資產受到不可抗力損壞,已無法繼續服役。
②無法正常執行,且無法修復。
③能源消耗等使用成本過高,購置新裝置比使用現有裝置更經濟。
④修理費用過高,不如購買新裝置。
⑤原有裝置的工藝、技術已被新工藝、新技術淘汰,繼續使用已經不經濟。
⑥由於國家新法規、新標準頒佈,現有裝置的使用已違反了這些新規定。
⑦其他需要對裝置進行報廢的原因。
⑧繼續使用將對環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
(4)對於未來得及納入預算的資產報廢,應按預算形成程式,最終由企業負責人立項審批。各相關部門根據審批意見辦理。
(5)對於需要清理、報廢的資產,由各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報告,經工程技術部門鑑定、財務部門(含企業財務)驗證後,由企業總經理確認,按程式納入年度固定資產預算管理。各相關部門根據預算處理。
(6)對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資產,相應資產管理部門應及時辦理好報廢資產的銷戶、轉出轉入資產的過戶等相關手續。
(7)財務部門(含企業財務)應配合並監督好各相關部門的清理工作,做到資產清理費用按規定開支、資產殘值收入及時入賬。
對於保險賠償範圍內的資產報廢,應及時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做到財產賠償及時、足額入賬。
8.附則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辦法不一致的規定自動作廢。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酒店固定資產的管理,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現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資產標準:
1.1固定資產是指酒店經營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來物資形態的資產。
1.2除固定資產以外的資產,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固定資產內容:
2.1房屋及建築物;
2.2機器裝置;
2.3電子裝置;
2.4高檔傢俱;
2.5運輸裝置;
2.6工具、器具;
2.7管理用具等。
3、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3.1財務成本部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3.2財務成本部設定固定資產實物臺賬及卡片;
3.3財務成本、倉管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編號、購建、驗收、保管、調撥、出售、報廢、定期盤點等有關事項;
3.4財務部對每項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人,並訂立相關的使用、交接,丟失、損壞賠償規定。
4、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4.1財務部為酒店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4.2財務部設定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賬;
4.3財務部負責對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4.4財務部每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5、固定資產的購置:
5.1固定資產購置,根據實際需要報總公司批准後安排採購;
5.2各部門填寫請購單,送採購部後報總經理批准;
5.3採購部安排專人負責採購,請購單應填寫名稱、規格、型號、效能、質量用途說明等資料以備採購及驗收。
5.4依據經總經理批准的請購單到財務部門請款。
6、固定資產轉移、調撥:
6.1固定資產在酒店內部部門之間轉移調撥,須到財務成本部辦理固定資產轉移登記;
7、固定資產出售:
7.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原使用部門須申報出售處理固定資產的報告並列出明細表,註明出售處理原因,報總經理批准;超出酒店總經理許可權的要報總公司批准。
7.2財務部門根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出售處理報告進行賬務處理,並開具發票及收款;
7.3採購部依據財務開具的發票及收據辦理髮貨手續。
8、固定資產報廢:
8.1固定資產報廢,由工程部會同相關技術人員檢測後提出報廢申請報告,送總經理批准;
8.2財務部門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報告進行財務帳務處理;
8.3採購部負責進行實物處理。
9、固定資產盤盈、盤虧:
9.1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由財務部按年度盤點後提出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並會同使用部門核查落實後,報總經理審批;
9.2財務部門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進行賬務處理。
10、固定資產要按規定嚴格管理、定期維護保養,未經酒店總經理批准不得外借。
11、財務部門每月按各類固定資產規定的使用年限,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列入有關的成本費用核算。
12、對嚴格執行本制度的部門和個人,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13、對違反本制度的部門和個人,由酒店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
14、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5
一、管理分工
1、資產管理部作為固定資產的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帳卡。
2、各機房網管負責本機房桌椅主機顯示器鍵盤滑鼠耳機機櫃路由器交換機等裝置的維護與使用管理。微機中心有統一管理與購置權。
3、辦公室負責辦公室電腦桌椅相關裝置的維護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門的職責
1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2、負責監督配合使用單位做好裝置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裝置完好提高利用率,並定期組織裝置的清點,保證帳、卡、物三相符。
3、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並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4、根據使用部門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裝置大中修維修計劃,按期編報裝置更新計劃。
5、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三、使用部門的職責
1、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本單位的裝置管理工作,應設定專職或兼職的裝置管理員,各生產班組要設定工人裝置管理員,每臺裝置要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者。
2、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裝置的完好、清潔、潤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4、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組織固定資產的盤點,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四、管理事項
1、由於生產、研製需要,各單位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提前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經總經理批准後,由相關部門負責購置。
2、購裝置進廠後,由相關單位開箱檢查、驗收,裝置安裝完畢後填“裝置使用單”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裝置使用單”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並通知使用單位。
3、基本建設專案完工時,由基建部門辦理“基建專案完工單”,報主管部門。
五、調撥轉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批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內部裝置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透過主管部門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同時由調出、調入單位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後,由財務部門辦理轉帳手續,並通知相關的會計進行賬、卡交接。
3、公司對外的裝置調撥和轉移一般實行有償價調撥方式,裝置主管部門根據裝置的使用年限、折餘價值、新舊程度按質論價,原則上調出裝置的價值不得低於裝置的折餘價值,對外處理裝置必須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價值,報總經理簽字方可處理,辦理有關財務手續。
4、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裝置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及經辦人的責任。
六、報廢封存
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裝置報廢單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淨損失上報總經理批覆後,辦理報廢相關手續。
凡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2、不能動遷的裝置,因工房改造或工藝佈置改變必須拆除的。
3、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4、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效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
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裝置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6、凡經批准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在生產線上使用,主管部門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處理後的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登出手續,對外處理報廢固定資產時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總經理批准,變價收入上交財務部。
7、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
8、閒置裝置和封存裝置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使用。
七、清查
1、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
2、固定資產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況,應當對有關固定資產進行全部或部分的臨時清查:
(一)直接經管固定資產的人員調動工作;
(二)因機構、業務變動,辦理財產交接;
(三)固定資產發生非常損失事故;
(四)單位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進行的臨時抽查。
3、根據固定資產清查的範圍和任務,成立由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使用部門、技術人員和實物保管人員參加的清查小組。組長由主管固定資產的'公司領導擔任。
4、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以前,財務部門必須檢查有關財產增減變動的憑證是否齊全,如有尚未入賬的會計事項,應當及時入賬,主動與固定資產管理、倉庫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核對各項固定資產的收、付記錄,做到清查前的賬目相符。
5、經管固定資產的人員,在清查以前,應當將所經管的固定資產進行整理,對尚未點驗入庫和應當調撥出庫的固定資產,儘可能做好入庫和出庫手續,避免發生重點、漏點等差錯。
6、固定資產清查應當逐一點清實物,包括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報廢和轉讓等情況是否正常等等。發現沒有入賬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及時入賬。在清查中發現毀損情況,應當查明毀損的程度、原因和責任以後,在清查表內加以註明,並提出處理意見。
對租賃、代管的固定資產,都應當進行清查,並分別填制清查表。
7、對固定資產清查以後,根據清查的結果填制清查表單。清查表單經過稽核無誤以後,由參與清查的人員和經管財產的人員共同簽名蓋章。
清查表單應當由資產管理部門留存一份,送交財務部門一份。
8、財務部門根據清查表格與固定資產賬簿記錄進行核對。如發現盤存數與賬存數不一致的時候,應該及時查明原因,必要時進行復查或由經管財產的人員做出書面報告。
9、對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短缺和溢餘,經查明核實以後,經資產清查小組稽核,報公司領導集體審批。財務部門根據審查核實後的清查表和審批意見,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做賬務的調整,使賬簿記錄與實際盤存的資料一致。
八、獎懲
1、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可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2、固定資產保管人、使用人翫忽職守,違反有關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造成固定資產損失者,應予賠償。賠償數額依據損失大小和責任大小確定,同時追究其相關領導的責任。
3、造成重大固定資產安全事故,依據國家安全法規和局隊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並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6
1、學校現有固定資產,按用途分撥,交由各部門使用,專人管理。
2、所有固定資產,要造冊登記,須做到帳物相符,交由有關部門核對備案。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要定期檢查,因年久損壞,無法修復,經管理人員填寫報廢單,經有關部門有關領導簽署意見和批准進行極廢。
4、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損壞,凡不是因公造成的損失要由使用人員負責賠償,屬因公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按責任的大小進行教育處理。
5、學校的儀器裝置等固定資產,一律不得隨便借給他人。屬特殊情況必須借用時,須經主管校長批准,屬外借的,外借單位要有正式介紹信,並按時歸還,如有丟失,要照價賠償。
6、新購置的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
(1)新購置固定資產,必須經使用單位審定申報,經主管校長批准,然後交由採購人員購置,所購置的物品,須由使用部門驗收入庫入帳。
(2)新購置的固定資產的報帳手續,須經會計和使用單位登記入帳,簽署意見,交由主管負責人簽證,方可報帳。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與現有固定資產的使用和管理一樣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了加強工會固定資產的管理,維護工會資產的安全與完整,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和全國總工會《工會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結合我區工會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會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合理配備、規範管理、物盡其用”以及“固定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並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確保賬賬、賬卡、賬實相符;明晰產權關係、申辦相關的法律文書;合理配備並節約、有效地使用固定資產;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條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成員由辦公室、財務部、經審辦等部門組成。財務部門負責人任組長、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大額固定資產購置、閒置資產的調劑、固定資產報廢的鑑定和審批等,應徵求管理小組的意見。
第五條辦公室是工會本級固定資產管理的主管部門,要指定專(兼)職人員對本單位佔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對所管資產的安全與完整負責。
財務部門負責研究並起草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相關制度,實施財務會計監督。
經審辦依據有關制度負責對固定資產管理進行審計。
第六條各部門使用固定資產實行領用制度。要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領用、保管、清點和維護等工作。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使用固定資產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監管。
第七條符合下列標準的列為固定資產: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裝置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價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第八條固定資產分為六類: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和其它固定資產。
(一)一般裝置: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裝置、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傢俱等。通用性裝置:影印機、印表機、傳真機、燒錄機、掃描器、攝像機、照相機、電風扇、空調機、臺式電腦、膝上型電腦、其它;交通工具:小轎車、其它車輛;通訊工具:固定電話、手提電話、其它;傢俱:辦公桌、辦公椅、檔案櫃、保險櫃、電腦桌、電腦椅、茶几、沙發、其它。
(二)文物及陳列品:包括字畫、紀念品、裝飾品、展品、藏品等。
(三)其它固定資產: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項內的固定資產。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購置與更新必須納入年度預算管理。年度預算編制時,各部門要將購置預算統一報辦公室,辦公室依據《港北區總工會固定資產配置細則》及《港北區總工會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細則》,提出意見,納入辦公室年度預算草案,報財務部門稽核後,編入年度預算,按預算編報程式經批准後執行。
第十條固定資產的購置由辦公室統一辦理。
(一)預算內固定資產購置:由購買部門提出報告,經財務部門稽核,報領導同意後,由主要領導審批後執行。
(二)預算外固定資產購置:由購買部門提出報告,經財務部門稽核,報領導同意後,報主要領導審批後執行。
第十一條辦公室固定資產購置工作須依據一定的程式和辦法進行。凡屬政府採購專案之內的,辦公室應採取政府採購的方式進行採購;不屬於政府採購專案之內的,應遵守競爭性原則辦理採購。
第十二條購入固定資產必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固定資產入庫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為辦公室留用備案;第二聯為辦公室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記賬聯;第三聯交財務部門作為固定資產價值核算的原始憑證。
第十三條嚴禁各部門以任何形式與理由用會議、活動經費等夾帶購買固定資產。
第十四條財務部門稽核報銷固定資產賬時,應對《固定資產入庫單》和發票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規範性進行稽核無誤後,辦理報賬及資金支付事宜。
第十五條使用部門領用固定資產,須填寫《固定資產出庫單》。《固定資產出庫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為辦公室留用備案;第二聯為辦公室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記賬聯;第三聯為使用部門留存聯。
第十六條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實因工作需要出租、出借固定資產,應先將固定資產交回辦公室,由辦公室提出申請,經黨組討論後由辦公室負責辦理。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時,應認真勘驗。出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財務部門入賬。
第十七條大型活動等臨時機構使用的固定資產實行借用制度。其預算、購置與日常維護,由辦公室統一負責,辦公室要根據黨組會議的決定和大型活動臨時機構提供的固定資產需求清單配齊固定資產並辦理相關手續,活動結束後及時收回。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包括購置、盤盈、受贈、無償撥入、建造、擴建等。接受捐贈、無償劃入或盤盈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依據固定資產交接單或固定資產盤盈報告等憑證辦理增加固定資產的相關手續。價值的核算,有憑證的按憑證價格入賬,無憑證的按重置價入賬。建造、擴建的固定資產按國家的有關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減少主要指超過國家規定使用年限、技術進步淘汰、無法修復不能使用、國家法規強制報廢等正常報廢以及盤虧、調出與轉讓、出租出借、損失等。
正常報廢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按制度提出處理意見,使用部門根據批覆辦理登出手續。辦公室收回報廢固定資產,原使用部門應保持固定資產的完整性,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換零配件,特殊情況下丟失的零配件必須有相關證明和說明。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處置的變價收入,必須全部上交財務部門。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將固定資產處置收入私存、私分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工作或業務活動中對所需及佔用的工會固定資產不間斷的管理及核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的採購、驗收入庫、領用發出、登記入賬、內部調劑、對賬、報表等。辦公室對固定資產要建立嚴格的一物一卡制度,《固定資產卡片》設定要合理、規範、科學。錄入時要連續、系統、準確、真實地反映固定資產的動態變化。
第二十二條辦公室對固定資產實物的管理和價值核算管理,每月要進行一次對賬,《固定資產月對賬表》要有簽字並備案儲存。
第二十三條辦公室每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盤點發生的盤盈、盤虧,要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明細表》並附報告。報告要對盤點的情況和出現的問題,分析原因,說明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四條因部門的調整、人員崗位的變動,固定資產需要進行調配時,應由辦公室根據黨組會議有關機構和人事調整的決議,統一進行內部調劑。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因工作變動,調離時,辦公室應督促其歸還的固定資產,經確認後,再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六條對庫存的固定資產,辦公室要按照各類固定資產的使用說明和存放要求進行保管和維護,庫存固定資產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領用或調換。
第二十七條工作人員有義務維護工會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因責任心不強、嚴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的規章制度,造成固定資產嚴重損失的,由辦公室就損失的基本情況、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報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徵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後,報單位領導,對相關責任人做出相應的處理。
第二十八條工會固定資產按原值入賬,不計提折舊,但要設定專門的輔助賬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原值、購入時間、預計使用年限、應計提折舊(一般採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淨值等,為正確掌握固定資產狀況提供依據。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8
為加強醫院固定資產管理,明確相關科室職責,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提高固定資產的投資效益,保證醫療、科研和其它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是指醫院在醫療保健服務活動過程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其窮而後工有實物形態的資產。根據醫院現行財務管理制度及固定資產的所屬關係,把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房屋及建築物類、專業裝置類、一般裝置類、圖書類、其他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科室管理責任制
1、醫院採購科全面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調配和維修,建立分科室的財產實物明細帳,負責定期清查盤點,辦理調撥、變價、報廢等有關審批手續。
2、財務科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總帳和按五類設定二級明細分類帳的建帳和核算工作,定期參加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和帳目核對工作,實行會計監督。
3、後勤保障部要 設立廢舊資產回收倉庫,並要建立“廢舊資產回收明細帳”,實行帳、物分管。
三、購入固定資產的計價
醫院外購的固定資產應以購入價格加上購入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計價(包括: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安裝成本費用和繳納的稅金)。國外進口的裝置,應按原價加支付的進口稅金計價。貸款購建固定資產時,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貸款利息也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四、固定資產的購置
1、以經濟實效為原則。先由科室提出申請,上報醫院採購科,由採購科按具體品種、規格、型號、效能、用途及要求,進行分類彙總,報院長或院採購委員會批准後,方可購置。
2、大型醫療裝置、貴重醫療儀器裝置在購置之前,必須進行市場論證、財務分析和科室投資效益預測分析,否則不予討論。
3、經批准購買的固定資產,其發票必須到採購科進行登記,同時建立固定資產臺帳。
4、對屬於縣政府採購辦管理制度所規定金額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報縣採購辦批准。
五、固定資產的調配
院內科室與科室之間不得自行進行固定資產調配使用,確需調配使用的需填寫“固定資產調配使用申請單”,報院長審批後,採購科辦理調配手續,由採購科通知財務科調整科室成本核算資料。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
1、已滿使用期限或喪失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應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由採購科組織相關科室調查落實、按規定手續報院長審批同意。使用科室將廢舊財產交後勤廢舊倉庫(廢舊醫療裝置交器械修理組),廢舊資產回收管理人員在報廢單上簽字。採購科、財務科辦理銷帳手續,核減折舊費。
2、後勤保障部、採購科各指定一名專人兼管帳目,據實記錄“廢舊資產回收明細帳”。
七、捐贈資產的管理
社會向我院各科室贈送、贊助、轉讓的固定資產,以及用專項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由科室書面說明資產的來源,到採購科登記,採購科在財產登記帳薄上註明財產的來源,視同醫院固定資產管理,但不計提科室折舊費。
八、固定資產的盤點
1、每年由採購科組織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以及在盤點過程中發現的具體問題,由財務部與使用科室一起協同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醫院主管領導批准後,按照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2、對於出現財產失落或損失不報,造成帳、實不符,又不能查明原因,實行科主任負責制,並按固定資產原值賠償。
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與此有牴觸的規定同時廢止。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9
一、固定資產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XX年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管理分工
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資產,實行固定資產統一管理,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維修與保養,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範,按照集中領導、統一管理的原則以固定資產的類別確定分工管理如下:
2、1資產管理部作為固定資產的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帳卡。
2、2、辦公室負責辦公室電腦桌椅主機顯示器鍵盤滑鼠耳機機櫃路由器交換機等裝置的維護與使用管理。
三、主管部門的職責
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3、1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3、2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本單位的裝置管理工作,應設定專職或兼職的裝置管理員,各生產班組要設定工人裝置管理員,每臺裝置要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者。
3、3負責監督配合使用單位做好裝置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裝置完好提高利用率,並定期組織裝置的清點,保證帳、卡、物三相符。
3、4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並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使用部門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裝置的完好、清潔和安全使用。
3、5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四、管理事項
4、1由於業務發展需要,各單位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提前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經總經理批准後,需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參考附表),由相關部門負責購置。
4、2購進裝置後,由相關單位開箱檢查、驗收,裝置安裝完畢後填“固定資產入庫驗收單”(參考附表)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固定資產使用保管登記表”(參考附表)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並通知使用單位。
4、3自建專案完工時,由基建部門辦理“基建專案完工單”,報主管部門。
五、調撥轉移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批准,任何單
位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出售。
5、2公司內部裝置的調撥與轉移,填寫“固定資產轉移單”(參考附表),必須透過主管部門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同時由調出、調入單位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後,由財務部門辦理轉帳手續,並通知相關的資產管理人員進行賬、卡交接。
5、3公司對外的裝置調撥和轉移一般實行有償價調撥方式,裝置主管部門根據裝置的使用年限、折餘價值、新舊程度按質論價,原則上調出裝置的價值不得低於裝置的折餘價值,對外處理裝置必須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價值,報總經理簽字方可處理,辦理有關財務手續。
5、4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裝置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及經辦人的責任。
六、報廢封存
6、1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參考附表)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淨損失上報總經理批覆後,辦理報廢相關手續。
6、2凡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6、2、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不能動遷的裝置,因工房改造或工藝佈置改變必須拆除的。
6、2、3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6、2、4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效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
6、2、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裝置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6、3凡經批准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在生產線上使用,主管部門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處理後的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登出手續,對外處理報廢固定資產時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總經理批准,變價收入上交財務部。
6、4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
6、5閒置裝置和封存裝置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使用。
六、清查
6、1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
6、2固定資產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況,應當對有關固定資產進行全部或部分的臨時清查:
(一)直接經管固定資產的人員調動工作;
(二)因機構、業務變動,辦理財產交接;
(三)固定資產發生非常損失事故;
(四)單位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進行的臨時抽查。
6、3根據固定資產清查的範圍和任務,成立由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使用部門、技術人員和實物保管人員參加的清查小組。組長由主管固定資產的公司領導擔任。
6、4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以前,財務部門必須檢查有關財產增減變動的憑證是否齊全,如有尚未入賬的會計事項,應當及時入賬,主動與固定資產管理、倉庫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核對各項固定資產的收、付記錄,做到清查前的賬目相符。
6、5經管固定資產的人員,在清查以前,應當將所經管的固定資產進行整理,對尚未點驗入庫和應當調撥出庫的固定資產,儘可能做好入庫和出庫手續,避免發生重點、漏點等差錯。
6、6固定資產清查應當逐一點清實物,包括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報廢和轉讓等情況是否正常等等。發現沒有入賬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及時入賬。在清查中發現毀損情況,應當查明毀損的程度、原因和責任以後,在清查表內加以註明,並提出處理意見。
對租賃、代管的固定資產,都應當進行清查,並分別填制清查表。
6、7對固定資產清查以後,根據清查的結果填制清查表單。清查表單經過稽核無誤以後,由參與清查的人員和經管財產的人員共同簽名蓋章。
清查表單應當由資產管理部門留存一份,送交財務部門一份。
6、8財務部門根據清查表格與固定資產賬簿記錄進行核對。如發現盤存數與賬存數不一致的時候,應該及時查明原因,必要時進行復查或由經管財產的人員做出書面報告。
6、9對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短缺和溢餘,經查明核實以後,經資產清查小組稽核,報公司領導集體審批。財務部門根據審查核實後的清查表和審批意見,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做賬務的調整,使賬簿記錄與實際盤存的資料一致。
七、盤點
7、1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盤點,填寫“固定資產盤點統計表”(參考附表),做到帳實相符,保持帳、物、卡一致。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0
1、企業單臺生產裝置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非生產裝置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同時裝置的購置價值(包括商品的出公司價值、運雜費、安裝費等)在20xx元以上者列為企業的固定資產。
2、自制裝置經為期半年的生產驗證,能穩定達到產品工藝要求,技術資料齊全,符合固定資產標準者,可列入企業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3、所有裝置的附件和所屬裝置均隨同主機列為固定資產,不單獨建立臺帳和資產編號。
4、不具備上述固定資產劃分標準的裝置列為企業“低值易耗品”的範圍,不列為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範圍。
5、凡列為固定資產的生產裝置由裝置科按一機部《裝置統一分類及編號目錄》統一進行分類編號,並建立臺帳。五個複雜係數以上的生產裝置列入主要生產裝置,並建立裝置單臺檔案。裝置臺帳分:裝置總檯帳、部門分臺帳、重點裝置臺帳、特種裝置臺帳。
6、裝置科的裝置臺帳每年與財務部門的裝置固定資產臺帳核對一次,每年對全公司生產裝置進行一次清查,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7、新增添裝置應填寫《固定資產撥交單》,列入固定資產臺帳,各車間之間裝置調動,應填寫《固定資產轉移通知單》,辦理轉移手續。
8、裝置檔案包括:製造公司出公司檢驗單及裝箱單、說明書、裝置安裝驗收單、裝置附件及工具清單、事故報告單及重大事故分析處理結論、歷次精度檢驗記錄、裝置大項修完工驗收單、裝置改造技術資料、裝置二級保養(小修)記錄單。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學校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由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負責編制固定資產採購計劃,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產和統計工作;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保證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2、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各部室管理員應該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按照制度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定期檢測或者修繕,確保完好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對外出租或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出借單位提出申請,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審批,並且按照管理規定具備手續。收回時進行勘驗。
學校固定資產實行每期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開學初登記,中途檢查,學期結束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個人的獎勵,並且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3、固定資產檢查與清理
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點。由於這項工作量大、面廣,一般在學校年終前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學期進行一次部分清點,年終清理可為年終結算提供依據。
沒學年末,在主管校長的統一領導下,由總務主任組織有關人員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理,要見物對賬,按賬清物,清理要有計劃地進行,時間、人力要儘可能集中,清理完畢,應做細緻的分類、統計、核實,賬目核對要準確地核對增減,並編制財產清冊,在賬目核實後,要及時調賬,並填報財產增減表。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2
一、井下開關完好標準
(一)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罰款50―100元
1、開關未達到:外殼無浮煤(巖)塵,無油汙,有完好牌、標誌牌、銘牌、檢修牌,接線室(腔)衛生乾淨、整潔;開關接線工藝不符合規定的。
2、井下開關裝置未上臺上架(使用專用支架或方木)、支架大於裝置四周輪廓50mm,開關未立直、放平,小型電器未集中上板,間隔大於150mm,佈局不合理、不整齊,整個板不牢固,發生搖晃的。
3、開關外殼及輔助接地極未使用符合標準接地線的。
4、開關擺放處有淋水,工作地點3臺以上開關未設區域性接地極的。
(二)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罰款100―300元
5、開關保護投入不正確,無保護執行的。
6、外殼不完整(達到無損),有裂痕和變形的。
7、外殼的緊韌體、密封件、接地件不齊全、不完好的。
8、接線盒內裸露導電芯線毛刺,上緊接線螺絲不能壓住絕緣材料,外殼內部隨意增加元部件。
9、接線盒內接地芯線必須比導電芯線略長,即使導電線被拉脫,接地芯線仍保持連線,接線盒內要清潔無雜物和導電線絲。未達到此項要求的。
(三)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罰款300―500元
10、隔爆面的間隙超過0。5mm,接合面上的小針孔10mm2範圍內超過5個的。
11、螺紋隔爆結構擰入深部少於8mm,低於5~6扣的。
12、電纜接線盒引線裝置不完好,零部件不齊全,缺損,電纜連線不可靠(不牢固);一個電纜引入裝置連線超過一條電纜的;閒置的電纜引入裝置未用厚度不小於2mm的鍍鋅鋼板堵緊的;110mm以上的閒置電纜引入裝置未用厚度不小於3mm的鍍鋅鋼板或堵板未堵緊、生鏽的。
13、連鎖裝置功能不完整,不能保證電源接通打不開蓋,開蓋送不上電。內部電氣元件保護裝置不完好,動作不可靠的。
二、電纜懸掛標準
未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罰款100―300元
1、電纜不能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不準懸掛任何物品,電纜的接頭部分不得受力。
2、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的同側時,必須在管子上方並保持300mm以上的距離。
3、通訊和訊號線掛在動力電纜上方100mm以上的地方。
4、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於100mm,高壓於高壓、低壓與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m。
5、垂度:相鄰電纜懸掛點間的電纜中心偏移量應小於電纜外皮直徑的兩倍。
6、井下巷道內的電纜,沿線每隔200米、拐彎或分支點處,以及連線不同直徑電纜接線盒的兩端、穿牆電纜的牆兩邊都應設定注有編號、用途、電纜截面的標誌牌。
7、新增電纜懸掛點間距離不得大於2米,用編織網帶懸掛的電纜,最多每隔6米必須用電纜鉤或用鐵絲穿膠管進行可靠懸掛;電纜不得直接用金屬絲懸掛。
8、盤圈或盤“∞”字型電纜不得帶電,但給採、掘機組供電的電纜除外;多出的電纜可以弧形或“U”形進行懸掛,但應依照以上標準。
9、在接線裝置(含接線盒)的一端電纜應有300—500mm的餘量,以便於裝置的維護及檢修。
10、電纜在穿過風門時必須用金屬穿牆套管防護,電纜在井下使用時嚴禁打死彎。
三、緊韌體完好標準
未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罰款100―200元
1、緊固用的螺栓、螺母、墊圈等齊全、緊固無鏽蝕。
2、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規格一致。平墊、彈簧墊圈的規格應與螺栓直徑符合,緊固用的螺栓、螺母應有放鬆裝置。
3、用螺栓緊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緊固後螺孔須留有大於2倍的防松墊圈的厚度的螺紋餘量。螺栓擰入螺孔長度應不小於螺栓直徑,但鑄鐵、鋼、鋁件不應小於螺栓直徑的1。5倍。
4、螺母緊固後,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餘的墊圈減少螺栓的伸出長度。
5、緊固在護圈內的螺栓或螺母,其上端平面不得超出護圈高度,並需用專用工具才能鬆緊。
四、接線完好標準
未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罰款100―200元
1、接線裝置齊全、完整、緊固,導電良好,並符合下列要求:
⑴絕緣座完整無裂紋。
⑵接線螺栓和螺母的螺紋無損傷、無放電痕跡,接線零件齊全,有卡爪、彈簧墊、背帽等。
⑶接線整齊,無毛刺,卡爪不壓絕緣膠皮或其它絕緣物,也不得壓或接觸遮蔽層,芯線裸露距卡爪(或平墊圈)不大於3—5mm。
⑷隔爆開關接線室不允許由電源側進線至負荷側接線,或由負荷側進線至電源側接線。
2、固定電氣裝置的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裝置引入(出)線的終端線頭,應用線鼻子或過度接頭接線。
⑵導線連線牢固可靠,接頭溫度不得超過導線溫度。
3、地線長度適宜,鬆開線嘴卡蘭拉動電纜後,三相火線拉緊或鬆脫時,地線不掉。
4、接地螺栓、螺母、墊圈不允許塗絕緣物,使用扁鐵的連線的卡爪(或平墊圈)要鍍鋅或鍍錫。
五、接地裝置完好標準
未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罰款50―200元
1、接地螺栓應符合下列標準:
⑴電氣裝置接線盒的金屬外殼和鎧裝電纜接線盒的外接地螺栓應齊全完整,並有標“Ξ”符號(執行中移動的採掘機械裝置除外)。
⑵電氣裝置接線盒應設有內接地螺栓,並標有“Ξ”符號。
⑶外接地螺栓直徑:
容量小於或等於5KW的不小於M8。
容量大於5KW至10KW的不小於M10。
容量大於10KW的不小於M12。
通訊、訊號、按鈕、照明燈小型裝置不小於M6。
⑷接地螺栓應進行電渡防鏽處理。
2、接地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主接地極的接地母線,其截面應不小於:鍍鋅鐵線100mm2;扁鐵25*4mm2;銅線50mm2。
⑵電氣裝置的外殼同接地母線或區域性接地極的聯線和電纜接線盒兩端的鎧裝、鉛皮的連線接地線,其截面應不小於:鍍鋅鐵線25mm2;扁鐵25*4mm2;銅線25mm2。
六、安全防護標準
未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罰款50―100元
1、機房(硐室)和電氣裝置,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裸露帶電部分及轉動部分,均須設防護罩、防護欄,並懸掛危險警告標誌。
2、機房(硐室)不得存放煤油、汽油、絕緣油和其它易燃物品。用過的棉紗(破布)應存放在蓋嚴的專用容器內,並放置在指定地點。
3、塗飾
⑴裝置表面應塗防鏽漆。開關箱、接線盒內壁應塗耐弧漆,顏色與出廠顏色一致。
⑵裝置的防護欄、油標、油孔及油塞等的外表應塗紅色油漆。
⑶裝置表面脫落油漆的部位應及時補漆。
4、裝置環境
⑴裝置表面無積塵、油垢。
⑵機房(硐室)清潔,應無雜物、淤泥、積水、滴水、油垢,工具、配件、材料等要存放在固定地點,擺放整齊。
⑶機房(硐室)通風良好,照明設施亮度合適,符合安全要求。
5、記錄、資料
固定電氣裝置場所必須具備下列記錄及資料:
①電氣系統圖;
②檢查、修理記錄,實驗整定記錄;
③運轉記錄、交接班記錄、事故記錄。
七、皮帶機、刮板機完好標準
未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罰款50―200元
1、各傳動滾筒的表面應光滑,無損壞,運轉靈活,滾筒邊緣無毛刺。
2、膠面滾筒的膠層應與滾筒的表面緊密貼合,不得有脫層和裂口。
3、驅動滾筒直徑應一致,其直徑差不得大於1mm。
4、託輥應運轉靈活,無卡阻現象。
5、緩衝託輥表面橡膠層磨損不得超過原凸起高度的一半。
6、機頭架、機尾架和拉緊裝置架,不得有開焊現象,如有變形,應調平、校直。
7、轉載機執行軌道應平直,每節長度上的彎曲,不得超過全長的5‰。
8、機尾架滑靴應平整,連線緊固可靠。
9、中間架應調平、校直、無開焊現象,中間架連線梁的彎曲變形,不得超過全長的5‰。
10、牽引絞車制動裝置應操作靈活,動作可靠。
11、清掃器調節裝置應完整無損,清掃器橡膠刮板的高度不得小於20mm,並有足夠的壓力。
12、每班機電修維修人員應對以上重要部件詳細檢查一遍,並填寫檢修記錄。
13、每班應檢查機頭壓鏈器架子、電動機減速箱等各處連線螺絲是否齊全緊固;各種防護罩是否齊全可靠;聯軸節皮子是否損壞及聯軸節是否刮罩子。
14、檢查訊號是否可靠;接頭連線是否緊固;聯軸節裡油量是否符合要求;電源電纜、操作線有無受擠壓。
15、檢查輸送機搭接情況和鏈子鬆緊情況,搭接過低和鏈子過鬆要及時處理,防止帶煤。
16、對檢修過的電氣裝置應建立檢修質量卡片,將檢修人員、裝置編號、絕緣電阻和存在問題記錄下來。
17、檢修過的電氣裝置在正常執行條件下,投入執行24小時內發生電氣故障,檢修人員負主要責任。
18、對已檢修過和未檢修的電氣裝置要分放整齊,保持裝置存放室和工作室的整潔。
19、機頭附近的浮煤、矸石、雜物及電動機減速機箱上的煤塵要消除乾淨,保持清潔。
20、皮帶機尾隨時檢查時不準有積煤,保持機尾皮帶清潔不磨損;皮帶底部200以下不準有積煤。
八、井下供電系統繼電保護完好標準
未達到下列要求之一的罰款300―500元
1、選擇性:要求保護裝置僅將故障線路切除。
2、迅速性:要求保護裝置動作儘量快。
3、靈敏性:要求保護裝置對正常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的反應能力。
4、可靠性:對故障線路能可靠跳閘。
本制度由機電運輸科監督執行。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確保公司財產安全,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降低固定資產佔用和使用耗費,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定義及管理機構
第三條固定資產是指公司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四條按照統一領導、分層歸口管理的原則,以固定資產的類別,對固定資產進行分工管理。
一、生產部是固定資產的主管部門,對公司的固定資產進行統一管理;對各部門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進行有效指導和監督;負責公司級儀器儀表的管理。
二、財務部是固定資產的協管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綜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化情況,合理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和資產減值損失,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核算。
三、各生產分廠(部門)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
四、技術中心辦公室負責公司通用電子計算機及附屬裝置、計算機網路的管理。
五、發展部負責公司廠房屋、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道路、在建專案的管理。
六、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車輛、辦公裝置的管理。
七、儲運部負責本部門的固定資產和公司閒置、報廢物資的處理。
第三章固定資產管理機構的職責
第五條生產部
一、擬定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定,根據公司要求及本規定,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和其它必要的管理規定;
二、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工作;
三、定期檢查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督促檢查各單位固定資產的保養和維護工作;
四、根據各單位的需求計劃提出固定資產調整和購置意見,辦理固定資產公司內調撥手續;
五、對公司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績效檔案;
六、參與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根據資產清查情況對技術陳舊、損壞、閒置的固定資產提出處理意見;組織實施固定資產的修舊利廢工作,管理各使用單位退庫的固定資產,參與固定資產的驗收;
七、根據各單位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編制裝置大修計劃;
八、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指定專業技術人員成立技術鑑定小組,負責貴重裝置等資產報廢的技術鑑定工作。
第六條財務部
一、建立健全固定資產核算體系,負責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
二、組織落實對固定資產購建、使用、更新、轉移、出租、出售、報廢等具體財務事項的稽核;
三、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資產臺帳及檔案,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掌握固定資產數量、類別及分佈情況;
四、定期與生產部、各單位核對固定資產臺帳以及實物,會同有關單位組織分析固定資產的利用情況;
五、擬定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和殘值率,編制固定資產折舊預算;
六、定期組織全公司固定資產的清查和統計工作,保證帳、卡、物三相符,稽核年度固定資產數量、更新改造、裝置採購、報廢等的預算。
第七條固定資產使用單位職責:
一、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的裝置管理工作,應設定專職或兼職的裝置管理員,每臺裝置要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者。
二、管理和使用固定資產的人員調動時,新舊管理接替人員應辦理交接手續。
三、對於精密、貴重及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固定資產,制定具體操作規程,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裝置的完好、清潔、潤滑和安全使用,並經常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與生產部及財務部進行核對,定期清點盤查,記錄使用、保養、修理等情況。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公司職能部門稽核並報公司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各單位應每半年更新一次裝置臺帳,並將電子表格上交生產部和財務部。
五、根據主管部門和協管部門的要求定期參與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六、參與固定資產驗收工作,在外購固定資產供應商的選擇過程中提供參考意見。
七、及時反饋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提出部門維修、更新等申請,同時負責辦理審批手續。
第八條技術中心、發展部、公司辦公室、儲運部
一、管理各自負責的固定資產;做好各自的臺帳。
二、參與固定資產驗收工作,在固定資產供應商的選擇過程中提供參考意見。
三、對本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負有與第七條同樣的責任。
四、發展部負責在建工程的管理,負責工程專案招標、工程合同的稽核和簽訂、工程物資的管理、施工現場的監督和簽證、工程預決算的稽核和執行、工程驗收和付款進度的稽核等。
五、儲運部負責對已報廢物資或閒置物資整體出售的處理。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採購、驗收、入帳
第九條固定資產採購範圍、許可權、方式和程式按《關於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物資申購計劃審批的規定〉(修訂稿)的通知(司辦[20xx]100號)》及《關於進一步加強物資申購計劃審批的規定(司辦[20xx]3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固定資產的驗收處理程式按貴糖司辦字[20xx]118號《關於下發採購物資質量驗收制度的通知》執行。
一、裝置或備件採購到公司,完成驗收後,供應部將《計劃申購表》、合同、發票以及驗收單一併送交財務部作為付款入帳之依據。
二、基建專案完工後,發展部在申請付款時將專案資料報財務部作固定資產入帳的依據。
三、自制或委託製作的大型或成套裝置,使用部門應在投入執行前將裝置情況報財務部作固定資產入賬的依據,並將裝置資料報生產部備案。
四、新建、擴建、技改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發展部牽頭編制固定資產驗收交接記錄表。對既有土建工程又有裝置購置的綜合性工程,必須按能形成單個固定資產名稱、金額分別編制固定資產驗收交接表。
五、財務部在收到供應部、發展部上述資料十五個工作日內,應確定是否將資料所述裝置、備件或基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對確定列入固定資產的,應編制固定資產編號、確定折舊年限,並將編號和折舊年限向使用部門和生產部裝置室反饋。
六、使用部門接到財務部的反饋後,應於十五個工作日內更新固定資產臺賬、裝置臺賬和裝置卡片,並將更新情況向生產部裝置室反饋。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帳務處理程式
一、財務部應嚴格稽核各項單據的籤核是否完整,稽核訂購數量與驗收數量是否一致,稽核發票金額、《計劃申購表》金額及合同所列金額是否一致。如有差異時,應及時向有關單位追查原因並責成適當處理,若一致則依付款作業流程辦理入帳。
二、財務部應於固定資產入臺帳前,編制“固定資產增加單”一式三聯送生產部及使用單位核對,並填列異常或更正內容後,第一聯生產部存,第二聯財務部自存作為入賬依據,並在公司U8系統上更新,第三聯使用單位留存,並更新各自的臺帳。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4
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工具等。不屬於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人民幣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管理。
2、固定資產以購買時的價值計價核算。
3、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資產的預計殘值為固定資產原值的10%,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按照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的分類和使用年限的有關規定執行。
4、固定資產折舊從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計提,停用固定資產,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折舊提足後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提前報廢的不補提折舊。
5、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修理費用應儘量不分攤,如數額較大的經總部批准可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6、根據價值與實物相結合,使用與保管相結合的原則,確定固定資產的分級歸口管理,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年末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並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以保證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
7、固定資產的採購由財務經理及物業公司總經理稽核,不允許超出年度管理預算。.
8、固定資產的採購經公司總部領導批准後,由公司總部集團採購負責透過招投標的方式最終確定中標的供應商,並安排送貨。
9、管理處對收到的固定資產應辦理驗收入庫手續。
10、管理處有關部門在領用固定資產時必須辦理出庫領用手續,按照有關規定保管使用。
11、固定資產的調出、變賣和因失去使用價值需要報廢時,必須經專人檢驗,確認必須需要報廢后,連同需報廢的固定資產相片、報廢申請表及書面報告報送公司總部,經總部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進行有關處理。
12、凡屬人為原因造成固定資產報廢或損壞,必須上報總部領導處理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進行相應處罰。
13、各管理處物業經理有權調劑各部門固定資產的使用,各部門之間調劑固定資產時,必須報總部財務部進行相關帳務調整。
14、各管理處保管、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出售、轉移、投資、抵押等。
15、任何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有關行為均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5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煤礦安全生產的特別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煤炭工業企業裝置管理規程》等法律、法規精神,加強對大型固定裝置和礦燈的使用及維修管理,確保大型固定裝置和礦燈安全、經濟、高效執行及使用,結合礦區機電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大型固定裝置的更新購置
1、裝置選型的原則是技術先進、安全可靠和經濟合理,優質服務,並注意通用性、互換性和標準化;選購的裝置應是經過鑑定、有生產許可證的、非淘汰型產品。煤礦使用的涉及安全生產的產品,必須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
2、各礦要根據長遠發展規劃和現有裝置的安全技術狀態制定裝置的改造更新規劃,對老化、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的裝置要有計劃地逐年進行更新。
3、大型固定裝置及涉及到礦井安全生產的關鍵部件選型採購和配件儲備,按淮礦經管〔20xx〕57號文有關規定執行,裝置選型要進行安全、技術、經濟等方面的論證。集團公司使用的同類裝置生產廠家控制在3~5家,同一生產礦井使用的同類裝置生產廠家控制在1~2家。招標、比質比價採購的裝置,其配件供應方式、價格以及售後服務作為標書及合同的必備條款。
4、大型固定裝置選型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由機電處等有關業務處室牽頭,在充分徵求使用單位意見的基礎上擬定技術協議;集團公司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技術洽談,簽訂嚴謹、詳盡、科學的技術協議,明確雙方的義務、責任以及所購裝置的技術培訓、技術服務、試驗或檢驗等事項;供應處根據技術協議組織商務談判並簽訂商務合同。
大型固定裝置的招標採購或比質比價採購由供應處組織。供應商在資訊庫中選定,評審專家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為保證正確選用裝置,須有業務主管部門和使用者代表參加。
5、集團公司從未使用過的新型裝置、以及試驗涉及安全生產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引入前要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考察、評估。評估通過後方可安排試用。試用單位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後才能試用,試用中做好日常記錄,試用期滿後提出試用評估報告報集團公司分管副總工程師和裝置選型有關部門,試用評估報告審查合格後方可按採購程式採購。
6、大型裝置應由牽頭業務處室負責組織使用單位等專業人員依據技術協議、商務合同、有關技術資料及質量標準進行出廠驗收;其他裝置由使用單位進行驗收。
7、礦井主通風機的選型,由使用者提供風機主要執行時期、困難時期的風量、負壓等引數,經通風處確認後,機電處兼顧各個時期進行風機選型,以確保風機的效能和效率。
8、涉及到安全生產的關鍵部件(如主要電機、電控、風機風葉、主軸承、主提升繩、提升容器、天輪、井筒裝備、液壓站及制動器、摩擦襯墊、提升訊號等)的更新改造和選型,要先進行充分調研,選用鑑定合格的產品,產品效能符合有關技術要求和裝置的設計引數,並經集團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