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購銷合同(通用14篇)

長期購銷合同(通用14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長期購銷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長期購銷合同 篇1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擔風險的原則,就甲方的種植基地商品購銷,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提供基地在滿足甲方銷售裡禮品菜的前提下,剩餘由乙方銷售;

  第二條、乙方保證在約定時間收購,甲乙雙方參照新發地當日農產品交易市場單個菜品的平均價格下浮____%,作為當日的收購價格(絲瓜、尖椒按照新發地當日農產品交易市場報價的最高價下浮____%);

  第三條、產品採購運輸方式:乙方到甲方農業園自行提貨運輸;

  第四條、貨款結算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兩萬元人民幣做為保證金,方可在提走菜品的第二日將前一日貨款付清,並以現金結算;

  第五條、乙方應建立專業的營銷團隊,大力開發拓展直銷終端客戶,適時反饋營銷資訊,加強市場分析,科學制定提交下季菜品的種植計劃和營銷方案,與甲方建立起長遠合作伙伴關係;

  第六條、如遇惡劣天氣、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雙方或一方違約時,則由雙方共同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本協議為雙方合作的框架性檔案,是指導雙方合作的基礎,雙方的具體運作還應根據實際情況分階段簽訂補充協議,所有運作行為均需符合本協議所規定之原則;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長期購銷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為規範我校藥品採購行為,保證學校醫療用藥及時供應,保障師生用藥安全有效,根據《合同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一、供方必須是證照齊全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企業,並向需方提供加蓋單位紅印章的《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影印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影印件、《營業執照》影印件、業務員的法人委託書原件、被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及其它相關資料等,供需方存檔備查。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應“三證”規定範圍內的藥品,如供方超範圍向需方提供藥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三、供方要對提供的藥品質量負責,不得向需方提供假劣藥等不合格藥品。供方所提供的藥品凡因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如抽檢不合格、藥害事件等後果,概由供方承擔。如因需方儲存和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負責。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避免汙染,需冷藏的藥品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按國家規定使用冷鏈裝置,以防止在轉運過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抵達需方。否則,為此而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藥原則:

  1、不得供應“三無”藥品;

  2、不得供應假冒廠牌和商標及無出廠合格證的藥品;

  3、不得供應即將變質或生產日期較久的藥品;

  4、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得供應有效期少於8個月的藥品;

  5、不得供應不符合包裝標誌有關規定和儲運要求的藥品。

  六、供方須按需方購藥計劃中規定的藥名、規格、數量、產地等要求供應藥品,否則需方有權全部或部分拒收。供方接到需方的購藥計劃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將藥品送到需方,送貨及搬運費由供方承擔。未按要求及時交貨需方可終止供方送貨另選供貨公司。

  七、需方憑供方藥品清單票據(清單內容與實物相符),經需方驗收人員驗收符合規定要求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藥品驗收過程中若發現破損等不合格藥品,由供方負責賠償或扣除供方藥款。

  八、藥品採購價格:供方應對需方採購的藥品清單進行標價,便於需方對批次採購的藥品進行比價,且作為簽訂合同附件加蓋供方紅印留存備查,在簽訂採購合同後,如無特殊原因藥品價格應按照供方提供的藥物報價單進行,不得隨意變動,如需對所採購的藥品進行調價,供方需提供相應的證明並與需方進行協商。

  九、供方與需方必須簽訂藥品採購合同生效後方可發生業務。

  十、供需雙方在藥品採購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嚴禁經銷商在需方非法從事商業賄賂和藥品促銷活動。

  十一、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一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 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由供方一份、需方兩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的採購業務供需雙方均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未盡事宜,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期購銷合同 篇3

  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鑑於:

  1. 甲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甲方願意向乙方出售其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該產品的質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乙方願意購買甲方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按照雙方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於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義

  1.1 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雙方簽訂之產品買賣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

  1.2 本合同所稱“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出賣方。

  1.3 本合同所稱“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買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當事人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2. 合同標的

  2.1 產品概述

  為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確認甲方欲出售給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購買的產品符合本條所描述之條件:

  2.1.1 產品名稱為: 牌 型號的

  2.1.2 生產廠商為:

  2.1.3 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標準為:

  2.2 產品質量

  2.2.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為:

  2.2.2 為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出售給乙方的所有產品上標註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誌或附有以標籤、檔案等方式製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誌、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於本合同第2.2.1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2.3 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3 產品包裝

  2.3.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具備如下的包裝標準:

  2.3.2 如甲方不能達到本包裝的標準,應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產品損壞、變質等減損產品價值的情況出現,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4 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週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 。

  3.1.2 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 %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50%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為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 日至 日為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式為: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 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

  4.2.2 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4.2.1條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並留存一份給乙方儲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傳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並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 檢驗及質量保證

  5.1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 ,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 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幣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首先從乙方的應付貨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質量保證金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質量保證金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 個月後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 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於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後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 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絡應以中文書寫並可透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傳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傳送的通知,視為傳送日後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 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絡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絡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絡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10. 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透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 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絡。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於參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並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長期購銷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苗木購銷協議:

  一、合同的標的、規格、數量、價格

  甲方銷售苗木給乙方,具體數量、規格、價格見下表:

  說明:①本合同苗木的銷售價是上車價,起苗、包裝費、上車費、人工費用由乙方承擔,運費由甲方承擔。

  二、質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質量須達如下標準:

  ①根徑部必須完好無損;

  ②無檢疫病蟲害;

  ③沒有嚴重的機械損傷;

  ④到達目的地後合理栽培能夠成活;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預付總合同款30%254.1萬元定金,其餘苗木款為貨到付款。

  四、交驗貨時間

  交貨時間: 年 月 日前全部交貨完成。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質重,提供給乙方所需的苗木,保證不提供假苗。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提苗期限內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剩餘苗木。

  3、乙方在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提供所需的苗木。

  六、違約責任

  雙方均應按合同的規定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有違約,則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總價 20 %的違約金。

  七、免除責任

  雙方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後的七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如貽誤通知,貽誤通知一方需對因貽誤通知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糾紛的解決

  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若實事求是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交有管轄權的法院透過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期購銷合同 篇5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茲有需方向供方訂購以下物資,經由供需雙方遵循公平原則,以中標結果為依據,在充分協商,取得一致的情況下,簽訂條款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二條、廠檢驗合格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期限為供貨完畢後一年。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地點: 。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出廠到目的地運輸費由供方承擔,卸車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五條、數量和包裝要求:以需方實際驗收入庫數量和實際檢定合格數量為準,包裝要求散裝。

  第六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貨到三日內由需方驗收數量及包裝,質量以供方提供的材料原材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和材料複檢報告結果為準。若在驗收或使用過程中出現異議,自需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供方派人來解決,免費更換所有有異的材料,由此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供方負擔。

  第七條、結算方式:貨到需方驗收合格後,結算金額以實際供貨量為準。供方向需方提供供貨發票。

  第八條、違約責任:確因產品質量原因,在由省級以上專業質檢部門認證檢測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點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條、未盡商定事宜,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4份,供方執1份,需方執3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期購銷合同 篇6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價

  備註:產品單價隨化工產品市場價格波動調整,調整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

  二、質量要求

  以供方產品說明書的引數為準。

  三、供貨數量、供貨時間和訂貨單

  1每一批次產品的交貨數量和交貨時間,需方須提前3日向供方提交訂貨單;

  供方合理安排,將最終確定的交貨數量和交貨時間向需方覆函。

  四、起運量、交貨地點、交貨方式

  雙方同意如下起運量:_____桶。

  等於或超過起運量,供方發貨至需方倉庫,運費由供方承擔;不足起運量,由需方自提(或供方送貨,運費由需方承擔)。

  需方須提供卸貨工具或派專人卸貨。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鐵桶】包裝,淨重:_____kg/桶(上下誤差____公斤)。桶回收(桶丟失,按_____元/只賠償)。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期限

  產品質量驗收以產品說明書為準。需方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在收到產品3日,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如產品質量問題判定為供方質量責任,供方承擔該產品的直接損失,即退換貨和往返運費。

  產品數量須在收貨當日驗收。若對數量有異議,需方須在收貨即日以書面方式向供方提出。雙方核對後的數量,作為結算依據。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雙方同意:將每月的_____日至次月的_____日作為一個結算週期。

  每月的_____日供方將上一個結算週期貨款的發票開至需方,需方在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該結算週期的貨款。

  支付方式為支票或轉帳。

  若需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則供方有權解除合同,且根據供方要求即時結清貨款。

  1)連續_____日不訂貨;

  2)月訂貨量不足_____噸;

  3)拖欠貨款。

  八、違約責任

  供方逾期發貨,按逾期貨物總金額每日萬分之__承擔違約金。

  需方逾期付款,按逾期貨款總金額每日萬分之__承擔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協商解決。

  十、聯絡人和聯絡方式

  雙方確定如下聯絡人和聯絡方式:

  一方上述的聯絡人或聯絡方式發生變更,須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其他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長期購銷合同 篇7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遵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履行。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內需方在供方倉庫內自提。

  四、付款方式:款到發貨。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總重量千分之三計算。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需方要求,包裝物由需方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貨異議期限:按實際生產尺寸,規格驗收,異議期限供貨後10天內。

  八、合同內單價包括運輸費。

  九、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和有關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十一、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 其它約定事項,此批建材系按需方要求生產,已經需方認可。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期購銷合同 篇8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遵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履行。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內需方在供方倉庫內自提。

  四、付款方式:款到發貨。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總重量千分之三計算。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需方要求,包裝物由需方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貨異議期限:按實際生產尺寸,規格驗收,異議期限供貨後10天內。

  八、合同內單價包括運輸費。

  九、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和有關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十一、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 其它約定事項,此批建材系按需方要求生產,已經需方認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購銷合同 篇9

  甲方(需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供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一、透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興建的盧氏迎賓館工程專案全部瓷磚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衛生間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按規範要求需要檢測合格後才能收貨,其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規定;如因乙方所供的衛生間瓷磚質量標準問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質保期為乙方所供瓷磚施工後經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為限。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乙方所供瓷磚均由乙方根據甲方的計劃要求(甲方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交貨量和交貨日期),採取公路或鐵路運輸方式和多退少補方式將所供瓷磚送到甲方興建的 酒店工地一樓,即 市 路與 路交會處東北側 酒店一樓。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卸、運輸及運輸保險(即動輸途中的材料裝置、運輸工具及司乘人員安全、……等均由乙方負責)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確保瓷磚不受損壞;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裝物或必須由廠家回收的或國家規定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回收的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和加工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裝置採購組及施工單位三方共同驗收,三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確認,並以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至施工完畢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隨瓷磚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按國家和省、部(委)或行業規定的標準要求隨瓷磚提供(應)備品、配件、工具數量。

  九、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負責人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元),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經甲方材料裝置採購組和施工單位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30天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的50%(含定金5萬元);施工完畢15天后經竣工驗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磚貨款總額的60%(含5萬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餘下所供瓷磚貨款的40%購買一間(套)產權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磚可不開具增值稅發票,但須開具國家正規稅務發票;發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筆款時開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收據備查。

  十、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按時交貨,每延期一天交貨,則按延期交貨部分價款每天萬分之五向甲方計(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施工單位的誤工費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時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則按延期付款金額每天萬分之五向乙方計(付)違約金。

  十一、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的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它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地址:

  地址:

  聯絡人:

  聯絡人:

  年月日:

  長期購銷合同 篇1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本合同下甲方為需方,乙方為供方。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後簽署本合同,雙方在此承諾已完全知悉並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購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導)、單價、

  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 發貨時間、地點、方式

  發貨時間:甲方提前5天將所需規格和數量(以書面傳真或者電子郵件)提交乙方,乙方按約定時間交貨。

  交貨地點:城陽時代廣場工地。

  交貨方式:貨到工地甲方負責卸貨。

  第三條 貨物接受與驗收:乙方按交貨時間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必須提供場地並組織驗收,雙方辦理材料驗收手續。

  第四條 付款及結算方式:甲方付給乙方20%定金(貨款總額),計叄萬圓整,貨到工地後付清每批次貨款(將款打至所指帳戶)。

  第五條 責任承擔

  (一) 乙方責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時間除外)拖延或者拒絕供貨,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並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 乙方所供貨物按實際工程送貨量結算。

  3、 乙方所供貨物質量必須全部達到國家規定和要求的檢測標準。若乙方所供貨物發生質量責任事故,從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賠或遭受國家機構處罰,經雙方或技術監督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認定是乙方的責任,則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 乙方須按供貨時間,保質保量的按時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5、 乙方需提供必須的報驗資料。無條件接受甲方監理或者總包單位的監督檢查。

  (二)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施工與貨物的驗收。

  2、施工過程中甲方應在進貨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過程中如甲方更換供貨廠家需按合同在7日內給乙方結算全部貨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規定付款給乙方,屬於違約行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為應付款總額的千分之一(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應付貨款總金額的千分之一乘以違約天數)。

  第六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單獨變更或者更改合同,物件有權拒絕生產或者收貨,並要求變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七條 甲、方任何乙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者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電話: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 日期:

  地址:

  日期:

  乙方(蓋章):

  長期購銷合同 篇11

  供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商品購銷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質量標準:

  二、結算時間及方法:

  三、供需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由合同鑑證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有效,並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五、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合同仲裁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調解、仲裁處理。

  六、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七、本合同長期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期購銷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關於雙方購銷石膏砌塊產品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主要內容:

  1、產品名稱:石膏砌塊。

  2、規格:KTP620×400×200。

  3、單位:平方米。

  4、數量:x平方米/月。

  5、單價:x元/平方米。

  6、提交時間:

  二、石膏砌塊質量標準:

  執行JG/T698-1998

  三、相關條件:

  1、質量標準要求:合格

  2、運輸辦法及費用承擔:汽運,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廠內裝車,甲方負責工地卸車。

  3、驗收標準與方式:以供方合格證為準。

  4、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工地付款,每車結算一次。

  5、違約責任及解決方式: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均衡的向甲方指定的工地足量供貨.如供貨不及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損失;甲方必須按車(每車275-300平方米)及時結算貨款,如因結算不及時造成供貨不及時,甲方應當自己承擔由此造成的停工損失;地震、雨雪等自然災害造成的不可抗力除外;雙方合同發生過程中產生的糾紛應以先協商的方式解決,確協商不成時由肥城法院依法解決。

  6、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期購銷合同 篇1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茲有需方向供方訂購以下物資,經由供需雙方遵循公平原則,以中標結果為依據,在充分協商,取得一致的情況下,簽訂條款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二條、廠檢驗合格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期限為供貨完畢後一年。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地點:XXXXXXX。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出廠到目的地運輸費由供方承擔,卸車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五條、數量和包裝要求:以需方實際驗收入庫數量和實際檢定合格數量為準,包裝要求散裝。

  第六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貨到三日內由需方驗收數量及包裝,質量以供方提供的材料原材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和材料複檢報告結果為準。若在驗收或使用過程中出現異議,自需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供方派人來解決,免費更換所有有異的材料,由此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供方負擔。

  第七條、結算方式:貨到需方驗收合格後,結算金額以實際供貨量為準。供方向需方提供供貨發票。

  第八條、違約責任:確因產品質量原因,在由省級以上專業質檢部門認證檢測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點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條、未盡商定事宜,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4份,供方執1份,需方執3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購銷合同 篇14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簽定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乙方按甲方對產品的實際需要,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指定的地點供貨。具體所需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貨物數量及交貨日期以甲方發出的書面供貨通知書確定的為準。

  第二條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按下列原則確定

  (1)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甲方按實際需要向乙方購買產品。本合同價格為乙方標準定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根據市場價格波動而調節,,甲方也可向其他產品供應商訂購。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關聯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將按照實際需要在本合同基礎上向乙方發出書面供貨通知書,具體的供貨名稱、規格型號、數量、供貨日期以甲方書面供貨通知書確定的為準。

  (3)對於建築裝置、材料的採購,若合同有效期到期,但甲方已使用乙方材料的工程(棟號)仍未完工,乙方應按原合同價格繼續供貨至該工程(棟號)完工。

  (4)本合同簽訂後,任一甲方書面供貨通知發出前,經市場調查表明,如同類產品市場價降幅≥5%,或當乙方向甲方以外的範圍以低於中標價供貨,或同類產品市場價升幅≥10%時,甲、乙雙方協商相應調整未供部分貨物的價格,若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供貨商。書面供貨通知書發出後市場價格變動的,該批產品價格保持不變。

  第三條結算付款方式

  1、電子對公賬戶,甲方所需貨物到達甲方指定的地點經過甲方檢驗合格後一次性付合同全金額給乙方。

  第四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及其他:

  1、本合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雙方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產生矛盾,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第五條共同宣告: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自簽字蓋章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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