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的安全工作,增強責任感,保證我校各項安全工作落到實處,使學校安全的方方面面、每個環節以及各種場所、各種設施、裝置都有專人負責,特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肖澤華
副組長:盧金華、李石頭、蘭炳華
組員:劉小山、葉順生、肖文富、王桃金、李坊建、王金文、王維、李富華、 肖輝金、肖騫、李小平、各班班主任
工作職責: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織,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的臺帳資料。
2、加強宣傳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堅持“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
3、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例會制度,加強安全工作檢查,切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4、加強協調,經常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彙報工作,主動爭取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的關心、支援。
5、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安全工作。
6、對在責任期內疏於管理,釀成安全事故的處室或個人將嚴肅追究責任。
二、各處室安全工作職責:
(一)教務處負責教育教學安全
1、加強師德建設,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2、強化安全意識,學校一切活動要嚴密組織,嚴格管理,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一級對一級負責。
3、開展安全常規教育,開展心理諮詢,加強心理疏導。
4、加強實驗規範操作及裝置安全使用的宣傳、教育。
5、嚴格實驗室的用電、用油管理,規範操作。
6、定期組織對實驗裝置、電器及電路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彙報、處理。
7、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完善安全工作臺帳資料。
(二)總務處主要負責飲食衛生安全、校產校舍安全及設施、裝置安全:
1、飲食安全:
⑴食堂、商店必須有衛生許可證,保證從業人員身體無傳染性疾病。
⑵做好防四害工作。
⑶執行《飲食衛生法》和其他規定。
2、校產校舍安全:
⑴加強基建管理,確保基建質量。
⑵定期組織校舍檢查,發現險情,及時排除。
3、設施裝置安全:
⑴加強樓梯、護欄、通道等處的'安全檢查與防範。
⑵加強易燃、易爆、劇毒品的管理。
⑶嚴格用電、用水、用油管理,各項設施齊全到位,規範操作。
⑷加強對鍋爐房等區域的管理,按規定程式操作。
⑸定期檢查設施裝置,及時排除存在的隱患。
4、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完善安全工作臺帳資料。
(四)政教處主要負責其他安全工作:
1、加強對寄宿生的管理,嚴禁在宿舍區內使用明火,嚴禁亂接電源線,違規使用電器。
2、與總務處配合,加強防火、防盜設施裝置檢查,加強操作培訓,設定警示牌。
3、與公安部門配合,做好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工作。
4、做好學校大型活動的組織保衛工作。
5、落實有關安全工作制度。
6、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完善安全工作臺帳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