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副校長工作職責4篇

小學副校長工作職責4篇

小學副校長工作職責1

  1、按照黨和國家教育方針的要求,以培養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有創造能力的一代新人為目標,結合時代特點,針對學生思想實際,採取科學有效的教育方法,完成學校德育任務。負責制訂思想政治工作計劃,並檢查和推動工作計劃的落實。

  2、領導德育處的工作,負責對德育處主任及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指導與檢查。

  3、要經常指導檢查班主任的工作,和班主任研討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與方法,組織班主任工作學習和經驗交流。向校長報告班主任工作情況,提出改進班主任工作的建議。

  4、深入到學生中去,經常參加班會和課外教育活動。及時掌握少先隊大隊部的工作情況,指導校內各職能部門有的放矢地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5、領導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組織評選先進班集體、文明班集體、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工作,使文明單位建設水平逐年提高。

  6、負責學校的綜合治理工作。貫徹上級綜合治理工作的檔案,起草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計劃、總結,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防範工作,及時處理教職工之間或家庭內部矛盾,建立穩定的教育教學秩序。

  7、負責教師業務考核彙總工作、教師職稱評定工作、評優工作、檔案工作,在完善考核評定工作基礎上,使上述各項工作達到規範化、制度化管理。

  8、負責德育、衛生、健康教育、勞動教育工作,抓好課間操、體育活動課工作,抓好體育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提高體育課堂教學效率,上好健康課,建立高標準衛生室,切實發揮校醫、衛生室對師生的保健作用。

  9、堅持以教學為中心,用主要精力抓好教學工作,要有計劃、有重點地參與教師備課、聽課,組織教師進行教學研究,總結和推廣教學經驗。要經常參加班會、教研活動和學生的課外活動。

  10、組織德育處經常到班級檢查學生出席情況,建立學生請假、班級彙報出席情況制度。

  11、及時總結學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經驗,定期向校長和師生報告學校思想政治教育情況。

小學副校長工作職責2

  (一)指導學校的法制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學校開展普法教育宣傳,參與制訂學校法制教育規劃計劃,協助學校開設法制教育課程,做到教學計劃、教材、課時、師資“四落實”,並聯系學校實際,結合學生特點,實施有針對性的法制教育。

  (二)促進學校進一步落實(義務教育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規,抓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協助學校加強內部安全防範工作,健全、完善規章制度,落實各項防範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開展建立“平安校園”、等活動。對有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的學生,要做好教育、轉化工作,並協調學校、家庭、社群簽訂幫教協議,落實幫教措施。

  (三)瞭解掌握學校周邊地區治安動向,及時向當地綜治辦報告,提出開展學校周邊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議,並積極參與組織開展學校周邊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維護學校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

  (四)配合政法部門妥善處理在校教師、學生違法犯罪案件,嚴肅查處侵害師生合法權益和滋擾校園的案件。督促學校根據校規校紀妥善處理各種對外交流中的法紀問題,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

  (五)協助學校溝通與社群、家庭及社會有關方面的聯絡,促進學校、家庭、社群“三位一體”法制教育機制的完善。

小學副校長工作職責3

  在校長的領導下,分管全校的政教、總務、保衛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教育方針及各項政策法規,組織實施依法治校工作。

  2、組織實施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調動全校師生的積極性。

  3、草擬學校教育及後勤工作計劃、總結,提交校務會討論。

  4、審定政教處、總務處制定的工作計劃並督促實施。

  5、領導班主任工作,指導政教處對班主任工作進行考核與評定,充分調動班主任工作的積極性。

  6、負責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的指導管理工作。

  7、管理全校的教育宣傳工作。

  8、負責校園文化建設及其他校長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9、領導和督促後勤服務部門,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認真抓好學校的基建、分調房等工作。

  10、協助校長做好財經管理,認真制訂和執行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每學期組織一次財務清理,做到民主理財。

  11、本著服務教學、服務師生的原則,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食堂、醫務室、物質採買保管和水電供應等方面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12、加強後勤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主持召開後勤管理方面的各種會議,研究和改進後勤服務工作。

  13、全面領導學校勤工儉學和學校的綠化工作。

  14、負責文明建立的硬體建設工作。

小學副校長工作職責4

  協助校長抓好學校的日常教學、教務、教研、教改工作。分管學校的教學、教務、教研、教改、師資培訓、新生招生等工作,主管教務室、教研組、實驗電教部門等,其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校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學校各項決議,落實“教學中心、質量第一”的各項計劃、措施。稽核所分管職能部門的計劃(包括實施方案和執行情況)和總結。

  二、負責抓好教學工作計劃和教研教改方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審定教務室、教研組工作計劃及總結。根據教師的思想狀況、業務水平、教學水平和工作需要,做好各科任教師的選配和安排。

  三、抓好教學常規管理工作。經常組織檢查教師備課、授課、作業批改、課後輔導等工作情況。經常深入課堂聽課,對教師的教學情況做出評價和指導,組織教學觀摩,幫助教師總結經驗。

  四、負責組織、指導教學教研工作,定期召開教研組長、任課教師、學生代表等會議,瞭解和掌握教學情況,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探索教學模式,組織教研教改活動。

  五、負責組織落實招生計劃,完成招生任務,負責組織新生入學編班工作。貫徹落實學籍管理規定和程式,審批學籍變動和學生考勤曠課處理意見,組織抓好學籍管理和鞏固學額工作。

  六、做好教師的教學考評、業務進修和繼續教育等工作。

  七、稽核教學裝置和圖書資料的增添計劃,負責審批教學、實驗裝置、器材使用和處理,提高各功能室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八、具體分管一個年級和一個教研組,指導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團結全體教師,共同做好年級組、教研組的教育教學工作,及時召開情況調研會、質量分析會,努力建立文明組(室),提高年級、學科教學質量。

  九、完成校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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