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副校長工作職責

教學副校長工作職責

教學副校長工作職責1

  協助校長抓好學校的日常教學、教務、教研、教改工作。分管學校的教學、教務、教研、教改、師資培訓、新生招生等工作,主管教務室、教研組、實驗電教部門等,其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校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學校各項決議,落實“教學中心、質量第一”的各項計劃、措施。稽核所分管職能部門的計劃(包括實施方案和執行情況)和總結。

  二、負責抓好教學工作計劃和教研教改方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審定教務室、教研組工作計劃及總結。根據教師的思想狀況、業務水平、教學水平和工作需要,做好各科任教師的選配和安排。

  三、抓好教學常規管理工作。經常組織檢查教師備課、授課、作業批改、課後輔導等工作情況。經常深入課堂聽課,對教師的教學情況做出評價和指導,組織教學觀摩,幫助教師總結經驗。

  四、負責組織、指導教學教研工作,定期召開教研組長、任課教師、學生代表等會議,瞭解和掌握教學情況,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探索教學模式,組織教研教改活動。

  五、負責組織落實招生計劃,完成招生任務,負責組織新生入學編班工作。貫徹落實學籍管理規定和程式,審批學籍變動和學生考勤曠課處理意見,組織抓好學籍管理和鞏固學額工作。

  六、做好教師的教學考評、業務進修和繼續教育等工作。

  七、稽核教學裝置和圖書資料的增添計劃,負責審批教學、實驗裝置、器材使用和處理,提高各功能室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八、具體分管一個年級和一個教研組,指導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團結全體教師,共同做好年級組、教研組的教育教學工作,及時召開情況調研會、質量分析會,努力建立文明組(室),提高年級、學科教學質量。

  九、完成校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教學副校長工作職責2

  一、在校長領導下,負責組織領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協同校長制定教育教學工作的決策、規劃與計劃。

  二、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有關教育教學方面的政策、法規,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和有關教育教學方面的決議,以正確的教育思想和現代教育理念領導與指導教育教學工作,全面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三、有效地領導和組織教育教學工作。組織制定與實施德、智、體、美、勞各育學年、學期工作計劃,提出明確的要求和措施,並經常進行督導、檢查,及時提出調控措施;領導與主持有關教育教學工作會議;組織與領導教育教學改革實驗研究工作以及教學研究活動;組織與領導教師教育教學質量的檢查與評估。

  四、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安排好各項工作,組織制定學校教學常規、教學活動安排,規範與完善教學過程的每一個環節,抓好教學常規管理,建立科學正常的教學秩序。

  五、組織檢查並考核村級小學工作;領導、檢查並考核教導處工作。

  六、經常深入教育教學第一線,有目的、有計劃地瞭解、檢查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的`情況,及時反饋,及時糾正偏差,及時幫助教師解決教學中的困難與問題,抓好教育教學質量的管理。

  七、建立健全教育教學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認真實施與檢查,使教育教學管理科學化、規範化。

教學副校長工作職責3

  一、協助校長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學校教育工作的指示,按照教育教學規律,負責組織管理教學教研工作,處理教學日常行政工作。

  二、具體負責全校各學科執行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的工作,構思部署並指導學校全域性性的教學、教研、教改工作,負責安排、指導教科室、教育技術室工作;負責安排和指導圖書閱覽室、實驗室、勞技室等工作。

  三、協助校長制定教學、教研、教務、有關處室各崗位職責條例和考核措施。

  四、協助校長做好教研組長、備課組長的選配以及教學人員具體課務的安排;負責教務人員、教研組長和各學科任課教師崗位職責考核。

  五、深入各個教研組,指導學科教研活動,組織體育、藝術的訓練與興趣活動,組織審批各學科開展的教學教研工作,及時解決教學、教研、教務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六、加強政治業務修養,學習馬列主義理論、學習教學管理理論,積極參與教育教學教研活動,勇於實踐,敢於創新,以身示範。執行上級各項工作任務、完成學校黨支部和校長佈置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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