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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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育人,培養可持續發展的現代人的辦學理念,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保平安、建和諧、抓質量、求發展為主題,保障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建立一個文明、和諧的教育環境。必須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與學校各職能部門鑑訂安全責任書;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第三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機構設定: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學校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和醫務為組員的學校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統籌和協調工作。安全工作辦公室設在保衛科。成立安全護校隊、搶險救治組,確保學校安全管理有序進行。

  第四條學校安全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校長是學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部門負責人、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

  第五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則:安全第一、教育為先、預防為主、責任到人。

  第二章安全工作制度

  第六條安全責任制

  (一)工作責任制

  學校每學期初與分管副校、處室主任,班主任及任課教師簽定安全工作責任書,各部門與相關人員簽定安全工作責任書。做到安全工作層層有目標,人人有責任、事事有人做。

  (二)首問責任制度

  第一個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或學生受到傷害的或第一個接到險情報告的教職工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對正在進行危險行為的學生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受到傷害的學生要立即進行救助,對發現險情要果斷處置或報告。否則,學校將按有關規定追究首問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第七條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進行二次安全大檢查(分別為開學、期中、)班主任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初學寢室輔導員不定期排查安全隱患,每週安排班主任值周,並填寫《安全隱患排查表》。建立安全隱患檔案,發現一起、登記一起、整改一起、銷號一起。

  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校舍、圍牆、體育器材及其它教育教學活動裝置設施、生活服務設施、活動場所;學校消防、電器、電線及防雷設施;學生活動、休息情況;危險物品和校園網路;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學校周邊環境安全狀況及其他安全檢查事項。

  安全檢查的要求:學校每次安全大檢查要寫出書面總結報告,處室安全檢查要寫好檢查記載。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立即進行整改,對處室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對學校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書面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學生髮生不安全行為要預以登記教育。

  第八條安全例會制度

  每月最後一週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彙報會議,由各處室負責任人向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工作;每學期開學第一月和第四月召開一次全校安全工作會議,研究部署今後一段時間學校的安全工作,每月安全工作彙報會議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長負責召集。

  第九條安全考核制度

  實行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決制”和獎懲機制。每學年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對處室進行一次考核,凡安全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當年評優選模資格,凡安全工作成績突出者,由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十條學校安全教育以學生為主。德育處是學生安全教育的職能部門,其他處室要密切配合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法紀教育,全校教職工都是安全教育工作者。安全教育要做到有計劃、有檢查、有總結,每學期至少對全校學生進行兩次(期初、期末)集中安全教育,每月有安全教育班會。平時透過多途徑、形式和方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如:牆報、廣播、競賽、演講、演練等)。

  第十一條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交通安全教育、治安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健康與衛生安全教育、預防觸電與煤氣中毒安全教育,校內活動安全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防邪防毒及其他方面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學校安全教育的目標:使學生樹立安全理念,自覺遵守安全法規,保護公共安全設施。熟悉學校、家庭、社會中須知的安全知識,掌握緊急狀態下自我救護的基本方法。具備一定的危險判斷能力和防範事故、抵禦暴力侵擾的能力。

  第四章校園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校園設施安全管理

  總務處是學校校園設施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其餘處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與職責要求,對工作範圍內的設施安全負責具體管理。學校校舍、圍牆、活動場所、防雷設施、教育教學設施、特種設施及生活服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的標準,定期進行檢查維護,消除安全隱患。對驗收合格的校舍要定期請相關部門進行勘驗檢查;對學校防雷設施,每年在雷雨季節到來之前要請氣象部門進行檢測;對學生頻繁使用、易造成成損壞的教學樓梯道扶欄、櫥窗玻璃、運動場體育場設施、教室內電器開關等要隨時進行檢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設施、場所、危房等,在隱患未能排除之前要停止使用。

  第十四條用電安全管理

  總務處是學校用電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其餘處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與職責要求對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和用電安全管理具體負責。加強電源、電器、電線的檢查,嚴防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問題引發事故;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私自接線安裝各類電器;

  第十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保衛科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其餘各處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與職責要求對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具體負責。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加強用火管理,嚴禁將蠟燭等火源和易燃物品帶入學生宿舍,禁止在校園內焚燒紙張、垃圾、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嚴禁學生破壞消防器材。

  第十六條有害有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

  教務處要落實專人管理教學所用化學危險物品。採購危險物品必須到持有國家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購買質量合格產品,並索取詳細使用說明書;化學危險物品購回後,必須進行嚴格驗收才能入庫保管室;取用危險物品必須經管理處室主任審批,並做好詳細取用登記。

  第十七條課堂教學安全管理

  教務處是學校課堂教學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任課教師對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具體負責。其餘各處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職責要求,對工作範圍的設施安全負責具體管理。任課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應做到:

  (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或其他有關規定。

  (二)每節課前檢查教學活動場地器材,裝置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並及時採取防範措施。報告總務處維修。

  (三)每節課清查缺課學生,並填寫《教學日誌》下課後及時瞭解缺課原因。對缺課原因不明的學生要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絡,班主任並告知家長。缺課學生半天不到的,班主任書面報、德育處、教務處,兩天不到的,分別報分管副校長,校長並做出相應的處理。

  (四)根據教學內容實際,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瞭解特異體質的學生,並給予必要照顧。

  (五)教學內容要符合大綱或教學計劃的要求,教學組織要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不得私自調課、停止學生上課,不得私自組織學生課外集體活動,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為要及時教育制止。嚴禁侮辱、體罰和變相罰學生。

  (六)學生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時,要及時採取相應的救護措施,並及時報告學校、通知家長。

  第十八條課間安全管理

  課間安全管理指:早上課前、課間休息、中午休息、下午課外活動、放學、集會、晚睡時段學生安全管理。德育處是學生課間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值日領導、值周班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樓層值班人、食堂商店管理員、保衛科值班人員、宿舍管理員對學生課間安全管理具體負責。學生課間安全管理要求做到:

  (一)課間休息:教學樓各樓層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視教師和學生,運動區域(值日領導或值周班主任)。

  (二)早上課前、中午休息、下午課外活動時段:教學樓、學生宿舍等區域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視教師(值周教師)宿舍管理人員和學生。運動場區域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視教師(值周教師或體育教練)和學生。

  (三)學生入學放學時段:,德育處值周負責人負責,保衛科負責校門區域及校門外學生通道安全秩序的維護。憑有效證件出入。

  (四)課間操、升旗、集會:班主任隨班維持班級學生安全秩序。德育處負責組織。其他集會或學生集體活動,按“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相應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九條住校生安全管理

  德育處是住校生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值周教師、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員是住校生安全管理具體負責人。應做到以下要求:

  (一)寢室衛生、器物擺放整齊、紀律秩序井然。

  (二)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防攀爬摔傷和防其他事故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三)每天學生就寢時清查學生人數,發現未按時就寢的學生要及時報告,正確處理。

  (四)學生就寢期間,班主任要下寢室督促,並委派學生值日,輔導老師負責學生安全全程值班,有異常情況隨時處理報告。

  第二十條食品、飲水衛生安全管理

  總務處是學校食品、飲水衛生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學校食品飲水衛生安全管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食品與學生集體用餐管理規定》和《生活飲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到以下要求:

  (一)學校食堂、商店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營業。其中食堂配備餐具專用洗刷和消毒等。食品貯存、加工、防蠅、防塵等必備的裝置設施。

  (二)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方可上崗。定期進行培訓和體檢,對患有傳染病的從業人員要立即解聘或停業營業。

  (三)建立食品採購,加工、儲存、銷售等環節嚴格的管理制度。採購食品做到定點、索證和登記;加工食品要符合衛生要求;貯存食品做到分婁、分架、隔牆、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櫃存放;銷售食品要堅持試嘗和留樣。

  (四)對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要做到每日三餐檢查,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發事件應急預警機制和應急預案。

  (五)向師生提供的純淨水、礦泉水必須索取《飲用衛生合格證》和《質量檢測合格證》。

  第二十一條傳染病預防

  學校校醫是傳染病預防工作具體責任人。

  第二十二條校園治安秩序管理

  保衛科是學校校園治安秩序管理的職能部門,保安及相關人員對校園治安秩序管理具體負責。

  (一)無論是上課期間,還是節假日,學校保安均要落實門衛及校園治安巡視及守樓護院晝夜值班人員;上課期間的週六和週日,行政值日要落實值周教師輪流值班;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實行學校領導輪流值班。

  (二)加強門衛管理,建立外來人員和車輛及學生進出登記制度,非學校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未經學校許可不得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將公共財物隨意帶出校園、校內物品出校,末經學校相關處室或物主的許可,門衛不得隨意放行;任何人員都不得私自將危險物品、管制器具、違禁物品帶入學校。

  (三)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為學生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二十三條其他安全管理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職能部門及相關人員按分工與職責要求,承擔安全管理責任。若遇分工調整,由接任部門承擔相應安全管理責任。

  第五章校外活動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組織學生校外活動,應堅持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確保安全的原則。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措施不落實和不安全的活動。

  第二十五條組織學生校外活動,必須嚴格實行逐級審批,校長最終批准准予制度,並按“誰組織、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安全責任。任何人都不得私自組織學生校外集體活動。

  第二十六條組織學生校外活動,必須做到以下要求:

  (一)制訂安全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必要時辦理相關保險手續。

  (二)至少落實一名分管領導帶隊,並配備足夠的管理教師。

  (三)出發前對學生進行專門的安全、紀律教育。

  (四)吃、住、行等環節符合有關安全規定,嚴格管理和檢查,防止危及學生安生事故發生。

  第六章安全應急處理

  第二十七條晚自習停電應急處理

  教務處、教育處、總務處、保衛科是晚自習停電全校安全秩序管理職能部門,值日領導具體負責安全秩序的指揮。晚自習停電,啟動《停電預案》,由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學生一般傷害事故應急處理

  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後,在場教職工要立即對受傷害學生進行救助,並立即報告班主任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同時通知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作出妥善處理;若屬一般輕微傷害事故,則立即成立以分管年級領導任組長,班主任、保衛人員為成員的事故調查處理小組,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在24小時內向學校安全領導小組遞交事故發生,處理情況的書面報告。若屬較重的事故,立即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學校安全的副校長為副組長,保衛、德育、教務、總務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為成員的事故調查處理小組,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在24小時內完成事故調查取證,兩日內寫出事故調查、處理的詳細書面報告,並報告縣教育局。

  第二十九條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重特大安全事故是指發生師生嚴重傷害或死亡、集體食物中毒、火災及其他群體性傷害等事故。按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進行處理。

  第三十條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

  自然災害事故主要指地震災害、洪水災害等事故。按《震災預案》和《防洪險預案》進行處理。

  第七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第三十一條各處室、各年級組及教職工,若不履行相應的安全職責,違反有關規定要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將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學校追究: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後,學校將按有關規定,視其情節,給予相關責任人必要進行的行政,紀律處分,並根據其承擔責任比例大小,追究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凡因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受到學校及以上行政、黨紀處分的人員,當年年度考核不予確認,不稱職並取消下半年評先、晉職資格。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教育行政部門追究:學校校長、分管領導及相關管理人員,在學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應職責或違反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按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司法部門追究:發生學校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2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半小時以內報告中心校;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教師值日製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中心校批准、學校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中心校。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3

  一、綜合檔案室管理制度

  檔案室是保管檔案、資料的重地,是學校機密核心。為了確保檔案室的安全和檔案的完好無損,特制訂制度如下:

  1、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分門別類,本著存放有序、方便查詢的原則立卷歸檔;採用先進技術,實行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2、嚴格執行安全制度,定期檢查檔案,做好“八防”(防火、防塵、防汙、防光、防蟲蛀、防盜、防高溫、防水)工作,確保檔案安全。

  3、嚴格執行檔案保密制度,嚴守黨和國家機密。

  4、禁止將明火、食物、水漬、昆蟲、有害氣體、易燃、易爆等物帶進檔案室。

  5、檔案進出應仔細清點和登記,按規定程式辦理移交接手續,案卷調節器用後須準確無誤地放回檔案箱、櫃。

  6、定期檢查電氣裝置和消防器材。

  7、進檔案室查閱資料,由檔案員調出,在專門查閱室內查閱,查閱者不得抽菸、不大聲喧譁。

  8、查閱人員須憑有效證件或介紹信登記後方可查閱,查閱時不得撕頁、塗改,一旦發現由查閱者負全部責任。

  二、檔案保密制度

  1、檔案管理人員要嚴守國家機密,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2、未經主管領導批准,檔案一律不外借。

  3、不得擅自外洩檔案內容,不能在私人通訊通訊中涉及機密,不得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如違反保密紀律,造成後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三、檔案員崗位責任制

  1、加強自身政治和業務學習,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業務水平,適應本職工作需要。

  2、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做到歸檔及時、分類明確、檔案完整、存放整齊有序。

  3、對業務部門的立卷歸檔工作,負責加以督促、指導。

  4、及時做好檔案的利用、統計、分析工作。

  5、努力挖掘檔案資訊資源,積極主動地為學校的各項工作提供服務。

  6、嚴格遵守各項保密制度,做到不該說的堅決不說。

  7、切實做好庫房溼度的調節和控制。落實防治有害生物和防塵、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對檔案要定期檢查、鑑定、發現破損、變質要及時修補和複製。

  學校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網路安全和保密制度,由學校的網路管理員負責學校網路安全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2、學校計算機網路應有防範xxx、色情、暴力等不良資訊的遮蔽軟體。學校校園網總伺服器上裝有專門的防毒軟體,現技組負責維護軟體的安裝、升級,保證計算機網路的安全。

  3、電教組配合德育處經常對學生進行健康上網的教育,禁止學生去社會網咖,防止學生迷戀上網損害自身的身心健康。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4

  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

  2、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各班主任等有關老師,要經常開展預防雷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防雷意識和能力。

  3、在學校發生雷雨時,要迅速進入教學樓,切忌在操場上等空曠場地逗留。

  4、雷電時,各教室、辦公室要關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人員要儘可能遠離窗戶,遠離電燈、電話、室外天線的電線等。

  5、雷電時,禁止使用電器,要提前關閉電視機、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的用電裝置,並切斷電源及訊號線路。

  6、雷電時,不要觸控水管、暖氣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築物外牆,遠離電線等帶電裝置或類似金屬裝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樹或煙囪,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屬桿雨傘。

  7、若遭受雷電災害後在積極自救的同時,及時逐級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並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8、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學校要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隱患。

  9、發生雷雨天氣時,學校防雷領導小組及各個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行動起來,做好防雷工作。

  10、雙休日、節假日,在離校前要做好切斷一切電源工作。離校後發生雷雨天氣,學校門衛要巡迴檢查一遍,以防不測,並做好記錄。

  11、學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組長為各室的防雷負責人,對於違反本制度而造成損失和責任的,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5

  在幼兒園安全是工作中的重點,特別是幼兒的安全。幼兒園安全工作是一項涉及全園各個部門的工作,幼兒園作為集體保育和教育機構要對全體幼兒的安全負責,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是保證幼兒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幼兒園的安全工作,特別是幼兒的安全是至關重要的,幼兒年齡小缺少安全知識經驗,缺乏獨立行為能力,然而又好奇、好動、好探索。在活動中對危險事物不能作出正確判斷,不能預見行為後果,面臨危險時不會保護自己。幼兒園作為集體保育和教育機構要對全體幼兒的安全負責,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是保證幼兒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幼兒園安全工作是一項涉及全園各個部門的工作,如:門衛,場地裝置安全,活動安全等,在管理上高度重視,要教育全園教職工認真對待這項工作,同時加強有關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落實,使園內各項活動的開展均能以孩子為中心,注意各種活動的安全保護問題。

  一、安全工作管理要求

  1、強化全園教職工的安全意識。

  幼兒園安全工作涉及全園各個部門。因此,要提高全園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形成全園重視安全工作的局面,園領導及個部門負責人應注意隨時督促,提醒教職工要做到人到心到,不擅離崗位,對孩子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嚴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2、清除環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加強預見性。

  幼兒園的設施、裝置的不安全因素,是造成幼兒意外傷害的原因之一,要注意設施、裝置的經常性維修,定期檢查,控制環境中的不安因素,將園內不安全因素降至零,事先預料可能發生的危險,加強防範,保證幼兒安全。

  3、注重培養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和安全意識,掌握安全常規和重視組織幼兒活動中的不安全問題。

  好奇、好動、好探索是幼兒的天性,不能因重視幼兒的安全而限制禁止幼兒的活動,應該在重視環境和組織工作安全個前提下,注意培養幼兒的自我保護和安全意識,加強幼兒安全常規教育,從根本上做好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教育孩子在遊戲中不能擁擠,避免碰撞。

  4、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完善。

  根據我園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並堅持嚴格執行,要明確規定各個崗位安全工作的內容,及各環節要注意的問題,要注意對幼兒、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和宣傳,使安全制度廣而周知。還應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經常性督促指導,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並認真分析找原因。

  二、安全管理與教育:

  (一)、維護幼兒安全的原則:

  1、防患於未然,加強預見性。事先預料可能發生的危險,如:對戶外活動場地或設施能意識並發現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並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防患於未然,這是維護幼兒安全的首要原則。

  2、組織有序、穩定幼兒情緒。幼兒情緒浮躁,往往是因為組織不力,秩序混亂,這也是一種不安全因素,應注意符合幼兒身心特點的生活制度與常規的建立,組織活動要有條理、有節奏。形成和諧有序的環境氛圍。

  3、提供充分與足夠的活動時間與空間,應注意為幼兒提供充分的活動時間和足夠的活動空間,避免幼兒由於過於擁擠而發生危險,造成意外傷害。

  4、教育與信任並重,處理好“管”與“放”的關係,教師應注意使幼兒瞭解行為規範,加強管理與指導,於此同時又不過分限制幼兒身心發展的需求,要以活動促發展,促進運動和協調行為能力的提高,在此過程中使幼兒

  掌握安全常規,培養自我保護能力和安全意識,而不能硬性限制,單純禁止幼兒的自由活動。因殪廢食是安全之大忌,教師要避免焦慮心態,這不僅於事無補,反而會影響幼兒情緒。要注意在各項具體的活動中給予積極引導。班級教育管理上應從消極防範轉變為積極促進。

  (二)、安全管理與教育的內容和方法

  在班級保教管理中,應注意結合幼兒的年齡特點,進行適當的安全教育,增強其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玩具是幼兒每天都要使用的,應該避免玩具給兒童帶來的傷害,從玩具的購置、使用到保管上都應首先從保證幼兒安全考慮。

  (1)避免購置危害幼兒安全的玩具,如:邊緣鋒利的玩具、容易破損或斷裂的玩具,用有毒的材料或塗料製成的玩具等。

  (2)幼兒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戶外大型玩具,應讓幼兒掌握遊戲常規。對於需成人指導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如:一些需插電的電動玩具。

  (3)玩具的維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給玩具消毒,對殘舊玩具要及時修理或丟棄。對大型戶外玩具要經常檢查、清潔、沙池要清理,避免某些尖銳物體刺傷幼兒的手指。

  2、活動安全:

  在使用剪刀等危險性工具時,要注意教幼兒掌握操作技能、要領。如:將剪刀交給別人時,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將剪刀柄遞出去,以防刺傷別人,剪刀用完後要合好,放歸原處。不能拿著剪刀亂跑。

  除特殊情況規定,不準幼兒玩弄電源插座、插頭、電線不能玩火柴、打火機等。不能隨便吞吃非食物的東西,不把錢幣、玻璃球等小東西含在嘴裡,放在鼻子裡。

  使使用者外活動器械要遵循正確的運動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動規則,不得做任何危險的動作,如:爬、攀登時抓緊護欄,不相互推拉,走路奔跑時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會躲閃,防止與同伴碰撞,上下樓梯靠右邊走,不能與同伴相互推拉、擠,不到陽臺、窗臺、雙層小床等高處玩耍,不玩帶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這些東西帶在身邊,戶外遊戲時,不遠離集體,不到水池、游泳池附近玩耍,外出活動要整理好衣著,提好褲子,繫好衣釦,不得拖拉著鞋,鞋帶要繫好,以免活動時絆倒發生危險。

  3、交通安全:

  引導幼兒學習認識交通規則,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在街上亂跑,橫穿馬路不慌張,注意看清左右有無車輛,才可以過馬路。

  乘車時,不可將頭、手伸出車外,在車上不得大聲喧譁,不在車上玩耍和跑動,要扶好車把,以免發生危險,不玩弄車門和車窗,順序上下車,不可相互擁擠。

  教師要加強安全意識,注意安全防範,及時發現並消除危險隱患。

  教師要隨時關注幼兒的情況,幼兒園要把好門衛關,入園、離園時要有接送卡,沒走的幼兒要有值班教師守侯,不得讓幼兒單獨離園,不能讓陌生人接走孩子。幼兒園的安全工作,關係到全體幼兒的生命安全,牽動著家長的心,一定要把安全工作置於首要位置。實踐證明,積極有效的管理是確保幼兒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最重要的因素。

  4、著裝安全:

  (1)幼兒著裝要舒適、安全,避免穿太長的裙子、太長的衣服,以免影響幼兒活動,一旦絆倒就會發生意外。

  (2)教師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長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當幼兒發生意外時,影響教師及時反應成功動作。

  5、防火安全:

  (1)、幼兒園按消防部門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有足夠的走火通道。

  (2)、每個班貼出依仗走火通道示意圖,並組織教職工熟悉通道及消防知識和緊急事故電話。

  (3)、幼兒園應預先擬訂緊急狀況疏散計劃,並讓幼兒實際演習,以應付失火、地震等緊急狀況。可透過比賽等方式進行,教師聽見緊急訊號後迅速帶幼兒離開課室集中到室外空地(操場等)這種練習可每學期舉行一次。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6

  一、檔案收集制度

  1、接收檔案時要堅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的標準執行,保證安全檔案的質量,使安全檔案符合檔案管理標準化、規範化和現代化的需要。

  2、要定期接收現行機關的檔案和有關資料。

  3、要做好檔案的收集工作。

  4、案卷要符合質量標準,規定移交的檢索工具、全宗介紹和材料要齊全。

  二、檔案保管制度

  1、檔案保管必須設定適應需要的檔案庫房、專用櫥具,並有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蟲、防鼠、防高溫、防強光措施。對發生褪變和破損的檔案要採取補救措施,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2、櫥具排列要自左至右,並便於管理和通風,是五節櫥的要自上而下地編制櫥具順序號。

  3、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從上而下地順序進行,排列要整齊、美觀。

  4、庫房內經常保持清潔,禁止亂放雜物,庫房內外要設溫溼度計,每天上、下午定時測試、記錄。

  5、每半年對檔案保管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嚴格檔案的出入手續,做好日常登記,統計工作,按規定搞好年報。

  7、為確保檔案的安全,庫房管理人員要提高警惕,並配合有關保衛人員做好夜間值班工作;平時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一律禁止入內。

  8、檔案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將所儲存的檔案數量、狀況詳細交待清楚,辦好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

  三、檔案保密制度

  1、檔案人員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切實保證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2、檔案資料要嚴加管理,經常清點,不丟失,不洩密。

  3、不準隨便摘錄檔案資料,私人通訊,談話不得涉及機密檔案內容;不準把機密檔案資料外借或帶出。

  4、私人不準在辦公室或存檔案、資料的地方會客。

  5、工作中形成的帶有字跡的廢紙要集中存放,統一銷燬,以免洩密。

  四、檔案統計制度

  1、檔案資料的收進和移出隨時進行登記。

  2、全宗和案卷數量要每年年底彙總、核對一次。

  3、及時準確地掌握並記錄檔案資料的情況。

  五、檔案利用制度

  1、凡查閱檔案資料者,特別是查閱機密檔案資料,要說明查閱目的,經領導批准後方可查閱,借閱的要填寫《檔案利用登記薄》,並且只限批准的內容,不得隨意擴大閱讀範圍。摘抄、複製檔案資料,要注意保密,做好登記,用完後退交銷燬。

  2、利用者在查閱要愛護檔案資料,不得汙損、圈劃、塗改、折角、拆卷或撕頁。

  3、利用者必須在閱覽內查閱檔案資料,非經批准不得帶出室外。

  4、查閱完畢,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進行清點、核對、辦理退還手續。

  8、檔案資料利用後,查閱者要填寫《檔案利用效果登記表》。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7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於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作業的風險控制和環境保護管理

  2.1對於大、中、小修和維修以及新、改、擴建專案的每一項施工作業,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的辨識,填寫《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清單》和《環境影響評價表》。認真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評價,制定消減措施,完成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

  2.2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經主要負責人稽核後,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稽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實施。

  2.3施工單位對每一項施工作業必須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的辨識和評價,完成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經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稽核合格後,方可施工。

  三、裝置檢維修安全管理內容

  3.1裝置檢維修前,必須作好裝置停工檢維修的準備工作,成立檢維修臨時組織機構,對檢維修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機構中必須包含安全組,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部署、檢查、總結,車間各檢維修現場都必須派專人負責現場作業的安全管理和監督。

  3.2停工檢維修專案應作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維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

  3.3負責檢維修的人員應對所用的機具材料、裝置零件及各種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進行認真的檢查與配備,根據檢維修任務佈置檢維修現場,保證各通道暢通,對於檢查不合格的各種裝置、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等要進行修復或更換。

  3.4裝置停工檢維修必須制定停工、檢維修、開工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措施,並經過生產、技術和安全人員討論後,生產主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3.5裝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藝要求繪製出盲板圖和盲板拆裝表,盲板加裝完畢後,由生產辦確認後,方可進行檢修。

  3.6參加檢維修的人員(包括外委專案的檢修人員)在進入現場之前,檢維修組織機構要召開動員會,對參加檢維修的所有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保護以及預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並落實停工檢維修的安全措施。

  3.7外委專案在簽訂檢維修合同時,必須簽訂安全合同,明確施工單位對所承包檢修專案的安全工作負全責,要求施工單位加強自身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安全規定和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接受生產部的統一監督檢查。

  3.8對於檢修的外委施工專案,指定專人負責向施工單位作好檢修專案的技術交底,並掌握其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情況,及時作好協調工作。

  3.9裝置停工由生產部按停工方案停工,確保安全停車。

  3.10裝置停工後,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置的物料,並按規定退出裝置區,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性的物料的回收要嚴格執行國家工業衛生排放標準,不允許任意排放。無火炬設施的帶壓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逐漸減壓,放空管線末端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3.11對盛裝有毒、可燃、腐蝕性物料的裝置、容器及管道的檢修,在停工後,應進行徹底的蒸汽吹掃、氮氣置換,使其內部不含有殘渣、餘氣,取樣分析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後,加上符合其工藝壓力等級要求的盲板,使之與相連的裝置、管道、系統隔絕,盲板的拆裝應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圖進行,並作好明顯標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12在停工吹掃過程中,應停止裝置周圍(150米以內)一切預製用火及其他用火作業。

  3.13嚴禁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的管線和容器,以防爆炸著火,而應該先用蒸汽(或氮氣)將油品和油氣吹掃乾淨後,再用氮氣或壓縮空氣將存水吹掃乾淨。

  3.14在停工檢修時,罐、槽、塔、容器、管線等裝置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與系統連線處所加的盲板,應掛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並指定專人看管。

  3.15對於進入裝置內部檢維修的專案,在開啟裝置人孔前,其內部溫度、壓力應降到常溫、常壓,並從上而下依次開啟,在開啟底部人孔時,應先開啟最底部的放料閥、排空閥,待確認內部沒有堵塞或殘留物料時,方可進行,在開啟人孔蓋之前,切忌把螺絲全部鬆開,嚴防燙傷人員。

  3.16對於含油汙水系統的檢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確實封死、蓋嚴,裝置區內的地坑、平臺及裝置、管道外表面的油汙、物料要吹掃乾淨,避免動火時發生爆炸著火。

  3.17裝置停工的注意事項:

  3.17.1裝置停工時,必須有一名領導在場與當班班長統一指揮停工,停工過程不宜過快,並注意加強與有關單位的聯絡;

  3.17.2裝置、管線吹掃必須制定流程和吹掃登記表,明確吹掃程式、吹掃時間和負責人,依次進行吹掃置換,防止遺漏或吹掃後又串進物料;

  3.17.3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發生爆炸、著火、中毒等事故,裝置排放物料應在裝置全部停車後,方可進行;

  3.17.4凡是檢修專案,公司安全負責人必須同檢修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現場交接,交接內容包括:檢修部位的名稱及檢修作業的內容;檢修部位處理情況,包括處理時間、分析結果和分析時間,裝拆盲板的部位和採取的措施,檢修作業的環境及注意事項等,未經公司安全負責人交待和未經生產崗位班組長同意,檢修人員不得進行檢修工作。

  3.18所有檢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並嚴格執行檢修規程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規程。

  3.19檢修中的用火管理,嚴格執行輕化工廠《工業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3.20在檢維修期間要加強保衛工作,保衛科要24小時派專人值班巡邏,關鍵裝置和要害部位的檢修,要控制無關人員進入。

  3.21在檢維修期間要保證廠區內的消防通道暢通無阻,消防水壓充足,各種消防器材完好備用。

  3.22裝置檢修後,檢修單位與本廠要有明確的交接程式,檢修現場必須作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3.23開車前,生產辦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裝置的各項設施進行全面檢查,並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3.24檢修後的壓力容器、裝置及管線等,必須按規定進行試壓、試漏,傳動裝置要進行單機試運,安全裝置要進行除錯復位,未經過試驗的裝置、管道、儀表和連鎖等不準投入使用。

  3.25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閉裝置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須按工藝要求進行氣體置換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四、監督檢查和考核

  4.1各級安全人員要深入現場,加強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危及安全的作業,有權制止並幫助擬定安全措施。

  4.2要派專人在現場進行監督。作業不停,監督人員不能撤離。

  4.3施工現場監督人員一般要監督檢查如下內容是否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4.3.1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具的穿戴情況;

  4.3.2消防設施和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4.3.3各種施工方案和作業票的實施情況;

  4.3.4施工現場的交叉作業和外部環境的變化情況。

  4.4現場監督人員有權制止施工過程中的“三違”行為,及時向上級彙報。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停止作業,再進行彙報。

  4.5對車間執行本規定情況,生產部以定檢和抽檢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

  4.6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扣獎或行政處罰。性質惡劣並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五、附則

  5.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5.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5.3本制度可以和生產設施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互動參照。

  5.4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8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學校無事故,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確保集體、個人財產不受損失,特訂本制度:

  一、學校要經常性加強學習、教育、宣傳,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二、加強領導,實行領導責任追究制。

  1、學校成立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負責,組員由中層幹部、班主任組成。

  2、教師實行輪值制度,列表上牆,明確責任。

  三、學校要經常性組織人員對房屋、門窗、宿舍、廁所、圍牆、球架、旗杆、水電、樓梯等進行檢查和維修,消除事故隱患。

  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教育落實到實處。針對防交通事故、防電、防水、防火發生、防中毒,要經常性利用會議、廣播進行教育、宣傳、訓話,並要做好記錄。

  五、校內活動:學生集體集隊、上操、上課、搞清潔活動、外出參觀等教師必須到場,維護秩序和安全;落實責任,如教師應到場而未到場,發生事故直接追究責任人責任(包括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六、班主任要經常性教育學生不搞危險的涉及安全的活動;不玩危害個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險品(發現的要及時收繳),不到危害安全場所。

  七、對教師食堂、學校商店要進行監督,嚴防食物中毒。

  八、對學校各處室門窗關鎖、保衛責任到人,財產損失經濟責任追究到人。

  九、未經學校批准,校外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校園開展活動,校內職工如隨意牽引外人對學校師生人身安全、物產造成損失,追究其責任。

  十、不允許不明身份人員帶領學生離開校園。

  十一、對發生危害師生人身安全、財產損失事故,師生都有責任維護,視情節輕重,對見義勇為者實行表揚獎勵。對懈怠、旁觀者進行懲處。

  十二、因故、因事請假或值日值班,嚴格做好交接班手續,交清責任。

  十三、對外學區學生的交通車輛進行管理和教育並與駕乘人員和學生家長簽訂責任書,增強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

  以上制度,希遵照執行!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9

  l、課間不追打、不進行危險性的活動或遊戲。

  2、不攀爬扶手、欄杆、足球門、籃球架;不在滑梯上爭搶推擠;在老師保護下,才能進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動。

  3、認真做好體育課準備活動和放鬆活動,穿好運動鞋,不帶小刀、鑰匙等危險品上體育課,聽從老師指導,遵守體育課堂紀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護,積極上好體育課。

  4、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強行穿越馬路、街道,橫穿馬路先看左後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騎腳踏車上下學。

  5、自覺遵守路隊紀律,不插隊、不中途散隊,服從路隊長管理。

  6、上下樓梯靠右行,進出教室不擁擠。

  7、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用手觸模電源插座、裸露的電線等,不準玩火、煙花、鞭炮等。

  8、注意飲食、飲水衛生,不買過期及“三無”食品,不到小攤擔上購買食物,防止病從口入。

  9、準時離校,按時回家,自覺遵守清校紀律,中午按校規定時間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門外逗留吵鬧。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0

  1、外單位借閱檔案資料需持介紹信,經主管經理批准後,方能查閱.

  2、凡公司系統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的,由借閱人向檔案員辦理借閱手續,填寫借閱登記卡,返回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認真檢查並及時銷帳.

  3、借閱檔案資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劃、塗改、圈點、裁剪、損壞,否則取消借閱權.對於將檔案丟失者要追究責任.

  4、借閱各項檔案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5、公司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在工作發生變動時,必須由本人向檔案室交回借用的全部資料,否則,主管調動部門不予開調令.

  6、工作調出,必須將檔案、科技書、資料全部交加,外出參加科技性會議帶回的'資料,一律交檔案室存放.

  7、經批准查閱的絕密檔案,只能在檔案室閱文,不得帶出室外查閱、翻印和轉借.

  8、在查閱檔案中不得折卷,不得損壞、塗改, 因工作需要必須摘抄的,必須抄在保密工作手冊上.

  9、查閱檔案的部門,要及時將利用效果登記冊內.

  10、上級部門審查檔案資料時,需派車由有關人員和專職檔案管理員妥善保管共同到指定部門進行審檢,待審查結束後,把檔案資料安全歸位。

  11、檔案資料按統一分類大綱進行分類、編目、劃定保管期限限、密級。

  12、維護國家機密,卷面、封面要注意密級。密級定為三種:(1)絕密(2)機密(3)秘密

  13、加強檔案的安全管理,檔案必須存放在專用的保險櫃內嚴密保管,檔案室門窗要堅固,做到安全可靠。

  14、保護檔案庫的清潔,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處理。

  15、保持好庫的溫溼度,經常檢查調整,按規定填寫溫溼度記錄。

  16、案庫房是檔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有查閱檔案資料的同志請等候調卷,在閱覽室查閱。

  17、借閱制度,搞好借閱、查閱、入庫、發放登記工作。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1

  (一)、倉庫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類物資、器材的收發、領、退核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金、銀等貴重金屬、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實行:雙從管理、雙人鎖、雙人帳目、雙人收發、雙人清退的“五雙”制度。提貨單據、憑證、印章專人保管,班後鎖入櫥內。已發貨的單據須當場加蓋登出章或有發貨人簽名,並每日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二)、庫內不設更衣室、休息室,辦公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料搭建擱層。庫房內的加工間和發貨、保管員辦公室應當單獨設定或與庫房有隔離設施。除經消部門許可外,不準在庫房周圍搭建貨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庫內外主要過道暢通。經常保持庫區和庫房的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嚴禁庫內吸菸。危險品庫區不準吸菸、用火。

  (三)、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電爐、電熱杯等電器裝置,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置,不應當使用超過60瓦以上的燈炮,燈頭等物品應保持安全距離,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

  (四)、庫房(含門、窗)必須安全牢固。易於侵入的窗戶需加裝鐵柵欄等防範設施,庫房門配備大號掛鎖。倉庫必須制定倉庫管理、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範制度和工作人員守則。倉庫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庫房,無關人員不得入內,離庫時閉離、鎖門、斷電。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2

  第一條正常下班後沒有特殊原因(工作需要加班、開會、培訓等)不允許逗留公司上網聊天、打遊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二條下班前須切斷個人辦公區域所有電源,公用裝置(公用計算機、印表機及飲水機等)如確認不再使用,須提前關閉電源;

  第三條會議室使用完畢,請自覺將座椅歸位並請及時將照明、空調關閉;

  第四條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有責任通知保安進行安全檢查鎖門,並有義務檢查所有門窗及電燈、裝置是否安全關閉;行政將根據每天的刷卡記錄督促落實;

  第五條根據公司領導要求,辦公區域所有空調由行政統一管理:夏季只有室外溫度超過30攝氏度、冬季室外溫度低於零攝氏度時方可使用空調,且溫度須設定在指

  定範圍之內;

  第六條嚴格杜絕辦公區域空調開啟的同時門窗開啟的現象,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對此現象予以監督並及時制止;

  第七條公司將責成保安對用電使用及安全情況進行不定時的巡查,一經發現上述違規行為,公司將對當事人及其部門進行通報並處以每次100-500元的罰款(從

  當月工資或獎金中扣除);

  第八條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3

  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及上級有關檔案精神,根據體育課教學的實際特點,為儘量避免學生在校參加體育活動及體育課上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為儘量減小因傷害事故造成的損失,學校特做如下規定:

  一、學校組織學生參加體育活動及上體育課必須堅持“學生為本”“健康第一”的原則,要充分考慮天氣、場地、裝置、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儘量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二、學校每位教職工都有責任,有義務保護學生的健康和安全,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要立刻給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學生出現傷害事故,要及時給予救助。

  三、學生到校外參加體育考試、體育比賽或其它體育活動,視具體活動內容,必須有學校領導、體育教師、班主任等相關人員帶隊,並事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四、體育組每學期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學校,學校要及時對體育裝置、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五、體育教師上體育課要做到:

  1、上課集合整隊,記錄考勤;切實加強責任心,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關注體質較弱學生、特異體質學生和特體學生。不能上體育課的特質學生必須和班主任溝通。

  3、室外課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對服裝、鞋不符合上課要求的學生要求其予以更換。

  4、講明動作要領,做出動作示範,提出具體要求、注意事項等,並加強安全保護。

  5、發現有學生打鬧或做出危險動作,要馬上糾正或制止。

  6、下課集合整隊,做簡單講評;若發現學生身體有強烈的不良反應,要及時通知班主任。

  7、不能出現在課堂上體罰學生現象。

  六、如果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情況應立即採取以下處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相關領導)和學校領導,。

  2、及時對病(傷)學生做出初步診斷及必要的處置,事後要及時做好學生病(傷)情及臨時處置情況的記錄,並上報學校。

  3、如果學生病(傷)情況較為嚴重,要立即撥打120急救,並且送往就近醫院進行診治或搶救。

  4、班主任(相關領導)要及時將學生病(傷)情況通知到學生家長,學校領導視具體情況上報教委相關部門。

  5、體育教師事後及時寫出現場情況書面報告,並上交學校。

  七、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對學生在體育活動或體育課中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善後處理。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4

  一、加強消防安全教育

  1、教育學生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如:打火機、火柴、鞭炮、香菸等;教育學生嚴禁吸菸,亂扔菸頭。如發現,班主任立即制止並沒收。

  2、加強對教室內電器的管理,教室內所有電器開關要明確專人負責為安全員,教室無人時,必須關掉教室內所有電器、電源的開關。

  二、加強本班安全措施的管理

  1、本班前後門鑰匙,要明確專人管理,不得外借。

  2、班內所有門窗,要明確專人開關,窗戶開啟要用撐鉤撐好,關窗時,必須把窗戶用插銷插好。

  3、每天安排一人放學時最後離班,負責檢查本班教室內電源、門窗是否關好,易燃處是否有明火。

  4、嚴禁本班學生帶外班、外校人員進入本班教室。

  5、未經學校同意任何班主任不得將本班教室轉借他人使用。

  總之,班主任有責任按照《21中安全條例》內容及以上逐條內容,經常對本班學生進行教育、檢查、督促,使其嚴格遵守執行。

  保衛處簽字:

  班主任簽字:

  xxx高中保衛處

  20xx年9月10日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

  第二條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

  第四條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二)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生後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五條各級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督與管理職責。

  學校應當按照本辦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和支援學校安全工作,依法維護學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第七條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

  (三)及時瞭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四)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指導、監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五)協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

  第八條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瞭解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學校做好校園保衛工作,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二)指導和監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協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事件。

  第九條衛生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二)監督、檢查學校食堂、學校飲用水和游泳池的衛生狀況。

  第十條建設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加強對學校建築、燃氣設施裝置安全狀況的監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依法責令立即排除;

  (二)指導校舍安全檢查鑑定工作;

  (三)加強對學校工程建設各環節的監督管理,發現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責令糾正;

  (四)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裝置,工作總結《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一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定期檢查學校特種裝置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第十二條公安、衛生、交通、建設等部門應當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與學校安全管理相關的社會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況,提出具體預防要求。

  第十三條文化、新聞出版、工商等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的有關經營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維護有利於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學校安全教育職責。

  第十四條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應當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保證學校符合基本辦學標準,保證學校圍牆、校舍、場地、教學設施、教學用具、生活設施和飲用水源等辦學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質量標準;

  (二)配置緊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施與器材,保證學校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師生宿舍等場所的照明、消防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規定;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者應當為學校購買責任保險。

  第三章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

  第十七條學校應當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學校門衛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對學校建築物、構築物、裝置、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定警示標誌。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定警示標誌或者採取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於政府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並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條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裝置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餐飲業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範。建立食堂物資定點採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並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置於實驗室顯著位置。

  學校應當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登出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並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生(保健)室。

  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托幼機構與小學在入托、入學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資訊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資訊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十五條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並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學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條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於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並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並定期維護和檢測。

  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貼上統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週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二十七條學校應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安全檔案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條學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應當遵循教學規範,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範可能發生的風險。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勞動、教學實習或者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學校以及接受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的單位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為學生活動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條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採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二)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四)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第三十條學校應當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並根據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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