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購買合同書模板

材料購買合同書模板

  篇一:購買材料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的 工程需要溪砂建材,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應按甲方工程進度所需的用量供貨(甲方應提前12小時通知供貨時間),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供貨。

  二、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必須按甲方所需的規格及符合工程材料質量所需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三、數量按運至工地實際丈量數量計算,溪砂價格按每立方米人民幣叄拾壹元計。

  四、價款結算方式

  按每月結算的材料總價於每月30日付清全部貨款。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日起生效,直至材料款項全部結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的 工程需要碎石建材,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應按甲方工程進度所需的碎石型號嚴把質量關,確保碎石達標,並應按時保質、保量供貨,不得無故停止供應。

  二、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必須按甲方所需的規格及符合工程材料質量所需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三、數量按運至工地實際丈量數量計算:

  1、碎石型號A3

  2、碎石型號B4

  四、價款結算方式

  按每月結算的材料總價於每月30日付清全部貨款。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日起生效,直至材料款項全部結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乙方:

  年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建築材料購銷合同範本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司地址:

  甲方施工地址: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材料購買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產品的名稱規格單價數量及其它:

  模板按樣品收貨,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備註:參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說明資料使用,產品合格率為95%)若出現質量問題如大面積開膠起層包調包換,有一張換一張。

  二、乙方供應產品或原材料必須滿足:

  1、達到四川省相應的質檢驗收標準;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規格品牌商標(產地)和數量及時供應;

  3、有產品合格證明書或相關檔案。

  三、供貨時間、運輸

  1、甲方應提前二天將供貨計劃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計劃後應在甲方計劃二天內供貨。

  2、由乙方負責貨物的裝車運輸,並運至指定地點:到工地由甲方負責卸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後,甲方及時派收貨員 對貨物的數量進行驗收,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作為雙方結算的最終依據。(結算以實際送貨數量為準。)

  四、貨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計算貨款方式及付款約定:貨到工地一個月後7個工作日內付清此次貨款。

  五、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1%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4、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2%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並承擔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

  以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貨款結清後此合同終止。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託代理人: 或其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三:材料買賣合同範本

  編號:

  賣 合 同

  出賣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中鐵二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 物資的買賣事宜,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1、 標的物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及價格

  注:雙方特別約定,實際交貨數量以乙方工作人員簽字並蓋章的單據為準,只有乙方工作人員簽字而未加蓋乙方印章的單據不能作為結算依據。

  2、質量要求

  標的物質量執行標準,並且不得低於國家及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關於標的物的相關強制性標準。

  3、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

  4、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

  5、標的物所有權轉移

  標的物所有權自甲方將標的物交付乙方時起轉移,乙方接收前損毀滅失的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6、交付及驗收

  6.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標的物送至 。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損壞等責任由甲方承擔。

  6.2甲方應在貨到工地現場前天通知乙方,到達現場後由雙方共同對貨物進行初步驗收,如甲方交付的貨物、及資料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應負責補足或更換,對於初步驗收時未能發現的潛在質量問題,甲方仍應承擔質量責任。

  6.3乙方在標的物使用過程中,對質量問題有權隨時提出異議,因產品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7.1甲方應採取 方式運輸至乙方工地指定地點;

  7.2裝卸、運輸及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8、質量保證期限及售後服務

  8.1標的物質量保證期為2年,從送貨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8.2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廠家標準服務,免費提供電話技術支援和諮詢。

  8.3其他服務約定:

  9、結算方式、時間(以下兩種只能任選一種)

  9.1貨到驗收合格後 日內付合同價款的' %;剩餘價款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 年)滿後付清,質保期自收貨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9.2約定其他方式:

  10、解除條件

  10.1雙方協商一致。

  10.2一方嚴重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甲方需承擔合同總價款 10%作為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1.2甲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和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則按質論價,雙方另行制定協議;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應負責包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的費用,乙方不予退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11.3甲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的%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以及因此遭受的損失;

  11.4甲方須服從乙方現場安全、環保、衛生要求,因不滿足現場要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11.5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權、擔保物權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交納的罰款、賠償金、訴訟費用、律師費等。

  11.6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承擔銀行同期利息。

  12、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包括:火山爆發、山體滑坡、雪崩、颱風、海浪、洪水、泥石流、海嘯、地震、工程停建、緩建等)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雙方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13、爭議的解決方法

  13.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指定具有法定鑑定資質的單位進行質量鑑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鑑定的結論。

  13.2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14、其他約定事項

  14.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沒有另一方當事人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將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4.2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和修改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由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的內容如果與本合同內容不同,以補充協議為準。

  14.3本合同一式 四份,甲方執 二份,乙方執 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傳真:

  地址: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石景山區石景山路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傳真:

  地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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