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屋出租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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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

  第二條 房屋用途

  1、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2、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3、租賃期間乙方不允許把該房屋轉讓、轉租、抵押給其他人。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1。該房屋年租金為: 。

  2。租賃期間,如遇到周邊房租發生調整時,則甲方相應調整租金標準;

  3。甲方在調整房租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4。對於房租的調整,雙方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如乙方不能接受時,乙方應在__天內退房。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乙方按半年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按乙方起租一次性收取半年租金。

  2、如乙方未能按時繳納下一階段租金,甲方視乙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按(第十二條;違約責任)就行處理。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1、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3、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4、甲方對出租房屋及設施檢查後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必須愛護房屋的一切裝置(牆、水龍頭、照明燈具、門、窗、

  玻璃等),如出現損壞房屋裝置,乙方負責原價賠償或修復給甲方。必須愛護房屋的基礎設施,不得對房屋現有結構進行更改,如需要更改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後可進行更改。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2.燃氣費;3.物業管理費;4。有線電視費;5。網路通訊費;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收取作為房屋押金。如乙方在租賃期滿後,有退房意向,甲方對房屋檢驗合格後,退房時將押金足額退還給乙方。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有權優先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乙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甲方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乙方交房時應保證房屋及設施、物品完好,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及時修復或補充。

  4、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剩餘租金甲方將不退還乙方。

  5、租賃期限內,如甲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否則甲方將賠償乙方一個月租金作為對乙方的補償。

  第十二條 安全責任

  1、在租房期間乙方必須安全用電、水、煤氣,避免發生火災和其它事故。如發生任何事故(包括意外傷害、死亡)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2、租房期間乙方必須按時辦理居住證及有關證件,負責社會治安、計劃生育、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做非法行為,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非法行為對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給予甲方賠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七 條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壁掛爐一臺,油煙機、天然氣灶一套

  (2)全自動洗衣機一臺、三開門冰箱一臺

  (3)電腦櫃、餐桌各一臺;雙人床一張;鞋櫃一個;

  (4)洗漱臺一件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現為:___度;(2)電錶現為:___ 度;

  (3)天然氣表現為 ___度;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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