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公司總經銷的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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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作的原則,就廣州市諾縵琦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生產之“XXX”品牌服飾經銷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法律地位及保證

  1.1 甲方的法律地位

  甲方保證:甲方是有權銷售“XXX”產品並授權乙方經營“XXX”產品專賣店的獨立法人組織。 甲方保證:甲方為合法註冊的“XXX”商標以及其它標誌、商號及商譽的獨佔被許可人。

  1.2 乙方的法律地位

  乙方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法律主體進行其活動。乙方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乙方不是作為甲方的佣金代理人,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訂合同。甲方不負擔乙方經營的一切風險和費用,不承擔任何義務。

  第二條:宗旨

  甲乙雙方的共同目的是透過甲方生產之“XXX”系列服飾專賣,從而規範市場,提高產品品味,擴大市場品牌效應,透過規模效益,在雙方共同努力下取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三條:特許事項

  甲方特許乙方在本協議第四條規定之地域、期間內按本協議條款:

  1、出售和使用甲方製造的產品的權利。

  2、查閱並使用作為本合同附件,稱作“XXX”品牌識別系統VI手冊所規定的品牌形象的權利。

  3、在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下,在所授權區域內使用“XXX”名字/標誌的權利(包括用於廣播、電視、網路、報紙、雜誌、路牌等媒體開展有利於提升“XXX”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第四條:獨家經銷期間與地域

  1、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在  地區按本協議約定獨家經銷“XXX”系列服飾的權利,特許期間為壹年,即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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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乙方不得在特許期間或特許區域從事銷售非甲方服飾類產品的活動。

  4、乙方若在非特許區域從事銷售甲方產品,甲方有權沒收其保證金並且乙方要賠償所造成的損失費用給予甲方。

  第五條:保證金和獨家經銷商銷售額指標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圓整作為保證金。該保證金在本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的違約情況,甲方有權予以全額或部分扣除保證金。

  2、乙方每季度銷售額必須要完成以下分類的各項任務(按乙方從甲方的進貨金額計算)。若有一個季度低於最低銷售額,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警告。若有兩個季度達不到最低銷售額(連續或間斷均屬此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第十六條所有終止合同的手續後由甲方全額免息退回保證金。

  第六條:訂貨及提貨細則

  甲方給予乙方每年四次訂貨,每次訂貨必須完成首批訂貨金額。乙方將客戶所訂購貨物的明細(型號、規格、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和費用的承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保險等)電傳給甲方,甲方在48小時內將乙方所購貨物金額及交貨時間回傳給乙方確認。為確保交貨時間無爭議,雙方應共同做好如下工作:

  1、交貨時間一經協定,甲方務必準時,不得無故延後,否則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2、甲方按乙方訂單將貨物準備好後,即通知乙方提貨,如因乙方遲遲不提貨,超過  天以上,按訂貨金額的5‰加收保管費,如一個月內未提貨,乙方按放棄部分的貨款金額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委託他人提貨,應出具運輸委託書及相關證件、影印件,供甲方驗證存檔,貨品裝上車,由乙方委託承運人全權代表乙方簽字後,即視數量、質量驗收無誤。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乙方每一季訂貨完成以後要將首批訂貨金額的30%貨款在3天內匯款至甲方指定的帳號上。乙方在接受甲方的訂單確認單後叄天內將貨款匯款至甲方(甲方銀行帳號:  ),甲方收到貨款後按訂單約定時間發貨。

  第八條:價格、包裝及質量驗收

  1、乙方所訂貨品的價格均按甲方制定的統一價格進行結算。正價貨品按全國統一零售價的折供貨給乙方,乙方必須按全國統一零售價的  折分銷給加盟商;推廣貨品按全國統一零售價的 折供貨給乙方,乙方必須按全國統一零售價的折分銷給加盟商。附屬貨品(包、帽、鞋、襪等貨品)按全國統一零售價的折供貨給乙方,乙方必須按全國統一零售價的折分銷給加盟商。

  2、甲方按實際訂單要求提供包裝。

  3、質量驗收標準以甲方提供的樣品為準,貨到乙方後,三天內無質量異議,即視為質量驗收合格,若因質量異議,屬甲方原因,甲方給予乙方在貳個月以內100%的調換等價值貨品,屬乙方人為原因,乙方應及時進行處理。

  第九條: 價格限制及方式

  1、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的零售價格,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得提高或降低,否則甲方有權取消專賣合約,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2、甲方應根據市場的不同情況,適當地調節產品的價格。

  3、乙方可以分銷給各分銷商,但必須限制分銷商只能特許專賣店的形式銷售。乙方也可自身設立特許專賣店銷售。

  第十條:甲方的義務

  1、根據市場動態,不斷完善產品結構,推陳出新,確保產品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

  2、甲方根據不同城市的訂貨明細,針對乙方的地區銷售開發新產品。

  3、甲方有義務保證產品的質量;有義務保證產品不侵害他人的智慧財產權。

  4、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現場專賣區域的營業員進行產品技術性能、款式特色、銷售技巧的'綜合培訓。

  5、甲方免費提供設計方案及整套專賣店所具備一切的形象,文字圖片資料和產品擺場的形象定位。

  6、甲方依訂單約定按時按量發貨。

  第十一條:乙方的義務

  1、在指定地區享有“XXX”系列服飾專賣權。在與本協議無衝突的情況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應在該城市盡力拓展客戶。除專賣店銷售的產品外,所有具備法律效力的約束性合約由甲方代表簽訂,乙方協助辦理,乙方應把甲方規定的銷售條款(包括裝運期和付款)對消費者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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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要指派專人負責,將每週《銷售報表》及市場反饋及時傳真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及時作出改進和應變措施。

  3、乙方如需將甲方之產品分銷,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聘用分銷代理人,乙方對分銷代理人的行為負連帶法律責任。

  4、乙方必須如實地向甲方報告銷售情況。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指派人員進行帳務檢查、庫存檔點、管理服務規範監督等等。對有損害品牌形象的網點,乙方必須進行整改;對未整改或整改後無明顯改善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予以撤銷該網點。

  5、保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6、在數量和質量上聘用足夠的員工,並保證這些員工在儀表和客戶的關係方面能符合甲方的要求。

  7、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使用。

  8、對於供應的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乙方對於客戶(終端消費者或下級經銷商)的投訴應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乙方必須在所管轄的省會城市或當地開一家形象店,要求是繁華的步行街(商場),面積在80㎡(50㎡)以上。

  第十二條:不允許競爭

  1、乙方不得在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內以任何名義或方式銷售非“XXX”品牌的服飾類產品。

  2、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後,本條第1款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十三條:商業秘密

  13.1 乙方在其與甲方的來往關係中所獲得的一切資訊,無論此種形式和目的為何,均視為秘密。

  13.2 乙方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甲方獲得的秘密資訊傳達給任何第三者,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人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須的資訊除外。

  13.3 甲方保證他本人和下屬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使用秘密資訊於本協議規定的使用範圍之外。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秘密資訊完全負責(甚至在僱員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後或僱員離職以後)。

  13.4 只要秘密資訊尚未公開,乙方不應透露或使用秘密資訊與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間和解除、終止後均如此,不論任何解除、終止原因。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七日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除非甲方和乙方之間的所有通訊方式均受影響。在此情況下,該當事人應當儘可能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如果該當事人在上述期限內並沒有這樣做,他將不能使用該條款免責。

  聲稱遭遇不可抗力的當事人應當採取一切必要步驟以便限制由於不可預見時間可能造成的所有損害。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七日以上,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透過特快專遞信件通知終止本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嚴重違約而提前終止合同。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可以透過特快專遞形式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的決定在收到特快專遞信函時立即生效,但並不妨礙守約方索賠進一步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1.1嚴重違約是指: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第一、三、四、五、八、十、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第一、三、四、五、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六條。

  1.2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已有無償付能力的風險,例如:產生了主張的債務、扣押裁定、欠稅、公司債務、銀行帳號凍結、破產或其他形式的自願或強制措施,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

  終止決定在發出特快專遞終止信函時立即生效,但不妨礙索取損害賠償的權利。

  2、甲乙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項下本條上款任一條款,均視為普通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人民幣  (¥  元)的違約金,並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

  第十六條 協議終止時遺留問題的處理

  1、協議正常期滿時,若雙方續約,一個月內應在帳務上辦理完費用結算等事宜;若雙方無續約之意願,一個月內應結清所有費用等事宜。

  2、本協議在執行期間,若協議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可參照協議的相關條款作相應的經濟賠償:協議在正常執行中,若協議任何一方執意要終止協議,須經另一方同意,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後方能生效。否則,一切損失均由提出方負責。

  3、無論以何種形式終止協議,屬於甲方品牌形象方面的各種廣告宣傳資料和證書應歸還甲方,協議期間乙方自行處理。

  第十七條:協議生效、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1、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由甲方與乙方簽字或蓋章後,隨即生效。

  2、本協議的修改,雙方共同協商並簽署書面檔案後,方可執行。

  3、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發生爭議後,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5、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如與國家今後釋出之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服從國家規定並做相應修改。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7、本協議正本兩份,各方當事人承認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乙方名稱: 業務代表: 業務代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號碼:  020-XXXXXXXX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020-XXXXXXXX 傳真號碼: 簽約地點: 廣州市  簽約地點:  廣州市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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