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中央空調銷售安裝合同模板

美的中央空調銷售安裝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銷售及安裝空調設施裝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專案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和內容:

  本工程乙方負責美的中央空調系統的安裝、除錯達到正常執行標準。

  4. 工程期限:自乙方進入施工場地後 內完成空調系統的安裝除錯,並達到正常執行標準。

  第二條 工程質量要求:

  本工程達到:《採暖、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GB50243一2003》標準。空調裝置滿足系統安全使用要求,外形美觀,走管、走線合理規範。

  第三條 工程價款: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總金額為 元,大寫: 元整。該款項以甲方確認的中央空調施工預算清單的內容為依據。在施工、安裝、除錯過程中因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專案,按雙方協商的價款予以結算。

  第四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的當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總額            %的工程款即                 元;

  2、乙方的室內、室外機組進入施工現場當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價總額           %的工程款即            元。

  3、乙方在中央空調裝置安裝完畢並除錯正常執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總額        %的工程款即             

元。

  第五條 保修條款

  本合同約定的質量保修範圍僅指空調主機裝置(人為因素除外)。質量保修期從中央空調裝置安裝完畢並試正常執行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為               月。

  保修期內因甲方工作人員操作失誤及甲方其他人為因素導致中央空調設施裝置出現事故,乙方只提供免費維修義務,所需更換的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在乙方進入場地前三日內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

  2、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施工所需用水、電、熱力、電訊等施工條件,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正常合理需要;

  3、甲方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約定順利施工,如因甲方不能及時有效協調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導致乙方不能施工的,工期順延;

  4、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在具備安裝空調設施條件下,提前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進入工地施工;

  5、甲方指派 為施工現場甲方施工代表,其職權為代表甲方傳達相關指令、通知;辦理施工過程中的經濟簽證、變更設計;簽署施工過程中相關工程進度表;協調本工程現場及外部關係,以及其他代表甲方的事項等,如 不在施工現場,甲方同意由 、 簽署乙方提供的與施工相關的資料、檔案、通知、工程進度表等,協調本工程現場及外部關係;

  6、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中央空調施工圖紙及預算清單等進行稽核,並書面予以確認,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7、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裝置,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問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8、甲方在施工現場免費提供臨時庫房,用於乙方材料及裝置存放。

  9、乙方在空調系統安裝完畢後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十五日內組織人員對空調系統進行除錯驗收,逾期不進行除錯驗收的,視為乙方的空調系統除錯驗收合格。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設計使用要求進行施工;

  2、乙方施工完畢交付甲方全套的裝置資料、並負責免費培

  訓業主指定的操作人員,達到熟練上崗操作;

  3、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掛牌上崗、著裝整齊;

  4、如果施工過程中甲方要求除合同以外的其它施工專案內容,按合同單價或經濟簽證增加的工程量支付給乙方相應工程款項;

  5、乙方進場後須聽從甲方的合理安排,接收業主管理的監督,進場的各種手續需備齊。

  第八條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1、 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 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 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 不可抗力;

  6、 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將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 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或甲方代表收到報告後3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第九條 設計變更

  1、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15天通知乙方;

  2、 對於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因甲方設計變更造成乙方 材料、裝置積壓,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因設計變更造成的積壓材料、裝置款項。由於甲方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工期相應順延,因返工所需的材料、裝置、人工費、運費等應全額追加為合同價款,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 項,如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按該期應付款項總額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工或使用功能變更,甲方應按 元/天支付乙方停工費用;如需乙方返工,甲方應以經濟簽證的方式另行核算工作量並增加工程價款;如給乙方造成材料裝置倒運,甲方應支付相關的運輸費用。

  3、本合同約定的空調安裝施工專案,未經乙方安裝除錯完畢並達到正常執行時,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裝置,導致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應對該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如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完工,應按剩餘工程價款總額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5、本合同生效後,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 全部履行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價款總額30%承擔違約金。

  6、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 個月內不通知乙方進場施工,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價款總額30%承擔違約金。

  第十一條 因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工程無法按時完工,甲乙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就後續事宜協商處理。

  第十二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透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完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首付款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執二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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