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施工合同的範本
土石方施工合同的範本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 合同工期
四、 質量標準
五、 合同價款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開工日期以實際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合同價款以工程竣工結算為準。
六、 甲乙方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定位、高程控制等相關技術。
2、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的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的保護工作。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窩工影響工程進度,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工期不相應順延,並賠償因工期延誤所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指令。
2、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規定,對違規操作所造成的人身及質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因乙方原因導致道路、橋函、電纜(線)、現有管道及其它設施的損壞,乙方承擔責任。
七、 工程質量與檢查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2、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協議發出的指令施
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因工程師指令失誤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八、 工程款支付與竣工結算
1、工程款支付:當完成工程量達到總工程量60%時,支付已完工程價款90%,剩餘工程款於竣工後付清。
2、竣工結算:工程量以建設方、監理方、甲方現場共同驗收、測量的資料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工程總價按現行的****市政定額及施工時的人工、材料、機械價格取費後結果執行。
九、 協議生效與終止
1、雙方在協議書中籤字合同生效。
2、專案竣工後,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協議即行終止。
十、 爭議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
十一、 本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發包人、承包人各持壹份。
發包方:承包方:
發 包 人(簽章):承 包 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