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門衛合同範本

小區門衛合同範本

  篇一:小區門衛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及工資報酬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每月工資報酬 元。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培訓期、見習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做一些除本職工作之外的其他工作,如換樓梯燈炮,協助業主委員會開展會議的一些會務工作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縣小區保安工作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元。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檔案,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合同效力及文字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字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

  篇二:保安聘用勞動合同

  甲方: 業主委員會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如合同訂立依據沒有發生變化且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均無異議,本合同可自動順延執行;如合同訂立依據發生變化或任何一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有異議,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修改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小區保安工作。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依據工作制度及職責規範,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三、勞動報酬: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元,甲方併為乙方購買意外人身傷害保險。

  四、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愛護甲方住戶的財產。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小區業主自治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小區業主自治終止或解散等,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本合同到期有一方不同意順延,本合同可以解除。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住戶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十日正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身體健康等原因不能或不適合從事該工作的;

  2、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定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門衛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公司 乙方(勞動者):姓名:戴啟庭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 332527195509276412

  戶口所在地:遂昌縣龍洋鄉九龍口村。

  聯絡電話:15869233476(613476)。

  為了加強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給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2015年06月01日生效,於2016年05月31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2015年04月1日始,至2015年05月31日止。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門衛崗位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在乙方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崗前培訓。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

  四、工資和保險待遇

  1、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1800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2000元。

  2、甲方應在每月10號發放乙方前一個月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約定,由於乙方已經參加籍貫所在地農醫保,為此,甲方無需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手續。

  五、勞動紀律

  (1)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串崗、遲到早退和在門衛室內聚集閒雜人閒聊,按時開關大門,值夜班時堅持不少於6次的巡查。

  (2)乙方應嚴格按單位請銷假制度。請假時應提前填寫請假條,如不能按時請假需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單位負責人,上班後及時補寫請假條,未補假者一律以曠工論處。凡曠工一天,扣三天的正常日工資。

  (3)乙方上班期間要著裝整齊、禮貌待人,不得出現損害單位形象和聲譽的事。

  (4)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按時交接班,及時填寫值班記錄,及時做好單位來訪車輛、人員的登記、聯絡工作。

  (5)乙方要切實做好公司大樓1-6層清潔衛生工作,確保工作區域整潔衛生。

  (6)乙方要切實負起責任,在值期間如發生盜竊案、火災事故及人為破壞事件等,必須主動制止或捕獲案犯,同時報告有關主管人員,按照門衛工作的要求,完成好本職工作。

  (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月末由主管人員將考勤表彙總,並以此為依據計發工資。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4)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

  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單位規章制度的,經常遲到、早退、無故曠工、不服從正常工作分配及調動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宜從事其他工作;

  (6) 連續礦工兩天,一月內累計三天,一年累計十天;

  (7)一年內請事(病)假超過一個月以上;

  (8)用人單位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經公路局確認,用人單位無法調劑的;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離崗。

  4、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七、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1、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半個月經濟補償金。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遂昌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方的規章制度、職代會決議、會議記錄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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