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加工簡單合同範本
產品加工簡單合同範本
合同的簽訂是為了保障雙方的權益的,是受法律保護的。下面請看產品加工簡單合同的相關範本!
產品加工簡單合同範本【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
承攬方(乙方):_________
一、委託加工專案
1、委託加工產品:_________
2、數量:以甲方下單為準
3、單價:_________
4、交貨期限:按乙方接單日起5-7天內交貨。具體時間以訂單為準。
二、委託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原材料樣品交由甲方檢驗,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為_________。
2、甲方提供外包裝、商標、吊牌、防偽標識。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質量要求進行加工,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製作出樣品,經甲方確認後封樣,該樣品由甲方儲存。
2、技術標準按照《企業質量問題細則》(見附件)及國家標準。(如企業質量細則標準中有低於國家標準或者與國家標準不符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四、乙方對質量負責的範圍及期限
1、面料、輔料質量的確認;
2、顏色、尺碼規格的確認;
3、繡制杉杉標徽工藝的確認;
4、縫紉手工藝的確認;
5、其他質量問題的確認;
6、乙方負責該批委託加工產品銷售期內的質量問題;
7、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質量責任需支付保證金
8、甲方允許乙方製作誤差率為千分之二。
五、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標誌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
2、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洩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嚴格按照樣品驗收(按合同約定之質量標準),並派業務員跟單,其食宿由乙方負責。
七、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運輸方式: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內、外包裝及發運包裝;
2、於甲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交貨。
3、運輸方式為_________;運費由_________負擔。
八、交付金額及銷售期限
1、第一次交貨根據質量標準,經倉庫及跟單員驗收確認後,交付總貨款的_________%;
2、在銷售期內無其他違反合同條款情形的支付餘款的_________%;
3、銷售期限: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
1、在乙方交貨後,由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乙方銀行帳戶為:
銀行戶名: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的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2、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重作、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乙方若製造假冒產品,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甲方有權通知相關監督檢查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4、乙方由於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乙方若違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相關資料,並視實際情況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及技術指標,如果未達到要求而導致退貨,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貨金額的_________%違約金;
7、乙方無權銷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產品,如乙方私自銷售本合同簽訂的加工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該批產品總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8、每件產品必須加貼防偽標識,每少貼一件賠償甲方_________元;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徑與甲方客戶直接聯絡,乙方若有此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法律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其它事項
企業質量問題細則為本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產品加工簡單合同範本【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託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託,並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範圍
一、本協議適用於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託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託加工訂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託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託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委託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託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第四條 專案約定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出口液壓件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託加工訂單和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進行加工。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圖紙檔案、產品生產工藝要求等所需的一切資料,並對乙方技術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援。
三、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的產品最終以甲方的量具和其它檢測裝置經甲方技術人員檢測的資料為檢驗標準來確定乙方所加工的產品是否合格。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託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智慧財產權、技術資訊、商業資訊、財務資訊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複製,不得留存技術資料、複製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
六、乙方加工所需要的車床、量具、刀具、夾具、檢驗裝置等其他裝置均有乙方自己購置,如需甲方代製作、代購,乙方需按照甲方合理提出的價格等金額的支付。甲方目前提供的車床從11月1日起終止。乙方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有甲方提供,乙方加工後的副產物(鐵屑、鋁屑等)由乙方作為乙方成本計入利潤進行核算。
七、因產品檢測程式複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裝置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或進行培訓、指導。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產品,按甲方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效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參見第四條之第三項)。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修,到符合甲方驗收標準為止。
二、對於報廢的產品數量每批、每種不同規格按報廢率進行核算,超出的產品超出部分按甲方規定的相應單價照價進行賠償,未超出的無須賠償。每批、每種不同規格的產品,數量小於或等於2000件的,報廢率為3‰,數量大於2000件的,報廢率為2‰ 其它特殊加工產品,報廢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由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三、若產品不良屬於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於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或由甲方自行返修。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原材料後,乙方應及時安排生產,確保按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進行交貨。
二、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三、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變形的檢查,不作其它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四、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丟失的,應當支付相應損失。
第七條 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按一下方式進行結算 :
其它特殊產品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二、付款方式:每月30號結算本月應付金額。每月10號發放前第三個月工資。
若出現延誤,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第八條 勞動保護
一,乙方員工的各項事宜由乙方安排。
二,乙方在僱傭員工生產甲方委託加工的產品時,不論是何原因造成的工商事故或其它糾紛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