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外牆保溫合同範本

關於外牆保溫合同範本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外牆保溫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合同內每棟單體樓外牆膠粘50mm厚xps板保溫層;外表面膠粘標準網格布;安裝高強塑膠鉚釘。

  合同工期:

  工期:按專案總進度及甲方要求為準

  如果因發包方原因或建築物主體不能進入外牆保溫施工工序,工期應順延。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施工過程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外牆保溫應用技術規程(db64/048—XX)》執行。

  引用標準:

  《絕緣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膠(xps)》gb/t 10801.2-XX

  《玻璃纖維製品實驗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牆隔熱保溫系統施工規程》

  質量標準及驗收辦法:

  1、工程施工及驗評辦法嚴格執行《寧夏回族自治區外牆保溫應用技術規程(db64/048—XX)》。

  2、質量等級:合格

  3、質量等級經質檢部門,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驗評後達不到合同規定標準,由承包方無償返修,達到合同規定質量等級後方可交工。

  技術資料、圖紙及其它材料的提供辦法: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相關技術資料,在施工過程中如有變更應出具變更通知單。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發包人提供產品近期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施工工藝及施工技術規程等。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外牆外保溫每平方米造價為: 68元(外牆掛板);70元(外牆掛石材),工程量以實際結算為準。

  2、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發包人應按承包人施工進度進行付款,待外牆外保溫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暫定價款的85%。

  2)、工程整體竣工且驗收合格後,發包人須向承包人支付完實際結算後工程總價款的90%,剩餘的10%作為保修款保修期結束後付清。本工程保修期為一年。

  3)、在發包人確認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簽字認可後,30天內付清工程款。

  違約責任:

  1、承包方違約責任:

  1)、承包人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發包人責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響工程進度並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承擔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3)、如在保值期內發生質量問題,承包人負責賠償因質量問題而產生的損失。

  4)、如保溫效果達不到有關規定的要求,承包人負責賠償因此而產生的損失。

  2、發包人違約責任:

  1)、發包人需按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產生的'延誤工期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提供必須的施工條件,如施工條件達不到而產生的延誤工期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視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時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終止,須在7日前提出,要有書面檔案為據,如發生糾紛,雙方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共四頁一式肆份。發包人貳份、承包人貳份。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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