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購銷合同模板
燃料購銷合同模板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數量:
第二條 乙方若需超過本合同約定數量和期限供油,屬正常銷售的,其數量、價格、期限、提油方式需經雙方重新書面確認。
第三條 提油方式及期限:
甲方在合同生效且購油款到帳後 天內將本合同約定的油品數量運送至乙方庫房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汽車運輸,運費另行結算, 元/噸。貨物交付前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油品驗收
1、驗收方式:由甲、乙雙方各委託一名相關人員對油品的數質量共同驗收,並在相關記錄上簽字確認。
2、數量驗收:
對數量的異議,甲方配送的油品,乙方如有異議,應在卸油過程中或在運輸工具離開前提出。
經雙方確認,承載工具為油罐車的,交接允差約定為±3‰。若發貨數量比驗收數量多並超出3‰時,以實際驗收數量為結算數量;若發貨數量比驗收數量少並超出3‰時,超出3‰的部分,由甲方承擔;若或多或少均在3‰以內時,則以發貨數量(提油單或卡載明的數量)為結算依據(送貨油罐車必須出庫鉛封完好)。
3、質量驗收:
以合同承諾的標準為準,由雙方共同封存油樣備查。乙方應當要求甲方留樣交乙方留存。若乙方未要求留樣的,則以甲方的留樣為準。
對有質量異議的油品,由雙方將共同封存的.油樣送往乙方所在地市級以上法定質檢機構檢驗。檢驗結果表明,屬甲方原因造成油品質量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由乙方承擔。
由於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有向第三方採購或儲存甲方油品的容器裝載了第三方產品或其他可能發生混裝、混油情況而發生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結算
1、結算內容:合同生效後乙方必須先將購油款項匯入甲方指定帳戶,結算數量以經甲方及乙方加蓋公章或授權的人員籤認的送油單為準。
2、結算方式:乙方以電匯、轉帳、刷卡等甲方認可的方式付款
甲方帳號:
開戶銀行:
對金額預付款方式,當包裝規格為散裝時,按照合同金額預付貨款,當甲乙雙方驗收後 日內按照實際數量進行結算。
乙方必面將貨款直接打入合同約定的帳號。任何打入甲方業務員或其他個人帳戶的付款行為均為無效付款行為。
3、發票的開具:
甲方向乙方按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單位為甲方配送油庫地公司,價格按第一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經國家有關部門鑑定,因甲方行為造成供應油品質量不合格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貨物到達後,乙方未及時組織接卸,即無正當理由壓車3小時以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除遇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延遲交貨每日應按欠貨款總額的5‰計付滯納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3%。
4、由於不可抗拒事故或承運人所致,使賣方不能如約傳送貨物,賣方必須在交貨期限內以電話或傳真通知買方,但賣方不負違約責任。
5、有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並不負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結算;
(2)有證據證明乙方己失去償債能力;
6、雙方約定的其他違約條款: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除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需要雙方明確的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己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認識己達成完全的一致。
2、為保障本合同的履行,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擔保或第三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則由甲方和乙方或第三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作為附件,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3、甲乙雙方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各自提交給對方的合同、檔案、資料、資料等,或其他使用對方處於有利競爭地位的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對方商業秘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不當使用,但經對方書面同意或按法律規定除外。
4、合同一方通訊地址的變更,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規定向對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專人,速遞或傳真按本合同中註明的註冊地址向對方發出。送達時間向以下列規定為準:
(1)專人交付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速遞在傳送後第三天被視為送達;
(3)傳真方式以順利發出當天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5、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