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電力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電力工程施工階段是資金投入最為集中的階段,本文就來分享一篇電力承包工程合同範本,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電力承包工程合同範本一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貴州電網公司批覆的貴陽供電局第一批農網完善化工程與農網完善工程預備專案實施計劃,甲方確定將下列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內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
2、工程安裝費 萬元(具體明細見附表):
具體金額為:子項中標價×設計方案的工程量
3、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包工不包主材的方式進行承包。
4、工程工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式
5、工程價款的支付方式:
5.1、預付款: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三十日內,甲方預付合同工程安裝費的20%
5.2、工程竣工,經甲、乙雙方及現場監理共同驗收合格後,乙方提交了本工程的全部竣工資料,扣出甲方墊付的主材費用和5%的質保金後(質保期一年),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安裝費的75%。
5.3、保修條款:本工程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從工程驗收合格,投入執行之日起計算),保修期滿未發生施工質量問題,甲方即向乙方付清質量保證金。
5.4、費用支付以轉賬支票或電匯方式進行。
三、工程管理
6、工程施工及質量驗收按國家有關工程驗收標準和南方電網公司、貴州電網公司下發的(1999)191號文《關於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技術原則》、《貴州省電力公司縣城中、低壓配電網改造技術導則》、《貴州省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的基本技術要求》,及貴陽供電局下發的《10kv配電線路實施技術規範》、《低壓配電技術規範》施工驗收。
7、乙方負責該工程的青苗、徵地、林木砍伐、植被恢復賠償相關事宜。甲方配合乙方進行協調。
8、工程開工前,甲、乙雙方必須簽訂安全協議,並按協議內容履行各自的安全責任。
9、乙方按甲方設計的工程方案制定施工方案,擬定施工三措,經甲方許可,監理員開出許可開工單後,方可施工。
10、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造成返工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延誤一天,乙方按合同總價的0.5%償還違約金,並累計計算。工程工期、質量、安全等達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將不能進入誠信備案企業名單。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監理人員的管理。
12、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一經發現,立即停止施工,並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四、裝置、材料供應與清理
13、工程所需主材需經甲方審定。乙方必須指定專人憑各分(縣)局簽單到指定的地點領取主材。
14、乙方在施工完成後應將甲方委託進行的改造工程中不再使用的舊材料、裝置及設施全部拆除並將現場清理乾淨。
15、乙方應將拆除的舊裝置和材料及時歸還至甲方庫房,辦理退還手續需登記裝置的規格、型號、出廠日期、出廠序號,甲方確認後簽字。甲方確認後的退還手續將作為工程結算資料必備依據。
五、違約責任
16、乙方不得擅自購買主材,經發現,甲方有權:①責令乙方立即停止施工,②不付乙方工程款,③要求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17、若拆除裝置和材料未歸還甲方,甲方將從保證金中扣減,若保證金不足以抵扣廢舊裝置和材料費用,差額部分從施工費中扣減。
18、發生施工質量問題,乙方除負責保修外,還要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9、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爭議及其它
20、爭議解決的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23、附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力承包工程合同範本二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互利、協調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根據國家《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平等自願的條件下,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主要工程內容: 工程量以甲方提供的設計資料和經雙方審定後的施工預算為準。
本工程施工用地徵用協調、規劃手續、路面開挖、青苗補償、障礙排除等部分由甲方自行負責解決。
本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工程,包括所有基礎土建及電纜溝道或電纜通道所需要的橋架部分,配電房內空調、風機、事故切換、應急照明部分由甲方自行負責解決。
第二條 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審定後,乙方承包範圍內工程價款為人民幣萬元(大寫: )。
工程價款支付: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採用以下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價款: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個工作日那日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作為工程預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 /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 / %;其他餘款的/%合同價款作為工程質保金,由甲方在合同約定的質保期滿後 / 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承包方式:乙方在承包範圍內包工包料、包乾使用。
第四條 主要裝置、材料
1、甲供裝置、材料需要符合設計圖紙及相關國家規範、行為標準等技術要求;
2、乙供裝置、材料需要符合設計圖紙、相關國家規範、行業標準以及甲方提供的技術要求。
第五條 工期
1、甲方履行完前期手續,具備施工條件,乙方進場施工,整個工程有效工期 個工作日。
2、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工期應順延:
(1)由於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的;
(2)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的;
(3)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紙,不能繼續施工的;
(4)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款的;
(5)如施工過程中,牽涉第三方物權等其它權益帶來的相關協調及糾紛處理工作由甲方負責,且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第三方同意工程實施的書面檔案,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上述檔案導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
(6)甲方的其它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
第六條 設計變更及工程價款調整
1、乙方堅持按施工圖施工,若甲方需對設計進行變更,必須由甲方提請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如需調整工程費用待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乙方才按照修改後的圖紙及補充合同約定予以實施。
2、如實際施工範圍或工程質量超出設計或雙方確認的預算以及合同約定,應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對合同費用進行調整。
3、如因工程屬分期付款,且實施時間較長,則需根據裝置、材料市場價格的變化,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對合同費用進行調整。
七、安全生產:
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並做好隊、組二級安全教育。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組織施工,應嚴格按著施工規範和按工程需要作好安全防護措施,如:設定施工安全使用的照明、圍欄等明顯警示標誌和看守、防護警視、警衛等,並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法定代表人及工程的專案經理作為此項工程的第一安全負責人及現場安全負責人,應保證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施工,一旦出現安全事故,造成工程、他人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乙方要在施工之前,組織安全教育培訓,增強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施工意識,沒有經過安全教育培訓的的員工不允許進入施工現場進行施工。
第八條 工程質量和驗收
1、工程安裝質量應符合《電氣裝置安裝工程實施及驗收規範》及電力系統行業規範、技術規程所規定的各項技術要求。
2、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冊、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
3、工程結束後,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驗收申請三個工作日內應組織工程驗收,乙方對工程存在的缺陷應無條件整改,整改完畢後,再通知甲方進行驗收。如甲方不按期組織驗收,則視為本工程已驗收合格。
4、本工程質保期兩年,自本次施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保修期內若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事由造成裝置損壞,乙方不承擔保修責任;乙方應甲方要求可以對損壞裝置進行維修,其裝置維修費及工時費由甲方支付。
第九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合同約定按時付款。
2、為乙方施工提供必需的是施工條件和環境:
(1)施工電源;
(2)裝置、材料、施工機具等物資的運輸同道或臨時專設措施;
(3)施工作業場地;
(4)工地臨時材料庫;
(5)現場施工需要的其他必要條件。
3、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電力行業標準的施工設計資料。
4、按照雙方的約定,甲方對自行承建部分的工程負責(包括質量、安全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5、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或對已安裝完畢,尚未正式投運的裝置,甲方應盡到安全防護的義務。
6、根據相應法律法規規定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義務
1、嚴格按照甲方提供並經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以及說明和交底紀要、設計變更通知單進行施工,做好自檢工作,確保工程安裝質量。
2、按施工安全規範的規定,採取預防事故的措施,確保施工的安全,並對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安全負責。
3、做好施工組織管理,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做到文明施工。
4、按照雙方約定的範圍,做好裝置材料的採購、管理工作,並對所採購的裝置材料質量負責。
第十條 合作事項
1、為保證工程工期,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可對工程進行分包;
2、甲方負責協調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當地這個政府、單位和個人的關係,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若乙方施工工程質量問題個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期限支付合同價款的,每延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3‰作為違約金。
3、乙方不得無故拖延工期,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未按期完工的,每延遲竣工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3‰作為違約金,若甲方因協調不力,工期順延。
4、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或對已安裝完畢,尚未正式投運的裝置,甲方未盡到安全防護義務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質保期滿、結清工程款後自然失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試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