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的合同範本

工程的合同範本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小編整理的工程的合同範本,供參考!

  【工程合同範本一】

  甲方:某單位

  乙方:某單位或某個人

  為優質、高效完成某工程的施工,充分發揮各方優勢,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某工程的技術方面的工作承包給乙方,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 合作專案工程名稱

  某工程專案

  二、 工程技術承包範圍

  1)工程施工複測及相關資料編制。

  2)工程施工放樣及相關資料編制。

  3)工程試驗及相關資料編制。

  4)工程質檢及相關資料編制。

  5)工程計量及相關資料編制。

  6)工程變更及相關資料編制。

  7)工程施工技術及工程的現場管理。

  8)工程施工工藝及工序的控制。

  9)工程竣工資料的編制。

  三、 合同工期

  1)從甲方通知乙方人員進場複測開始至工程交工為止。

  2)雙方擬定施工合作時間為 12 個月,即從2005年3月1日到2006年3月1日,工期共12個月。

  3)以上合同工期,包括施工複測時間、雨季及因建設方、甲方等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時間,不包括工程竣工資料編制時間。

  4)竣工資料編制時間為 1 個月。

  5)若因建設方、甲方及雨季等原因工程無法完成,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6)如工期超出 12 個月,甲方應支付乙方超出工期的工程技術費。

  四、 工程技術承包費用

  1)施工投標工程技術費:甲方投標工程總價,扣除第100章費用及工程備用金後按3.2%計。

  2)工程變更增加工程技術費:在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工程變更增加金額總量按8%計。

  3)工程非計量增加工程技術費:按該款項40%計。

  4)前兩項總計所產生的技術費若低於 元人民幣,則甲方支付給乙方元人民幣;若超出則按前兩項計算。

  5)工程延期費:超出雙方約定的 12 月的工期甲方每月支付乙方 80000元人民幣的工程技術費。

  6)施工複測費: 20000 元人民幣/每公里。

  7)竣工資料編制費: 80000 元人民幣。

  全部的工程技術承包費用包括施工複測費、施工投標工程技術費、工程變更增加工程技術費、工程非計量增加工程技術費、工程延期費、竣工資料編制費。

  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施工條件保證”(第七條)和“出入境及安全保證”(第八條)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不包含在工程技術承包費用中。這兩項費用,由乙方提出、使用,甲方報銷。

  五、 工程技術款項的支付辦法

  1)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進場進行施工複測。施工複測完後,甲方必須支付全部施工複測費給乙方。

  2)甲方按工程月計工程量的 3.2% 支付給乙方,其中甲方每次扣除支付給乙方工程技術費的 5% 作為工程質保金。待工程交工後支付全部餘款給乙方。

  3)若因建設方或甲方及雨季等原因造成工程無法計量 2 個月以上,甲方必須每月支付乙方 60000 元人民幣,用於乙方支付人員工資及開展日常工作。

  4)在工程交工後 20 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完乙方所有的工程技術費用。

  5)竣工資料交完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全部竣工資料編制費。

  六、 工程的施工管理

  1)甲方有權監督和管理乙方的開展工作的情況,為乙方在工程施工中的錯誤提出建議和批評。

  2)乙方人員不得參與境外賭博及販賣、吸食毒品等違法之事。一經發現,交由國家執法機關處理。

  3)甲方在施工期內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滿足工程技術所需的人員。

  4)若乙方在工程技術上為甲方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提出經濟賠償。賠償費用為所造成經濟損失的 6% 。

  5)乙方人員若不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屢勸不聽者,甲方有權將該人員驅逐出場;乙方必須在 10 天內另換人員。

  6)若乙方人員不符合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另換工程技術人員。

  7)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必須按乙方的技術要求進行施工。

  8)甲方必須服從乙方的工程質檢、進度、施工技術管理。

  9)若甲方不按乙方的技術要求、進度、質量管理造成的工程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 工程施工條件保證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一切圖紙及檔案資料。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一套全新的標準、規範及施工用相關技術資料。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兩臺電腦、一臺印表機、一臺影印機、一臺掃描、一臺數碼相機以用於工程辦公。

  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測量儀器兩套(即全站儀、水平儀各兩臺及工程用CASIO4850PA

  A計算器四臺)。

  5)甲方應為乙方專門配備一名醫務人員,保證乙方人員衛生、健康。

  6)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工程技術專用車兩輛。

  7)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一套試驗裝置。

  8)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宿、食宿及外出辦公條件。

  9)甲方應為乙方招待建設方、監理提供便利條件。

  10) 若因甲方條件受限或建設方要求,試驗或計量技術需要第三方處理(外送試驗和計量公證),甲方必須全權負責,並提供便利條件。

  以上甲方為乙方提供各種施工條件,是工程順利進行的保障;以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承擔任何相關費用。

  八、 出入境及安全保證

  1)乙方出入境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必須保證乙方人員的施工勞動安全及人身安全,若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九、 違約及合同合法性條款

  1)其它未協商事項,雙方另外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遇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經濟損失的200%給予賠償。

  3)若單方面撕毀合同,必須給予對方 100000 元人民幣的賠償。

  4)本協議共伍頁,正文肆頁,封面壹頁,無其他附件。本協議自簽約日起生效,款項全部付清後終止。

  5)本協議經雙方代表每頁簽字、蓋章(或壓手印)才有效合法,修改、影印無效。

  6)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7)本協議無任何補充條款。

  甲方

  單位:某單位

  代表:

  乙方

  單位:某單位

  代表:

  簽約日期:

  【工程合同範本二】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專案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 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1、護坡

  (1)、基底寬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牆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後做圍牆10米左右。

  (4)、牆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並在牆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 日,暫定於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後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 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乾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牆),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後付 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餘部分 付,質保金一年滿後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雙方在 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 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 聯絡電話: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範本三】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檔案。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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