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分包合同範本

水利工程分包合同範本

  從事水利工作的朋友們,大家瞭解過水利工程合同怎麼擬定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準備的水利工程分包合同範本,大家可以參考以下內容哦!

  水利工程分包合同範本【1】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樁工程施工部分,為確保,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雙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各種聯絡和協商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水通、電通、道路通,場地平整)。

  2.負責現場技術指導管理及協助乙方施工及技術資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樁基礎施工圖紙貳套。

  4.甲方負責處理好施工現場地下的一切障礙物。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施工機械裝置及施工操作人員,並根據圖紙及甲方技術人員要求進行施工並做好記錄。

  2.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市頒發的有關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並對負責。

  沉管碎石樁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松福大道(福永碼頭至公明北環碼頭道路工程)土建工程(K0+120-K3+130)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樁工程施工部分,為確保,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雙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各種聯絡和協商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水通、電通、道路通,場地平整)。

  2.負責現場技術指導管理及協助乙方施工及技術資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樁基礎施工圖紙貳套。

  4.甲方負責處理好施工現場地下的一切障礙物。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施工機械裝置及施工操作人員,並根據圖紙及甲方技術人員要求進行施工並做好記錄。

  2.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市頒發的有關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並對負責。

  3.乙方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保證樁達到設計要求的承載力。如達不到要求,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負責。

  4.乙方保證從進場試樁之日起     個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責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誤一天,乙方賠償給甲方工程總價的0.3﹪的損失費。

  5.如因機械裝置嚴重故障影響工期,乙方負責增加或更換機械進場補充。

  6.乙方保證進場的機械符合國家及規定的要求,並負責向甲方提供有關。

  三、結算及: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樁以每米        元的單價由乙方承包施工。

  2.: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籤 約 代 表:                               籤 約 代 表: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籤 約 時 間:                              籤 約 時 間:

  水利工程承包合同樣本【2】

  (以下簡稱甲方)

  簽訂合同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XX江引水工程灌區節水續建配套專案工程渠道襯砌總長為7.9km,經公開招標,確定為中標單位,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共同遵守和執行。

  第一條:承包範圍

  1、高潮水庫引水渠、上湖壠水庫引水渠、上湖壠水庫排灌渠、高潮水庫排灌渠等總長為7.9km及金竹壠蓄水調節池清淤護砌

  2、相應渠系建築物10處。

  3、與上述專案有關的臨建工程。

  第二條:工程期限

  本工程要求在2011年6月30日前完工。

  第三條: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均按當前的市場價考慮風險係數進入單價,在合同執行期間內不作調整,總價按實際工程量造價計算。有關漏項或新增專案單價則由乙方按標底價格書內相應的材料價格、預算定額組價,並按原報價綜合優惠率進行優惠,經監人稽核同意後,作為該項承包單價,調整合同價並支付。工程量:土石方按襯砌標準斷面範圍內實際工程量計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圖紙及設計變更和聯絡單斷面進行計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圖紙及設計變更和聯絡單斷面進行計算。

  2、若由於乙方未能遵守施工詳圖,變更設計通知單等有關技術要求正確施工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如超挖、超填、返工等,則甲方將不予承認,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3、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整體轉包、分包。否則乙方得承擔本合同規定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工程質量與技術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詳圖和《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1999,《水利水電工程土工合成材料應用技術規範》SLT225-98,《渠道防滲工程技術規範》SL18-91,《水工混凝土施工規範》SD3207-82及其它相應的技術規程規範施工,並保證工程質量,健全質量管理體系,責任到人,符合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

  2、甲方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進度、造價進行全面的監督和檢查。同時委託市水利水電質量監督站和浙江水利工程諮詢有限公司進行監理。乙方應服從甲方派出有關人員的有效監理,並積極配合甲方代表複驗工程質量。對不符合合同符定的單項工程和材料,甲方有權拒發籤訂,直到下達“返工令”。

  3、對隱蔽工程,乙方應書面通知監理人和甲方,三方按時到現場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監理人出具合格證書,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並自覺接受監理公司、質量監督站對本工程的質量控制和監督。否則,甲方有權提出異議和複驗。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面採用攪拌機拌和混凝土及砂漿,嚴禁使用人工拌和,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改正。

  5、乙方進場施工後,由甲方提供技術資料(如明渠中心線、水準點、控制點)及成果資料,乙方接到資料成果後,在三天內應複核簽定方可進行施工。

  乙方在本工程開工之後,必須保證投標檔案承諾施工技術人員到位,專案經理每月駐工地,時間不得少於二十天。

  6、本工程竣工驗收前,乙方必須出示下列完整資料。

  ⑴工程實施概況和大事記

  ⑵乙完工程移交清單(包括工程裝置)

  ⑶永久工程竣工圖

  ⑷列入保修期繼續施工尾工工程專案清單

  ⑸未完成的缺陷修復清單

  ⑹施工期的觀測資料

  ⑺監理人指示應列入完工報告的各類施工檔案,施工原始記錄(含圖片、錄影資料),以及其相應補充的完工資料。

  第五條:設計檔案、圖紙和技術資料的提供合同簽定後,甲方提前10天交付給乙方施工圖紙一式三份,如圖紙出現修改,甲方必須在部位施工前通知給乙方。

  第六條:材料供應

  1、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並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各種材料的使用,乙方必須同時向甲方出具材料質保單。

  2、焊破器材的使用需嚴格遵照國家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安全生產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先制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按規章操作,並接受甲方組織的工程安全監督和檢查。在承包期內乙方出現的一切工傷事故,甲方均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八條:工程價款結算方式

  1、本工程預計總造價 萬元(其中施工臨時工程費性包死不做調整),工程預付款總金額為合同價(扣除備用金)的10%,第支付金額為該預付款總額的40%(工程進場開工前5天內支付),第二次支付金額為該預付款總額的60%(工程開工10天即支付);當工程進度付款至合同價15%時,工程預付款開始起扣,扣除比例為月完成工程量應付金額的15%,直到扣完為止。

  2、工程進度款發包人按月進度款證書中的75%付款(於次月10號前支付),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按工程款90%付款,財務決算審計後,總付款額為工程結算價款的95%,餘款作為保留金,待缺陷責任期(一年)期滿之日起一個月內結清。

  3、總價承包專案的支付按實際完成情況進行支付。

  第九條:工程試用保修期本工程竣工驗收之日一年為工程試用保修期,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對工程進行積極維修保養,對工程出現的質量缺陷負責修復。在保修期內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臨時設施及進度統計

  1、甲方僅向乙方提供臨時設施用地,乙方自行建設臨時設施。

  2、工地生產、生活用水及施工照明用電、施工道路均由乙方自行解決。

  3、乙方應按時向甲方遞交工程完成情況、工程質量以及工程量的統計表,並於每月的15日、30日報出。

  第十一條:獎懲辦法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完成預定工作,造成逾期完工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標準為每天2000元,但其最終的累計總金額不超過合同價格的5%;提前完工不獎勵。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質量隱患或不按施工規範及甲方有關要求進行施工,甲方有權提出警告,責令停工整改,並按有關檔案進行處罰。

  3、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精心管理,精心施工。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自行轉讓合同或將合同規定進入工地裝置、材料、人員撤離工地、否認合同有效並拒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均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採取警告,責令停工整改,最終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補充條款,作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工程招標檔案、投標檔案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款項付清後自動終止。

  4、本合同一式陸份,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其餘副本由發包人分送有關單位。

  甲方: 乙方:

  引水工程管理處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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