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合同範本

分包工程合同範本

  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分包工程,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分包工程合同範本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分包工程合同範本一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錦上華庭住宅小區一期一標段工程11、12、13、14號住宅樓及1號人防工程;

  2、建築面積:以中標通知書建築面積28367m2 ;

  3、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4、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曆天),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透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裝置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____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 失, 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七條.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九條 糾紛解決辦法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分包工程合同範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工程順利完工,根據施工安排,甲方將________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使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為確保優質按期完成施工任務,按照高標準、嚴要求完成施工任務的總體目標,同時也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及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數量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3.總工期為:日曆天________天。

  4.階段性工期目標:以甲方階段施工計劃為準。

  第三條 承包方式與工程造價

  1.承包方式:綜合單價承包,工程專案承包單價詳見附件一《工序單價承包一覽表》。清單所列單價應視為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進行的所有工作專案。

  2.工序單價包含的內容:指完成合格的工程專案且合同規定應單獨計量的工序單價費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復中所需的一切勞務(包括勞務的管理)、各類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機械、機場管理、施工調遣、小臨設施、施工風險、成本節約形成的利潤,工程結束後的現場清理以及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

  3.本合同施工均含完成本項工作所有的工作內容和缺陷修復,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與本工程有關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切風險等的費用。除清單所列專案外,其他與本工程專案內容有關的施工專案應人微言輕完成本項工程的輔助工作,不再另行計價。

  4.工程實際造價按甲方施工技術部門簽證的實際完成的且經業主、監理驗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單價計算。

  5.本工程造價單項價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氣變化、市場價格、職工生活費用增加、甲方相關工程施工進度、國家政策調整等因素的影響,如遇不可抗力,雙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本工程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由甲方代交,其他稅費由乙方自行負責繳納。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1.合同簽訂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不少於合同造價10%的履約保證金(若乙方以進場裝置作為抵押,應按照擔保法規定到國家相關部門辦理抵押手續)。

  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進場或不能繼續完成本工程或給甲方工程施工和企業信譽造成了損害,甲方有權扣留部分或全部履約保證金,剩餘部分在乙方所承包工程施工完成並結算完畢後一次性付清。

  3.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成並撤離施工現場後,出現所僱傭民工或債主到甲方索要欠款,甲方將從履約保證金中代付相關款項,並加扣5%的手續費,不足部分從保留金中扣除。剩餘的履約保證金在工程結束並結算完畢滿一年且甲方撤離施工工程現場後付清。

  第五條 計量支付與工程結算

  1.甲方每月對乙方完成的經驗收合格的工程專案進行計量支付,每月的25日為計量支付時間(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計量時間和支付時間做出調整)。乙方按照當期實際完成且驗收合格的實物工程量,編制月計量支付申請表,報甲方施工技術部門和計劃經營部門審批。經甲方專業工程師和計量工程師籤認後,作為中間計量的依據。經甲方專業工程師和計量工程師籤認的工程量,甲方將不預計量和結算。

  2.施工期間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當月計量總額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至工程結算總造價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進入保修期後支付至95%,扣留的總造價的5%轉為工程保留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項時均應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費用、機械使用費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費用;甲方向乙方開據的罰款票據金額;合同規定扣除的其他款項。

  3.乙方應合理使用甲方撥付的工程款,並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撥付時,乙方應將上期撥付資金使用情況上報甲方財務部門稽核,同時將上月工人簽字的工資表影印一份交到甲方財務部門。若乙方賬目清晰,資金使用合理,無將本專案部資金挪作他用現象,甲方將在業主撥付工程款到位後按本條第2款規定的比例分期支付,否則按上述比例的50%撥付或不撥付工程款。

  4.甲方有權對已經批覆的任何一期計量支付的錯誤進行修正。

  5.工程竣工結算以設計圖紙和工程實物為依據,按乙方實際完成的且經甲方、監理、業主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工程部門複核認可的工程數量結算。

  6.開工前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預付款,施工期間不向乙方預支其他任何費用。

  7.本工程保留金的比例為結算工程總造價的5%。缺陷責任期為甲方交工證書籤發之日起兩年,工程保修期為行缺陷責任期滿之日算起五年。甲方將在業主保留金支付後一個月內支付乙方保留金。但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或缺陷責任期記憶體在質量問題或發生過等級質量事故,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提高保留金的比例和延長保留金的支付時間(最長可在保修期滿後支付)。在工程缺陷責任期內或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進行處理的費用從工程保留金扣除。

  8.若現場發生甲方調動乙方人員、材料、裝置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進行籤認手續並在當月的計量支付中辦理計量,未按期辦理的,甲方不予認可。

  9.有下列情況之一,不予計量:工程質量不合格,已明確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質量未經甲方驗收確認和未填寫事故質量報告的專案;違反合同規定轉包分包的專案;變更增加工程專案手續不完備的工程專案;工程質量未經甲方評定或未經甲方質檢工程師簽字認可的專案;其他違背合同規定的專案。

  10.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中間計量支付工作,並派出相關人員,服從甲方統一安排(包括計量器具的要求和計量方法的採用等)。

  第六條 材料裝置的供應

  (一)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

  1.甲方供應的主要材料裝置,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裝置單價彙總表》計算,相應款項在甲方撥付乙方工程款時予以扣除。凡甲方統一採購的特殊材料裝置,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購,一經發現自行採購將按所列單價的兩倍進行處罰,且自購材料裝置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採購的材料裝置不得用於其他工地,更嚴禁將材料出售。乙方超過計劃使用材料裝置2%的部分,甲方按合同執行期間市場最高價的2%對乙方加收資金佔用費、採購保管費、補材料差價等費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應材料,一經甲方發現將按合同執行期間兩倍對乙方進行處罰。附件二《甲供材料單價彙總表。中未列明的材料原則上由乙方自行採購,但對工程質量或工程進度會有重大影響的材料仍由甲方統一採購。

  2.水電由乙方自行解決,若利用甲方供電的,電費按1.0元/度收取,用電數量為正常消耗量加損耗量。

  (二)乙方的材料、裝置

  1.乙方按合同規定採購的材料和裝置必須滿足設計和規範的要求,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及檢驗材料。委託甲方進行檢驗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自行檢驗的專案,其材料、裝置應滿足業主、設計、監理要求,並應得到以上部門的認可,否則甲方按使用不合格材料、裝置處理。

  2.由於乙方原因或技術需要擬代用的材料,必須報請甲方批准,超支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使用一方的材料和機械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裝置單價彙總表》、附件三《人工、機械臺班單價彙總表》計算,並與計量支付和工程結算同時辦理。

  4.乙方保證按附件四《人員、裝置進場時間表》中要求的裝置型號、數量和時間進場。若乙方機械不能按時進場,按乙方違約處理,甲方將視情節按乙方未進場機械每臺套每天對乙方處以不低於_________元的罰款,並至直將乙方驅逐出場,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施工進度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裝置,乙方必須按要求增加。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員

  1.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駐工地技術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駐工地代表及技術負責人需要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能更換,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檔案約定的義務及職權內的承諾)。

  4.乙方施工現場主要人員(工地主管和技術、財務、物資負責人)必須得到甲方的認可,且必須持有法人委託書,能夠勝任所負責的工程技術和管理工作。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甲方認為不稱職的人員。以上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地,若要離開必須向甲方對口部門主管請假,否則甲方將按缺席人數以每人每天_________元對乙方進行處罰。

  5.乙方必須保證施工現場至少有一名精通測量、試驗和工程技術的專業人員,全權負責工地上的技術事宜。此人員要求有專業技術職稱或上崗證,且經甲方考察具備以上能力。乙方的技術人員(包括技術負責人、測量、試驗、技術員等)要服從甲方技術負責人駐地代表及技術部門的管理。

  6.乙方不得聘用素質低劣、品行不正,以及法律不容許的人在施工範圍內工作,並應對工作人員進行全面的思想、安全、質量教育。

  7.甲方使用乙方的人員按附件三《人工、機械臺班單價彙總表》計算,並與計量支付和工程結算同時辦理。

  8.甲乙雙方的對應人員負責辦理工程施工過程遙各種簽字手續,其他人員簽字無效,只有乙方的工地負責人才有權辦理中間計量和最終結算手續。

  9.乙方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有效證件才允許上崗,不得無證作業。

  10.乙方必須配備專職電工和安全員在崗,負責施工現場的用電和安全施工事宜。

  第八條 施工圖紙

  1.甲方在開工前5天內,向乙方提供一套影印的施工圖紙。

  2.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說明、技術交底和有關材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正式開工前由乙方會同甲方共同審閱,施工中如有疑問及時向甲方專業工程師請示,由甲方專業工程師負責解釋。

  3.非經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技術交底,不能作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據。

  4.變更設計按甲方專業工程師書面提供的變更設計檔案為準。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據設計圖紙自行繪製的施工用圖紙,必須報請甲方稽核批准後方可使用。

  第九條 甲方的工作及責任

  1.申請專案開工報告,審批單位工程和單項工程開工報告。

  2.編制專案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審查乙方報送的工程施工方案,並監督實施。

  3.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技術交底,並對乙方工程質量、進度及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

  4.負責進行施工的初次放樣測量,控制點的測設與定期複核,並不定期對乙方的施工放樣進行抽檢。

  5.甲方提供相應的試驗檢驗裝置和人員,並負責對乙方的試驗檢驗進行監督。

  6.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範圍和要求,供應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裝置。

  7.按實際變更、增減的工程量,及時組織對工程數量稽核、簽證。

  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計量支付手續,撥付和結算工程價款。

  9.按有關規定組織和參加竣工驗收交接工作。

  10.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協調本工程其他施工隊伍,減少相互干擾。

  11.稽核乙方自行繪製和設計的施工用圖紙。

  12.甲方及監理人員對乙方的任何認可和指導均不能免除或減少乙方按合同規定應負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13.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對乙方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必要時有時有權發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權對乙方開具罰款票據。

  14.協助乙方協調地方關係,費用由乙方承擔。

  15.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及時會同監理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條 乙方的工作及責任

  1.編制施工方案報送甲方,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2.負責工程區域性測量和施工中的放樣及試驗檢驗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費用,配合甲方做好測量和試驗工作,服從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3.服從甲方在施工中的統一排程,處理好與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隊伍的關係。處理好與其他工程專案施工干擾問題,服從甲方統一排程,不得以此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關費用。

  4.服從甲方、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及本工程業主、監理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

  5.按期向甲方報送年、季、月度施工計劃,年、季、月工程統計報表,質量安全事故報表,工程形象進度及其報表資料。

  6.按合同約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檢驗、加工和管理工作。

  7.嚴格按照設計檔案和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創優目標,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和交付使用(包括階段性進度計劃)。

  8.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9.按照規定提交所需施工資料和竣工檔案。

  10.及時提報計量支付報表資料,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和竣工結算。

  11.對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裝的裝置,在驗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完好狀態。

  12.在工程缺陷責任期內,負責工程的缺陷修復。

  13.乙方撤場之前必須將當地的民工費、材料費等外欠款清還完畢,保證不因外欠款問題影響甲方施工和損害甲方企業信譽,否則甲方將按本合同第四條3款進行處理。

  14.妥善處理與地方政府及村民的關係,避免產生矛盾和激化矛盾。

  15.乙方不得以甲方專案部或專案部工程處、隊等名義對外簽訂合同,乙方對外簽訂的合同責任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16.及時發放所僱傭民工的工資,嚴禁拖欠民工工資。因拖欠民工工資造成不良影響或惡劣後果的,其責任由乙方自負,給甲方造成影響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乙方必須對所使用的民工就工資發放,執行妥善解決,春節前甲方對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須優先考慮民工工資。

  17.建立完善的質量自控保證體系,配備必要的測量、試驗裝置、儀器及專業技術人員,建立工地試驗室。

  第十一條 工程質量

  1.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按甲方貫標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並設立專職質檢人員,負責工程質量的管理和檢查,服從甲方在質量方面的統一管理。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設計檔案、現行技術規範及相關工程施工規範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甲方專業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的抽查和重點檢查,並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工程技術規範檢查驗收,工程質量保證合格率100%,優良率達到95%以上,並達到甲方專案質量計劃的質量目標。

  4.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若返工後仍達不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有權給於_________元/次的罰款。

  5.甲方對乙方有質量否決權,乙方服從甲方有關工程質量方面的獎懲。

  6.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質量檢查、質量評定資料的填寫與籤認,並服從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7.乙方的質量管理(包括質量保證體系、質量保證措施、過程控制)及其資料要與甲方保持一致。

  8.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實施工程全面創優,乙方要服從甲方有關此方面的安排和部署(包括技術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9.嚴格現場管理,做好文明施工,積極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監理、業主等組織的各種檢查,專案施工結束後,及時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和環境保護。清理和環境保護的標準按甲方與業主的合同要求辦理,達不到該標準,按甲方核定的造價進行扣款;由於現場文明施工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工程檢查與簽證

  1.甲方專業工程師在對工序檢查前,乙方應嚴格自檢。

  2.乙方自檢合格以後,按規定格式填寫工序檢查證及附件後(檢查證的填寫格式及其完備性、文整要求要服從甲方的指導與監督檢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通知甲方專業工程師到現場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下道工序施工。檢查不合格或檢查證及附件與實際不符,甲方專業工程師不予簽證,待乙方改正後重新檢查,合格後方可簽證。

  3.乙方未按規定通知甲方專業工程師到現場進行檢查即進行檢查即進行後繼施工的工程需要新檢查及返工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並給予乙方不少於__________元/次的處罰。

  第十三條 進度計劃

  1.乙方應在收到圖紙5天內,根據合同的總要求和分階段工期要求及現場的實際情況編制工程總體施工計劃,並報甲方稽核。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達的年度、季度施工計劃5天內,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細化的施工進度計劃和保證措施,並於每月20日前提出下一個月的工程進度計劃。

  3.乙方必須按甲方下達的施工計劃完成任務若無不可抗力影響當月完成不足下達計劃的80%,當月不予計量支付,並按差額的3%進行處罰。為完成甲方下達的計劃,但完成超過計劃的85%,不進行獎罰。

  4.甲方下達的施工進度計劃(包括階段性施工計劃),使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甲方根據業主要求的工程實際需要安排的階段性施工計劃,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6.乙方必須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開工。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合同開工日期前10天,書面向甲方提供延期開工理由和要求的報告。甲方如不同意延期開工的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的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7.在必要進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暫時停止施工。並在5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書面復工通知後繼續施工。

  8.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或未能按甲方及業主階段性工期要求完成全部或部分工程應承擔逾期完工的責任,工期每延誤一天按合同價格的0.5%/天向甲方支付拖延違約金。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進度滯後,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報甲方稽核,甲方同意後工期方可順延。

  9.乙方無任何理由要求總工期順延(甲方同意例外)。如總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順延,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

  10.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趕工費用。

  第十四條 安全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行業關於安全生產的規定,重視施工現場作業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種的勞動保護工作。

  2.乙方負責施工範圍內的安全事故處理及一切安全責任。乙方必須安排專業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段內的一切安全,經常檢查裝置、機械、安全標誌的完好情況,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3.為了保護工程、保障施工人員和群眾的安全,在必要的地點和時間內,乙方應設定照明、安全警戒標誌和看守。同時做好勞動保護保證措施及相應工程專案要求的硬體措施,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4.一旦發生傷亡事故,乙方必須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機構,甲方代表應按規定向上級安全、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所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進行施工技術安全措施的監督、檢查。

  6.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規,為所屬施工人員、施工財產購買相關保險,並將所買的人向保險和工人身份證影印件交到甲方計劃部門。乙方因施工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人身作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自負。乙方因自身看守不當造成財產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負。

  7.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建立安全文明工地活動,並提供必要的條件,絕對服從甲方的統一部署。

  8.乙方對本承包工程的安全負責,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承包期間,承包簽約人即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部責任,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處罰;設立安全組織機構和專職檢查員,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管理、教育;在工程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採取必要的防護和安全保障措施,以保護工程周圍居民和建築物的安全,並承擔所需的費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負現補償,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設計變更增減

  1.當現場設計變更、增加工程數量時,乙方應立即提出書面報告報甲方技術和計劃部門審批,並要得到甲方負責人的簽署認可。若因乙方未能及時報告造成工程量無法準確計量,甲方將不予認可。如乙方自行增加或改變設計,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2.當現場設計變更、減少工程量時,甲方按業主通知或批覆的工程量相應減少,計量與結算時按減少後甲方工程部門複核過的實物工程量計算。

  3.若無甲方變更通知書或者甲方籤認的書面變更通知,一切增加的工程數量均視為無效。

  4.變更工程專案如果分包清單中有單價,招待分包清單單價;如清單無合適單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施工方法的改變一律不予調價。

  第十六條 環境保護

  1.乙方在施工中取土、棄土、排汙等必須按設計檔案和甲方與當地相關部門簽訂的有關協議和要求進行處理。

  2.乙方應在施工中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保護施工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因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對環境的汙染和破壞。一旦發生,其後果乙方自負,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必須避免亂拉、亂棄、亂排,由此發生的糾紛、處理費用及其後果責任由乙方自負)。

  第十七條 文物保護

  在施工中發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立即採取有效防護措施,並儘快通知甲方,並由甲方與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在12小時內通知乙方。延誤工期時,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補救措施。

  第十八條 工程轉包與分包

  本工程不允許分包或轉包,若乙方違反這一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並沒收履約保證金。

  第十九條 違約

  1.因甲方責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的,合同工期順延,沒有費用補償;乙方也鄭重承諾:決不因合同工期延長而向甲方索賠、追加任何費用。

  2.因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影響工期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因乙方責任導致工程不能繼續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若乙方不經甲方同意而自行終止合同,甲方有權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餘的40%作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罰款,不再支付給乙方,同時沒收履約保證金。

  5.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給甲方工程施工和企業信譽造成了不良影響,視為乙方違約。

  6.禁止乙方透過各種關係給甲方在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中施加壓力,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7.乙方進場的機械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隨便調離本工地,若中途發現乙方施工機械私自調離本工地,視為違約,並按照合同進行處罰,直至將乙方清除出場。

  第二十條 文明施工

  1.乙方必須堅持文明施工,爭創標準化施工現場,滿足業主、監理及甲方的要求,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2.若因乙方現場施工不能符合標準化現場施工的要求,造成甲主受到相關單位的批評及處罰,甲方將在原處罰基礎上加倍處罰乙方。

  3.乙方應新生當地居民的生產、生活習慣,嚴禁發生有損甲方企業形象的事情,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___________元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公佈舉報電話,開展廉政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廉政建設工作,杜絕經濟犯罪行為的發生。

  2.乙方應配合甲方及當地政府做好防非典、防禽流感和其他突發疫情的防疫工作。

  3.本工程水費、電費、人員交通住宿治安衛生費均由乙方自負。

  4.若乙方達不到甲方質量或進度要求,並且不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甲方將進行任務調整。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此費用從乙方計價款中扣除。

  5.乙方服從甲方的專案管理及其相關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創優規劃、質量計劃、獎懲措施等所有相關方面的管理。

  6.乙方要自行做好所承擔的所有工程專案及其相關的成品、半成品的防護和保護工作,並遵守甲方作出的有關此方面的要求,由於防護和保護不利造成損失,其費用及後果乙方自負。

  7.乙方不得做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的行為。

  8.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嚴禁利用場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如有發現,乙方自負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9.乙方不得自行與業主、設計、監理部門發生直接聯絡,如需要聯絡,應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統一辦理。

  10.除非甲方確定認可,甲方不增加任何技術措施費用。雙方理解為合同單價已經包括了與此相關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必須做好有關本工程的技術資料、合同單價、施工合同、支付情況、驗工計價資料等的保密工作,嚴禁向無關人員(包括其他施工隊伍、地方有關部門和人員、甲方未明確的知情人員等)洩密,如果發生洩密情況,由此造成的不良後果由乙方自負,同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節對乙方進行任何懲罰(包括終止合同)。

  第二十二條 補充協議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根據實際和需要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經雙方確認的電報、會議紀要、施工圖表、技術交底部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

  1.附件一:《工程量清單》(數量為暫定)

  2.附件二:《甲方材料裝置單價彙總表》

  3.附件三:《人員、機械臺班單價表》

  4.附件四:《人員、裝置進場時間表》

  第二十四條 爭端與解決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對方均可提出協商,協商不成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訴訟。

  2.在本工程業主沒有撥付保留金前,乙方不能以甲方拖欠工程款為由到法院起訴。

  3.本合同發生訴訟,選擇法院是_________ 省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1.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均簽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並將工程結算費用支付完畢後合同終止。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簽約地點:_____省____市

  乙方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延伸閱讀:分包管理的法律風險

  合法的工程分包存在著眾多風險(如工程質量、工期、安全、工程款結算與支付以及政策法律、不可抗力、業主方面等等)已不可小視,而違法分包、轉包中蘊含的風險就更大了。

  1、分包人主體資格不合法的風險。分包方主體資格不合法將導致合同無效。分包人主體資格不合法一般有:一是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包括無營業執照的組織或個人);二是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由於分包方不具備建設工程分包的民事權力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由此總包單位將面臨以下幾種風險:

  行政處罰。根據《質量管理條例》第62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25以上50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05以上1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工傷責任。如分包人不具有用工資格的,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作為工程發包方的總包單位還將承擔該分包人招用的民工的工傷責任。

  民事責任。A.分包合同無效。如果發生分包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或者造成總包合同工期延誤等問題,總包單位應向業主承擔違約及賠償的連帶責任。而在實踐中,總包單位很難從分包人得到實質性的賠償。B.業主有權依法單方面解除總包合同,並據此追究總包單位的違約、賠償責任。C.增加訟累。根據《司法解釋》第26條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受理。實際施工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工人承擔責任。D.收取管理費。根據《司法解釋》第4條規定,總包單位由此收取的管理費則屬於非法所得被人民法院依法收繳。

  2、分包合同內容、形式不合法的風險。主要包括違反“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完成”和“除總承包合同約定的分包外,未經業主同意的分包”。不僅總包單位擬分包的事宜需事先徵得業主同意許可,而且對工程主體結構部分必須由自己施工。否則,從合同本身而言就構成重大違約,從法律角度而言確屬合同行為、內容違法。由此,總包單位將面臨與分包合同主體違法情形基本相同的法律風險及後果。

  3、轉包及肢解後分包或分包人再次分包的風險。一是難以保證總包合同工期、質量及安全,二是往往造成總包單位所承擔的實際損失遠遠大於原收取的管理費。行政處罰及民事責任等法律風險的承擔與違法分包法律責任、後果及風險基本相同。

  4、掛靠或允許他人借用本企業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風險。施工企業為了規避總包合同不許分包的約定,採取同意其他單位、個人掛靠本單位進行施工或允許其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現象較為普遍,造成施工企業重大損失的情況時有發生,風險十分巨大。面臨的風險有:一是行政處罰。根據《質量管理條例》第61條規定:責令改正,沒收非法所得,並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二是民事責任。除應承擔與違法分包合同無效的相同法律責任、後果及風險外,還應對其以被掛靠單位名義與外部發生的借款、裝置租賃欠款、材料欠款及招用人員的工傷責任等承擔連帶責任,甚至有可能承擔全部責任的重大風險。

  分包條件

  合法的分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分包必須取得發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單位不得再將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須是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4)總承包人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不得將主體工程分包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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