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公司入股合同範本
裝飾公司入股合同範本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護。裝飾公司入股合同範本,我們來看看下文的介紹。
篇一:裝飾公司入股合同範本
甲:身份證號:
乙: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合股(合夥)開辦一家裝修設計公司,全名為視界設計裝飾有限公司,全面實施雙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雙峰合夥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守信。
一、出資的數額:
甲出資、佔公司股份、出資的形式、出資的時間
乙出資、佔公司股份、出資的形式、出資的時間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經雙方約定,甲佔有公司股份%;乙佔有公司股份%;甲乙雙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雙方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嘉達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雙方同意,並由甲乙雙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雙方五一退了,則合同期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需承認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
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雙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法人代表出資承擔。
5、糾紛的解決
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企業法人。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50%。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2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簽字):時間:
乙(簽字):時間:
篇二:裝飾公司入股合同範本
合夥人1、姓 名 ,身份證:
合夥人2、姓 名 ,身份證:
合夥人3、姓 名 ,身份證:
經三人友好協商,達成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團結一致 、共創輝煌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家裝、工裝設計及施工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人民幣元,所佔股份比例 合夥人,出資人民幣元,所佔股份比例合夥人 ,出資人民幣 元,所佔股份比例 %
(二)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
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所佔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所佔
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60天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①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②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它合夥人同意後方可轉讓
③ 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3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