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牆廣告合同範本

外牆廣告合同範本

  戶外廣告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建築物外牆廣告牌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性產物被廣泛使用,那麼外牆廣告製作安裝合同是怎樣的呢?下面小編收集了外牆廣告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

  篇一:外牆廣告合同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使用xx物業用於釋出廣告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受xx小區授權,擁有對xx物業外牆招租的權利。

  二、地址:  棟  面(東南西北) 樓,上至,下至,左至,右至㎡。

  三、用途:廣告發布(乙方提供廣告發布樣稿,須經甲方簽字同意。)

  四、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位置租給乙方廣告使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年月日止。

  五、乙方應交給甲方每年租金  元整。

  六、乙方使用該廣告位置進行廣告發布,因此而產生的使用費及其它稅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乙方使用該廣告位置釋出廣告,由乙方自行設定招牌和廣告牌(以下稱廣告牌)。該廣告牌的設定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應按約定的尺寸、位置設定。相關廣告牌的設定及其安裝,由乙方按規定辦理批准手續及承擔政府部門收費,並自行承擔製作、設定、安裝、維護等所有費用。乙方設計的廣告牌結構符合相關安全要求,其方案須經甲方簽字同意。

  八、乙方設定廣告牌不得破壞建築物的結構安全,外飾面裝修和建築風格。

  乙方並保證設定、安裝的質量,凡在租期內因該廣告牌墜落、傾斜、折 斷、倒塌、用電等原因而導致甲方或第三人受到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九、該廣告牌由乙方進行日常維護,並應保證其清潔、美觀,不得進行也不  得容許他人進行亂塗亂畫,影響建築容貌。

  十、在租賃期限內,如甲方發現乙方的廣告牌處於緊急、危險狀態,在對合同內載明的通訊資訊已經進行通知,乙方未到達現場或通知無果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在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危險控制,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該位置僅供乙方有償使用,所有權歸甲方,合同期滿或提前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內,乙方須將該位置恢復原狀交原甲方,如有損壞,由乙方負 責賠償。

  十二、該廣告位置僅限乙方用於廣告發布,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  該廣告位置用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廣告位置另行轉租,轉借或與其他第三人互換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外牆廣告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就廣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乙方承租甲方位於 樓的東側外牆體廣告位一處及  樓房屋一間用於電子媒體廣告發布。

  二、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租賃期限屆滿後,乙方可要求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三、租金及給付:年租金 元, 年共計  元(大寫  元,不含稅金)。以上租金限於  給付。

  四、媒體廣告設定要求:乙方在租賃廣告位自行投資設定戶外大型電子媒體顯示屏一幅,平面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長米、寬米。

  五、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責任:

  (1)按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租賃廣告位與房屋,協助乙方完成電子媒體裝置的安裝,併為乙方的'維修與使用提供便利。

  (2)甲方對乙方電子媒體廣告發布所依賴的場地出租或轉讓,不得影響本合同即乙方釋出廣告。

  2、乙方責任:

  (1)承擔電子媒體顯示屏的設定及費用,電子媒體顯示屏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合同期限屆滿後,電子媒體顯示屏歸乙方所有。

  (2)進行商業廣告的設計與釋出,但其內容應符合法律規定與社會良俗的要求。

  (3)進行商業廣告的招商,享有廣告發布的全部收益。

  (4)有權將媒體廣告的經營權對外承包,其承包行為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5)負責對電子媒體顯示屏的維護,並承擔相關費用。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租賃期間無故提前解除本合同或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媒體廣告發布,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租期內的租金,向乙方支付20000元的違約金,並賠償包括電子媒體顯示屏在內的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逾期給付租金的,逾期一日,給付甲方年租金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給付甲方20000元的違約金。

  七、爭議處理: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訴訟。

  八、合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署時間:  簽署時間:

  篇三:外牆廣告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專案內容:甲方於  年月日委託乙方在富寧縣鄉鎮及廣南縣(八寶、南屏、曙光)等牆體制作、釋出戶外牆體廣告。

  二、專案價格:戶外牆體噴繪製作價格:  元/平方米。工程預計 平方米,工程金額預計即人民幣 元整,工程總造價以實際製作為準。

  三、專案要求:

  1、甲方需提供牆體的位置。(由甲方提供相應的牆體位置,牆體協商、租金由甲方負責)。

  2、乙方須按甲方簽字認可的牆體廣告樣稿的任何內容、色彩及圖案。(樣稿見附件)。

  四、工程週期:製作週期為  年月日至  年月日。因(雪、雨、霧等自然因素或政府幹涉等雙方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以及中途驗工、調整等時間除外,由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五、工程變動:若因雪、雨、霧等自然因素或政府幹涉等雙方無法控制特殊情況,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程金額。

  六、製作安裝由甲方安排人員陪同,安裝完畢,甲方同時驗收,如短期內出現人為拆除,與乙方無關。

  七、付款方式:本合同一經簽訂,甲方應支付乙方廣告款  元,作為預付款;完工驗收合格後於  年月日將餘款一次性付清。如有逾期,甲方需向乙方按廣告費用總價的3%/天支付費用。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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