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維修合同範本
手機維修合同範本
手機維修合同是合同中的一種,我們在工作生活中經常會遇到,下面是手機維修合同範本,歡迎參考閱讀!
篇一:手機維修承包合作協議
甲方(發包方):廣州快通通訊裝置有限公司植村店
乙方 (承包方 ):
本著互相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手機維修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概況
1:甲方手機維修業務由乙方承包經營;
2.維修地點:番禺區大石南大路植村快通公司手機連鎖店
3.承包時間:起始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終止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承包費用暫定為2200元/月(人民幣)。進場需交一個月的押金和當月租金,總計人民幣4400元。(肆仟肆佰元整)
5. 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遺留問題,甲方全額返還押金。
第二條 甲乙雙方關於手機維修承包業務的約定
1.由於乙方維修技術差及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維修的手機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和客戶提出的賠償費用由乙方承擔。
2. 甲方負責提供店面內指定的區域給乙方。
3.乙方自己負責購買手機維修櫃檯,維修工具和維修需更換的手機內部零件,不得銷售手機和手機配件。
第三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等的現場管理約定:
1.未經甲方同意批准,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2.負責維修過程所產生垃圾的處理工作,維修完工清潔乾淨。
3.維修現場,日常用水、用電等必須注意安全,發生工傷由乙方負責。
4.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方的物品出門,若發現偷盜現象按進貨價格加倍賠償。並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原因無故逾期維修造成客戶損失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壹拾元違約金。甲方有權另外安排人員進行維修,發生的費用從乙方的押金中扣除。
第五條 糾紛處理方式:
因維修質量乙方與客戶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乙方和客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修質量糾紛問題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後,乙方如要終止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按月租金總價款 10 %支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第七條.其它約定:
1.乙方維修可以獨立收取客戶的'維修費,需使用一式三聯的單據,其中一聯需提供給甲方作為憑證。
第八條 附則
(一)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 本合同簽訂後維修業務不得轉包。
(三) 乙方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如有擔保人需提供擔保人的身份
證影印件。
(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篇二:裝置維修承包協議書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為******有限公司在職機械維修人員,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提供為甲方所屬裝置進行維修和定期保養服務。就此事宜,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服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000年 00月00日起
至甲方不再需要所屬裝置維修工作時止。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裝置出現故障或需要定期保養,甲方負責通知乙方及時到達現場,並提供必要的裝置、人員支援和所需備品備件。
2、根據乙方實際工作需要,對所需備品備件計劃稽核、採購、保管和領用實行專業歸口管理。
3、根據需要,為乙方發放必要的勞保用品。
4、負責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工作。
5、每月1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維修服務費,標準為4000元(稅後)/月,具體費用支付額度根據乙方完成任務情況,由倉儲管理部提出考核意見,會知生產加工部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兌現。
6、甲方為乙方購買一份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意外傷害保險,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
第三條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全面負責甲方所屬裝置的日常維修和定期保養工作。
2、甲方裝置發生故障,乙方應保證在接到通知後兩小時之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理。
3、根據行業規定,定期、按工作標準對甲方所屬裝置進行保養。遇有法定節假日,應在休假前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節假日期間裝置使用安全。
4、為甲方提供裝置的日常維護和保養計劃方案,並負責對司機進行必要的維護和保養知識的培訓和技術指導。
5、定期提出備品備件的採購計劃。
6、每月第二週星期一,乙方應配合甲方對裝置進行專項檢查,對日常維護保養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建議。
7、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服從管理和安排。工作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8、乙方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制度規定,嚴格遵守行業規範,恪守職業道德。
9、愛護公共財產和設施,如因乙方個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的大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條 其它相關約定 乙方因違反國家、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制度,發生事故或過失給他人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或被有關部門審查或處罰的,均由乙方本人承擔,甲方不負連帶責任和賠償責任。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無故拖欠維修服務費用;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無故完不成工作任務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三次未能按約定時限到場或未按要求履行服務協議的;
4、違反操作規程或工作嚴重失職,發生人身、裝置事故及損壞裝置、機具、浪費原材料、能源等,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後果的;
5、違反國家、北京市法律法規和企業相關規定等其他情形的。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甲方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因乙方年齡、身體或其它原因影響協議繼續履行時,本協議終止。
第七條 補充規定
1、裝置出現故障或需要定期保養,倉儲管理部負責通知乙方和生產加工部排程室,說明故障原因和情況。
2、乙方接到報修通知,未按時限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每有一次扣減服務費200元;遇有緊急情況,乙方不能按時達到現場的,甲方有權安排其他維修人員進行現場搶修,維修費用從服務費中相應扣除。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人力資源部、生產加工部、倉儲管理部、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