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代理商的合同範本

招代理商的合同範本

  導語:招代理商的合同的功能大抵是確認雙方的合作或交易關係,細化權利義務,提示和規避風險。如下為招代理商的合同範本,僅供參考

  甲方(需方): 地 址 :電 話 :  傳真:郵編:

  乙方(供方):  地 址 : 電 話 : 傳真:郵編:

  本著互利互惠、誠實信用、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代理商的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產品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協議,以資甲、乙雙方信守。

  一、 總 則

  1. 代理產品: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 進口酒系列 產品

  2. 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產品在的獨家代理商。

  3. 銷售商級別:A級.省級總代理;B級.地市級總代理;C級.經銷商;D級.批發商。本協議所籤為 B級銷售商協議。

  4. 甲向乙方出具相關授權證書,乙方代理銷售權為雙方簽訂本協議書之日起生效。

  5. 授權期限為壹年,即從年  月日

  至  年  月 日止。

  6. 乙方應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相關法規,由國家工商管理機關、稅務機關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合法單位,具有合法銷售酒類產品的資格。

  7. 乙方應如實填寫《代理商資訊登記表》(附件一),並向甲方提供有效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身份證及總經理身份證影印件。如有變更,乙方應在15日之內提供書面變更證明及變更後的證明覆印件。

  8. 甲方免收代理費,為體現甲乙雙方風險對等關係,甲乙雙方在簽定代理招代理商的合同的同時,甲方收取乙方一定數量的信用風險保證金。金額為(大寫):_________。乙方無招代理商的合同違約行為,甲乙雙方解除代理關係後,甲方則無條件全額無息返還信用風險保證金;在代理商發生違約行為,解除代理關係後,甲方可根據招代理商的合同約定,要求乙方履行違約責任。

  9. 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乙方作為甲方代理商,向其所負責區域內的客戶銷售該產品,雙方均不對協議方代理範圍內的其他經營活動承擔法律責任。

  10.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產品的品牌、標識、圖片、相關檔案及其經營管理制度、規範均為甲方所有。在授權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換商標圖案及標識,不得更換產品包裝和名稱,不得更改其產品的相關檔案和圖片,如有此類情況,經查實一律取消乙方經銷資格。甲方有權利沒收乙方提供的代理產品的信用保證金,並保留法律訴訟要求乙方對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的權利。

  11. 乙方承諾在協議有效期內的年度進貨額  萬元。

  12. 乙方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起,十五日內首次進貨,貨款不低於  5萬元;三個月內,進貨總額不低於 38 萬元。若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無進貨,或者首次進貨後三月內再無進貨,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取消乙方的授權資格。

  13. 在甲乙雙方銷售持續期間及協議終止後的兩年內,雙方同意就得到的對方的資訊保密,資訊包括:產品計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戶清單、財務資訊、技術密封等。未經對方書面授權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密。如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與法律責任,由洩密方全部承擔。

  二、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負責甄選品牌進口,並保證產品質量。

  2. 甲方提供該產品必要的合法有效資料和相關檔案,於乙方初次進貨時提供的關於進口酒系列產品的衛檢證明等相關文件資料。

  3. 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協議執行情況。

  4. 甲方協助乙方進行產品的銷售交流和產品推薦。

  5. 甲方不得擅自在本招代理商的合同約定地區銷售該產品,並對招代理商的合同產品給乙方的價格對外保密,不得擅自對外報價及調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6. 按照銷售招代理商的合同約定履行供貨、提供銷售發票和招代理商的合同產品的售後服務等義務。

  7. 產品調價由甲方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並自執行之日起作廢前次價格表。

  8. 負責指導乙方在產品存放、銷售方面的基礎培訓工作。

  9. 甲方須按照銷售招代理商的合同約定的交貨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保證交貨。

  10. 當乙方的市場行為違反本協議規條款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勸說、警告、直至取消乙

  方代理資格的處罰。

  11. 如乙方不能完成本協議中規定的銷售任務,且差距較大時,甲方有權依照本協議減少或扣除乙方的銷售返利、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12. 甲方擁有簽約產品價格的制定與釋出權,產品、附屬件和宣傳品等的設計權。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監督乙方的執行情況,必要時為乙方的市場開拓和銷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及指導。

  三、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獲得甲方授權後,乙方有權以珠海紅酒匯貿易有限公司的名義,從事符合本協議規定的、相關合法的銷售活動。

  2. 乙方負責該產品約定之代理區域的市場開發、商務談判、銷售、服務以及協調市場管理工作。

  3. 負責負責開發並管理 的 C 級銷售商和 D 銷售商,協助下級銷售商進行區域內的市場推廣工作。

  4. 按本招代理商的合同約定之代理區域、時間、價格和授權內容進行銷售和客戶服務工作。除有重點專案的競爭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代理的進口酒系列產品售價不得低於本招代理商的合同價格檔案所約定的市場最低批發價格。

  5. 乙方必須明確設立至少2人的專職銷售人員,推廣甲方產品。

  6. 乙方必須有不少於30平方米的臨街店面作為甲方產品的陳列展示區,並符合該類產品的陳列展示條件。

  7. 乙方必須有不少於15平方米並有適合存放該類產品的條件的倉庫。

  8. 不得在本招代理商的合同期間從事與本招代理商的合同產品有競爭關係的產品銷售及市場推薦工作。

  9.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工作(銷售、市場宣傳、商務、服務質量等)做出評價及投訴。無權代表甲方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

  10. 乙方有義務收集當地類似甲方產品的相關資訊,並及時反饋給甲方。

  11. 乙方不得對甲方產品進行製假、售假,應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商標權、版權。

  四、 價格體系、代理政策及獎罰制度

  1. 甲方產品的價格制定權、釋出權屬甲方。甲、乙雙方均有保守價格機密的責任和義務。

  2.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價格政策,按照甲方制定的統一銷售價格(詳見附件四)銷售甲方產品,甲方將會嚴格控制市場零售限價,以保證渠道和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乙方銷售的甲方產品價格不得低於甲方規定的最低批發價。若乙方違反甲方限價的事實一經確認,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獎勵返點,直至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3. 乙方進行競價或對於較大使用者進行特價銷售時,需填寫《浙商產品特價申請表》(見附

  件三,需單一品種150箱以上),向甲方備案、申請。特價銷售需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終端使用者的招代理商的合同及有關背景材料,甲方保留向終端使用者確定招代理商的合同真實性的權利。

  4. 甲方嚴格控制各地區的貨物流向,禁止其他區域代理商跨區低價銷售,如有違規行為,

  將嚴懲竄貨公司,處以罰款、停貨直至取消代理資格。

  5. 甲方調整代理價格時,甲方對乙方現款進貨的產品實行價格保護,價格保護期限為30個自然日。

  6. 合作期滿一年後,甲方根據乙方的信用記錄、銷售狀況、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給予乙方信用額度及信用帳期。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實際財務狀況酌情調整乙方的欠款期限和信用額度。

  7. 獎勵政策:乙方完成年度銷售任務後可享受到相應的.返點獎勵,以及促銷品支援。

  8. 發放形式:完成任務達到年度銷售任務的80%以上才享受返點獎勵。系列產品的返利金額與完成年度銷售任務的比例成正比,年終進行返利兌現結算。

  9. 一般性違規:電話或傳真報價低於甲方規定市場最低批發價格;

  10. 嚴重違規操作:低價衝擾市場;製造假招代理商的合同(包括虛報申請特價機器數量)騙取特價審批;甲方按乙方特價申請的產品發貨並被乙方賣給非招代理商的合同使用者或賣給其它公司及申請的產品往允許區域以外地區,嚴重干擾甚至破壞市場。

  11. 一般性違規操作處罰:罰款4000元,如果乙方對處罰有異議,可以提出申請檢驗。

  12. 嚴重違規操作處罰:除按照一般性違規操作處罰外,還當扣除當期的返利總額和價格保護金額總額,直至終止本協議。

  13. 處罰依據:未經許可的對外報價傳真件,清晰的發票影印件及其它可以證明乙方違規操作或嚴重違規操作的檔案或實物作為甲方處罰乙方依據。

  14. 甲方對乙方違規操作和嚴重違規操作的罰款從乙方返利中扣除,如乙方未達到返利條件,則違規罰款從信用保證金中扣除。

  五、 商務體系

  1. 訂貨

  (1) 乙方訂購甲方產品前,應以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方式與甲方聯絡並確認。

  (2) 乙方需按要求逐項填寫《產品購銷招代理商的合同》(見附件二),加蓋單位公章,負責人簽字後,傳真給甲方。

  (3) 甲方收到乙方《產品購銷招代理商的合同》後,在一個工作日內,透過電子郵件、電話或傳真向乙方答覆訂單是否有效。若有效,應向乙方通報預計發貨日期。

  2. 運輸方式及運費

  以乙方《產品購銷招代理商的合同》要求為準,甲方只提供普通鐵路和公路貨運方式,其他運輸方式如:航空、中鐵快運、EMS等由乙方提出,甲方協助安排,所有運費及保險由乙方承擔。

  六、 市場公關及廣告宣傳

  1. 乙方有義務進行當地市場的市場開拓和廣告宣傳工作。

  2. 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的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利益。

  3. 若出現使用者投訴代理商的售後服務、銷售服務等行為時,將取消該代理商的優惠政策;情況嚴重者取消其代理商資格。

  七、 違約條款:

  1.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及所屬附件內容者,在接到利益受損方發來的違約通知後,10日內仍未履約者,利益受損方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關係,並可向有關部門提出法律訴訟。

  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另外一方可以提出中止本協議。本協議中止15天內,雙方應結清所有資金、物資及來往賬目。

  3.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應儘量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無效,任何一方

  有權向珠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法律效力

  1. 變更本協議的條款中任何內容,需有經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更改檔案。

  2. 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未提出異議,雙方簽署補充協議後,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連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招代理商的合同條款及其附件最終解釋權在甲方。

  5. 本協議所屬附件為:

  附件一:《代理商登記表》簽字、公章備案

  附件二:《產品購銷招代理商的合同》

  附件三:《特價申請表》

  附件四:《產品市場價格體系表》

  附件五:《代理商返利詳則》

  附件七:《代理商授權書》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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