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櫃檯租賃簡易合同範本

商場櫃檯租賃簡易合同範本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以下是小編搜尋整理的商場櫃檯租賃簡易合同範本,一起來看看下文。

  商場櫃檯租賃簡易合同範本一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節櫃檯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在甲方店內從事商業經營。櫃檯座落於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櫃檯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則由雙方協商確定)租金交納期限為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收回櫃檯:

  1.擅自將承租櫃檯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櫃檯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嚴重違反有關部門的規定或甲方單位的管理制度;

  4.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5.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1.甲方權利:

  (1)組織乙方來店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政策,制訂依法經營的具體規章,建立健全各項有關管理制度,並有權要求乙方遵守;

  (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情況,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及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僱託”經營欺騙消費者等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告有關執法部門;

  (3)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違紀人員。

  2.甲方義務:

  (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檯管理暫行規定》;

  (2)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將櫃檯轉租他人;

  (3)對乙方損害消費者利益行為的後果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4)對乙方人員經營提供必要方便,支援乙方的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的權利(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有權抵制甲方的各種不合理要求,並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2.乙方義務(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檯管理暫行規定》,承租櫃檯明顯處懸掛承租櫃檯標誌,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自覺遵守甲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

  (2)嚴格依法經營,明碼標價,現貨交易不得超範圍經營,不搞批發業務,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僱託”經營;

  (3)遵守國家物價及有關政策,照章納稅,文明經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換、包修,保證商品質量,講求信譽;

  (4)愛護櫃檯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乙方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櫃檯。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櫃檯租賃簡易合同範本二

  出租櫃檯方:____商店(商場),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櫃檯方:____(個體工商戶或單位),以下簡稱承租方。

  擔保方:____。

  為了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櫃檯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方將櫃檯租給承租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櫃檯的數量、面積及其座落的地點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櫃檯的期限和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承租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方干預。

  2.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方對於租用的櫃檯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承租方不得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經營範圍。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承租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承租方必須愛護櫃檯裝置,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檯裝置,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變櫃檯的使用性質;

  ②擅自轉租、轉讓櫃檯或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③逾期交納租金,經出租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④承租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出租方必須尊重承租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出租方必須給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櫃檯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 納稅

  出租方、承租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七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納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後,有權要求承租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方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經__公證(或鑑證)機關公證。合同正本一式__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__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出租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____。

  承租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____。

  擔保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____。

  訂立合同地點:____

  訂立合同時間:____

  商場櫃檯租賃簡易合同範本三

  專櫃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為了建立良好的品牌市場形象、確保雙方共同利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管理的商場專櫃鋪位、從事經營活動事宜,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商鋪情況

  平方米(位臵詳見附圖)。二、三樓為樂天瑪特超市,並與一樓相通。【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建議按實際使用面積計租,在內部核算時,將租金標準適當提高】 專櫃鋪位位於  層 號,實際使用面積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合同租賃期限為 年(自商場正式開業之日起計算,自  2010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如甲方商場開業時間提前或拖延,以具體開業時間為準。

  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專櫃商鋪交付乙方(乙方需付清保證金),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進行裝修,並在商場開業之日前裝修完畢。逾期未裝修完畢,視為乙方違約解除合同。

  2、租賃用途:商業,該專櫃屬於商場  區域銷售  品牌的經營。

  第三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的.支付方式:

  1、乙方於本合同簽定時,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元;逾期超過日未足額交納保證金,則甲方有權另行處分本房產,且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履約保證金於合約期滿終止或解除時,經乙方結清積欠甲方全部債務,並於五日內完成撤櫃、恢復原有裝璜,經由甲方驗收認可,一個月後無息退還其履約保證金。

  2、攤位租金的支付方式:在合同期間內,乙方支付房租的方式採取按季交納、提前預付方式。第一次租金和費用於 年月日前支付,以後每三個月的最後一個月的25日前支付下個季度租金和費用。

  3、乙方須交納的租金及相關費用(人民幣):

  ①租金: 元/年/㎡。

  ②公用電梯(含自動扶梯,下同)、公共水電費、消防中控室、空調中控室等公共設施裝置費用,標準為  元/年/㎡。

  ③管理服務費,按 元/月/㎡。

  ④空調費,收費標準另行通知。

  ⑤如乙方需要安裝獨立水錶、電錶,乙方以安裝在室內的水、電錶度數按月交納,次月日前向甲方交納上月費用,水電費按當地主管部門的標準執行。電損耗,按實際用量分攤。

  第四條、貨款結算

  雙方協商,按下述第  種方式結算貨款:

  1、乙方以自己名義經營,乙方所銷售收入由乙方自行收取、自行管理。為提升商場的檔次和形象,甲方會在合適的時機實施統一收銀,原設定租金和費用等依照合同約定執行。具體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甲方統一收款,****,開發票的稅負(銷售額的 %)乙方負擔。

  第五條 專櫃管理

  1、乙方自己辦理租賃許可、營業執照並承擔費用。商場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統一工作時間、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及管理;如有違反,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接受處理。

  若因乙方未辦理有關登記手續,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視為乙方違約解除合同。

  2、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全部或部分移作它用,乙方不得轉租、轉讓或以其它任何方式交與第三者使用或與他人共同使用。

  3、在經營期內如遇甲方重大政策性變化或結構調整,甲方基於統一管理,有權調整銷售區域的劃分、變更銷售專櫃位臵、增減乙方經營面積,乙方保證無條件服從。如乙方不服從調整,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的產品必須符合商場的業態區域劃分。乙方商品須經甲方稽核後方可陳列銷售,乙方新增品牌須經甲方稽核合格後,方能進行銷售;未經稽核私自上櫃銷售的,乙方同意支付違約金1000-5000元,具體數額甲方確定。

  5、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服從工商、公安及其他主管部門的管理,承

  認並遵守甲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與管理規定。

  6、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一律不準在商廈亂貼、亂畫、亂掛廣告牌、條幅、燈箱及宣傳品等物品;如乙方使用甲方廣告位,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廣告位的使用費。

  7、乙方應對自己承租範圍內的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負全責,並不得妨礙、破壞專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消費設施等。發生緊急情況時,甲方有權暫停商廈內任何設施裝置的使用,進行搶修。

  8、甲方負責商場內公共部分的地面與吊頂、公共衛生間、電梯等的裝修;專櫃內的裝修(含玻璃櫥窗)全部乙方負責,乙方應保證裝修方案、材料等符合消防、安全生產、環保等方面的要求。

  乙方進駐甲方商廈,必須根據自己產品風格進行裝修,並須符合甲方整體風格要求。乙方裝修前須將裝修方案提交甲方運營招商部,經同意後嚴格按該方案施工,裝修費用乙方負責。

  為統一風格、美化專櫃形象,甲方統一在乙方專櫃櫥窗下方內側貼上貼紙。乙方同意並保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此處貼紙。

  9、乙方在甲方所經營商品,由乙方辦理財產保險。乙方未對所經營商品進行財產保險或未足額投保時,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嚴禁乙方在使用區域及其他相關區域使用大功率電器,乙方因經營需要確需增加其他電器時,需報甲方提前審批。

  11、乙方在甲方商廈經營,對甲方財產應妥善使用,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過錯造成甲方財產的毀損滅失,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12、乙方如經營食品,乙方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保證食品安全,並對食品安全管理負全責。如國家規定需取得經營許可的,乙方自己負責辦理,費用乙方自己負擔。

  13、乙方如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其他權利,所有責任乙方負擔。

  14、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經營的同時,保證在進入威海市區其它商場或在其他位臵開辦專賣店前30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否則,視同乙方違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50000-100000元違約金(具體數額甲方確定);同時,甲方可視情節

  調整其專櫃位臵或解除合同。

  第七條  產品的銷售

  1、乙方應保證產品質量,不得銷售偽劣產品、“三無”產品及證照不全的商品;乙方需依法建立進貨、銷售檔案,乙方銷售的商品,甲方根據需要可以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資料。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並在提供的證件上加蓋公章;出現任何問題,乙方同意承擔全責。

  (1)國產商品應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商標註冊證書、產品檢驗報告、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授權代理或委託書及其他依法應具備的證照;

  (2)進口商品需提供:經銷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產品報關單或進口增值稅繳款專用書、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國內內銷權、商標註冊證書、授權代理或委託書及其他依法應具備的證照。

  2、乙方單方面的促銷活動,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保證首先在甲方經營場所舉辦或與第三方同時舉辦,甲方為其提供便利條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違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10000-50000元違約金(具體數額甲方確定)。

  3、乙方經營的商品如在第三方有售(含乙方經營及非乙方經營的),乙方保證其產品促銷活動的內容、力度、期限等與第三方保持一致,不得滯後於第三方;如違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2000-10000元違約金。

  4、商品銷售必須明碼標價,乙方員工在銷售過程中不得與顧客討價還價。如違約,乙方同意第一次違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10000元,具體數額由甲方視情節確定;乙方第二次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如不解除合同,乙方仍按上述標準支付違約金。

  5、乙方所銷售的產品由乙方採購,費用乙方負擔;乙方與採購商之間的糾紛由乙方自己負責。

  6、合同期內,甲方如果進行統一的宣傳促銷活動、或甲方在節假日的促銷活動,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執行並分擔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直至解除合同。

  第八條 商品的價格

  1、商品銷售價格由乙方自行制定,但必須遵守《價格法》和國家物價政策。所有商品必須明碼標價,並按標明價格銷售。

  2、乙方保證在甲方所銷售商品零售價不高於其他商場、專賣店同種商品(處理品除外)的價格。如有違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2000元,具體數額由甲方視情節確定。

  3、乙方同類商品在甲方所在地的其它商場或專賣店調價、打折或其它促銷活動,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保證與第三方同時執行;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調價、打折或促銷,其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0-10000元,具體數額由甲方視情節確定。

  4、乙方在實行全國統一零售價格時,不得高於省內及周邊城市的定價,否則甲方有權下調價格。

  第九條  商品的質量

  1、乙方保證嚴格執行國家、地方相關的法律法規,並負責商品的售後服務工作。對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有顧客投訴時,乙方同意全權交由甲方處理,乙方保證服從甲方處理裁決並承擔相關責任和費用。

  2、合同期內,乙方同意承擔國家相關監督部門進行市場監督抽查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其行政處罰。

  3、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明檔案,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保證提供的商品貨真價實、證照齊全、質量合格,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商品;如乙方違反,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的商品進行撤櫃,同時乙方同意支付甲方違約金5000-10000元,具體數額由甲方視情節確定。

  4、乙方提供的商品如不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相關標準,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商品撤櫃,同時乙方同意支付甲方違約金1000-5000元,具體數額由甲方視情節確定。

  5、乙方應對所銷售的商品質量、服務質量負責,因質量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及售後服務等按甲方統一規定進行監督管理。

  7、為了維護甲方商廈的市場信譽,如因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問題或售後服務等,乙方不予處理或拖延處理的,甲方有動用質量服務保證金的權利。甲方動用的款項,乙方須在一個月內補齊。

  第十條 人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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