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商鋪出租合同範本

個人商鋪出租合同範本

  商鋪出租必須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產權證書原件和身份證件。如系共有產權的需共有人一起簽字方可生效。今天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個人商鋪出租合同範本。具體內容如下,歡迎參考閱讀!

  個人商鋪出租合同範本篇一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姓名: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岳陽市嶽紡蓋一市場40#門面及緊靠40#門面左則的109#房間出租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岳陽市嶽紡蓋一市場的40#門面出租給乙方。40#門面合法產權為蓋一市場所有,甲方已經從蓋一市場買下了40#門面2005年到2025年的合法經營權。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經營範圍由乙方自己決定。

  第二條 出租期限

  三、出租期五年,自 20xx 年 11 月 07 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06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形式

  四、40#門面的租金為每月壹仟肆佰伍拾圓整(1450.00),190#門面的租金為每年壹千圓整(1000.00)。乙方每年的6月1號到6月7號期間向甲方繳納一年的租金壹萬柒仟肆佰圓(17400.00),乙方每年年底向蓋一市場繳納190#門面的租金壹千圓(1000.00)。

  五、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伍千圓(5000.00)人民幣做為合同履行保證金。

  六、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證金甲方在合同到期後應全額交還乙方。

  七、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八、甲方允許乙方因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和必要的改造。

  九、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

  十、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在蓋一市場其他門面進行經營活動,如有,視為單方終止合同違約行為。

  十一、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蓋一市場各項規章制度。

  十二、甲方承諾給乙方無償使用的裝置(裝置清單及裝置狀態見附件),乙方在合同期內可以使用,乙方也可以不使用,代為甲方儲存。由於甲方裝置自身所具有的.特性,裝置隨時間會老化,合同期滿後,乙方交付給甲方時,乙方不承擔相關折舊費用。

  第五條 續租

  十三、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租金、押金等)有優先續租權。

  十四、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半年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出租合同。

  十五、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違約

  十六、乙方應在合同規定期間內交付甲方房租,如未交付,每滯納一天甲方扣除乙方保證金的5%做為滯納金,如一月未交清,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並終止合同。十七、合同期滿後,甲方可以重新確定租金和押金標準。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十八、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出租合同,乙方已交納保證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裝置,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

  十九、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未經雙方同意不得終止合同。

  二十、任何一方單方面強行終止合同需賠償對方合同出租期租金總額。

  第八條 其它

  二十一、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二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二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二十二、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三、乙方營業範圍可根據需要可自行調整。

  二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五、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4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個人商鋪出租合同範本篇二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 位於西區經適房的二棟一樓2、3號門店 號,門店面積約60平方米左右 。

  第二條 出租期限及用途

  1、租期 年,自 20XX 年 元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0 日止。出租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出租該房屋僅作為 公司辦公用房 使用。

  3、出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必須在出租期滿 3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重新簽訂出租合同。但租金參考當時的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1300 元(大寫 佰 拾 元整)。年租金總額為 15600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第一年不變,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7%計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續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滿三個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拖欠租金,從約定交款日第3天開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10%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拖欠房租30天以上繳納的,屬拖欠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4、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貳仟元整,合同終止無違約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四條 出租期間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水錶表底數為 度,電錶底數為 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出租期間,由於乙方導致出租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空調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使用該房屋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並徵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繼續有效。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乙方的裝修裝飾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門市,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乙方如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出租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於房屋的裝修及裝置歸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乙方應於房屋出租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3、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6000元,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損壞房屋或房屋結構的;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出租用途存放危險物品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損壞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5)在約定的交租金時間無故不交,並推遲30天以上的。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裝修損害房屋的,保證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出租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颱風等)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 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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