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夥協議書範文彙編4篇

多人合夥協議書範文彙編4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多人合夥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多人合夥協議書 篇1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

  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投資宗旨 :

  第二條 合夥投資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投資期限合夥投資期限

  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6. 資金增減由 決定,並報請 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 財產為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透過,不得處分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投資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2. 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 一致透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擔任,副經理____人,由____擔任,任期____年。

  (合夥投資名稱)的主管會計由____擔任。(合夥投資名稱)的財務會計帳目受 監督檢查。

  第八條 禁止行為及違約責任

  1. 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 .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 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 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為: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 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 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 合夥投資事業完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合夥投資協議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

  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投資宗旨 :

  第二條 合夥投資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投資期限合夥投資期限

  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6. 資金增減由 決定,並報請 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 財產為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透過,不得處分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投資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2. 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 一致透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擔任,副經理____人,由____擔任,任期____年。

  (合夥投資名稱)的主管會計由____擔任。(合夥投資名稱)的財務會計帳目受 監督檢查。

  第八條 禁止行為及違約責任

  1. 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 .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 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 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為: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 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 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 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多人合夥協議書 篇2

  投資專案: 裝修/裝潢公司

  合作人數: 三個 (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 )

  甲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作宗旨

  誠信合作,快捷經營,客戶信任,穩定發展!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專門提供家庭裝潢、店鋪裝潢及工、礦廠房基礎建設裝潢、維修安裝服務及客戶特別定製服務等.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滿後, 如各共同投資人對合同沒有進行否決要求,則合同按照相同要求進行優先續約;如共同投資人無意願繼續續約,則由所有投資人共同商議並決策;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 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 共同投資人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

  2.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資完畢以保證合作投資專案的正常運作與經營;

  3. 共同投資人共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間共同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本合同終止後,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依據經營狀況按照投資比例予以返還;如續約或合同經過所有共同投資人商議繼續執行的,共有資產不予以分割;

  第五條 經營方式,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甲/乙/丙 均可直接參與日常管理工作,由於共負盈虧,經商議參與經營者均不領取基本工資待遇,屬無償為合作投資專案服務;具體管理經營模式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商議決定;

  2.盈餘分配,以 資金投入比例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資實業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有;

  3.債務承擔: 合作債務先由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共有投資人的資金投入比例 為據,按比例承擔;

  4. 如出現虧損時,也按照投資比例承擔風險;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有投資人承擔;

  第六條 共有投資人增加/退出 及股份的轉讓

  1. 共有投資人增加:

  ① 承認本合同;② 需經全體現有共有投資人同意;③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共有投資人退出:

  ①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時退出;③退出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共有投資人並經全體共有投資人同意;④退出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共有投資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股份的轉讓:允許共有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共有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資人增加對待,否則以共同投資人退出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作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共同投資人的權利

  1. ____________為共同投資人法人; 因所有共同投資人均參與管理,則法人的許可權有: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作投資的產品或服務,購進常用貨物及用品;④ 支付合作債務;⑤ 承擔合作期間法律要求範圍內的全部法律責任;

  2. 其他資產人的權利:① 參與合作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共同投資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 檢查合作投資專案的財務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作投資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資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合作投資人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共同投資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範圍;

  3.禁止共同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同行業競爭的合資專案;

  4.法律禁止的,危機到合作投資事業的行為和活動

  5.如共同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款,應按合作投資的實際損失賠償;經勸阻無效者,可由全體共同投資人決定進行除名;

  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丙: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多人合夥協議書 篇3

  合夥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定、互利的原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合夥人以自願為原則,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個行業,把合夥人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

  一、合作經營 的具體情況。

  該合作店鋪位於 主要經營範圍為:鋼結構工程,不鏽鋼鐵藝鋁材門窗工程,防護圍欄等金屬焊接安裝工程。

  二、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內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如房租,水電,購買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筆生意所賺金額除去開銷後平分(備註:無論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戶交完貨之時,無論是否完全收款,雙方都應立即做好虧盈賬目,除去開支,應立即平分所賺金額,留有餘款的工程,雙方共同承擔向客戶收餘款的權益與義務)甲乙雙方權益與義務平等,乙方對工作的一切事宜,擁有發言權,和決斷權(如材料購進,工程外包,工人聘請,包括與客戶溢價,簽單,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雙方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購進和出售產品;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開支實行公開制度須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投資額、方式、

  合夥人都以現金方式投資,具體投資金額,按實際所需待定(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投資為共有財產,(如施工工具,辦公用品,店鋪裝修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投資仍為個人所有,投資款合夥人自行約定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入夥、退夥,投資的轉讓

  1、 入夥:需承認本合同;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 退夥:需所有合夥人認同的正當理由方可退夥;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投資初期的投資金充公,不予退還。

  3、投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投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並且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七條:禁止行為

  1、禁止合夥人自己或以合夥人名義參與或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如經證實後,確有此事,將報告或扭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處置,責任由個人承擔,與合夥和其他合夥人無關,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進行業務活動期間,禁止合夥人之間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損失者,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3、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4、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5、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6、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合夥期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即行邀請中間人和公證員清算並給與公正;清算後如存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投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投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簽字或或蓋章)聯絡電話:

  日期: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聯絡電話:

  日期:

多人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戊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上五方本著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範大姐修腳之家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專案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的字號的店鋪,經營範圍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系該店鋪的__________。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夥專案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各合夥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為人民幣______元。各合夥人在合夥專案中所佔份額相等,均為20%。

  2、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經濟損失的;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專案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專案的合夥人。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合夥事務 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各方共同決定;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夥期限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透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伍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五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 丁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戊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中合夥人的主體資格還有以下限制性規定:

  (1)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司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2)普通合夥企業中,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限合夥企業中,作為自然人的有限合夥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承擔;

  (3)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中,合夥人需要有相應的專業資質,如律師事務所中的合夥人需要具有法律從業資格;

  (4)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夥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資格。

  合夥出資形式多樣,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各種出資形式所產生的財產權利並不相同,合夥協議應當就不同的出資有不同的約定。

  1、以貨幣與一般財產所有權出資。一般情況應認定為合夥企業的共有財產。

  2、以土地、房屋出資。以土地作為出資的,只能約定以土的使用權出資,同時要約定折價份額及使用的年限,並辦理登記手續。以房屋出資的,要明確是以房屋的所有權還是以使用權出資及折價份額,同時辦理相關手續。

  3、以智慧財產權出資。如合夥人以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出資時,要明確是以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權還是以使用權出資,並明確出資份額,如果是以使用權出資,同時還要約定使用的年限。

  4、以勞務及技能等出資。如合夥人以勞務技能等出資,要對勞務、技能達到的要求及其折價份額做一個明確的約定。

  合夥協議中若缺少對合夥事務決策的安排,則隨著企業發展,該法律風險必然對企業造成損害。

  常見的約定方式有:

  1、各合夥人不論出資多少,均按每人一票方式決定事務。

  2、各合夥人根據出資比例享有決策權利。

  3、合夥人根據決定事項的不同,各合夥人的專長的不同,建立較為複雜的決策機制。

  無論採用何種方法,只要合夥人按照自己的意見事先約定明確,就能夠有效避免出現分歧時無法決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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