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夥協議書彙總十篇

關於合夥協議書彙總十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夥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第二條 合夥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專案。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坐落於 號的 餐飲店,主要營業範圍包括早點、各類快餐、酒水飲品等。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 甲乙雙方各以總出資額50%方式出資。

  (二) 雙方合夥的出資:前期初定裝修、裝置款¥_____元(大寫:寫:______ )必須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齊,首年房租雙方各 元須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 交納,以後的房租雙方各自於每年的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 交納(或由 餐飲店支出)。

  (三) 前期合夥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 寫:______ )。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四) 合夥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共_ _年;如果期限屆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餘分配按雙方各50%比例分配。

  (二)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按雙方各50%比例承擔。

  (三)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夥人,但須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二)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合夥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夥。

  3、 合夥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夥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合夥人退夥後,雙方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託 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① 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 支付合夥債務;

  ⑤ 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二)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以雙方各50%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三)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 在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 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①合夥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②合夥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 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四)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時 間:___________ 時 間:__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決定雙方合夥購買的位於虞城縣路號的房產,現就相關事宜約定如下:

  一、該房產建築面積平方米,單價元,共計元。

  二、甲方出資元,佔該項房產的產權比例為%,乙方出資元佔該房產的產權比例為%,出資方式均為現金。

  三、甲乙以雙方合資購買該項房產主要用於,管理權約定為:

  四、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出賣對該房產的所有權份額,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五、該房在辦理房產登記時應登記為雙方共有。甲乙雙方如因產權、管理等事項發生爭議,可以將該項爭議提交商丘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丙各執一份,自雙方及其配偶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配偶(簽名)

  乙方(簽名):配偶(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

合夥協議書 篇3

  甲方:XX

  乙方:XX

  為引領村民增收致富,乙方已在映秀鎮黃家村建成生態蛋雞養殖場一座,為更好地經營養殖場,使養殖場產生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發揮養殖場帶動村民致富的示範作用,乙方決定引進具有資金實力和專業養殖經營管理經驗的企業聯合經營黃家村養殖場。

  甲乙雙方經過深入接觸和磋商,對雙方合作經營黃家村養殖場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以黃家村養殖場現有全部廠房、場地和裝置作為合作經營的出資,出資清單詳見附件一

  二、鑑於甲方具有資金和經營管理經驗的優勢,雙方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負責黃家村養殖場的全面經營管理,乙方不得隨意干涉。雙方合作經營專案乙方的投入以合同簽訂時黃家村養殖場的現狀為限(見附件一),其他生產經營的投入全部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簽訂後的第一個合作經營年度內甲方對黃家村養殖場的現金投入不低於人民幣萬元,乙方有權核查確認。

  三、在經營過程中如甲方需擴大黃家村養殖場的經營規模,建立生態蛋雞育雛場,乙方應另行提供場地,甲方自行出資修建廠房籠舍和購買裝置。

  四、根據本協議的約定,黃家村養殖場由甲方負責經營管理,為保障乙方的出資利益,甲方同意在每一個合作年度內向乙方支付保底出資收益人民幣六萬元。此款在(時間)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五、甲方在經營期間養殖場作為甲方的一個經營專案應當進行獨立核算,為避免雙方在合作中為生產經營成本和利潤多少等產生不必要的誤會,雙方同意各自指派一名財務人員對黃家村養殖場的財務賬目進行監管。

  六、雙方合作經營養殖場的利潤按甲方70%,乙方30%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按會計年度結算。

  七、甲方同意乙方指派一至二人作為黃家村養殖場的管理人員參與養殖場的經營管理,向甲方工作人員學習養殖場的管理經驗,以備將來這些人能帶動乙方其他村民共同致富,以達到雙方合作經營黃家村養殖場對乙方村民的示範效果。乙方指派的人員(包括財務人員)的工資由甲方支付,計入養殖場的經營成本。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乙方,報鎮政府備案一份,經雙方簽署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

  乙方:XX

  簽訂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合夥協議書 篇4

  合夥人:

  1、 ,身份證號: 股份比例: %

  2、 ,身份證號: 股份比例: %

  3、 ,身份證號: 股份比例: %

  4、 ,身份證號: 股份比例: %

  5、 ,身份證號: 股份比例: %

  6、 ,身份證號: 股份比例: % 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共同盈利的目標,以上和合夥人經商議決定,達成以下幾條:

  一、合夥經營位於簡陽市河東新區山水年華A區天順商務賓館,經營面積為1600平方米,主營茶樓、賓館。

  二、凡經營策略和發展方向均由全體股東商議決定。具體經營管理由聘請的管理人員執行。

  三、盈餘分配以財務報表為準,每天賬目表由負責經營管理者共同簽字方可生效。

  四、入夥需承認本合同,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執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五、經各個股東商議共同決定,本店工商註冊經營者為 ,若後期成立公司則另行商議法人事宜。其他合夥人的權利:發動一切人脈關係為合夥事業能取得成功做最

  大努力,聽取經營管理者(可外聘)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本店管理者由各個股東商議選定(可外聘),其許可權是:對外開展業務,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本店現在裝置及後期開發專案、增加裝置歸所有股東共同擁有。

  六、禁止事項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人名義在同城範圍進行相關業務活動,一旦確認,其業務獲得利益歸現合夥團隊共有,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並現團隊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竟爭的業務。

  3、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除名後其不再擁有本店任何股份。

  4、禁止任何個人將本店執照及設施予以出售或私自變相使用。違者追其法律及經濟責任。

  七、其他

  1、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結算人,並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結算;(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

  產和不可分物,要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2、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以半數票以上為決策權),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八、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九、若本店內發生任何安全事宜,其後果由全體股東共同承擔責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需由各個股東共同簽字生效,其內容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5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叄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20xx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20xx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20xx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執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20xx年1月,20xx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夥協議書 篇6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址:xx市(縣)xx街道(鄉、村)xx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xxxxxx(專案名稱),總投資為xx萬元,甲出資xx萬元,乙出資xx萬元,丙出資xx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xx%、xx%、xx%。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xx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xxxxxx(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xxxxxx(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xxxxxx(簽字或蓋章)

  xx年xx月xx

合夥協議書 篇7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第一條合夥宗旨:雙方共同經營,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夥礦砂駁船名稱:

  第三條合夥礦砂駁船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四條合夥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夥礦砂駁船的成立時間以海事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為準。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二)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三)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四)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

  (五)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人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債務承擔部份,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礦砂駁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礦砂駁船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礦砂駁船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礦砂駁船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礦砂駁船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礦砂駁船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礦砂駁船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礦砂駁船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礦砂駁船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礦砂駁船事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a、處理合夥礦砂駁船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裝置的。

  b、改變合夥礦砂駁船名稱或向海事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

  c、以合夥礦砂駁船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d、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對合夥礦砂駁船進行管理的'。

  e、處理礦砂駁船流動資金的。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礦砂駁船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合夥礦砂駁船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礦砂駁船相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礦砂駁船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礦砂駁船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企業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礦砂駁船名稱繼續經營原礦砂駁船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礦砂駁船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自合夥礦砂駁船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礦砂駁船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礦砂駁船所欠稅款;合夥礦砂駁船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礦砂駁船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夥礦砂駁船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十條規定,應按合夥礦砂駁船實際損失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

合夥協議書 篇8

  甲方:江漢藝術職業學院

  乙方:深圳市特蕾新教育機構、深圳市特蕾新實業有限公司

  為充分發揮甲、乙方的資源優勢,滿足人才培養的需要,經協商,甲乙雙方就聯合培養中職層次的畢業生達成如下協議:

  一、聯合辦學專業及開設課程:

  幼兒教育中專,學制三年,課程包括:語文、數學、英語、職業道德教育、幼兒心理學、幼兒教育學、幼兒教學法、幼兒衛生學、琴法、樂理、唱歌、舞蹈、美術、手工製作、聽話和說話、計算機應用基礎等。

  二、教學模式:

  學生前一年半時間在甲方所在地上課,按甲乙雙方共同制定的教學計劃完成在校必須完成的課程,其他時間到乙方所在地由乙方安排實習實踐。

  三、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從20xx年5月起至20xx年7月止,如需續簽雙方另行商定。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在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聯合辦學的有關手續,做到依法辦學。

  2、開展招生宣傳,承擔招生工作,確保學生基本素質達到乙方的基本要求。

  3、甲方接收的學生必須是與乙方簽訂了《學員培養就業協議書》的學生。

  4、按雙方約定標準代乙方收取學生保證金。

  5、負責新生入學註冊工作並管理學生學籍。

  6、負責學生在甲方學習期間的教育教學、安全、生活等管理工作。督促學生統一穿著乙方提供的校服。第一學期開學前和第三學期開學初須組織學生體檢(體檢費用由學生自理),對體檢不合格者辦理退學手續並通知乙方。

  7、督促學生在校期間參加普通話考級,並在學生畢業時確保其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

  8、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甲方負責辦理和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在學生入學時對學生進行必要的面試(面試標準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共同制定),與學生簽訂《學員培養就業協議書》。

  2、承擔學生就讀學費(具體金額及支付方式見第五條),提供給甲方代收保證金的票據憑證。

  3、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教育教學、安全、生活等管理工作及各項(食宿、交通等)費用,並按《學員培養就業協議書》約定的標準給學生髮放生活補助。

  4、保證畢業生的就業工作,履行《學員培養就業協議書》承諾。

  5、提供學生在校期間的校服。

  五、招生人數、費用收取和支付的約定:

  1、甲乙雙方約定20xx年秋季招生名額為50至100人,經費結算的學生數以實際在冊在讀的學生總數為準。

  2、雙方約定,乙方須按每生人民幣5000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學生在校三年的學費,支付方式見第3、4、5款。甲方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學費。若乙方未能按期足額支付學費,則根據欠款數額與延遲天數按每萬元每天100元人民幣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乙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的兩週內,支付甲方6萬元人民幣作為首期學費,20xx年9月10日,按甲方實際招生人數每生人民幣1600元的標準向甲方補足差額部分。甲方保證招收到該專業學生人數不低於50人,如未能完成最低招生名額,甲方須根據計劃最低數與實際招生人數的差額按每人2600元人民幣的標準賠償乙方損失。

  4、乙方在學生入學時向學生收取保證金每生人民幣 1000 元,該保證金在學生畢業取得畢業證時由乙方一次性退還給學生。如學生中途退學,保證金不予退還。該保證金在入學時由甲方代收,用以衝抵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學費(衝抵每生1000元)。

  5、除以上款項外,乙方還須按以下時間分期向甲方支付學生的剩餘學費,支付的金額和時間如下:

  (1)第三學期開學前,乙方按每生人民幣1000元的標準支付學費給甲方;

  (2)第四學期開學前,乙方按每生人民幣800元的標準支付學費給甲方;

  (3)第六學期結束前,乙方按每生人民幣600元的標準支付餘下的學費給甲方,甲方方向學生髮放畢業證。

  六、若其中一方有違約行為,違約方需向對方結清有關費用,並向對方賠償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的方法:因本協議引起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由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江漢藝術職業學院 乙方:深圳市特蕾新教育機構 (公章) 深圳市特蕾新實業有限公司 (公章)

  甲方代表人:楊文堂(簽名) 乙方代表人:郭小娜(簽名)

合夥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不鏽鋼酸洗專案,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專案

  第一條:1、三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專案為位於甲方內,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酸洗資質,同時依託……公司及甲方做不鏽鋼酸洗的配套經營;

  2、合作本專案內容為:

  甲、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甲方的部分土地,並建造廠房,同時按照三方確定的不鏽鋼酸洗裝置標準及規模進行投資構建(具體裝置的數量、型號等見附件一);

  3、本合作專案分三期完成,其中第一期投資總額約為1500萬元,建設一條加工1250mm不鏽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於20xx年8月之前完成,月產量達到1.2-1.8萬噸;

  第二期投資建設二條加工680mm不鏽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

  第三期投資建設一條加工1500mm不鏽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

  4、本合作專案期限為15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專案的第一期投資為1500萬元,其中甲方出資600萬元,佔總投資的40%,乙方出資450萬元,佔總投資的30%,丙方出資450萬元,佔總投資的30%。

  第三條:第一期投資分二期完成,其中第一期為600萬元,第二期為900萬元,甲、乙、丙三方的投資可按照每一期的總投資的比例進行投資,具體出資額及出資期限如下:

  1、 第一期出資:甲、乙、丙三方的第一期出資分別為240萬元、

  180萬元和180萬元,於20xx年4月____日之前出資完畢;

  2、 第二期出資:甲、乙、丙三方的第二期出資分別為360萬元、

  270萬元和270萬元,於20xx年____月____日之前出資完畢;

  以上所有出資須匯入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的銀行賬戶。

  如第二期的出資期限晚於因購買裝置及建設廠房而支付相應款項期限之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支付相應款項的期限繳納相應出資。

  第四條:如協議一方或多方未能按時出資或出資不足的,另一方可以以借款形式替其繳足出資,借款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利息,月利息為___%,如另一方不願意借款的,也可以增資形式繳納一方未能繳足的部分,出資比例按三方實際繳納的出資計算。

  第五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每年12底之前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專案的後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資比例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專案經營管理

  第六條:專案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是專案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三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專案的經理由___方推薦擔任,經理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___方推薦擔任,出納由___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三方指定的帳戶,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七條:專案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生產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全體合作人共同制訂,全體合作人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八條:全體合作人每一個月召開一次全體會議,通報專案經營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兩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全體會議。

  第九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專案經營的活動,專案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確定裝置數量、型號及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專案經營的財產;

  4、專案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專案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6、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作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合作人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三分之二以上透過。

  第十一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二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三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五條 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六條 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 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 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七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八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本專案向軋鋼廠所購買的土地約為___畝(具體面積以土地證為準),每畝購買價格為____萬元,如所購買的土地能完成過戶登記手續,土地轉讓款於辦完土地過戶手續後支付,土地的受讓方由合作三方協商後確定。

  第二十條 如土地不能過戶的,土地轉讓款不再支付,土地使用的費用由合作三方確認,任何一方在未經三方一致同意下對廠房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方須積極協調好酸洗廠的報建、環評、稅務等工作,確保專案經營的合法。

  第二十二條 甲方不得再自己單獨或與他人合作建設其他的不鏽鋼加工酸洗專案,甲方應將其所加工的不鏽鋼優先供給本合作專案加工。

  第二十三條 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過程中,一方或一方以上決定終止合作經營,其他一方或一方以上願意繼續經營該專案,甲方須將土地按照市場價格租賃給繼續經營的一方,經營的資質必須無償提供給繼續經營的一方,經營期限屆滿仍以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為準。

  第二十四條 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過程中,三方決定終止本合作經營,並有其他人願意購買該合作專案包括廠房、裝置等,甲方須將土地按照市場價格租賃給購買經營的一方,經營的資質必須無償提供給購買經營的一方,經營期限屆滿仍以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為準。

  第二十五條 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書的附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書》共一式三份,全體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合夥協議書 篇10

  甲(姓名):______________

  乙(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

  丙(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________________的字號________的店鋪,經營範圍為: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系該店鋪的________。

  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_____方自願合夥經營理髮店,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_萬元。

  甲(姓名):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乙(姓名):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丙(姓名):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購進常用貨物;

  ③支付合夥債務;

  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與合夥事務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③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年______月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______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X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_____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XXX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_____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_____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裡吧檯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吧檯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_____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_____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簽約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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