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合夥協議書集錦五篇

實用的合夥協議書集錦五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夥協議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夥協議書 篇1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

  合夥人:丙(姓名),內容同上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合夥創業協議書第一條 合夥創業人的應該遵循的章程:

  (一) 規矩

  凡事勤立規矩,不要無章可循。

  (二) 負責

  對自己負責,對企業及合夥成員負責。

  (三) 信任

  信任對方,體諒對方;不互相埋怨,不隱瞞。

  (四) 誠信

  (五) 創新

  (六) 服務

  (七) 共贏

  (八) 共鳴

  (九) 合作

  (十) 健康 創業合作協議書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創業、經營“xxxx”(詳情見附件一),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併兼顧每人的付出與參與時間長短配以股權。所佔股份分別是×%、×%、×%。

  第三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備註:運營到達一定程度,在合作三方同時認可的前提下,可依法申辦公司運作,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四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二)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合夥人分工與責任

  為了保證計劃的順利地進展,對合夥成員進行分工:

  (一) WEB設計部分,xxx為主要責任人,其他人為輔助;

  (二) 資料庫設計:xxx為主要責任人,其他人為輔;

  (三) 資訊採集:由資訊採集軟體初步完成採集,然後人工參與加工、釋出,xxx為主要責任人,其他人為輔助;

  (四) 美工、頁面設計、模版設計等:此項落實工作由xxx為主要責任人,其他人為輔助;

  (五) 組織、外聯、運營策劃、宣傳策劃、合作,以及籌資中小企業融資等:xxx為主要責任人,其他人為輔助;

  (六) 執行環境搭建、系統測試等xxx為主要責任人,其他人為輔。

  第七條 股權與權益分配原則

  (一) 此合夥創業的所有成果(文字、程式碼、資料資訊、影象等包括但不限於文字、程式碼、影象紀錄成果)與收益盈餘,按全部權重計算;

  (二) 可分成果(企業盈餘資金等包括但不限於資金):所有原始參與者都擁有分配一份均等、收益的原始股權權益;

  (三) 不可分成果(文字、程式碼、資料資訊、影象等包括但不限於文字、程式碼、影象紀錄成果):所有原始參與者都擁有不可分成果一份同等、同質成果的權益。

  第八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保密條款

  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合夥合作中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資訊或技術資訊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合夥之外的其他人、其他單位或其他組織批漏或洩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甚至包括但不限於透過合夥人協商取消、取締其合夥人的資格。

  第十條 協議之不可轉讓性:

  本協議約定之權利義務具有不可轉讓性,任何人在未獲得其他合夥人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就本協議書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轉讓,否則實施轉讓方將視為嚴重違約,轉讓行為無效。

  第十一條 撤出

  (一) 合夥創業經營中任何一方單獨明確的書面提出撤出時,合夥人須結算企業的營業盈餘並清償所有債務,方可撤出。

  (二) 撤出時,同時遵循本協議的“第五條”、“第七條”內容執行。

  第十二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 合夥期滿;

  (二) 合夥人協商同意;

  (三) 合夥創業、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 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協議書發生爭議或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轄權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附件

  附件作為協議的一部分,作為合夥的依據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XXXXX建設可行性分析與創業計劃書》

  其他附件以及補充規定等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年×月×日

合夥協議書 篇2

  姓名:XXX(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XXX(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兩方本著自願的原則,經協商後同意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根據甲方乙方的要求,同意購__________汽車壹輛;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計價人民幣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__),歸甲乙兩方共同所有。

  第二條 兩方共同出資,出資金額相等,各出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兩方在簽訂此合同時,首先在銀行開立個人存款賬戶、申辦信用卡,並安不低於所購車輛總價的__%的款項,計入民幣____萬元存入該賬戶。剩餘款項___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並按期向該銀行歸還貸款本息。

  第四條 乙方同意甲方代為受理購車的事宜,併為車輛購買保險,辦妥所購車輛信用或保證保險,以及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資搶險、不計免賠險及其相關的附加險。

  第五條 乙方並將購車發票、合各證及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替甲方儲存,期間不得將所購車輛轉讓、變賣、出租、重複抵押或做出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第六條 在乙方提供停車泊位證明及其他入戶所需證明條件下,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車輛的牌、證、保險手續,實際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在三保期限內,乙方所購車輛如出現質量問題,自行到廠家特約維修服務中心進行交涉處理。此期間,乙方不得以此為藉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應向銀行償還的人款。

  第八條 如乙方發生下列情況,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處理:

  1.乙方逾期還款,乙方經甲方二次書面催討,在第二次催討期限截止日仍不還款的(逾期5天后,即發出書面催討,二次催討間隔為7天,第二次催討期限截止日為文書發出日第7天);

  2.乙方藉口車輛有質量問題,拒不按期償還欠款;

  3.發生乙方財產被申請執行,訴訟保全,被申請破產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的。貸款未償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第四條所指各類車輛保險;

  4.其他情況乙方不能按期向銀行還款;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讓、變賣、抵押。

  第九條 乙方承諾,不論任何原因發生第八條的事由之一時: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貸款及利息,並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持合同就乙方未償還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轄許可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2.甲方有權按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拍賣變賣乙方所購車輛,拍賣所得價款償還全部債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價值(扣作必要費用外)不足償還全部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如果出售所得超過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應將超過部分的錢款返還給乙方。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額的利息外,並按逾期總額的5‰/日計付滯納金。

  第十條 在分期還款過程中,乙方所購車輛發生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災害事故,致使車輛報廢、滅失,保險公司賠款應保證首先償還尚欠銀行的貸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條 除車款外,乙方尚須向甲方交納擔保費,金額以借款額為基數,隨貸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乙方如提前還清車款,從還清日起,甲方自動終止擔保人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配偶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購車人,須就此合同內容簽署同意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條 乙方擔保人自願為乙方分期付款購置汽車擔保,須就此合同的內容簽署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按合同條款履行完畢時,合同即自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後才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貸款銀行、保險公司、公讓處各執一份。

  供 車 方

  購 車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合夥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全面實施多方共同投資、組建、合作經營的決策,經過以上多方股東的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第一條:合夥專案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專案名稱:

  經營地: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專案業務範圍為。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條:出資額

  一、出資總額為:

  1、甲方以出資,佔合作專案股份的%。

  2、乙方以出資,佔合作專案股份的%。

  3、丙方以出資,佔合作專案股份的%。

  4、丁方以出資,佔合作專案股份的%,

  本協議簽訂後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條:合作人職責:

  一、負責;

  二、負責;

  三、負責;

  四、負責;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各方都有權參加該合夥專案經營管理和督導工作,有權知道所有的資金用處和運營情況。日常支出以及採購需經合夥各方同意,擇取市場最優惠價格進行採購。一切合理收入與支出均由收據或發票進行結算。各方可保留每月稽核該專案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各方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賬目。如專案可疑且當事人不能給予合理解釋的,專案合夥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專案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賬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做賬。

  合夥專案每結算一次,除各項開支外,經營狀況做到清結。

  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股利)。出資各方以佔有公司股份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出資份額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每年月份彙總上一度公司盈虧狀況,作為各股東股利分配依據。公司盈虧狀況清算完畢後進行股利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為了合作公司更好更快的發展,公司後期會吸納新的合作人入股,在新合作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二、退夥:

  1、自願退夥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 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 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合作專案經營期間出現虧損的情況下不允許退夥,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且投資及所佔股比不予退還,由其他合夥人按比例稀釋。

  2、當然退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違約一方的股份不予退還,由其他合夥人按各比例擁有。

  ① 未按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 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其他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所有合作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的辦法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相關只能管理部門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份,合作人各執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4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丙方:身份證號:丁方:身份證號:戊方:身份證號: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五方共同出資籌辦 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 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 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 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 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 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 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 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 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司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 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多數人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運營責任

  為保證公司高效運營, 方有權對公司的各個崗位人員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組建正規化的財務人員及財務系統,並委任 方為公司運營的全職副總經理,協助 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資源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公司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共識:

  一、合作目的:

  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積極調動各合作方的社會資源,拓展高爾夫體育產業。合作方在條件成熟時註冊成立"合夥企業或有限公司",以便於公司的持續發展。

  二、、公司註冊名稱:

  1、公司擬核準名稱:"合夥企業或有限公司"。

  2、高爾夫體育主題公園專案

  3、預算原則:合理投入,成本領先,長遠兼顧。

  三、公司註冊資本金:萬元人民幣。

  四、公司運作:

  1、公司為獨立的經營核算主體,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五、公司治理結構:

  1、公司註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

  2、公司按照公司章程運作,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執行董事負責制,執行董事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責、權、利。

  3、公司實行股份制財務體系管理原則,公開、公正、透明。

  六、出借資金額及股本結構:

  1、甲方以人民幣出資萬元,享有公司%股權,以技術及資源入股,享有公司%股權;

  2、乙方以人民幣投資萬元,享有公司%股權,;

  3、丙方以人民幣投資萬元,享有公司%股權,;

  七、公司註冊及籌辦期間有關人員待遇及相關約定:

  1、籌辦期:年月日起至年月。

  2、投資策略:公司投資發展定位與規劃、專案定位與策略及經營目標等由執行董事及其團隊制定,報董事會批准透過、備案,並由管理團隊付諸實施。

  3、執行董事及公司管理團隊須嚴格遵守公司法及董事會的各項決議。

  4、管理團隊實行紅股年度激勵原則:

  八、公司的股權(債權)轉讓

  1、股東之間轉讓股權(債權)的,經全體股東同意後股東之間可以優先受讓。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債權),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3、受讓人必須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九、公司成立後管理崗位月度基本工資及費用標準:

  公司高管每屆任期年限為年。同意先生任執行董事。

  (一)公司成立後專職股東月度基本工資及費用標準(201年12月1日起執行)。

  (1)執行董事(專職股東)月基礎工資:元;(含交通、路橋、油費、通訊費等)。

  (2)交通、路橋、油費、通訊費用憑有效據核銷。

  (3)其它專職股東及員工資費用標準:

  十、相關分紅及投資人回報等事項約定:

  1、效益分紅每半年一次,按股份持有比例進行分紅。中高層管理骨幹的紅股激勵標準,由董亊會或執行董事按貢獻及責任大小進行分配。

  十一、管理團隊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

  1、管理團隊須有明確的專案投資及經營目標:如投資目標、收益目標、專案定位、投融資規劃及策略。

  2、管理團隊按月度(次月10日前)向董事會呈報月度財務經營分析報表。

  3、執行董事和管理團隊對年度收益目標負責,對未完成公司董事會年度經營目標接受相應經濟處罰。

  十二、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款而出現違約行為,違約方無條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十三、公司內的各項重大投資、擴充業務範圍、融資、資本調配及轉讓股份必須經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簽名同意後方可實施及有效。

  十四、其他事項約定:甲方同意以有限公司—————%股權作為投資人本金及收益承諾的擔保之一。

  十五、本協議從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六、該合作協議書作為公司(董事會)章程的補充,同具法律效力。

  十七、未盡亊宜以補充協議方式,經全體股東(董事)決議簽名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所有簽訂的合同、協議、章程以本框架協議書發生衝突的以本協議書為準。

  甲方股東簽名:

  乙方股東簽名:

  丙方股東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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