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投資協議書
合夥人投資協議書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夥人投資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人投資協議書1
一、合夥投資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1、xxx,身份證號:住所:
2、xxx,身份證號:住所:
二、合夥投資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單位:萬元
出資者
名稱貨幣實物合計出資比例%繳付日期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合夥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合夥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同承擔風險責任。
四、投資的轉讓
1、合夥投資人向合夥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合夥投資人同意。
2、合夥投資人因其他原因,可以向另一方合夥投資人轉讓其在合夥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
五、合夥投資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投資協議終止:
1、合夥投資人增加或變更;
2、合夥人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合夥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5、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合夥的其他事由,經雙方合夥投資人同意。
合夥投資協議終止前發生的合夥債務,合夥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共同承擔債務。
合夥期間所購置的機具裝置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尚未售出的產成品等,在合夥投資終止時的資產評估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六、違約責任
1、由於合夥人單方行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賠償。
2、合夥人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合夥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
3、投資雙方若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柳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合夥人簽字:
簽定日期:
合夥人投資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為了繁榮市場,搞活經濟,增加收入,甲乙雙方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合作投資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內容及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投資經營xxxxxx,共擔風險,共享收益。乙方全權委託甲方負責該專案的經營管理,乙方對經營情況有知曉以及監督的權利。
第二條 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為x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第三條 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1、甲方xxx(姓名)以xxx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x元。
2、乙方xxx(姓名)以xxx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x元。
第四條 盈餘分配
雙方同意,投資盈餘按年結算,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1、投資第一年,無論盈虧,甲方承諾支付乙方投資收益人民幣xxx元。
2、專案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包括第一年專案利潤)。
第五條 出資的轉讓
任意一方轉讓自己出資的,應提前7日告知對方,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
第六條 合作關係的解除
1、本協議約定的合作期限屆滿,雙方合作關係自動解除,甲乙雙方按各自投資比例進行清算。如需繼續合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2、任意一方無正當合理的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如需解除合作關係,應提前xxx個月通知另一方,並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如專案持續兩年虧損,乙方有權單方撤回全部投資(人民幣xxxxx萬元),雙方合作關係自動解除。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專案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3)按月將專案的經營情況以及財務狀況及時告知乙方;
(4)按時向乙方支付投資收益。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與合作專案的經營管理;
(2)檢查賬冊及經營情況;
(3)共同決定合作專案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糾紛的解決
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作專案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xxx法院。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進行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合夥人投資協議書3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資訊,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專案(以下簡稱"專案")。
專案地址:______。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按清算賬冊及出資比例給予支付。
第四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盈利的7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30%留作專案的擴充套件資金和維護專案的正常執行。
4、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___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自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夥:
___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___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專案經營信譽等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為者,依照退夥時專案之經營狀況:
___專案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專案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專案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專案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專案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專案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透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專案名稱繼續經營原專案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專案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專案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