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合夥人協議書3篇

【精華】合夥人協議書3篇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夥人協議書3篇,歡迎大家分享。

合夥人協議書 篇1

  一、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二、企業名稱:東來順火鍋店 普通合夥企業

  三、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寺中山路店

  四、合夥的目的和經營範圍:合法經營,共同盈利,創造火鍋新時代!

  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餐飲業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五、合夥人的姓名和住所: 甲:***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 乙:** 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 丙:** 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 丁:** 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

  六、出資和繳付期限

  七、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式

  1、為了維持企業的正常運轉,按純利潤的10%,提取盈餘公積。 2、純利潤的90%,按出資比例分配。

  3、虧損時,如果繼續運營,則按出資比例承擔虧損,如果解散,擇清算合夥企業共有財產,仍沒有還清債務,則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連帶責任。

  4、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稽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八、合夥事務的執行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丁委託甲乙丙管理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丁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透過。

  3、甲負責制定火鍋店的營銷策略;乙負責大堂事務,包括採購和解決糾紛等日常事務;丙負責研發迎合廣大消費者口味的火鍋底料;四人可共同討論火鍋店的一切事務。

  4、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九、 入夥與退夥

  1、入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2)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宣告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2)合夥經營連續在15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4)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5)或者用下列規定:合夥人可以宣告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協議進行清算

  十、爭議解決辦法

  1、全體合夥人內部協商裁定,擁有一票否決權 2、協商不一致時,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退夥

  十一、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當出現如下情況時解散: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清算:(1)按出資比例清償合夥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餘。

  十二、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否則造成企業的損失由該合夥人自行承擔;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本協議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 篇2

  [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___]市簽訂:_______________

  (1) [____________](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2) [____________](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簡稱"乙方");以及

  (3) [____________](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簡稱"丙方")。

  甲方、乙方與丙方單稱"一方",合稱"各方"或"三方"。

  鑑於:_______________

  (1)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為三方為共同創業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公司註冊資本金為人民幣[ ]元;

  (2) 在公司發生退出事件(見以下定義)前,各方承諾會長期持續全職服務於公司;

  (3) 為了讓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長收益,各方擬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分配公司股權。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權比例將會隨公司未來增資或減資行為做相應調整。

  有鑑於此,經友好協商,各方特此同意簽訂本協議,以XXX。

  第一章 股權分配與預留

  第一條 股權結構安排

  第二條 三方投資及股權

  (一) 三方投資

  1.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元作為甲方繳付其在註冊資本金中出資額,____________元作為甲方繳付預留股東激勵股權、預留員工期權中的出資額,剩餘____________元作為公司的流動資金投入公司。

  2.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為乙方繳付其在註冊資本金中出資額。

  3. 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為丙方繳付其在註冊資本金中出資額。

  (二) 三方投資

  各方確認,儘管各方根據本協議、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對公司進行出資,但各方享有相應股權,主要基於各方在公司設立後持續全職提供的服務。如各方未能如約提供相應的服務,各方應根據本協議及其其他相關協議的安排調整其各自持有的股權。

  第三條 預留股權

  (一) 預留股東激勵股權

  1. 鑑於本協議簽訂時,各方將會對公司的貢獻暫時無法準確評估。為激勵股東在為公司服務期間創造更大價值,合理地根據股東貢獻分配股權,各方同意預留[20%]的股權(以下簡稱"預留股東激勵股權")。根據定期對各方業績考核的結果,在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中,向各方授予相應比例的股權。

  2. 已經被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在退出事件發生前,仍由甲方代為持有,但相應的股權權利由被授予相應比例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一方所有。

  3. 尚未被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各方按照其之間出資額的比例,分享其對應的各項股東的投票權、分紅權、清算分配權以及股權轉讓的價款(如退出事件之前發生股權併購)。

  (二) 預留員工期權

  1. 為了激勵後續加入的員工,各方同意事後制定期權激勵計劃,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後實施,為此各方同意預留[15%]的股權(以下簡稱"預留員工期權")。經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根據期權激勵計劃向相應員工授予期權。

  2. 在退出事件前,除非期權激勵計劃及期權協議另有約定,已經被行權的預留員工期權仍由甲方代為持有,但相應的股權權利由被授予相應比例預留員工期權的員工所有。

  3. 尚未被授予及行權的預留員工期權,各方按照其之間出資額的比例,分享其對應的各項股東的投票權、分紅權、清算分配權以及股權轉讓的價款(如退出事件之前發生股權併購)。

  第四條 工商備案登記

  各方自行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備案登記股東名冊中直接記載相應股東身份、出資額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備案登記股東名冊中登記為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享有該等股權對應的任何股東權利。

  第五條 承諾和保證

  各方的承諾和保證

  (1) 各方具有訂立及履行本協議的權利與能力。

  (2) 各方進行出資的資金來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資金及時繳付本協議所述的價款。

  (3) 各方簽署及履行本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及與第三方簽訂的協議/合同的規定。

  第二章 各方股權的權利限制

  基於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會持續服務於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務獲得公司相應股權。據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設立日起,即對各方享有的股權根據本協議第二章的規定進行相應權利限制。

  第六條 各方股權的成熟

  (一) 成熟安排

  若各方在股權成熟之日持續為公司員工,各方股權按照以下進度在4年內分期成熟:_______________

  (1) 自交割日起滿2年,50%的股權成熟;

  (2) 自交割日起滿3年,75%的股權成熟;以及

  (3) 自交割日起滿4年,100%的股權成熟。

  (二) 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發生退出事件,則在退出事件發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情況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標的股權均立即成熟,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間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發生下述(1)項中的退出事件,則各方有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標的股權,若發生下述除(1)項以外的其他事件,則各方有權根據其屆時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權比例享有相應收益分配權。

  在本協議中,"退出事件"是指:_______________

  (1) 公司的公開發行上市;

  (2) 全體股東出售公司全部股權;

  (3) 公司出售其全部資產;或

  (4)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三) 在成熟期內,乙方或丙方股權如發生被回購情形的,由甲方作為股權回購方受讓股權,乙方或丙方可根據第七條的規定,依據標的股權是否成熟而適用不同的回購價格。

  (四) 在成熟期內,甲方股權如發生被回購情形的,由乙方和丙方作為股權回購方受讓股權,甲方可根據第七條的規定,依據標的股權是否成熟而適用不同的回購價格。

  (五) 如發生甲方股權被回購的情形,則甲方代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和丙方按照其之間的持股比例分別繼續代為持有。

  (六) 任何一方股權被回購的,其被回購的股權進入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範圍,按照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安排進行處置。

  (七) 因發生股權回購,或因甲方代為持有的股權由乙方和丙方繼續代為持有的,應在回購款支付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工商登記備案手續。

  第七條 回購股權

  (一) 因過錯導致的回購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現下述任何過錯行為之一的,經公司董事會決議透過,股權回購方有權以人民幣1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股權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回購該方的全部股權(包括已經成熟的股權及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且該方於此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同意該等回購。自公司董事會決議透過之日起,該方對標的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該等過錯行為包括:_______________

  (1) 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3) 洩露公司商業秘密;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對公司造成嚴重損失;以及

  (5) 違反競業禁止義務;

  (6) 捏造事實嚴重損害公司聲譽;

  (7) 因買方其他過錯導致公司重大損失的行為。

  (二) 終止勞動關係導致的回購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任何一方與公司終止勞動關係的,包括但不限於該方主動離職,該方與公司協商終止勞動關係,或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則至勞動關係終止之日,除非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_______________

  (1) 對於尚未成熟的股權,股權回購方有權以未成熟標的股權對應出資額回購該方未成熟的標的股權。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該方就該部分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2) 對於已經成熟的股權,股權回購方有權利、但沒義務回購已經成熟的全部或部分股權及已經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擬回購股權"),回購價格為擬回購股權對應的出資額的2倍。自股權回購方支付完畢回購價款之日起,該方即對已回購的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若因買方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過錯行為而導致勞動關係終止的,則股權的回購適用第(一)款的規定。

  第八條 標的股權轉讓限制

  (一) 限制轉讓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除非董事會另行決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託或其它任何方式,對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定第三人權利。

  (二) 優先受讓權

  在滿足本協議約定的成熟安排與轉讓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如果各方向三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轉讓標的股權,該方應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條件下,其他方有權以與第三方的同等條件優先購買全部或部分擬轉讓的股權。

  第九條 配偶股權處分限制

  除非各方另行同意,公司股權結構不因任何創始人股東婚姻狀況的變化而受影響。各方同意:_______________

  1. 於本協議簽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結婚後不應將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約定為與配偶的共同財產,但有權自行決定與配偶共享股權帶來的經濟收益。

  2. 於本協議簽署之日已婚的一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5日內與配偶簽署如附件一所示的協議,確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為其個人財產,但該方有權決定與配偶共享股權帶來的經濟收益,該等協議應將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3.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若任何一方違反本條第1款的規定,將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或未能依據本條第2款的規定與配偶達成協議的,如果該方與配偶離婚,且該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權被認定為歸配偶所有的,則該方應自離婚之日起30日內購買配偶的股權。若該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完成股權購買的,則該方應賠償因此給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第十條 繼承股權處分限制

  1. 公司存續期間,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權需要由其繼承人繼承的,則須經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則其他各方有義務購買該部分股權或促使公司回購該部分股權。

  2. 前款所述購買/回購價格為以下兩者價格中的`較高者:_______________(1)該部分股權對應的公司淨資產;(2)該部分股權對應的由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確定的市場公允價值的[70%]。

  3. 各股東有義務把本條款寫入章程。

  第十一條 全職工作、競業禁止與禁止勸誘

  (一) 全職工作

  各方承諾,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將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經營、管理中,並結束其他勞動關係或工作關係。

  (二) 競業禁止

  各方承諾,其在公司任職期間及自離職起2年內,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到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參與、經營、投資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投資於在境內外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且投資額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本總額5________%的除外)。

  (三) 禁止勸誘

  各方承諾,非經公司書面同意,買方不會直接或間接聘用公司的員工,並促使其關聯方不會從事前述行為。

  第三章 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授予

  第十二條 授予的程式

  (一) 授予進度

  各方同意,除非董事會另有決定,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分四年授予,每年授予其中的25%。

  如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發生增加的,則增加部分平均分配到尚未授予的各期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中。

  (二) 業績考核

  各方同意,公司設立後,應立即召開董事會,確定各方下一年度的業績考核標準及各方的激勵股權。在每一考核年度結束後的第一個月內,公司應立即召集董事會,根據業績考核標準考核各方業績表現,並決定是否從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中將相應激勵股權授予達到業績標準方。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條 保密

  各方應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與內容。各方的保密義務不受本協議終止或失效的影響。

  第十四條 修訂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修訂或對某條款的放棄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本協議各方簽字方才生效。

  第十五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並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具有可執行性。

  第十六條 效力優先

  如果本協議與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檔案不一致或相沖突,本協議效力應被優先使用。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未能向股權回購方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或辦理相應的工商登記本案手續,則違約方應股權回購方人民幣500萬元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股權回購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全額賠償股權回購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損失。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何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應對其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而向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通知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由一方傳送給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通知")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子郵件),並按照下列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送達至被通知人,並註明下列各聯絡人的姓名方構成一個有效的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書 篇3

  合作協議由:專案出資人(甲、乙、丙)三方簽訂

  甲: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____________專案,總投資為總投資為_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專案,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三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職責由全體合夥人。

  第四條工程完成後,所有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淨利潤額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專案債務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每年專案產生的利潤按比列進行固定投入。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自三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三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夥專案經營期限為工程專案竣工交付建設單位,工程款項結算支付後終止。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專案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未盡事宜,三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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