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協議書合集八篇

合夥人協議書合集八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夥人協議書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夥人協議書 篇1

  合作協議由:專案出資人(甲、乙、丙)三方簽訂

  甲: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____________專案,總投資為總投資為_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專案,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三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職責由全體合夥人。

  第四條工程完成後,所有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淨利潤額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專案債務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每年專案產生的利潤按比列進行固定投入。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自三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三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夥專案經營期限為工程專案竣工交付建設單位,工程款項結算支付後終止。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專案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未盡事宜,三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一、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主要經營會展行業及銷售

  二、合同期限

  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出資金額方式、現金:

  (1)合夥人:出資人民幣 ( )元

  (2)合夥人:出資人民幣 ( )元

  四、本次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如出現虧損合夥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夥人須承擔虧損金額的50%,方可撤股。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人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盈餘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夥企業的虧損及債務的承擔方式如下:

  (1)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2)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平均分擔及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3)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餘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合夥人清償自己應負擔部分。

  七、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八、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為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損害合夥企業的行為。

  九、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人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十、合夥人退夥:

  退夥人對其與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企業和夥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十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群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2)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主要責任分擔:所有合夥人共同承擔合夥企業的一切責任與風險。

  合夥人簽字:

  甲:

  乙:

丙:

  20xx年xx月xx日

合夥人協議書 篇3

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餐飲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餐館,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餐館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特色餐館,範圍包括菸酒銷售。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乙方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夥人協議書 篇4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a、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c、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聽聽合夥辦廠。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學會糖尿病飲食療法。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餐飲合作經營協議書。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書 篇5

  合夥人一:

  身份證號:

  合夥人二:

  身份證號:

  現合股(合夥)開辦,全面實施多方共同投資、組建、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過以上 方合夥人的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萬。

  1、出資的形式:

  2、出資的.形式:

  3、出資的形式:

  4、出資的形式:

  5、出資的形式:

  6、出資的形式:

  7、出資的形式:

  8、出資的形式:

  9、出資的形式:

  10、萬,佔公司股份。出資的形式: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1、股權份額以第一條出資金額及佔有公司股份比例為準。出資各方以佔有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佔有股份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

  2、每年一月份彙總上一年度公司盈虧狀況,以作為各股東股利分配依據。公司盈虧狀況清算完畢後進行上一年度股利分配。

  3、出資金額 利大於等於10%,則按實際股權比例分配股利。如果小於10%,則以入股總金額10%的利息支付股東。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後,如公司正常經營,各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以年為週期自動延續。

  2、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A、入股: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入股各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股:

  ①在本合同註明的合夥期限內,如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股;

  ②如執意退股,對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③退股人的股利分配以退股時公司盈利狀況結算清單為標準,按50%股利發放,入股本金三年後予以返還,如退股人三年內有從事本行業行為,入股本金不再返還。

  ④如一方或多方不願繼續合夥,經各方共同商討透過,而踢出一方或多方,則被踢出方,被迫退出時,將按被踢出時公司財產盈利狀況進行當年被踢出前月份股利分配,並以實際股利分配金額的50%進行賠償,與本金一同發放被踢出者如多次給公司造成損失以至於損害其他股東利益,在對公司損失進行估算及賠償後,方可執行正常被踢出原則。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公司與合夥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並不再發放當年紅利。入股本金三年後予以返還,如退股人三年內有從事本行業行為,入股本金不再返還。

  3.、出資的轉讓:轉讓人需在合同起始之日六個月後至合同終止之日前提出轉讓宣告,在所有股權人共同商討通過後,允許個體股權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自己出資的,轉讓時其他股權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股權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對待。如個體股權人私自轉讓股權,則以退股對待轉讓人,並私自受讓人股權作廢。

  4、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

  ①合同日期屆滿,全體股東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②合夥事業不能完成;

  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④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進行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合夥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

  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職能分配及議定事項

  在公司成立後,所有股東應以不違反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為準則,本著以公司利益最大化為目的,給公司及員工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生產及生活環境。

  經所有股東共同協商,委託作為公司總經理,全權統籌協調處理公司事務。其他部門負責人由所有股東共同協商指定。

  公司日常運作由總經理及各部門負責人共同協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門負責人不參與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各部門負責人的指定及罷免;

  2、新產品或裝置的引進;

  3、公司再投資事項;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5、公司每月要進行一次盤點,股東一起參與結算。

  6、公司公章由___保管,賬目由____保管.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股東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 份,公司及股東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七、如個別股東無視本合同條款及公司規章制度,任意作為,其他股東可對其踢出,並不再分配當年紅利,入股本金三年後返還。

  簽名處

  年 月 日

合夥人協議書 篇6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丙方:身份證號:丁方:身份證號:戊方:身份證號: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五方共同出資籌辦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

  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司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多數人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運營責任

  為保證公司高效運營,方有權對公司的各個崗位人員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組建正規化的財務人員及財務系統,並委任方為公司運營的全職副總經理,協助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資訊,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專案(以下簡稱"專案")。

  專案地址:______。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按清算賬冊及出資比例給予支付。

  第四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盈利的7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30%留作專案的擴充套件資金和維護專案的正常執行。

  4、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___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自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夥:

  ___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___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專案經營信譽等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為者,依照退夥時專案之經營狀況:

  ___專案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專案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專案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專案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專案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專案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透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專案名稱繼續經營原專案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專案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專案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縣______家電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及管理優勢經營一家家電,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乙、丙雙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4.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夥人審定。

  第三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份。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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