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合夥人協議書4篇

精選合夥人協議書4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夥人協議書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人協議書 篇1

  合夥人姓名___,性別__,住址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電話: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從事什麼工作)

  (二)合夥人---(從事質量檢測)

  (三)(其他合夥人工作同上列出)

  (四)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共負盈虧,共擔風險。

  (一)盈餘分配:以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一合夥人對外償還債務後,其他合夥人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清償債務的合夥人償還自己應負擔的債務。)

  (三)合夥期間的意外風險由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八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供銷合同。但合同標的超過----元,只能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

  2、對合夥企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十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選擇向簽約地點所在基層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其他相關入夥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一、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主要經營會展行業及銷售

  二、合同期限

  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出資金額方式、現金:

  (1)合夥人:出資人民幣 ( )元

  (2)合夥人:出資人民幣 ( )元

  四、本次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如出現虧損合夥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夥人須承擔虧損金額的50%,方可撤股。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人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盈餘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夥企業的虧損及債務的承擔方式如下:

  (1)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2)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平均分擔及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3)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餘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合夥人清償自己應負擔部分。

  七、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八、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為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損害合夥企業的行為。

  九、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人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十、合夥人退夥:

  退夥人對其與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企業和夥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十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群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2)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主要責任分擔:所有合夥人共同承擔合夥企業的一切責任與風險。

  合夥人簽字:

  甲:

  乙:

丙:

  20xx年xx月xx日

合夥人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資訊,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專案(以下簡稱"專案")。

  專案地址:______。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按清算賬冊及出資比例給予支付。

  第四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盈利的`7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30%留作專案的擴充套件資金和維護專案的正常執行。

  4、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___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自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夥:

  ___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___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專案經營信譽等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為者,依照退夥時專案之經營狀況:

  ___專案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專案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專案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專案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專案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專案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透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專案名稱繼續經營原專案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專案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專案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合作在

  經營開發該地區汽車售後維修保養改裝市場一事取得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甲方經過長達2年的時間對瀘州地區售後維修保養改裝市場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決定共同開展此業務.

  二、合夥期限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資額、方式、期限

  1、每人出資萬元,計萬元,根據投資實況,可適當追加投資。

  2、各人的出資,以貨幣方式交付。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作期間各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用於門面轉讓費(五千元),門面押金(四千元)以及裝置和首期零部件購入。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和抽離,協議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甲乙雙方議定:汽車維修,改裝,技術業務主要由甲方負責。公司財務及日常事務主要由乙方負責。公司所有進出貨以及資金流動必須雙方公開透明。乙方必須每天向甲方提供當天財務情況。

  四、利潤分配,以資產評估為依據,按比例進行貨幣分配。

  為了經營和管理好企業,推選為負責人,為了充分發揮和調動合夥人的積極性,利潤的分配按對企業的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費800元作為工資,剩餘的每四個月分紅一次。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負責人要及時進行通報和清算。對於資本運作過程中出現虧本的情況,甲乙雙方按照藝人分擔五成的責任分擔合作風險。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六、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七、企業的事務以負責人為主,其他人為輔,共同參與企業的經營和管理。

  企業應設立帳簿和銀行專戶,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業務雷同的合夥。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八、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合夥人參共同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和朋友之間的友誼原則予以解決。

  十、本協議自訂立之日生效

  十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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