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黑板報:法制故事

法制教育黑板報:法制故事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實施的`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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