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做生意協議書(精選5篇)
合夥做生意協議書(精選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書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一起來參考協議書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夥做生意協議書(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夥做生意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雙方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是商業合作關係,甲方系專業諮詢經紀公司,因乙方擁有商業資訊,但須以甲方之名義對外簽訂代理協議。
二、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之代理協議簽訂後,由甲方負責具體操作,乙方只負責將客戶介紹給第三方(即總代理商),由第三方與甲方協商具體操作步驟。
三、房產銷售或預售合同簽訂後,乙方只負責應得佣金到達甲方賬戶,若佣金到帳後,則甲方須在到帳之次日起七日內,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應得佣金(佣金具體分配比例為甲方10% [含營業稅],乙方90%)。
四、本協議僅為乙方提供對外業務開展之便利條件。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做生意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風險提示:合夥人資格
審查合夥人的資格,是簽訂合夥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因合夥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夥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選擇合夥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夥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夥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的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產品需求的優勢,經營_______________行業,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_等等。
第三條出資額、出資方式以及期限
風險提示:合夥人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夥人的出資。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為相應的股份,在合夥協議中明確。這樣才能在今後的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於合夥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夥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1、甲方: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匯入合夥人指定賬戶。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賬號戶名: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_____%股份。
2、乙方:_________以固定資產方式出資,計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佔______%股份。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_______統一保管,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四條工資分配、盈餘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1、工資分配:考慮統一管理,合夥人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乙方全權管理,但本著共同財產,合法經營、開源節流的宗旨,合夥人不執行工資分配原則,乙方可以按生活需求,共同約定每月提取________________元盈餘分配款項。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甲方同意按約定比例分配,甲方分配_____%,乙方分配____%。
3、債務承擔:因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不承擔債務償還責任;乙方在經營過程充分考慮經營風險,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可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本合夥協議,並共同簽署新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麼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裡,專案的後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為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合夥人退夥後,合夥人與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實體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風險提示:合作伙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為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後期的經營中不至於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為責任明細不夠。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合夥經營的收入、開支只可以合夥經營中支配;
4、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夥債務。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甲方自願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但行使監督權,對合夥經營的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第八條禁止行為
1、除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以合夥資源進行個人業務活動,禁止業務獲得利益歸個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實體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為合夥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夥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夥人在協商合夥協議時,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損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其他
1、凡因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3、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4、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份。
5、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做生意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百川投遞專案,總投資為壹萬元(10000元)整,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壹萬元(10000元),乙方以人力資源和團隊資源方式投入。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私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
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夥組織經營期限為一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
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五條組織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乙方不得私下接單:如有違反,追究相關責任。
第六條組織任何一方對組織債務後,另一方無需清償債務負擔。
第七條每年專案產品總銷售利潤的,按月結算。乙方應按口頭協議遵守上班時間,以及合作事宜。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專案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做生意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丙_______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_________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_________,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的基本情況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_________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特色_________,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這裡可以根據合夥人數的多寡進行增減)
第二部分: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部分: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獎金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夥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夥人決議將該合夥人除名。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二部分: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銷;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做生意協議書5
甲方:_____身份證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共同自願合夥經營前期預需投資x萬元整,甲乙雙方各投資x萬。各佔投資總額的50%,比例為5:5。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比例為5:5。
二,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xx經營許可證》,《xx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並註冊為企業負責人。
三,合夥雙方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即5:5(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5:5)負擔。
四,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甲方負責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乙方確認後簽字入賬。
由乙方負責店內經營和貨物管理,即賬目管理。乙方必須把當天營業額全額交予甲方用於各種開支,並結算當天的營業利潤一併交予甲方入賬。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貨物,如需取貨必須現金結算並做好記錄。
經營中,甲乙雙方對未經對方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三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五,盈餘結算:店內盈餘每半年(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在結算中如出現應有現金與現有現金不符,由甲方全額賠償。如出現應有貨物與現有貨物不符,由乙方全額賠償。
六,過期貨物處理:在經營中乙方負責盤查店內預過期貨物,需提前6個月和3個月提醒甲方知曉,並作好記錄共同處理,處理不掉按正常損耗於店核心銷,如未通知甲方和未做好記錄的過期貨物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糾紛處理:如甲乙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雙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於一方經營,經營方應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經營利潤,(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並簽訂協議)以年結算支付。經營中選擇經營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本店,如造成損失由經營方全額賠償另一方,並視轉讓無效。
八,退夥:合夥人可自由退夥,依據合夥開店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由雙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並簽訂退夥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合夥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為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訴諸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