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合夥合作經營協議書2篇
店鋪合夥合作經營協議書2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店鋪合夥合作經營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店鋪合夥合作經營協議書1
甲方:
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出資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____%。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擔任法人代表。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企業盈餘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五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入夥: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甲乙雙方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退夥: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變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合夥期滿;
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甲乙雙方合夥人的權利: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2、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3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禁止行為: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茯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全權、清償債務、返
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面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
店鋪合夥合作經營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專案,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專案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專案為位於________________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專案內容為:
3、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______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裝置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專案期限為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專案的第一期投資為___________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專案的後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專案經營管理
第四條專案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專案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專案經營的財產
4、專案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______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透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四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書》共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簽名)
乙方:__________(簽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