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夥協議書(通用5篇)

工程合夥協議書(通用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夥協議書(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合夥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公平、減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合作承包 工程,在不違反現行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進行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工程利潤的最大化。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xx個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各方均以現金方式出資,各出xx%,計人民幣(和本工程前期啟動資金,後期因工程進展需要各方以同比例方式繼續投資。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各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種成本(工程中介費,建築公司掛靠費、稅金、施工班組勞務費、施工機械租賃費、專案部管理人員工資、施工水電費、辦公用房租賃費、臨時設施費、安全維護設施費、預結算費用、招待費,以及各方認可的用於本工程的各項開支)後,所獲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均佔。

  2、債務承擔:本著風險共擔的原則,如成本工程出現虧損或施工中間出現的有關處罰,按各方合夥人由合夥盈利償還,合夥盈利不足清償時,以押金承擔責任各佔xx%。

  第六條 禁止行為

  1、未經三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任何一方在同一工程專案地與他人合作。

  3、禁止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不利時退夥。

  5、如合作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2倍賠償。

  第七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各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的盈餘,則按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前期資金承擔。

  第八條 糾份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當地人民法院。

  第九條 本協議自訂立合同之日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合夥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夥承包工程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共各方信守。

  一、合夥宗旨: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二、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合夥專案以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施工專案內容和範圍為準。

  三、合夥期限:合夥期限至合夥施工的專案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方式:甲方負責現金出資;乙方負責施工,並由甲方負責工人工資的發放。

  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盈餘以甲乙雙方6:4的比例加以分配。

  2、合夥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約定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夥:合夥期間原則上不得退夥;如遇到特殊原因確需退夥的,應經兩方協商同意;

  七、合夥期滿:合夥期滿,甲乙雙方按合夥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進行分配、承擔;一方分配的應收款另一方有協助收回的義務。

  八、違約責任:合夥人一方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合夥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承包的景觀工程,乙方以包清工形式配合甲方進行施工,施工時間與工程內容由甲方安排、指定。具體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提供的圖紙、現場定位、放樣、標高和現場指揮;提供所用的全部材料。

  二.乙方負責人員組織和工程施工。按甲方施工人員的要求組織施工。

  三.雙方配合和工程質量。

  1.乙方按照甲方規定進度和工期積極配合完成;任何與業主、監理及第三方等發生的關係均由甲方負責處理。

  2.乙方應按甲方進度要求安排足夠人員施工,甲方應積極配合材料的供應和甲方應作的工作,因甲方問題造成乙方窩工由甲方支付工人工資。

  3.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經濟責任;甲方原因造成質量或其他問題返工,應再次計費用給乙方。

  4.工程現場指揮人員和相關檢測、資料、備案由甲方負責。

  四.費用支付辦法:(人工費不含稅)

  1.根據浙江省建築工程預算定額每個專案的Ⅲ類取費+資訊價+政府指導價x1.8係數=實際費用。

  2.乙方按施工進度每10天向甲方施工員以書面形式報一次本期所完成的工程量;每月25日將月度工程量上報甲方,甲方收到月度報表後應在5至

  10天內支付乙方該月工程量費用的75%;到工程驗收合格後再支付剩餘部分。

  五.安全:

  1.乙方所有人員進入工地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電工、電焊工需持證上崗。

  2.乙方所有人員需交身份證影印件給甲方備案。

  3.甲方為乙方做好施工人員的人身保險。

  六.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爭端,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提交寧波市仲裁機構直至法院裁決。

  七.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共同遵照執行。

  八.工程結束本協議自行解除。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合夥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以上五方本著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範大姐修腳之家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專案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 的字號 的店鋪,經營範圍為: ,法定代表人為 , 系該店鋪的 。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各合夥人均同意終止時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夥專案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各合夥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 為人民幣 元。各合夥人在合夥專案中所佔份額相等,均為20%。

  2、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專案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專案的合夥人。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各方共同決定;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透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伍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五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

  丁方:(簽字並按手印)

  戊方:(簽字並按手印)

  日期:

  工程合夥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一、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五方共同出資籌辦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 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司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 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多數人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運營責任

  為保證公司高效運營, 方有權對公司的各個崗位人員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組建正規化的財務人員及財務系統,並委任 方為公司運營的全職副總經理,協助 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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