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制的名人故事(通用6篇)
關於法制的名人故事(通用6篇)
故事是學體裁的一種,側重於事件過程的描述。強調情節的生動性和連貫性,較適於口頭講述。下面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關於法制的名人故事,歡迎閱讀。
法制的名人故事 篇1
李離,春秋時期晉國人,晉文公重耳在位時任典獄官。他執法嚴明,一絲不苟,深受人們敬重。
有一次,由於下屬調查失誤,他誤斷案件,枉殺了一個無辜。當得知真相後,他把自己關了起來並請求晉文公判自己死刑。晉文公以主要過錯在於下屬官吏為由赦免了李離。聽到自己被赦免,李離正色說道:“我當官為長,沒給下屬讓位;我受的俸祿多,沒與下屬分利。
現在我錯判誤殺,卻要把罪過推給下屬,這怎麼能成呢!”面對如此“一根筋”的官員,晉文公顯得有些不高興了,問道:“你的下屬辦錯了案子,你自認為有罪。那麼我是一國之君,你出了差錯,我也有罪呀!”李離答道:“我身為典獄官,負有典獄官的法律責任。
錯施刑者就該受刑,錯殺人者就該受殺。主公正是因為我能察微識疑,才任命我為典獄官的。如今我聽錯案情而殺人,就該治我的死罪!”最後,李離不肯接受赦免,拔劍自殺了。李離奉職循理,為法伏劍,被歷代所稱讚。
觀近年來平反的杭州叔侄冤案,從未聽過冤案炮製者女神探的任何歉意,而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也僅僅是一個不對外公開的內部處分,處罰力度如何不言自明;沸沸揚揚的呼格冤案,十八年後才得以平反。
責任人是逮捕了,只是,冤案對被害者家屬的打擊、對執法者職業形象的破壞以及帶給人們的心靈衝擊,卻不是法院的一紙判決能夠將救贖的。
可見,李離雖是一根筋,但這個世上能多些“李離”,無論於國於民,都不是壞事。
法制的名人故事 篇2
狄仁傑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歷經高宗、武后兩朝。他任大理丞時,一年之中斷滯獄一萬七千人,時稱平恕。
有一次,武衛大將權善才誤砍昭陵柏樹,狄仁傑奏罪當免職。唐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誅權善才。
狄仁傑又奏權罪不當死,高宗說:“善才陷我不孝,必須殺掉他才解我心頭之恨。”左右的.人聽到這裡,都朝狄仁傑使眼色,叫他離開殿廷,狄仁傑卻不慌不忙地說:“臣聞逆龍鱗,忤人主,自古以為雄,臣遇以為不然。
居桀、紂時則難,堯、舜時則易。臣今幸逢堯、舜,不懼比干之誅。陛下作法,懸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豈有犯非極刑,即令賜死?法既無常,則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變法,請從今日為始”。
一番說既婉轉得體,又顧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態度才緩和下來,善才倖免一死。
法制的名人故事 篇3
張齊賢是宋初名臣,擅長決獄。真宗時,戚里有分財不均者,更相訴訟。又曾入宮自理真宗前,真宗躬聽獄訟,也不能決。
張齊賢聽說後,說:“是非臺府所能決,臣請治之。”張齊賢坐相府,召訟者問曰:“你非以彼分財多,你所分少乎?“皆曰:然。
他即把他們的訴訟請求記下,命手下人將他們帶回家,兩家交換住處,財產不動,甲家住進乙舍,乙家住進甲舍,甲家的財產歸乙,乙家財產歸甲。
兩家無詞,就此息訟。
真宗大悅,說:“朕固知非君莫能定者”。
法制的名人故事 篇4
張湯在西漢武帝時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審判許多重大案件,用法嚴酷。他小時候即已顯露出作法官的潛質。一次他父親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將肉偷走。他父親回來,很生氣,動手打了他。張湯遂挖掘鼠洞,將老鼠捉拿歸案,老鼠偷的肉還沒有享用完,“鼠”贓俱獲。張湯按正式審判程式,審訊老鼠,記錄供詞,寫成文書,最後定罪判決,處老鼠以磔刑。其父回家看到他寫的供辭文書如同出自一個老練的獄吏之手,大為驚訝。以後遂讓張湯書寫判案文書。
法制的名人故事 篇5
杜周是西漢時有名的酷吏,為人持重少言、內心陰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漢武帝對他頗為欣賞。什麼原因呢?一是因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獄,專以皇帝旨意為準。皇帝所討厭的人構訟,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開釋的人,他就網開一面,找藉口釋放。有人就此責問他:“君為天下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旨為獄,獄者固如是乎?”所謂三尺法指的是寫在三尺長竹筒上的法律條文。對這樣的責問,杜週一笑置之,振振有詞地說:“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應該說,杜周道的是實情,說出了封建社會里十分普遍的執法心態和現象。杜周能坦率承認這一點,還有幾分可愛之處。
法制的名人故事 篇6
於仲文曾任北周時安國太守。他任太守時,有任、杜兩家各失其牛。後來任家得到一頭牛,兩家都說是自己家的牛,各執一詞,州郡長期不能斷決。益州有一位官員說:於太守必有主意。於仲文接手此案後。說“此易解耳。”他令兩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驅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認領的牛放出來,結果要認領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於仲文先前又令屬吏悄悄微傷要認領的牛,藉此觀察兩家的反應,任家見到後心疼不已,而杜家則無所謂。於是於仲文便據此下判將牛斷給任家,杜氏服罪而去。